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独生子女证停办日期需要什么材料2018

原标题:关于对2018年农业户口考取本科的独生子女给予资金资助的通知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卫计办:

经局里研究决定对2018年农业户口考取本科的独生子女给予资金资助,要求本人写申请(村委盖章、政府盖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独生子女证复印件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将所需资料整理好后交卫计局412室(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

府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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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但兄弟姐妹关系会在儿童社会化过程中产生一定作用。独生子女除了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外,没有兄弟姐妹这层关系,因此其社会化带有自身的特点,但是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都能学会交朋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的一项政策。

凭《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可领取孩子每个月10元钱的奖励金,从出生领到孩子18岁成人为止,国家一年补贴一个孩子120元。独生之女父母到60周岁退休后,凭《光荣证》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金,夫妻双方都有,每人每月国家补贴80元,一年共960元,每年的12月底一次性领取。

为了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压力,国家规定,在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之后可以领取到养老金补助。这项补助的金额是,夫妻两人每人每月80元,一年的话就是每人960元。一个人就是将近一千元,那么两个人的话就是将近2000元。独生子女的父母每年领到这将近2000元的养老金补助,无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养老的压力,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

在农村地区,只要家里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都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补贴。在江苏地区,独生女父母奖励补贴过去每年为60元,如今已经提高至每户每年400元。对于农村家庭,还是不错的,农民朋友可以咨询相关信息,看看自己能否领取。

目前实行这项政策的八大省份有:黑龙江,重庆,河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政策规定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必要给予其子女陪护假期,每年累计20日,并且还规定,在独生子女陪护父母期间一切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女性满55周岁,男性6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取5000元生育退休奖励;如果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女性满55周岁,男性6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可以领取5000元生育退休奖励;如果家庭未生育子女,并且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可以获得生育奖励10000元,我没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女性满55周岁,男性60周岁以上,可以领取10000元生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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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
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
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对象的领证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1)夫妻双方的常住户口在本市,而子女常住户口在外地的,经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后,按照“夫妻双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或者城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办理。
(2)夫妻一方为本市农村常住户口,另一方为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
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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