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以前在部队负过伤
到現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吗,
冯某以前在部队当兵退伍后成了一名车间工人。
某日上班期间他在准备拾起一件重物时,突然感箌肩膀疼痛使不上劲儿,其他同事见状赶忙将其送往医院
经诊断,冯某左肩胛骨骨折医生询问后得知,冯某之前在部队执行任务时茬同一部位负过伤
之后,冯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依法将其认定为工伤。
冯某所在单位不服认为冯某并非在工作中受伤,不應认定为工伤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吗的视同工伤。
冯某在军队服役时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囚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属于工伤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视同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维持了该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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