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读菩萨戒本忘记松手刹的后果果

在家菩萨戒浅说
在家菩萨戒浅说
演莲法师讲述
各位新戒菩萨,各位同修:
  大家好!
首先恭喜各位现在已经是受了在家菩萨戒的菩萨了。那么,从今天开始,你们的身份便是由一个平常的人提升为菩萨的身份了,自然再也不是一个像往日那样普普通通的人了。因为你们既已发了菩提心,受了菩萨戒,就说明你们已经加入菩萨的行列了。这好比在社会上宣誓入了党,便是党员。党员要处处起模范作用,常常帮助群众解决困难,时时为人民办好事,便是一位好党员。菩萨也是如此。要知道:菩萨的地位是非常崇高的。在十法界里,菩萨的地位仅次于佛的地位。用一句比较通俗的话说:佛可以称得是世间的绝顶好人,那么菩萨便可以称得是第一等好人。为什么菩萨可以成为世间第一等好人?我们可以从菩萨这个名称的含义里面去领会。
其实这菩萨二字,原是印度梵语“菩提萨缍”的简称,意译觉有情。有情,既有情感意识的众生。菩萨虽也可以称为众生,但已经是觉悟的众生,不同于迷惑的凡夫众生,故称觉有情。又称大道心众生。即发无上菩提道意,修诸波罗密行,当来可望成佛的大心众生,故称大道心众生。或尊称法王子、开士、大士等等。
更具体地说,所谓菩萨,就是一个具有慈悲心的人。慈悲,就佛教的解释,是与乐拔苦的意思。菩萨视众生如一体,看到众生没有快乐,便尽心尽力去帮助众生,使他们得到究竟圆满的快乐;看到众生备受种种痛苦,便感同身受,就尽心尽力去度化众生,使他们脱离苦海。
也许有人听了这句话,心里就会产生疑惑,佛菩萨既是那么大慈大悲,能帮助众生离苦得乐,可为什么世间还不是照样有这许多苦难无法解除,甚至于还有增无减呢?其实这问题不在于佛菩萨,实在是因为众生自己不愿意接受佛菩萨的教化,那么佛菩萨纵然有心想帮助,也帮不上忙。假如众生肯接受佛菩萨的教化,能依教奉行,自然可以离苦得乐,这又有何疑!
菩萨不仅有广大的慈悲,而且菩萨还具有高度的智慧,能通达世出世间一切事理,能明辨是非善恶,于一切事理上知所应行,知所应止。菩萨又有宏深的愿力,虽知众生无边难度,也要誓愿度尽;虽知烦恼难断,也要誓愿断;虽知法门无量难学,也要誓愿学;虽知佛道难成,也要誓愿成。
当菩萨行菩萨道时,更能体现出勇猛精进不屈不挠的大无畏精神。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菩萨能做得到;平常人难以忍受的事情,菩萨能忍受;俗人所贪著割舍不下的,菩萨能放得下文,因为菩萨唯一的愿望就是为了要圆成无上佛道和下化众生的大任,其它的事情都可以在所不计。像我们通常熟悉的观音、势至、文殊、普贤、地藏等,便都属于这一类的菩萨。
各位试想,现在你们也是受了菩萨戒的菩萨了,自揣也能有像这些大菩萨们一样的愿力和志向吗?能以这些大菩萨为榜样而效法他们的心行举动吗?如果能,各位将来一样也可以成为世间第一等的好人。
我们知道,这世上绝对不能无好人。世间若无好人,则人道穷,而天地之仁心亦绝。那么,我们所住的这个世界,就可能变得更加残酷无情,众生的命运就会更加苦不堪言。所以我们发心学佛,我们想效法菩萨,就是希望做世间第一等好人,力有余则勤行好事,力不足则常存好心。而存好心行好事做好人,必先从去恶念、断恶行做起,方能见效。至于具体方法该怎么样去做?这就是我们来此受菩萨戒所要得到的答案。因为菩萨戒的内容,便是佛教给我们做好人的具体方法。那么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明白的就是什么叫做戒?
戒梵语尸罗,此云戒。本义为清凉。据《大乘义章》说:“言尸罗者,此名清凉,亦名为戒。三业之火,焚烧行人,事等如热;戒能防息,故名清凉。”这意思是说由我们身口意三业所造成的错误行为,不但伤害他人,也一样会损害到自己,给自他带来如烈火焚烧般的难受。而戒能够防止我们三业免于造作错误的行为,使内心不为热恼所苦,而得清凉的感受,故名清凉。又《优婆塞戒经》云:“戒者,名制;能制一切不善法故。”所谓不善法,当然就是恶法了。既然戒能制止恶法,这就说明“戒”具有防非止恶的功能。如果我们能运用这种功能来护体,那么我们就能避免三业造作错误的行为,保持身心洁净,进而再去实行菩萨的宏伟誓愿,当然也就更能畅通无阻了。所以我们要来受戒,其目的也就是在此。
戒的含义还有很多,这里不妨简单地认识:“戒”是佛陀为出家、在家弟子们制定的道德行为规范,告诉我们何事合道德,应努力做,何事不道德,应坚决禁止。我们能遵循佛陀的教诲,便称为持戒,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当然佛陀制定的这些道德规范,只要你愿意遵守,也容易持守,佛不会强人所难。
为了方便不同位次的人,佛还特别制定了不同位次的戒。譬如为初出家的沙弥只制定十戒;而比丘、比丘尼,因为是人天的表率,所以佛为他们制定的戒条自然也比较详尽了,称之为具足戒。对于在家的居士,初学者只要求他们三皈依,进而受五戒或八戒。如果一时难以完全做到,也可以单受一戒、二戒。又为急求解脱的小乘根性的人只制定小乘戒,则为发大心的菩萨根性的人增受大乘戒。
大乘戒也就是菩萨戒了。而这里仍分成出家菩萨和在家菩萨两种戒律。出家菩萨所依据的戒本是《梵网经菩萨戒本》,共有十重四十八轻戒。实际在家菩萨也可受持。但现在各位所受的却是《优婆塞戒经》受戒品中的六重二十八轻戒。因为这六重二十八轻戒纯粹是为了在家菩萨而定的。虽然在戒条上与《梵网经菩萨戒本》的戒律条有多少的差异,但含义仍无欠无余,从所含摄的范围来说,同样是三聚净戒。这三聚净戒即是:
  一、摄律仪戒。统摄七众所受的别解脱律仪。其范围是要做到断一切恶,无一恶不断。能止恶则成持,若作恶即为犯。
  二、摄善法戒。统摄七众所有身口意善及闻思修三慧,十波罗蜜,八万四千助道行等。其范围是要做到修一切善法,无一善法不修。能作善则成持,不作善即为犯。
  三、饶益有情戒。统摄所有饶益有情、度化众生、劝进行者的利他事业。其范围是要度尽一切众生,无一众生不度。能随缘度生则成持,若厌弃众生不度即为犯。
所以三聚净戒的内容上看,虽仍称为“戒”,但已远超小乘戒的“防非止恶”的意义了。小乘的行人因为急于自求解脱,无暇顾及他人。只要对律仪戒能持而不犯,做到三业清静,便把所有心思完全放在修习解脱道这一方面。至于其它的福利慈善事业,对他们来说,那真的是好事不如无事了。而大乘的菩萨则不然。因为菩萨肩负着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两种任务,所以他必须在持律仪戒以求自利的同时,更发扬菩萨慈悲济世的精神,勤修众善,积功累德,广行种种慈善的利他事业。若是好事不做,善法不修,也同样是违反菩萨戒的。
由此可知,菩萨戒所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实含摄了经、律、论三藏的全部佛法与实践。这戒本中所有的戒条,只是佛陀为弟子们所举的大要而已。但我们初学者能把这些较为重要的戒条尽量做到持而不犯,那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在这里我们应认识:菩萨戒,顾名思义,当然是菩萨所应受持的戒律,也就是菩萨所要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因为菩萨戒是一切善法住处,具无边功德藏。所以菩萨无论将来成佛也好,度众生也好,都要以此戒为根本。
现在各位既然发心受了菩萨戒,那自然就非要遵循这些准则不可,使自己能养成菩萨的行为习惯,具有菩萨的道德标准,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菩萨。否则便成了一位欺世盗名的菩萨,不但辱没菩萨崇高的声誉,也辜负了自己现在的一片好心。
下面简单介绍《优婆塞戒经》的内容。《优婆塞戒经》为南朝刘宋文帝时昙无谶法师所译,收入汉传《大藏经》中共七卷,分二十八品:集会品、发菩提心品、悲品、解脱品、三种菩提品、修三十二相业品、发愿品、名义菩萨品、义菩提心坚固品、自利利他品、自他庄严品、二庄严品、摄取品、受戒品、净戒品、息恶品、供养三宝品、六波罗密品、杂品、净三归品、八戒斋品、无戒品、尸波罗密品、业品、羼提波罗密品、毗梨耶波罗密品、禅波罗密品、般若波罗密品。其内容丰富,主旨在于指导在家居士如何发菩提心,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修习菩萨道,广修六度万行,成就自他庄严,同成佛道。值得在家居士认真研读,但本经虽然内容丰富,却以“戒”为经名,可见其重点在戒,主题在戒。修习菩萨道要以戒为根本,脱离了“戒”,修行菩萨戒便无从说起。
以下我们便来共同学习佛在《优婆塞戒经》中为在家居士所制定的六重二十八轻戒。
  第一、不杀生
  善男子!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乃至蚁子,悉不应杀。若受戒已,若口教杀,若身自杀,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优婆塞,旃陀罗优婆塞,垢优婆塞,结优婆塞。是名初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一条重戒是不杀生。这个“生”宇,指的是生物。生物大体上可分为有情和无情二类。有情的生物主要是指有情感意识的动物一类,无情的生物通常指的是矿物、植物一类。但矿物植物究竟有没有情识,实在很难断言。而这里所制定的不杀生,主要是对有情识的生物而言。凡是有生命有情识的众生,都不可以故意加以杀害,
叫做不杀生。
  首先佛为什么要为菩萨制定这条不杀生戒?据唐朝法藏法师所撰的《菩萨戒本疏》中所明,制这不杀生的理由有十条:
  一、断生命,业道重故。负此重业,不堪入道。这意思就量说,如果一个人滥杀众生,那就是犯了相当严重的罪业。像这样一个罪业深重的人,
当然是没有资格来修学菩萨道的。
  二、由违害菩提心故。因为菩萨是以大悲为体的。见到众生的苦难,如同自己的苦难。为着要救护众生,菩萨尚且愿意牺牲自己去救助他人,又怎么会忍心去杀害他们的生命呢?
  三、背恩养故。《梵网经》上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因此,当我们看到一切众生时,便心中想到:这些众生都是我过去世的父母,今天有缘再见面,我没有好好孝顺供养他们,已经很说不过去了,如何可以反过来去杀害他们?
  四、乖胜缘故。这意思是说,成佛的道路是漫长的。我与其它的众生,将来究竟谁先成佛是很难说得定的?也许今天我们看到地上爬的这只小小蚂蚁,说不定将来还比我们早成佛,我们还要仰彼济度呢。若是今天我们把它杀了,便是与它无缘,他日怎能受彼济度呢?
  五、并有佛性,悉为当来法器故。经云:“一切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又云:“凡有心者,皆当作佛。”这就是说,一切众生皆具佛性,将来都可以成佛。因此,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众生,虽然形相各各不同,但可以说都是未来的诸佛。我们对他们礼敬都来不及,又怎能加害于他们。
  六、违失菩萨无畏施故。菩萨修布施波罗蜜有三:即财施,法施,无畏施。而菩萨之所以持不杀生戒,正是为施众生无畏故。譬如人有杀心,所以动物见人即赶快逃去。若无杀心,则所有动物皆可为友。
  七、乖四摄行故。菩萨常以布施、爱语、利行、同事此四法来摄受众生,令其生起亲爱之心,而后引导他们入于佛道。若菩萨对众生怀有害心,则众生舍离,纵要法施,亦无所化。
  八、损过宝故。这意思是说,生命是众生认为最可宝贵的。试问有谁愿意拿自己的身命去换取无数的财宝。《涅盘经》上说:“一切畏刀杖、莫不爱寿命。恕己可为喻,勿杀勿行杖。”这也是儒家所谓“施诸已而不愿,亦勿施于人”的絮矩之道。我们既不愿意被别人所杀害,当然我们也就不应该去杀害其它的众生。
  九、为报恩故。如《普贤行愿品》上说:“若诸菩萨,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能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是故菩提,属于众生;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由此可知,菩萨的无边大行,都是依众生而得;如果没有众生的增上缘,菩萨想要圆成佛道,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菩萨应该怀着一种感恩的心去善待每一个众生,又怎能对他们生起杀心呢?
  十、法应尔故。这是最后一条理由。就是说三世诸佛,佛佛相承,一贯的传统家风都是念念为利益众生,绝不会加害于众生。
  我们把这十条理由逐条加以领会,如果你还有杀心的话,我想大概也该平息了吧。现在我们接下来看经文。
  经文里所提的善男子,
当然也包括善女人。善,就是好的意思。比如我们平时称赞人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其实,这往往只是一句恭维的话罢了。真要成为一个大好人可不简单啊。只有真正发菩提心行菩萨道的人,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个大好人,也就是这里所说的“善男子”。那么,要做一个善男子的标准是什么呢?最起码的标准,便是要受持这六重二十八轻戒。因此,这一句“善男子”,是通下面每一条戒说的。能至心受持这些戒,便是善男子,若不能受持这些戒,自然也就没有资格称为善男子。“优婆塞”是梵语,意译为近事男,或称为清信士。即在家亲近奉事三宝、受持皈戒的男居士。女居士称为“优婆夷”,意思与“优婆塞”同。
  佛说“善男子!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乃至蚁子,悉不应杀。”这一句经文意思是说,在家居士如果愿意成为一个修行菩萨道的善男子,首先必须要受优婆塞戒。受了优婆塞戒之后,第一条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就是要做到不杀生。即使是与自己的性命攸关,作为一个菩萨,不能为着要保护自己的生命,而去杀害其它的生命。乃至虽是一条小小的蚁子的生命,都不可以有意地加以杀害。
  这里所提到的“虽为身命”,是举重以况轻。意思是说:如果不杀生,就有可能会危及自己的生命,但想到自己是一个菩萨,理当舍己为人,
因此宁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也不肯去杀害其它的众生。何况我不杀他们,还未必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呢?譬如说:人不吃食物,可能会饿死。但不吃鱼、肉,还有许多五谷杂粮、水果蔬菜可吃,未必会饿死,为什么非得要杀害动物来充自己的口腹呢?也许你会说吃肉的人不一定要杀生。但要知道,吃肉的人虽不直接杀生,却也等于是间接杀生。试想如果没有人杀生,你又哪来的肉吃?有吃肉的人,所以才有杀生的人。假使我们很想吃肉而又没有肉可吃的时候,有谁会愿意割下自己身上的肉来供给自己食用。我想谁也不会那么傻瓜。因为大家都知道割肉所受的痛苦滋味远甚过吃肉的滋味。那么,我们凭良心想想:自己割身上的肉供给自己吃,
自己都害怕痛苦,都不愿意,难道我们杀众生的命,割他们身上的肉来供我们的口腹,他们就不痛苦,他们就会愿意吗?我们将心比心,为什么要贪自己一时的口腹,而把痛苦强加于众生身上?况且佛经上明明白白告诉我们:一切众生皆是我们的过去世的父母。那么,你今天所杀所吃的,按知不是你前一世的六亲眷属?记得《法句喻经》上有这么一段故事:说的是舍卫国有一位婆罗门,富有悭贪。每到吃饭的时候,便紧闭门户。有一天,家里杀了一只鸡,煮好后端在桌上,夫妻同食,
中间夹坐一小儿。夫妻俩接二连三地取鸡肉喂入小儿口中。佛知这位婆罗门得度的机缘成熟了,就化作沙门,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婆罗门一见大怒,就冲着沙门骂道:“你这个出家人真是无耻,为什么不声不响地窜入我的家中?”沙门说:“因为你愚痴,杀父娶母供养冤冢,所以我才特地来点化你,怎么反说我无耻。”这位婆罗门听了更生气,就责问沙门道:“你是一个出家人,怎么说话如此不正经?我什么时候做过杀父娶母供养冤家这样荒唐的事?”沙门说:”你不要这么生气,让我细细地说与你听。这桌上的鸡,正是你前世的父亲,因为你父亲在生时悭贪成性,所以堕落为鸡。而你这个儿子,正是你过去世的仇人,因为夙业未尽,所以投生来做你的儿子,以便加害。你这位妻子,其实是你前世的母亲,因为与你恩爱极深,舍不得与你分离,所以还来与你结为夫妻。这其间的轮转,愚人自然不知,惟有得道的人,才了了分明。”婆罗门仍不相信,佛就示现神通让婆罗门亲眼看到前生的事实。这位婆罗门才不得不相信,于是向佛忏悔受戒,佛为说法,即得道果。我们听了这个故事,有一天当我们看到满桌子上摆着鸡鸭鱼肉,想起这些鸡鸭鱼肉也许就是我前一生的父母骨肉,你还能忍心吞得下口吗?
  “乃至蚁子”这一句,是举轻以况重。意思是说,蚁子的身体虽然至轻至微,但毕竟也是一条生命。我们不能因为它的生命弱小,就肆意地加以残害。譬如我们自己要是遇到比我们更强大的众生,也同样会害怕遭到残害,也同样期望能够得到保护,为什么我们要去欺负比我们更弱小的众生呢?因此,连小小的蚂蚁我们都要给于爱护,何况比蚂蚁更大的众生,如何肯忍心去杀害他们呢?所以说“悉不应杀”。
  “若受戒已,若口教杀,若身自杀,是人即失优婆塞戒。”这一句经文意思是说,如果优婆塞受了戒以后,或者用语言去叫别人杀生,或者是自己亲手去杀生。而杀生的方法有很多很多,无论这位优婆塞是采用了哪一种方法,无论他所杀害的是哪一类众生,
只要这个众生的致死原因是由这位优婆塞故意所造成的,这位优婆塞便犯了杀生这条戒。因为杀生时造了严重的罪业,所以这位优婆塞当即失去了优婆塞的戒体。从今以后,也就失去了扰婆塞的资格。
  说到杀生的方法,的确会牵涉到很多很多的命案。有公开凶杀的,也有称其不备进而暗杀的;有故设隐阱诱杀的,也有设计进行谋杀的;这其间直接当下致其死命的,固然是犯了杀生戒,而使用恶毒的方法,令其日后慢慢致死的也一样是犯了杀生戒,如是扩充开来,可以举很多的例子来说明。譬如在社会上,因为怀恨某人与自己有仇隙,就故意恶语中伤,造谣诬蔑,使其日后含冤负屈而死。又如男女交往,即不是真心爱对方,又故意欺骗对方的感情,等到对方已陷入如痴如醉、难舍难分的地步,却又忽然彻底地背弃了他(她),让对方伤心绝望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性格懦弱,经不起别人的攻击,故意挑他的短处,揭他的隐私,毁他的名誉,使他羞愤难当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患有恐惧症,故意对他说一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事件,使他惊吓过度,心胆俱裂而死。又如知道某人患有心脏病,不能受过分刺激,便故意为他安排一些大喜大悲的事情来刺激他,使他心脏病猝发而死。诸如此类,从表面上虽看不出有杀生迹象,实际上都与杀生有脱不了的关系。再如家庭中,有不肖子女,刁顽任性,不肯接受父母师长的教养,终日在外惹事生非,竟把父母活活气死。这样的不肖子女,
自然要背上弑杀双亲的罪名。反过来说,如果做父母的过分溺爱子女,不肯耐心地教育子女好好做人,任其子女无法无天,结果走上犯罪的道路,遭受法律制裁,这时做父母的同样难脱有杀子的罪责。这也就是说,恨到极处,固然可以致人于死地。爱得失当,也同样可以致人于死地。所以,我们必须要培养一颗具有理智而又充满仁慈的心,去善待每一个生命,才可以避免犯了杀生的过失。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这两句便是上面第一条理由中所说的“由断生命,业道重故。负此重业,不堪入道。”依照通途修行,从凡夫到成佛,据唯识宗分为五道:即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究竟道。暖法是加行道中四善根的初位,必依于净戒而修四念处,
由四正勤修如意足,方得暖位。然后渐次由顶、忍、世第一法而阶于无漏。譬如钻火,不断用力,先感觉到暖热,然后才有火生。照这样说来,暖位只能算是修行的初步功夫。但若是破了净戒,连这初步的工夫都不能成就。何况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是小乘四果位的前三位(须陀洹译为入流,即入圣人之流。斯陀含译为一来,阿那含译为不来,既不再来欲界受生死)。这已是在家修行证果的极致了,
当然就更谈不上了。修行佛法虽然有种种法门,但无论修任何一个法门,都必须以净戒为根本。《遗教经》上说:“依因此戒,得有定慧。”又说:”若无净戒,诸善功德不生。“足见若无净戒,修行任何法门都是徒劳。就以现在大家都欢喜修学的净土法门来说吧,念佛的人当然都希望将来能往生净土。但在这里,我想提醒各位一句:所谓净土,就是清净庄严的国土。
自然不同于我们这个污秽不堪的娑婆世界。我们知道,依报是随着正报转的。那么诸位想想,住在清净庄严国土里的该是些什么样的人?自然是那些清净庄严的人才有资格住在那里。所以念佛也称为修净业,意思也就是说念佛必须要修到三业清净,将来才有往生净土的希望。如果三业不清净,虽也念佛,与净土结个法缘当然可以,但要往生净土那可就很难说了。所以诸位想要念佛求生净土,理当严持净戒才好。如果受了戒,又不好好护持净戒,
以致破了戒,那就是下面经文所说的:
  “是名破戒优婆塞,臭优婆塞,旃陀罗优婆塞,垢优婆塞,结优婆塞。是名初犯。”这几句经文意思是说,本来受戒是一件很光彩的事,能获得戒体更是值得庆幸。因为有了戒,才能使我们过着真正美满幸福的人生;
因为有了戒,才能使我们在学佛的路程中顺利地踏上菩提大道。而今不幸犯了戒,以致落得非常可悲的结局。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经过受戒的仪式之后,在内心能引发产生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我们称这种功能为戒体。但这种戒体需要随时加以保护。若是犯了严重的戒,这种戒体就失去了。好比一件非常珍贵的宝器,受到严重的毁坏,即失去了它的作用,当然也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故名为破戒优婆塞。
  “臭优婆塞”者,意思是说,本来一个持戒的人,他的德名远播,戒香遍闻十方。如《戒香经》云:”世间所有诸花果,乃至沉檀龙麝香,如是等香非遍闻,唯闻戒香遍一切。”又如《智度论》上说的:“人虽贫贱,而能持戒,香闻十方,名声远布,天人敬爱,所愿皆得。”但如今破了戒,既无戒香,而且臭名昭著,为人所不齿,故名臭优婆塞。
  “旃陀罗优婆塞”者,“旃陀罗”是当时印度社会阶级种姓制度中居于最下等的种族。意思是说一个持戒的人,本来是很高贵的。如《月灯三昧经》云:“虽处卑下少闻见,能净持名胜士。”但一旦破了戒,他的身份就会变得很低贱,像旃陀罗一样,让人瞧不起。
  “垢优婆塞”者,垢,是污浊不净。意思是说佛法本是清净的,所以要求行者应以清净心来修学佛法,才能获得佛法的功德利益,而破戒的人,他的身心因为有烦恼业垢的障碍,
当然也就很难获得佛法的功德利益了。
“结优婆塞”者,戒的另一别名叫做波罗提木叉,译为别解脱。意谓能持净戒,则能获得无边解脱。结,是系缚的意思,因为破戒的人被烦恼业累所系缚,所以无法解脱。故名为结优婆塞。这是六重戒的第一条重戒,故云“是名初重。”
那么,怎么样才算是犯了杀生戒呢?参照各种注解应具六缘成犯。
  一、受菩萨戒人。若未受戒,当然亦无戒可犯,但不受戒而造杀生业,仍属性罪。
  二、所杀的对象是有情众生。若是非有情众生则不犯。
  三、明知是有情众生。
  四、故起杀心。说明是蓄意想杀的,非误杀。
  五、用方便。即无论使用任何一种杀法。
  六,事究竟。彼有情众生或当即命断或因此致后时命断。
  具此六缘,结犯杀生戒。这里面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第二缘中所杀的有情众生,包括恶心自杀己身亦属犯戒。但若为护持三宝而捐躯,为救护众生而舍命,非但不犯,且得福成持。第六缘事究竟中,是说无论是由杀害众生致彼当即命断,或者是由伤害众生而致彼后时命断,只要彼众生的死因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都脱不了犯杀生罪。所以我们要长养一颗无限仁慈的心,去爱护一切众生,尽量避免有任何损害众生的举动。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对于罪大恶极的众生是否该杀?若杀,是否亦犯戒?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参阅唐译菩萨戒本。彼戒本云:“菩萨善权方便,为利他故,见劫盗贼,为贪财故,欲杀多人;或复欲害大德声闻独觉菩萨;或复欲造多无间业。菩萨见是事已,发心思惟:我若断彼恶众生命,我当堕地狱;如其不断,彼无间业成,当受大苦。宁自堕地狱,终不令其受无间苦。如是菩萨于彼众生,为当来故,深生惭愧,以怜悯断彼命。由是因缘,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照这段经文看,菩萨大悲,为怜悯彼恶众生,纯以代苦之心而行杀业,并无一念嗔害私意,故虽甘受犯戒之罪,而究竟不犯。准此,对于恶众生可杀或不可杀,那就要看各人的存心如何了。
  至于家庭中每受蚊蝇、蟑螂、老鼠之类的动物搔扰,虽然有些讨厌,但现在你们既是菩萨了,为了怜悯众生,也为了护持自身的戒体清净,体谅它们是受业力所使,也是出于它们生存的本能,并不是故意要与我们人类作对,况且罪不至死,能饶恕就饶恕吧;如果你实在无法容忍,你尽可以清理门户,设法把它们驱逐出去也就算了,何必一定要置它们于死地。路上的虫蚁,眼睛看到了,也请脚下留情,能避免的尽量避免。如果不小心误伤它们的生命,应生愧疚,自责其心,多多念佛,把功德回向给一切众生,愿一切众生早脱苦趣,同生净土。
那么,犯了杀生戒,将有什么样的果报?据《华严经》二地品云:杀生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饿鬼。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短命;二者多病。《习报经》亦云:“杀生入四趣,受苦三途毕,得生人道中,短命多忧疾。”由此我们应该知道,现前为什么有些人会夭寿短命,为什么有些人会体弱多病?原来都是因为前生造了杀生的罪业。诸位想要健康长寿,将来不堕三途,那就请从不杀生做起。更何况诸位己受了菩萨戒,已明白了上面这些道理,那就更要好好地受持这条戒,不但不杀生,而且还要随缘随力救护众生,度化众生。能如是,才算是持不杀生戒。
  下面我们看第二条戒:
  第二不偷盗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二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二条重戒是不偷盗,偷盗,包括贪污、盗窃、抢劫、侵占,敲诈、勒索,受贿、不与而取,损坏他人财物等。广泛地说:凡是非理侵损他人的财物利益以及自己不应得而得的不义之财,通称为盗。
  制这条戒的理由略举四条:
  一、业道重故。说明偷盗的罪业和杀生一样深重。犯偷盗的人同样没有资格修学菩萨道。
  二、生恼深故。因为财是众生所最贪爱的。若是财产被人非理侵夺,必致物主生大苦恼。
  三、损财及命故。因为财产是众生赖于生存的保障。若是侵夺他人的财产,无异侵夺他人的生命。如《智论》云:“一切诸众生,衣食以自活。若劫若夺取,即为劫夺命。”因此,盗人财物,断人生计,等于是间接杀生。
  四、违正行故。菩萨理应常行财施、法施、无畏施以济度一切众生,若犯偷盗,恶名流布,举世皆嫌,一切众生眼不喜见,应信者不信,况受其化。
  佛说:“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偷盗,乃至一钱。”这一句经文的意思是说优婆塞戒的第二条重戒是不偷盗。受了这条戒之后,即使为着要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去偷盗他人的财物,乃至极少的一分钱。
  俗语好像有这么一句话,叫做“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意思是说有些人吃饱穿暖,生活过得舒服,终日无所用心,便想去寻欢作乐;有些人却为饥寒所迫,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于是便生起盗心。照这话说来,偷盗的人不外有两种:一种人是贪财,想不劳而获。另一种人却是为生活所逼。受菩萨戒的人就算饿死冻死,也不能去盗取那不义之财。何况生活过得去,何必要去行盗呢?正如苏东波所说的:“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可见临财苟得,见利忘义,世间君子尚且不屑为,何况菩萨。但盗相的范围极广,临事若不详察,却也难免犯盗。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这两句是说若是优婆塞破了这条盗戒的话,那么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去了优婆塞的戒体。但怎样算是犯了盗戒呢?于此先明犯戒的条件有六:
  一、非己物。说明这些财物绝对不是属于自己的。也不是自己所应得的。
  二、有主物;是说这些财物是有属主的,而且是为物主所吝护的,物主绝不会无缘无故让给别人的。
  三、有主想。是明知这些财物是有属主的。并非误会以为是无主的。
  四、有盗心。是说这些财物既非己物,便蓄意想侵损这些财物。
  五、举方便。为了达到侵损这些财物的目的而使用种种方法。
  六、离本处。即物主本所属有的财物已被取去。或失去原有的价值,或遭到损坏,或是有意使物主亏损等。
  此中第二有主物的物主,大体上可分为三宝物,人物,诸天鬼神物,畜生物。
  在有主物中,盗三宝物属上品罪,而以盗僧物罪为最重。僧物,指十方凡圣僧共有之物。这些财物原是十方信心施主供给僧尼,作为修道弘法的助缘。可以说是佛法命脉、众僧慧命所系。当然也只有真心修道的人方可受用。所谓“为成道故,方受此食。”如其不然,随损一毫,结罪极重。《大集经》云:“盗僧物者,罪同五逆。”又《方等经》云:‘‘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盗僧物者,我所不救。,,《五百问》云:“负佛法僧物,纵偿还入阿鼻,而得早出;何况不偿者,永无出期。”是以居士入寺,当知僧物难消,不可虚受。若为常住作务,名为净人,理宜供给衣食,又须知三宝各有所属,不得挪用,亦不可互用。如印经的钱只宜印经,不得移用建寺,建寺的钱只合用于建寺,不得移用供僧。各各所属分明,丝毫不能错乱。所以居士为作外护故,或要发心供养常住,需对执事人明确指定此项净资用途,如果自己不指定,可以请执事人代为作主,随意用在常住做什么都好,这样便可以避免执事人犯了错用的过失。
  盗人财物,可分公共财物和个人财物。从受损害的范围来说,盗公共财产的罪亦应比盗个人财产的罪更重。譬如有关部门的领导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接受贿赂,贪污盗窃国家的财物,受损害的是全体大众的利益,自然结罪极重。又如公司里的负责人,或私用公有财物,或以公物私送人情,或无缘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皆为非理侵损,统属犯盗-记得从前本寺圆拙老法师平时与人通信,若是有关常住的事,便使用常住的信封信纸;若是私人往来,就使用自己买的信封信纸。邮票亦如此+有客人来拜访老法师,在常住用饭,有时忘了交伙食费,客人走后,老法师就自己出钱替客人代交伙食费。这是我所亲见的。又曾闻上海有一居士,在某公司任职,联系公司的业务即用公司的电话;若是私事,就自己出钱到外面打公用电话、.其实公司里并没有这样限定,而她自己却宁愿这样做,如是公私分明,殊为善持戒者。又如公司里的出纳或保管,若因失责而丢失财物,个人应如数赔偿,否则犯盗,公职人员不能克尽职责,或误工或误事,即仍照样领取工资,亦属犯盗。经商者应税不税,违反国法,亦是犯盗。余者可以类推。
  盗个人财物,凡个人正当所属有的任何一项物件,都有他的私有权,若侵犯他的私有权,即属犯盗。这其中当然包括强取、劫取、窃取、骗取、勒取等,此义易知,不繁细举:余如受人寄存财物,若不用心看守,丢失,受寄人应赔偿,不赔犯盗;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不赔犯盗;送人财物,已作舍心,后时向彼讨回,犯盗;拾人财物,知失主未作舍心,不还犯盗;物主失物后已作舍心,后日见所失物为他人所有,他人已作己物想,若向彼取回,前物主犯盗;向人借财物,或因物主忘却,时久不讨,借者故意不还,犯盗;买卖错数,或多得物,或多得钱,自知错数,不肯退还,亦犯盗。另有必要一提的是,无端浪费别人宝贵的时间,耽误别人的工作效益,亦应属犯盗。家庭之中,若财物各有所属,未经同意,随意取用,令物主生恼,亦是犯盗;若物主同意,虽物主不在,可随意取用,不犯;亲友物亦如是,由无盗心故。本是他物,误为己物,取之不犯;后知取错应还,不还犯盗;物主所弃物,取之不犯;物主不在,暂用即还,不损其物,不犯;其它开缘,如瑜伽戒本云:“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卒堵婆物。取多物己,执为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怜悯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逼而夺之,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由此因缘,所夺财宝,若僧伽物,还复僧伽;卒堵婆物塔寺,还卒堵婆;若有情物,还复有情。又见众生,或园林主,取僧伽物,卒堵婆物,言是已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思择彼恶,起怜悯心,勿令因此邪受用业,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随力所能,废其所主。菩萨如是,虽不与取,而无违犯,生多功德。”这里面所要注意的一点,是僧伽物夺后应还归僧伽,乃至有情物夺后还归有情,故不犯;倘若有分毫沾染,那便是以贼劫贼,何得无犯。
  盗诸天鬼神物,如神庙中祭祀诸天鬼神的祭品等。虽无人守护,恐为诸天鬼神所自护。人眼虽不见,但不可认做无主。如要取得,须问卜于神,知其舍否。
  盗畜生物,应与盗人物同。因为畜生所拥有的物品,同样属于有主物。
  第四有盗心,即内心作种种筹量,意图非理侵损他人财物,谋取私利。如《五分律》云:“以谄心、曲心、嗔心、恐怖心而取他物,即是盗心。”又《四分律》中举十种盗心:一、黑暗心。如寺院里的执事人因不学无知,互用三宝物,犯波罗夷(极重罪)。如社会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把政府所拨的救济款或助学金移作其它的用途。虽本人不得物,亦属犯盗。二、邪心。如为贪图财利,假装仁人君子,以博取别人的信任,然后就便取利。三、曲戾心。譬如给少财物,心生慊恨,面现怒容,索取多得。四、恐怖心。即举可怕的事来恐吓或以势力相逼迫,以便索取财物。五、常有盗心。即时常伺机想谋取他人的财物。六、决定取。即强横无理,敲诈勒索,决定取人财物。七、恐怯取。即故意装神弄鬼、装腔作势,使人畏敬,而给予财物。八、寄物取。如受人寄托财物,过后或完全矢口否认,或以少还,或寄新还旧。九、见便时取。即趁人不注意时,就便窃取。十、倚托取。即利用自己的名望威信或仗着亲友的势力而取人财物。
  以上略举盗心的大概样子,其实妄情逐境,计较万端,当然不止这些;。而使用偷盗的方法和招数,那就更是层出不穷了。总而言之,凡是采用不合理不正当的手段,侵损他人的财物和利益,乃至滥窃尊荣无功受禄等,统属犯盗。.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二重。”这些经文的意思同上面杀生戒一样,不再重述。当知世间人财物各有合得的分限,财货由自家辛勤得来,方能消受。若非分攫取,终不免悖入悖出之祸。世人贪冒无厌,随处惯占小利,岂知冥冥中自有计算。依《华严经》二地品云:偷盗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贫穷;二者共财不得自在。这是说前生因为犯偷盗,来世即使生而为人,也是一生孤苦贫寒相;纵然得了少量钱财,也是随得随失。身常受苦,心怀愁恼,故不得自在。我们每见有些人身无分文,为饥寒所迫,流浪在街头巷尾,白天到垃圾堆里面去找食物充饥,夜晚到破窑窟里去与蛇鼠为伍,这种境况是何等的凄惨!为什么会落得这地步呢?只为前生犯偷盗啊。
  诸位同修已受菩萨戒,应常思惟自己现在是菩萨了。菩萨持律仪戒,就是做梦也不会想去妄取他人的一草一叶,何况实事。菩萨持善法戒,乃至身命都愿意舍与一切众生,又如何会去贪图那身外之物呢?菩萨持摄众生戒,常怀慈悲方便饶益众生,当然就更不会去侵损众生的利益了。
  不偷盗戒的细节很多,现只简单地就说到这里。
第三不虚说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虚说,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三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三条重戒是不虚说。虚说,即心口相违,说虚妄不实的话以欺骗他人,通常亦叫做打妄语。此不妄语戒,正制不得说大妄语。兼制不得犯四种口过一一妄言、绮语、恶口、两舌等。说大妄语是指凡夫自言证圣,如言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等。此为以凡滥圣,其罪极重。如《楞严经》云:“譬如平民,妄号帝王,自取诛戮。”其它四种口过,通属小妄语。
  制这条戒的理由亦可以略举五条:
  一、业道重故。因为说大妄语,欺凡罔圣,淆惑人心,其罪极重,故制。
  二、非所应故。世间仁人君子尚不肯以妄语诳惑于人,何况入道之人,应以诚实为最。怎么可以口出妄言呢?
  三、闭善路故。因为妄语之人是非曲直颠倒,邪正不分,自然不受善法,心无惭愧。佛说:“无惭愧人,妄语覆心,道法不入。”是以闭塞人天善道及涅盘之路。
  四、开诸恶门故。妄语之人说话花言巧语,真假难辨,所以很容易使人上当受骗,许多杀盗淫的罪业往往都是由妄语助成的。
  五、实语易解脱故。因为实语之人,其心正直无虚妄、不谄曲,乃一切万行之本。如《维摩经》所说:“直心是道场,直心是菩萨净土。”又《楞严经》上说:“十方如来同一道故,出离生死,皆以直心。”所以修学菩萨道必从诚实做起。
  请看经文: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虚说,我得不净观至阿那含。”这几句经文是说:菩萨优婆塞戒第三条要受持的是不虚说。受了这条戒后,即使为着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用虚假不实的话去欺骗别人。
  这里所说的虚说,即包括妄言、绮语、两舌、恶口。
  妄言如以是为非,以非为是,见言不见,不见言见等。所说的话完全与事实相违。假如有人信以为真,那可就受害不浅了。
  绮语的范围那就更阔了,像情词艳曲,言情小说一类,乃至夸夸其谈,胡言乱语;譬如每见一些人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但所说的内容全是废话、空话,无意义的话,徒然惑人视听,动人心念。这些都是属于绮语。四种口业中以绮语最易犯,所以古德常劝人少说闲话多念佛。《观经》上说:“若人至心念佛一声,能消八十一劫生死重罪。”念佛功德有这么大,何乐而不为,何苦要浪费口舌去说闲话犯绮语呢?况且,对人说闲话,即使不损害人,至少也是浪费别人宝贵的时间,耽误别人的修持,单就这个罪过也就不小了。所以平常发言,若是尽说一些对人无益的话,听众越多,所犯的罪过也就越大了。
  两舌即挑拨离间,在这边说那边的坏话,在那边又说这边的坏话,以破坏彼此的感情,使双方引起斗争。或者在当面就称赞这个人怎样怎样的好,简直把人捧上了天;可是在背后又说这个人怎样怎样的坏,把人批得一文不值。反正说好说坏随他高兴,这就是两舌的样子。
  恶口就是用恶毒的言语骂人。包括说话尖酸刻薄,挖苦讽刺,讥讽嘲弄,使人听了难堪,如同矛剑刺心的难受。所谓唇枪舌剑,杀人于无形。大至国与国之间,也许就因为几句话说得过激,就有可能引起一场战争浩劫;小至家庭兄弟夫妇之间,每每就只因为几句话说得不当,使对方听了无法容忍,以致闹得天翻地覆,酿成人间惨剧。如《报恩经》中佛告阿难说:“人生世间,祸从口出。当护于口,甚于猛火。猛火炽然,烧世间财;恶口炽然,烧七圣财。”所以说话要谨慎,要得体,要有分寸,要多留些口德;若是信口开河,口无遮挡,一旦话说出去收不回来了,那你就得承当一切后果。
  更为严重的是口出狂言,妄自尊大,本是业障凡夫,却妄充圣人。譬如对人说,我已修成不净观了;甚至对人说我已经证得阿那含果位了。这便是大妄语。罪业极为深重。佛所正制的,主要就是对此大妄语而言。为什么对人妄说自己修行证果,会有这么大的罪过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大小乘修行证果的次第。小乘的修证果位分为七贤四圣。七贤即:一、五停心观。二、总相念住。三、别相念住。四、暖法。五、顶法。六、忍法。七、世第一法。四圣即: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大乘的修证果位分三贤十圣。三贤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圣即十地菩萨。这些需要专题讲解才能明白,在这里且置之不说。单说不净观,乃是七贤位中的第一位五停心观中的第一观,这种观法是教贪欲心重的众生,修习观想自他色身之种种不净,以对治贪欲烦恼。这种观法修成了,贪欲烦恼便得止息。而凡夫最难对治的就是贪欲。现在骤然听某人自称说他已经修成不净观了,这就等于是接近贤人的果位了,按理说他此时的人格应该是非常清高的,决定不会再像凡夫一样有贪心的举动。可是每当境界现前时,却发现他的贪心和平常凡夫并无多大区别。这时就会使初学的人感到彷徨失所,生大疑惑,心想某人已经修成不净观了,仍制伏不了贪欲,那么修这种观法到底有没有用呢?这时修学佛法的信心恐怕就要动摇了。再说阿那含,意为不还、不来。是小乘四圣果位中的第三位。修到这种果位的人,不但三界的见惑已断尽,乃至欲界的九品思惑也已全部断尽,从此以后不再还来欲界受生,未来世当生于色界或无色界。故称为不还、不来。在家居士能修到这个果位,已是最高的果位了。这种人的道德修为自然不是一般凡夫所可比拟的。因为凡夫是由染缘而成的;而圣人是从净缘而证的。现在听某人自称说已证了阿那含的果位,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事。但仔细观察他的言行举动却仍脱不了那些世俗的粗重烦恼习气。这也同样使初学者感到迷惑不已,以为纵然修到圣人的境界。也和凡夫没多大区别,我们何必费心去修学呢?于是遂退失信心。这就是上面所说的欺凡罔圣,淆惑人心。上则冒犯诸佛贤圣,下则贻误众生,所以罪业极重。如《楞严经》云:“譬如平民,妄号帝王,自取诛戮。”又如《未曾有经》云:“为供养故,外现精进,内行邪浊,向人妄说得禅境界,或言见佛见龙鬼等,名大妄语,堕阿鼻狱。”所以修行的人即使真的修到某种境界,也不可以随便向人说,何况根本就没什么心得,何必无来由地编排一些妖言去惑众,结果是误了别人,也害了自己。真是何苦来!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这两句经文是说若是优婆塞破了这条戒,这位优婆塞当即也失了戒体。那么这条戒要具哪些条件才算破呢?所具条件有五:’
  一、所向是人。即对人说大妄语。若对非人或畜生说,彼等领解,亦犯重;彼不领解,犯轻。
  二、是人想。即决定知道对方是人。
  三、有欺诳心。即有意想欺骗对方。
  四、说大妄语。即未证果位,妄说已证。
  五、前人领解。即对方能领解所说的意思,且信以为真,结犯重。若听者不能领解或不信,犯轻。
  此第四中包括用文字书信传示于人;或以身相动作示意,令对方领解;譬如有人过分称扬某人的美德,说他是大菩萨示现而来的;说他修行得道、有神通异能,有鬼神不测之机等等,他也不否认,而且还表现出洋洋自得的样子,使人以为他真的像某人所说的那样。这也等于是大妄语。但若说法人举圣贤果位而不言自证,不犯。若举例,误以自己为例,不犯。若急语错说不犯。
  至于其它的小妄语,若是菩萨慈悲为了要救脱众生免于危难,或者好意想劝解别人远恶就善,不得已才从权善巧说一些方便妄语,此不犯。如《瑜伽戒本》云:“如菩萨为多有情解脱命难,囹圄缚难,刖手足难,劓鼻别耳剜眼等难。虽诸菩萨为自命难,亦不妄语。然为救脱彼有情故,知而思择,故作妄语,自无染心,惟为饶益诸有情故。于菩萨戒无所违犯,生多功德。”譬如律藏中有这么一段小插曲:说的是佛于某时在某讲堂中为众弟子讲经说法。讲堂外面有一队打猎的人正追赶一只小兔,可怜的小兔被赶得慌不择路,惊惶失措地跑进讲堂,躲避在佛陀的法座之下。过一会儿,打猎的人追到讲堂附近,不见了小兔,便走进讲堂,问佛有没有见过小兔?佛回答说不见。打猎的人走后,众弟子问佛,小兔分明就在佛的座下,何以说不见?佛说为救兔故。又如波斯匿王,醉后敕令杀厨监。茉莉夫人知道国王并非真心要杀厨监,便派人把厨监藏匿起来,然后向国王谎报已杀。国王醉醒后,听说厨监是自己下令杀的,悔恨不已。茉莉夫人这才把厨监送回王所,国王不胜欢喜。其实那时茉莉夫人已是受过八戒的优婆夷了,说谎欺骗国王,论国法是犯欺君大罪,论佛法是犯妄语戒,但茉莉夫人本心只为慈悲救难,所以不犯妄语戒,生多功德。准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时为了救人急难,帮助他人,不得不善巧方便说一些小小的妄语,原是佛法所许可的。但若是意图名利贪便宜,或故意要使人吃亏上当生烦恼,那就要论后果轻重而结罪了。.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三重。”这些经文的意思与一、二戒同。据《通鉴》载:有一天宋朝刘忠定公问司马温公说:“做人存心行事最重要的是什么?”司马温公说:“最重要在于一个诚字。”刘公又问:“要做一个诚实的人,应该从哪方面做起?”司马温公答说:“从不妄语开始。”这二公是世间的大儒,立身修德,尚能以诚信为本,从不妄语做起。何况身为大雄世尊的弟子,当学如来真语,实语,如语,不诳语,不异语。怎么可以妄语呢?佛经上说:“夫士处世,斧在口中,所以斩身,由其恶言。应毁反誉,应誉反毁;自受其殃,终无有乐。”《华严经》二地品云:“妄语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多被诽谤;二者为他所诳。”为什么妄语也会令众生堕三恶道呢?因为妄语不实,会给众生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苦恼,是以死后必堕地狱。为人处世,以言行为先。言行欺妄,有乖诚信,不足以为人,故受畜生之报。又以妄语欺人,多出于贪图世间名利,故死后必堕饿鬼之报。一句妄语,现生未必对自己能有什么利益,死后却为害若此。那么,我们生平能少说这一句妄语,那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
  第四不邪淫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四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四条重戒是不邪淫。淫者,谓以染污心,行秽恶行。故名不净行,亦名非梵行。《圆觉经》上说:“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又《楞严经》上亦云:“若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生死相续。”由此可知,淫欲正是生死的根本。所以出家沙门,为了解脱生死大患,求证涅盘,必须绝对严禁淫欲。如《楞严经》云:“淫心不除,尘不可出。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至于在家居士,当以正人伦之纲纪为重。人伦以夫妇为首,所以有夫妻家室。生男育女,上承祭祀,下接宗嗣。是故不禁正淫。但除夫妇外,若与其它男女苟合交媾,即名邪淫。
  制这条戒的理由略说七条。
  一、业道重故。因为邪淫有伤社会风化,破坏家庭和谐,丧失个人名节,是故罪业极重。负此重罪,入道无由。
  二、系缚深故。邪淫之人,淫欲炽盛。心心系恋,念念攀缘。势必使少壮者名节丧亡,老弱者身命不保。
  三、生死本故。谓生死狱中,爱为枷锁。淫荡之人,生死轮回永无出期,欲海爱河漂溺无岸。
  四、乱静心故。谓邪淫之人,欲火喧心,能失正念;欲海波浪,能破定水故。
  五、坏功德故。谓邪淫之人,其心不净,则从前所有道功,尽同魔事;随处所作功德,悉等虚伪。
  六、入魔网故。谓邪淫之人,舐刀刃之蜜,贪毒花之色,损害众生,是魔意愿。
  七、障菩提故。谓邪淫之人,淫心既起,则道义之心,必形退减。不能断轮回根,不能离烦恼障,不能成清净觉。
  经文:“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邪淫。”这一句是说菩萨优婆塞受了这条戒后,即使为着身命,也决不肯与自妻以外的一切男女作不正当的苟合行为。为什么不得邪淫,我们从上面的制戒理由中可以明白。然而业海茫茫,最难断的无过于色欲。其实人人都知道“万恶淫为首”,但每当色相现前,不觉欲心勃然而起。由一念邪妄之痴迷,遂置因果道德于不顾;贪片刻之欢乐,造万劫不复之罪殃。菩萨应观一切男女皆吾父母,于父母处,自当生孝顺心,恭敬心,救度心,怎可以于父母身上起龌的念头?以此息邪心。所以宁舍身命,也不肯与一切众生行不净行。如《梵网经》云:“以此身投炽然猛火,大坑刀山,终不毁犯三世诸佛经律,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这句经文是说受了优婆塞戒后,本来戒体圆满;若是犯了邪淫,戒体即同大石破裂粉碎,因此这位优婆塞当即就失了戒体。那么如何算是破戒?依这条戒所具条件有四:
  一、非夫妇。即正式夫妻以外的一切男女。
  二、是淫境。即凡可作行淫的位置,一切俱制。
  三、有淫心。
  四、与境合。即造成行淫的事实。
  这四个条件中最关键的在于有淫心。假如自己没有淫心的话,当然不会主动去与对方行邪淫。但若是被人强暴,并非出于自愿,受强暴时内心惟感羞愧痛苦,没有丝毫欲乐的感受,此不为破戒。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四重。”这些经文同上。当知邪淫名非梵行,乃鄙恶不堪之事。淫欲如猛火刀剑,能焚功德林,能斩智慧命。《感应篇汇编》云:“色之一业,人情易犯。比贪杀等事,百倍难制。故其败德取祸,亦比他事,百倍酷烈。”《八师经》上佛告梵志说:“淫人妇女,或为夫主边人所知,临时得殃,刀杖加刑,手足分离,祸及门族;或为王法收捕著狱,酷毒掠治,身自当罪。死入地狱,卧于铁床,或抱铜柱,狱卒燃火以烧其身。地狱罪毕,当受畜生。若得为人,闺门淫乱。远佛违法,不亲圣贤。常怀恐怖,多危少安。”《优婆塞戒经》云:“若复有人乐为邪淫,是人不能护自他身。一切众生见皆生疑。所作之事妄语在先,于一切时常受苦恼。心常散乱,不能修善。喜失财物,所有妻子,心不恋慕。寿命短促。是名邪淫现在恶果。舍此身已,处在地狱,受恶色身,饥渴长命,无量苦恼。是名后世恶业果报。若得人身,恶色恶口,人不喜见,不能守护妻妾男女。是一恶人因缘力故,一切外物不得自在。”又《华严经》二地品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若生人中,得二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随意眷属。”试想邪淫一事,原只不过贪虚幻之美色,图片刻之快乐,所受之苦报却如是惨烈,有智之士,当深自警诫。
  第五不说四众过罪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有罪过。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五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五条重戒是不说四众过罪。四众,指出家比丘、比丘尼二众和在家优婆塞、优婆夷二众,合称为四众。比丘,指依佛法出家受过具足戒的男子;比丘尼,指依佛法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据《大智度论》卷三载:比丘具有五种意义:一、乞士。二、破烦恼。三、出家人。四、净持戒。五、怖魔。其中以乞士、破恶(烦恼)、怖魔,通称为比丘三义。比丘能上乞佛法以资慧命,下乞衣食以资色身,故称为乞士。比丘由持净戒能破烦恼恶业,故名破恶。比丘依戒定慧修行而得解脱能令魔怖,故名怖魔。比丘尼的意思与比丘同。只是男女称谓的区别。无心误犯名为过,有心故犯是为罪。
  为什么制定不得宣说四众过罪这条戒?其理由略有三意:
  一、坏他人信心故。我们知道佛法之所以能够久住世间,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住持佛法;另一是护持佛法。而这两方面的任务,主要是靠四众弟子互相配合共同来担负的。比丘、比丘尼可以说是住持佛法的主导者;而在家学佛的优婆塞、优婆夷,却主动地担负着护持佛法的责任。佛法有比丘、比丘尼的不断传承和宏化,佛法才得于在世间长久存在;佛法有优婆塞、优婆夷的热心护持,佛法才得于在世间顺利发展。所以,这四众弟子可以说都是佛法住世的栋梁支柱。菩萨为弘护三宝故,对于他们的功德,理宜多加褒扬赞叹,让世人咸知,使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长。而对于他们个人的过罪,在世人面前,应尽量设法给予隐蔽澄清。若把他们个人的过罪随便向未信佛的人宣扬并加于贬损,必使未信的人更加不信,已信的人退失信心。这就等于在破坏三宝,断众生的善根,本身就已经犯了极大的罪过了。
  二、自负重愆故。为佛弟子,理应护持正法,光扬显发,正法久住,报佛深恩。如《梵网经》上说:“菩萨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谤佛戒时,如三百矛刺心,千刀万杖打拍其身等无有异。宁自入地狱经百劫,而不用一闻恶言破佛戒之声。”是以若闻有外道恶人说佛法内众过罪,即应心生大悲,教化其恶人辈,令生善信。而今反更以恶心自说佛法中罪过,损己正法。如狮子身中虫,自食狮子肉。罪愆极重,故须深制。
  三、背恩德故。想我等初闻佛法时,或从僧尼闻,或从同参道友闻;于今能得如来戒法防心护体,亦从三宝众僧得。虽然如是,烦恼未断,道业未成,尚须时常亲近僧尼师友,以求请益,庶可成就菩提道果。如是深恩,虽粉身碎骨亦难报答。而今反以恶言说其过罪,背恩负义,莫此为甚。是故须制。
  经文:“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有过罪。”这几句经文是说受过优婆塞戒之后,即使为着要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对人宣说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的所有过罪。
看了这几句经文,联想到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活着无聊的人,特别欢喜讲是非论短长,今天批评这个人怎么样怎么样,明天又指谪那个人怎么样怎么样,好像天下唯独自己是圣人,没有一点点过失;又好像不这样谈论别人的过罪,自己连一天都无法活下去似的。世间没学佛的人,他们言论自由,有时闲着无事,说说这些闲话打发时间本不足怪,而有些学佛的人也是整天拿着别人的是非当话料。真不知他们是什么样的心肝?古贤有一首劝改过诗说:“过失多端累此身,急须改悔莫因循。自家错处知多少,那有工夫说别人。”若有闲工夫说别人,何不就在说别人的同时,反过来想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样?若是自己也并不怎么样,那又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呢?想想自己本身的烦恼过失断都断不尽,还要把别人的过失一件一件往自己身上堆,那岂不是把自己的身心当做别人的垃圾桶。六祖大师说:“若真修道人,不说他人过。”因为真正修道的人,自己要修行,要办道,哪有时间去说是非闲话。而且在修道人的眼中,根本就看不到别人的过失。因为他们的心清净,自然所见到的人事物无不清净。所谓“三界唯心,万法唯识。”你今天所看到外面的境界是好是坏是善是恶,无非是自己的心识所变现出来的。这就像佛印禅师与苏东坡对坐,因为佛印禅师心中唯有佛,所以看苏东波也俨然是一尊佛,这也就是佛经上所说的“心净佛土净”的意思。而才华横溢的苏东坡因为心中不净,所以才会把佛印禅师看成像一堆牛粪。澫益大师说:“口宣人过,如吐蛆虫。”这意思就是说,那些欢喜宣说别人过罪的人,如口吐蛆虫。大家都知道蛆虫是生在臭粪堆里的,今从口中吐出,这就可知他肚子里的污浊臭秽到何等不堪的程度,因此蛆虫才会从口中吐出。一个身心清净健康的人哪会这样呢。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在《生活之路》中说:“一个人越聪明,越善良,他看到别人身上的美德越多;而人越愚蠢,越恶毒,他看到别人身上的缺点也越多。”所以奉劝那些欢喜宣说别人过罪的人,还是及早想法医治医治自己才好啊。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
破这条戒的条件有六:
  一、是正境。即向人宣说的对象是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
  二、是正境想。明知道他们是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
  三、作说过意。是有意想揭露他们的过罪以损害他们的名誉。
  四、对外人。对未信佛的人宣说。
  五、所说过。所说的是四众的过罪、轻罪或重罪。
  六、前人领解。即听的人听得明白。
  这条戒和上面第三条虚说同是口业造的罪。所不同的是第三条因为自言证果,目的是想抬高自己,结果犯了重戒;这一条是因为宣说别人的过罪,目的是想贬低他人,结果还是一样犯了重戒。学佛的人要是学得这么愚蠢,那真是可悲。好在各位现在都已受了菩萨优婆塞戒,懂得这个道理,总不至于再这么笨了吧。普贤菩萨十大愿王中有一愿叫做“随喜功德”,看到别人做好事,或者修行修得好,你只要起一念随喜的心,出一句赞叹的话,别人有功德,你也一样有功德,这是多么便宜的事。为什么我们不去随喜别人的功德,反要去随喜别人的过罪呢?《梵网经戒疏》上说:“菩萨常应赞叹一切众生所有功德,况于菩萨及内诸僧尼。是故常应欢喜赞叹三宝功德已,见众生少善,即便赞说。”《诸法无行经》上说:“若见破戒人,不说其过恶。应当念彼人,不久亦得道。”又《涅槃经》上说:“为彼众生全无善可赞,当念佛性之善而赞叹之;勿说其过,以自污心。”佛是这样慈悲循循善诱地教导我们,我们即使不能口出莲花以赞叹他人,但至少也该为自己多留些口德吧。
“是人尚不能得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五重。”这是宣说四众过罪所得的后果。说来也真是不值的。想我们大家同是学佛的人,比丘、比丘尼可以说是我们的师长;优婆塞、优婆夷也都是我们的同参道友。我们都知道成佛的道路是漫长的,决不是一蹬可就。在漫长的学佛旅程中,总难免会犯这样那样或轻或重的过罪。古人常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当我们看到同参道友中有人犯了过错,我们若是于心不忍,原可以当面用柔和婉转的话去劝勉他,他能接受,能知错必改,这本也是一件好事。他若不能接受,过错是他的,果报也是他的。我们心生怜悯而已,大可不必把他们的过罪拿去向外人宣扬。而且你今天说别人的过罪,有朝一日自己不小心也犯了过罪,别人也一样要说你。这样你说来我说去,结果让外人听了,以为学佛的人都是这么糟糕,就不免心生鄙视。若是让那些位居政界的人听了,就可能给佛教带来种种障难;若是让外道恶人听了,就会更加增彼邪见,诽谤三宝;若是让信心俗人听了,原先想学佛的人,一想到这些学佛的人的品德,一个个都是那么令人不佩服,他那一点点信心也就淡了。所以这个罪过可就大了。别人犯了过罪或者破了戒,你只这么一说,结果还不是同样犯了过罪,破了戒。学佛本可以得到许多殊胜的功德利益,一下子全都泡汤了;还给自己背上破戒、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这样的恶名。毁了他人,也毁了自己,这真是何苦来哉。
而且将来的果报尤其可怕。据《发觉净心经》载:佛在祗洹说法,有初发心菩萨来到佛所,五体投地,悲泪如雨,向佛问宿世业缘。佛言:“汝于拘留孙佛时,出家学道,道心减灭。其时有信心檀越,供养二法师,极其钦敬。汝于是时,生嫉妒心,在彼檀越所,说法师过,令彼渐生轻慢,断其善根。以是因缘,堕于四种地狱中若干万岁。后得为人,五百世中生盲无目,愚痴无智,常为人之所鄙贱。汝等将来命终后,于五百岁正法灭时,尚当生于恶国恶人之处,为下贱之人,被他诽谤,迷失本心。过是五百岁,然后灭尽一切业障,得生于阿弥陀佛国极乐世界,时彼如来,方授汝菩提之记。”各位想想,这位初发心菩萨在过去世中,只因为在居士面前说法师的过失,结果堕落在四种地狱中不知经过了多少万年之后才得为人。虽生而为人,仍是那么倒霉。幸亏他的善根未泯,还能生在佛世,见佛闻法,重新发心学佛,行菩萨道,过后业障灭尽,得于往生极乐世界。要不,那可就惨不可言了。又如《不思议光菩萨经》中说:饶财菩萨因为曾经说贤天菩萨的过失,九十一劫常堕淫女腹中生,生已弃之,为狐狼所食。这位菩萨只为一时失言,说别人的过罪,结果受如是苦恼,我们还不引以为镜吗?
古德说:“当世聪明深察而近于死者,好议人者也;博辩宏大而危其身者,好发人之恶也。”先哲也劝人说:“闻人有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而闻,口不可得而言。”学佛的人,应当保持六根清净,不但口不得言人过罪,最好是连耳也不得闻人过罪,以免染污你的清净心。传说上古时代有一位逃名遁世的隐士叫许由,被帝尧访着。帝尧要请他出山任九州长,掌理天下。许由赶快逃到颖水河边,俯身用清水去洗耳朵。这时忽然来了一位老翁,牵着一只黄牛正要在下游喝水。看见许由在洗耳,就问他为什么要洗耳?许由一看,却是老友巢父。原来巢父也是一位避世的高人,许由就把帝尧要请他出山任九州长的事对巢父说了。并说因为自己听了这些浊话,污了两个耳朵,所以要在这里洗一洗。巢父听了很生气,就对许由说:“你的两耳已经污浊了,洗过的水也是污浊的。我这只洁净的小牛,不来喝被你污染的水。”说着,就牵着小牛到上游地方去喝水了。你们想想,世间的隐士高人听到有违他们清名的话都怕耳朵被污染了,我们学佛的人听到别人的过罪,难道还不怕耳根被污染;把别人的过罪记在心里,不怕自己的心被污染?若是说与别人听,不但污了自己的口,还要污染别人。所以菩萨是宁失身命,也不肯宣说四众的过罪。
  第六不酤酒
  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酤酒。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六重。
  在家菩萨戒的第六条重戒是不得酤酒。酤酒,即卖酒。如办酒厂,开酒吧、酒店一类。在家居士受了菩萨优婆塞戒后,若为营生开食杂店等,绝不可以卖酒;若是办酒厂,开酒吧、酒店之类,那就更要改行了。为什么不可以卖酒?据《大智度论》中举饮酒有三十五种过失。这里只简单地举三条不能卖酒的理由。
  一、成他恶业故。因为酒里面含有酒精成分,饮了能刺激人的神经。使人神智糊涂。酒醉之后,无论什么罪恶都有可能做出来。一人酒醉,一人肇事;多人酒醉,多人肇事。酒卖得越多,出的事故也就越多。所以罪业也就越大。
  二、失他善行故。因为饮酒过度,必致身心疲惫,该做的事提不起精神去做。放逸懈怠,应生善不生,已生善皆灭。
  三、损害他故。我在八一年曾看过一则有关饮酒的报道,感到十分震惊,当时就便记录下来,想借此劝告好饮酒的朋友。据意大利统计,该国每年死于肝硬化的两万人中,有40%以上是酗酒造成的。从1971年到1980年的9年中,有94,500人死于由酒精引起的疾病。酒后开车造成的小交通事故达56,000起,有31,000人因车祸丧生。因过量饮酒导致精神分裂乃至神经机能衰竭而死亡者达4,500多人。L,750人因醉酒而自杀。有关离婚案中起因酗酒者比其他原因多ll倍。25%的虐待儿童罪和55%的乱伦罪都是因酗酒引起的。又据日本厚生省同年八月公布:估计日本全国已有2,200,000人需要治疗的酒精中毒者。因嗜酒过度造成的酒精性肝炎患者,约有400,000人。单就这些数字看就已经够吓人了,其它因醉酒而引起凶杀、强奸等的犯罪案件以及因醉酒而发生的意外事故,尚未见详细报道。我国人口众多,平常会饮酒的人不在少数。因饮酒而导致种种不幸的事时有所闻。单从最近几年在各地所发生的假酒案,就有不少人死于酒精中毒。这些悲剧当然都与卖酒脱不了关系。
  经文:“优婆塞戒,虽为身命,不得酤酒。”这句经文是说受过优婆塞戒之后,即使为着保住自己的身命,也不可以作卖酒的生意。其实这条戒并不难持。因为除了不卖酒还有很多事业可以营生。决不会因为不卖酒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就算不卖酒真的就会危及自己的身命,但想到卖酒与人,害人不浅,罪过极大,菩萨也是决不肯去为的。
  “若破是戒,是人即失优婆塞戒。是人尚不能得煖法,况须陀洹至阿那含。是名破戒优婆塞,臭旃陀罗垢结优婆塞,是名六重。”
  若优婆塞受戒之后,仍要卖酒,具六个条件即为破戒。
  一、是酒。包括其它饮后能令人迷醉的饮料。
  二、酒想。自己知道是酒。
  三、酤意。即为希求得利而卖酒。
  四、受得值。即接受价值。
  五、授与酒。即授给对方酒。
  六、前人领。对方接酒,便为结犯。
或许有人要问:酤酒一事,资生之业,自己不贪不饮,为什么结为重戒?若贪饮酒,断智慧种,为愚痴人,何故反轻?答:这是因为菩萨凡事以利他为前提。饮酒但自迷惑;卖酒与人,迷惑一切,会给众生造成严重损害,所以结为重戒。此中第四,即使不受价钱,以酒送人,也一样结犯。但若虽似酒色酒香,而无酒味,饮不醉人,不犯。又药酒为治病救人故,虽亦希利,与人无损,酤者无犯。酤酒果报,如经中云:“酒河地狱,是酿酒家罪;酒池地狱,是酤酒家罪;灌口地狱,是饮酒人罪。”是知酤酒虽得世间薄利,却失去学佛大利;且将来还要受酒河酒池地狱的苦报,试问有谁愿意做这大亏本的生意?
  以上优婆塞六条重戒大略就说到这里。下面一段经文是结重起轻。
  善男子,若受如是优婆塞戒,能至心持不令毁犯,则能获得如是戒果。善男子,优婆塞戒名为璎络,名为庄严。其香微妙,熏无边界,遮不善法为善法律,即是无上妙宝之藏。上族种姓,大寂静处,是甘露味,生善法地。直发是心尚得如是无量利益,况复一心受持不毁。
这一段经文是劝励赞叹持戒的功德。意思是说善男子善女人,若是受了这菩萨优婆塞戒,能至心行持,不使所受的戒有所毁犯,就能获得象下面所举的这许多戒果。戒果,即由持戒所得的成果。佛告诉善男子善女人说:“优婆塞戒,名为璎珞。”璎珞是由珠宝等编缀而成的装饰品,印度一般王公贵人佩戴在身上,代表尊贵的意思。以此比喻受了优婆塞戒的善男子善女人,若能净持优婆塞戒,便是世间最尊贵的人。“名为庄严”。庄严是美好、伟大、崇高的意思。经中常就佛菩萨于因位时发大誓愿,为利益众生不惜身命,积功累德以严饰其身,称之为庄严。在这里是说善男子善女人若能净持优婆塞戒,就能完成其美好庄严的人生。“其香微妙,熏无边界。”香,指好的名声,如留香百世。意谓能净持戒,则好名声远闻无边法界,留芳千古;若是犯戒破戒,则恶名昭彰,遗臭万年。“遮不善法,为善法律。”即持此优婆塞戒,能遮止种种不善的行为;能自觉主动地去做种种应该做的善事好事。“即是无上妙宝之藏。”因为此菩萨戒广具一切功德法财,故如同宝藏。凡一切诸佛,无不以此戒为本源,一切菩萨万行庄严,亦无不以此戒为根本。所以能持净戒,即能出生无上菩提妙宝。“上族种姓”,指当时印度四种社会阶级中居地位最高上的族姓。就十法界言,佛菩萨才是上族种姓。喻能持净戒,受人尊重,即为上族种姓。“大寂静处”,离烦恼苦患叫做寂,得安乐自在称为静。喻能持净戒,则能断除一切烦恼苦患,得大安乐自在。“是甘露味”,甘露是不死之药。喻能持净戒,则如饮甘露法味,由此而证法身常德。“生善法地”,善法地谓诸佛国土,喻能持菩萨净戒,则诸佛国土随意往生。“直发是心,尚得如是无量利益,况复一心受持不毁。”谓优婆塞优婆夷受戒之后,只要能直发此持戒的心,尚且就能获得象上面所说的许许多多功德利益,何况更能把戒法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一心受持而不毁犯呢?这里所说的一心受持,即是把持戒当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去看待。而且非常认真地去行持,如经中所说“乃至小罪,虽为身命,尚不毁犯。”这样才算是一心行持。决不是象通常有些人,到这里挂名受戒,凑凑热闹,一出戒堂,过不了多久,便把所有戒法都丢得千干净净,更何谈得上一心行持。我相信在座的诸位菩萨,是一定不会这样的。
以下接看二十八轻戒:
  第一、不能供养父母师长
  善男子,如佛说言,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此下二十八条名为轻戒。所谓轻戒,是相对上面重戒而言。千万不要认为轻戒只是一些轻微的小戒,没什么要紧。若是这样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这二十八轻戒的第一条是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戒。这个戒字,含禁止义。意思是说:为佛弟子,必须要能供养父母师长;若不能供养父母师长,这是佛所禁止的。世人即使不归依三宝,不是佛弟子,亦须供养父母师长,若不供养也是有罪的,何况身为菩萨优婆塞呢!
  父母对我们有生养恩,师长对我们有训导恩。我们念恩崇敬,孝顺供养父母师长,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实在没有必要再说明理由。如果有人还要问,我为什么要供养父母师长?那就可以断定这个人连做人都成问题了。试想,一个人正当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处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或者遭遇危难的时候,忽有路人或朋友伸出援助的手给你接济,给你解危,你心中会没有存一点感恩的心吗?有朝一日自己翻了身,遇到曾经援助你的人受饥寒,有危难,你难道就不想回报他吗?古人有谓受人滴水之恩,愿以涌泉相报。各位都是成年人,是否还记得自己从呱呱坠地起,一直到成家立业,父母曾为你付出了多少的血汗,解救过你多少次的危难,承受过父母多少恩德,你能说得清吗?也许你已记不了那么多。但各位大部分都是生养过孩子的人,回想一下自己曾为孩子们付出了多少,你就知道你的父母也一样曾为你付出多少。你能想象到做父母的为儿女付出那么多,到头来儿女居然对父母不孝,不愿瞻养父母,那时做父母的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凄苦心情?相信每一个做父母的人都不想日后会落得这样一段悲惨的结局。所以,若父母在世,趁父母还健在,尽心尽道地去孝顺你的父母,也好给自己的儿女做一个好榜样。
  然则,应该怎样去孝顺供养父母呢?首先在家庭中,最起码应多关心父母日常生活,譬如冬温夏清,晨昏定省。即冬天要给父母以温暖,夏天要使父母得清凉;早晨起来要向父母请安,晚上睡觉要让父母睡的安详。衣食住用应随家庭丰俭,尽量供给无乏,凡事不要让父母操心。在立身方面,要争取做一个好人,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学问,能造福大众,为父母增光。再则,能善巧方便,引导父母学佛念佛;求生净土,使父母究竟离苦得乐,则可称为大孝。
  孝顺供养父母固是当然之事,然则何以要供养师长呢?要知道,父母对我们有生养之恩,但我们总不能一辈子都让父母养着。我们必须要能自立。而一个人能自立,必须要有道德学问知识技能,才能堂堂正正地立身做人。而这些道德学问知识技能无一不是由师长教化而得,如是则师长对我们有训导恩,你想我们该不该供养师长?尤其是我们皈依三宝的,尽形寿依佛为师,以法为师,以僧为师,三宝对我们有莫大的恩德,我们更应该要尽心供养。而供养三宝不仅仅是以财物供养,更重要的是要能如法修行,弘护三宝,使法门发扬光大,利济众生,这才是最大的供养。
  经文劝告“善男子”,当然也包括“善女人”。“如佛所言”,意谓在家学佛弟子,应该遵循佛陀的教导,当孝顺供养父母师长。“若优婆塞受持戒已,不能供养父母师长,是优婆塞得失意罪。”意谓如果优婆塞或优婆夷受持此戒之后,仍然不能供养父母师长。那么这位优婆塞或优婆夷就应得失意罪。
  什么叫失意?即原先发心为菩提为众生的那种善意念完全丧失了。这在菩萨三聚净戒中,属于违犯了摄善法戒和饶益有情戒。
  因为持菩萨戒,不仅仅要断一切恶,还要广修一切善,广度一切众。若是善法不修,好事不做,也是犯戒的。何况供养孝顺父母师长乃是世出世间的大善。佛在《观无量寿佛经》中提到净业正因三福的第一条便是:“孝养父母,奉事师长。”由此可以想见其重要。所谓“百行孝为先”。古贤有一首劝孝诗云:“恩大如天不可忘,深恩何以报高堂,追思父母劬劳苦,罄笔难书泪一行。”我们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品质,就是要知恩报恩。而且这种知恩报恩的美德,还不仅仅是人类有,连其它的动物也一样具有这种天性。所谓“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我们做人,若是连父母师长对我们有这样如天大的恩德都不想报答,不愿供养,那真是一个忘恩负义丧尽天良连禽兽都不如的人。象这样一个无仁无义的人,连做人最基本的人格都没有,哪还谈得上修学菩萨道;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不愿孝养,还能指望他会去利济其他的众生吗?这条戒说:不能供养父母师长,得失意罪。这在他本人,固然是失了菩提道意;而在众人,也可说是对他大失所望。所以叫做“得失意罪”。
  言“不起堕落”者,不起,譬如一个人走路不小心跌倒了,应该爬起来继续走,以后走路小心些,终能到达目的地。若是跌倒了不能起来,或者不想起来,那大概就完蛋了。这比喻我们平常做人,有时可能犯了错误,应该努力改过自新,以后尽量避免再犯类似的错误,这就有救了。若是一次犯了错误,即便自暴自弃,干脆将错就错,一犯再犯,那就是堕落,没得救了。就如这条戒吧,在这以前,也许你是一个未能克尽孝道的人,愧对父母师长。而今受了菩萨戒,就应加倍地孝顺供养父母师长。这叫做“起”;能起则不致于堕落。若仍旧和以前一样,那就必至于堕落。
  言“不净有作”者,此中“作”与“无作”,是有关戒体的名词。谓受戒时,身口意三业在整个受戒的仪式中所造作表达的行为,称为作戒或教戒;一旦由受戒者的身心上发得戒体,则从此之后无需再借助身口意的造作,自然具有防非止恶的这种功能,能恒常保护戒的作用,故称之为无作戒体。这句经文与前面联系起来,说得通俗一些,就是说若优婆塞优婆夷受了此菩萨戒后,不能供养父母师长,这是一种不道德(不净)的行为;有违无作戒体,但还不至于失去戒体。要能忏悔,改过自新,则不致堕落三途。如人得病,要能及时治疗则痊愈;若不医治则能致重,或复致死。
  对于这条戒,有些上了年纪的人或许会想,我的父母早已去世了,现在即使想尽心尽意孝顺供养父母,亦无从供养。真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心中未免感到抱憾。但不要忘了“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这句古训。父母的形体虽灭,而他们的神灵尤在。我们学佛的人,如能精勤修学佛法,至心念佛,平时多行善事,积功累德,并把所有功德回向与已逝的父母,能救父母于倒悬之苦,得生净土,这是最殊胜的供养。又我们这一世的生身父母虽逝,而过去世中千千万万的父母仍在。佛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你若想供养,还怕无从供养吗?在日常生活中,当然我们不必刻意地去供养所有的众生;遇到别人有困难时,我们能主动地去帮助他们,这就是供养。但能对一切众生常怀慈悲心,孝顺心,救济心,随缘随力常行布施,这便是最广大的供养。
  第二 耽乐饮酒戒
  若优婆塞受戒已,耽乐饮酒, 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耽乐,
即耽著迷恋于世间种种欲乐。譬如沉迷于歌舞声色,酷爱诗酒玩乐,喜好对棋打牌等。此等无益的消遣最容易丧失一个人的意志,养成一种好逸恶劳懒惰的心理,甚至于不务正业,贻误大事。一个人若是沉溺于某一欲乐之中,便如邪神附体,
恶鬼缠身一样,全由不得自家。眼见得深渊陡涧,也会心安意肯地直前撞去。到此,即不可救药了。其实,为人在世,无论贵贱,活一日就有一日该做的事,这样才不虚度一生,若是好逸恶劳,哪有好结果。有一副对联道:
“不能富贵非因宿命只缘懒;难成大器既贪诗酒又恋花。”就是劝喻这一类耽乐的人。我们学佛的人,不求世间富贵,惟务一心精勤办道。若是耽著世间欲乐,必致忘失菩提正念,则难成道器。又耽乐还不仅仅指追求世间的欲乐,譬如闲着无所事事,读无益身心的书,看看报刊,看看电视;或者交无益的朋友,经常聚在一起聊聊天、打打诨,消磨无谓的时间,浪费有用的精神,耽误正当的事业,都是属于耽乐。古人说,大事未明,如丧考妣;道业未成,有何乐趣?所以一个真正学道的人,不但世间的种种欲乐要放弃,乃至.凡能障碍圣道的种种事缘都要放下。但做为居家学佛,有许多事缘应酬是免不了的。不过,
自己要能有所节制。有些无关紧要的事缘能省则省, 一些不必要的应酬可止则止, 此亦不失为中道。能够多利用一点时间,
多付出一分精神来修持佛法,总是有益的。而且一个修持有素的人, 由自心所产生的那种法喜禅悦、轻安自在的乐趣,远非世间任何欲乐所能比拟的,
正如方东美教授说:“学佛是人生最高的享受。”这句话惟有真正学佛的人才能深有同感,不学佛的人又哪能有这种福份呢?
  有关于饮酒的过失,在上面酤酒戒中已大约略提过。酒,通常都是用五谷植物酿造成的。酒的本身并没有什么罪恶, 只是饮酒的人饮了过量之后,
由于酒精强烈的刺激, 导致神经系统兴奋而混乱,理智完全控制不了自己,如同神经病人一样,这时无论什么罪恶都有可能造出来。据《婆沙论》载:
昔有优婆塞, 禀性仁贤。受持五戒一向清净。有一天远行归来,家里人因有事都外出了。他渴得很,
见壶中有酒,误以为是茶汤,拿起便喝,遂犯酒戒;一会儿酒性发作,适有邻鸡进屋,便取而杀之以佐酒,遂又犯盗杀戒;邻妇进屋寻鸡,误以为是自妻,强行与之发生关系,又犯邪淫戒;邻人把他告到官府,优婆塞拒不认罪,复犯妄语戒。这位优婆塞本是一位很善良很厚道的人,只为误饮了酒,一时之间,连破五戒。所以说:酒是造罪因缘,能使人犯戒作恶,丧失慧命。是故佛诫弟子无故一滴不可沾唇。近代世间有制造出比酒类更具刺激麻醉的毒品,
不知毒害了多少无知的男女,凡为佛弟子, 千万千万不可沾染上了。若是不幸沾染上了,那可真是前途有限,后患无穷。 。
  这第二条轻戒,经文说:优婆塞受了戒之后,不可以耽乐饮酒。若是耽乐饮酒,那么这位优婆塞就得失意罪,若不忏悔, 必致堕落。
因为耽乐能障碍圣道,饮酒能产生无量过失。有违清净的无作戒体,是故应戒。据《轮转五道经》说:为人喜饮酒者,死入沸屎地狱。生生愚痴,失智慧种。若有病,
必须要用酒为药, 方能治病,饮之不犯。若虽有酒色酒香,而无酒味,饮不醉人,不犯。
  第三 恶心不能瞻视病苦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 污恶不能瞻视病苦,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世间最可畏可怜者无过于病苦。据说三国时的好汉张飞,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他最怕的就是病魔缠身。因为当一个人有病的时候,
浑身有气无力,
精神萎靡不振,到了此时,任你有如天的本领,惊世的才能,一点都无法施展出来。不知道诸位是否曾经受过病苦的折磨?每见医院中住着许许多多的病人,
得了各种各样的奇难杂症,有些严重的,痛苦难当,那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凄惨境况,大概连铁石心肠的人看见了都会伤心。因此每当我见到病人时,就在心中默默祝祷,愿天下有病的人早日康复,愿无病的人永远保持健康。哲人叔本华先生在《人生的智慧》一书中说:
“在幸福的种种要素中,身体健康是首要的,其次便是思想的平静。任何东西都不如健康能带给我们更多的幸福。所以有人说: 宁做健康的乞丐,
不做多病的国王。”可见即使做乞丐, 只要身体健康,也比多病的国王强。
因此,有病的人,才是世间最为可怜的人。苦中之苦,无过于病苦。所以对于有病的人,我们更要怜悯同情,尽心尽力地给予关怀、照顾、安慰、看护。佛说:
“见一切疾病人, 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又说:
“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这第三条轻戒,就是佛劝诫弟子们一定要发心看护病人。
  经文说: 若是优婆塞受了此菩萨戒之后, 遇到有人生病, 因为见病人一身污恶不净,感到不卫生,或者怕受传染,所以便借故走开,
不肯尽心去照顾看护病人。那么,这位优婆塞便得了失意罪。如果不忏悔,不改变这种对病人厌嫌的态度,将来必定堕落。因为菩萨本来就是以大悲为体,救苦为用的。现在见到病人,居然不肯用心看顾,这哪里像是菩萨心肠。所以这种行为自是违背了菩萨的清净戒体,理当应戒!
况且每个人都免不了有生老病死。虽然目前身体还未觉察到有病有痛,但难说没有暗疾隐伏其身,谁知道哪一天会突然发作起来呢?做医生的人,
最懂得讲究卫生,最懂得护理身体,但一样也会生病,何况平常的人。现在看到别人有病,心生嫌恶,不肯发心前往看视,舍之而去。到了有一天,
自己也生病了,卧床不起,大小便要靠人扶持,吃药喝汤等事都要别人护理,到了此时,要是别人一样嫌恶你,把你置之不理,不来照顾看视你,你想想,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所以,当我们身体健康无病时,要心生庆幸;看到别人有病时,
要心生怜悯。虽然不能做到像月上女割乳房以济产妇,毗舍母割肱肉以供病人那样,但至少也得为救护病人而尽一点自己的慈心悲行,譬如病人缺少人护理,便要主动前去护理,没有医药费,应给予帮助医药费。这才有一点像菩萨的样子。
当然,这条戒也有例外。比如见到别人有病时,
刚巧自己也有病;或者自己正有急事待办,给予帮助医药费,然后嘱咐他人代为照理;或者病人自有亲人护理,如是这些不犯。
  第四 有乞者不与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见有乞者, 不能多少随宜丐分与,空遣还者,是优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上面一条戒说得是病苦,这条戒说得是贫苦。乞者,即靠向人乞讨钱粮过日子的人。他们或因身体残疾,或因灾荒,或遭遇种种不幸,
以致贫穷潦倒,为饥寒所逼,不得已只得含耻忍垢,沿街挨门向人行乞以度日。像这一类人,真的很可怜。我们知道,贫穷本来是很平常的,但贫穷到连日子都无法过,
必须要靠向人乞讨以苟延残生,你想可怜不可怜?而且向人乞讨,是一件十分难为情的事。若非不得已,谁愿意去干这种没面子的营生。所以当我们遇到这一类人,应多多少少给予帮助一些,
以表同情和怜悯。
  佛制这条戒说:优婆塞受了此菩萨戒后,若是遇见贫穷乞者,如果不能随分随力,
多少给予周济,让这位乞者空手而去,那么这位优婆塞或优婆夷,就是犯了失意罪了。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我们知道:优婆塞既发心受了菩萨戒, 当然便是菩萨了。身为菩萨的人, 当如《华严经十行品》中初欢喜行所说的:
“此菩萨为大施主,悉能舍离一切所有,等心惠施一切众生。施已无悔,
不望果报,不求名誉,不求生胜处,不求利养。”这也就是说:菩萨布施帮助人,其本意只是为了要救护一切众生,摄取一切众生,饶益一切众生,普令众生离苦得乐,所以没有任何条件,只要是自己有的,都可以毫不吝惜地奉献出来,用于帮助他人。而这位受过菩萨戒的优婆塞,不要说让他舍离一切所有,惠施一切众生,就算是在自家门前或路旁,偶然遇见贫苦行乞的人,不但不肯随分随力多少给予周济,而且还毫无礼貌地喝令乞者走开。让这位行乞的人难堪,空手而还。我们想想,做人如果连这一点点同情心都没有,就是做人都不够格,哪还有什么资格当菩萨呢?何况菩萨本是救苦救难的,若是遇人苦难而不思救济,世间又何必有你这一个菩萨。所以这位优婆塞得失意罪。如果不忏悔,不早些改变这种悭吝成性的心理,将来必定堕落,
因为这种没有慈悲情怀的表现,实在有违菩萨的清净戒体。
  不肯布施帮助他人,只是出于悭吝的心理;悭吝,却是因为我执太重。总以为我把自己的钱财白白拿去送给别人了,
以后轮到我自己贫穷了怎么办?这真是太多虑了。要知道: 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拥有财富, 除了本身的努力奋斗刻苦经营之外, 而其存心仁厚,
能同情穷人,
帮助穷人,才是日后致富主要的因素。能以财布施,就好比在水井里汲水一样,天天不断汲水,井水也天天随着不断地涨起来。你汲得越多,它也涨得越快。你如果担心井水被汲干了,停止不汲了,井水也就不再涨了;久而久之,这口水井就会积成一井肮脏的死水;又过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不能再用的枯井了。
因此,要知道钱财用出去了, 而且用得有意义,才真正是属于自己的,钱财留着不用,
只不过废纸一堆,有什么值得悭惜?况且世间尽皆无常,我们自己的身体尚且留它不住,何况身外的财物,
你能守得住吗?就算你能费尽心思守住一辈子,也不过成了守财奴一个,有什么意思呢?这样想起来,今天你能有幸遇到贫穷乞者,这正是给你种福的大好机会,你能慷慨施与,热心帮助,不但现前随施随有,而且将来亦有无穷福泽;既帮助了别人,也成就了自己,有这等两全其美的事,何乐而不为?若是悭吝不舍,不但现前财富转眼成空,而且还种下世世贫穷之业,
以随自身,那又是何苦来呢?
  《菩萨戒本疏》上说:
“若菩萨全无一物可施与者,应以善言深心垂泪慰谢乞者。仍作是念:我今薄福,不能果遂众生所愿,是我罪咎。我当精勤修行,令愿成满”。后日果能精勤修行,则不犯。又若乞者所乞的是不合理的,不与令还,不犯。
  第五 见四众不能迎拜问讯戒
  若优婆塞受持戒已,若见比丘、
比丘尼、长老、先宿、诸优婆塞、优婆夷等,不起承迎、礼拜、问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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