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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魔鬼论教义的特性
VI。魔鬼论教义的特性
本书从一开始就指出,近代研究鬼魔妖道的书不看重圣经的范例及教导是一件危险的事,它容易使人忽略了撒旦最重要的工作与目的,只附和流行鬼文化的潮流,以为做鬼的存在目的只是把人惊吓一轮便算数,不知道它的目的是要败坏人的灵魂,要人与它为伴到永恒。
但我们也要在这里指出,圣经记载鬼附与赶鬼的模式不是唯一的模式。若以“圣经没记载”便视之为不可能、不真实,这是另一极端的失误,就如有人以“圣经没记载属上帝的人会被鬼附”便认为基督徒不会被鬼附,这与“圣经没有记载吸食安非他命是罪,因此基督徒是可以吸毒”所犯的错误是如出一辙,亦即是误解误用了圣经原则。再者,它亦与我们的经验相反,因为我们见过基督徒被鬼附,甚至看过牧师和主教被鬼附的报告。
原来新约记载鬼附与赶鬼的经文是有它的限制的,但限制却不是缺陷,正如任何科学或知识性理论,愈明白它的限制,它的功能及效应就会愈有力;愈以为它是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科学新理论给发现的初期),它真实的功能与效应亦是最有限。
新约记载的限制
为什么说新约的鬼附与赶鬼记载是有它的限制呢?
第一,最明显的一点是,新约并不是什么“志异录”或“神怪大全”一类的书,凡它选录的事件,必是与新约成书的目的有关;换句话说,凡没关系的都不会被记载了。不被记载的当然不因此就不真实不可能,因此有否记载不是真伪的标准。福音书成书的目的是要申明神国已临,要预备好接受上帝的国并进入去,马可记载的鬼附与赶鬼全与此有关。东南亚地区常听见的养鬼与请鬼("神打”)与此没有必然关系,就算这些事是发生在第一世纪的巴勒斯坦,也没有必要收录在新约内。
第二,与上一点有密切关系的是,新约作者常以总结性的形式记载耶稣做过的工作,如“耶稣治好了许多害各样病的人,又赶出许多鬼。。”(可一:34),却没细述那些是什么样的鬼或怎样赶鬼,故我们应从已分别记载的来整理出解释及应用的原则,却不应以此作甄别真伪的绝对标准。
第三,耶稣虽然赶过许多鬼,但不等于说第一世纪巴勒斯坦地被鬼附的人全被耶稣处理妥当了,鬼都赶清了,这是不可想象的。正如耶稣虽然医好许多人,却不是说凡患病的都被耶稣医好了。耶稣来到地上的主要目的不是医病赶鬼,而是成就救恩,作多人的赎价(参可十:45)。简言之,第一世纪发生的鬼附事件仍然可以真实地存于圣经记载之外。
福音书其实存在着不少这等人与事的蛛丝马迹:一、耶稣时代是有些另类赶鬼人,他们“不跟从我们”(可九:38,路九:49),意思是说,他们很可能是不与耶稣门徒一同起居作息的人;二、耶稣亦提及在审判之时会拒绝一些在世成功的赶鬼人士(太七:22 - 23),他们也属圈外的人;三、耶稣承认犹太人中(指犹太教信徒)有成功的赶鬼者(太十二:27,路十一:19);四、使徒时代“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这些职业赶鬼人赶过什么鬼,我们全无所知,直到他们利用耶稣之名作赶鬼咒用才被记于新约(徒十九:13及下)。一个记于二世纪文献之“赶鬼咒”很可能亦是源自此经文:“我奉希伯来人,耶稣,爱埃巴,爱埃尔,阿布奥夫之神命令你。”约瑟弗甚至记载他亲眼看见一宗诡异的赶鬼事例,说赶鬼者利用所罗门提及的一种草药把鬼从人的鼻孔中赶了出来!这样说来,第一世纪若有不见记于圣经却又是真实地发生了的鬼附事件,我们这一代就更为可能了。
第四,承接上一点我们要强调地指出,撒旦若是又真又活的话,它就一定会用尽它的诡诈欺骗技俩来在这最后时刻倾巢而出。昔日没有今日有在它并不为难,也不见得怎样有违魔规!它一定不会墨守成规,这才是现代教会最要小心应付的挑战。
我们若比较耶稣遇上的鬼与保罗在腓立比遇上的巫鬼,就已经发觉鬼工作的方法有了改变(徒十六:9 - 21)。耶稣时代被鬼附的人都是苦不堪言的,吐沫和抽搐是常见,尖叫与自残也不是罕有;但腓立比使女的巫鬼却是人鬼合作无间(虽然使女也可能是非自愿的被鬼附),而使女又不见有外表看得出的苦状,这是犹太人不能想象的。虽然有人指出这是因为腓立比使女是外邦人,因此与犹太人的鬼附不同,这却正好说明,鬼是会按不同文化、种族,和宗教制定不同的工作策略,这绝对是可以想象的。
第五,鬼附仅是撒旦工作方法之一,却不是它唯一的工作途径,它也有许多其他同样险毒、同样致命的方法,如在现代的鬼魔工作论到的,只不过前者是猛烈的、可怖的,而后者是阴柔的,有时还是可爱可亲的,这才显出鬼魔工作的危险性。其实耶稣在比喻中亦有提到这一方面。在撒种比喻中(太十三:3 - 9),耶稣说到有些好种是给飞鸟吃去了;到耶稣解释这比喻时,他指出“飞鸟”就是“那恶者”(十三:19),它的工作就是“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跟这在“裨子比喻”(太十三:24 - 30)我们又再看见撒旦或其爪牙的影踪,这一次是以“仇敌”的身分上场,它的工作就是“将裨子撒在麦子”(25节)。在一个世俗化的时代,我们也许会称听过道又忘记的人为“贵人事忙”,不会想到撒旦的工作;一个麦子与裨子同生的时代则说成宗教繁盛、多姿多采。耶稣若是活在此时此地大概就不会这样客气有礼貌了,他很可能仍然会直接称之为撒且及其喽罗的工作,正如他当日直斥法利赛人的父是撒旦魔鬼一样。
不过我们仍要在这里重复申述,撒但在现代工作的重点策略不是鬼附,而是更隐蔽的、更容易讨好群众的;或如保罗说,是更像“光明的天使”(林后十一:14),更多元化的罪恶形式,这才是“魔惑众生”的可怖之处。在一个宗教热持续漫遍全世界的时代,教会实在有责任醒过来、站起来,为上帝的国作最后时刻的守望。
假如撒但在这一代的工作不仅限于记在圣经的形式,而教会又有责任要警醒守望,我们便需要对整个撒但的工作有一种教义上的了解。教义并不等于抽象理论,它是教会先贤之智慧与努力的结晶,具有很强的涵括力与指导作用。但教义不是启示,从来都不具备终极性,它总是向现代人的真实经验敞开,预备接受修改、重释,甚至是替代的。使人觉得它需要修改的,是人真实的却又不能被昔日教义盛载的经验。指引教义朝向什么方向来修改的是圣经-- 本章的目的正在这里:基于圣经与真实经验来解释撒旦论这教义。
信经及信条是当代信徒为着 敬拜,或为着应付教会面对的具体挑战而整理出的信仰守则,因此它们是具有很强的时间和空间因素的。除了古信经外(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和亚他拿修信经),自十六世纪及之后草拟的信条没有一套是所有教会都接受的,主因常是与宗教政治有关,与信仰无关。不过这些信经与信条都是由当代教会的先圣先贤所草拟,从它们学习绝对是一宗坐享其成的快乐事情。
魔鬼撒旦的名字最早见于十六世纪的信条,这现象是需要解释的。早期教会外受敌对政权的迫害,内有异端邪说的分裂,因此他们要面对的具体问题都与鬼魔邪道没有直接关系。当时教会领袖随着圣灵的引导,先定规了基督教的正典(圣经),然后按此正典归纳出基督教信仰的三大支柱:圣父、圣子、圣灵,这是使徒信经产生的目的,其后三条信经都是进一步阐释与界定三位一体的身分与关系的。
中世纪教会忙于巩固教会的地位,伸展教宗权威的境域,对内则注重修道生活、钻研经院哲学,并且提倡神秘主义。尽管这时信徒因着知识水平低落而容易受到鬼魔邪道的影响,这现实一直不成为教廷的议程,他们仍安于已有的信仰规模,不认为有改进的需要。直到路德发动改教,整个局面给翻转过来,苟安之隅不再能保有,信仰的反省及生活又再呈现蓬勃的现象。这时教会开始要面对一个现实问题:怎样使信仰能忠于圣经的教导,同时又能回应信徒真实的经验?十六世纪便成了更正教信条的黄金时代-- 魔鬼撒旦的角色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教会的信条内的。
但我们会从下面所列出的看到,信条中的撒旦角色主要是与人的罪恶行为有关,如试探、陷阱、罪的根源、罪恶生活等等。这些当然亦为现代教会接受,却不是现代魔鬼论的重点。现代魔鬼论多注重鬼附、赶鬼,或灵异界诡秘现象之类,亦即是倾向只接受极端事例为鬼魔的工作,对它在人的文化生活、社会生活,和道德生活的工作便容易过度轻视,造成种种悔之已晚的局面,这是我们需要在这里重温信条中魔鬼论的主要原因。
1。路德的小本基督徒要学
卷三,主祷文,第六祷告:“不叫我们遇见试探。“
这祷告是什么意思?答:固然上帝不试探人,但是我们在这祷告中求他护卫保守我们,免得魔鬼、世俗,和自己的情欲迷惑我们,引诱我们陷入不信、绝望,和别的大羞耻及邪恶的事中。
解释:路德完全知到人的试探是有三个主要来源:魔鬼、世俗和自己的情欲,认清对象对成功地抵抗试探有密切关系;张冠李戴或以此代彼却是毫无益处。《小问答》不仅强调道德生活的重要性,更明指出道德生活的其中一个仇敌 -- 魔鬼。
2。奥斯堡信条
十九条:论罪的根源。“论到罪的根源,我们教会教导人:上帝虽是创造并保存万物的,但罪的根源是那恶者的意志,就是魔鬼与那不敬虔之人的意志。
解释:自古以来人就想解决一种逻辑上的两难:倘若上帝是创造万物又保 存万有的,罪恶不就是从上帝而来吗?第十九条指出另一来源:魔鬼与不敬虔之人的意志,这是不违反逻辑又合乎人的经验的,因为当我们作恶,我们知道作恶这念头并不来自圣洁的上帝,而是有时来自黑暗势力的引诱,有时则如本信条说的,是来自自己要“离开上帝”的意志。
奥斯堡信条有时是以“魔鬼”代表一切与真理相反的意见,或行为,如第二十条的知识,和二十六条的崇拜仪文。
3。协和信条
第九条,论基督下到阴间:“此条明言整个神人基督死后实在下到了阴间(而非指下到了隐喻的阴间、或坟墓、或灵埠)这是为求战胜撒旦,把信徒从死亡和魔鬼的权势中拯救出来。我们要弃绝所有关于怎样成就这些事的好奇问难,而将它们留待来世。”
解释:这是源自使徒信经的说话,历代教会都有人表示有困难接受,因为不知道它是本于什么说的,而基督下到阴间的目的又是什么?四世纪的区利罗(Cyril of Jerusalem)则说,基督是下到阴间去拯救在撒旦手下的希伯来圣者。本信条是从救赎教义来解释这句话,却拒绝另作无谓的揣度。事实上在第十一条它更明指出,妄自揣度“是应从虔诚人的心中完全除去,因为它们不是出于上帝,乃是由撒旦指使的。”
4。比利时信条
第十四条,论人受造、堕落、无能行善。指出人本为上帝按他自己形象造出来,可惜人“处尊荣而不自明、居高贵而不自知,反倒听从魔鬼自甘犯罪,结果自愿死亡沉沦。”
解释:比和时信条行文美丽而属灵意境丰盛深邃,堪当信徒灵性的指导。它虽承认罪的引诱源自魔鬼,但人因忘记自己本位而堕落却是无可推诿的责任。第十七条论基督如何挽救堕落的人时便说是“自陷于身灵的死亡”这是叫基督伤透的,因此他“大发慈悲来寻找人、安慰人。”
5。第二纥里微提信条
第七章,论万物的创造,天使、魔鬼和人。它首先肯定上帝是独一独尊的,因此定摩尼教有罪,因为他们“幻想有两个(善与恶)同永存的原则”。魔鬼并不是与上帝“势均力敌”的神,它“从起头是杀人说谎的”(约八:44)。它的喽罗是自甘堕落的天使,成了上帝和人的仇敌。
第廿四章,论节期、禁食,和肉类的选择。认为信徒在禁食期应避免足以刺激情欲的饮食,但这不等于说上帝所造的百物有些是不好的,不是这样,凡是他造的都是好的,“可以无分畛域加以使用”,故此“保罗称禁止吃肉为鬼魔的道理(提前四:l及下),并且斥责凡用过度的克制以求取得圣洁名声的人”。
解释:此信条特别指出二元论的错谬,因为它至终会强迫上帝与撒旦平分春色共享权力。不,上帝是独一独尊的,他造的百物也全然是好,人应存着感谢的心领受。认为某种食物足以刺激情欲,则是十六世纪北欧民间流行的思想。教会是具批判性地接受,但提出警告,要人有节制,这样既能避免因自由而放纵,又不会利用过分克制来求取虚伪的属灵名声。
6。海得尔堡问答
一问:关于人生或死的唯一安慰。答:或生或死,身体灵魂皆非己有,而是属基督,“因他用宝血完全补偿了我的罪债,并且救了我脱离魔鬼一切的权势”。
一二三问:关乎主祷文的“愿你的国降临”,内容是“求主败坏魔鬼的作为,和凡抬高自己、敌对你的一切权力,以及一切反对你圣洁之道的诡计,直到你的国完全来到,在其中你是一切的一切。”
二一七问:关乎“不叫我们遇见试探,但叫我们脱离凶恶”的内容。答:人既如此软弱,同时“我们的死对头-- 魔鬼、世界和自己的情欲 -- 不断向我们进攻,故要主用圣灵能力保守及加强我们,好叫在属灵争战中获得最后全胜。”
解释:本信条常把一整全的图画放在信徒的眼前,故其导言(一问,二问)先肯定信徒之生或死皆为主的人,而生与死的中间(即此生),又有耶稣的宝血救赎,叫我们能脱离罪之权势。这却不是轻忽了人的责任,或撒旦的能力,故需要求主败坏魔鬼的作为,好能在这场属灵战争中获胜。信条的宏观与微观都是如此恰到好处的,这是海得尔堡信条的特点,正好在论撒旦工作的问题上表达出来。
7。安立甘宗信条
第十七条,论预定和拣选。它分辨人恭敬地默想预定,和本于好奇,顺从情欲来思想预定之间的不同结局。前者是“满有甜蜜、美妙,和不可言喻的安慰,因为他们默想这道理,就大大坚固他们因基督得享永远拯救的信心”;后者却“对他们大有损害,因为魔鬼藉此必使他们陷入灰心绝望中,或陷入极其败坏,危险无异于灰心绝望的不洁生活中。”
解释:安立甘宗的卅九条是本于四十二条修改而成,而整个英国的改教运动自开始就含有极强的政治动机,其主要草拟者是大主教帕克尔(Archbishop Parker),他努力使英国更正教能符合奥斯堡信条,又为了协调当时的反对派,保留了凡没有迷信和神像崇拜色彩的古老仪式。故卅九条中魔鬼的影子只是一纵即逝。但值得注意的是它没有避讳不提,魔鬼乃是可以使人陷于灰心绝望之中。
8。韦斯敏斯德信条
第六章,论人的堕落、罪和刑罚。“我们的始祖被撒旦的诡谲和试探诱惑,吃禁果而犯罪(创三:12,林后十一:3)。上帝既特意要荣耀自己,便乐意按照他聪明和圣洁的旨意,准许这罪(罗十一:32)。”
第二十章,论基督徒的自由与良心的自由。基督为信徒获取了自由,使他们免受种种劳役与捆绑,而其中之一的自由即是从“撒旦的捆绑”挣脱出来的自由。
第廿五章,论教会。第五项,“天下最纯洁的教会也不免有混杂和错误。。有些教会堕落到不成为基督教会,而是撒旦的会堂(启十八:2,罗十一:18 - 22)。”
解释:韦斯敏斯德是一详细精辟的信条,共分卅三章。由此信条而编修的韦斯敏斯德大信条亦包含一百九十六条问答,有感太长,才于一八四七年改编成为小问答。这么详细的信条也极少讨论撒旦的问题(人犯罪的间题却反覆讨论了)。
从已讨论的,它定规撒旦要对人的犯罪负上责任,因为是它设的陷阱。但尽管如此,撒旦也是在被准许之下才能工作的,它本身并没有自决的权柄。准许撒旦者为上帝,而上帝的目的是要彰显他的旨意。加尔文主义对上帝绝对的权柄和荣耀的思想在这教义上已充分表达出来。至于说有教会 堕落到像撒旦的会堂,相信其大胆敢言之处,就是今天亦甚罕见,但其真确性却又是叫人不得不承 认的。
9。东正教非拉热大问答
第一○七问:“一切天使都是善良的么?”
"否,也有邪恶天使,又称为魔鬼。”
第一○八问:“他们怎样变为邪恶的?”
"他们受造原是善的、但越轨不完全顺服上帝,离开他而堕人刚愎、骄傲和恶意中。”
解释:东正教是以魔鬼来解释罪恶的来源,故在“论信经的第三条文”,第一五八问:“罪怎 样从魔鬼移于人呢?”答:“魔鬼欺骗夏娃和亚当,诱惑他们违背了上帝的命令。”(另参一五九 问与答)主要用词与思想,皆与一○八问的罪恶来源相近。无怪乎论基督带来的救赎是会看重释放 (二○六条),和施洗前要驱魔(二九六条)。
10。十八世纪以后
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更正教的信条有一个奇特的发展,这时“撒旦”“魔鬼”等名词静静地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面目比较模糊的“罪恶”、“恶者”。而且论到“恶者”的工作时,还特意标示出是人意志的选择,因此要负全责,“恶者”的其他工作与命运是几乎没有提及的。
这些改变是可以解释的,也值得我们注意,因为对身处二十世纪完结,廿一世纪开展的前夕,我们有不少地方是颇相似的。
A。十八世纪是信条没落的时代:十六世纪更正教一方面是致力挣脱罗马天主教势力的笼罩而不断卷入种种争论中,十七世纪更正教内又兴起新经院学派的不同纷争,这种几达两个世纪的争辩无论对什么人来说都是太长了。进入十八世纪,教会就是厌倦争辩,无论以什么名目及目的发起的。信条由草拟到颁布都要经过漫长的讨论,十八世纪根本就缺乏了讨论教义的兴趣,信条的没落就是可以理解的。
再者,十七世纪的教会学者多为教外哲学、科学,或其他世俗思想所吸引,他们对自己的本门反没有什么心得,直接造成人对信条权威的忽视。
但从另一方面说,十八世纪的教会却是摆脱了传统的领袖与权力架构而向前突飞猛进。对内有日耳曼的敬虔运动(Pietist Movement)、英国的福音派复兴(Evangelical Awakening),北美十三州亦有由爱德华滋和威特腓德领导的大奋兴(The Great Awakening);对外则有宣教运动的漫延。教会好像突然间有了新的方向与行事历一样,撒旦的工作及角色都被搁置一旁了。
B。魔鬼学不是当代教会的紧急议程:信条从来都不是信仰大全,它是具有很明显的时间和空问因素的,因为信条只是以最简洁的方式来表达教会对某一问题的信仰立场而已。这是为什么路德和加尔文草拟的信条有很强的反罗马教会条文,而当更正教站稳了脚跟后,此等因素便淡出了信条。同样地,十八、十九世纪魔鬼撒旦的工作虽然并没有停止,撒旦崇拜亦是以这段时间得以扎根和扩展,但这等事情的影响比较上是属个别性及地区性,并未大得可以提上教会议会来讨论。提上教会议会作讨论议程的,若不是对内解决教派纷争,像浸礼宗内的加尔文浸礼派,和亚米纽浸礼派,便是对外处理教会联合运动,如福音派同盟、印度长老联合会,或中华基督教会等。前者固然有他们更紧迫的问题要面对,后者一类的合一信条更是以简洁为主,不会另添枝节妨碍合一。无论怎样,撒旦的角色都从信条上退下来了。
C。当代的杜会大气候: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是唯理主义抬头,又是人对自己充满乐观精神的年代,撒旦魔鬼什么的并不是很体面的词语,学术界中人固然不愿提及,一般人若说看见撒旦的工作,亦容易招惹歧视的目光,很可能被人当作精神病患者来看待。当时人相信世界是可解释和可分析的,灵界亦作如是观。当时人相信奇特的现象是可控制及调节的,一切都在人的智慧与自然媒介的控制之下,并不需要诉诸超自然的力量与解释。
D。不追究根源:在自然科学精神的影响下,人倾向只解释现象,不追究被视为形而上的根源。十八、十九世纪的信条当然仍会处理罪的问题,但已经不像十六世纪,把撒旦作为罪之根源来解释。罪人犯罪是一社会现象,那人便当负上责任,既不需要归纳地说这是撒旦的引诱,也不必演绎地说因着原罪人人都有罪。因此这时期的信条都强调罪出于人的意志、人的选择,因此人要负责。
E。过度强化人的角色:透过自然科学的进展与成就,人相信上帝一切当得的荣耀都在人的能力范围内可以提供,人的问题亦在同一范围内可以得到解决,信仰变成了只是人与上帝之间的问题,没有其他,也不需要其他,撒旦便成了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像“苏格兰信仰述略”,它可以近乎拟人化地叙述“罪恶”的工作("罪恶使人违反上帝公义和慈爱的律法,败坏他的性格,使他被上帝定罪”),但就是不肯进一步指出罪恶的主人是撒旦。
也许有人会说,撒旦不是信仰的对象,因此不需纳入信经或信条内。但地狱也不是信仰的对象,地狱在近代信条中却有它不容忽略的地位。又或者有人说,近代信仰宣言多只提正面,容易引起纷争或分裂的都会刻意回避。但“罪恶”并不是正面的,“不信被定罪”在讲究宗教合一与对话的时代也叫人为难,它们却常出现在现代的信条,因此也不算是忽视撒旦角色的好理由。
教会长久轻忽撒旦的角色,把它贬为信仰的某种前设,不是一个有位格有计谋又不断促成其计谋的个体,无怪乎近代灵异事增多之时,教会全无对策。
上述的情况跟现代教会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无可否认的,今天的信徒缺乏了六十年代信徒那股护教的热情,一些抽象的争辩对他们来说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他们关心的都是及身的和具体的问题,谁能为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谁就是具有权柄,他们就会跟随他。昔日代表教会权柄的,可能是牧师主教,也可能是博士专家,假如他们的专长与他们关心的没有直接关系,这些人对他们来说是毫无意义可言。
十八、十九世纪因着几个属灵大富兴而扩阔了人的灵性空间,二十世纪末却是因着人对理性主义、唯物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失望,转而求诸心灵世界,不管遇上的是正是邪。这才是现代人最紧迫的议程,教会人士没有推诿的理由,身负圣职者尤为如此。
二、今天一个教外学者面对灵异界现象时也许不会急于去否认它,或企图用自然的方法来把它解释掉。教会的学者反容易有着样的反应,像用种种精神病的理论或词语来解释被鬼附的现象,但有些鬼附现象是完全不能用精神病来解释的(如说出他从未学过的外国语言)。今天没有人会要求教会或圣职人员对任何问题都有答案,但敢于正视问题却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我们必须走的第一步,企图用自然解释来逃避或掩饰关乎灵异界的问题,并不会增加我们任何学术声望的。
三、我们需要分辨什么是人必须付的道德责任,什么可能是具有更深远的根源。正如保罗会分辨提摩太的胃病是因为身体软弱,用点酒可能有帮助(提前五:23);他自己身上的“刺”则是出于撒旦的攻击,要靠着上帝的恩典来生活(林后十二:7 - 10)。这种属灵洞察力实在太重要了,缺乏这种洞察力的人常会用假智慧来充数。
四、信仰从来都不是单单上帝与人之间的事,圣经第一章是记载人失陷于蛇的引诱,最后一章是记载“行邪术。。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好说谎言编造虚谎的(全是属撒旦的标记)"被逐出城外(启廿二:15),撒旦从来都是不歇息的,忽视它之工作的只是愚蠢,简简单单的就是愚蠢。圣经勉励我们要与之战争,并要靠主胜过。在我们信仰的地平线内若没有撒旦的位置,就没有战争可言。我们不是可以平平安安地活下去,生命可能只是一个又一个失败的记录。因为连仇敌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就是不可能不失陷的。
基督教教义必须源自圣经,不然的话我们是称之为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或什么学,总之就不是基督教的教义。但圣经不等于基督教教义,犹如衣料不等于衣裳;衣裳是按着某人特别的身裁与需要从衣料裁制而成,正如教义是本于某个特定群体,按着他们面对的具体问题而整理出来一样。
某些衣服可以适合所有人类,像内衣,但大多数衣服都会因应群体的独特性而发展出来,像民族服装。魔鬼论教义正有这两方面的特性。
第一方面,普世性的:它是符合基督教正统的信仰立场,是所有奉主名而立的教会都必须守的。不同文化的教会不能诉诸文化因素而另辟怪论,就如在一个精灵论流行的社会,那里的教会不能据此条件而说上帝必需与其他鬼怪平分权力。普世性的魔鬼论很多时候在信经与信条内已作了部分的反映。
第二方面,独特性的:这是因着自己的社会及文化条件而从圣经内找出回应的据点。这虽与普世性的教义同是出于一源,但自己独特的社会及文化条件要求它有不同的着重点,故仅仅翻译移植外国的理论是不足应付的。譬如说,香港人之讲究风水兆头、台湾人的祭祀习惯、泰国人的养鬼差鬼,甚至是东非的巫师以秘制草药来控制人的灵魂,这等现象不能从现有的英美书籍找到应对之方,它需要的是一种本土化的努力与挣扎。可惜这方面的果子未见丰硕。
下面让我们分别列出这两方面的特色来讨论。
一、普世性的
基督教的魔鬼论是要强调独一真神的。意思就是非二元的,就算是撒旦也不足与独一真神分庭抗礼。
历代以来人都面对着善与恶两种力量的分割:生与死、盛与衰。对人有益的,或为人喜爱的,人常以“神”称之;对人有害的,或为人惧怕的,人则以“鬼”称之。持神而避鬼是宗教常见的现象,这是人对神鬼的态度。但应怎样安放神鬼的位置呢?他们是自有永有,因此是同享永恒和权力吗?这是大部分宗教与文化的观点,不管是如希腊人(由巴门尼德 Parmenides 到柏拉图)称之为善的与恶的原则、印度教称之为真界与虚界,或中国道家用阴与阳的原则来解释,人其实是采纳一种简单的二元观来解释他的经验和世界。
基督教不能接受一种足以与上帝平分权力、分庭抗礼的二元论。虽然上一代圣经学者常以古代伊朗末世论对犹太末日文学的影响为理由,说新约亦有这种二元论的痕迹,但近代学者多不接受此说,认为新约尽管有采用二元论的词汇甚至是论据,但全是在绝对的一神主义下来使用的。而且所采用的也仅限于救恩史过程中一个阶段,二元思想在历史的起点与终点(创造与末世)都是全无地位的。不仅如此,基督教对诺斯底主义(Gnosticism)的定罪是十分明确的,特别是在定马吉安(Marcion)和摩尼教(Manichaeism)的事件上显明与二元论是不能有关系的。不错,基督教承认善与恶是两股极端相抗的力量,但这不是二元论独有的特性,人性本来就具有这种分辨是非黑白的能力。罗马天主教的神学虽然一直是在亚里士多德和亚奎那的思想影响之下(二者皆具颇强的二元论色彩),但连他们都强调,创造与受造、灵界与物界都不是两个永恒并存的原则,而是在一绝对者之下的不同存在模式。
这样说来,基督教既不是二元论的,她就是相信一元论(Monism)吗?不是的,起码说来不是田立克解释的那种一元论。田立克的二元论是深受谢林(Fredrick W J von Schelling,1775 - 1854)和神秘主义大师艾哈特(Meister Eckhart,1260 - 1327)之影响,田立克以本体论及臆测性的角度来解释世界和真体,结果他对一切邪恶势力都要从形而上学的范围内描述。换句话说,撒旦或魔鬼都不具位格的,它们不是真实的,只是一种型态,而上帝既是一切的基础,他自己就包含了一种两极性(duality):他既是型态的创造者,也是形态的毁灭者。在他本体的深处,这种两极性是和平共存的,当无限的上帝创造有限的活物时,这种两极性就具体地呈现出来,而他的创造能力亦会在人性内涌现,人一直想冲破有限,进入永恒,这就是他的创造力呈现的时候。但同一时间,邪恶是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外向他引诱,要他挣脱限制,得着自由;是这样,人就是利用了他自己的创造力来创造自己的死亡。
田立克为了解释一切皆源于上帝,又复归于上帝,而成为万有存在的本体(Ground of all being),他建魔鬼撒旦也放进上帝的本体来解释,事实上什么都放进上帝那里来解释。譬如说,堕落是等同于创造的,那是二而一的,这样一来,真要对堕落负责任的,是创造的上帝,而不是接受引诱的人。田立克甚至认为上帝的本体是包括正与邪、道与魔在其内!进程神学家对于这思想自然大表欢迎,我们却要问,这样的思想有什么根据?它除了表明田立克是一位具创意的神学家外,我们不得不问他思想的来源,似乎这是读者的权利呢!
基督教既不接纳二元论,又拒绝田立克式的一元论,自然更不会接纳多元论(pluralism),因为它虽是较接近东南亚的宗教传统,却是与精灵论(Animism)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精灵论是一种物魅崇拜,它相信万物皆有灵,并认为灵能离物而自存,作福或作祟,故人要拜之。香港人拜的姻缘石,台湾人拜的乌龟大树都属这一类。旧约一律斥之为拜偶像或邪淫的事。
那么基督教是信什么的呢?或更重要地说,她怎样解释邪恶?首先,她完全否认妖魔邪道有任何唯独上帝能拥有的特性与权力。就如说,撒旦不是从太初就有,也不能存在到永远,万物的起点没有邪魔的影儿,历史的终局它也要一并消失于无有。换句话说,撒旦就是被困于时间系列之内,它既非自有永有,也不能存到永恒,因为这些特性是只能属于上帝的。
再说,撒旦也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虽然严格来说这一连串源于拉丁的思想(全以“omni"为字首),只在中世纪才受教会重视,它们却颇能表达上帝独有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不属于撒旦的。
不错,撒旦能知道的比人类多,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知的;它能同一时间存在于多过一个地方,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在的;它能作的也比我们强,但它仍然不是无所不能;圣经还强调它要得批准才能有所作为,这些都是基督教魔鬼论的重点。当基督徒信服圣经的要求,与撒旦争战,这些重点都是非常有效的。
那么基督教是怎样解释撒旦对人的工作呢?关键点不是撒旦的能力,而是人的意志。撒旦可以威迫,可以利诱,但它就是没有权力命令人要这样要那样,正如它没有力量命定这样命定那样是同一道理。这些仍然是只属于上帝的权能范围。要它的引诱构成为罪,必须要有人意志的选择作配合才成,这也是为什么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而上帝定人的罪,并因此而施刑罚也是合乎公义的。
说撒旦的能力是受到限制,不等于说它是可以被轻视的,这是现代有些基督徒容易犯的错误。笔者曾亲耳听到一个以赶鬼而薄有声名的传道人用轻佻的态度来述说魔鬼在现今的工作,那是另一种的属灵无知,与勇气和能力无关,只会叫人替他捏一把冷汗。对撒旦的工作既不渲染又不轻视,真是一种需要不断提醒的基本态度。
说撒旦的能力是受到限制,就一定要补上一笔:它受限制的能力仍足以败坏人及囚禁人(太十:l,路九:l,可十六:17)。从它在圣经中的名字看,它是人类最大的死敌,因此它叫“仇敌”(彼前五:8),是“控告弟兄的”(启十二:10)、爱迷惑人(启十二:9)、欺骗人(林后十一:14)。从另一角度看,它又称作“王”(启九:11),是“说谎者”(约八:44)、“杀人者”(约八:44)、“压制者”(徒十:38)、“空中掌权者”(弗二:2)、“管辖这幽暗世界的”(弗六:12)、“世界的王”(约十二:31)、“蛇”(林后十二:3)、“吼叫的狮子”(彼前五:8)。这样看来,圣经真的不会轻视上帝与人的仇敌。
但奇妙的是,圣经明说基督徒是有责任要胜过它(路十:19),保罗更把得胜魔鬼之道清楚列明(弗六:12 - 17)。这段经文是历代伟大的教会领袖爱用的,包括奥古斯丁、阿奎那、加尔文和马丁路德。虽然我们会留到本书最后一章才详细讨论得胜撒旦的方法,在这里却要指出来:撒旦的能力虽高于人的能力,它却要败于人与它的争战;撒旦的能力虽能叫上帝的创造蒙污,叫上帝的计划阻误,它却要在上帝指定的时间空间下被彻底粉碎,这才真正显出上帝是独一的真神。
然而说基督教解释撒旦对人工作的关键点是在人的意志,又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引用一个颇典型的求助个案来说明,求助者是马克(Mack),我们就称之为马克事件吧。
马克爱看色情刊物、偷窥表演(peep show),加上经常性的手淫,已到了不能自制的地步,并且影响他的正常社交生活。当他的妻子发现他不断购买色情刊物后,震惊之余强迫他去寻求帮助。他们先去找属灵导师的辅导,经过会谈之后,属灵导师告诉他,他是被一只情欲鬼上了身,他所有不正常的行为都是情欲鬼在他身上工作的结果。于是他们举行了驱魔仪式,可惜没有果效,马克妤色如故。后来属灵导师放弃了,认为马克自己根本没有明确的意愿要戒掉好色的习惯。 马克夫妇转去寻找心理辅导员的帮助,心理辅导员发现马克好色的习惯源自他的童年时代。当他还小的时候,与他联群结党的一班朋友都是爱看色情刊物的,走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不是想办法偷别人的色情杂志,就是与任何肯跟他们结联的人玩色情游戏。童年的时间就是这样度过,而习惯亦因而养成,就是结婚后也没有改变。
这事件之所以是典型,因为它具备了好多投诉说是受魔鬼搅扰的元素,同一时间它又呈现许多灰色地带,而马克事件的灰色地带又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
1。受搅扰因素:
a。马克的好色范围是相当广阔的;
b。且是持续了一段长时间;
c。已到了失控的地步,人全无办法应付;
d。直接影响他的社交及婚姻生活。
2。灰色地带:
a。马克的好色活动跟其他自童年时代养成的坏习惯无别,如何能说是被情欲鬼附身?
b。就算真能分辨出是有情欲鬼的作祟,也不能免除马克自小养成之罪恶生活的责任;简言 之,这个马克事件仍然可以说是人鬼合作而做出来的。
3。意志攸关:
人鬼能合作,全出于人意志的配合;亦即是说,是在人自由选择的范围之内。
从马克事件的记载,我们不能想象一种违反马克意愿,而“情欲鬼”可以成功搅扰他的情况。倘若这种情况会发生,那等于是说:情欲鬼要用女色引诱马克,马克立意不跟从,情欲鬼加强引诱,马克继续抵抗,情欲鬼无计可施下只能用强施暴,那等于是强奸了。倘若那真是完全违反马克意愿的,而他又会因被强暴而愤怒,他极可能是不能勃起的,“情欲鬼”仍然是无计可施的。换言之,马克持续不断的罪恶生活若是没有他本人“情投意合”的合作,完全是不可能的。马克的好色习惯是自小养成的,犹如一个人自小养成咬手指甲的习惯,到长大了仍然戒不掉,这时我们就是说他是受“咬手指甲鬼”附身作祟,也完全无济于事的。我们既不知怎样赶“咬手指甲鬼”,把坏习惯换个名称,叫它做鬼,完全推卸人的责任,也是只会延迟有效地处理问题,人除了继续受苦之外也是没有别的可能的。
这样说来,试探就可以分别是来自自己、来自世界,及来自魔鬼三方面了。这既是《路德小问答》和《海得尔堡问答》所列明的,是历代教会承认的,也符合我们的个人经验;硬把自己的责任推卸是不会找到解决之道的。
紧跟着的问题就会是:怎样分辨?我怎知道某一种缠累不去的问题是来自自己、来自世界,或来自撒旦?虽然这是个很在乎具体事件是怎样才能回答的问题,但有一项通则仍然是相当有效的:可以用自然法则来解释的现象,及自然媒介来解决的问题,我们就不诿过于鬼魔,不诉诸灵异,特别是与个人道德操守有关的行为。这既是务实的态度,也是“不渲染撒旦工作”之原则的贯彻执行。
二、区域性的
使徒行传记载腓立比使女与巫鬼合作的事件(徒十六:16 - 24)是不可能发生在犹太人当中的,因为被鬼附的人是被视为不洁的,要被赶出城外栖身,因此不存在人鬼合作谋利的可能性;这就显出魔鬼是会按不同的文化、种族、地域,甚至是宗教背景而有不同的工作方法。这个观察符合人的经验,也是现代人类学的报告书所呈显的现象。
以社会学的角度来研究部族土人之鬼附现象者,原创人是泰罗尔爵士(Sir E B Tylor,1832 - 1917)。他相信人类是一个大的整体,“我们需要过去来解释现在,并以整体来解释部分。”在《原始文化》(Primitive Culture),他指出尽管土人没有我们现代的科学知识,他们却懂得运用自己的思想来解释发生在他们身上及自然环境的事,而最早期的精灵论(Animism,此名词及思想亦为他所创),即是土人尝试解释活人与死人之别,与及在梦中灵魂离开身体的经验。土人被鬼附的报告亦可以在这范围内得到解释,此即泰罗尔爵士的“化身论”(Theory of embodiment)。
泰罗尔爵士认为土人说的“鬼化身”(即我们称之为鬼附)是一种“野蛮人的哲学”,它们本身是好的,可以解释许多不寻常的现象,并且也能说明人莫名所以的患病经验,直到有一天医学知识普及起来,鬼附之说就会成为过去。
泰罗尔爵士是采纳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原理来用在人类学及文化史的研究,这是当代学术界的一种潮流。按他的理解,精灵论是人类宗教史的第一步,它是会迈向一神论而达致完满发展的。鬼附的报告亦如此,当人对自己的身体认识多一点,对病理学及药物学的掌握精确一点,鬼附以至许多不能解释的现象(如被鬼附者说出别种语言)就不再神秘了。由泰罗尔的时代到现在,我们经过了一个世纪的进步,无论是医学或人类学的发展都是超越了上一世纪的人的想象之外,但鬼附现象不单只没有减少,人类学在这方面的报告更是有增无已。
近代俄亥俄州立大学(Ohio State University)在四百八十八个社群研究,发现有四百卅七个社群是记录了真实的入迷式鬼附事件,亦即是占了九十巴仙了。这些地区及各占的比例如下:
近撒哈拉的非洲
114个社群中有94个
地中海周边
44个社群中有35个&
65个社群中有个61
太平洋岛屿
86个社群中有81个
120个社群中有116个
59个社群中有50个
简言之,有入迷、鬼附或“意识境界被改变”之类报告的,没有一个地区是低过八十巴仙的,科学以至文化的发展明显地并没有使这类报告消失于无形,反而好像是多起来了。
到底地区性的鬼附报告为我们的魔鬼论带来什么新的焦点?
1。极度多元化
当我们注意的焦点由普世性的魔鬼工作转到地区性的魔鬼工作,最叫人惊讶的就是多元化。地区性的鬼附现象以及其他可被判为“非常现象”的事例,几乎没有相同的;举例说,不单只中国东北省的鬼附猪身的报告与及海地巫毒教(Voodoo)全部膜拜者同一时间被鬼附身的报告是完全不一样,就是同一地区在不同的巫师之下也有不同的招鬼法和结果,我们会在后面讨论宣教士应对之策时才仔细解释这一点,这里是特别注意到多元化这个现象。
人是靠通则(general principle)来辨认现象,进而指示行动的。倘若某种现象是不能纳入任何已知的通则内,我们立刻会开一新案卷,并且搜集同类现象,好建立新通则。旧通则若是具有权威地位,人是会倾向忽视面对之现象的独特性,全部硬塞进旧通则内来解释。换言之,他是不会另开新案卷来建立新通则了。这种态度对辨识及处理撒旦工作上是常见,也是很有问题的。怀特(Hugh White)是南长老会的宣教士,被派到中国,眼见过许多鬼附与赶鬼事件,但他写道:
"今天的魔鬼论跟耶稣时代的都是一样的,连用的词语也完全没有不同,叫人感到好像是行在拿撒勒或迦百农的街道上一样。人人都知道魔鬼“叫人烦恼”,它说话、来和去、把病人拌倒,企图夺去人的性命。”
十九世纪末以写《鬼附及其他相关问题》闻名的宣教士内维士医生(Dr J L Nevius)亦承认,当他初抵中国时,听见许多鬼附报告,认为这些都是属于“野蛮信仰及迷信时代”的产物,他们需要的不是驱魔人而是精神病学家。到他自己与同工亲身遇上据称是鬼附的个案,他们认为这些不过是恐惧、幻觉,或癫痫症造成的现象,没必要以灵异鬼怪的理由作解释。直到后来他发现有些现象是精神学、人类学,或病理学都不能解释的,他就被迫改变过来,要严肃地面对一现实:魔鬼的确是可以在此时此地对人类有所作为的。
透过发给散布全中国各地之宣教士的问卷调查,内维士发现魔鬼可以有三种不同的附身方法:
(1)自动现身及完全改变人的个性:这与精神学上的多重性格不一样,因为由鬼附造成的新个性,常会使受害者说出他没学过的语言来。
(2)特殊的知识及能力,如从未看过诗的病人可以写出美丽工整的诗来。
(3)道德生活完全改变过来,如变得污秽淫乱。
这些通则当然不再能解释今天的经验,因为我们知道更多鬼附的报告(如马来西亚的,或泰国的),但要紧的是一个来自唯理的及西方的宣教士,面对着东方极多元的灵异界现象时所作的改变:他是被迫要改变自己的世界观及人生观了。
内维士的改变(及后来写成的专著)是非常宝贵的,因为是合乎中道,亦即是本书由始至终坚守的原则:既不轻视,亦不渲染。内维士的专著至今已达一世纪(研究始于一八七九,书是一八九四年出版),仍未过时效,主因即在此。但明显地这不是人面对多元化之灵异现象时容易采取的态度,最容易采取的态度是:若非轻视,即是渲染。前者是不信,后者是信得太多。
知识水平高,特别是受过洋教育的,他们会倾向采取不信的态度,方法是用别种学科来解释他面对的现象:普通病理学、精神病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甚至是宗教学,就是拒绝魔鬼论的理由,因为他不能接受魔鬼是“真家伙”来!
反过来说,信得太多的人不一定是文化水平低的人,他就是不太能分清“自我”与“非我”、“真实世界”和“灵异世界”,结果自我与非我重叠,真实世界融入灵异世界,他的人生和他的世界就会鬼影重重了。
信得太少和信得太多的人都不适宜做跨越文化的宣教士,因为他根本无从应付真实又多元的灵异界现象。宣教差会有不少因此而要召回宣教士的个案。对一般人来说,不信魔鬼或信得太少的,大体上问题不大的,直到他或他的亲友真的碰上这个问题。至于对撒旦信得太多的人,除了为着利益的缘故(如职业驱魔人或灵媒,他们的问题属另一类,不赘),他们的正常生活一定会受到影响及干扰的,这些人若不及时求助,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疑神疑鬼,阴影重重,后来因此而给鬼乘虚而入也是很有可能的。因着忧虑过甚而终于患上精神病的报告也不是罕见。
对着极多元化之灵异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本章的末了会讨论这个问题,但福尔摩斯一句出名的说话似乎适合作本段的小结:
"我不是重复对你说过吗?假如你把不可能的去掉,那么无论剩下来的是什么,又无论看似怎样不可信,它们都是真理了。”
2。与当地社会和文化的关系
研究鬼附的现代学者(包括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宗教学家和神学家)愈来愈重视一个现象:鬼附报告与当地文化有着不可分的关系,不仅鬼附的对象、途径、表现,和结果是各有不同,连人对鬼附的反应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譬如说,一般人都会觉得被鬼附身是不幸的和悲惨的,但海地人在他们的宗教内则认为鬼附是正常的,不是不正常的。在他们的传统文化内,鬼附是先人与活人沟通的方法之一,不单只不必驱鬼,鬼附甚至是一种可羡慕的经验。另一学者则指出,海地农夫认为被附身者是一位蒙天恩的人,因为附身者不一定是鬼,更可能是神或灵;被附身者就是被拣选的人,因此附身是蒙悦纳的记号,是神或鬼尝试与人沟通的一种方法,虽然被附身者仍会因此经验而影响到他的个性及社会生活。
海地人信奉的巫毒教是一个很可以说明鬼附与社会及文化的关系。被音译作“巫毒”(Voodoo)的海地宗教,本身就带有歧视的成分,它很可能是上一代西方宣教士及商人的误解,又加上电影的渲染而造成的印象。其实巫毒教并不比其他非洲或加勒比海岛的宗教更“巫”或更“毒”,我们若能摆脱游客式的无知与好奇,不仅从外表来观看他们的膜拜仪式,也尝试了解他们的历史、渊源、社会背景和文化意义,巫毒教信徒如何及为何利用神鬼先灵来解决他们的问题,倒是真能引起“同情关怀”的。
巫毒教引起人怀疑,是因为它是一个非常隐秘的宗教,绝不容许外人参观他们的仪式。但这宗教之所以要保密,是与他们的存在有关,与谣传的杀人祭鬼事件无关,这是要从巫毒教的起源来追溯的。
十七、十八世纪是英国、法国,和葡萄牙发展殖民地的时代,他们为了发展殖民地,需要大量的廉价劳工,于是奴隶商人便从西非大量捕捉当地土人为奴。由尼日利亚到安哥拉开出的船,便为新世界提供了许多便宜的劳工,目的地就是北美南部、加勒比海群岛,与及南美等地。这样剧烈的改变对被卖为奴的人来说是外人不能体会的;他们离乡别井,给运到一个一无所知的地方,又要屈服在凶恶的奴隶主人及新主人之下。新主人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防范背叛逃走,会把他们管理得非常严苛。其中一法就是禁止他们继续信奉原本祖国的宗教,认为那样会导致他们增强民族自觉,故强迫他们改信天主教,这是为什么巫毒教会把非洲之土地神或先祖的鬼魂(称作“罗亚”loa)和天主教的圣人混合起来膜拜的原因。
来自西非的奴隶为了逃避主人的管制,他们一方面会依命奉行天主教的崇拜,但另一方面又暗地里举行原有之神灵崇拜,并且为了免受体罚,他们从开始便严守秘密性。但转为地下宗教后,他们反把天主教崇拜的礼仪作选择性的吸纳,融入他们原有的崇拜教制,就如他们亦燃点腊烛、焚香,和唱歌等。
巫毒教的膜拜目的并非如荷里活电影渲染的那种作法下毒,他们反多是祈求神灵降临医治顽疾,或解决家庭婚姻之问题有关。巫师祈求“罗亚”附体,妤能为求助者解危济困,有时整个膜拜群体都会被鬼附,进入狂跳及尖叫的状态。研究巫毒教的另一权威学者赫斯高维斯(M J Herskovits)指出这等现象在海地的社会背景来解释是一点都不异常的,他们会全身发抖,口说别种的方言,而为他们翻译方言的,则会解释说这是来自“罗亚”的预言、新的秘密、治病之道,甚至是教导他们如何应付敌方巫术之道。简言之,附身的鬼神是对他们有好处的,目的是要帮助他们,不是坑害他们,像他们的主人那样。至此,我们应该解释Voodoo一语,原来这是达荷米(Dahomey,现代之贝宁市[Benin])的方语(Fon language),来自 vodun 一词,在方语是解作神或鬼,亦有就功能上称之为“保护神”,是他们在现实世界遭受诸般剥削凌辱后好发羞辱及祈求拯救的唯一对象。今天巫毒教除了流行于海地之外,在千里达、委内瑞拉、巴西、墨西哥,甚至美国一些地区都是甚受欢迎的,在海地则几乎成为国教了。
那么巫毒教信奉的又是何种神灵呢?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因为他们为之献祭和向之祈祷的神灵多达数百。没有人能说出个准确数字来,只知这数目是包含了来自非洲、印度、西班牙天主教,及加勒比海的原地宗教的神仙鬼怪,与及先贤英雄的亡灵,甚至是虚构的故事人物。叫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是,同一个“罗亚”会因着不同的时间和场合、不同的巫师和被要求施行的不同法术,而有不同的名字,因此是统计无从的。
我们不是要在这里为巫毒教说好话,它确实有邪恶的祭仪和黑暗的咒语,但我们必须指出,由外面带进来的标签是一点不会帮助我们了解撒旦是怎样在某一民族及宗教工作的;就是要描述巫毒教的邪恶与黑暗,也必须从他们的历史、社会,及文化入手。
其实在香港也有一种宗教现象与巫毒教是颇有雷同之处的,那就是神打。我们不能在这里作深入的报告和解释,因为一方面坊间流行的漫画与周刊对这现象已有太多的报道,重复述说真有为虎作伥的嫌疑;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的目的不在阐释神打,只在比较神打与巫毒教雷同之处。
简单地说,二者相似之处是:一、神打是茅山术的一种,与童乩和降头或巫毒教同类,都属原始宗教的巫术。二、是法师请鬼或先灵附身,好叫自己陷进失神入迷状态下来施法。三、施法目的或为驱邪治病,或为降敌施灾,故与巫毒教的目的也是一样的。四、香港给报道出来的乩童多来自社会下阶层的人,或贫苦家庭中未得人肯定及关怀的青少年,神打成了他们寻找身分,与及平衡心理的途径。五、被请上身的神灵亦是多不胜数,最多者是齐天大圣、关二哥、观音、天后娘娘等,也有人会请日本漫画书上主角上身的!与巫毒教敬奉的鬼神相似。六、能请到“师傅”上身的人,其表现与巫毒教的法师也是很相似的,他们会震抖,口中说出不同的说话来,或是声音改变,或是旁人无法明白的语音,只不过香港的童乩是没有翻译的人。他若是受雇去寻找神明的旨意("童乩”原意就是宣示神明的旨意),那么翻译者很可能就是乩童本人。
总括言之,要明白鬼魔怎样在不同的社会与文化工作,我们便要就当地的社会与文化来了解。要小心我们是靠分类来认知这种习惯,因为它太容易叫我们“求同去异”,以至无从学习。
3。理论与现实之间
宣教工场有一现象是我们必须正视的:无论宣教士为某一特定群体作了多久的准备,为他们祷告,学习他们的语言、文化、历史、社会风俗和宗教信仰,到他们真正厕身于这个群体的时候就不能忍受,特别是他们的信仰生活。他们常有一埋怨:宣教学院的训练不足够。
怎样才算是足够呢?有没有堪称“足够”的课程呢?也许更重要的是:不足够的是宣教学院的课程,还是宣教士自己的准备?笔者一个宣教士朋友的情况也许可以说明一下,且称他为A君吧。
A君自神学院的日子起就对尼泊尔蛮有负担,预备毕业后就到尼泊尔宣教。他自己为尼泊尔的人祈祷,也组织了一个祈祷小组与他同心同工。神学院毕业后,A君加入了一个宣教差会,接受了两年的宣教课程的训练,他急不及待的希望早日启程,因为整个尼泊尔的工场都具体地存于他的胸臆间,而且他觉得是预备得太久一点了。
经过扰扰攘攘的后勤祷告网的组织、异象分享会,与及差遣礼之后,他终于上路了。
从工场写回来的信,第一封是报平安的,第二封便开始埋怨当地民风迷信,民心愚昧,寺院处处,黑暗势力叫他感到很有压迫感等等。第二封信距他启程日不到一个月!我对内子说,A君很快就会回来。我说对了,A君从离港到回港都只是半年间的事。
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尼泊尔及其宗教情况存在了好久,A君的准备工夫也做了好久,为什么他不足以应付实际的情况?我们自然无需要在这里作全面的宣教学探讨,但以他最感难于应付的“寺院处处,黑暗势力叫他感到很有压迫感”的问题来说,他的案例正好说明普世性魔鬼论与地区性广鬼论一个重要分野。
普世性魔鬼论自然是来自圣经的,是历代教会魔鬼论的来源,也很可能是西方教会魔鬼论的唯一来源,这是可以理解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事实上地区性魔鬼论也不能脱离圣经而独自翱翔,像荷理活电影或香港坊间的鬼小说漫画那样,但二者是有很不同的目标与取向的,且让我们阐释如下。
圣经的魔鬼论是从救恩史的角度来论到魔鬼撒旦的工作,因此多说到撒旦的结局(与及语焉不详的“起源”问题),为的是要描绘出整幅历史的图画;或说,是在创造论与末世论的亮光下来解释上帝的救赎计划。在这种特别的神学观点下,圣经的魔鬼论必然是具有特别的终极性与权威性,因为都是关于它的堕落与灭亡的故事。至于魔鬼在此时此地的角色和位置,它工作的模式与进路,与及实际对抗之策,圣经就不能详及了。这也是合理的,因为整体与部分都全备和仔细的图画,是越过一般人的理解能力之外的。但现代人最关心的,不是魔鬼的起源与结局的问题,而是它现在的角色与位置、工作的模式与进路,与及具体的对抗之策。
宣教士在宣教学院学到的,顶好的就是圣经的魔鬼论,却不可能是某个特定地区的魔鬼作为。像A君去的尼泊尔,他虽然早就对当地的宗教作过一番了解,他就是不可能预想到厕身尼泊尔人中时会感受到的黑暗势力。寺院素来是介绍尼泊尔风光的明信片题材,谁会想到日夕相对时会生发的阴森感?因此说宣教学院的训练不足以装备宣教士面对实况是不公平的。但若以A君的情况来说,说他自己的预备不足也不符真相,因为能做和应做的他都做了,日后他感到不能应付的,都不是现有资料能提供的;或说,最基本的问题不是资料能解决的,而是态度与世界观的重整问题。
从宣教学院学到的,大多数是普世性的魔鬼论,亦即是说,我们认定了撒旦是怎样堕落的,它是只能在被准许之下才可以工作,而它的结局也是早定下了的。因此我们不需惧怕它,我们有上帝的应许、耶稣的差派,和圣灵赋予的权能,只要奉主的名驱赶它、捆绑它,它若不俯首就擒,就必抱头狂窜,没什么大不了。许多人是抱着这种胜利主义(Triumphalism)的心态来进入多神主义的宣教工场,或在本地从事赶鬼工作,这是不智的。
因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结果自然就很不理想了。 我们从许多资深宣教士的报告知道,好些社群的人并不明显划分属物世界和属灵世界,而属灵世界内他们也不清楚区分神鬼之别,他们由小到大都经历和感受到某种神秘力量是件着他们成长,或左右着他们的决定,以至影响着他们的际遇。尤有进者,有些社群的人就是明知这股神秘力量是来自鬼魔,他们也视之为正常,不需抗拒,这种情形不仅见于像海地一类地方,中国传统亦有不少这类的故事。
大多数宣教士不能接受这样的情况,他们若非否认这些是真实的鬼魔工作,视之为“土人”的迷信、幻象,甚至是精神错乱,就是启动他的胜利主义式的魔鬼论,施展他的降魔大法,一方面要他的信众(或可能的信众)远离偶像,另一方面想要直捣黄龙。因为在此之外的任何其他方法都是与他的魔鬼论相违背的,他的魔鬼论是正邪不能两立,而且善恶又是可以立分高下的,因为圣经魔鬼论告诉他撒旦是基督的手下败将,它就是不可能这样登堂入室,目中无神地参与人间事务。
圣经的魔鬼论当然没有错,它说撒旦已然败在耶稣的死亡与复活,并且在将来要被捆绑和扔在火湖里也是真实的,曾经是如此发生过,相信将来也必如此发生。但圣经从没有说撒旦于现在是必然俯首称臣的;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圣经是十分重视撒旦于此时此地的工作,故用的形容词如“咆吼的狮子”,或“装作光明的天使”,都是特重其凶狠与诡诈。但怎样凶狠和诡诈自然是各有不同,也无可能一一列明。一个已然接受了鬼魔活动为社会活动的一部分,并视之为正常的,如海地的巫毒教,鬼魔活动就成了他们社会及文化的部分脉络,宣教士若要信众立刻远离偶像及一切他视之为与崇邪有关的活动,无疑是等于一下子砸碎了原民与整个社会及文化的关系,原民能否做到是一个问题,若做到了,对原民及宣教士的目标又是否有帮助,也值得细思。与鬼魔争战的工作不能只争朝夕,事实上也不决于朝夕;只争朝夕的争战很多时侯是出于血气之勇,它是难以长久的上这是我推想A君不能耽在尼泊尔太久的主因。
那么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像上一代某些所谓前卫宣教士那样,以为办学可以驱魔,或藉否认来逃避,甚至是全部以不同的宗教文化之名来给予肯定,以卸却要面对的责任?非此则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面对地区性的鬼魔工作,有时激烈的驱魔法并不能带来长久性的改变,特别是鬼魔工作己然融入当地之宗教、社会,及文化脉络的地区为然。倘若自己是身处一种拜鬼的群体,崇邪之风浓烈又被视为当然,我们应当如何自处?下面让我们简单地提几点,以作思考的起点。
本段要讨论的跟最后一章《胜过魔鬼之道》并不一样:《胜过魔鬼之道》多是处理个人怎样应付魔鬼的攻击与引诱,“如何活在崇邪的群体内”则是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故尽管二者有某方面有重叠(断然的分割是不可想象的!),彼此的取向却是不同。
发现自己是处于崇邪的群体,原因多是因为迁居而造成。社会风气急变而造成群体突然偏向邪恶的情况不是不可能,只是较为少见。社会风气要改变不是朝夕的事,它需要一个过程;在这过程的发韧到进行中,活于这群体内的基督徒本就有责任警醒守望,甚至起而斥责,故社群突然偏向邪恶的情况是少见的。但由迁居而突然发现自己身处视崇邪为当然之群体的情况则是颇可想象的,而迁居的理由可以是跨文化宣教、经商、移民,或留学等等。当你发现自己突然身处崇邪的群体,下列七点应是对己对人都有帮助的。
1。别强出头
上帝可能是要你做移风易俗的驱魔大师,也可能不是,你要细心明辨,却千万不要强出头,以为能降魔伏妖就是得道高人。耶稣说:“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二。”(路十:20)显明降魔伏妖不是灵界最上乘的工夫,它也不具最荣耀的地位。圣经的一贯立场是不会把最高地位赋予撒旦,连其反面也不是,这也是圣经不渲染的原则之一。
不幸地,有些人不单有属世的虚荣心和英雄主义,也有属灵的虚荣心和英雄主义,爱做“捉鬼敢死队”,以为捉鬼的战绩可以使他傲视同侪,这种属灵无知可以引到什么下场呢?在属灵争战中不服膺基督为元帅,只知逞一时之勇强出头,若然后力不继而以失败告终,基督之名不是会因此蒙羞吗?
反过来说,鬼文化若已成了当地文化的内笼架构(infra-structure),像海地的情况,我们一方面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凭一己之力可以一蹴即至便移风易俗;但另一方面也不必悲观,紧守岗位,警醒祷告,殷殷守望,绝对是可以配合主的计划来成就大事的。
2。小组同行
身处崇邪群体最要避免的就是只影形单,龋龋独行。不管是移民或宣教、就职或求学,愈感到社会具有浓烈的崇邪味道,就愈需要与弟兄姊妹成立小组,彼此守望、互相代求。这样的小组不是另一个聚会的名目,乃是生活的模式,故曰小组同行。
生活的模式之意思是让小组成为我们生活的一个圈子,让这个圈子成为我们直接又近身的生态环境,以对抗崇邪的社会。你若是身处一个崇邪的群体,就不要搬出什么“走出小圈子,投入大环境”的滥调来;现实地说,人的确是活在小圈子当中的,做生意、医生或学生,各有自己工作及娱乐的小圈子,各种只接待会员的专业或休闲的团体就是最具体的说明。基督徒组成小组,不过是以属灵的目标而结集在一起生活,没有值得非议的地方。反过来说,因着相连一起而汇集的力量起码会除去落单恐惧之感,进一步还可以群策群力对崇邪的群体做一点正面的工作呢。
小组能在前线组成自然是最直接又有效的,倘若像宣教士或商人的情况,未能在当地认识基督徒,也可以在后方组织支持小组,把你的需要、恐惧,与希望一一传给他们(用词一定要具体、直接及个人),请他们殷切代求,你也会减少独行侠那种势孤力弱的感觉。
3。活在基督复活的亮光中
崇邪是一股黑暗的势力,黑暗永远都是不能胜过光明的。在崇邪的社群中,人需要格外小心,不活在污秽的生活里,但也不过分恐惧邪恶。透过小组的功能,一、彼此提醒基督已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二、互相教导基督复活、升天,与应许再来有什么现实的意义;三、并且阅读和分享基督权能的见证,他在圣经与及其他时代和社会得胜撒旦的事迹,而更重要的是,把上述三点化成具体行道的建议,互勉互励地要行出来。这就是活在基督复活大能的亮光之下的生活了。藉着立志委身于基督,和彼此扶助打气,社会崇邪之风是不会吓倒这样的基督徒小组的。
4。辨别诸灵
在本书最后一章会较详细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它与个人对抗撒旦的试探有密切的关系,但在面对崇邪的群体时也要有这方面的准备的。让我们概略地提三点。
一、辨别诸灵的命令是来自约翰壹书四:1 - 16节,而这段经文的受众不是受按立的全时间神职人员,乃是被称作“亲爱的弟兄”的平信徒,要警惕并小心分辨的对象不仅是假先知,也包括透过假先知及其他渠道来工作的“鬼魔之灵”。故辨别诸灵完全是信徒无可推诿的责任。
二、在一个崇邪的社会,邪恶势力及其工作是会被渲染夸大的,部落社会会透过巫师的体制,现代社会会透过传媒,基督徒有责任运用他的属灵触角和属灵洞察力(spiritual discernment)来正视听、辨真伪。属灵洞察力是可以透过操练来加强的,而操练的最佳环境就是基督徒小粗。
三、约翰壹书提出的警告说明当时社会之圣灵和邪灵都是忙碌地工作的,因此人需要加以辨别。一个圣灵邪灵都忙于工作的时代,并不代表那是一个落后愚昧的时代;正如一个死板没生气的时代并不等于是一个现代和进步的时代一样。人可以是被圣灵充满,亦可以是被邪灵骑劫,他更可以透过自我暗示或自我催眠来使自己进入像被灵驾御的情况,基督徒的辨灵目的是让其他人作抉择是有所依归,这在一个像今日华人教会所处之时代,是犹为需要的。
5。要客观但要投入
活在一个崇邪的社会,人最容易有简化处理的倾向,即是说他若不是全然的拒绝,就是全盘的接受,二者都对问题没有帮助。基督徒一方面要保持客观,另一方面却要学习聆听和尝试去理解。未有足够的证据时不妄下结论,这才是稳健的态度。
不幸地,大多数基督徒遇上这种情况都不是这样应付的,包括宣教士在内。他们一方面相信及宣讲撒旦的工作及圣灵的权能,但假如有人走来告诉他他正受看撒旦的攻击,他就会立刻加以否定,用种种自然的理由来给他“化除神话”,叫人不知道他到底是否相信撒旦是真实的。我们必须保持客观的态度,假如有人跑来把他的奇异经历告诉我们,我们必须随时准备好去聆听和明白,让别人知道基督徒是个客观但投入的帮助者。倘若自己感到力有不逮,可以把他转介给其他同样客观又投入的基督徒,让他们处理。
6。别乱管灵事
广府人有一俚语颇能表达这个意思:“诸事八卦”,以喻好管闲事,什么事都要刺探一番。九十年代末的香港说闲话是一项大生意,以此为业的周报异常发达,正好反映出人的八卦心理是多么严重。非常危险地,人对灵异界亦具有这种强烈的好奇心理,结果以鬼怪传说作漫画小说题材的刊物销量惊人,人以为这些不过是一种消遣,不必大惊小怪。倘若玩火也可以算是一种不必大惊小怪的消闲玩意,除了自焚之外还可以期待什么别种结局呢?
"黑仔”是个很典型的例子。他是一个住在公共屋的中四男生,性格内向,不太喜欢运动,只爱看电视和漫画书。电视半资讯半娱乐的节目经常报道港人流行的迷信玩意,引起黑仔极大的兴趣,很想知道多一点,他便开始买鬼怪传说一类漫画书看,并且因而认识了屋内有相同兴趣的朋友。透过交换书刊情报,他们对灵异界的好奇心愈挑愈旺。在偶然机会下,他们认识一个住在长洲的乩童,还骗父母说学校搞了一个宿营,事实却是应乩童之邀,在他家里深夜开坛作法。自此以后,黑仔性情大变,常感到有灵体附于其身,不断跟他说话,弄得他日不能食、夜不能寐,上课则神游象外,健康与学业都急速下滑。远幸他父母发现得早,先后带他看普通科医生、精神科医生,至终被学校的基督徒社工发现他是被鬼附的,结果转介给一位牧师,为他驱鬼而得愈。
黑仔的遭遇虽然普通得不会吸引传媒的主意,但其经历却是惨痛的。这一切的不幸皆源自对灵异界的好奇,也许还是英谚所说的“无益的好奇”(idle curiosity),至终饱受鬼附的折磨与威吓。
不对灵异界抱无益的好奇,不四处打探搜集灵异界的传闻,并不等于说是害怕鬼魅,或说要逃避它们;不,基督徒仍然是有赶鬼的权柄,并不需要无理地恐惧鬼魔。但我们也不被无益的妤奇诱使我们刺探鬼魅世界,就如洛桑会议一个参加者所说的话:“永远不去寻找鬼魅魍魉,但假如有一只是出现在你脚下,你就要践踏它。”这原则对活在崇邪群体的基督徒是有意义的。
7。学习真理
我们说,活在一个崇邪群体的正邪之战是不争朝夕,亦不决于朝夕的,那么有什么正面又积极的事是可以做的呢?假如一个被鬼附,或恐惧被鬼附的人来寻求帮助,告诉他们不争朝夕是没用处的,那要怎么办?
一个已被鬼附的人很可能是过于一般信徒能应付的,不强出头的原则告诉我们若自觉不能应付,就要把受害人转介给可以帮助他的人,像宣教士或牧师。但对自己及害怕被鬼附的人,藉着小组查经,以学习真理来代替恐惧与无奈,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圣经说真理必叫我们得自由(约八:22),其中是包括了免于恐惧的自由。
谁去带领呢?既是小组查经,可以用轮值制。小组中若有受过神学训练的人肯作教导的工夫,那自然是理想的。但突然发现自己是处于崇邪群体的人,也许不容易有这种条件。这时就不必埋怨或等待,利用自己的客厅来开始查经小组,并且以谦卑的心来预备,你是可以作查经小组第一个带领的人。
怎样查经呢?香港与台湾都出版了不少高质素又有趣的小组查经材料,只要打个电话或写封信问一下就可以了。有了这些辅助材料就会减少许多压力。就算未能订购得心目中想用的书籍(可能性不大),“徒手查经”也不是不可行的。你可以用马可福音记载的耶稣赶鬼记载作开始,然后查约翰福音,也是可行的。
也许你还会发现,在众多教导人不害怕鬼魅魍魉的技俩中,没有比心中明白真理时那份光明与笃定的感受更有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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