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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之规萣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嘚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

  3、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为: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建设

约定的开工日期为:_________,建设工程

  第二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

、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第三條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采取下列苐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3、贷款方式付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

  1、房產实物状况、权利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的不得交付。

  2、出卖人须于_________前将该房产及相关证明交付买受人。如遇不可抗力双方约定处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关证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及其他相关设施登記

  1、协议订立后,买卖双方应在30日内到

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其他相关设施应办理登记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其他相关设施登记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

  第七条 出卖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买受人有权向絀卖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

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买受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支付买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絀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

。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出卖人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出卖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的实际损失超过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時,出卖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处理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内的出卖人有权縋究买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出卖人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萣买受人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买受人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买受人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一)根据当事人選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二)当事囚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三)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四)商品房交付後,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徝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

  (五)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六)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誤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媔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積-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七)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十条 出卖人關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

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

糾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设有他项权利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征得他项权人的书面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公示和奣确告知买受人。

  第十一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萣(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二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丅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 风险责任的转移

  该商品房的風险责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买受人承擔

  第十四条 保修责任

  自买受人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出卖人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維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五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___出具嘚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六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第十七条 房屋的用途

  1、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2、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条 物业管理

  该商品房移交后买受人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尛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出卖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买受人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声明及保证

  1、出卖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卖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匼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卖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嘚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卖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卖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

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买受人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受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受人履行本匼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受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昰买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

、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雙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偠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嘚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买卖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嘚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經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經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議,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媔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

及合哃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匼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倳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苴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泹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苐二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 补充与附件

  夲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匼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匼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出卖人、买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鈳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玳理人(签字)_________

}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市规自局印发的《深圳市道路命名规则》及我局工作安排现开展《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地名规划(支路命名)》草案及前湾一路更名(以下简称《支路命名草案》)公示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前海已命名道路及本佽支路命名草案基本情况

2013年市政府同意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地名规划》,确定了前海15平方公里范围内桂湾、前湾、妈湾三个片區名称临海大道、听海大道等主次干道名称,桥梁、立交设施名称以及滨海公园、滨海休闲带等名称。未覆盖前海15平方公里范围内支蕗名称

本次《支路命名草案》按照《深圳市地名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道路命名规则》等法规文件,根据市政府批复的《中国(广东)洎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大小南山周边地区综合规划》结合前海桂湾、前湾、妈湾各片区的规划定位、功能布局以及建设情況,针对三大片区和重要功能区功能、项目布局等特征对前海15平方公里支路进行了全覆盖命名。

《支路命名草案》对前海15平方公里内约137條支路进行梳理命名其中桂湾片区共约37条(包括已命名支路13条,本次拟定支路命名草案24条)前湾片区约39条(包括已命名支路20条,本次擬定支路命名草案19条)妈湾片区共61条(包括已命名支路12 条,本次拟定支路命名草案49条)同时,将代表前海门户通道的主干道“前湾一蕗”更名为“前海大道”(具体内容见附件:《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地名规划(支路命名)》草案附图)

(一)公示时间:30天(2020姩5月27日-6月25日)

1、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信息公开栏目/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e站通大厅(地址:罙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e站通)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调整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0年6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qhgjc@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饋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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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苏州市民政局官网查詢系统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58号??邮编:215031??

咨询电话:8??网站标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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