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自谋职业是骗局我是96年转业的2017转业志愿兵进京安排工作后单位四年沒安排上岗,结果强行我买断,请问是违法还

下岗军转志愿兵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建议细览
编号:建议28769号
建议主题:下岗军转志愿兵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建议类别:民生类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 18:59:52
我们是下岗失业的军转志愿兵,作为职业军人之一的志愿兵,退出现役称之为“转业”,而“转业”对于安置在企业的志愿兵来说实为失业的代名词,党和国家为保证志愿兵能在部队安心服役,无后顾之忧,出台了一系列的——志愿兵的待遇、转业安置等文件政策作为保证,要求对转业志愿兵给予专业对口、妥善安置,而我们部分志愿兵转业就失业了,难道这就是党和政府给我们承诺的“妥善安置”吗?难道当年部队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时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法规都是“空头支票”“政策白条”吗?如果国家的政策法规都可以这样言而无信,那社会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呢!不知道是我们学识浅薄还是什么原因,我们是百思不得其解!
民政部(1978)11号文件,民政部关于部队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其家庭原按人口分给的那一份自留地如何处理的问题。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研究后,认为:他们已成为职业军人,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自留地,对其家庭原按人口分给的那一份自留地,可由所在社、队收回。但是,对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役制士兵,其自留地仍应予以保留。而我们部分志愿兵脱下军装就没了裤子穿(所谓转业实为失业),且因改为志愿兵而永久的丢失了赖以生存的田地,让我们欲哭无泪。地方有些领导对我们说,谁让你们改志愿兵的?这是改革造成的,要找你们去找仇和书记,他是什么都敢卖。改革本身没有过错,无论怎样改革,政策都有它的连续性,不应该把过错、责任推给改革。
下岗失业军转志愿兵可获得长久生活保障的法律及政策依据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不仅对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做的贡献给予的肯定,也体现了人性化的特点。那么,针对服役十年以上的转业志愿兵在部队现身国防能否理解为与国家机器的军队也是签订合同的呢?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申请转志愿兵是合同中的一种邀约行为,军队代表国家批准该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应该是一种承诺行为,就此双方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关系。其特殊性体现在:其一,志愿兵在部队期间,为了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维护主权统一,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他们承担着作战和其它急难险重任务;志愿兵是军队建设中的重要的技术骨干力量之一,他们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技术过硬。他们大部分在部队服役十三、四年,从十八、九岁参军入伍,到三十几岁退役转业,把人生最宝贵的青壮年青春全部献给了国防事业,是为国家作出特殊贡献的特殊群体。所以,志愿兵转业后理应得到党和政府的妥善安置。正如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撰文《试论我国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性质及其特征》一文中指出:“军人退役安置制度的根本目的不在于维持退役军人的最低生活水平,而是为了补偿其从军期间为国家作出的贡献,是为了维持其相应的生活水平不低于或略高于社会总体平均水平。军人退役安置制度反映的是退役前后军人特定的社会关系的变化,其核心属于政治性行为,是国家行为的一部分,它必须与一个时期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并根据国情、时情的变化而随时进行调整。”从这种意义上讲,服役十年以上的志愿兵应该与政府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理应把志愿兵的“转业”行为看作是转换职业的过程,只不过是合同中国家机器的“军队”变更成了“政府”来负责合同的实施。
现在国家因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轨为市场经济,有些企业已经濒临倒闭或已经发不出工资政府还将转业志愿兵往里安置,造成许多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志愿兵下岗失业,合同暂时中断,无形中是政府成了“违约”一方,因此政府应尽快出台新的政策对下岗失业的转业志愿兵实施补偿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树立政府讲诚信的品格形象。其次,自从军队设立志愿兵制度以来,志愿兵在部队期间一直参照干部享受待遇,现在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干部国家已经对他们给予生活保障,那么,同样安置在企业的军转志愿兵为什么不能享受企业军转干部的待遇呢?所以,我们企业军转志愿兵要求比照企业军转干部得到的生活保障是有历史渊源和符合国家政策现状的。如果国家对我们下岗的企业军转志愿兵采取不理睬的态度,那显然是有失公平的。
湖南省益阳市、山西省忻州市等地方针对下岗军转志愿兵的实际困难问题解决的还是比较好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由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由于单位倒闭、破产、改制而下岗失业的,由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生活费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80%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人民信访》2009年9期专题报道,山西省忻州市市长李平社在全市大会上严肃的对全体参会人员说:“转业志愿兵安置,法律有规定,中央有要求,政府有责任,部门有任务。谁不让这些转业的志愿兵上岗,就让谁下岗!”我们希望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能够真正的负起责任来,去解决军转志愿兵的实际困难问题。
谢谢,您是本文第 28669 位阅读者,共 31 个跟贴
管天的更多建议:
[ 218.23.82 ]
发表时间:
&&&&&&&&&&&&&&&&&&&&&&&&&&&&&&&&&&&
[ 180.129.215 ]
发表时间:
&&&&&&&&&&&&&&&&&&&&&&&&&&&&&&&&&&&
转业老兵回到地方不仅是这种问题工资分配不公平是大事,不能做到同工同筹
[ 59.172.130 ]
发表时间:
&&&&&&&&&&&&&&&&&&&&&&&&&&&&&&&&&&&
转业老兵回到地方不仅是这种问题工资分配不公平是大事,不能做到同工同筹
地方财政预算没有做好统筹兼顾,工资分配带有岐视观念最是最大的不公平
[ 59.172.130 ]
发表时间:
&&&&&&&&&&&&&&&&&&&&&&&&&&&&&&&&&&&
[ 27.191.201 ]
发表时间:
&&&&&&&&&&&&&&&&&&&&&&&&&&&&&&&&&&&
下岗了,上不了岗。
[ 27.191.43 ]
发表时间:
&&&&&&&&&&&&&&&&&&&&&&&&&&&&&&&&&&&
恳求党中央.国务院,切实落实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各项待遇问题,以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 110.52.46 ]
发表时间:
&&&&&&&&&&&&&&&&&&&&&&&&&&&&&&&&&&&
下岗失业军转志愿兵
[ 110.195.152 ]
发表时间:
&&&&&&&&&&&&&&&&&&&&&&&&&&&&&&&&&&&
[ 221.181.192 ]
发表时间:
&&&&&&&&&&&&&&&&&&&&&&&&&&&&&&&&&&&
志愿的悲哀
[ 121.234.199 ]
发表时间:
&&&&&&&&&&&&&&&&&&&&&&&&&&&&&&&&&&&
国家亏欠的群体
[ 119.36.144 ]
发表时间:
&&&&&&&&&&&&&&&&&&&&&&&&&&&&&&&&&&&
被冷落的人
[ 119.36.144 ]
发表时间:
&&&&&&&&&&&&&&&&&&&&&&&&&&&&&&&&&&&
维护转业志愿兵的合法权益
凌源被迫领一万元失业
发表时间:
&&&&&&&&&&&&&&&&&&&&&&&&&&&&&&&&&&&
我们不仅是五十五岁退休,而且是安干部办理退休手续
[ 112.84.215 ]
发表时间:
&&&&&&&&&&&&&&&&&&&&&&&&&&&&&&&&&&&
[ 111.161.146 ]
发表时间:
&&&&&&&&&&&&&&&&&&&&&&&&&&&&&&&&&&&
地方政府胡来啊!他们亏欠咱们转业士官太多了!
[ 118.118.5 ]
发表时间:
&&&&&&&&&&&&&&&&&&&&&&&&&&&&&&&&&&&
不要光有囗号,要有行动
aqqaqqaqq196417
发表时间:
&&&&&&&&&&&&&&&&&&&&&&&&&&&&&&&&&&&
当了十三年兵,浙江省慈溪市给予了重点维稳对象的称号
发表时间:
&&&&&&&&&&&&&&&&&&&&&&&&&&&&&&&&&&&
党啊,下岗失业志愿兵也是民生问题啊
三无志愿兵
发表时间:
&&&&&&&&&&&&&&&&&&&&&&&&&&&&&&&&&&&
发微博&&&&&&&&&
最新联署签名建议
联署人数最多建议
跟帖最多建议
支持率最高建议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军转志愿兵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一
军转志愿兵(士官)统一诉求
我们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十二年以上的转业志愿兵(士官),共产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61条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当年度转业志愿兵(士官)移交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转业志愿兵(士官)必须安排工作(就业)。但是地方政府却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方法暗箱操作,违反《兵役法》第58条、《国防法》第61条及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安置政策,把转业志愿兵(士官)按义务兵一样强制自谋择业(兵役法第56条),这是严重错误的。转业志愿兵(士官)是一个由国家机器脱胎的特殊群体,顺间从共和国“最可爱的人”变成了转业即失业,流落街头的可怜人。反差之大,令人惊叹不已!是什么原因让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命运’发生如此变化?
一、转业志愿兵(士官)保障与普通的社会保障不同,它是一种特殊的保障。
1、保障的性质。国家需要军队、军队需要兵员,兵员需要流动,流动需要保障,这是一个相互关联又密不可分的系统,这个系统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只要国家存在系统就存在,系统存在士官转业保障就存在。
由于职业的需要,作战时冲锋陷阵了、训练时摸爬滚打、抢险时勇往直前,一年365天,天天职守,服役十多年,年年战备。职业风险之高、受累之多、约束之严、牺牲之大,各种社会职业难以为比。
2、保障的标准。现在国家对转业军官退出现役自主择业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按标准发放安置费。这几年国家又对所有已经下岗、失业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转业军官恢复原有的待遇,2008年又对所有的复员军官逐月发放困难补助费。转业志愿兵(士官)失业后没有分文收入,转业志愿兵(士官)也上有老下有小,由于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可见失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的生活水平,已经远远背离了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常规标准,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转业士官的待遇,是个人对国家特殊贡献的回报,是受法律保护的。除非个人原因,其它任何改变转业志愿兵(士官)待遇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
3、保障的效期。志愿兵(士官)从转业到生命终止的生存期,就是保障的有效期,转业志愿兵(士官)的保障是国家对其服役期间所做贡献的补偿,如果按照市场价格和价值关系来论,上半辈回报下半辈并不为过。转业志愿兵(士官)也是活生生的人,尽管已接近中年,但毕竟还在活着,中断保障就是取消转业志愿兵(士官)赖以生存的条件,等于断掉转业志愿兵(士官)的活路。
失业的转业志愿兵(士官),至死都搞不明白?自己把十多年最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国家的时候,可没有谈价论市呀!为何转业回到地方的时候,却要跟我们叫板起市场规则呢?安置分配,只是转业志愿兵(士官)保障的开始不是结束。就业保障不是一次性保障,而是终生的保障。
二、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失业,始于体制改革的过程。转业志愿兵(士官)的“命运”该不该如此变化?有了就业保障是终生保障。
1、转业志愿兵(士官)保障。是为了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军队,给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改革是用市场的办法搞活经济,增强国力。两者都是为了国家的利益,都是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互依存的关系。所以,不能用改革来否定保障,也不能用保障来排斥改革。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只能用统筹的办法而不能用否定的办法。把转业志愿兵(士官)处置失业用改革来否定保障,这是一边倒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2、转业志愿兵(士官)上半生做贡献,下半生没保障,除非白痴谁都会算这笔帐,与其白忙活不如直接进市场,只要正常人,在付出同样的代价后,生活质量最差也不会落到解困的程度。
军队、军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谁都有退出现役的那一天。政策制度的多变性,让谁都无法把握自己的未来,后顾之忧解决
不了,何以安心尽职尽责,如今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讲的是优胜劣汰,半路出家的转业志愿兵(士官)不具备竞争优势,唯有党和国家的政策《兵役安置法》才能获得生存的保障。
3、转业士官的遭遇却活生生地告诉世人,为国家利益牺牲,并不受到尊重;军官、志愿兵(士官)同为转业军人,因为职业分配不同,待遇却有天壤之别。把这种没有社会公平作为“改革”来推崇的话,那么宿命论岂不成了我们社会的精神主宰。同是一个政府,同样一个制度,却把同类人的命运支解得前后不一,左右不同,如此出尔反尔、翻来覆去,让人如何适从?
转业志愿兵(士官)“命”实在太苦了,人的一生不过几十年,为国防事业奉献十多年后,好日子一天都没过上,到头来应得到的都不能得到,党啊!十多年的奉献实在太累了,能否让我们转业士官心不在滴血.不在流泪,还我本来就属于转业志愿兵(士官)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我们的主要诉求
1.依法落实安置政策。
2.依法落实政治生活待遇。
3.合理解决拖欠军转失业志愿兵(士官)在待岗.下岗、失业期间的生活补助费用;补缴下岗、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存费用以及住房补贴等。
全体转业志愿兵(士官)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二
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安置领导小组、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 关于做好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1995年10月12日 国安(199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民政厅(局),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委司令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院(校)务部,武警部队司令部: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1995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28号),1996年春季全军有
名志愿兵(含武警部队,下同)转业到地方,做好这批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对于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今年的志愿兵转业安置工作要继续贯彻为军队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妥善安置好转业志愿兵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现行安置政策,同时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妥善安置转业志愿兵的新路子。为保证安置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6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转业安置任务。军队各大单位志愿兵转业人数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接收安置人数,按《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接收安置计划表》(见附件)执行。志愿兵因病提前转业的条件按民政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慢性病基本稳定条件》(〔1993〕卫联字第156号)的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各大单位,要严格执行转业安置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突破。
二、集中交接和接收安置的时间。1996年春季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工作从1月5日开始,至2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从3月20日开始离队,持《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5月底结束。转业志愿兵的工资由部队发到7月底,8月1日开始由各地方接收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单位支付。批准转业时间统一填写。“1996年4月1日”。
三、集中交接办法。交接双方交接档案材料和有关证明,仍按总参谋部〔1992〕务传2号、民政部民电〔1992〕32号文件规定执行。档案材料由军队派移交组赴各地移交,转业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可在1月5日前将档案材料寄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置部门。各地对收到档案要及时复审,凡符合转业和安置条件的,要及时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最迟应在1996年2月底前寄往部队(邮寄时间均以邮戳时间为准)。需经国务院军安办审定易地安置的,其档案材料要在1月5日前上报,经审定同意接收的,由国务院军安办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下达《接收安置通知书》;对其中个别因中央国家机关特殊需要和军队大单位确需改工留用的,由国务院军安办直接办理有关手续。军队各大单位收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要及时通知并下发到转业志愿兵所在单位;各部队要积极做好转业志愿兵离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离队手续,督促按时离队,为地方接收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各地对经上级安置部门审查符合接收条件的转业志愿兵,要抓紧时间进行安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对未经集中交接、不符合转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以及接到
《接收安置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不报到的转业志愿兵,由省级安置部门将其档案退回到军队移交单位。
四、转业去向。原则上按国发〔1983〕16号文件规定,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安置。转业志愿兵在外地结婚(除部队驻地外)、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和其它有特殊情况需要易地安置的。按国发〔1994〕6号、〔1995〕2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关于专项业务经费。安置工作经费本着以地方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仍然主要由地方财政解决。中央财政和军队的补助经费以及军队志愿兵转业办公经费标准及拨付办法,按国发〔199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地方和军队各级财政(财务)部门要保证所拨经费及时到位;地方各级安置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的各项经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六、转业志愿兵的工作安置。根据现行的安置政策法规和本人德才表现尽量按转业技术对口分配。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合理分配安置任务,改进和完善分配办法,多渠道、多形式安置转业志愿兵,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对自愿自谋职业的转业志愿兵,各级政府要积极给予支持,有关部门要给予照顾。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从巩固国防这个大局出发,切实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安置工作中,要严格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允许向转业志愿兵征收各种费用,对违反安置政策规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各部队要与地方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体谅国家和地方困难,自觉服从分配,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结束后,省级安置部门和军队各大单位务必于1996年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分别报国务院安办和总参谋部军务部。
附:《1996年春季志愿兵转业接收安置计划表》(略)
发布部门: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发布日期:日 实施日期:日 (中央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三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
一、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的定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国发〔1978〕75号 经一九七八年三月七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稳定和加强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部分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可以改为志愿兵,留在部队长期服役。
1、改志愿兵的范围,只限于超期服役的技术骨干和各种专业人员。
2.由义务兵改为志愿兵,必须根据部队的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以上机关批准。其条件是:思想进步,技术熟练,身体健康。
3.义务兵改志愿兵,须在部队服役满六年之后,从第七年开始。
4.志愿兵的服役年限,一般为十五至二十年,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岁。如部队需要,本人自愿,服役年限还可适当延长。
5.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由国家负责安置工作。年满五十五岁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干部退休办法,办理退休手续。
志愿兵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待遇和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
二、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的待遇: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待遇的规定,经一九七八年三月七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国发〔号文件精神明确指出:志愿兵实行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制度。除由国家免费供给伙食和被装外,另按级别发给工资。每人每月基本工资标准:
一级三十六元,二级四十四元,三级五十四元,四级六十四元,五级七十四元,六级八十五元,七级九十六元,八级一百零八元。
凡服役满六年的战士,按照志愿兵的条件需继续留队服役改为志愿兵时,一般定为一级。以后的级别调整,在全军干部级别调整时统一进行。个别确有特殊贡献的,可高定一级和提前晋级或越级晋级。
志愿兵定级、晋级的批准权限:一般由团一级批准;高定一级由师一级批准;提前晋级和越级晋级由军以上批准。
志愿兵的伙食费和粮食定量,按照同类义务兵的灶别和标准供给;被装等按所在军种、兵种的干部制式,照义务兵的标准供给。
志愿兵探亲和车船费报销:未婚的志愿兵,每年可准予探亲一次,途中往返时间除外, 假期一般不超过二十天,其乘坐车船席(仓)位的等级,按干部的规定执行。已婚的志愿兵按已婚干部探亲规定和车船费报销办法执行。
志愿兵的家属,原则上不随军。但年满四十岁,仍需继续留队服役的,经师以上机关批准,家属可以随军,当地政府应准予落户。
志愿兵的困难救济、福利待遇、伤、残优待和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均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办法执行。
志愿兵经组织批准退出现役转业的,本人要求复员回农村参加农业生产的,符合退休条件退休的,分别办理转业、复员、退休手续,并按干部的有关待遇发给各种补助费。粮食定量和被装发放,均按干部的有关标准执行。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的土地:
根据民政部关于部队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是否继续保留其自留地问题的批复,民发〔1978〕11号
安徽省民政厅:
日民优字[78]第450号文件收到。
关于部队义务兵役制的士兵提拔为干部或者改为志愿兵后,其家庭原按人口分给他的那一份自留地如何处理的问题。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研究后,认为:他们已经成为职业军
人,没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自留地。对其家庭原按人口分给他的那一份自留地,可由所在社、队收回;但是,对超期服役的义务兵役制的士兵,其自留地仍应予以保留。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的安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法》的通知,国发(1983)16号文件精神的规定:志愿兵退出现役,由师以上机关批准,填写《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发给国防部制发的《志愿兵退出现役证明书》。
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由县报请行政公署或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安置。转业的志愿兵安置工作后,安置单位相应增加的劳动指标,应列入国家当年下达的和各省、市、自治区的劳动计划。安置在区、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保留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身分。
在安置转业志愿兵时,应尽量按专业技术对口分配。其工资级别评定,军龄(入伍前有工龄的应加入伍前工龄)满八年不满十五年的定三级工;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定四级工;满二十年以上的定五级工。
志愿兵退出现役时,本人申请复员回乡参加农业生产的,应予鼓励,除由部队按规定发给生产、生活等项补助费外,生产、生活有困难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协助解决。
志愿兵因战因公致残、积劳成疾,由部队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师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或年满五十五周岁的,可予以退休,由本人原籍或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县(市)民政部门接收安置。退休费、福利待遇和住房等,按军队干部退休的规定执行。
退休人数和安置地点,由各大单位于每年六月底以前上报总参谋部
患精神病治疗半年不愈的或患麻风病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退出现役,办理退休手续,按军队干部退休的规定发给退休费。麻风病人退休后的安置,仍按国务院、中央军委〔1975〕5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部队在与有关地方的民政、卫生部门联系好后,直接将麻风病人送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
志愿兵的军龄,从县(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之日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之日为准计算。转业的志愿兵参加工作后,其军龄合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
志愿兵退出现役时,对符合条件经组织批准已随军的志愿兵家属的安置和住房,按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有正式工作的配偶,由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排。
志愿兵退出现役转业的,应于离队前两个月,由批准机关将其姓名、级别、专业技术、服役年限等情况,函告县(市)人民政府,以便提前做好安置的准备工作。
志愿兵离队时应办妥党(团)组织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发给下个月的工资和伙食费,并分别按转业、复员、退休的规定发给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县(市)时,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确定服预备役的到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退出现役的志愿兵要妥善安置。要教育他们到新的岗位后,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为四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退役士兵相关政策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四
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基本方针:“妥善安置,各得其所”。其基本含义是: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使退役士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得到必要的工作或劳动场所,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基本原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三条已予以明确)。其含义是:入伍时是农业户口的,退伍后应当回到原户口所在地参加农业生产;入伍时是城镇非农户口的,退伍后仍然回原户口所在城镇,由当地政府负责就业安置;入伍时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入伍时原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应准予复学。
三、现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法规,是建国50年来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并在长期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起来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历年下发的“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这些法规和政策,是规范和指导地方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依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是整个安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时间要求紧,实施难度大,因此国家对这一部分制定的政策和措施相对较多。20世纪50年代中期实行“行业归口”的安置政策,1981年开始确定为“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政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出台了“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等安置政策。主要政策有:
1、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指令性安置政策)。
“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其含义是:由政府根据当年城镇退役士兵数量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向各行业系统分配安置退役士兵的任务,各行业系统应保证完成安置任务,这是一种国家指令性的安置办法。1987年国务院颁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中,用法律的形式将这一办法固定下来。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政策的实施,较好地解决了因接收单位不愿接收而带来的安置难的问题,适应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效地保证了我国城镇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和社会的稳定。我省采取“省、地、县三级负责,以县为主”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下达指令性安置任务,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由省级下达,每年均占安置总数的30%,其余为市(地)、县筹集,对此,这一政策就我省而言,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主要是根据各行业用工和经济效益等情况,向各行业按系统下达指令性安置计划;另一方面按各有关单位子女实际数下达。
2、区别对待,优先安置政策。
即对在部队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应优先照顾本人志愿;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安置;对转业士官尽量做到对口安置;对因战、因公的二、三等伤残军人,尽量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3、双向选择安置政策。
“双向选择”是指在政府指令性安置计划基础上,符合在城镇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与接收单位双方通过一定形式相互挑选的一种安置办法,它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
此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单位的用人权、退役士兵的择业权,它不仅为退役士兵提供了更好的就业机遇,而且由于安置政策公开,双方情况公开,供需当面交谈协商,把竞争机制直接引入了人力供求活动中,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就业原则。
4、鼓励“自谋职业”政策。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政府鼓励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政府安置工作的权利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后自行就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六条
第四条款规定:“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文件,从就业和社会保障、教育、个体经营、税收、贷款和户籍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
5、安置任务有偿转移政策。
1995年,从企业减员增效、实现扭亏着眼,提出企业可实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即用人单位因困难不能接收退役士兵的,可根据当地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数,采取支付一定数额的经费,以实现安置任务的转移。单位所支付的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超计划接收退役士兵单位的经济补偿(奖励)。
(二)农村退伍军人安置政策。
(1980年10月,全国军队退休干部和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议,确定了我国安置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政策,这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两面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对象主要在农村。)1955年实行义务兵役制以来,我省每年退役回农村的士兵约占当年退役总数75%以上。这部分退役士兵数量大,加之回乡后遇到的诸如住房、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和问题,思想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对此,国家极为重视,我省每年均由省级财政安排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村退伍军人安置,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用于对农村退役士兵的生产、生活、住房困难补助。二是扶持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立足当地,积极帮助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施展才华,在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指导,大力鼓励他们创办第三产业,进入乡镇企业,兴办经济实体和联合体,广泛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等。我省每年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均达80%以上。
(三)退役士官安置政策
士官又称志愿兵。由于士官与义务兵服役的期限和作出的贡献不同,因而享受的待遇也不同,因此,退出现役的士官安置除执行义务兵安置的相关政策外,还有其特殊的安置政策。我国现行的退役士官安置政策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退役士官的复员安置、转业安置和退休安置。
1、复员安置。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士官退出现役后,服现役不满十年的,按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安置”。即服现役满第一期或者第二其规定年限的士官和符合转业或者退休条件,本人要求复员并经批准的士官,一律按复员安置。其中农村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和二、三等伤残军人,可纳入城镇安排工作。农村入伍符合转业条件的干官,本人要求并经批准作复员安置的,允许落城镇户口;城镇入伍的士官退出现役后,由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费,这与退伍义务兵的安置是基本相同的。
2、转业安置。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服现役满十年的;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负伤致残被评为二等、三等伤残等级的;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符合退休条件,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转业的士官,一律作转业安置。转业士官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金黄色、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其中,属于国家或午军队建设需要的;服现役期间,家庭常住户口所在地变动的;结婚满2年且配偶婚前在当地(除部他驻地外)生活且有常住户口的(包括配偶婚前因工作调人,毕业分配、转业、退伍等按照国爱有关规定迁入当地,具有常住户口且有稳定职业的)转业士官,允许异地安置,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异地安置的,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理部门批准。
转业士官的接收实行集中交接办法,由军队各大单位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进行移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部门对收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凡答合转业安置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转业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能耐加培训,培训结束后,于当年规定时间开始离队,离队时需办妥全部转业手续,持批准机关的行政介绍信、通伍证和《接收安置通知书》到指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报到。转业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7月底,8月1日起由地方接收转业士官的工作单位发放;由不得接收工作单位的原因致使转业士官未能按时上岗的,其工资由接收的工作单位负责;超过8月1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转业士官,从8月1日起由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直至安排工作为止。转业士官的其他工作安排,与城针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相同。
3、退休安置。
按照《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年满55岁的;服现役满30年的;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等级的;服现役期间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并经驻军医院诊断主明,军以上卫生部门鉴定确认的士官,一律按退体安置。退休士官符合年满55岁,服现役满30年。被评为特等、一等伤残的,参照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办法执行;符合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在原征集地或者直系亲属所在地分散安置,其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士官退出现役离队时,应当办妥党(团)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的转移手续,按照规定领取应发给的工资、伙食费以及各种补助费和返回安置地途中的差旅费。到达安置地的县、市、市辖区时,按规定时限到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属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报到时间的,地方安置部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退役士官报到前发生的问题,由原部队负责处理,报到后发生的问题,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士官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要求退出现役的,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证明,经批准,不满十年的作复员安置,满十年的作转业安置。士官服现役未满本期规定年限,严重违反纪律或午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按义务失作退伍处理;城镇入伍的,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按待业人员对待。
(四)复员干部安置政策。
1989年前,干部的复员安置主要针对刑满释放又不具备转业条件的军队干部。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军队干部要求改革干部复员制度,选择复员退役。1993年民政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1号),对干部复员的安置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凡符合《现役军官服役条件》和《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条件、本人自愿要求复员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都可以选择复员;二是自愿复员干部既可回原籍或入伍时户口所在地,也可到配偶所在地,除自愿回农村的外,均可落城镇户口;三是提出了干部复员必须纳入年度军队干部复员计划, 由民政部、总政治部共同下达;四是对复员干部,政府不再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民政部门予以接收,公安、粮食等部门办理落粮、落户。
退伍军人安置程序
1、(农业户口)退伍士兵、士官:凭部队行政介绍信、退伍证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然后办理回乡手续和优待金结算手续。
2、(非农业户口)退伍士兵、士官:凭部队行政介绍信、退伍证、户口簿、非农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然后办理安置手续。
以上到民政局办理
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办事指南
一、凡沈河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含服役不满10年的退役士官),均由我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
二、凡在部队服役期间患有疾病者,必须急时与退伍办讲清,否则后果自负。
三、退役士兵本人档案到达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后,需带下列手续到退伍办落户。
1、部队开具的退伍军人介绍信、退伍证;
2、户口本;
3、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证明;
4、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到所在街道办事处街政科办理)。
四、党员退役士兵的组织关系到市委组织部换信(地址:市委大院西门,电话),然后落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团员退役士兵的组织关系直接落到街道办事处团委。待工作分配后,再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
五、98年以来,入伍士兵办理落户手续时,必带城镇士兵优待安置证。
六、根据国家规定,退役士兵在待分配期间必须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市劳动部门颁发《沈阳市退役士兵培训证书》,无培训证原则上不安置工作。
七、沈河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电话:
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5号(区政府院内南一楼5101室)
领取自谋费需用身份证退伍证和招行卡复印件 一张二寸彩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五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河北省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规定
第十九条 凡违反本规定,因接收单位拒绝或推诿造成转业志愿兵不能按时上岗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发工资;拒不执行的,由当地政府授权安置机构通知银行在该单位帐户上补发转业志愿兵自安置机构开出分配工作介绍信之日起的工资,直到转业志愿兵上岗为止。
河北省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规定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转业志愿兵交接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
各级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置机构)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劳动、人事、公安、粮食、财政、银行等部门应当协助当地安置机构做好转业志愿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第二章接收
第四条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当年的部署和安置计划,由省安置机构负责转业志愿兵档案的审查和接收工作。
第五条 转业志愿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经省安置机构审定,必须接收安置。
(一)户籍系本省且从本省入伍,服役期满的;
(二)户籍系本省且从本省入伍,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或因战因公致残,符合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民政部、总参谋部规定,证件齐全,提前转业的;
(三)户籍系本省且从本省入伍,因疾病或外伤,符合《因病提前转业安置的志愿兵所患几种常见慢性病基本稳定条件》规定,提前转业的;{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四)配偶婚前在当地(部队驻地除外)有常住户口,结婚满5年以上,服役期满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有特殊困难的;
(五)服役期间未婚,转业时其家庭住址变迁,父母在当地有常住户口的;
(六)其他有特殊情况经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安置机构审定批准需要安置的。
第六条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转业志愿兵实行集中交接办法,由军队各大单位(武警部队由省公安机关)派移交组向省安置机构移交转业志愿兵档案及有关材料,并附《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和《转业志愿兵花名册》。转业
志愿兵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邮寄省安置机构。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审查不符合接收条件的,由省安置机构退回有关军队大单位。
(一)未经集中移交或计划外的;
(二)因战因公或因病致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患精神病治疗半年不愈或患麻风病,按规定需办理退休的;
(三)档案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安置
第八条 转业志愿兵由原入伍所在地的市、县(含自治县、县级市、区)安置。
因特殊情况需要易地安置的,须经省安置机构批准。
经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需要易地安置的,由省安置机构接收,交有关市(地)安置。
第九条 志愿兵转业去向确定后,由省安置机构将安置任务下达给各市(地)。同时,移交志愿兵档案及有关材料。签发《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分别转部队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地的安置机构。
第十条 转业志愿兵安置去向确定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省安置机构批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转业志愿兵安置,采用指令性计划分配为主,并与安置机构推荐、用人单位挑选等多渠道安置相结合,保证转业志愿兵的第一次就业。
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都有安置转业志愿兵的义务,必须执行安置机构同劳动人事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
鼓励转业志愿兵自谋职业,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给予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转业志愿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优先照顾安置。
(一)在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二等功以上(二等功)的;
(二)荣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的。
第十三条 转业志愿兵在安置期间,由当地安置机构统一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安置工作所需经费,以当地财政解决为主,省财政补助为辅。
由省财政补助的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解决当年转业志愿兵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培训、医疗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十五条 转业志愿兵应在规定期限内持《转业志愿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安置地的安置机构办理报到手续。分配工作后,接收单位和公安、粮食部门应凭省安置机构统一印制的《转业志愿兵分配工作介绍信》和《转业志愿兵落户通知
书》,及时办理工作和户粮手续。
第十六条 各地在接收和安置转业志愿兵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志愿兵本人收取各种费用。
第四章奖惩
第十七条 凡执行本规定,在接收和安置转业志愿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八条 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一)拒绝接收上一级安置机构下达的转业志愿兵安置任务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
(二)接收单位不承担安置任务的;
(三)未经集中交接,擅自接收和安置转业志愿兵的。
第十九条 凡违反本规定,因接收单位拒绝或推诿造成转业志愿兵不能按时上岗工作的,由接收单位发工资;拒不执行的,由当地政府授权安置机构通知银行在该单位帐户上补发转业志愿兵自安置机构开出分配工作介绍信之日起的工资,直到转业志愿兵上岗为止。
第二十条 转业志愿兵无正当理由逾期3个月未到接收地安置机构报到的,由当地安置机构将本人档案逐级退省安置机构转原移交的军队大单位。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规定,擅自克扣、贪污、挪用转业志愿兵安置经费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有单位或行政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军事理论》最全答案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六
《军事理论》最全答案
军事理论教程复习重点
第一章中国国防
1. 国防的概念:
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 国防包含四个要素:
一是主体要素,国防的主体是国家;
二是对象要素,国防的对象是入侵外敌与武装颠覆;
三是目的要素,国防的目的是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四是手段要素,国防的手段是军事活动,以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3. 中国古代的国防时间段:
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到公元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大约历经了4000年的历史。
古代的国防政策和国防理论:
一是“以民为体”、“居安思危”的国防指导思想;
二是“富国强兵”、“寓兵于农”的国防建设思想;
三是“爱国教战”、“崇尚武德”的国防教育思想;
四是“不战而胜”、“安国全军”的国防斗争策略
5. 中国近代的国防:
了解如下对外反侵略战争(书P12)
第二次鸦片战争
中日甲午战争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
6. 民国时期的国防:
军阀混战和中华民族的崛起
日本的侵略及中国抗日战争
3、国防的类型
扩张型(如美国)、
自卫型(如中国)、
联盟型(如北约、独联体、美日韩)、
中立型:分为全民皆兵型(如瑞士、瑞典)和完全不设国防型(如圣马力诺)。
4、国防的功能:立国、卫国、强国、
5、国防的目的:①捍卫国家的主权;②保卫国家的统一;③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④维护国家的安全。
1.何理解富国强兵?
富国与强兵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富国是强兵之本,只有国富,国防才有可靠的人力、物力、财力基础。强兵也是富国的重要保证,没有巩固的国防,一旦外敌入侵,经济建设就无法进行;为了保持一个安全的经济建设环境和生活环境,必须建立与国家地位相适应的国防。这是社会发展史反复证实了的客观规律。
2.古代国防对现代国防的启示?中国国防历史对国防建设的启示
(1)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
(2)政治开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
(3)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7. 国防法规的特性(区别于其他法规的特殊性)主要表现是:
(1)调整对象的军事性;
(2)司法适应的优先性;
(3)处罚措施的严厉性
8. 国防法规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基本特征:
(1)明确了中国共产党对武装力量的领导;
(2)完善了我国的国防领导体制;
(3)确立了我国国防的职能任务;
(4)贯彻了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
(5)正确处理了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6)对国防建设作了前瞻性的规定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1. 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有三种形式:
(1)作为义务兵应征入伍;
(2)按军官待遇入伍;
(3)作为士官应征入伍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每年9月第3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确定了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人民防空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14. 平时商业设施或其他功能的建筑战时作为防护设施,标明“战时封闭”。
15. 公民的国防义务:
(1)兵役义务;
(2)接受国防教育的义务;
(3)保护国防设施的义务;
(4)保守国防秘密的义务;
(5)协助国防活动的义务
16. 公民的国防权利:
(1)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的权利;
(2)制止、检举危害国防行为的权利;
(3)国防活动中经济损失补偿的权利
第三节国防建设
1、国防建设的概念
国防建设是指为国家安全利益需要,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国防领导体制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国防领导中的决定性地位和作用。
3、国防领导职权
根据宪法和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防领导职权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行使。中央军委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
(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职权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
(3)国家主席在国防方面的职权
(4)国务院在国防方面的职权
(5)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最高国家军事机关,负责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中央军委之下,设有人民解放军总部机关,即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
总参谋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 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总后勤部:主管全军后勤工作;总装备部主管全军装备工作
20. 我国国防建设成就(四成就五场战):
(1)铸造了一支现代化人民军队;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防动员体制;
(3)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4)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安全
(1)抗美援朝战争;
(2)中印边境反击战; 1962
(3)抗美援越战争;
(4)中苏珍宝岛之战; 1969
(5)中越边境自卫反击战; 中越十年战争
1、国防建设目标
1)巩固国防,防备和抵抗侵略;
2)制止分裂,实现国家完整统一;
3)制止武装颠覆,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国防和军事现代化;
5)维护世界和平,反对侵略扩张。
21. 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国防政策的基本内容:
(1)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
(2)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
(4)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
(5)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
(6)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
22. 武装力量建设:
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总称。一般以军队为主体,由军队和其他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构成的。通常由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最高领导人统率。
23. 我国“三结合”的武装力量体制:
(1)中国人民解放军
①现役部队:陆军、海军(A.分类: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航空兵、陆战队、岸防部队等;B.日于江苏省泰县白马庙乡成立)、空军、第二炮兵
②预备役部队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三个根本职能: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中国民兵的作用:
一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任务;
二是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是随时准备参军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24. 了解全民国防动员的有关知识(P48)
(1)武装力量动员是国防动员的主体和核心,通常包括常备力量动员和后备力量动员。
(2)国民经济动员,是指为保障应对战争及其他危机事件的需要,将经济部门从平时转化为战时的活动。
(3)国防交通动员,亦称交通运输动员,是国家为保障战争的需要,组织各种运输线、设施和运输工具,进行人员、物资、装备运输动员的活动。
(4)人民防空动员,亦称群众性防卫动员(或民防动员),是指国家为了防备敌人空袭,消除空袭后果,发动和组织公民所采取的一切措施,是国防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治动员,是国家或政治集团为了进行战争而开展的宣传、教育、组织工作和外交活动。
(6)全民国防教育,是保障国家安全与发展,在全体公民中开展的发扬爱国主义、学习掌握国防知识和技能的活动。
第四节国防动员
1、国防动员的概念
国防动员,是指国家根据国防需要,使社会诸领域全部或部分由平时状态转入战阵状态或紧急状态所进行的活动。
2、国防教育的方针: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究实效;
3、国防教育的原则:1)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
2)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
3)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4、国防教育的意义: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工程;
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
是提高公民素质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军事思想
1、军事思想的概念
军事思想是关于战争和军队问题的理性认识。它揭示战争的本质、战争的基本规律以及进行战争的指导规律,阐明军队建设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是人们长期从事军事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
1. 古代军事著作《武经七书》由《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司马法》、《尉缭子》、《六韬》、《三略》、《李卫公问对》组成
2. 《孙子兵法》被世界公认为最早的“兵学圣典”,共13篇,6100余字,总结了春秋及其
以前的战争经验,具有深刻的谋略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战争的一般规律:揭示了以“道”为首的战争致胜条件;揭示了“知彼知己”的战争认识方法;提出了“致人而不致于人”为核心的一系列作战原则;反映了战争问题上的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
3. 《孙子兵法》中:
(1)“五事”:道,战争的正义性;天、地,战争的客观条件;将,将领带兵才能、谋略;法,法纪,赏罚纪律{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2)“七计”:由“五事”演绎而来,是指从双方政治清明、将帅高明、天时地利、法纪严明、武器优良、士卒训练有素、赏罚公正来分析敌我双方的情况。
(3)“诡道十二法”:“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判断方法)
4. 西方近代主要军事家:
(1)克劳塞维茨《战争论》: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理论应该是一种考察,而不是死板的规定;防御不应是单纯的据守,应有进攻和反击;要善于运用民众战争,集中兵力,速战速决,消灭敌人军队。
(2)马汉《海权对历史的影响》(对美国、日本影响重大)→海洋的重要性:认为世界的统治地位可以通过掌握制海权而获得。认为海军对战争胜负具有决定性意义,主张加强海军力量的建设。马汉的海权论,适应了美国垄断资本主义争夺世界霸权的需要,对美国和其他海军强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
影响,成为这些国家发展海军的理论依据。
5. 毛泽东军事思想的科学涵义:
(1)马列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
(2)军事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
(3)集体智慧的结晶;
(4)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6. 毛泽东军事思想内容:
(1)战争观和研究军事问题的方法论(战争军事相辅相成);
(2)人民军队建设思想(建设人民军队,秋收起义后,秋收起义出现很多逃兵,明确为谁而战);
(3)人民战争思想(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
(4)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思想
(5)国防建设思想
三、毛泽东军事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P75
1、中国革命胜利的理论指南
2、创造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军事理论
(3)、毛泽东军事思想在世界上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7. 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主要内容:
(1)关于战争与和平思想
(2)国防建设思想
(3)军队建设思想(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的核心和重点内容)
(4)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思想
(5)军事战略思想
8. 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1)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转业士官安置政策改革势在必行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七
转业士官安臵政策改革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然而随着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兵役制度的改革,军队士官在部队中应运而生。军队士官的法律地位虽然还没有写入《兵役法》,然而军队士官的政治地位和政策待遇并没有因此而受影响:自从1999年中央军委对全军志愿兵进行套改时,国务院、中央军委就颁发实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其中的退役安臵政策待遇完全等同于志愿兵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待遇;他们依然是有着严格的配备、选取、培训、教育和考核管理制度;并且军队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在生活待遇上等同于同级别的军队干部;他们依然是部队军官们的得力助手、是义务兵中间的领头兵,被称为“军中脊梁”;他们依然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职业军人;他们中间依然有着当了5年义务兵而转正的军士长和专业军士。不容否定的,他们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合同兵”、“雇佣兵”,这完全是对军队士官们的一种误解。 然而这样的误解在有的地区却深深地影响着军队士官们退出现役后的转业安臵待遇。从而影响了在部队服役的军队士官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的积极性;更严重影响了社会优秀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强烈呼吁各级政府部门能听一听来自军队转业士官们心中真实的感受和现实生活中所带来的困难,努力改善转业士官们在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和生活条件! 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安臵政策的变异 很多人都这样理解,认为现在的军队士官是按月拿工资的,不象以前的志愿兵只拿津贴费,
在为国家尽义务的性质上略逊于以前的志愿兵。所以他们退出现役后的安臵政策也就随之而降低标准。 面对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安臵,就要根据军队士官退出现役的性质而定。这虽然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但一些政府部门却经常把军队士官的转业安臵与复员士官以及城镇义务兵的退役安臵混为一谈。 根据《兵役法》的规定: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志愿兵和退役义务兵,退役志愿兵包括服役满十年的(作为转业安臵,称为转业士官)和服役不满十年的(按城镇退役义务兵安臵,称为复员士官)以及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作退休安臵的退休士官;退役义务兵又分为农村退役义务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和城镇退役义务兵(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臵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虽然转业士官的安臵方式和城镇退役义务兵的安臵方式是一样的,统称“城镇退役士兵”,但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服役满十年的退役士官是重点安臵对象应作为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这是党和人民在对转业士官的历史地位和政治地位的充分肯定。 但在浙江省嵊州市(嵊政发
[号)安臵文件中对转业士官的安臵却出现了这样规定的:对荣立二等功(三等战功)以上奖励及大军区以上授予荣誉称号的人
员、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等重点安臵对象的安臵去向为……。在该安臵文件中,地方政府的安臵政策把服现役满10年的转业士官排除在了重点对象予以特殊照顾,原则上实行包底安臵的政策之外。并且转业安臵过程中还采取了极不负责的变相的“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虽然中央明确规定严禁实行“一刀切”,但地方有关部门以某个地区进行“试点”为由、以上级的一个“会议记录”为依据,对那些没有实权人物关系的转业士官强制实行“一刀切”的货币安臵政策,成为“试点”中的牺牲品。而那些有实权人物关系的却依然享受着安臵就业过程中特权,就业安臵指标成了个别人进行钱权交易的法码。尤其在民政部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更是以诱导和欺骗手段对待转业士官。转业安臵既不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也不具备当事人自愿自谋职业的个人申请手续,而是单方面提供的自谋职业格式协议和早就以当事人名字存好的补助金银行存折;并以“如有异议,就不能落实户口、组织关系等”相威胁,要求转业士官在协议上签名,以示完成了安臵任务。另外文件中明确规定:“除重点对象外的其他城镇退役士兵实行货币化安臵”。而货币化安臵却被强加实施到了转业士官(重点对象)头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臵暂行办法》和一系列中央政策的规定,国家对转业士官所采取的安臵政策是依法安臵就业和鼓励自谋职业。从理论上讲这两者是不同等的,而是有着主次之分的。那就是安臵就业是根本前提,而自谋职业是辅助手段。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中更加明显地指出:第一是依法保障
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就业,第二才是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据上所述,一些地区针对转业士官实行了言行不一致的货币安臵政策,显然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政策规定的。 安臵过程中出现的不当行为 1、在转业安臵程序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通知》【民办函,,2004"63号】中的规定:“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待安臵期间,由本人向安臵地民政部门提出自谋职业书面申请,明确本人自愿自谋职业,并如实填写《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申请书必须有退役士兵本人签名。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由安臵地民政部门与本人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安臵地民政部门通过公证机关,对《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进行公证,并核发《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虽然这是关于规范使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通知,但在没有其它政策文件为自谋职业这一行为定性之前,这一规定完全可以作为自谋职业士官定性参考的法律依据。以嵊州市的安臵情况为例,2000年至今的转业士官都没有提出自愿自谋职业的书面申请;他们签订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的也没有经过公证机关的依法公证;2004年以前转业的士官更没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法律程序上讲,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签订业协议书》的行为并不是自谋职业的定性依据。更何况他们签订《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并非本人真实自愿,而是
在不知情、不了解安臵政策及职能部门进行诱导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故可以认为是无效的协议书。 有的转业士官也曾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有关部门的同志告诉说:“办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开始于2005年,对于以前的城镇退役士兵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政策,政府没有文件规定,所以不能补办”。但是根据[民办函,,2004"63号]第五条的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安臵地民政部门核发”。难道地方政府由于安排工作困难,需要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的时候,就不需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制实行“一刀切”货币安臵政策是“积极有效”的无奈之举。而“自谋职业”士官需要补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依法享受优惠政策的时候,就可以不按照实际情况,反而拿出中央的条条框框而不给予核发的行政行为也是无奈之举吗?得不到合理安臵本来就委曲,可地方政府部门却又要在伤口上撒把盐,把这些为党和人民做出过贡献的转业士官变相成为优惠政策扶持之外的人。这样的转业安臵待遇,使转业士官们根本无法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究竟体现在哪里! 2、自谋职业士官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实体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3号)的规定:“ 做好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政府要对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进行统一规划。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城镇退役士兵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要利军事理论习题(附答案)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八
一、单选题(选出1个最符合题意的答案,每小题2分)
1.吉林省防川地区中、朝、俄交界处,有一块本来应该在海边的界碑,后来没有了,这是哪个朝代的兵造成的?( C
A.元朝兵 B.明朝兵 C.清朝兵 D.民国兵
2.日,联合国《海洋法》规定,地球上水深超过多少叫洋,不足多少叫海?(
3.第一次“网络大战”发生在什么地方?(
A.南斯拉夫战场
B.阿富汗战场
C.海湾战争
D.伊拉克战场
4.国防的主体是(B
5.国防是随着(
C )而产生的。
D.法规制度
6.国防目的中居第一位的是(
7.国防的重要任务是(
8.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是(B
9.国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维护国家的(
A.主权 B.领土 C.统一 D.安全
10.中国古代国防是从(A
)时代开始的。
11.中国古代国防是到(
D )时代为止的。
A.夏朝 B.黄帝 C.周朝 D.清朝
12.中国古代国防时间较长,有( C
A.1 000 B.2 000 C.3 000 D.4 000
13.中国古代(
B )时期的军队已经有固定编制。
A.夏朝 B.商朝 C.春秋战国 D.秦朝
14.中国古代(
D)时期国家有了统一的军队。
A.夏朝 B.商朝 C.春秋战国 D.秦朝
15.中国古代(
C)时期军队分为左中右三军或上中下三军。
A.夏朝 B.商朝 C.春秋战国 D.秦朝
16.中国古代(
D)时期形成了由京师兵、郡县兵、边兵组成的武装力量体制。{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A.夏朝 B.商朝 C.春秋战国 D.秦朝
17.中国古代(
B)继承秦制,武装力量用了中央部队、地方部队、边防部队。
A.元朝 B.汉朝 C.唐朝 D.秦朝
18.边防和海防是国防的(
A.首要条件 B.重要环节 C.前提条件 D.重要内容
19.古代战争中,战争的主要形式之一是(
C),且有“城破则国亡”之说。
A.抢夺土地 B.奴役人口 C.攻守城池 D.颠覆皇权
20.中国古代海队建设是从(
C )开始的。
A.宋朝 B.元朝 C.明朝 D.清朝
21.明朝初年,日本海盗形成了庞大的队伍,历史称作(D
A.加勒比海盗 B.索马里海盗 C.日寇 D.倭寇
22.明朝年间平定倭寇的将领是(
A.郑成功 B.朱元璋 C.郑和 D.戚继光
23.中国近代国防是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B
A.年 B.年 C.年 D.年
24.中国共产党于(
A.1920年 B.1921年 C.1922年 D.1923年
25.1931年,日本人制造了(
D ),暴露了其首先占领我国东北进而灭全国的野心。
A.甲午战争 B.炸死张作霖 C.七七事变 D.九一八事变
26.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军队中服役或在军队之外承担有关军事方面的责任是公民的
A.保密义务
B.维护国家安全义务 D.兵役义务 C.接受国防教育义务
D)是国防的物质屏障。
A.经济 B.科技 C.领土 D.国防设施
28.在战时,(D
)是打击敌人、抵抗侵略的重要依托。
A.导弹 B.军队 C.金钱 D.国防设施
29.在平时,( C
)具有制约敌对力量的威慑作用。
A.强硬外交 B.核武器 C.国防设施 D.综合国力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
A.服兵役 B.维护国家统一 C.保守国家秘密 D.勇于为国献身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公民应当(D
A.服兵役 B.服预备役 C.参加军训 D.接受国防教育
D)是国防领域里的教育现象。
A.政治教育 B.人生观教育 C.健康教育 D.国防教育
D)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
A.政治教育 B.人生观教育 C.健康教育 D.国防教育
34.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每年九月的第三个星期(C
)定为“国防日”。
A.一 B.三 C.六 D.日
D)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提高国防能力而进行的各方面的建设措施和行为。
A.经济建设 B.思想教育 C.发展科技 D.国防建设
36.国防领导体制是国家谋划、决策、指挥、协调国防建设和(A
)的组织体系。
A.军事斗争 B.对外扩张 C.国防教育 D.国防经费
37.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建立和完善(
B )体制。
A.市场经济 B.国防领导 C.国防教育 D.国防建设
38.我国武装力量受( D
A.国家 B.人民 C.无产阶级 D.中国共产党
39.中央军委实行(
C )负责制。
A.国家主席 B.人民代表大会 C.军委主席 D.胡锦涛
40.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是中央军委的(
A )工作机关。
A.军事 B.政治 C.后勤 D.装备
41.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是中央军委的( B
)工作机关。
A.军事 B.政治 C.后勤 D.装备
42.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是中央军委的(
C )工作机关。
A.军事 B.政治 C.后勤 D.装备
43.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是中央军委的(
D )工作机关。
A.军事 B.政治 C.后勤 D.装备
A)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军事行动。
A.总参谋部 B.总政治部 C.总后勤部 D.总装备部
B )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A.总参谋部 B.总政治部 C.总后勤部 D.总装备部
C )主管全军后勤工作。
A.总参谋部 B.总政治部 C.总后勤部 D.总装备部
D )主管全军装备工作,拟制装备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法规。
A.总参谋部 B.总政治部 C.总后勤部 D.总装备部
48.陆军机动作战部队共有(
D )个集团军。
A.15 B.16 C.17 D.18
49.空军下辖沈阳、北京、兰州等(
C )个军区。
A.5 B.6 C.7 D.8
50.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设有沈阳、北京、兰州等( C
)个军区。
A.5 B.6 C.7 D.8
51.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是人民解放军在( A
)级行政区设立的一级组织。
A.省 B.地区 C.县 D.乡
52.军分区(警备区)是人民解放军在( B
)级设立的一级组织。
A.省 B.地区 C.县 D.乡
53.人民武装部是人民解放军在(
C )级设立的一级组织。
A.省 B.地区 C.县 D.乡
54.中国奉行的是(
B)国防政策。
A.扩张 B.防御 C.自卫 D.中立型
)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武装组织的统称。
A.军队 B.人民解放军 C.三军 D.武装力量
56.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武装警察和( D
A.女兵 B.自由战士 C.农民 D.民兵
57.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 C
),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A.中国共产党 B.中央军委 C.人民 D.国家
58.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宗旨是(C
A.保卫祖国
B.统一祖国 D.巩固国防
C.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9.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
A.一部分 B.主体 C.基本部队 D.主要力量
60.在陆地上作战的军种是(
A.陆军 B.海军 C.空军 D.第二炮兵
61.以舰艇为主体,在海洋上作战的军种是(
A.陆军 B.海军 C.空军 D.第二炮兵
62.主要进行空中作战的军种是(
A.陆军 B.海军 C.空军 D.第二炮兵
63.以地地战略导弹为主要装备,遂行战略核反击任务的部队是( D
A.陆军 B.海军 C.空军 D.第二炮兵 64.1960年,海军组建了(
A.东海舰队 B.南海舰队 C.海军陆战队 D.北海舰队 65.1980年,海军组建了(
A.东海舰队 B.南海舰队 C.海军陆战队 D.北海舰队
66.地地战略中程导弹射程为(
A.500~1 000米 B.1 000~3 000米 C.3 000~8 000米 D.8 000米以上
67.地地战略远程导弹射程为( C
A.500~1 000米 B.1 000~3 000米 C.3 000~8 000米 D.8 000米以上
68.地地战略洲际导弹射程为(D
A.500~1 000米 B.1 000~3 000米 C.3 000~8 000米 D.8 000米以上
69.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中担负(D
)任务的武装组织。
A.统一国家 B.巩固国防 C.参加建设 D.安全保卫
70.武警部队在北京设有领导机关叫(
A.武警总部 B.武警总署 C.武警总队 D.武警委员会
71.武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
A.武警总部 B.武警总署 C.武警总队 D.武警委员会
72.武警在地区(地级市、州、盟)设(D
A.武警总部 B.武警总署 C.武警总队 D.武警支队
73.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叫(
A.民兵 B.武警 C.预备役 D.军训
74.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和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A
A.民兵 B.武警 C.预备役 D.军训
75.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国防的( B
)建设重点。
A.中坚力量 B.后备力量 C.强大力量 D.重要力量
76.国家或政治集团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一调动人力、物力和财力为战争服务所采取的措施叫( C
A.国防预警 B.国防战备 C.国防动员 D.国防建设
77.国家将军队及其他武装力量由平时体制转为战时体制所采取的措施叫(
A.人民武装动员 B.国民经济动员 C.人民防空动员 D.交通战备动员
78.国家将经济部门、经济活动和相应的体制从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措施是(
A.人民武装动员 B.国民经济动员 C.人民防空动员 D.交通战备动员军事理论卷一_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篇九
大学军事理论考试试卷(一)
(考试时间90分钟
总分100分)
系别 大数据学院
班级 13计本
姓名 韦志林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古代海防建设是从
2.清朝规定:所有
岁以上的满族男子都是兵丁。
3.1895年日本以清朝出兵朝鲜为由发动了甲午战争。北洋水师全军覆没,清政府被迫
与日本签订了 C
A.《天津条约》
B.《北京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
4.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11年辛亥革命这70多年间,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订了大大
小小数百个不平等条约,割让领土近160万平方千米,共赔款
万元,白银7
D.2 700 5.
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
A.总参谋部
B.总政治部
C.总后勤部
部{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的全面体现。
A.国家综合力量
B.国家经济实力
C.国家军事力量
D.国家科技实力
7.按照《兵役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合法服兵役的最高年龄限制是
8.下列不属于国防要素内容的是
B 经济要素
D历史要素{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围绕军队“三化”建设的总目标,提出了“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
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10.《兵役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中央对老志愿兵的政策}.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A.义务兵与民兵
B.义务兵与武装警察
C.义务兵与预备役
D.义务兵与志愿兵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1.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化”建设是指
和革命化。
12.现代国防的基本类型有:扩张型、 自卫型、联盟型、
13.国防动员,又称战争动员,是指国家采取紧急措施,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统
大学军事理论考试试卷(一)
第 1 页(共 6 页)
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为战争服务,通常包括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科学
技术动员、人民防空动员
和政治动员等。
14.现存最早、影响最深的军事著作 《孙子兵法》标志我国古代军事思想已经基本成
15.兵制,就是军事制度,现在一般称为军制,它包括武装力量体制、军事领导体制
和兵役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16.在兵役制度方面,八旗兵实行的是
兵民合一的民军制。
17. 邓小平同志根据国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了世界大战是可以避免的、和平与发
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观点。
18.《国防法》以
为依据,对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19. 我国倡导的是
的军事战略方针。
20.国防的手段主要有
军事手段、
政治手段、经济手段和外交手段等。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答:国防是指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
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22.武装力量
答:武装力量是国家或政治集团所拥有的各种各武装组织的总称。一般以军事为主体,
有军队和其他正规的、非正规的武装组织结合所构成。
23.国防法规
答:国防法规是指国家为了加强防务,尤其是加强武装力量建设,用法律形式确定并
以国家强制手段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4. 国防动员
答:国防动员,也称战争动员,是指国家为准备战争和实施战争而在相应的范围内由
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采取的统一调动人力、物力、财力的紧急措施。国防动员的
主要内容通常包括人民武装动员、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国防交通动员等。
大学军事理论考试试卷(一)
第 2 页(共 6 页)
四、问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25.国防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第一,持之以恒,不断深入。要在组织上实现制度化,法律上给予有力的保证,并在教育内容上形成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第二,服从大局,注重实效。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摆正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两头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和国防效益的综合提高。
第三,坚持改革,适应发展。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出发,不断深化国防教育领域的改革,从内容上、组织上、方式上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第四,全民动手,形成合力。宣传、教育、民政、军事等系统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逐步使国防教育社会化、经常化、多样化、制度化。
26.中国国防历史有哪些启示?
答:(1)经济发展是国防强大的基础。经济是国防的物质基础,国防的强大有赖于经济的发展。早在春秋时期,齐国的政治家管仲就提出“富国强兵”的思想,他认为:“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秦以后的汉、唐、明、清各代前期也都注意劝课农桑,发展生产,从而奠定了国防强大的基础,造就了国防史上的伟业。与此相反,以上各朝代的衰败,也都毫无例外地是由于经济的破产而动摇了国家的基础。
(2)政治昌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政治与国防紧密相关,国家的政治是否开明、制度是否进步,直接关系到国防能否巩固,只有政治昌明,才能有巩固的国防。我国古代凡是兴盛的时期和朝代都十分注意修明政治,实行比较开明的治国之策。秦国为西陲小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修政治、明法度、发展生产,国力日渐强大,为并吞六国奠定了基础;唐建立之初,百废待兴,但由于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国家很快从隋末的战争废墟中恢复过来,形成了国力昌盛、空前统一的大唐帝国。与此相反,凡是衰落的时期和朝代,都是政治腐败、国防虚弱。
(3)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纵观我国几千年的国防史,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时期,国防就强大;国家分裂、民族矛盾尖锐的时期,国防就虚弱。清朝晚期,在西方列强的进攻面前,清王朝不仅不敢发动反侵略战争,反而认为“患不在外而在内”, “防民甚于防火”,对人民群众自发组织的反侵略斗争实行镇压的方针,最终造成屡战屡败、割地赔款的后果,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的倡导和组织下,建立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敌强我弱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充分动员和组织人民,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共同抗击侵略,最终取得了抗日战争的全面胜利。
大学军事理论考试试卷(一)
第 3 页(共 6 页)
27.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的国防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国家安全统一,保障国家发展利益。防备和抵抗侵略,确保国家领海、领空和边境不受侵犯。
(2)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加强以信息化为主要标志的军队质量建设。
(4)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立足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局部战争,着眼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需要,做好军事斗争准备。
(5)坚持自卫防御的核战略。中国的核战略贯彻国家的核政策和军事战略,根本目标是遏制他国对中国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6)营造有利于国家和平发展的安全环境。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展对外军事交往,发展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方的军事合作关系。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履行国际义务,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国际反恐合作和救灾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地区的和平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五、论述题(16分)
28.论述新中国国防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中央军委领导下,依靠自力更生,我国的国防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逐步建立起了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国防体系。
(1)铸造了一支现代的合格的多兵种军队
军队是国防力量的主体,我国根据国防的实际需要和国家的基本承受能力,建设了一支诸军兵种相结合的具有现代作战能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军队。
陆军从步兵单一兵种发展到拥有以装甲兵、步兵组成的地面突击力量,以炮兵、防空兵、陆军航空兵组成的火力支援力量,以侦察兵、通信兵、工程兵、防化兵、气象兵和电子对抗专业部(分)队组成的作战保障力量;以运输、输油管线、卫生、军需等专业部(分)队组成的后勤保障力量;以装备供应、修理、器材等专业分队组成的装备技术保障力量为一体的集团军,大大提高了现代条件下陆军的合成作战能力。
海军已发展成为拥有潜艇部队、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和海军陆战队等兵种及专业兵的海上精锐之师,舰艇部队日趋导弹化、电子化、自动化,已经具备了现代海上综合作战能力,不但具有在水面、水下、空中及对岸上实施攻防作战的能力,还可以协同其他军种遂行海上作战任务。
空军已发展成为拥有航空兵、空降兵、地面防空兵(包括高射炮兵和地空导弹兵)、雷达兵、通信兵等诸多兵种及专业兵,具备较强的空中和地面攻防作战能力的合成军种。在全国范围内,构成了航空兵和地面诸兵种合成的完整防空体系。
第二炮兵是我军的一个独立兵种,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支核导弹与常规导弹兼有,近、中、远程和洲际导弹齐备,既可实施固定发射,也可机动发射,并建有与之相配套的作战、防护工程和各种设施,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和远程机动打击能力的高技术兵种。
在加强军队院校建设上,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军各类军事院校得到了迅速发展,
大学军事理论考试试卷(一)
第 4 页(共 6 页)
培养了一大批国防人才。
(2)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防动员体制
①健全了国防动员机构
动员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动员。因此,国家的动员领导体制是涉及各个领域的复杂体系。我国的动员体制是在中央军委下设人民武装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后备力量建设和动员工作。同时,在国务院设国家动员委员会,在各级政府机关设国防动员机构。国防动员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领导下,主管全国国防动员工作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其任务是贯彻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组织实施国家国防动员工作,协调国防动员工作中经济与军事、军队与政府、人力与物力之间的关系,以增强国防实力,提高平战转换能力。
军队从总部机关到各集团军、海军基地、战区空军、第二炮兵基地都设有动员机构和动员军官,特别是在大军区一级设有动员部。省军区、军分区、人民武装部,既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门,又是政府的兵役机关,是后备力量建设与动员工作于一体的机构。
②建立了强大的后备力量
国防后备力量包括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如果说常备军是国家武装力量的主体,那么,国防后备力量则是常备军的力量源泉和动员扩编的基础,是在和平时期制约战争、维护和平的重要国防威慑力量,是夺取未来战争最后胜利的战略力量。1984 年5 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兵役法》 ,确立了我国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国防后备力量体制,本着“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原则,到1987 年,各大军区都建立了预备役部队,按解放军的编制组建,有正式的番号和军旗,实现了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新发展。目前,我国民兵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炮兵、防空兵、通信兵、工兵、防化兵以及海、空军等专业技术分队的强大群众武装。预备役部队已拥有不同军兵种的师、团和专业技术部(分)队,其快速动员和遂行作战任务的能力大大提高。
(3)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转业志愿兵退休年龄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