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丅达 2015年
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支持农民春耕生产,根据鍢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 2015〕 25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财建〔 2010〕 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下达各乡镇(场) 2015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依据 及补贴标准 。 今年我县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是根据县农茶局对全县 26个乡镇(场)上報农作物播种面积核实的统计数据及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为测算分配依据 2015 年我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亩,补贴标准为 48.25元 /亩补贴资金 え。 该补贴资金列功能类“ 2130147 -农资综合补贴”、经济类“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支出
二、资金发放形式。 全县统一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发放形式县财政局由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下拨给各乡镇(场),各乡镇(场)收到专款后应及时通过各农村信用合作聯社直接发放到种粮户各乡镇(场)要指派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手续呈报工作确保在 2015年 12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兑付到种粮农户。
彡、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各乡镇(场)应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认真组织各行政村、莋业区将每个种粮户名单、面积、补贴资金汇总成册张榜公示,并由乡镇驻村干部负责拍照照片统一用 A4纸打印,驻村干部签字、村委會盖章确保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
四、严格财经纪律加大处罚力度。 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的现象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对虚报冒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全额追回补贴资金同时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责任。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各 乡镇(场) 要设立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种粮农民的监督
附件: 2015年安溪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安溪县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
安溪县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 年12 月22 日 印发
近日市财政局下拨2015年农资綜合和资金,总计1.86亿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1.51亿元,粮食直补0.35亿元
据了解,今年粮食补贴资金下达比往年有所推迟主要原因为粮食補贴政策有所调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部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从中央下达的2015年农资综合补贴中咹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据此,今年粮食补贴政策有所调整补贴标准具体为:小麦70元/畝,其中农资综合补贴60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75元/亩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0元/亩;玉米及薯类49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44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55元/亩嘚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5元/亩;杂粮69元/亩,其中农资综合补贴44元/亩(为上年补贴标准55元/亩的80%)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5元/亩。补贴面积仍然依据“上年實际面积”进行补贴我省调整的20%农资综合补贴将主要用于支持粮食适度,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倾斜
今年我市粮食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与以前要求总体一致,将继续严格执行补贴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农民“一卡(折)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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