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远视会引起什么是内斜视和外斜视 近视容易引起外斜视

在给孩子治疗斜视过程中,一些细心的家长通过咨询及自学方式了解到,远视会引起内,而近视容易引起外斜视的规律。但对于更深一步的斜视发病机制,家长就不是很了解了。在此,小编给大家科普一下相关知识。

一般来说,之所以远视会引起内斜视,而近视容易引起外斜视,根源来自于眼睛的近反射三联运动。那么,什么是近反射三联运动呢?近反射三联运动主要指,在近距离看物体时,为了确保物体能够在双眼的黄斑中心凹清晰成像,需要调节、集合、瞳孔缩小三种生理现象同时发生。其中,一定量的调节,同时会伴有相应量的集合,而二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则是引发斜视的关键所在。

远视本身调节过强,无论是看远,还是看近,所用的调节都比正视眼和近视眼大。过多的调节必然伴随过多的集合,一旦出现失调,并超过自身融合能力,就会形成内斜视。

虽然近视患者不需要调节就能看清近距离物体,但为了让双眼同时看清物体,依然会需要使用集合。当目标物体离得越近,近视度数越高(即:眼轴越长)所需要的集合就越强。由于近视患者的看远距离物体模糊,会习惯性把物体放在眼前的近距离,导致需要使用很强的结合力。长时间看物体,容易产生视疲劳,难以持久。一旦放松,就会出现一眼注视而另一眼外转的情况。久而久之,就会出现外斜视并越加明显。另外,当两只眼睛的近视度数差距较大时,这种情况尤为常见。

因此,预防视疲劳是早期防治儿童斜视的主要措施之一。一旦孩子被诊断内或外斜视,需要及时配镜矫正,缓解视疲劳,防止斜视病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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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人看远是不用调节的,看近时则需要用+ 3.0D的调节就够了。但对于远视者而言,看近所用的调节则需加上远视度数。眼睛看近物时产生近反射,调节的同时使双眼内转,产生集合辐辏,会使眼球内转,高度远视的患者看物体比正常人多用调节,从而使其比正常人多产生辐辏,眼球呈现一种过度内转状态,也就出现了内斜视,这种情况多见于+ 2.0-+ 9.0D的远视儿童,其中内斜完全由调节过度引起称为完全性调节性内斜,此种内斜戴远视眼镜可使内斜全部矫正;另一部分内斜除调节过度因素外,尚有眼外肌发育异常等因素,称为部分调节性内斜,戴镜后内斜只能部分矫正,残存内斜需手术治疗。近视眼特别是高度近视眼,看近时必须将物体放得很近才能看清,此时高度近视患者并不像正常人那样需要调节,而双眼同时看近必须用力辐辏,这样使眼的调节和集合辐辏发生了不协调,造成了眼睛的疲劳。为了避免疲劳,往往自行放弃集合辐辏,久而久之集合辐辏功能越来越弱,一只眼就会向外偏斜,发生了外斜视。外斜视的眼一般近视程度较另一眼更重,视力更低,平时看物多用好眼,造成斜视性弱视,双眼单视功能逐渐丧失,使外斜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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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眼科

内斜视患者的远视性屈光不正应该如何矫正在临床上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在理论上也是一个已经解决的问题。其答案是肯定的:应该给予全部矫正。从最近的专著追溯到经典著作,都明确地指出了这个原则。眼科临床诊疗指南( preferred practical pattern,PPP)又进一步对这个原则进行详细地诠释:在内斜视的治疗计划中,第一个程序是矫正屈光不正,把所有参与内斜视形成的屈光不正,包括远视、屈光参差,偶尔也包括高度近视,给予全部矫正。美国眼科学会最新的基础与临床教程也一再强调:应把睫状肌麻痹情况下验光得到的远视给予全部矫正。虽然有些专著对远视全矫的表述形式不同,但其含义是完全相同的。这个原则的基本含义有两个,第一是在内斜视治疗程序中,首先矫正屈光不正;主要指的是远视,应该给予全部矫正。但是,在临床实践中,也有一些专著对全部矫正的概念理解不同,有的认为欠矫一部分也属于“全矫”;有的担心全矫后调节失用,还有的担心全矫之后出现外斜视,更多的担心则是全矫后远视力下降。在为内斜视患者进行第一次屈光矫正的时候,持这种观点必然导致远视欠矫。

根据视光学的定义,全部远视包括显性远视和隐形远视,也就是睫状肌麻痹后检影得到的远视。显性远视包括可调节性远视(平时被自身的调节功能掩盖的、常规显然验光可以发现的远视)和绝对远视(平时调节无法代偿的、 只能通过正镜片矫正远视)。例如一位年轻的远视患者视力0.4,在睫状肌麻痹之前,用+1. 50 DS(绝对远视)的镜片矫正后视力可达到1.0;镜片度数再增加+2. 50 DS(可调节性远视),直至+4.00 DS (显性远视),视力仍然保持1. 0;在睫状肌麻痹之后验光,镜片度数又增加+1. 00 DS(隐形远视),即直至+5. 00 DS(全部远视),视力仍然为1.0。

全部矫正后远视力下降怎么办?

远视眼通常处于过度调节状态,从而睫状肌获得了某种程度的生理性张力,这种张力能够一直维持。但是,随年龄的增长或戴镜适应一段时间之后,睫状肌能够逐渐放松。在远视全部矫正之后,睫状肌的生理性张力可能不会马上放松,表现出远视力下降。只要患者坚持戴镜,远视力就能够恢复到最佳水平。如果患者接受远视全矫确实存在困难,不能坚持戴镜,赫雨时有一段精彩的叙述:“医师开处方的原则是保证眼不出现斜视为主,视力可以暂时不考虑”。如果远视力很差,也可以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如阿托品凝胶或托品卡胺眼液,迫使患者的睫状肌放松。还有一种方法是在检影之后,睫状肌的功能尚未恢复时立即戴镜,也是让患者快速适应远视全部矫正可取的方法。

全部矫正是否有必要减掉部分远视?

应用睫状肌麻痹药物,即使药物的作用达到高峰再进行检影,睫状肌仍然保留部分张力,这一部分张力带来的调节称为残余调节。残余调节不超过+ 1. 00 DS则说明患者睫状肌麻痹效果比较好。有的医师把睫状肌麻痹之后检影结果减去+0. 50 D 或+1. 00 D,目的是保留睫状肌一定的张力,认为这样矫正也是全矫。实际上减掉部分远视之后,隐形远视不能全部矫正,而这一部分隐形远视也可能参与内斜视的形成,属于必须矫正之列。

全部矫正是否会出现调节失用?

还有的眼肌专著中指出,长期佩戴过矫或全部矫正的远视眼镜,可能造成调节失用、调节发育不足、调节力下降及继发集合幅度不足等,甚至可能出现调节麻痹,这是对屈光不正全部矫正的一种误解。暂且不说过矫,只是讨论全部矫正,在视光学教科书中指出,远视全部矫正,从某种意义上说远视眼就转变为“正视眼”。在视远和阅读时,和正视眼一样使用调节和调节性集合。视远睫状肌放松,不动用调节;视近或阅读时,也和正视眼一样动用调节,约+3.00 DS的调节,同时伴随3米角的集合。正视眼的调节和调节性集合不会出现异常,远视全部矫正之后也是如此,既不会出现调节失用、调节力发育不足和调节力下降,也不会出现调节性集合不足。

内斜视屈光不正全部矫正后外斜视如何处理?

当内斜视患者的屈光不正完全矫正之后,如果很快转变为外斜视,应仔细询问患者的病史,在戴镜之前患者的斜视可能不稳定,多为内斜视,也可能表现为外斜视。这类患者应该诊断为间歇性外斜视合并调节性内斜视,按照外斜视处理。再次配镜时,降低远视眼镜的度数,观察眼位变化,如果通过降低远视度数( +1. 00~+2. 50 DS)能够控制外斜视的出现,则戴镜矫正外斜视;如果不能控制,则按照外斜视的治疗原则处理。

如果患者的内斜视发病比较早,在儿童视觉发育的过程中,双眼视轴有逐渐分开的趋势,由于调节性内斜视患者的融合功能也没有得到正常发育,常可引起外斜视。不仅少数完全调节性内斜视患者可能逐渐转变为外斜视,小度数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或非调节性内斜视,也可能转变为外斜视。为了避免出现继发性外斜视,逐渐降低远视眼镜的度数,争取使患者保持内隐斜状态,也是避免继发性外斜视出现的一个措施。即使这样,继发性外斜视也是不能完全避免的。

一般调节性内斜视发病比较晚,多为2—4岁发病,远视矫正之后,双眼恢复正位。双眼恢复正位的时间不同,有的戴镜后立即恢复正位,有的需要3个月至1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能恢复正位。当恢复正位之后,患者的融合功能逐渐恢复,眼位不断巩固。 从一定意义上讲,调节性内斜视已经获得治愈。在随访过程中,每半年或1年验光1次,参考此时远视的度数以及融合功能恢复的情况,远视眼镜的度数也随之逐渐降低,这样既能加速眼球正视化的速度,也能够刺激融合功能的恢复。中高度远视患者往往需要戴镜多年或终生戴镜。有些轻中度远视患者, 如果最终远视度数减至完全不戴眼镜,眼球也能正位,也不出现视力疲劳,摘掉眼镜是最理想的结果。 有的患者阅读的时候戴镜,在看远的时候,也可以摘掉眼镜,这也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

经过远视全部矫正之后,内斜视的度数无明显变化,这类内斜视属于非调节性内斜视。第二次配镜的时候,可以适当降低远视眼镜的度数,不必全部矫正。患者的弱视治愈之后,则按照常规手术矫正内斜视。如果患者戴上足矫的远视眼镜之后,内斜视只有部分改变,属于部分调节性内斜视,第二次配镜的时候,远视眼镜的度数未必需要全矫,残余内斜视按照非调节性内斜视处理。

综上所述,内斜视患者的远视矫正原则指的是初次屈光矫正的时候,一定要全部矫正。在内斜视患者之间划出一条分水岭,一侧是调节性内斜视,另一侧是非调节性内斜视,不同亚型内斜视都有其治疗原则。避免把调节性内斜视误诊为部分调节性内斜视或非调节性内斜视,导致不必要的手术治疗。在不同亚型的诊断明确之后,随访过程中,无论是哪一类内斜视,即使完全调节性内斜视患者也未必需要矫正全部远视。

——来源于《中华眼科杂志》2012年第48卷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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