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消防法对中控室的规定有哪些基本的规定

当前位置:
>>>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新消防..
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新消防法关于公民在消防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主要有:任何人都有获得消防救助的权利,也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这说明①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②权利和义务都是不能放弃的&③每一位公民都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④权利和义务作为法律关系是相对应而存在的A.①④B.②③C.①②D.③④
题型:单选题难度:偏易来源:不详
马上分享给同学
据魔方格专家权威分析,试题“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新消防..”主要考查你对&&人民民主专政,广泛、真实的民主&&等考点的理解。关于这些考点的“档案”如下:
现在没空?点击收藏,以后再看。
因为篇幅有限,只列出部分考点,详细请访问。
人民民主专政广泛、真实的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
&知识点拨:人民≠公民。公民是法律概念,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而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专政≠专制。专政是指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专制即独裁,也是一种国家制度,其突出特征是在统治阶级内部,权力高度集中在个别人手中,实行个人专断。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和本质:(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是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及表现: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还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有制度、物质、法律保障;也表现在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民主和专政的辨证关系:我国的民主和专政是辨证统一的。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和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证。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原因:(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石。(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要求:(1)扩大了社会主义民主;(2)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3)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4)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民主与专政的关系:
在理解和把握民主与专政的关系这个难点时,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系:(1)民主与专制。这里讲的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即民主制。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从历史发展来看,民主的统治形式比专制的统治形式有着巨大的进步,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和进步。(2)民主与专政。在民主制的国家中,民主与专政是对立统一的。但不是对称的、对等的。任何民主制的国家,都是一定阶级的民主与对一定阶级的专政的结合,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体。但同时,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只适用于被统治者,适用于统治阶级的敌人。(3)被统治阶级与敌对分子。社会主义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统治阶级依然存在,但“被统治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因此,在既存在民主又存在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其专政的对象已经不可能是“被统治阶级”。在我国,生产资料私有制社会主义的改造完成以后,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被消灭,这个时期的阶级斗争主要是广大人民同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斗争。作为政治统治方式和手段的专政,其对象只是极少数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而不是作为阶级的“被统治阶级”。&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知识点拨:
人民民主的特点≠人民民主的现状我国人民享有广泛而真实的民主权利,并不是说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已经完全充分地实现。由于受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的实现程度和水平还不平衡,还有差距。
人民民主不具有全民性:(1)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世界上从来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 (2)在我国,人民(不是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只有人民才能享有民主。认为人民民主具有全民性的观点是错误的。&
国家的本质和根本属性?我国的国家性质?
(1)从本质上讲,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和我国的国家性质:
发现相似题
与“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正式施行。新消防..”考查相似的试题有:
17139010962628017114101628960626006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的相关规定
 |  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有以下规定: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消防安全职责。
2、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5、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版权与免责声明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文释义释义,最新,条文,条文释义,消防法,消防法全文,新消防法,中国消防法,消防法课件
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文释义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单位违反消防法规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