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契税补贴贴6个月是按工作日算的吗?

购房契税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提问者:威尔先森
一手房屋交易: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维修基金:按建筑面积乘一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屋交房后支付,具体档次费率按各地物价部门规定执行。二手房房屋交易:非普通住宅契税要加倍。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两年。房本不满五年,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两年的免征,未超过两年的按房价5.5%缴纳。目前我国改善性需求量还很大,如何减少政策影响呢?秦虹表示,2006年国税总局的文件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计划卖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同时,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一政策实际上对改善刚性需求有一定的优惠,应继续坚持执行,切实达到‘支持合理住房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的政策目的。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费用方面一、交易过程中需交费用印花税:房价款的万分之五二、申办产权证过程中需交费用登记费、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印花税、契税、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设备维修基金等三、入住过程中需交费用物业管理费及供暖费四、办理按揭须缴纳的费用保险费:财险保险费=总房款*年费率*年限系数。保费一次性交。五、办理公积金需缴纳费用1、评估费:评估价格100万以下部分收取评估结果的0.5%,以上部分0.25%。2、保险费:财险:保险费=贷款额*年费率*年限系数综合险:保险费=贷款人年限对应系数*贷款额。计算方法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买方:①契税--1.5%(普通住宅享受1.5%的优惠税率,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这3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3%(非普通住宅按3%税率征收契税),②印花税--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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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点击次数: 2062
[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8578 
作者: ( 22:35:31) &
首先感谢点开此帖,希望予以解答:  1,本人本科以上学历,首套房为二手房,购买即于2013年5月初办理房产证过户等手续,请问能否享受安家补助政策?!  2,本人于本月即15年12月11日签订一套110平期房,此套房可否享受近期刚刚发布的契税补贴50%政策?!  3,此项契税补贴政策适合何时签订购房合同的居民?!(联系邮件或QQ号:)芜湖市民心声网 http://www.
部门答复意见共1条
在 17:59:23答复如下:
&&&&[网友]&sapphire:  &&您好!  &&1.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补充规定的通知》(芜政秘[号)规定,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买卖时间应在日之后,方能享受安家补助政策。  &&2.日市住房市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促进住房消费相关规定的通知》(芜市建〔号),由于在政策出台之前已签定购房合同,因此不可以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3.日之后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此主题共分1页: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8808 
作者: ( 16:15:11) &
&&&&LZ太杯具,每次都在新政出台前购买,为什么不等等呢,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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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248887 
作者: ( 23:54:39) &
&&&&不一定享受不了,现在都在反应这个政策受惠时间范围太过仓促,对居民住房尤为。希望细则出台可以惠及更多的人,而不是更多的怨气!!!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9398 
作者: ( 17:59:23) &
&&&&[网友]&sapphire:  &&您好!  &&1.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补充规定的通知》(芜政秘[号)规定,首套房为二手住房的,买卖时间应在日之后,方能享受安家补助政策。  &&2.日市住房市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促进住房消费相关规定的通知》(芜市建〔号),由于在政策出台之前已签定购房合同,因此不可以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3.日之后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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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2249666 
作者: ( 10:57:06) &
&&&&你好,我购买的房屋,网上签订的时间为日,但与开发商签的日期为日,合同正在备案中,请问购房签订合同日期以何为准?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9777 
作者: ( 23:29:56) &
&&&&面对住建委的回复,心里千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9873 
作者: ( 11:24:39) &
&&&&现在只要是贷款的,都是从系统里打印出来合同的,也就是说,当时合同就备案了,不存在还在备案中的说法。  我也是15年12月10日签订的合同,据说享受不了新政。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9879 
作者: ( 11:32:03) &
&&&&另外,我想问下为什么新建商品房签订时间定在15年12月17日,而办公用房确定在15年7月22日??  强烈建议两个时间规定一致。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49887 
作者: ( 11:48:35) &
&&&&尊敬的领导,我也强烈同意政策执行日期统一化,不统一的理由是什么?这条政策能不能厚道点实施,至少能让备案日期内的这部分群众享受到吧!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0193 
作者: ( 9:56:54) &
&&&&为什么办公用房和住宅补贴起始日期不一致?是在保护谁的利益?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1019 
作者: ( 0:16:33) &
&&&&刚下文时只有“日之后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可享受契税补助政策”  &&&&&见原文:  &&&&&市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促进住房消费相关规定的通知(芜市建[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关于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促进住房消费的相关规定》已经日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日 关于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促进住房消费的相关规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新要求,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扩大有效需求,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要,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规定: 一、化解房地产库存满足居民改善性需求 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其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 二、调整和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措施 1.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置换未到节点提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函由商业银行开具;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出售的存量商品房质押给市民强担保集团,市民强担保集团向市住建委出具保函后,可将其对应价值预售资金置换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用于芜湖项目建设或在芜湖市区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3.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售资金节余资金可用于开发企业续贷过桥,封闭运行。 三、延长相关政策截止时间 日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芜湖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69号专题会议纪要)中涉及房地产开发建设行政规费减缓政策执行截止时间延长至日止。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至日止,四县可参照执行。本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财政局负责解释。&&&&    &根据其句逗符号,懂汉语的人都知道:开始提到的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指要满足这两个条件――1、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2、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具体操作时则应在其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    那么,也就是说:只要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了,若你是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就应该属于享受这一政策补贴的人群。而且这其中最关键的一个字是“已”,就是说下文之时你已经签了合同并备案了,但尚未缴纳应缴的4%契税就可以在2016年12月31日前缴纳契税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而这同一情形的政策执行区间是该规定颁布之日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这段时间之内,还有如此情况的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    为何因为有个解释权就可以把汉语的基本理解和解释给歪曲呢???变成了从2015年12月17日之后有前述情况的才可以享受呢?(而对于办公用房随意挑出一个时间起始就更无任何依据了!)    我想如果如此解读这一政策未免会失去政府的诚信,“民信无而国家危”,而且会让更多的人产生更大的观望,反而在怀疑会不会以后又会出台个随意解释的文,弄得今天买的比以后买的更吃亏呢???
  [10&楼]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1295 
作者: ( 1:10:27) &
&&&&万望政府能够三思而行,不要为了小利而舍了去库存的大目标,不能舍本逐末与本末倒置,有了诚信才能真正去库存、群众才会因为真正相信而敢于出手,去了库存才能缓和房地产目前的困境并使政府的收入能够增加!!!否则,谁能从心里不会怀疑:日后的政策与解释会不会八折或几折的房价出现,会不会又因为解释而突然被划出政策覆盖范围呢????    如果有人就硬说咱芜湖现在是夏天,而其给出的解释说他是站在南半球的立场上所表达的,那么,你不会认为其人狡辩而不可信、不可交吗???!
  [11&楼]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1698 
作者: ( 16:20:45) &
&&&&政府应该面对网友的疑问给出正面回应!!!!!
  [12&楼]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1879 
作者: ( 1:08:26) &
&&&&应该是发布之日时就已经签合同并备了案却未交4%契税的都算!
  [13&楼]
回应:[建委]关于契税补贴的疑问?
ID:2252286 
作者: ( 13:46:11) &
&&&&政府既没有对问题进行正面回答,也没有对后续提问进行跟进!!!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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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芜湖市人民政府 承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契税补贴政策延长半年至今年年底_网易新闻
契税补贴政策延长半年至今年年底
(原标题:契税补贴政策延长半年至今年年底)
金报讯(通讯员 吴培均 记者 樊莹)上月25日,宁波市住建委通过新闻发布会透露,宁波拟出台房产新政“甬16条”。尽管当时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但得到了房产业者的一致好评。
“我认为,政府层面重申要促进住房信贷政策的落实,也是给购房者打一剂信心针。特别是吸引有投资性或者改善性需求的购房者,让他们对楼市恢复信心。”宁波市百隆房产总经理谢耀生说。
昨天,最新消息传来,“甬16条”已在日正式实施。新政有利于宁波房地产交易继续保持旺销,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保持市场向更加平稳健康的态势发展。
3月商品住宅成交量刷新了2015年6月历史最高纪录
4月1日,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位于东部新城的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熙熙攘攘,其中不少是改善型需求的购房者。
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市六区商品房成交156.4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8.91%。其中,商品住宅成交11298套,成交面积同比上升84.78%。3月份商品住宅成交量刷新了2015年6月历史最高纪录。此外,二手住宅成交11118套,成交面积同比上升115.67%。
“相比以往,宁波房地产交易总体表现较为活跃,特别是国家房地产信贷和交易税收等优惠政策出台后,成交量明显上升,同比、环比均出现较大增长。”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一、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已接近持平,一、二手市场联动发展态势明显。
该负责人乐观地表示,随着“甬16条”的实施,预计宁波房地产交易将继续保持旺销,加快推动房地产去库存。
房产交易环节税费“减负” 契税补贴政策延长半年
征求意见发布后,本报曾特别邀请了房产业者和资深房产专家,对条文进行权威解读。正式版的“甬16条”,延续了核心内容,没有作太大调整。记者注意到,市民尤为关注的契税补贴,已确定要再延长半年。
现行的购房补贴,是在2015年7月宁波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按照当时的规定,到日,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而现在,补贴政策延长至日,其中,对购买商业、办公用房购房补贴的比例调整为80%。
对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技师学院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且在甬无房的,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按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要求,给予本科、技师每月不低于300元、硕士及以上学历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租房补贴,连续补贴不少于24个月。
按照统一标准,以后,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另外,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稳定就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要纳入住房保障,在充分使用原有房源基础上,实行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制度。各地可以适当调整购房落户政策,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据悉,2016年全市净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8万人以上。
本文来源:现代金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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