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网络人肉搜索原理是不是“网络暴力”

《新闻1+1》 人肉搜索,是不是“网络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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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网络打手谁在人肉搜索 网络暴力或走进现实
互联网上有这么一群人。他们在“分歧”中拒绝讨论,在“审判”中忽略证据,在“惩罚”中无视法律。他们存在于论坛之中,他们出没于微博之上,他们活动于网帖之内。他们无所不在。他们是网络暴力的践行者,又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他们是网络上的“打手”。“分歧”中拒绝讨论在网络“打手”们的暴力狂欢中,对事件本身的思考与辩论,经常最先消失。今年3月初,演员赵文卓被《特殊身份》剧组指“耍大牌罢拍”,拖延剧组进度,进而解除合约。赵文卓接受采访时则称,甄子丹是“戏霸”,自己实际是对方转移责任的牺牲品,双方争执不休。此时,双方对错尚未盖棺论定,但双方的“粉丝”,已摆明了立场。一位天津网民“追梦的雪”留言道:“我们观众根本没有可能知道他们谁对谁错,但是,只要支持自己的偶像就行了!挺赵!”正如其他网上论战一样,参与其中的网民想要赢得“胜利”,就需先抢占道德制高点。“看到这么多圈内圈外的人挺赵文卓,就知道他的为人了。甄子丹耍大牌的几率太大了,看他那副不可一世的样子。”相似的“人品论”层出不穷。“甄子丹,你既然改了国籍,还来中国搞什么。有脸没脸,中国人不需要你这样的叛徒!顶起!”“支持一个美国人,不支持中国人,你还真XXX,你妈生你不是叫你卖国的。”在后续新闻《剧组再向赵文卓开火:每天住宿费5万多》中,有网民质疑:我也很好奇,什么样的住宿一天能花5万块钱?随即有跟帖谩骂称其为“穷X”。此外,在双方“粉丝”的骂战中,不少跟帖称对方为“水军”。一位网民认为双方都有错。随即“挺赵派”的网民回复:“给了你多少钱,五毛?(指收受钱物为他人说话的网民——记者注)”。由于舒淇在微博里表示甄子丹“敬业乐业,凡事认认真真”,随后,她被划为“挺甄派”卷入骂战,最后她删光了自己的微博。面对舒淇的遭遇,甄子丹表示:“面对失控的网络暴力,我感到无力、痛心、愤怒!”赵文卓也表示应当抑制网络暴力:“希望相关技术人员可以公布那些超过正常评论的网民的IP地址所在地区及注册时间,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的困扰,也还无辜者清白。”“现在上网的人,没多少耐心,在事情的认知上,往往以第一印象为主。”曾参与到此次骂战中的网民“kz998”对记者说,他称,在“先入为主”的习惯下,网络事件的关心者更倾向于以简短的语言表明自己的立场,“简言之,就是支持或不支持”。新闻传播系研究生“三文鱼”告诉记者,“支持或不支持”会逐渐演变为立场的碰撞,“一方面,网民少有耐心去讲或听长篇大论,另一方面,网民也难以近距离接触到事件本身”,所以,只言片语的人身攻击和辱骂,就成了普通网民“解决”分歧的最终形态。如此便决定了网络“论战”的一般模式:以立场针对立场,以质疑回答质疑,拿人身攻击换取人身攻击,用辱骂回应辱骂,最后事件渐冷,双方逐渐沉默。“审判”中忽略证据“质疑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那种将质疑当成事实的‘审判’。网络‘打手’们打着合理质疑的旗号,以没有证据支撑的判断句,误导关注事件的网民。真不知道这种做法,最终会掩盖多少真相”。曾经历过“审判”的“三文鱼”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网络“打手”审判式的质疑,会让许多人蒙受无妄之灾。7月初,在杜传旺事件中,对天使妈妈基金会的质疑,成为众多网民关注的焦点。网民“辣笔小球”说:“历史是惊人的相似,从炒作的手法而言,和几年前天津无肛女一样,找一个小有名气的女人为私立医院打广告。只不过,这次比上次的性质更加恶劣。”记者翻阅多条类似信息,这些以判断句形式出现的“质疑”,内容虽各有不同,但都缺少证据。同样是7月初,第52届国际小姐中国大赛重庆赛区评选结束后,网民纷纷发帖说,选美大赛涉嫌“拼干爹”。“我看不是选美,是比谁的干爹厉害!”等判断句,也充斥网络。与针对天使妈妈基金会的质疑相同,“干爹论”同样没有证据支撑。“这些缺乏根据的网络审判现在随处可见”。“三文鱼”告诉记者,她曾在一则新闻跟帖里称赞政府某项举措的合理性,“然后下面一群人说我‘五毛’,我能理解大家仇官、仇富的情绪,但我哪里收‘五毛’了?我说的你不愿意听,我就是‘五毛’了吗?证据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认为,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不公正的现象,积蓄了较多的不满情绪,导致了网络暴力的产生。“需要注意的是,你可以通过网络倾诉缓解现实压力,但这种倾诉本身,同样不能骚扰、打扰别人,特别是与你的情绪无关的人”。陈力丹所提到的原因,在两名中国留学生遭枪杀的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4月11日,两名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被枪杀,网民注意到了新闻中的一句话:“两人死于车内。”在《我国两名留美学生车内被枪杀,初步判断系劫杀案》一文的新闻评论中,不少回复并非是对逝者的哀悼,“(这是)贪官的子女还是暴发户黑商的子女”、“老百姓小孩能在美国开宝马车吗”、“估计是国内的富二代或官二代,在美国太招摇了”……也有人对这种现象进行反思,网民“H”在留言:“为什么两个年轻的生命没了,国人却始终围绕着人家的一辆二手车讨论……1万美金的二手车和两条人命,哪个重要,哪个可以进入你们的眼球,你潜意识里首先关注的是哪点?”质疑方随即进行回击:“人命重要,但我们确实更想知道他是如何出国留学的、他买车的钱是如何来的,我们关心这些真相,难道错了?……如果是因当权者的家长而……,那我也只能说‘你活该了’。在国内不好好待着,干嘛跑到国外去,在国内至少没人敢欺到你的头上。”“惩罚”中无视法律“在网络上,同样是鲜活的生命,有时猫比人重要。”“三文鱼”无奈地说。2012年5月,家住上海的周颖被指虐猫数十只。随后,她的照片在微博上被广泛转发,有人“人肉”出了她的身份证号、户籍地址、住址及手机号。一些网民在微博和各大论坛上转发,号召谴责“上海虐猫女周颖”。5月23日晚,近20名爱猫人士聚集到周颖家楼下,声讨周颖。在名为《上海变态虐猫女被网友捕获》的视频上可以看到,有声讨者用小猫领养前后的照片对比,制作了海报。海报上方印有周颖的证件照,公布了她的手机号、QQ号和家庭住址,旁边配有一组大红色的字:“虐猫女!变态!杀猫无数,认准此照片”。当晚,周颖前往派出所请求保护。面对网络的斥责,周颖坚称自己很喜欢猫,从未虐杀过小猫。记者在视频资料中看到,周颖头上绑着纱布,脸上也有多处伤痕。周颖表示,这些都是和上门讨说法的人发生冲突的后果。“他们进来就打,都没说理由。”事后,微博用户“麦壳”在微博上发布了周颖被打后的照片,发起了投票《重新投!上海虐猫女是否该打?》,“打成这样解气吗?还是不够解气?”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近3万微博用户中,超过94%的人投给了“打得好!应该打得再狠点!”“‘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打人更属违法。但‘打手’们却全然无视法律,进行所谓的‘惩罚’,网络暴力的破坏力让人不寒而栗。”“三文鱼”说。中国人民大学心理学系雷雳教授说,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都使人们的自我约束能力被“缴械”,现实中不敢或不能表达的思想,都会显现出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恰恰是网络的隐匿性,降低了网民参与网络讨论的风险,使得屏幕背后的网民拥有了“法不责众”的心理保护。此外,论坛等群体性讨论形式,加上文字传播的特点,容易让网民获得某种想象的群体认同感,并在此激励下走向极端。“三文鱼”认为,在这种“激励”下,网络暴力走向现实世界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还会有多少网络暴力走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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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人肉搜索是不是“网络暴力”
来源:~~上传者:wangchenxi时间: 08: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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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电话: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修改刑法的首要问题。
比如说,网络暴力就是我们的敌人,人肉搜索则是我们的朋友。平时总提净化网络环境,总是不能净化彻底,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
现在,还有人要将“人肉搜索”放入刑法――这是既不知道网络是咋回事,也不知道法律是咋回事。可能他还不知道这个社会是咋回事。人肉搜索者是大多数,真正实施暴力者是极少数,真要弄出一部新刑法来,去对付社会大多数吗?
有人建议修改刑法 专门针对人肉搜索
  假若将来的刑法中真加入了人肉搜索的罪名,我们会发现那其实是个法律笑话。开口便笑。立法者该怎么去定义人肉搜索这一行为?笑着问。所谓的人肉搜索,无非是广大网民利用网络强大的信息汇集能力,寻找某个人的基本信息,这样说还是过于“学术”化,更通俗更本质一点说,就是通过人打听人。马上就能答,常识嘛。譬如坐公交车发现了一见钟情的陌生女孩,好例,吸引年轻读者。你想了解她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嗯嗯。于是在网络上求助:谁知道啊?豁出去了。恰好网上刚好看到的人有所了解,而他又非常八卦且有意帮助你,偏偏遇到。告诉了你相关信息或线索,这就是人肉搜索。首段先收拾好定义。
  人肉搜索其实是自从人类从树上走下来学会说话以后就有的普遍行为。奇句,其实遵循上段逻辑。北京山顶洞人头领发现另一个族群的人,就会问旁边的人:“那个人是谁?”他开始启动了人肉搜索。绝妙。人肉搜索绝不是从“虐猫事件”才被发明使用的,《西游记》里就有过许多案例,孙猴子要是打不过某个妖怪,就会跑到天上去问诸仙“那妖怪是什么来历”,电视剧台词原句。且屡次成功地把各色妖怪人肉(或叫仙肉)出来,那是谁谁谁的仙童或坐骑。妇孺皆知,举例真硬,只能承认。要是孙猴子时代就有网络,他要“仙肉”起来就不必费劲地翻筋斗云,只要发个帖。总叨扰那几位神仙,大圣建个群吧。
  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无处不在,那么这种行动搬到了网络里,怎么就变成了犯罪呢?真是不明白。在一系列的著名的人肉搜索事件里,真正涉嫌犯罪的不是人肉搜索参与者,而是那些利用工作便利和权限透露本该保密的信息的那些人,一语道破。譬如利用了银行、电信、公安户籍管理这些资料系统的人。因此要规范的是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而不是人肉搜索本身。为人肉搜索正名。
  热衷于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人,要搞明白要规范的是搜索还是人肉,如果说搜索就违法,那么每天都有数以亿计的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每天都有人在使用网络搜索引擎;或者捉一儆百,或者说说罢了。如果你们针对的是人肉的话,那更是个笑话,街上问个路,那就是人肉问路,饭馆里问服务员有什么特色菜,那就是人肉佳肴,问新来的同事是谁,你就是违法人肉别人个人信息了。引申归谬,又笑又气。非要立这样的法去管制人肉搜索,结果无非是以后人人戴口罩,打死不开口说话。[]
  文章解决了三个问题:1、人肉搜索跟现实当中的四处打听没什么区别;2、人肉搜索不是拿键盘当武器的恐怖袭击,要惩罚人必须精确;3、精确惩罚的成本过大,无法操作。[]
“Die豹”休学是法治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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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肉搜索惊动五角大楼
  人肉搜索是个中性词,网络暴力是个贬义词。人肉搜索不等同于暴力,做正当的事、做善事也可以用人肉搜索;网络暴力不一定用到人肉搜索,在网上造谣,对他人进行辱骂、骚扰都叫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有好有坏之分,正如刀具可以切菜,也可以用来砍人,我们却不能将刀具入罪。[][]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对一个普通公民能够公开的信息,就相当于能够通过媒体向所有人开放。美国曾经有过类似案例:警察可以从任何公司获取电话号码而不认为损害了个人隐私。因为任何人的电话号码是会向普通人打出的,普通人不能假设为替你的电话号码保密。同理,将一个人的电话提供给任何人甚至于在媒体公开,也只是道德问题,而不违法。[][]
  对他人进行造谣、诽谤的,刑法规定了诽谤罪,并不需要再设立专门罪名;对于在网上、网下进行辱骂、骚扰,刑法也规定了侮辱罪,也不需要设立专门罪名;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轻微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也不需要动用刑罚这种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唯有“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情节非常严重时,才可能要由刑法来制裁……[][]
  问题来了,这个“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什么呢?是以造成了当事人自杀、自残或者精神失常的后果还是其他什么呢?刑法都是万不得已才用的,入罪的标准过低的话,容易侵犯人的权利和自由。这让我们想起了古代的“弃灰于市罪”和1997年以前曾经有过的“流氓罪”。[][]
  5月12日下午2点28分,汶川地震发生,正在重庆市南川区上班的冉海燕第一反应是,打电话给远在汶川铝厂工作的朋友韦东。韦东是冉海燕和丈夫大学时代的好朋友。打不通,再打。还是打不通。一直打不通。5月13日中午,冉海燕在论坛发出了寻找韦东的帖子。她自己也没有想到,40多个小时以后,就是靠着这条帖子,她得到了朋友的消息。[][]
  在美国18岁到24岁的网络用户中,访问最多的网站为社交网站,随后是搜索引擎和电子邮件。在过去几年里,社交网站一直高速发展,并逐步改变了互联网格局,而“人肉搜索引擎”也应运而生,它集结了社交网站和搜索引擎的优势,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的人性化搜索体验,具有光明的发展前景。[][]
  因为网络行为植根现实土壤,反照出了现实的无奈,网络成了现实的失乐园。人肉搜索走向追剿,也是公众压抑已久的群体权利渴求。正是由于公众在现实生活中,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等相关权利极度匮乏,这种权利饥渴郁寓于内压抑难忍,却又长期得不到宣泄。当面对网络上那些虚虚实实难辨真伪的有悖公序良俗的事件出现时,大家自然不假思索地将之当作一个最佳的发泄通道。[][]
人肉搜索应该引入刑法吗?
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是一回事吗?
本期专题体验如何?
不错,会继续关注腾讯今日话题
还可以,看后有一些收获
无聊,浪费我的时间
很烂,看后就想痛扁编辑
欢迎网友到“”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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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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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反对任何不正当的暴力行为,并非仅仅反对网络暴力;我们支持任何正当的个体行动自由、个体权利,并非仅仅支持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本身是无罪的,并且应该在民法范围内得到规范。如果一个社会连这点动静都不许有,动辄把人弄进去,那不是太娇气了嘛。
道德谴责要有边界,不能沦为道德审判。
在一个允许充分报道和监督的信息市场里,真骗子不会横行太久
征信市场遭遇“成长的烦恼”,信用滥用、隐私泄露争议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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