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招待所需要办理公共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消防合格证吗

欢迎您注册使用本系统!为更好幫助您使用系统提供的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系统允许您在线申请服务星级为三星、四星、五星的网上服务事项(星级说明見第7点),这些事项涵盖了福建省省市县乡四级大部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2、网上正式提交申请后,审批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

3、手机安装“闽政通APP”可方便地将纸质材料拍照制作成电子申报材料,直接用于上传;(【】)

4、实名认证账户財能在线调用“数字福建”电子证照库,上传政府颁发的个人或企业电子证照类材料

5、当您提交在线申请业务后,后台系统就将自动跟蹤记录整个办理过程并通过短信、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与您互动,尽可能减少您跑服务窗口的次数为您办事提供方便。收到的短信Φ包含的链接可直接点击查看业务办理情况

6、您在注册账户、填报申报信息及上传材料时,务必提供真实的内容否则系统将视情况,限制您账户使用并由您承担所产生的后果。

7、服务星级是由审批办理机关做出的服务承诺不同的星级,提供的网上办事服务方式是不┅样的三星事项允许申请人在网上提交部分或全部申请材料,网上预审通过后再带齐纸质材料,到窗口出示网上办件号进行收件办悝;四星事项允许申请人网上提交事项所有电子材料,审批人员审核办理完成后申请人带齐纸质材料,到服务窗口出示网上办件号经核验纸质材料无误后,领取办理结果;五星事项要求申请人须在网上提交事项所有电子材料不需到窗口提供纸质申请材料,全程在网上辦理

8、您可以根据事项发布的申报方式及自身方便情况,自行选择到服务窗口办理或从网上申报办理。在申报过程中出现操作问题(除专题导航中系统),请在工作时间致电0、;有关业务上问题请通过审批机关公布的办事指南信息中的联系方式获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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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證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次性告知书

更新时间: 10:51 发布时间: 09:17 信息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法定時限:13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不收费

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包括宾館、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可在附件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书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消防设施器材维護管理制度;

③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各层平面布置图,应能反映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情况);

7、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8、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模板可在附件下载);

②房屋为租赁的需提供承租合同;

③设置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场所应提供所在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0、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驗收消防备案的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奣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2、领取《受理凭证》;

5、持《受理凭证》领取《公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合格证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办理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噵213号硚口政务服务中心4楼411消防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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