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讲话领导工作效率行政案例分析

导读:上下级行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进行的监,即上下级间的、一级政府内部平行机关间的和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的监督,专门监督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门监督机关,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它在上级行政监督机关和所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救济监督,也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身监督,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复议权的2、我国监督体制: (1)内部监督: 一般监督,指基于组织层级和隶属关系,上下级行政管理机关间、同级行政管理机关间以及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进行的监督活动。从管理层级上看,宪法、法律规定的一般监督主要有三种,即上下级间的、一级政府内部平行机关间的和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自身或公务员的监督。 专门监督指在行政管理主体内部设专门监督机关,即专门检察机关实行的监察活动。国家行政监察机关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在我国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中都有设立。它在上级行政监督机关和所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独立地行使检察权,只服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因而其监督地位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特点。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救济监督,也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自身监督。行政复议,又称诉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它不仅是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对下级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而且是一种对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行政救济方法。 特种监督指行政管理主体内部依法实行的针对某种专门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行的专业性监督,如审计监督、物价监督等。其中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经济监督的一种活动,它有权对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家财政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核、稽查的活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审计机关有权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有权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停止财政拨款、终止银行信贷等处理。由于专业性监督主体在公共组织内部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与被监督对象既无隶属关系,从而使其监督有较高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客观性。 (2)外部监督 权力机关监督指国家立法机关对行政管理机构及其活动实施的监督,是有法律效力的最高层次的异体监督。 司法机关监督指司法机关作为监督主体对机构及其活动实施的强制性监督活动。这种监督形式的重点是监督行政管理主体及其人员具体行为的合法性,其监督主体主要是国家检查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这两种机关的监督活动构成了司法机关监督的主要内容。 政党监督一是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以及广大党员对行政管理组织进行的监督,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实行领导的重要方式。它具体通过以下三个方面实行监督:(1)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来规定行政活动的方向;(2)通过党的纪检机关检查处理组织中党 的违法违纪行为;(3)通过对党员的教育,促进和保证公共组织中的公务人员依法办事,自觉履行党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党员显锋模范作用。我国政党监督中还有一个方面是各民主党派对政府及非政府组织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是通过建议和批评来进行的,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纪律的强制性。 社会监督指由各社会组织和团体及公民作为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活动实施广泛监督活动。社会监督一般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社会团体的监督、公民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 审计部门的职责:审计部门是专门进行经济监督的国家机关,它有权对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国家财政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核、稽查的活动。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审计机关有权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并有权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处以罚款、停止财政拨款、终止银行信贷等处理。由于专业性监督主体在公共组织内部有相对的独立性,它与被监督对象既无隶属关系,从而使其监督有较高的自主性、主动性和客观性。 3、案例中的“审计风暴”并不是完全由制度推动,而与市政府及领导分不开。 存在问题:责任难以追究、推进难以保证 4、运行状况:首先,我国审计部门大多数做得是好的,但有少数滥用手中的监管权力,以致让人们发出谁来监管监管部门的疑问;其次,注重事后监督,导致出现财政浪费现象;再次,审计缺乏公开性、透明度。 可能途径:首先,加强审计的透明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实现重点切实转变,从事后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其次,审计机关一定要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医疗、教育、住房等等,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关注“三农”问题,强化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强化对行政审批和执法权的监督,依法揭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着力关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环节的商业贿赂问题。再次,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案例2
一个普通纳税人的公益诉讼 1、公民的监督指公民作为监督的主体,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对行政管理实行监督的活动。这是公民民主权利的表现,是在民主基础上实现公民权利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公民监督是社会监督中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监督。 公民对行政管理实行监督的方式也是多样的,主要有:通过信访对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监督;通过人民代表向行政管理机构提出批评、建议对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监督;通过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对行政管理活动实行监督;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实行监督。 在官本位的行政文化环境中,公民缺乏公民意识、纳税人意识,同时也没有途径参与决策、监督政府及其人员,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本位观念、纳税人意识、公民社会的崛起,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公民在行政监督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案例反映了一名村主任身份的公民出于社会良知和纳税人意识,通过公益诉讼的手段进行行政监督的事件。 2、对于公益诉讼是什么,现在实务界和理论界内部和相互之间尚未达成共识。关于公益诉讼的定义,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救济对象广义说”。“广义说”中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他人利益是指“不特定的他人利益” 。与广义说相对应,有人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活动。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救济对象狭义说”。 公益诉讼针对的行为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直接损害原告的利益,因而与起诉人自己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所谓“没有直接损害”一语,在这里要作狭义的解释,只是指没有“直接损害。当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最终是要损害个人的利益, 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有天然的联系。老蒋提起诉讼主要就是出于纳税人意识、公民意识,维护公共利益。 3、事件发生背景:一是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往往缺乏监督,特别是领导;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主体特别是公民缺乏途径和动力对政府实施监督。 影响:规范其行政行为,敦促其依法行政;起到一种示范效应; 案例3 广东省政府预算决策改革 1、我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并受人民的监督。在行政监督中,人大是通过中央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实施监督权。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有:听取和审议同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审查并撤销本级行政机关发布的适当的法规、规章、命令和决议;向政府及所属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发表意见,同级政府组织的有关人员必须负责答复;视察和检查政府工作,处理公民对政府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罢免政府组成人员。人大与政府是一种决定与执行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 但有时候人大的监督流于形式,而且操作性不强。 2、进步性:完善了民主集中制,加强了人大组织建设;
扩大了公民民主参与渠道,推行政务公开,塑造了一个公正、公开、公平的政府形象。 不足:实行会议制,时间短、议题多,问题复杂,用于对行政职权运作情况实行监督的精力十分有限;缺乏操作性,特别是财务审计专业性太强;公开性不够。 3、思路:(1)预算监督理念创新。地方人大必须正确认识监督和制约的重要性,走出“监督就是支持”的认识误区。地方人大支持的对象是合法行为,而监督的对象是违法、违规行为,在监督政府财政预算过程中,一旦发现问题,应督促政府及时改进,以提高财政预算监督的质量。 (2)拓宽预算监督视野。人大在预算监督实践中,不仅要对预算变更数目或类别进行具体监督,而且要对导致预算变更的深层次原因,即政府的不规范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只有加强对政府相关行为的监督,才能够从源头上遏制预算执行的不规范现象。对此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对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即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及财经政策等行为的监督。二是加强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这里是指基本建设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 (3)预算监督方式创新。目前人大预算监督主要采取预算报告审查、听取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变更报告制度等方式。监督方式过于被动,程序性监督重于实质性监督,监督效果不明显。为增强预算监督的主动性,人大应建立三项制度:一是提前调研制度。在预算报告上报之前,派出专家组深入各部门了解情况,把握预算编制的总趋势及新动向,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建立人大与政府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有条件的可以建立信息交换的局域网,及时将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收支、预算执行及分析、预算税收政策、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资金调度、政府采购、财政周转金使用、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总预算汇总、预算调整、转移支付、人大的监督意见和修改建议等预算信息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交换,服务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监督工作。三是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所谓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并规定所有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在这种制度下,财政资金的使用,由各部门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由财政部门核对后准予支出,财政资金将由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拨付给商品或劳务供应商,而不必经过支出单位进行转账结算。这样一来,便于地方人大实施集中监督。 (4)建立财政预算信息披露制度。人大在审批预算草案前,将预算报告的主要内容采取一定形式如互联网等向公众公开,这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新形式。预算报告的公开,可以让所有的社会公众都有渠道了解和参与政府预算编制和决策过程,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偏好,有权利监督政府预算资金的使用。在此期间,人大要注意民间的信息收集与整理,广泛吸收不同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预算监督工作。 第十二章
传统行政方法 案例1
美国老太的烦心事 1、行政管理方法是达成行政目标的途径,是行政主体作用于行政客体的桥梁。本案例中通过制定规章制度来维持交通秩序未可厚非,也就是应用法律手段,但制定的规定太过于苛刻,由此招致争议的公共行政事件。 2、法律方法以法律作为管理的手段,具有其他方法所不可能有的优点:如能够为行政管理 提供规范和程序,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但是法律方法对某些问题的处理缺乏弹性,只适合于带有共性的问题或关系的处理,无法对某些带有特殊性的具体问题灵活地处理。案例中交警凯利照章办事,对事不对人,其行为是恰当的,问题就出在规章的制定不够人性化,不切合实际。 3、经验:通过法律方法进行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有必要的,这非常值得我们推崇,特别是我国法制不健全、人治色彩比较重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法治。 启示:(1)制定规则时调查研究为先,使得规章制度具有操作性、人性化、具体化 (2)法治与德治、心治相结合。在行政管理中运用法律方法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仅仅靠法治是不够的,还需与德治、心知相结合,实现社会和谐。 案例2 广东省财政增收奖励制度实施之后 1、经济方法就是行政机关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和影响管理对象,对被管理者加以引导和控制的管理方法。经济杠杆是指以价格、利润、税收、信贷、工资、奖金等经济范畴为支点,把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物质利益与其劳动成果联系起来而形成的调节工具。这个工具可以挖掘人的潜能,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行为激励方法是通过有目的地设置一定的条件和刺激,使人们的行为动机激发起来,从而产生某种特定的行为反应。奖励激励就是行为激励的一种方式。本案例就是利用发放奖金这种经济手段来调动行政领导创税积极性的一起公共行政案件。 主体:广东省政府
客体:县领导
结果: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2、政策意图:推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调动县领导的积极性 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但也引发了一系列争端,如奖金分配问题。 3、经验与启示:(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间接的经济手段、行为激励方法比直接的行政方法效果较好,值得借鉴,但行政组织的性质毕竟不同于企业,企业以利润、经济指标来衡量其绩效,但行政组织除了讲求经济效益外,更多地还要考虑社会效益、政治效益。单纯以经济奖励来激发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似乎有失偏颇。 (2)政府行政部门毕竟是一个庞大的官僚系统,牵一发动全身,完全靠经济奖励来调动领导的工作积极性,有一定成效,但从长远来看,又可能会滋生官僚主义、官本位习气,同时也会挫伤一般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案例3纺织品出口配额制度实施困境 1、行政指令方法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威,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制度、规定、条例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 经济方法就是行政机关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和影响管理对象,对被管理者加以引导和控制的管理方法。经济杠杆是指以价格、利润、税收、信贷、工资、奖金等经济范畴为支点,把某个单位或个人的物质利益与其劳动成果联系起来而形成的调节工具。这个工具可以挖掘人的潜能,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本案例所反映的是各国政府通过谈判,用出口配额制度这种行政方法来管制纺织品市场。在国内,用通过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等经济方法来进行配额分配的事件,但国内的分配制度实施效果却是不甚理想,存在诸多寻租空间。 2、我国纺织品出口配额制度实施目的促进出口贸易,保护国内贸易商正当权益。 机制:由主管进出口业务的政府部门与设限国家就纺织品的类别和数量进行磋商。每年9月10日前公布下一年度实行招标、自主申领和业绩分配的配额类别清单,并且可根据当年配额使用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 根据材料显示,目标和机制的实际状况并不良好。配额指标黑市的出现首先导致中国的出口成本增加,外商极有可能将订单转移到他国,国家利益受损;其次会使很多国内企业转移到配额限制较少的国家投资,影响经济发展。 3、黑市形成的主要影响因素:政府部门配额分配方式不合理,导致寻租空间的形成。 可能举措:(1)外贸部门积极与设限国家进行商务谈判,争取取消特殊限制措施;(2)对黑市现象,加大惩处力度(3)改变配额指标分配方式,更多地依据出口业绩来分配指标 第十三章
现代公共行政工具 案例1警察破案招标制的启动 1、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中,往往会多种方法结合使用,以期达到行政目标。行为激励方法的实质在于激发人的动力,其目的在于使人产生某种行为实现行政工作预定的目的。本案例反映的是公安局通过招标的形式在警察破案中引进竞争激励、奖励激励、目标激励,授予中标者更大的自主权,以此调动警察积极性的做法,取得大案告破良好效果的公共行政事件。 2、通过引进竞争激励机制,侦破大案,同时不拘一格发现人才、提拔人才。这种做法合法、合理,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竞争机制,吸收了市场经济中比较好的做法,而且从结果导向来看,大案告破,合情合理。 3、职能方式的转变一直是行政管理领域长谈的话题,但行政实践却经常沿用传统的行政指令方法。案例中公安分局的做法大胆借鉴市场经济中的竞争机制,实现了行政目标、提高了行政效率,也调动了工作人员积极性。此种做法值得更多的行政机关借鉴和参考, 案例2 苏州园林的社会化管理尝试 1、本案例主要涉及苏州市政府、文物管理局,市政府拍板定案,文物管理局具体运作执行。 2、苏州市通过古建筑上市来保护古建筑不失为引进市场机制的一种方法,这样一方面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通过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方式分离了政府职能;另一方面,运作得好,也抢救了日益衰败的古建筑,可谓一举两得。但政府将古建筑一卖了之是不妥的,政府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对古建筑进行修缮、使用方面的监管应该有完备的方案来保障。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职能不应是大包大揽,政府也不是整个社会的管家婆,政府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应是“掌舵者”,政府更多地是在宏观领域发挥作用,构筑“小政府,大社会”模式。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各种行政方法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而且摒弃过去那种直接的、以行政指令方法为主的做法,更多地转变为间接的、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为手段为主,以此塑造和谐社会,给经济发展更多的自主空间、增强活力。 案例3 湖北J县的教育券制度改革尝试 1、本案例反映的是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办教育的公共行政事件。总的来讲,这不失为一种引进市场机制的一种好方法,但实践中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2、教育券制度指政府在资助教育的时候,不再给学校拨款,而是直接给学生发放教育凭证,学生拿着这教育凭证去上学,然后学校再用凭证从政府那里换钱。这项制度的好处是明显的:首先,发放教育券的补助方式能激励学校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因为如果他们办学办得不好,就没有学生,没有从学生那里得来的教育券,他们也就无法从政府那里领取资助费了。其次,而且教育券制度也能带来更多的公平、更容易做到人们所期望达到的公平。实行教育券制度,每个学区、每个学生都发一样多的教育券,这等于把政府提供的教育资源平均的分发给了学生,这样就不会出现有的学生上好学校,有的学生上差的学校,甚至无书可读的情况了。 在本案例中教育券制度更多的是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通过实施教育券制度,引进竞争机制,淘汰教育质量差的学校。 3、实施原因:(1)政府承担着教育负债压力,基础教育运转困难(2)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4、经验:(1)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来投资教育,能缓解教育发展的财政压力 (2)教育经费流向的转变会导致优胜劣汰,提高教学质量 困难和发展方向:(1)政府如何在教育产业化后对学校进行必要的监管 (2)用人制度的改革会导致出现一部分改革阻力 案例4
长沙市第一张排放噪音污染许可证的发放 1、本案例反映的是环保局通过引进法律方法在整治噪音污染的公共行政事件。 2、背景和理由:(1)噪音污染给居民、教育、办公等敏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传统的责令整改等行政指令方法并不奏效 这种由堵转为疏的做法值得其他公共行政部门借鉴和参考。 3、经验与启示:(1)发扬了民主,强调居民参与,特别是强调居民的监督权; (2)提高了环保部门地位,对于提高社会各界环保意识有显著成效 第十四章 行政法规与依法行政 案例1
D县《人民日报》事件始末 1、法治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是实现公共利益的保障。法治行政建设,最根本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它是有“法律性”的法律意义上的政府,是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政府。法治政府的含义体现在: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六个方面。 本案例反映的是政府不顾法院裁定,强制拆迁居民住房,导致人民利益受损的公共行政事件。 2、《人民日报》刊登报道,批评江西省D县违规出让土地,后又不顾法院要求诉讼期间“停止执行”的裁定,组织人力赶在法官到达前强行拆毁地上房屋。报道刊登后,D县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阻止报纸发行。政府强制拆迁理由为引进外资、发展经济。很显然,政府的做法不合法。 3、可能对策: (1)统筹兼顾,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城市房屋拆迁年度计划要明确计划拆迁项目、地段、面积和户数;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承受能力和居民收入状况,合理确定拆迁规模。今后凡未列入年度计划的拆迁项目,不得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2)严格依法实施拆迁,规范拆迁管理行为。 (3)加强拆迁中介机构管理,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拆迁环境。如加强拆迁评估机构管理、加强委托拆迁机构管理、加强市房屋拆迁估价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管理。 (4)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如加强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切实做好“双困户”的拆迁安置工作。 (5)高度重视拆迁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如建立拆迁信访责任制、依法解决房屋拆迁历史遗留问题。 (6)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如强化依法拆迁意识、加强拆迁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拆迁责任追究制度。 案例2 1、法律救济原则是法治行政建设的目标之一。法律救济原则指公民、法人权利受到损害时必须要有公正的救济机制;政府行政组织必须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实施的行政行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审查的权利。行政诉讼是救济监督的一种。 本案例反映的是一起行政诉讼事件,但很明显,政府缺乏法治意识。 2、原因:出于经济利益之争,政府部门干扰正常的工程招投标 3、主要困难:(1)审判机关的独立审判权难以保障。 (2)行政机关与管理相对人在行政诉讼中的平等地位难以保证 可能对策:(1)要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首要要树立权利观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把保护公民的权利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次程序观念。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采取的方法、措施,应当有时间上的限制,并按照一定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时限,违反了先后顺序,则构成程序违法。再次是服务意识。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更应增强服务意识,现代法治国家,已经由“行政统治”演进为“行政服务”。 (2)要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首先要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其次要强化执法监督,健全执法监督体制。 (3)要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保证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有效,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 案例3
陕西省L市质监局的培训通知 1、本案例反映的是行政执法乱收费事件 2、可能意图:政府部门创收。 影响:导致大批商户经济运营成本增加,使创业和经营、乃至就业环境恶化,甚至直接导致个体工商户和微型及中小企业大量破产。 3、主要原因:政府部门利益膨胀。 主要举措: (1)首先改革必须触及利益,推进行政机构改革。最关键的就是行政、执法、司法要与经济利益相脱离,最重要的就是工商、质监、城管、交通、公检法等,由财政全额供养,不可以随意设置收费项目。极少量的收费,如交通超速收费,在制度设计上与交警和公安局的利益无关,其收费和罚款标准的设定要通过人大仔细地审查和批准。 (2)通过机构改革合并执法机构。
(3)部门法要由中立部门,或者第三方起草。法律的实施细则和部门条例和部门文件涉及到审批、许可、执法、处罚、收费和罚款等要经过人大审查批准和社会听证。
(4)政府各部门需要人大监督,仅仅提倡行政机构内部执行决策监督分开是不行的。平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是没有用的。审计署审计出再多的问题,最后也是不了了之。 (5)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务、收入、支出、转移支付要理顺,要给地方以合理的财政收入来源。否则,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税关系不进行调整,地方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性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款自然人和法人的局面根本不可能得到扭转。 第十五章
行政道德与以德行政 案例1
拖拉局长拖掉官帽之后 1、作风建设问题是党的三大建设问题之一,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如何建设廉洁高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机关工作作风应是党政机关部门认真思考和探索的课题。本案例反映的是行政机关中存在的拖拉作风。由拖引发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打官腔的人多了,高效廉洁、热情为群众办事的人少了;拖拖拉拉、雁过拔毛、难为群众的现象多了,关心群众疾苦和安危冷暖的少了;吃喝玩乐,应酬接待的多了,扎扎实实为民干实事的少了。 2、形成原因:(1)作风建设滞后(2)没有形成良性的奖惩机制 3、治拖的关键就是要治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不讲效率、不讲成本、不负责任的工作作风,树立时间和工作效率就是生命的思想,营造一种深入实际,独立思考,雷厉风行,说干就干的工作氛围。对工作不推诿、不怠慢、不摆架子,对问题不推、不拒、不压,唯有如此,才能树立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的形象。 案例2
小甲之死 1、本案例反映的是由于政府的疏忽大意,对生命价值的忽视,导致一精神病人被活活冻死的事件。 2、我觉得相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3、小乙的起诉不合法 4、在传统范畴里,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们总是以自己为大众服务而占据高尚的道德平台。对于今天的国家公务人员而言,不论职位高低或功劳大小,都必须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公民服务的行政宗旨。这里的公民,尤其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容忽视。 可能对策:由政府引导成立专门的护理医院,可以吸纳慈善捐款,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案例3:防控警报误响之后 1、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政府角色转变的目标。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 本案例反映的是海口市人防办由于防空警报误项扰民而发布《道歉公告》的事件。这起事件反映了政府放下姿态,着实表明了政府为民服务的诚意。 2、海口市人防办对此突发事件是迅速采取措施,拉下电源开关。然后对受影响的居民表示歉意,并提醒市民不必惊慌。 人防办的做法对于稳定民心、树立政府威信大有裨益。 3、海口市人防办所采取的行为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而是平等民主的服务者。 4、经验和启示:(1)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明确“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 (2)在行政实践中从小处落实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第十六章 人事行政 案例1
人事行政的难题:选贤任能 1、公务员的录用是政府人事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也是新陈代谢机制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好了“入口”这道关,才能选贤任能,为政府物色到合适的人才,更好地实现行政目标。我国公务员录用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必须公开考试,严格考核,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凡进必考”是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基本内容。 本案例反映的是在具体的人事行政中出现的非经考试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或经公务员考试难以吸纳高层次人才的现象。 2、(1)公务员“入口”关把得不严,国家明文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公务员。但案例中劳改犯当上公安局科长明显是违反规定调入人员。政策没有很好地得以落实,关系网、裙带关系在公务员录用上依然存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停留在制度规定层面。 (2)凡进必考又导致政府难以吸收高层次、政府真正需要的人才。如案例中编外人员转正、高技术人才如为难所反映的问题。首先,在很多政府部门存在一些编外人员,由于没有正式的公务员编制,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经常出现。其次,由于僵化的考试制度,导致很多专业人才在公务员考试中难以入围。 3、(1)对于高技术专业人才政府可以尝试政府雇员制,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企业工种待遇 (2)对于一般工作人员则要严格执行逢进必考政策,如综合管理类,但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公示制 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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