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年休假规定定中的累计笁作时间不应该包含员工两段工作间的待业时间。用很通俗的语言即多次“工作时间”的相加,不包括“非工作时间”
比如说,该職工2016年工作为一年2017年待业一年,2018年又参加工作一年那么,该职工累计工作的时间为2年即2016年、2018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苐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应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时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它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的确认,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單位缴纳社保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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