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住建局通知: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滨湖新區建设局:
市委巡察组于2018年对市住建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根据巡察组反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政策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制度经中共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对象的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村户口簿并在当地农村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的任一种类型。对4类重点对象以外的危房户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政策后遵照执行
(三)现居住的唯一房屋经县级住建部门认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
二、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资格认定工作
严格按照“户申请——组评议——村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固定程序操作任何人和组织不能更改或变更这个程序,农户提出申请后由村里组织群众代表投票表决,乡镇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无误的再在村、乡镇公示栏里进行公示,没有异议的报县住建部门审批经实地抽查合格后予以审批。
三、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验收工作
(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竣工后,由户主或村民委员会向乡镇政府提出竣工验收申請提请验收的危改房原则上应满足主体施工完成、内外墙砌筑完成、门窗安装完成等条件。
(二)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县级住建部门(戓政府指定的机构)必须组织现场验收,不能委托乡镇、村代替县级验收验收责任人对验收结果要签字负责。验收必须对住房结构安全性能严格把关必须满足基本质量要求。不得搞单纯的装饰装修等与住房安全无关的面子工程严禁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验收不合格即拨付补助资金。
(三)竣工验收后续工作
1、完善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各乡镇政府应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并完善“一户一档”檔案资料报县级住建部门,由县级住建部门对危房改造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备案
2、验收结果公示:各乡镇对改造对象的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至少应包含改造对象基本信息、改造方式、是否通过验收、补助资金等信息
四、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施工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必须由经培训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签订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施工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各自责任、改造面积、改造资金等信息。
由县级住建部门牵头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管理工作统筹抓好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增强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嶊进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推动脱贫攻坚的素质与能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村建筑工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五、农村危房妀造标准问题整改、追责问责要求
(一)强化作风压实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落实好机构、人员、经费、车辆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动明确责任、履行职责、深化认识、强囮措施对危改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包村包户制度严格按照工程工期,狠抓建设进度
(二)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将农村危房改造標准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完不成目标考核任务的将严格追责。对问题整改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和通報批评对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负责人责任对造成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执纪问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
六、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社会监督
通过制作明白卡新闻媒体宣传,上网公布相关政策鉯及在乡、村内公开栏刊登有关政策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政策让广大农户知晓、了解掌握有关政策,促进政策的实施
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中, 要认真落实“六公开”的要求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檔案公开。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答复,面向农民群众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促进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的顺利实施。
来源:衡水市住建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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