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干部贪污不清数怎办

地方政府不愿农民将打工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

摘要:“地方政府不愿农民将打工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是因为农民

  【摘要】“地方政府不愿农民将打工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是因为农民缴费越多,政府补贴越多”河南省邓州市湍河办事处槐树村村民最近对自己手中的一个绿皮小本产生了担忧,这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有的已在他们手中躺了十几年,却还不见保险金发下来。
  最近,这起事件在河南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媒体报道称,“16年前农民交了养老金,如今却不见踪影”。目前,邓州市已迅速成立工作组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事实上这只是一场虚惊。邓州市人保局办公室主任王北凤说,“每年的年初会下发上一年度农村养老保险,但由于今年发放职能由民政局转到了人保局,因此耽误了2011年度的兑付”。
  2011年,邓州市需要发放的这本“绿皮”养老保险总数只有17.24万元。像全国其他地区一样,最少的每人每月只能领取两三块钱。
  对世代耕种,以土地做保障的农民来说,老龄化社会、城市化等种种潮流让他们面临一股焦躁的养老焦虑。
  槐树村村民们购买的保险俗称“老农保”,是1992年由当时的民政部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由于效果不佳,“老农保”被认为是一项失败的政策,已于1999年叫停。
  “后来只是作为对计划生育户的一种奖励,由政府出钱给他们购买又存在了一段时间”,王北凤说。
  从1992年开始到2011年邓州市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为止,其间共有41800人参加了“老农保”,缴费金额从几十元到一千多元不等,本息共计1025万元,专款专户,存在银行。
  “老农保”的失败之处在于其费用来源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由于没有规定国家财政投入,“老农保”事实上等于农民自己掏钱储蓄,领取金额受限。
  “上世纪90年代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已经几乎没有村办企业,存量有限的乡镇企业,其员工也享受城镇居民待遇,所以集体补助也是空白”,王北凤说。
  “老农保”被叫停的10年后,2009年,河南省在21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的探索工作。数据显示,2010年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1211.8万人,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现在‘新农保’已实现了全覆盖”,河南省人保厅工作人员说。
  但河南省的“老农保”和“新农保”并未实现衔接。“目前是两种保险并行收费、兑付,省里还没有衔接的政策”,王北凤说,“如果一个农村新生儿在1992年买了‘老农保’,那么等他60岁也就是2052年才能领这笔钱”。
  也就是说,邓州市那1025万元可能最迟要等几十年才会发放完毕,这之间,会一直静静躺在银行活期账户上,在通胀中“保值增值”。
  新老农保衔接难题  “全国大多数省市没有实现‘老农保’和‘新农保’的衔接”,中国社科院农村所副研究员崔红志说。
  崔红志介绍,“老农保”衔接“新农保”并没有计算上的困难。《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各地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参保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中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由参保人直系亲属继承,继承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取出。
  “影响新老农保衔接的主要原因是老农保账户的亏空”,崔红志说,“一方面是并非个例的养老金被贪污、挪用,另一方面是多年来仅仅做活期存款的养老金在通胀中消失了”。
  邓州市槐树村村民吴文喜购买了“新农保”,每年缴费100元,60岁后可以每月领取60元。这是因为“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尽管同“老农保”一样,“集体补助仍然是一句空话”,崔红志说。但“政府补贴”开始为农民带来实惠。
  不过吴文喜仍有忧虑。她在外打工多年,打工企业给她办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她回乡务农后,却无法将这笔养老金转回来,“政府说必须找一家企业挂靠才能转”,吴文喜说。
  这亦非孤例。崔红志分析,“地方政府不愿农民将打工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新农保’,是因为农民缴费越多,政府补贴越多”,其背后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不愿承担“新农保”给财政带来的负担。
  现在“新农保”的设计为139个月后个人账户的资金兑付完毕,也即个人账户在71.5岁时被领完,这之后的养老金兑付由政府承担。“如今农村老人活过71.5岁已很普遍,而政策中对这之后的养老金由哪级财政承担还是空白,造成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崔红志说。
  新华社7月6日报道称,2012年,我国“新农保”有望实现全覆盖。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有1914个县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超过总数的80%。
  邓州市槐树村村民吴文喜也说,村里80%的人都买了“新农保”,“但几乎都是买的每年100元的最低档”。
  目前,国内多数地区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的规定,将缴费标准定为每年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或略有提高。而有的地区则较大幅度地增加缴费档次和提高缴费标准。比如,宁波市将个人缴费标准定为每年 100元至2000元8个档次,温州市为100元至2000元7个档次。
  这被认为“新农保”存在“保富不保贫”的公平疑虑。
  除了大多数地区对“新农保”个人缴费实行定额制,少数地区还实行比例制。比如宁夏规定,村干部参加新农保的个人缴费及补贴标准为,个人按照川区和山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缴费。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肖金萍在一篇发表于2010年的论文中说,“各地新农保具体制度设计差别大,会造成养老金待遇差别过大,有违‘保基本、广覆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原则”。
  陷入公平性质疑的还不止缴费标准差异,“新农保”养老金待遇构成也存在差异。大部分地区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而少数地区的养老金待遇则由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且各地基础养老金待遇相差悬殊,最高的北京市,每人每月280元,低的地区只有55元。吴文喜所在的邓州市即为每月55元,再加上县政府补助的每月5元。这亦被肖金萍认为“新农保”公平缺失的表现。
  除了“富人”多缴多得,“新农保”还对多缴者实行多补贴。《指导意见》规定,新农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对个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鼓励。
  温州市就规定,按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30元缴费补贴,按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35元缴费补贴……按2000元,即最高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缴费补贴。
  也就是说,按最高档次缴费者所获得的地方财政补贴,为按最低档次缴费者的3.3倍。而那些因无力缴纳应缴保费,只好选择不参保的困难农民,得不到任何财政补贴。这被肖金萍认为缺乏社会共济,存在逆向收入再分配问题。
  在肖金萍看来,“新农保”存在公平性的质疑首先是因为地方各级财政责任不明确。“新农保”基础养老金部分,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承担,东部地区则由地方财政承担50%。“这是考虑到东部地区省份经济发达,财政收入情况较好”,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所副研究员崔红志说。
  但这地方财政承担的50%却未明确规定由哪级财政承担,造成在部分地区,大部分投入推给了市县财政。
  对于“新农保”的公平性悬疑,亦有学者表示不同意见。“‘新农保’的设计是加强缴费与权益的联系,鼓励多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说,“按照目前农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缴500元也不是问题”。
  
【慧择提示】
“‘新农保’设计的初衷是吸引农民参保,且参加最高的那一档,这对个人是有好处的。可现实恰恰相反,有调查问卷显示,东北地区一个地级市90%的农民选择了100元的最低档,恐怕是因为农民对这个制度没有信心”,郑秉文说,“这还需加强社保制度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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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想必你也很好奇吧,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北出台户籍新政引发关注,5月16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对如何加速破除城乡间户籍迁移壁垒、拓宽落户通道等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8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到2020年,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左右,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将城中村居民全部纳入城镇户籍人口登记管理范围,实现户口登记上的身份转化,将原村民委员会依法改建为社区居民委员会。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全面实行省内户口迁移在迁入地直接办理,最大限度方便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

以农村学生升学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居住的人口、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以合法稳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主要标准,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业地。

大中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在城市落户条件中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求,不得超过3年。在城镇以派出所为单位,在具有归属居委会的实体地址上,设立社区公共户口,对不能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人员,允许其在社区公共户口落户。

京冀交界地区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涿州市和其他特定地区,严格户籍管理,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在城区100万人口以下的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

进城落户农民子女教育享同等待遇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在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不得强行要求进城落户农民转让其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或将其作为进城落户条件。探索形成农户对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将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确保进城落户农民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

全面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引导进城落户农民根据自身实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城镇养老保险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权利。各市、县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

延伸阅读:河北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社会保险法>实施前企业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目前只有在单位参加工作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人员,才可以补缴其2011年6月30日以前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费款。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始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

2.因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按照上述1、2、3项补缴养老保险费后,2011年6月30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经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结清个人账户储存额。

2011年6月30日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上述1、2、3项补缴养老保险费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从达到退休年龄时起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或补缴,缴费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补缴欠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清欠补费原则,依欠费时间顺序,先欠费年份先补缴。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人员,应一次性补清在单位工作应保未保或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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