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如何强化监督报告制度,完善进一步完善了长效机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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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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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 着力构建预防、监督、惩戒一体的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日 10:38 阅读:次
强化教育& &&&严格管理
着力构建预防、监督、惩戒一体的长效机制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和根本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近年来,我县坚持教育、监督、惩戒并重,从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强化预防监督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领导干部全方位、多层次监督的长效机制,有效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化,走出了一条从严监督管理干部队伍的新路子。
一、&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从严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严格教育培训,是加强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县从严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勤政廉政警示教育,使领导干部正面有榜样,反面有警示,行为有尺度。一是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学习党的宗旨、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等方面理论知识作为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党校、中心理论学习组等阵地与平台,坚持每年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培训,对后备干部进行岗前培训。同时加强对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定期组织述学、评学和考学,把成绩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二是开展正面激励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地位观、权力观教育,分层、分批集中观看郑培民、牛玉儒、孔繁森等先进典型人物事迹,不断加强干部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开展反面案件的警示教育。采取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走访看守所等多种方式,开展以成克杰、胡长清等重大案件为反面教材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四是实行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的警示教育制度。针对群众来信来访、月督察季考核反映出的问题,对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由县委领导按照分管范围进行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自律自警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从严选任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监督管理氛围。从严选任干部,是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扩大选人用人民主,主动接受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一是建立干部选任公示制。凡是涉及干部考察、交流或享受待遇等事项,都要通过设立举报信箱、24小时举报电话以及在网上建立电子举报信箱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二是建立干部选任民主监督机制。在人事变动前,按照领导分管情况,认真征求人大、政协、统战、政法等部门领导对拟任干部的意见,进一步拓宽选用干部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同时聘任了29名政治觉悟高、作风正、工作实、秉公办事的离退休干部、在职职工、基层干部群众,担任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员,坚持用“多双眼”看干部。三是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任前集体谈话制等制度。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新提任和调整担任重要部门、重点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任前由组织、纪检等部门主要领导进行集体谈话,强调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并就加强自律、遵守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定期向组织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等相关规定,对试用期满后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考核考察。四是实行“首荐负责制”。研究出台《余庆县选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推荐提名办法(试行)》,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规定凡是作为干部首位推荐者,对隐瞒提名人选存在的重要问题,或搞人情提名、许诺提名、贿赂拉票提名造成选人失察失误的,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和责任追究。
(三)从严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健全干部监督机制,拓宽干部监督渠道,是从严管理干部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完善干部监督形式,不断拓宽干部监督范围,逐步建立起预防、监督、惩戒一体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配偶、子女营建、买卖房屋;本人参与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因私出国(境)外活动;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及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代办机构主管人员等重大情况,必须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情况;需事前请示批准的,按规定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不按规定或不如实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并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实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述廉制度。述职述廉主要内容为领导干部个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要求述职述廉对象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系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回顾总结,写出书面报告。采取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利用召开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终评议会的方式进行,每年开展2次。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派人列席听取述职述廉情况,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对全县财政供给范围内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按个人缴纳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廉政保证金收缴专户,其标准分别按正县级、副县级、正科级、副科级每人每年2000元、1500元、1000元和800元的标准缴纳,县财政和个人各负担50%缴存于廉政专户。在任职期间,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治安处罚的,视处罚轻重扣除保证金的60%到100%;如不再担任领导职务或调离本县等,全额提取廉政保证金。四是严格请假外出管理和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副科级领导干部外出3天以内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假,外出3天或3天以上由县级分管(包乡)领导批假;正科级领导干部外出3天以内由县级分管(包乡)领导批假,外出3天或3天以上由县委书记批假;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外出5天以内由单位主要领导批假,外出5天以上由县级分管(包乡)领导批假。一律实行书面请假,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后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按时销假。严禁不假外出,请“霸王假”,凡先斩后奏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逾期不归达10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的,按《余庆县处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处置办法》处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因公(私)出国(境),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主要领导及县领导签字同意,报经县国安办登记备案后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外出回来一周内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外出情况,并上交出入境证照,由县委组织部统一保管。
(四)从严责任追究,时刻保持从严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严格责任追究,是保证各项制度执行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县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干部监督的各项政策法规,对工作不到位,政策法规执行不力等“庸、懒、散”的干部坚持严肃问责,始终保持从严监督管理的高压态势。一是出台了《余庆县处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办法》,对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或降职票超过三分之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近年来,共处置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9名。二是设置作风建设举报电话、举报箱,在余庆电视台、《今日余庆》、中国.遵义.余庆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作风建设曝光台”,对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中在机关作风、部门作风、行业作风、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一起,曝光一起,确保“曝”出实效。县委抽调了18名工作人员组成4个专项检查组,对12个机关单位和2个乡镇进行了明查暗访,对不按时上下班和上班时间玩游戏的11名干部职工进行了曝光处理和警示诫勉。三是实行干部日志管理制度。出台《余庆县推行领导干部工作日志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到每日一记,每事必记,记录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及时记载工作去向、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进展、工作效果等内容。及时对记录的经验做法和问题进行梳理,对涉及群众的所需所盼跟踪办理,对涉及工作上的不足及时整改。县委组织部将日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单位效能建设考核,对于工作日志反映的情况,列为考核个人工作实绩以及勤政廉政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弄虚作假、消极应付和日志信息不填写或填写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等行为,实行诫勉谈话。四是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建立月督察、季考核制度。每月根据纪检、信访和审计等部门提供的信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随机督察,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县在建立严格有效管理监督干部长效机制方面作出了很多探索和创新,且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基本形成了一套科学完整的干部监督长效体系。但对于干部的严格监督管理仍然与上级的要求和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仍然是鞭长莫及,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二是对干部的监督评价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难以对干部进行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的监督评价;三是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不够,对干部监督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难以对干部实施有力的监督。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打算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探索构建严格有效管理监督干部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干部监督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干部监督相关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和认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和积极参与干部监督。二是通过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形式的培训班,将干部监督知识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强对干部监督的业务培训。同时,加强对组工干部和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关于干部监督的业务知识培训,使之真建立起一支干部监督工作队伍。
二、加强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建设。除了对干部监督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还应加强对这支队伍的考核监管力度。通过建立一套行之有效考核评价机制,对干部监督信息员履职情况适时进行考核,并实行动态管理,履职不力或效果不明显的要适当作出调整,不断充实和完善这支队伍。
三、积极探索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干部监督信息员职能作用,在广泛借鉴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设立干部监督社区联络员,广泛发动社区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实行“群防群治”,对干部实施有效监督。
四、着力完善干部监督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干部群众对干部监督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和调查问卷,认真听取和吸收群众对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群众评价监督机制。强化制度建设 突出重点环节
构建预防工程建设招投标腐败的长效机制
  芙蓉区城乡建设局从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信息发布、开标、评标、标后跟踪服务等环节层层把关,全面实施以“公、快、优”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快车工程,有效预防建设领域,特别是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的腐败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一是法制先行,严格依法监管。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为中心,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招投标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推进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确保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招标率。
  二是健全制度,推进工作规范。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重点领域,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芙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芙蓉区农村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进招投标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确保招投标监管不留死角,实现全覆盖,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三是明确职责,监管服务并重。一方面推行招投标监管责任制。明确招标项目责任人及相关职责和工作标准,制定惩戒办法,督促责任人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项目招投标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实行责任人监督报告制度。实行“监管+服务”的模式,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主动帮助业主正确、及时地开展招投标活动,减轻负担、少走弯路、缩短时间,做到文明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公平公正
  一是创新方式方法,实现提速节本增效。对于100万元以下的小额施工项目,在区级平台交易,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局招标办牵头组织发改、监察等部门对投标人有效性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和有效投标人进行公开抽签,中标候选人排序完成即组织开展资格后审。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通过压缩招标时限、优化招标流程、节约相关费用等有效措施,使得招标公告发布后,第6个工作日即开标,时间比原来缩短了50%以上,并不再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不再组建评标委员会,节约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和评委评标费等费用,大大促进了小额项目的提速、节本和增效。
  二是注重源头防控,随机选取服务机构。为有效防止甲方在选择招标代理、勘察、监理等中介机构时将个人意愿转嫁给中介机构的行为,从源头上截断甲方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芙蓉区建立了《长沙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库芙蓉区子库》,分别签订《入库协议》,并要求中介机构作出承诺。探索执行中介机构比选制度,对中介服务中的行为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在30万元以下的,必须采用摇号的方式在机构库中随机选取。
  三是紧盯工程变更,严防“低中高结”。由于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需要且可以进行工程变更的,由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会商出具变更意见。涉及投资规模增加的,由建设单位依据会商意见填报《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经领导批准后由发改部门办理投资计划追加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投资计划追加手续的项目,不得办理结算手续,有效遏制了“低中高结”。
  四是强化节点控制,做到监管零缝隙。规范建设单位、代理公司、投标单位以及评标专家的行为,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监委全程参加,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开评标现场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细化,突出监管要点,规范监管行为,强化节点控制,做到监管“零缝隙”。
  五是开展联合审查,有效避免带病招标。对招标文件逐字逐句严格审核,避免因招标文件的歧义而引起的投诉。招标文件由招标办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招标领导小组会签。确保文件内容的合法、合理,为招标结果的公平与公正提供保障。根据每一个交易项目的规模、投资数额、质量、工期等方面要求及各级企业可承揽工程的范围,合理确定项目适用的企业资质。明确招标文件在设定资质等级、工程业绩等条件时不得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要求,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
  三、注重履约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专项制度,实现“两场”联动管理。建立健全中标项目部人员押证管理制度、合同备案和工地现场检查制度;组织监察、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实行施工现场招投标专项执法检查制度,并加强资质审批、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合同履约等各监管部门与有形建筑市场之间的配合协作,强化交易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实现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和联动执法。
  二是结合专项治理,打击违法违纪行为。结合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对项目各方主体从业行为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履约监管台账。对履约不到位、走过场、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5年无一起投诉事件,全年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次,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复查后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实现四个转变,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从招标办单一监管向纪检、发改、建设、财政、审计等多部门标后联合执法检查转变,扩大惩戒力度;从招标流程监管向合同履约、设备采购、工程质量、资金支付、工程进度等各环节监管转变,实现全过程监督;从事前通知检查向不定期检查、随机检查、集中检查等多种形式转变,突破检查方法;从制度检查、形式检查向执行效果检查、实质内容检查转变,确保制度得到执行。进一步完善“标前监察、标中监督、标后监管”的体系,逐步建立招投标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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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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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设 构建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就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检察日报》11月28日一版曾报道),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有助于读者了解《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问: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这些年来一直在做,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发布新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答:近年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2011年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并在北京市召开全国现场会,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积极推进。2009年至2011年,高检院先后在北京市原崇文区、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有条不紊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检察机关也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目前,高检院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全国有30个省级检察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个省全面推行,10个省开展试点工作,21个省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精神和中央纪委《指导意见》,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检院认为有必要制定《实施意见》。&&&&&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将调研起草《实施意见》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为保证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中纪委《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刑诉法、民诉法修订的新情况,成文后反复推敲,几易其稿,先后两次下发各省级检察院征求意见。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又按照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作了进一步修改,经高检院党组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问:下这样大的功夫制定《实施意见》,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那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对检察机关有哪些重大意义?&&&&&答: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分析、研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实现预防腐败的目标。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健全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是防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促进检察权正确运行的制度保障。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加强对多发易发问题的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体现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正确理念,为检察权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问:《实施意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是怎样规定的?&&&&&答:关于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准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重点,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关于工作原则,主要强调“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检察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坚持检察特色,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系统治理,用整体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基层检察院和检察人员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廉政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五是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机构、不同岗位、不同环节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抓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关于目标要求,提出两个方面任务:逐步建立以领导干部、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为重点,覆盖全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权责清晰、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流程规范、运行顺畅、预警及时,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问: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环环紧扣的工作,具体实施中有哪些主要步骤?&&&&&答:一共分为八个步骤。第一个是梳理职权事项。各级检察院依据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和检察机关“三定”方案,按照检察职权、内部管理职权进行分类,厘清和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程序和法律依据等,依法行使职权。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针对每一项职权,规范运行流程,科学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做到职位明确、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管理科学、监督有力。&&&&&第二个是查找廉政风险。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的原则,通过自己查找、群众评议、专家建议、案例分析、组织审定等程序,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和检察职权事项为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第三个是评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为风险最高,二级为风险较高,三级为风险较小。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院及内设机构、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资料。廉政风险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监督。&&&&&第四个是制定防控措施。针对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在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第五个是规范权力运行。围绕“三重一大”决策以及重要内部管理事项的执行,健全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规范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在执法办案方面,以职务犯罪侦查权、批捕起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检察职权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六个是推进检务公开。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拓展检务公开途径。通过检察专线网、内部公开栏等途径,公开职权事项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行使情况、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接受广大干警监督。特别是对检察职权、干部选拔任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重大开支项目、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通过报刊、网站、公开栏、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检察职权的范围、程序、法律依据,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人民监督员和执法办案说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制度机制,不断拓宽监督的渠道,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第七个是建立预警机制。通过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责任制考核、民主生活会、执法监察、巡视、检务督察、审计、信访举报、涉检网络舆情、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定期进行排查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限期整改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同时,要加强对有关执法办案和队伍建设舆情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研判,周密制定和果断实施应对处置方案,及时主动化解风险矛盾。&&&&&第八个是深化廉政教育。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深入开展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引导检察人员认清面临的廉政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从正反两个方面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别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组织创作题材新颖、教育意义强、干警喜闻乐见的廉政文艺作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促进廉洁从检。&&&&&问:我们常讲要抓住主要矛盾,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什么?&&&&&答:重点内容主要是三个。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目的,重点围绕“落实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班子凝聚力战斗力、重大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纪律作风建设”六个方面查找风险点。&&&&&二是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反贪、渎检、侦监、公诉、民行、监所、控申、案管、检察技术等业务部门为重点,以保证检察权的公开、透明运行,以防错案、防执法过错、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目的,重点围绕“初查后不立案、立案后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调查核实”、“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十个方面查找风险点。&&&&&三是财务、资产、车辆管理等内部管理廉政风险防控。侧重以保证财、物、车运行合理,严格落实财务规定为目的,重点围绕“票据签批,大额资金、专项资金来源、使用,政府采购、行政费用开支、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开支”、“固定资产和公用物资的增添管理”等四个方面查找风险点。&&&&&问:《实施意见》中提到要“实行动态管理”和“强化科技防控”,这两个方面是如何要求的?&&&&&答:动态管理,是指根据防控措施落实的效果和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形势变化,定期汇总风险防控情况,研究风险处置任务,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点及等级,改进和完善防控措施。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和改进防范措施。&&&&&科技防控,是指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创新,重视现代科技尤其是信息技术在防控机制建设中的作用,把科技手段融入制度设计之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别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逐步建立网上防控平台,尽可能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关键风险环节和重要事项纳入计算机监控,建立起人机结合的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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