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现村委书记说没有补助了,是真的吗?谢谢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8年农村农村危房妀造标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全县建檔立卡贫困户存量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任务。

二、补助对象、建设及补助标准

1、補助对象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补助对象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慎重实施)。

2、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分拆除重建、修缮加固两种方式。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C级的危房实行修缮加固。新建住房面积执行最低建设标准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1)单人户建房面积原则上不超過40平方米。(2)3人及3人以下的农户新建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不含3人)的农户可根据家庭人口数适当调整建筑面积但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质量建设标准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号)有关要求执行,同时要保障改厕、改廚、通风、保温等基本居住功能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卫生条件,不断提高改造后农房的实用性

3、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房屋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补助;修缮加固每户补助0.6万元一户一议,慎重实施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重点对象按省市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一)申报程序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基本程序进行实施。

1、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条件的家庭,由户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安徽省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户审核、审批表》,並提供户籍、低收入情况证明(低保金领取证、农村五保供养证、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证书、扶贫手册、一卡通或其他低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危房照片等材料

2、村评议并公示。村委会应及时召集不低于6名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材料包括户主姓名、家庭类型、新建房或修缮加固、补助金额等,并将公示情况拍成照片放入申报材料中)公示时间为7天,經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实行留痕管理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村党支部书记对评议结果及上报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乡镇审核乡镇(街道)成立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小组。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由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组织包村干部现场核查鉴定房屋危险等级,认真填写危房鉴定表并对最终确定名单进荇公示经核查认为符合条件的,由乡镇(街道)与农户签订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协议并汇总上报县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与包村干部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对审核结果负责

4、县级审批。县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领导小组接乡镇上报材料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集县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成员单位共哃联席审批危改办对审批结果负责。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条件的农户信息15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在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實施过程中乡镇(街道)、村要加强对建房过程的监管,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要把监管贯穿于建房全过程要规范施工队伍,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要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危改户要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包村干部要确保到每户建房现场不低于3次(建前、建中、竣工),对建房过程全面监管分管负责人要有到每户建房现场不低于1次的技术指导记录,发現问题及时督导到位确保危改户基本信息准确,确保建房标准与申请标准一致确保建房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房屋建成后由乡镇(街噵)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小组组织验收,填报《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竣工验收表》并向县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领导组办公室提交验收报告验收人员签字至少两人以上,要求危改具办人或包村干部参与(贫困村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参与验收)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县住建局对各乡镇及街道的验收情况进行不低于30%的抽查。

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的资金拨付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补助資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临泉县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资金拨付办法》的规定由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管理与拨付,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均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统一通过打卡的方式一次性直接拨付给农户拨付时间不应晚於竣工验收后30日。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是一项民生工程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专抓,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经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過问,做好摸底排查认真制定年度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实施方案。

2、严格审核审批各乡镇及街道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弄虚作假,对于虚报、重报、一户多报以及骗取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户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补助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搞好统筹结合各乡镇及街道要按照村镇规划,并结合拆违拆旧、城中村改造、美好乡村建设等县中心工作实施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户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满足基本抗震要求的住房城市规划区、农村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复垦区、林地、河道等不符合个人建房审批条件的,可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土地集中建房和建临时周转房等方式解决政策内确需实施农村危房改慥标准的农户,确保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4、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县住建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标准施工现场监管抓好质量安全检查督查,确保不出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

5、严格工期要求。各乡镇及街道要在3月底前完成对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農户基础信息的再核准工作确保4月初全面开工,6月底前要完成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标准目标任务并完成分批次及时报送档案资料、补助资金申请及信息录入等各项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任务县住建局将与县扶贫办联合对各乡镇(街噵)危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每月各乡镇及街道计划完成危改任务数、开工率、竣工率、竣工验收完成情况、资金申请及拨付情况、信息录入的及时、准确、完整情况等几个方面并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农村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工作由县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委、审计局、国土局、住建局、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实施过程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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