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比例,看是不是党员

  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让我很无语,只能说这个学校要实现教学型大学向科研型大学转变的路还很遥远。作为一个国内的知名大学学府培养研究生,怎么能把考试成绩看的如此重要呢,若是个别单科成绩不好,而在研究生期间做了很多相关研究课题,此规定是不是很不合理呢?研究生教育应该是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双选考虑。希望相关领导看到后能做出更好的更正。  以下是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条例。  http://dzzw./News/Details/3328。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研〔2012〕18号)  发布日期: 18:04
发布者:高宏图
访问量:697   校研〔2012〕18号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院、部、处及直属单位:  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日   中北大学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一、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制定《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院、财务处、监察处、审计处、各学院院长和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六、参评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硕士生身份或博士生身份,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  6.规定课程原则上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不含补考成绩);  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1)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有已公开的发明专利;  (4)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8.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报批后实施。  八、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本人向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学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九、评审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十、违规处理规定  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已经发放的奖学金的要予以追回。若研究生培养学院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学院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校。  十一、监督电话  3922279(纪委监察处)  3920312(研究生院)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是收罗的相关国内几个知名高校的评审依旧。  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一、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山东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研究生院、研工部、财务部、监察审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导师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并根据当年国家下达指标进行名额分配。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院、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四、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名研究生在读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六、参评范围:  凡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本科直博研究生按硕士生身份或博士生身份,只能申请并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七年制学生第七年可按二年级硕士生身份参评。  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年度德育考核为“优秀”;  6.本年度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或必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7.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突出的科研成果:①在读期间有高水平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在公开出版的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在SCI、EI、S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②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③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④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性活动,成绩优异;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应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文化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  8.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署名原则上为第一作者。  八、评审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由本人向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表格,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经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如数上报学校。  2.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并颁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十、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通报全校。   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西北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
阅读:777 次  /news.asp?id=2&bh=1181  各学院: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12月6日校长办公会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郑永安  副组长:王宇波  成
员:李春科、李
勇、龚福和、王俊彪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学院评审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导员、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二、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奖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荣誉崇高、额度较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精心做好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平稳有序进行。各学院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三、准确把握本次评奖的基本原则  由于我校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结束,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需另行组织。  (一)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一次性打入学生银行账户。  (二)参评范围  2012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范围是除一年级以外的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留学生)。  2012级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在原硕士班级申请国家奖学金 ,其他年级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在现博士班级参评。  (三)申请条件  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必须条件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在学年课程学习成绩不及格或不合格者;  (2)在校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3)在校期间违反学术道德有关规定者。  (四)评奖依据  按照《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校学字[)号文件和各学院评定细则执行。  参评的学习、科研、竞赛、社会工作等成绩的取得时间段为:日至。  (五)名额分配  根据上级精神,学校主要依据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规模下拨名额,详细名额分配见附件1。  (六)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主动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审查资格,开展评定;  3.评定结果院内公示3天;  4.学校审查资格;  5.全校公示5天;  6.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七)兼得问题  对于年已经获得学校及社会专项奖学金的同学,2012年如果继续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则可兼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荣誉和奖金,但不能兼得其他专项奖学金的奖金,荣誉可以兼得。  四、认真落实评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各学院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各学院公示阶段向本院的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予及时答复。对所在单位评审小组答复仍持异议的,可在学校公示获奖名单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其他  1.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前一阶段参评过校内奖学金的研究生本次可只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不提交附件,其他学生需提交奖学金评审所需的全部支撑材料。  2.请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生处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管兴华,康鹏军)。上报书面材料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包括《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3.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  研培[2012]  http://gra.its./yjsy/pygl/wjtzxq.html
  各二级单位:  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号)、教育部支助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92号])及《中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大研字[2012]4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首次)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张尧学  副组长:田红旗、胡岳华、高山、刘少军  成员:郭学益、陈立章、饶秋华、李亮、白毅、何庆南、王建华、龚北辰、刘光连。  (二)二级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二级单位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3-5人)组成,名单在二级单位评审时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  二、评选对象  日前,未答辩毕业的下列年级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硕士研究生(含七年制学生、八年制学生)。  2007级—2011级硕士研究生,2006级七年制学生;  2006级—2011级博士研究生,2005级、2006级八年制学生。  2011级直博生按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2012级研究生2013年开始申请。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或创新实践能力突出,提出了原创性学术观点或新技术。研究生以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中南大学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了学术论文。博士生公开发表了SCI、SSCI、EI、CS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硕士生公开发表了CSCD、CSSCI及以上学术论文。  (五)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和注册;  (六)身心健康。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最有效方式通知相关研究生及导师,尽快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审。  2.各二级单位要切实加强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认真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六、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在日前向各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交验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及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二)二级单位初审  各二级单位应在日前完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   (三)二级单位公示  二级单位应从日起,将本单位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日-日。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二级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于日-日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五)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二级单位应在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交研究生院培养办(三办公楼306室),联系电话:;电子材料发送至:spcheng@。  1.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报送教育部,一份存研究生院培养办,一份加盖公章后返回二级单位存研究生个人学籍档案);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一份;(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3)原件一式一份;(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原件一式一份;  (5)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6)二级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原件一式一份。  2.电子材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 各报送材料必须按择优顺序统一整理。不得自行更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各表格结构。  4.各二级单位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期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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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doc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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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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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  2015年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个人事迹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朱高明  人物简介  朱高明,男,汉族,1990年6月出生,山东兰陵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3.6于中国矿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13.9至今于中国矿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硕士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承担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大学生创新项目一项。获得中国矿业大学第八届材料论坛论文大赛一等奖、第九届材料论坛论文大赛二等奖。  一、思想方面  于2012年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朱高明同学在学习和工作方面一直努力起到带头作用,并时刻发挥自己的党员模范作用,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研究生二年级期间,朱高明同学担任研究生工作室室长,积极为同学为集体服务。  二、学习方面  朱高明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努力上进。无论是本科阶段,还是研究生阶段,一直本着刻苦勤奋的原则,在每个学习阶段的课程考试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本科期间获得”越崎杯”人文社科大赛一等奖、江苏省理工科人文社科优秀奖、中国矿业大学数学智力赛二等奖等奖项。多次获得”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项,给班上同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研究生期间,学习过程中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相关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学业成绩。除此之外,他还广泛听取了许多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为自己的研究提供新思路。  三、科研方面  本科毕业设计阶段,在导师王晓虹老师的指导下及师兄师姐及同学们的帮助下,他的本科毕业设计《铌/铝合金化二硅化钼的高温裂纹自愈合行为研究》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在大四下学期时,以负责人身份成功申请2013年中国矿业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一项”(Mo0.97Nb0.03)(Si0.97Al0.03)2和(MoxNb1-x)Si2合金裂纹自愈合行为与强度恢复机制研究”,该创新项目进行顺利并于2014年5月成功结题。  在研究生期间获得中国矿业大学第八届材料论坛论文大赛一等奖,并在大赛论坛学术交流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向向大家做了交流汇报。以及研二获得中国矿业大学第九届材料论坛论文大赛二等奖。朱高明同学在老师的悉心指导、同学们的热心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分别在AppliedSurfaceScience及JournalofAlloysandCompounds上发表一篇论文。  四、工作方面  在学生工作方面,朱高明同学积极参加并组织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活动。在本科期间,他分别担任材料学院科技协会会长,材料学院学生会副主席等学生组织职务,组织了较多的学生活动。研究生期间,他担任工作室室长,积极为工作室同学服务。利用业余时间,朱高明同学在校党政机关党委办公室作为助管协助老师的工作。在这段时间里,不仅锻炼了自己,更重要的是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生活方面  在生活上,他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能与同学们和睦相处。在课余时间,朱高明同学积极参与到体育锻炼中。他坚信,健康良好的身体是所有工作的前提,只有做到劳逸结合才能高效做事。  导师寄语:  朱高明同学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认真努力,在学习科研过程中积极钻研并阅读大量的文献,目前已发表SCI论文两篇。另外,他还具有很好的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除完成日常科研任务外,申请并主持校大学生创新项目一项。希望其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继续保持现在的积极进取并严谨的状态,努力学习工作,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争取更大的成绩并作出更大的贡献。在全县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关于创新发展的发言坚持创新发展加快转型升级  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同志们:  刚才,书记就举办这次全县领导干部研讨班的主要目的作了阐述,特别就如何结合县情实际,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相信大家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和研讨,必将进一步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厘清新常态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点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改革发展合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三五”良好开局、建设幸福美丽新金塔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在省、市领导干部研讨班上,刘省长、都市长都围绕“创新发展”这一主题作了辅导报告。通过集中学习,我们进一步掌握了信息、熟悉了政策、引发了思考。创新发展作为国家战略在金塔如何落实,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如何体现?对这样一个重大课题,大家都需要学习思考,在这方面我的学习也是初步的。根据县委的安排,我就围绕创新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工作实践和近期的学习体会,从为什么要创新?怎么样创新?如何认识和实施“双创”行动?谈些思考和认识,供大家探讨,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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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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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大力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法》(教财[2014]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校研[2014]1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院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
&&&&表现优异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毕业、定向、委培等在职培养类型研究生)。2016级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第二条 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
&&&&第三条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专业实践能力突出;
&&&&5、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前30%。
&&&&第四条 申请国家奖学金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其中两条
&&&&1、获得上一年度的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研究生品德模范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贡献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经历丰富,表现突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五)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六)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七)有课程不及格;
&&&&(八)参评过程中提供不符事实的信息;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十)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六条 评审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第七条 评选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步骤
&&&&1、对照评选条件,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课程学习成绩单、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需要提交获得立项的申报书和立项书。
&&&&2、导师签署意见。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评审,按照1比1。2的比例,根据基础评审得分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初选名单。学院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一天内接受学生的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对入围学生采取公开答辩的方式,实行评选。
&&&&5、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申诉机构为党政联席会议。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计分方法
&&&&1、综合成绩分数=基本分数×80%+面试分数×20%
&&&&基本分数=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40%+科研成绩×40%+司法考试×5%+社会公益×15%
&&&&其中学习成绩包括: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课、学位课和选修课,以教务老师给出的总成绩单为准。
&&&&科研成绩包括:论文、著作(含译著)、科研奖励、参与课题。
&&&&公益项目包括:校文体竞赛、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党务、团务、社团等。
&&&&2、科研成绩、司法考试、社会公益计分方法
&&&&(1)科研成绩
&&&&论文计分:
T类法学期刊
A类法学期刊
B类法学期刊
D类法学期刊
被CSSCI收录的法学期刊
一般性法学期刊
一般性非法学期刊
&&&& 注:其他级别非法学类期刊参照同级别法学类期刊降一级计分,非学术性杂志等级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在各级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每次计3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6分。在华中法律书院担任主讲人每次计5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10分。
&&&&专著、译著、参编计分:
&&&&①学校规定奖励的十大权威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90分,译著计60分。
&&&&②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计60分,译著计30分。
&&&&③参编人员加分根据参编人数比例计算。例:三人参编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30分。四人参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每人可计15分。
&&&&专业竞赛及科研成果获奖计分:
全国性学会
省部级学会
&&&&注:须提交相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参与课题计分:
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重大课题
国家社科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一般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
教育部一般课题、其他省部级重点课题
其他省部级一般课题
其他纵向课题
横向课题或院级课题
&&&&注:须提交参与课题的立项申请书或结项书、或结项成果。
&&&&(2)司法考试
&&&&通过司法考试计40分。
&&&&(3)社会公益
校级主席、副主席
研究生会、
知识产权协会
校(院)级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
华中法律书院组委会
新闻与网络中心
学生负责人
研究生党支部
团支书、班委、支委
&&&&社会公益获奖计分(文体活动)
&&&&注: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
&&&&②集体项目参照上表规定在2分之内酌情计分。
&&&&3、答辩会
&&&&(1)参加答辩会的资格。按基本评分细则评出每位参评者的基本分值,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按1比1。2的比例确定参加国家奖学金答辩会的名单。
&&&&(2)答辩会的要求。答辩人提交书面答辩材料(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业情况、科研情况、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工作情况等,其中以从事科研情况为主)。答辩陈述时间为博士七分钟、硕士五分钟,回答评委提问为三分钟。答辩会评委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
&&&&4、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基本分数、面试分数),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确定。
&&&&第八条 附则
&&&&(一)学校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及附件下载链接:
&&&&http://gszz。hust。edu。cn/zizhutongzhi/jiangxuejinpingbi/guanyukaizhan-2016-nianyanjiushengguojiajiangxuejinpingxuan-job-detongzhi/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办法由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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