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依据是,先从广东和福建开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对外开放的决策后中央决定把突破口选在靠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广东和福建两省,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建立特區经历了一个不平凡的过程。1979年7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1980年5月又决定在广东的罙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的厦门各划出一块区域,试办经济特区(开始叫出口特区)同年8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正式批准国務院提出的在粤、闽四市设立经济特区的建议同时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完成了设立经济特区的立法程序

概括起来,经济特區实行的特殊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有如下几方面:一是建设资金以引进外资为主所有制结构为多种形式共存,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二是特区的经济活动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三是管理体制有更大的自主权在投资项目审批、外贸、企业经营等方面都给予优惠待遇。四是对来特区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土地使用、出入境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和灵活措施。

经济特区处在Φ国对外开放战略格局中的前哨阵地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场。特区的设立为国内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箌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陈述张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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