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年的自留山证和04年的荒山承包合同范本山证重复以哪个为准

关于土地承包问题的解决 我们组有一块荒坡。我们有84年和地二代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但是另外一个组有63年的_百度知道
关于土地承包问题的解决 我们组有一块荒坡。我们有84年和地二代的土地承包使用证。但是另外一个组有63年的
林权证。所以双方有一点争执。请问一下这个到底归哪个组有使用权!
依次按照下列证据确认所有权,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从土地承包期限从日至日止30年以上两证均有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集体土地所有证都是确定土地权属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据。第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从1983年始至1998年止15年。依据以上法规和规章规定、资料。因此,或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裁决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除法律,日以前已经颁发的林权证(山林权证,启用全国统一式样和编号的林权证。以下资料供参考、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五)“四固定”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自日起:(一)集体土地所有证;(三)家庭联产土地承包合同,以最后一次为准,目前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谁更优先权;(七)土地改革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二)土地权属认定书、资料,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本案争议土地所有权归你方所有;(六)农业合作化时期确定土地所有权的证书,但是。《湖南省林木;(四)山林所有权证、自留山证等)仍然有效:《湖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条规定,山林所有权证,应当以集体土地所有证为依据确定土地权属,同一起争议有多次处理结果的、资料,按照 “由近而远”采用证据的原则、土地权属认定书。具体可到当地土地和林地管理机关咨询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回答者:
土地承包的相关知识
其他2条回答
63年土地能承包么?!!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自留山证和土地证纠纷,哪个有效?_百度知道
自留山证和土地证纠纷,哪个有效?
这是一道待解决的难题
您的回答被采纳后将获得系统奖励20(财富值+经验值)+难题奖励30(财富值+经验值)
我有更好的答案
按默认排序
只要是政府部门发的,都有效
那要是两家人,各一家持一证呢?什么最有效?
其他类似问题
土地证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双方均持有自留山使用证起纠纷,山场界址应如何确定 - 梧州市岑溪法院网
&&|&&&&|&&&&|&&&&|&&&&|&&&&|&&&&|&&&&|&&&&|&&&&|&&
  当前位置: ->
双方均持有自留山使用证起纠纷,山场界址应如何确定作者:覃硕红&&发布时间: 16:18:28
[案情] 原告梨木镇三益村君留组与第三人大隆镇福隆村村中组因君留(均流)口山场(又叫冲儿头大田角山场)相邻的边界发生争议,双方均没有土改时期和“三包四固定”时期的有效权属凭证。在“林业三定”时,原告、第三人均经各自所在镇林业站主持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均填发了《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原告组员甘振业(甘绍旺父亲)户的冲儿头(即君留口)山场记载四至界址是:上至山顶分水为界,下至田面,左至正化旧路,右至福隆山地为界;而第三人组员黄虎户的均流口山场记载的四至界址为:上至山顶分水为界,下以田面为界,左至岗背分水为界,右以黄标以锄为界。此后,双方承包经营户各自经营所承包的山场,并无纠纷。原告三益村君留组的村民甘绍旺逐年在山场开荒种植农作物,1995年后改种八角树,种八角树的范围过了岗背分水。2010年8月12日,开展林权改革工作时,第三人的组员黄虎认为原告组员甘绍旺种的八角树种过了界,双方由此引发山场界址纠纷并经政府处理,引发行政诉讼。
[问题] 双方的自留山证是否有效? 山场界址应如何确定?
一、双方的自留山证均有效
合法有效的山林权属证书、是处理山林权属的依据,处理本案的关键是如何认定原告和第三人提供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的效力。本案中,原告和第三人能提供的权属依据只有双方村民“林业三定”时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原告提供的是其村民甘振业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第三人提供的是其村民黄虎户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双方的山证均是“林业三定”时根据当时法规政策由岑溪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填证人均是各自所在镇的林业站工作人员,且双方山证所记载并无重复、重叠,双方亦没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山证系错发,因此,对该两本自留山证的效力应予确认。
二、根据四至界址记载清楚的第三人的自留山证确定界址
在认定两本自留山证均有效的情况下,那么,原告和第三人的界址该如何确定,该采信那一本自留山证呢?
本案中,原告组员甘振业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上记载君留口山场右至(即南至)接“福隆山地”(即第三人的山场),至于“福隆山地”为何处,该自留山证记载并不具体明确,实地也不明确,而第三人组员黄虎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记载的的君留(均流)左至(即北至)为君留冲口岗背分水为界,是明确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第十五条“权属凭证记载东、南、西、北四至(以下简称四至)方位范围清楚的,以四至为准;四至记载不清楚,而该权属凭证记载的面积清楚的,以面积为准;权属凭证面积记载、四至方位不清又无附图的,根据权属参考凭证也不能确定具体位置的,由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原则确定权属。”以及第十六条“同一起权属纠纷双方当事人都出具有相应的权属凭证,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能作为确定权属凭证的,由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五条“权属纠纷的调处,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考虑历史和现实状况,积极疏导,充分协商,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经营管理的原则。”的规定确定权属。本案原告提供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上记载的君留口山场右至(即南至)接“福隆(即第三人)山地”,而第三人提供的《社员自留山使用证》记载的的君留(均流)山场左至(即北至)界址为君留冲口岗背分水为界,双方的山证记载并不冲突,只是第三人的山证记载具体、明确,是以君留冲口岗背分水为界,而原告的山证记载是以福隆(即第三人)山地为界,这个记载不够具体、明确,因此,原告和第三人的山场界址应以第三人提供的自留山证记载的君留口岗背分水为界。
第1页&&共1页编辑:梁东波&&&&
友情链接:1983年自留山证名可以用作低押贷款吗?_百度知道
1983年自留山证名可以用作低押贷款吗?
我家有4亩山林,而且上面还有很多松树,可以用来低押吗,可以低押多少万呢
家的4亩自留山上的林木有林权证吗,一般按照林木的评估价格价值的80%发放贷款?如果有,则可以抵押贷款
其他类似问题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荒山承包合同范本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