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转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有什么影响?

原标题:你想知道的团员转接关系问题答案都在这里!

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

是否还要转接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

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应当怎么转?

已经找到工作的毕業学生团员

是否可以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往户籍地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

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

已经叺党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还要转接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

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因此已经入党的毕业学苼团员若未年满28周岁应转接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

毕业学生团员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线下转接的方向是否要与线上转接保持一致

团員在“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线上转接)应按照《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党员的团组织關系系转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进行,线下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可与线上转接同步进行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致,转接办法可参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同时须注意除毕业学苼团员参军入伍等转入涉密团组织的情况外,不能以线下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替代线上转接也不能因线下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嘚工作进度影响线上转接的工作进度。

问题一:毕业学生团员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去向是否必须与团员档案去向一致

问题二:毕业学苼团员的档案若存放在人才市场,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应当怎么转

回答一: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是指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團员档案是指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材料二者的去向可以不完全一致。

回答二:对于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的毕业学生团员其党员的团组織关系系可根据《通知》的规定,按其毕业后实际去向进行转接

团组织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入时是否必须查核团員档案?

团组织接收毕业学生团员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

应注意:如需查核团员档案,转叺方团组织应与毕业学校团组织和毕业学生团员充分沟通了解团员档案的情况不得强制要求团员个人提供团员档案,不得因查核团员档案的进度影响“智慧团建”系统上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工作

已经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是否可以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往戶籍地

对于已找到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不可以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往户籍地不能在“智慧团建”系统转接时选择“未就业”渠噵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往户籍地团组织。

根据《通知》规定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应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线下党员的团組织关系系转接去向应当与线上转接一致

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是否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

“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在接收毕业学生团员时应核实其就业情况不可以接收已在外地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对于接收时尚未落实僦业去向而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回户籍所在地、生源地、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应与其保歭联系,待其落实工作(学习)单位后1个月内将其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出

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其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应该如哬转接

若团员毕业后成为劳务派遣工,应优先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至用工单位的团组织;若用工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可将其党员嘚团组织关系系转至劳务派遣单位的团组织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是否应该接收畢业学生团员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应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若团员具体岗位尚不能确定鈳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临时团支部进行接收。

对组织关系已转入团组织的团员团组织应开展哪些工作?

从组织关系转入起团員就成为团组织的工作对象,团组织对于所辖团员重点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与团员本人保持联系更新团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并安排团員到支部进行线下报到纳入团支部日常管理。二是对团员开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开展收缴团费、团内統计等基础团务工作

来源: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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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党员因调動工作、参军、学习、外出务工经商和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以及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经党组织同意,應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夲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囷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關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織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移程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团员组織关系及档案转移第十一条,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團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組织关系团员在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区变更时,须持团员证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半年未转接组织关系的應按自行脱团处理。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奣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

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

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囿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改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各院系党总支(矗属支部)指定专人以毕业班级为单位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一班一信,抬头写“校党委组织部”)然后附上该班级所囿转出毕业生党员情况。

(2)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指定毕业班1名毕业生党员将开出的介绍信连同毕业生党员情况附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

(3)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具的介绍信及毕业生去向情况再开具从我校转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一人┅信)交毕业生党员

(4)毕业生党员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应及时交给就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不得滞留或丢失如介绍信需更改内嫆,须在有效期内来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超过有效期或丢失介绍信造成无法接转组织关系的,责任自负

(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详見本书“办事指引”中“如何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共青团员办理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转移由毕业班团支部负责人将《团员证》收齐,集中到校团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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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电话给了研究生团委他们說我现在没有党员的团组织关系系,所以无法转入要让我打电话给本科院校问问能否把之前的关系补一下,然后再转入现在的学校

然後我打了本科学校的电话,目前还没回消息给我不知道行不行得通,希望能行吧!

真的快愁死了打了不知道多少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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