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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事厅关于取消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晋升工资奖励的通知
各市、地、县人事局省矗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按照国家关于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决定自2004年12月起,取消获得渻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晋升工资奖励省人事厅《关于给予获得荣誉称号人员晋升工资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办字〔1997〕125号)同时廢止。对2004年12月以后(含12月)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省人事厅将不再办理晋升工资手续。 |
发送范围: 各市、地、县人事局省直各單位人事(干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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