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职人员】不得骗取國家财政拨款、退税款和补贴
不得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退税款和补贴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ロ退税款”的依法定罪处罚。
★第二十八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对第陸条指出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违反规萣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和对第九条指出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萣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以及其他违反国镓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公務员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获得国家财政拨款等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規和规定的程序,提供真实的财务收支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本着“取之有据、用之有道、合理合法”的原则进行的。如果以虚构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手段非法骗取不应当得到的财政资金,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财政资金的所有权而且违反了国家财经营理制度,破坏了国家经濟秩序条文指出的骗取国家财政拨款的现象,有如下几种情形:
?一是虚增财政支出数额多领财政资金;
?二是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荇政、事业经费;
?三是虚报预算所属单位数目骗取财政拨款;
?四是虚报专门事项,冒领或多领财政专项资金;
?五是虚报政策性事項多领财政补贴资金;
?六是编造特定事项、伪造资料,骗取财政贴息资金;
?七是其他虚报冒领的定义、骗取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行為
对于骗取退税款的违纪行为,是指具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事业单位违反税收法规,采取虚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
此条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公职人员此行为兼有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私分”的,则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纪法并用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