(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鉴定去哪个部门做比较权威

伤残鉴定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时间,机构,鉴定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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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鉴定?为什么要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中,通常进行的司法鉴定有伤残等级鉴定、因果关系鉴定、护理等级鉴定等。最常见和最重要的是伤残等级鉴定。 …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包括:1.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2.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3. 评定人对受伤人员身体的检验结果。4. 被鉴定人的外在的表现。…
评定时机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既然评定时机是一个时间段,那么就有在这个时间段内早一些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一 级(I级)(100%)伤残程度最重,其他依次递减,每级相差10%,十级(X级)最轻(10%)。…
什么情形下需要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是一个很严肃的话题。任何一次重新鉴定,都会使伤者承担非常大的风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 原司法鉴定人…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需要什么注意问题?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时间,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程序是什么?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专业律师结合办案经验总结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和决定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但条件前提一是鉴定申请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鉴定项目有助于弄清事实…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检验鉴定机构,但所做的鉴定结论万一与保险公司做出的结论不符合,怎么办?另外,还有市民提出,由社会上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结论报告,对警方的定案到底能够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万一,警方不认同这份报告,那对当事人来讲,岂不是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分为肢体、容貌等级伤残和精神、神经功能障碍等级伤残两种。需要受害人分别提出申请,并由法医分别进行鉴定。一般受害人只知道肢体、容貌的伤残可以鉴定,其实,对于脑部受伤害的,应当提出精神、神经功能障碍等级伤残鉴定。有的受害人肢体并无伤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属于比较重要的一部分,直接影响到下步的赔偿计算。下面是交通事故赔偿中心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相关步骤要点。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那么是在立案前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还是在立案后,由法院主持下进行呢?哪个更好一些呢?我们说这要看具体的案情才能确定,一般来说,庭前进行伤残鉴定有下列好处:1. 庭前鉴定,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损害赔偿数额,如果能够定上残,则意味着数额不菲的赔偿;如果定不上残,则无缘高额赔偿,这个时候就有经验的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就可以估算出合理的赔偿数额,有利于确定合理的诉讼金额,如果和解也可以达成一个比较贴近的金额,避免维权的盲目性。 2. 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北京很多,....
   伤残评定辅导是我们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独有的一项法律服务,我们推出了伤残评定辅导的法律服务内容,将评定中可能出现的注意事项事先告知我们的委托人,并讲解一些伤残评定的医学术语,避免因为不知道其含义而导致回答错误。这样在评定时让其能真实的反映自己的病情,这项服务推出两年来,效果非常好,受到委托人的普遍欢迎。现在我们还经常约请北京各鉴定中心的知名法医到我所举办伤残鉴定知识讲座。伤残评定辅导是我们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独有的一项法律服务,这项服务的由来是从一个实际案件所引发的,事情是这样的:2009年,我们所代理了一个六岁男孩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小男孩在过马路时不慎被机动车撞到,导致腓骨骨折,当时做手术,打了钢板和钢钉,这种情况我们当时按照一般认为,伤残等级应该没有问题,因此就没有在意,先提起了法院诉讼,....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问题咨询
一部分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伤残鉴定时,往往由于鉴定材料不齐全、鉴定时机不成熟,而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住院病历……
一般来说,自己选择的交通事故鉴定部门只要具有相应资质,入选法院的鉴定机构名单内,鉴定本身没有重大瑕疵,对方或者保险公司会认可的。如果在诉讼中,对方不认可,法院会审查该鉴定机构的资质方面的信息,并且要求对方举证证明不认可的事实和理由,否则将不同意对方要求重新做鉴定的请求。
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事务所再委托有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伤残鉴定则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指定有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鉴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法院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也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或者摇号选择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此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没有必要或者说必须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鉴定机构去做才有效。但是在实践中往往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和习惯做法,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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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候鉴定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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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
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
以上是我参考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网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分析,详细的楼主可以去他们中心网查看,还有关于交通事故鉴定原则、注意事项、申请方法等详细的分析,不明白了他们中心还有专业律师免费在线解答,你可以直接询问,希望可以帮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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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终结就可以了,我们这里是一般出院满三个月可以做鉴定,如果双方都有意愿想要提前了结此事故,可以写出申请给办案单位,然后由办案单位开具鉴定委托书,到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如果一方对指定鉴定机构不满意,在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写出想至某鉴定机构鉴定的申请至办案单位,由办案单位开具委托书。什么时候鉴定都行,如果当事人愿意,出院就做也不是不行,不过交通事故还有第三方的保险公司,有些保险公司会比较死板,你不按时间做,他不赔钱,,所以在你认为可以做的时候,提前与双方保险公司沟通好。时间的话呢,做早了,有可能导致伤残等级提高,对伤者是好事,但对对方当事人或者保险公司就会有疑问或者伤情未完全恢复的时候了结事故后,伤情再反复,那时想找对方当事人已经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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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一般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认为伤残鉴定需要把握时机,有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受伤后急于作伤残评定,觉得这样才可以早点拿到赔偿款,不过伤残评定并非想做就做,必须要注意两点,第一,对于受伤人员原有伤病因事故导致症状加重,不应作为评定的限制条件。第二,伤残评定不能提前和延后,也不能分段评定,提前可以使得伤残等级增高,延后易使伤残等级偏低。合适的平等时机律师认为是在治疗终结,所谓治疗终结是临床医学一般原则说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就是达到再治也这样的程度,但是康复过程不计算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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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让千万网友来帮您回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什么时候做?
是赔偿的一个重要环节,不同,赔偿标准也就不一样。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由专门机构作出,是法庭认定赔偿的一个重要的证据。那么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什么时候做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事务所委托鉴定。原因分析: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伤残鉴定一般需什么时间开始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以上是律师365小编整理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相关知识,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一般是治疗终结后做,治疗终结就要根据临床认定为准。如若你还有什么疑问,详情请看下文。&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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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进行伤残鉴定以及怎样理赔
11:14:03   来源: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日,我父亲在福山地界过马路(整条路上都没有斑马线)时被一辆面包车撞伤,后在福山交警队认定的责任划分为:一九责任(我父亲一成责任,肇事方九成责任)。初次入院是福山医院,我父亲主要被诊断左侧第2-第7根肋骨骨折(硬骨骨折),右侧颞骨骨折,左下侧肺不张,共进行了18天的治疗,没有好转的情况下转院至毓璜顶,诊断第1-第8根肋骨骨折,肺不张,后做手术去除肺表层和胸腔表层的纤维板。8月初出院,但是还没有拆线,医生告知一个月后进行复查。我父亲户口是龙口市的非农业户口,但是目前跟我住在莱山区。肇事方有交强险和一个第三方责任险(保额是10万元),目前住院共花了5万多元,肇事方只垫付了九千多元,其余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我主要想问一下,关于我父亲住院以及休养阶段,我们会得到哪些赔偿,标准是什么??还有就是伤残鉴定怎么做,有什么时间规定或者注意事项吗??我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曲延兴律师:赔偿的项目及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费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伤残等级,按照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按20年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鉴定应在医疗终结三个月后做。进行伤残鉴定要提供病历。
  闫卓云律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误工时间、护理人数和期限、伤残等级均需要通过鉴定确定赔偿数额。鉴定需要出院后二、三个月,本人持住院病历、门诊病历、单据、身份证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法律知识小讲堂: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无法医的,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人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进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伤残鉴定确实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准确地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赔偿权利人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申请重新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也不是很复杂,不过我们要从根本上做好准备,在小心谨慎驾驶的基础上,做好必要的保障也是很重要的。
责任编辑:刘仪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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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JiaoDo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都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中做伤残鉴定都要注意什么?
1、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比较合适?
&&& 根据北京市的司法实践,一般受伤后满三个月可以做伤残鉴定,受害人也最好能在三个月期满的同时做鉴定。原因是有些病情,本来可以鉴定上伤残的,恢复的时间太长,鉴定的时候就鉴定不上伤残了,这样就失去了本来应该得到的赔偿。
&&& 2、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 交通事故中所指的伤残,和我们平时理解的残疾是不一样的,有的伤情(基本上是绝大部分)养好了后,是不会留下残疾的。但是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就已经达到伤残的标准,肇事方要承担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构成伤残,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不是医院。根据本律师的经验,只要有以下情况的,一般都能构成伤残。1、肋骨骨折四根或以上的;2、骨折后动了手术,打了钢钉或者是钢板的;3、半月板受损,动了手术的(有的没有动手术,也可以鉴定上)。
&&& 交通事故的伤情各种各样,情况复杂,其余的就不再一一列举。具体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日发布并实施的《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
&&& 3、如何选择伤残鉴定机构?
&&& 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来讲,伤残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而且伤残鉴定只能做一次,有的当事人自行委托了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结果鉴定出来没有伤残。这样基本上就得不到赔偿。因此,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最好是在委托律师后,由专业的律师为其选择伤残鉴定机构鉴定。
&&& 4、如何选择鉴定委托人?
&&& 交通事故案件中,伤残鉴定是关键环节,不仅选择鉴定机构非常重要,而且如何选择鉴定委托人也是非常有技巧的,伤残鉴定的委托机关有两种选择。
&&& (1)起诉前由交通队委托鉴定。根据法律规定,交通队作为专门处理交通事故国家机关,有权就交通事故伤残情况委托鉴定机关进行鉴定。交通队委托鉴定的结论,法院一般都予以认可。交通队委托鉴定的好处是可以自由选择鉴定机构,鉴定等级高,鉴定时间短。 &&&&&&
&&& (2)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鉴定。法院委托鉴定的,鉴定等级低,鉴定时间长,鉴定手续非常麻烦,需要到法院好几趟,浪费时间和精力。
因此,有经验的专业律师都是安排受害人在三个月期满的同时鉴定,自己选择鉴定机构,有力的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并节省了案件处理的时间。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委托鉴定的,这种选择非常不可取。我办案过程中遇到好多当事人不理解这一点,结果到了开庭审理,对方不认可,又需要重新鉴定,白花了鉴定费不说,还耽误了审理时间。
&&& 5、做伤残鉴定时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时,鉴定机构的法医需要对病人恢复情况进行检查,所以受害人做鉴定时要亲自到鉴定机构。
&&& 做伤残鉴定需要以下四份材料:(1)交警队出具的《伤残评定登记表》(委托书);(2)医院病历;(3)医院的诊断证明书(或者叫出院小结);(4)CT片,X线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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