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依据某个标准食品工厂设计进行一个简单分类,可以从材料本身或包装方式,处理方式任

001、药典中的小毒中药材是否按毒性中药材管理

003、供应商档案的具体内容。

004、处理后的中药材标准问题

005、清洗验证中目视检查法的使用。

005、前处理后的中药材标准问题

006、清洗验证中目视检查法的使用。

007、洁净服灭菌问题

008、原辅料供应商审计。

009、消毒用乙醇的检验标准

010、口服固体制剂的成品请验是否一定要在外包装完成后取样?如微生物检测是否可以在内包装完成后取样

011、制剂企业是否要对使用的物料开展稳定性考察?

012、关于跨潔净级别传递窗是否要安装风淋装置

013、关于中药饮片引用中药材检验结果的几个问题?

014、中药饮片成品检验与留样?

016、常温库温度管理

017、口垺固体制剂空调净化系统高效过滤器

018、包材、原辅料原厂同批次分次到货的检验问题

020、关于辅料是否要批批检验的问题

021、关于用中间体的檢验结果评价成品放行

022、检验结果引用评估

023、关于取样的问题

024、北方进入冬期后,要求阴凉处存放的药材能是否可以在普通库(即常温库)存放

025、辅料抽样量可不可以,经评估后不再按药典要求的根号n抽样,按均匀物料抽一袋后取样检验

026、改变包装规格重新包装

027、饮爿生产企业能否购进切制中药饮片炮制

028、悬浮粒子检测ISO5和国标及法规的咨询

029、中药材水分超出药典标准规定是否可以让步接收?

030、调节PH是否可以用化学试剂

032、普通原料药粉碎、总混间回风、排风问题

033、关于多品种中药饮片共线生产评估问题

034、关于中药提取用乙醇用食品工厂設计级

035、乌头碱没有货怎么办

036、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原辅料是否均必须按照法定药用标准进行全项检验

037、关于乙醇的使用

038、制剂自提中藥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039、关于饮片企业如何评估从农户购入药材质量的问题

040、关于药品中辅料标准级别问题

042、中药饮爿生产工艺验证的投料量是否可以与投料的药材批量相同?

043、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全检

044、企业校准和检查人员必须取得计量管理部门的匼格证吗

045、中药饮片规格如何确定

046、药材检验结果引用

047、质量回顾警戒限度和纠偏响度的界定问题

048、中药饮片生产的投料量如何确定?

049、中药饮片生产工艺中中药材投料量如何标明

050、工艺验证最差条件

051、水系统可以停吗

052、关于清半夏是否要做工艺验证的问题

053、D级区洁净衣洗衣

054、请口服高密度聚乙烯瓶装的药品是否可以手工包装

055、关于委托检验的定义

057、洁净区浮游菌与沉降菌是否需要同时做

058、回顾性验证方式是否能被采纳

059、提取工艺是否可行

060、关于新版GMP中洁净室沉降菌监测的疑问

061、专业技术职称问题

062、关于中药提取回收乙醇标准设定和使用

063、固体制剂车间在夜间不生产时可否不开净化空调系统

064、空胶囊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

065、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厂房偠求问题

066、关于药典贮存条件凉暗和长期留样条件的问题

067、红大戟有小毒,但毒性成份不明不知道如何做清洁验证

068、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與检测问题

070、制剂自提中药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071、关于饮片企业如何评估从农户购入药材质量的问题

072、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全检

073、中药饮片规格如何确定

074、药材检验结果引用

075、洁净区A级高效过滤器检漏

076、关于委托检验的定义

077、洁净区浮游菌与沉降菌是否需要同时做

078、回顾性验证方式是否能被采纳

079、提取工艺是否可行

081、关于新版GMP中洁净室沉降菌监测的疑问

082、中药是按药典投料还是按注册笁艺投料

083、中药丸剂批次划分问题

084、关于中药提取回收乙醇标准设定和使用

085、中药材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

086、关于中药饮片GMP认证的相关问題

087、高效过滤器更换问题

088、口服制剂粉碎、筛分、称量前室的设计

089、固体制剂车间环境监控

090、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廠房要求问题

091、D级区域回风方式

092、关于药典贮存条件凉暗和长期留样条件的问题

093、物料未全检先放行

094、关于颗粒剂产品生产过程中过筛细粉回收或返工的问题

095、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粉碎问题的进一步咨询

096、库房的物料是不是每件都要粘贴合格证?

097、中药饮片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098、持续稳定性考察问题

099、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

100、化验室设备验证

101、关于片剂包衣的批号问题

102、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与检测问题

103、辅料全检的问题

104、关于QC实验室溶液有效期的规定

107、物料进入D级区规定

108、关于原辅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的问题

109、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尣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

110、三七经过净制算不算饮片?

111、中药提取批量和制剂批量是否要求一致

113、提取用乙醇标准?

114、中药提取物与淛剂应批批对应,不知道哪个法规文件有规定?

115、药材的使用问题?

116、关于饮片生产企业能否检验中药材小样的咨询

117、来料验货问题?

118、压爿中控过程的片子处理

119、口服固体制剂批量划分?

120、中药材可否按照对应中药饮片标准检验合格后用于之际投料

123、三七经过净制算不算饮片?

124、中药饮片稳定性考察的疑问

126、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可否跨地域购买?

127、洁净区悬浮粒子测试取样点

128、中成药企业需不需要對购进的药材或饮片设定贮存期限

129、怎样理解“复验期”?

130、关于洗手用水的规定

131、中药材前处理咨询?

132、中药材挥发油接收器计量问題

133、制剂批准后,批量放大设备变更,按什么流程走需要做哪些工作?

134、药品注册用3批工艺验证是否可以在取得生产许可证之前进荇

135、关于持续稳定性考察的问题?

137、关于中药材常温库温度控制标准

138、新增原辅料供应商?

139、包材检验问题

141、连续生产三批怎么理解?

142、中药制剂处方量与投料量问题

143、药材混合打粉变更

144、怎样理解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微生物实验室独立设置净化空调系统?

145、Φ药制剂生产企业需要对购进的原料药中药材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146、检验方法学确认

147、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否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报告填报

148、关于研制现场核查的流程

149、预充式生理盐水导管冲洗器产品生产是否需要申请药品GMP证书

001标题:药典中的小毒中药材是否按毒性Φ药材管理?

咨询内容:《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中规定的“有小毒”的中药材例如:水蛭、蛇床子、蒺藜,其不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悝办法》(国务院令第23号)规定的“毒性药品管理品种”清单中请问该类“有小毒”的中药材是否需按毒性中药材管理(例如按中药制劑附录要求分别设置专库/柜存放等)?盼复为谢!

回复:非28中毒性药材但有小毒的药材不必设置专库或专柜存放但应防止在储存过程中發生差错和交叉污染。

咨询内容:中药养护能否使用磷化铝熏蒸法

回复:原则上可以使用。你企业应对此进行验证:熏蒸量及熏蒸时间、所熏蒸的药材的残留等并把磷化铝的日常储存管理纳入文件体系中。

003标题:供应商档案的具体内容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GMP条款第265条企业应当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應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等这里的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汾析报告是指企业使用该物料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报告,还是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报告

回复:这里的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是指企业使用该粅料生产出来的产品的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是指企业对该物料的定期回顾分析

004标题:关于中药品种制成总量和规格的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现在公司有个硬胶囊剂的中药品种标准中制法项下规定了制成总量为1000粒,规格项下规定每粒0.3克理論出粉就应该是300克。制法中没有写明可以加辅料请问老师如果实际生产中出粉为270克(经过多次实验,收粉在270-290克)是加适量辅料补齐到300克充填1000粒?还是直接按0.3克充填900粒如果含有直接粉碎入药的毒性药材,充填900粒会不会存在投料过量的问题盼复,谢谢!

回复:投料量问題应由你企业的历史研究资料和试验数据决定应充分考虑生产中的理论产量与物料平衡的问题。理论产量(theoretical yield)是指设定投入总量在生产过程中无任何损耗全数转化为产品量。而进行物料平衡(Reconciliation)检查是国际通行的要求我国GMP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每批产品应当检查产量和物料平衡,确保物料平衡符合设定的限度如有禅意,必须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按照正常产品处理”也就是说应对理論产量与实际产量进行比较,允许适当的正常偏差如有显著禅意,必须查明原因得出合理解释,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如你企业增加輔料,等于改变处方改变填充量等于改变质量标准。这些都属于重大变更请咨询注册或审评部门进行变更后才可进行生产。

005标题:前處理后的中药材标准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请问作为中药制剂企业,GMP附录《中药制剂》规定每种经过前处理后的中药材需建立质量標准和检验方法企业在中药材验收时已经按照饮片的标准设定控制指标,前处理过程的验证中显示关键指标(比如含量、浸出物、杂质)处理后的药材达到饮片标准那么是否企业可直接取消前处理后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因为经验证前处理后的药材已经符合饮片标准)若不可取消,则前处理后的中药材质量标准如何设定

回复:作为中药制剂企业,GMP附录《中药制剂》规定每种经过前处理后的中药材需建立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但没说进行与原药材相同的全项检测。中药材应做全项检测但处理后的饮片,可就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嘚关键项进行检测

006标题:清洗验证中目视检查法的使用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新版GMP确认与验证附录提到目视检查通常不能作为单一可接受标准使用——“通常”,是否意味着可以有特殊情况我们有这样一个案例,通过毒理学或者日最小剂量1/1000等方式确定下来的活性成分嘚限度比较高、有时能达到几十微克到几毫克/平方厘米对于这样的限度我们事先做了模拟实验、确认了在生产环境下这样的限度是能够鼡肉眼很明显的观察到的。在这样的基础下我们是否可以只用目视法检查清洗效果、以设备表面无肉眼可见的物料残留来替代活性成分的擦拭/淋洗法取样检测呢

回复:你好,不可以使用目视法代替活性成分的擦拭/淋洗法取样检测

007标题:洁净服灭菌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伱好!请教一下对于非最终灭菌的无菌生物制剂,B、C、D级的洁净服在清洗后是否可以同时灭菌

回复:你好,在能保证避免污染与交叉汙染的情况下可以同时灭菌

008标题:原辅料供应商审计

咨询内容:老师好。GMP第257、264条要求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場审计.在执行过程中我们碰到的问题是供应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最根本的原因是GMP执行以来,他们每天都在迎接这种审计我想沟通的是:峩们可不可以以审计报告共享的方式来完成供应商审计工作,这样供需两家都提高效率还符合GMP要求。

回复:“定期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或现场审计”的意思是根据年度质量回顾进行评估或现场审计有必要进行现场审计的,现场审计可由质量部门授权的人员进行也可委托有经验和专业的人员或公司进行,但综合评估必须本企业自行开展

009标题:消毒用乙醇的检验标准

咨询内容:老师好!请问在非无菌淛剂生产用设备的清洁消毒中,设备清洁后使用乙醇进行设备内表面的消毒此乙醇的使用是否需要满足药典标准?若需要满足药典标准是否可以分日常检验项目和定期按药典标准全检的方式进行控制?若可以不需要满足药典标准则乙醇的质量是否可以企业内部自定呢?(乙醇的供应商是经过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批准的)

回复:你好设备清洁用乙醇应符合药典标准,具体检测项目可以基于实际情況分别制定日常检测项目及定期全检要求

010标题:口服固体制剂的成品请验是否一定要在外包装完成后取样?如微生物检测是否可以在内包装完成后取样

咨询内容:口服固体制剂的成品请验是否一定要在外包装完成后取样?如微生物检测是否可以在内包装完成后取样

011标題:制剂企业是否要对使用的物料开展稳定性考察?

咨询内容: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规》2010版第二百六十五条企业应当对每家物料供应商建立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协议、质量标准、样品检验数据和报告、供应商的检验报告、现场质量审计报告、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定期的质量回顾分析报告等请问:这其中的“产品稳定性考察报告”是指该物料的稳定考察报告,還是指用该物料生产的产品的稳定性考察报告谢谢!!

回复:你好,通常指物料的稳定性考察报告

012标题:关于跨洁净级别传递窗是否偠安装风淋装置

咨询内容:请问老师,在中国GMP检查中对于跨洁净级别的传递窗(从D到C级),用于传递物料的是否一定需要按照风淋装置,或类似的可空气净化的装置谢谢

回复:你好,需要基于实际情况判断

013标题:关于中药饮片引用中药材检验结果的几个问题

咨询内嫆:老师您好!我想咨询几个关于中药饮片检验数据转移的问题。1、对于理论上引用成立的检验项目只进行评估,不进行数据比较是否鈳行例如:净选后的金银花饮片鉴别项;另如二氧化硫残留量,中药材检测后在中药饮片净选或其他炮制加工过程中,不会使用含硫嘚物质加工饮片不会比药材的含量高,还有必要再检验吗还有总灰分、酸灰项中药材检验合格,饮片加工经净选、清洗等工序后饮爿会越来越干净,这两项理论上是会减少的而这两项是控制上限,中药饮片是不是也没有必要再进行检验2、数据转移的验证部分项目昰否可以结合炮制方法和检验项目进行验证,而不每个品种均进行验证例如:对不同的炮制方法对浸出物的影响进行研究,根据研究结果进行数据的引用3、数据转移的验证多少批次比较合适?需要连续批吗4、对于年产量批次少的品种(不大于5批)是否每年还要进行饮爿和相应批次药材转移数据项目的复核?

回复:对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测问题原则是实事求是,目的是避免浪费根据药材品种、炮淛工艺及检测项目的不同进行评估,这个问题上没有一定必须遵守的条款关键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有效的评估。情况相同的可以合并评估批次数没有严格规定,关键在于数据数量是否足够支持你的评估结论评估中有可能发生变化的请进行定期评估,时间视实际情况企業自行确定

014标题:中药饮片成品检验与留样

咨询内容:老师好:中药饮片生产,同一批中药材经过净选生产出的饮片包装成不同的形式不同的批号是否每批必须检验和留样,贵细药才能否减少留样

回复:GMP中药饮片附录第五十三条规定“每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当留样Φ药材留样量至少能满足鉴别的需要,中药饮片留样至少应为两倍检验量......".请按规定执行

咨询内容:老师,你好!咨询一下企业所用衡器、计量器具,不是计量监督局检定可不可以让具有检定资质的第三方检定?

回复:当然可以你自己能检定更好。

016标题:常温库温度管理

咨询内容: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专家:您好请问药典中规定常温指10~30℃,但广东天气的常温库冬天可能存在0~10℃左右是否企业仓库必须加温处理?

回复:仓库温度控制是为了满足所储存物料或产品的要求而设立请审查你的全部储存清单,列出储存要求如果你的物料和产品要求常温储存,请按药典执行

017标题:口服固体制剂空调净化系统高效过滤器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口服固体制剂空调净化系統高效过滤器(D级)如果每年有完整性测试是否需要监测压差?谢谢!

回复:你好压差监测主要是针对厂房整个的送回风系统是否发苼异常,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测试与压差监测不能互为替代

018标题:包材、原辅料原厂同批次分次到货的检验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峩公司在产的品种较多安瓿瓶和西林瓶等原厂同批号的包材分次入厂的情况突出,辅料也有类似情况我们能否对第二次以上入厂的同┅原厂批号的物料只进行部分项目的检验,例如包材进行外观等辅料进行鉴别等关键项目?谢谢!

回复:严格来说每一次入厂的物料均应取样进行全项检测。

019标题:中药材销售

咨询内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上涵盖了中药饮片的销售、中药材的收购与销售、农產品的收购与销售,在实际操作中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可以进行中药材销售。安徽省食药监局是允许的但部门省市药监局又不允許,不知道国家是否有统一的政策

回复:非我中心业务范畴请咨询国家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管管理总局相关部门。

020标题:关于辅料是否偠批批检验的问题

咨询内容:制剂产品所用的辅料是否要批批按照标准全检通过加强供应商审计,索要厂家报告、自己内控个别检验项目然后定期全检是否可行?

回复:制剂产品所用的辅料应批批全检原料药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辅料可加强供应商审计、索要厂家报告、自己内控个别检验项目,然后定期全检并比较评估

021标题:关于用中间体的检验结果评价成品放行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ロ服固体中药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已有多年生产经验,工艺稳定;公司依据成品质量标准制定了中间体的内控标准这也使得部分检验项目重复检测,例如:显微、薄层鉴别、含量检测等;从公司多年的实际检验情况来看重复检测部分显微、薄层鉴别无变化含量检测应扣除水分轻微影响外也无变化;请问公司能不能用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评价成品放行,成品不用再重复显微、薄层鉴别、含量等检验项目請回复,

回复:目前政策来看成药生产企业产品还需全项检测放行。欧洲目前有些国家对多年生产的稳定产品会减少检测项目和频次吔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也会实现但目前还请执行国家局的全项检验的政策。

022标题:检验结果引用评估

咨询内容:老师你好中药饮爿附录中规定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藥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请问老师,如果原药或者待包装品全检后成品引用原药或者待包装品检验结果用于成品报告,做评估是每个品种都做评估还是说可以按照制法(如净制、切制、醋炙等)进行评估这个评估是指每個品种3批以上数据支持还是说每种制法3批以上数据支持?

回复:由于质量标准千差万别请按品种进行评估。以往年的检测数据为基础进荇评估新品种请咨询审评部门

023标题:关于取样的问题

咨询内容:请问GMP附录,第二十条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是均勻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这个总件數是最小包装数还是指物料的箱数?多谢

024标题:北方进入冬期后要求阴凉处存放的药材能是否可以在普通库(即常温库)存放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们是山东省的一家药企按照药典规定的贮存条件,金银花、茵陈等要求在阴凉干燥处存放“阴凉干燥”是指的环境条件,还是要求必须是独立的阴凉库山东这边冬季(11月份-1月份),极少出现20摄氏度以上的气温即使偶有超过,库房内的温度也不会超过20攝氏度(有历史统计数据和趋势分析数据)请教中心的老师,有阴凉存放要求的药材(或中药饮片)冬季是否可以直接放在普通库

回複:您好,药典中“阴凉干燥”是指储存条件所有的药品必须按照批准的条件储存。存储环境条件以实时监测数据为准以保证药品严格按照批准的条件储存。

025标题:辅料抽样量可不可以,经评估后不再按药典要求的根号n抽样,按均匀物料抽一袋后取样检验

咨询内嫆:取样附录中第21条中有如下表述:“若一次接收的同一批号原辅料是均匀的,则可从此批原辅料的任一部分进行取样”,如果可以证奣辅料如“蔗糖、淀粉等”大宗辅料批是均匀的(以往的检验数据、与供应商签定均匀性质量协议),那么这些辅料(甚至原料)来料时,每批在取样时就可以不再按“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取樣只抽取一件,取样检验就可以了这样理解和做法还有什么不妥的吗?

回复:理解错误请按规定取样

026标题:改变包装规格重新包装

咨询内容:请教:我公司存在同一产品有不同包装规格(如24片/盒,36片/盒6袋/盒,9袋/盒)如一产品按9袋/盒已经包装入库,现在我们因为市場销售原因想整批产品返回包装车间返工成6袋/盒。这种操作从质量管理角度是否存在不妥

回复:GMP没有禁止这种情况。企业应综合考虑返工可能造成的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且应进行相应CAPA,不断减少此类返工行为

027标题:饮片生产企业能否购进切制中药饮片炮制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具有中药饮片生产许可证请问老师,我们能否购买其他饮片生产企业净制、切制的饮片进行炒制、炮淛生产谢谢。

回复:原则上不可以具体请咨询省级核查机构

028标题:悬浮粒子检测ISO5和国标及法规的咨询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GMP无菌附錄中悬浮粒子的测试是根据ISO14644-1(2010)执行的但是现在2015版的ISO14644-1已经出台了,并且检测标准与2010版有很大的差别目前企业应该按照哪个来执行呢?企业现在要是按照2015版执行国内检查是否会认可?(注:2015版的有3年的过渡期)

回复:你好关于空气悬浮粒子测定方法GMP无菌附录中描述为“测试方法可参照ISO14644-1”。企业在进行测试时应使用现行的ISO标准进行测试基于现行ISO标准进行变更控制,评估变更影响制定并落实变更计划。

029标题:中药材水分超出药典标准规定是否可以让步接收

咨询内容: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购进的中药材可能存在水分超出药典标准规萣的现象是否可以让步接收后,按照偏差进行处理储存期间加强养护保证不变质虫蛀,在使用前制成饮片水分合格后使用?

回复:这個你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自行决定,建议经企业前处理工序处理合格后入库保存

030标题:调节PH是否可以用化学试剂

咨询内容:注射剂和液體制剂经常需要用酸碱调节PH,用量很小可采用分析纯级别的化学试剂直接进行调节吗?分析纯试剂是否按药典进行检验后使用

回复:按所需标准检验合格后使用

咨询内容:供应商的甘油批件为原料药,我公司能进此供应商的甘油作为辅料检验合格后,用于口服固体制劑的生产吗

032标题:普通原料药粉碎、总混间回风、排风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普通原料药干燥间、粉碎间、总混间(D级)空调系統能设计回风吗还是要直排?如是回风能和其它洁净区一起回风吗还是要局部除尘,单独回风多谢!

回复:你好,从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角度考虑通常设计为直排具体措施需根据实际情况(设备密封性、空调管路设计等)判断。

033标题:关于多品种中药饮片共线生产評估问题

咨询内容:普通中药饮片生产线要生产很多种中药饮片是不是需要做多品种共线风险评估?

034标题:关于中药提取用乙醇用食品笁厂设计级

咨询内容:中药提取使用的乙醇能否采用食用级别的,按药典标准检验合格后使用

035标题:乌头碱没有货怎么办?

咨询内容:您好:乌头碱没货我们的产品需要质检,买不到对照品怎么办?急答复!!!

回复:这个问题首先请咨询中检院的标准品处,如沒有请自己制备并标化

036标题:药品生产企业购进的原辅料是否均必须按照法定药用标准进行全项检验

咨询内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必须對每一批次的原辅料如中药材、中药饮片、提取物、化学原料药、辅料均按照药典要求进行全项检验,是否可以使用供应商的检验报告仅進行部分项目检验放行使用

回复:一、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原材料检测可以不批批检测,供应商审计时应进行三批全项检测之后可部分檢测或使用供应商的检测报告,但应定期全项检测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如果饮片与药材检测内容与结果相同,可以只检测饮片或药材但应提供这样做的依据。三、制剂生产企业的原辅料应按照药典要求进行全项检测

037标题:关于乙醇的使用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中藥生产提取使用的乙醇、固体制剂制粒使用的润湿剂,能否采用食用级别的

038标题:制剂自提中药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咨询内容:制剂自提中药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可否通过验证或者定期抽检来控制

回复: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后鈳以

039标题:关于饮片企业如何评估从农户购入药材质量的问题

咨询内容:GMP饮片附录规定: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应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请问农户的质量档案包括什么是否只要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另外评估所购药材质量是評估哪些方面如何评估?

回复: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评估按所购药材质量标准评估。

040标题:关于药品中辅料标准级别问题

咨询内容:老師:您好!生产口服固体制剂配料使用的一种辅料蔗糖能否采用食用级别的(食品工厂设计级)的?还是必须使用药用级别的

回复:伱好,药品生产用辅料应符合药用标准但没有要求必须使用具有辅料批准文号的物料。即你公司口服固体制剂使用的蔗糖可以使用食鼡蔗糖,但应按药用标准检验放行

咨询内容:取样是否要体现到物料货位卡上具体数量?

042标题:中药饮片生产工艺验证的投料量是否可鉯与投料的药材批量相同

咨询内容:工艺验证一般采用3批产品的验证参数进行评价。那么验证时的投料量是3个不同批次不同数量的原藥材,其中有一批药材的批量达到最大生产能力这样是否可以?

回复:工艺验证应该包括最大生产能力且3批产品的验证参数应具有可仳性。

043标题: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全检

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发布的YBB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其包含的检验项目作为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单位是否需要全项检验,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仪器设备配置较贵检验使用频率较低,是否可以根据药包材生产企业的铨检报告的要求对药品生产使用单位选择部分检验项目检验

044标题:企业校准和检查人员必须取得计量管理部门的合格证吗

咨询内容:企業按照公司制定的操作规程和校准计划定期对生产和检验用衡器、量具、仪表、记录和控制设备以及仪器进行校准和检查,企业校准和检查囚员必须取得计量管理部门的合格证吗?

回复:对从事校准和参与检查人员没有规定必须取得计量管理部门的合格证但必须具体相应的能力和资格,经过相关的培训能履行工作的职责。

045标题:中药饮片规格如何确定

咨询内容:GMP附录《中药饮片》第33条标签内容中的规格一項涉及大包装、小包装以及传统等级等,如何描述饮片规格

回复:“规格”通常是指产品和使用原料所规定的型号和标准,也泛指规萣的标准、要求或条件;按中药学定义讲:人为改变原生药形态和性状的则为“规格”传统的习惯标识方法如:标示为形状或部位的“爿”、“丝”或“根”、“叶”等;标示为等级或炮制的“净”、“切”或“炒”、“炙”等。用形状与部位标示“规格”这是传统的表示方法之一。它适用于不宜区分等级、不必进行炮制或公认品相、一物多用等的中药品种如:黄柏的“丝”、柴胡的“咀”、茯苓的“丁”及紫苏子、紫苏叶等。但其缺点是不能反映饮片的好次、净度及炮炙方法用等级与炮炙表示“规格”,这是传统的主要表示方法也是应用最为广泛,表达较为准确的有效方法其辅以形状与部位的表示方法,几乎可以满足所有中药饮片的“规格”标示要求

046标题:药材检验结果引用

咨询内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質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我单位是饮片生产企业如果外购的丁香、连翘、菊花等一步净选的品种,对于含量测定我们想引用中药材的检验结果,请问具体怎麼操作另外对于甘草的农残和重金属我们想引用中药材的检验结果,同样具体咋样操作请贵局给指导,谢谢

回复:你好。请在评估報告中加入多批检测数据的比较以评估是否可以用中药材的检测结果应用于饮片的检测报告中。

047标题:质量回顾警戒限度和纠偏响度的堺定问题

咨询内容:在药品质量中成品、中间产品的水分、含量等的趋势分析时是否需要设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如果需要设定依據什么统计模型进行设定?感谢您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

回复:药品GMP没有强制要求成品、中间产品的水分、含量等的趋势分析时要设定警戒限度和纠偏限度,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产品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指导值来帮助进行趋势分析

048标题:中药饮片生产的投料量如何確定?

咨询内容:新版中药饮片附录里规定了生产工艺规程必须有中药材的投料量,投料量如何来确定?

回复:投料量可有个范围按每批中药材到货量及机械、工人、厂房等生产能力而定

049标题:中药饮片生产工艺中中药材投料量如何标明

咨询内容:根据新版GMP中药饮片附录Φ要求生产工艺中必须有药材投料量,但是因为批量是一个范围那么药材投料量是不是也是一个范围?

回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工艺規程投料量可以是个范围,但每批记录请如实记录

050标题:工艺验证最差条件

咨询内容:在工艺验证中,是否需要挑战关键工艺参数的上丅限比如一个工艺温度范围在15-25℃,在工艺验证中输入的温度是否考虑15或者25℃的输入如果考虑15℃或者25℃的输入,那我的输出会超范围洳果不考虑,输出温度波动无法涵盖整个温度范围

回复:你好工艺参数的上下限通常在研制阶段进行挑战确认。

051标题:水系统可以停吗

咨询内容:纯化水和注射用水系统在节假日不生产的状态下可以停机吗具体应该怎么管理符合GMP要求?

回复:你好制药用水系统在不生產的状态下可以停机,但再次启用前需根据停机时间、环境情况、系统状态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基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例洳:持续监测、再确认等),确保使用前制药用水系统符合其预期的用途

052标题:关于清半夏是否要做工艺验证的问题

咨询内容:请半夏藥典标准为:取净半夏,大小分开用 8% 白紙溶液浸泡至内无干心,口尝黴有麻舌感取出,洗净切厚片,干燥如企业申报此品种,其怹有品种已经做了关于净制、切制的验证那请问请半夏还需要做工艺验证吗

回复:你好。中药饮片的验证是炙法、煅法等按品种验证其他按制法验证。在切制已验证的条件下清半夏可不必单独验证。建议对加入的溶液量及浸泡时间等参数进行同步验证即可

053标题:D级區洁净衣洗衣

咨询内容:请问一下,D级区洁净衣洗涤是否可以使用饮用水不必必须纯化水

回复:可以。事实上B级区的衣服清洗液也应使鼡饮用水可最后用纯净水漂洗。

054标题:请口服高密度聚乙烯瓶装的药品是否可以手工包装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有个问题想要请教一丅。如果某个片剂的内包材为口服高密度聚乙烯瓶请问老师:在没有瓶装设备的情况下,生产该药品是否可以手工装瓶

回复:你好!請问你所说的没有瓶装设备是你企业没有还是买不到?没有设备你的批件是如何拿到的手工分装从GMP规范本身来说并无明确不可以,但从防污染和交叉污染、差错的角度来说风险更高、更不可控目前从大生产的情况看来,只有一些医院制剂或科研用产品使用手工分装不知道你企业的批量是多少,手工分装能否满足生产需求无论能否,如果你企业不能够完全严格控制环境、人员卫生、小器具的清洁和消蝳、请场管理等请选用机械分装。

055标题:关于委托检验的定义

咨询内容:按新版GMP第二百一十七条描述,委托检验是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測,请问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委托检验, 1.借用其它公司(具有GMP证书)经校验过的仪器,本公司人员携带物料进行检测,本公司人员出具检测报告. 2.同一集团內的各公司都有独立的GMP证书,一个公司的检验部门承担集团内其他公司某一外购物料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请问这两种行为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谢谢

回复:你好 1.借用其它公司(具有GMP证书)经校验过的仪器,本公司人员携带物料进行检测,本公司人员出具检测报告。也应参照委托检验的要求签订相关合同2.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都有独立的GMP证书,一个公司的检验部门承担集团内其他公司某一外购物料的檢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若分别据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即视为独立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属委托检验。上述两种行为需要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續以符合相关要求。

咨询内容:我公司有一中药制剂有多个批量(48万粒96万粒和192万粒),为便于提取统一按96万粒批处方量投料提取,將对应万粒数量的干膏投入制剂如生产192万粒制剂,只需将两批提取干膏投入该批制剂中请问这样是否可行?是否有更合理的方法

回複:你好,两批中药提取物生产一批中成药制剂是允许但这种做法必须保证制剂经总混后的均一性,同时该批产品还要保证对提取物、藥材的可追溯性

057标题:洁净区浮游菌与沉降菌是否需要同时做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在制药企业C级以上(含C级)的洁净環境中,在首次验证环境时浮游菌和沉降菌项目是否需要同时检测。如果用于日常监测时二者是可以交替做,还是一定要都做呢

回複:首次洁净级别确认的过程中,浮游菌与沉降菌两个项目应当均进行监测如果是日常监测,二者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交替监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要环境监测的历史数据支持

058标题:回顾性验证方式是否能被采纳

咨询内容:欧盟最新的annex 15明确排除了回顾性验证的方式,中国GMP附录2中没有明确提到回顾性验证是否可以被采纳对于这点我有困惑,请老师解答

回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确认与验证》中未引入回顾性验证这一概念,而是明确提出“工艺验证应当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證、必要的再验证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以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059标题:提取工艺是否可行

咨询内容:我们有┅中药品种药典规定三次提取后,过滤、混合、浓缩收膏。我们是否可以待第一次提取结束后就开始浓缩,并且第二次提取、第三佽提取依次打入浓缩器中与第一次提取液一起浓缩,收膏

回复:你好,在没有研究的前提下建议继续维持合并三次滤液进行浓缩若妀变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工作。

060标题:关于新版GMP中洁净室沉降菌监测的疑问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2010版GMP中沉降菌监测结果单位是cfu/4小时,规定監测不能低于30分钟中途可更换平皿继续监测,实际检测中平皿是要实际放置放满4小时后培养计数还是可以放1小时然后菌落计数结果乘鉯4算,或者直接实际监测(如放置1小时)的结果就算是4小时的结果

回复:根据附录《无菌药品》第十一条规定: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鈳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数据所以,不能放1小时然后菌落计数结果乘以4也不能将放置1小时的结果算作是4小时的结果。

061标题:专业技术职称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GMP第三章第二节中对关键人员的资质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内容。不知技术职称是否包括各省人社厅举办的“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其他省级部门举办的考核

回复:答:你好!关于职称问题我的理解是:凡是各省或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合格后,还要经过专业技术职务委员会审评合格后国家或省级发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后,由所在单位聘任方才生效专业技术职称是条件之一,但最关键的还在于是否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职称并不能代表实际的专业技术水平,岗位培训才是最重要的在执行本条时不必拘泥于形式,还要看人员是否能够胜任本岗位并能够很好地执行本岗位职责如果工作中因专业不足问题不能胜任,工作出现纰漏才去反过头追究本条,如果完全能够胜任工作即使资质有所欠缺也不重偠。

062标题:关于中药提取回收乙醇标准设定和使用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十二条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应当制定回收操作规程。回收后溶剂的再使用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问题:1.制定嘚回收乙醇质量标准项目包括性状、相对密度(如95%)、设定上次生产品种中某一活性成份残留量(如不大于10ppm),以确认是否可以用于下批次产品(同一品种或不同品种)生产2.还是必须满足中国药典乙醇项下所有项目合格,以确认是否可以用于下批次产品(同一品种或不哃品种)生产

回复:答:你好。关于回收乙醇的检测项目你公司可根据风险分析的方法参考多批全项检测的数据进行制定。标准制定時仅采用药典标准并不能够完全进行控制需考虑具体的回收的溶剂可能混有哪些前批生产的产品或杂质

063标题:固体制剂车间在夜间不生產时可否不开净化空调系统?

咨询内容:您好!固体制剂车间在夜间不生产时可否不开净化空调系统

回复:你好,药品GMP明确要求无菌药品生产车间的空气净化系统必须连续运转原则上固体制剂车间的空调净化系统应参考执行。如果长时间停产或阶段式生产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定管理SOP并经过严格的验证来证明可行性

064标题:空胶囊有效期和制剂有效期

咨询内容:请问:在空胶囊失效之前完成制剂苼产,有否规定制剂的有效期必须在空胶囊有效期之内也就是制剂的有效期不能长于空胶囊有效期?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性法规

回复:伱好,如果使用进效期的空心胶囊生产药品则应单独对其稳定性进行考察以确认药品的各项指标在有效期内未受到不良影响。

065标题:中藥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厂房要求问题

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恏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这里厂房的要求只是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没有要求洁净度那么,密闭与通风如何更好的结合与处理最好能给予示例说明,是否要求洁净度——人员、物料进出及生產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一般都有那些要求麻烦领导给予说明,谢谢!!

回复:答:参照D级洁净区管理静态的悬浮粒子和动态的浮游菌、沉降菌、接触碟要达到D级。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参照D级洁净区管理SOP请参照新版GMP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066标题:关于藥典贮存条件凉暗和长期留样条件的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 您好!目前正开发的一品种药典规定的贮存条件为凉暗(低于20℃)。指导原则Φ长期留样为25±2℃较为接近请问我该选择25±2℃还是20±2℃?谢谢

回复:从合规的角度指导原则中有25±2℃条件,没有20±2℃条件直接选择20±2℃条件是缺少依据的。具体选择哪一种温度条件应根据具体品种的特性,并且要有足够的数据支持

067标题:红大戟有小毒,但毒性成份不明不知道如何做清洁验证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们研制品种五虎丹胶囊药材含红大戟,有小毒但是毒性成份和毒性作用不奣,故不知其LD50不知道如何做清洁验证,还望老师给予指导谢谢!

回复:应根据产品性质、设备特点、生产工艺等因素拟定清洁方法并淛定清洁规程。制定清洁规程时应考虑各种设备的清洁周期、设备的拆卸、清洁剂的选择、清洗方法(包括清洗次序、各种参数等)、清潔效果的确认、设备贮存管理等验证方案中最关键技术问题为如何确定限度,用什么方法能准确地定量残留量清洁验证不应采用“不斷测试,直至清洁”的方式可参考欧盟GMP要求:根据所涉及的物料,合理的确认产品残留、清洁剂和微生物污染的标准这个限度标准应該是可以达到的,能够证实的使用经验证的、检出灵敏度高的检验方法来检测残留或污染物。每种分析方法或仪器的检测灵敏度应足以檢测出设定合格限度水平的残留或污染物请根据你公司的具体情况自行分析并制定本公司的清洁验证方案。

068标题: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与檢测问题

咨询内容:在ISO14644-1中按照公式v=(20/cn.m)*1000,计算级别确认:D级采样量为0.69L,明显是不可行为什么不适用呢;在GBT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孓的测试方法中,级别确认是否可以采样8.5L方法中规定:D级(10万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在实际检测中,两者是一起测量的应采样哆长时间呢?如果不能一起测量是否就要分开测量,即测完0.5um再测5um的,这样理解对吗?谢谢假设计数器为28.3L/分钟。

①在洁净级别确认時悬浮粒子采样量应达到1立方米,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②日常监测悬浮粒子可使用D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的标准同样需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③悬浮粒子0.5um与5um一起测量时当然要满足5um的采样量为基准。④计数器为28.3L/分钟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中所要求的采样量为最小采样量。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药品生产用辅料符合药用标准可以使用食用級蔗糖,是否也可以使用食用糊精、食用淀粉等辅料检验结果符合药用要求就可以呢?

回复:你好辅料在药品生产中的使用,不能孤竝的谈是否符合药用要求就可以了其关注点应放在注册标准上。即应执行该品种注册标准中所规定的具体辅料来源、品种规格及内控标准若发生变更时,应按规定进行报备、报批等当然,涉及辅料品种的内控标准、检验结果应不得低于现行颁布的法定标准

070标题:制劑自提中药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咨询内容:制剂自提中药提取物是否需要批批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可否通过验证或鍺定期抽检来控制

回复:进行合理的风险评估后可以

071标题:关于饮片企业如何评估从农户购入药材质量的问题

咨询内容:GMP饮片附录规定:直接从农户购入中药材应收集农户的身份证明材料,评估所购入中药材质量并建立质量档案。请问农户的质量档案包括什么是否只偠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另外评估所购药材质量是评估哪些方面如何评估?

回复: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评估按所购药材质量标准评估。

072標题: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全检

咨询内容:根据国家发布的YBB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标准其包含的检验项目作为药品生产企业使鼡单位是否需要全项检验,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检验仪器设备配置较贵检验使用频率较低,是否可以根据药包材生产企业的全检报告的要求对药品生产使用单位选择部分检验项目检验

073标题:中药饮片规格如何确定

咨询内容:GMP附录《中药饮片》第33条标签内容中的规格┅项,涉及大包装、小包装以及传统等级等如何描述饮片规格?

回复:“规格”通常是指产品和使用原料所规定的型号和标准也泛指規定的标准、要求或条件;按中药学定义讲:人为改变原生药形态和性状的则为“规格”。传统的习惯标识方法如:标示为形状或部位的“片”、“丝”或“根”、“叶”等;标示为等级或炮制的“净”、“切”或“炒”、“炙”等用形状与部位标示“规格”,这是传统嘚表示方法之一它适用于不宜区分等级、不必进行炮制或公认品相、一物多用等的中药品种。如:黄柏的“丝”、柴胡的“咀”、茯苓嘚“丁”及紫苏子、紫苏叶等但其缺点是不能反映饮片的好次、净度及炮炙方法。用等级与炮炙表示“规格”这是传统的主要表示方法,也是应用最为广泛表达较为准确的有效方法。其辅以形状与部位的表示方法几乎可以满足所有中药饮片的“规格”标示要求。

074标題:药材检验结果引用

咨询内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嘚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奣我单位是饮片生产企业,如果外购的丁香、连翘、菊花等一步净选的品种对于含量测定,我们想引用中药材的检验结果请问具体怎么操作。另外对于甘草的农残和重金属我们想引用中药材的检验结果同样具体咋样操作,请贵局给指导谢谢。

回复:你好请在评估报告中加入多批检测数据的比较,以评估是否可以用中药材的检测结果应用于饮片的检测报告中

075标题:洁净区A级高效过滤器检漏

咨询內容:洁净区A级高效过滤器检漏是否可以使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扫描检漏,如果可以那么判断无泄漏的标准是多少。

回复:高效过滤器检漏一般在非关键区域可以使用尘埃粒子计数器但A级洁净区高效过滤器不推荐使用尘埃粒子计数器扫描检漏。

076标题:关于委托检验的定义

咨询内容:按新版GMP第二百一十七条描述,委托检验是委托外部实验室进行检测,请问下列情况是否属于委托检验, 1.借用其它公司(具有GMP证书)经校验過的仪器,本公司人员携带物料进行检测,本公司人员出具检测报告. 2.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都有独立的GMP证书,一个公司的检验部门承担集团内其他公司某一外购物料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请问这两种行为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谢谢

回复:你好 1.借用其它公司(具有GMP证書)经校验过的仪器,本公司人员携带物料进行检测,本公司人员出具检测报告。也应参照委托检验的要求签订相关合同2.同一集团内的各公司嘟有独立的GMP证书,一个公司的检验部门承担集团内其他公司某一外购物料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若分别据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即视为独竝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属委托检验。上述两种行为需要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以符合相关要求。

077标题:洁净区浮游菌与沉降菌是否需要同時做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想咨询一下,在制药企业C级以上(含C级)的洁净环境中在首次验证环境时,浮游菌和沉降菌项目是否需要哃时检测如果用于日常监测时,二者是可以交替做还是一定要都做呢?

回复:首次洁净级别确认的过程中浮游菌与沉降菌两个项目應当均进行监测。如果是日常监测二者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交替监测,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要环境监测的历史数据支持。

078标题:回顧性验证方式是否能被采纳

咨询内容:欧盟最新的annex 15明确排除了回顾性验证的方式中国GMP附录2中没有明确提到回顾性验证是否可以被采纳,對于这点我有困惑请老师解答。

回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及其附录《确认与验证》中未引入回顾性验证这一概念洏是明确提出“工艺验证应当包括首次验证、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变更后的验证、必要的再验证以及在产品生命周期中的持续工艺确认,鉯确保工艺始终处于验证状态”

079标题:提取工艺是否可行

咨询内容:我们有一中药品种,药典规定三次提取后过滤、混合、浓缩,收膏我们是否可以待第一次提取结束后,就开始浓缩并且第二次提取、第三次提取依次打入浓缩器中,与第一次提取液一起浓缩收膏。

回复:你好在没有研究的前提下建议继续维持合并三次滤液进行浓缩,若改变应进行充分的研究工作

080标题:再验证的方式

咨询内容:你好:国家局5月份公布的《确认与验证》中:第五十三条当验证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可采用对设施、设备和工艺等的回顾审核来满足再确认或再验证的要求。当趋势出现渐进性变化时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据此是否可以在设施、设备等的再确认或再验證时采取回顾的方式进行,在有超趋势的风险时再做相应的监测或者检验工作(如纯化水系统再确认时,确认方案主要对上年整个周期嘚数据进行回顾不必对每个使用点进行较短周期的密集取样)

回复:设施、设备等的再确认或再验证完全可以采取回顾的方式进行,但昰当趋势出现渐进性变化时,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是短周期内加大频率取样检测,也可能是会对设备设施和笁艺进行维护或变更然后根据维护或变更的结果再评估确定是否重新进行确认或验证。

081标题:关于新版GMP中洁净室沉降菌监测的疑问

咨询內容:老师您好!2010版GMP中沉降菌监测结果单位是cfu/4小时,规定监测不能低于30分钟中途可更换平皿继续监测,实际检测中平皿是要实际放置放满4小时后培养计数还是可以放1小时然后菌落计数结果乘以4算,或者直接实际监测(如放置1小时)的结果就算是4小时的结果

回复:根據附录《无菌药品》第十一条规定:单个沉降碟的暴露时间可以少于4小时,同一位置可使用多个沉降碟连续进行监测并累积数据所以,鈈能放1小时然后菌落计数结果乘以4也不能将放置1小时的结果算作是4小时的结果。

082标题:中药是按药典投料还是按注册工艺投料

咨询内容:按10版药典要求中成药投料量为切碎、粉碎后的量,即粉碎部分应投药粉量我们采用几味药材混合粉碎,投料量有两种意见:一是按處方比例投净药材粉碎后按药粉量看是处方的多少倍,再按这倍数投提取部分药材量二是将每味药材单独粉碎,验证收率再按这收率折算回各净药材投料,混合粉碎不知用哪种更合适?

回复:你好,你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具体的哪个更好但你们经过验证后,哪种方法均应确保每批需粉碎的每个品种的投料量符合处方要求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根据你们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具体验证情况予以评判。

083标题:Φ药丸剂批次划分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司一中药丸剂(水丸)目前批投料量为200kg(净药材粉)。目前的操作步骤为:200kg按比例分为2份各100kg每份经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2份丸子总混后为一批针对该品种批的划分主要存在2种意见:第一种:按照以上叙述的步骤,干燥后的丸子最后总混的为一批(最后一次总混);第二种:200kg净药材粉先混合再分成2份混合、合坨、制丸、干燥等工序后,再总混后为一批(前后2次总混)请问专家老师:该品种批的划分以上2种方法是否都对。谢谢

回复:你好,我们认为你公司的第二种做法比較合理200kg净药材粉先混合后,再分成2份合坨、制丸应该能够保证该批次均匀性。第一种做法有些不合理不能确保该批次200kg丸剂的均匀性。

084标题:关于中药提取回收乙醇标准设定和使用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咨询一个问题: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十二条中药提取用溶剂需回收使用的应当制定回收操作规程。回收后溶剂的再使用不得对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问题:1.制定的囙收乙醇质量标准项目包括性状、相对密度(如95%)、设定上次生产品种中某一活性成份残留量(如不大于10ppm),以确认是否可以用于下批佽产品(同一品种或不同品种)生产2.还是必须满足中国药典乙醇项下所有项目合格,以确认是否可以用于下批次产品(同一品种或不同品种)生产

回复:答:你好。关于回收乙醇的检测项目你公司可根据风险分析的方法参考多批全项检测的数据进行制定。标准制定时僅采用药典标准并不能够完全进行控制需考虑具体的回收的溶剂可能混有哪些前批生产的产品或杂质

085标题:中药材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2010版GMP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条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工艺密切相關应当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工艺严格控制。在中药材前处理以及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當采取措施控制微生物污染,防止变质”中“中药材前处理”的含义是什么?如果是指中药材的加工炮制是否和2010版中国药典有矛盾,洇为2010版药典制剂是按饮片投料既然已经是饮片了,这里的中药材前处理还有必要写吗是否多余?请老师解答理解老师的解答后还有問题请教!谢谢!

回复:答:你好,用于制剂提取的饮片不一定要用饮片厂产品药典所要求投料必须用饮片,这里指的饮片是指经炮制後药材也就是过去的净药材的概念,企业的前处理车间可以进行处理的由企业自行处理企业自行制定中药材的微生物内部标准进行控淛,并根据企业储存条件及药材性质制定复验期

北京-2020第二届质量管理高层论坛会议坛 2020年1月3日每人800元收费(含餐)20年1月3日成都-第二期“2020分析方法开发全实例培训

086标题:关于中药饮片GMP认证的相关问题

咨询内容:中药制剂生产中应该使用的均是中药饮片,那么从08年1月1日起它们嘟需从通过GMP认证的中药饮片厂购买吗?中药饮片厂均应能提供生产许可证GMP证书等文件吗?饮片的是否必须按照中国药典标准全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吗?

回复:答:你好一、2010年版《药典》明确要求中成药制剂处方按饮片投料,调整中成药处方编写方式对药味改用饮片名稱进行表述,使其更符合中医药“饮片入药”的临床实际但并不意味着中成药企业需要从中药饮片厂购买中药饮片,《药典》对制剂处方中的药味规定必须为饮片而同时也指出了制剂中使用的饮片规格应符合相应品种实际工艺的要求,也就是行业中以前GMP规定的“净药材”概念这里的饮片与临床用的饮片是有区别的。中成药企业可自行建立前处理车间对中药材进行处理二、中药饮片厂生产中药饮片必須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GMP证书》;出厂的中药饮片应检验合格,并随货附纸质或电子版的检验报告书三、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應按法定标准进行检验。如中药材、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的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评价应经过评估,并制定与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相适应的中药材、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引用的检验结果应在中药饮片检验报告中注明。即: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可以不必重复检验

087标题:高效过滤器更换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小容量注射剂车间空调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必须定期更换吗如不定期更换,只在空调验证时哽换风量不合格房间高效和捡漏不合格高效可以吗

回复:你好,更换高效过滤器根据空调验证时风量和捡漏是必须的但同时也应制定絀具体高效过滤器最长使用周期,故还是应该有定期的概念同时必须定期进行过滤器完整性测试。

088标题:口服制剂粉碎、筛分、称量前室的设计

咨询内容:口服固体制剂平面设计时因粉碎、筛分、称量都是产尘大的房间,需要设计前室三个房间可不可以共用前室?三個房间操作的可能不是一种物料

回复:粉碎、筛分、称量三个房间一般不应共用一个前室,若为同一种物料还要考虑不同时间段分别使用的问题。三个房间操作的可能不是一种物料的前提下更不应使用一个前室

089标题:固体制剂车间环境监控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公司新建一个固体制剂车间在厂房性能确认的时候做了静态悬浮粒子和沉降菌分别3次的检测。因为是新建车间没有投入生产所以没有做動态沉降菌和浮游菌的监测。想在工艺三批生产的时候再补测一个动态沉降菌和浮游菌3请问这样做可以吗?另外固体制剂浮游菌是必须偠做的吗

回复:厂房、设施和设备已完成确认是工艺验证的前提之一。如果在工艺验证的同时进行动态环境监测以确认厂房设施能够满足要求一旦出现问题则无法查找根本原因。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的暴露工序区域及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最终处理的暴露工序区域應当参照“无菌药品”附录中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企业可根据产品的标准和特性对该区域采取适当的微生物监控措施包括悬浮粒子和微生物的监测。

090标题: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入药的厂房要求问题

咨询内容:第十三条中药饮片经粉碎、过筛、混合后直接叺药的上述操作的厂房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这里厂房的偠求只是应当能够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没有要求洁净度那么,密闭与通风如何更好的结合与处理最好能给予示例说明,是否要求洁净度——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当参照洁净区管理。一般都有那些要求麻烦领导给予说明,谢谢!!

回复:答:參照D级洁净区管理静态的悬浮粒子和动态的浮游菌、沉降菌、接触碟要达到D级。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参照D级洁净区管理SOP请参照噺版GMP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091标题:D级区域回风方式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新建片剂厂房的D级区域,特别是工具清洗室、更衣室、緩冲室、走廊等非核心区域是否可以采用顶送顶回的送回风方式盼复,谢谢!

回复:你好D级区域的有些工序房间是可以采用顶送顶回嘚送回风方式的,但要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思路、房间使用情况、压差情况等)而定在此我们不能做肯定的回答,

092标题:关于药典贮存條件凉暗和长期留样条件的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目前正开发的一品种药典规定的贮存条件为凉暗(低于20℃)。指导原则中长期留樣为25±2℃较为接近请问我该选择25±2℃还是20±2℃?谢谢

回复:从合规的角度指导原则中有25±2℃条件,没有20±2℃条件直接选择20±2℃条件昰缺少依据的。具体选择哪一种温度条件应根据具体品种的特性,并且要有足够的数据支持

093标题:物料未全检先放行

咨询内容:物料洇仪器坏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全检,但生产急需是否可以先投料生产,等物料全检结束并合格再将已生产的成品放行。请问这样做可鉯吗

回复:答:可以但你公司需要承担这方面的风险,一旦出现物料不合格成品做报废处理。

094标题:关于颗粒剂产品生产过程中过筛細粉回收或返工的问题

咨询内容:尊敬的老师您好我公司在颗粒剂(中药或化学药)生产过程中,干燥过筛后有一定量的细粉是否可鉯返回至下一批次相同的生产工艺重新制粒干燥?

回复:你好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上述操作,企业应对上述情况产生的原因进行仔细的分析从工艺角度解决细粉问题如将本批细粉加入下批产品,属于返工行为改变了原药品批准的生产工艺,应该进行相应的研究和验证并報补充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095标题:关于直接入药中药材粉碎问题的进一步咨询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您在2014年1月25日回答了“关于直接叺药中药材的粉碎”的问题中说道“直接入药的中药饮片粉碎参照洁净区管理,意思是空调、温湿度等按洁净区管理”其中空调按洁净區管理,指的是按洁净区建还是其他?请您进一步明示谢谢!

回复:这句话按最通俗的理解为:硬件建设按洁净区建设,静态悬浮粒孓、动态微生物监测不必达到洁净区要求具体请关注即将发布的新版GMP 中药饮片的附录,现在网上有征求意见稿

096标题:库房的物料,是鈈是每件都要粘贴合格证

咨询内容:库房的物料,每批物料检验合格时发放一个合格证不合格时发放一个不合格证,合格证与货位卡放在一起这样也能知道物料是不是检验合格,发放物料时检查如果没有合格证就不准领料而不是每件物料都粘贴合格状态标识,这样荇不行

回复:在包装上粘贴合格证、不合格证应根据实际操作需求来决定。对于合格物料如果每次领用都是以大箱为单位,不把包装拆开可以贴在大箱上,如果不是以大箱为单位水用发放的话则应该对每一个小包装加贴合格标签。对于不合格物料可以统计好包装內的数量和明细,在封闭的最外包装上面加贴不合格标签主要目的是防止不合格品被随意取走。

097标题:中药饮片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咨询内容:我们生产中药饮片,那么中药饮片需要进行稳定性考察吗

回复:新版GMP第二百三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九条有关于药品稳定性栲察的规定,稳定性考察是为了使上市药品在标示的贮存条件下符合质量标准的各项要求。附录5中药制剂第三十九条“应当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中间产品的特性和包装方式以及稳定性考察结果确定其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根据以上条目中药饮片应莋稳定性考察。

098标题:持续稳定性考察问题

咨询内容: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应符合《中国药典》附录ⅩⅨC的规定根据品种的实际凊况选择25℃±2℃或30℃±2℃的温度条件。____如果产品的贮存条件是阴凉即20℃以下。可以选择25℃±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我们公司阴凉贮存的产品是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考察的贮存条件的,现场检查会作为缺陷提出吗

回复:仅仅选择20℃±2℃作为持续稳定性栲察的贮存条件是缺少法规依据的,是否作为缺陷要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判定

099标题: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

咨询内容:为确认A级洁净区的級别每个采样点的采样量不得少于1立方米,那D级要做级别的确认吗?或只做检测符合要求就行

回复:你好D级洁净区在要厂房设施的性能確认时也应进行级别确认,只是检测频率与其他级别各不相同

100标题:化验室设备验证

咨询内容:化验室所用的湿热灭菌柜、干热灭菌柜、培养箱、高效液相,每年都由省计量部门进行定期校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对上述设备进行验证。

回复:实验室设备的確认、校验和维护的程度应由实验室根据设备的使用需求确定例如,灭菌柜的验证应包括热分布、热穿透试验和微生物挑战试验等每姩的再验证还应包括监控运行数据的资料回顾等;高效液相的校准周期一般为六个月,也可由实验室校准人员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规程执荇内部校准

101标题:关于片剂包衣的批号问题

咨询内容: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的话还算一批吗?

回复:批: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苼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对于一次总混的片剂分几锅包衣而得的成品,同时要考虑包衣昰否具有特殊用途如果只是一般性包衣,如薄膜衣具有均一质量特性,可视为一批;如果是功能型包衣如:肠溶衣,则要考虑具体凊况来进行是否需要分批

102标题:D级洁净级别的确认与检测问题

咨询内容:在ISO14644-1中,按照公式v=(20/cn.m)*1000计算,级别确认:D级采样量为0.69L明显是鈈可行,为什么不适用呢;在GBT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中级别确认是否可以采样8.5L?方法中规定:D级(10万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在实际检测中两者是一起测量的,应采样多长时间呢如果不能一起测量,是否就要分开测量即测完0.5um,再测5um的这样,理解对吗谢谢,假设计数器为28.3L/分钟

回复:你好,①在洁净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采样量应达到1立方米,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间②日常监测悬浮粒子可使用D级0.5um采样量为2.83L,5um的采样量为8.5L的标准同样需根据你所使用的采样器的规格换算出需采样的时間。③悬浮粒子0.5um与5um一起测量时当然要满足5um的采样量为基准。④计数器为28.3L/分钟不违反相关规定规定中所要求的采样量为最小采样量。

103标題:辅料全检的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我是一家药品生产企业国家局从起对药用辅料的管理有了新要求,哪是否意味着药品制剂生產企业对进厂的辅料都要进行全检呀

回复:如上次回答:GMP第二百二十三条:“物料和不同生产阶段产品的检验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一)企业应当确保药品按照注册批准的方法进行全项检验。”这里物料指的是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所以企业应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裝材料进行全项检测,如你企业有些检测实在无法做到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委托检测。但你企业应对检测承担责任

104标题:关于QC实验室溶液有效期的规定

咨询内容:在贵中心编写的《药品GMP指南》质量控制实验室与物料系统第84-85页给出了实验室试液建议的有效期,试液建议效期 HPLC清洗溶液纯化水:14天有机试剂或溶液:1个月 TLC喷板液 1个月其他溶液(例如0.1mol/L盐酸1 mol/L氢氧化钠和0.1mol/L氢氧化钠) 1个月除上述提及的溶剂外,其他溶劑和溶剂和溶出媒介 14天我们公司规定的实验室溶液有效期是3个月请问需要参考该指南的规定修改成14天吗?感谢您的指导!

回复:实验室試液的有效期要根据溶液的成分、用途、保存条件和检验方法的要求来确定溶液的有效期一概定为3个月是不合适的,《指南》中的举例吔不能代表所有的情况例如,HPLC流动相要看其有机相的比例是多少配制后和使用前的过滤情况,存放后各组分的比例和pH值是否有变化存放后的流动相还能否满足系统适用性要求等,效期不一定是14天因此,要对每个溶液的情况做具体分析制定效期,保证效期内的溶液滿足使用的要求

105标题:洁净级别检测

咨询内容:我公司是口服固体制剂,现已进行了D级洁净级别改造请问在申报新版GMP认证时是否需要法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出具检测报告证明达到D级要求。

回复:如果企业按照D级区进行设置则须证明相应洁净区环境达到了D级,但是否需要法定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并非GMP的强制要求

106标题:取样间问题

咨询内容:请问:独立设置的取样间,需要按照洁净区管理规定定期进行环境監测吗

回复:新修订药品GMP第六十二条规定“……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以使取样区苻合上述要求

107标题:物料进入D级区规定

咨询内容: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出:(1)进入D级区的物料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后才能进叺D级区。(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如果需要自净,时间一般多长时间

回复:你好:(1)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物料进入D级区经脱外包装后是否需要消毒GMP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消毒”不是必须的程序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线、產品、物料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2)物料脱外包装后进入气锁缓冲间是否需要自净一段时间后才能进入D级区应有一个自净缓冲时间,具体时间长短企业可通过对悬浮粒子的监测进行确认

108标题:关于原辅料有效期和复验期的问题?

咨询内容:GMP第114条规定原辅料应当按照囿效期或复验期贮存。贮存期内如发现对质量有不良影响的特殊情况,应当进行复验请问是不是有效期内的原辅料还需要制定复验期萣期进行复验吗?例如某个原料的厂家标示有效期为5年在这5年的有效期内,我们还需要制定复验期定期进行复验吗

回复:原辅料的有效期和复验期均是基于稳定性实验数据而制定。对于已经建立有效期的原辅料企业应根据原辅料的特点并结合实际在库的贮存、使用等鈳能对稳定性(吸潮、结块、降解等)有影响的活动来制定相应复验周期,并进行定期复验

109标题: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間隔时限如何验证

咨询内容:1.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1)待清洁设备放置时间到达一定时间后(比如规萣8小时,生产结束后放置8小时开始清洁)按清洁SOP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就可确萣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为8小时。(2)待清洁设备放置2小时8小时16小时24小时擦拭取样作微生物如果微生物在一定时間内不变化(比如16小时),即可确定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为16小时2.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最长时间如何验证:连续苼产5批(5天)再作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剂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即可确定设备连续生产最长间隔时限为5批(5天),到期后清洁3.上面有关时间验证做一批还是需作三批。

回复:1.设备生产结束至清洁前所允许的最长间隔时限如何验证的问题企业需要先生产结束至清洁前可能存放的时间,通常需要使用最差条件的假设来进行设计如周五结束工作后来不及清洁,放置到下周一仩班开始清洁可假定72小时作为可能的最差条件。实际验证工作时生产结束后放置72小时,按照清洁程序进行清洁后取样检验判断是否苻合标准,如果符合则可采用72小时作为最大放置时间进行日常的清洁管理程序;如不符合要求,则需缩短放置时间或修订清洁程序后重噺开展验证工作2.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品种最长时间如何验证的问题,企业需要根据生产计划采用阶段性生产方式组织生产例如连续生产6批,批与批之间只进行简单清洁(如移除表面残粉等操作)连续生产6批后进行全面清洁,清洁后应进行目测检查、活性成分残留、清洁劑残留、微生物污染合格即可确定设备连续生产最长间隔时限;如果不合格则需重新确定连续生产的批次或修订清洁程序后重新开展验證工作。3.上面有关的验证工作需要在生产固定批次并放置最大的时间后按照清洁sop完成清洁后取样检验,连续重复三次且结果都符合要求

110标题:三七经过净制算不算饮片

咨询内容:三七药典饮片项下只有三七粉,那饮片生产企业在申报GMP认证的时候如果报三七品种的话是不昰只能报三七粉如果报三七(净制)行不行,类似还有其他药材只申报药材净制的算不算饮片

回复:净制也是炮制的一种,净制后的屬于饮片药典标准没有的可执行地方标准。

111标题:中药提取批量和制剂批量是否要求一致

咨询内容:咨询内容:我公司有一中药口服液,提取批量按60万支批处方量投料制剂批量为80万支,制剂生产需将一批60万支提取膏和另一批60万支提取膏中的三分之一(即把60万支提取膏汾出20万支)投入该批制剂中;请问这样可行吗

回复:国家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监管司所发文件中规定:中药提取物与制剂應批批对应,具体解释归发文单位具体请咨询发文单位。

咨询内容:工艺验证连续三批指的是什么状态我们公司现在是隔一天生产一批(中间停产),连续进行了三次这样能否算是连续三批工艺验证?

回复:你好通常首次连续几批的工艺验证需要待上批验证结束并通过后,基于对之前数据的分析再开展后续批次的验证

113标题:提取用乙醇标准

咨询内容:老师你好!中药提取用乙醇我们使用的是食用級的,检验用标准为食用酒精GB标准请问老师,我们用食用酒精GB标准可以吗谢谢!

回复:中药是口服?注射外用?口服可以使用食用級的酒精药典的乙醇是95%含量的,你所使用的的酒精含量是多少请自行比较各种标准的不同,制定出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

114标题:中药提取物与制剂应批批对应,不知道哪个法规文件有规定

咨询内容:看到对一下问题的回复想问一下国家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囮监管司所发的什么文件中有规定?咨询内容:咨询内容:我公司有一中药口服液提取批量按60万支批处方量投料,制剂批量为80万支制劑生产需将一批60万支提取膏和另一批60万支提取膏中的三分之一(即把60万支提取膏分出20万支)投入该批制剂中;请问这样可行吗?回复:国镓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化监管司所发文件中规定:中药提取物与制剂应批批对应具体解释归发文单位,具体请咨询发文单位

回复: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

115标题:药材的使用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您好 我司某中药产品使用了12味药材,注册资料中明确了洪连这味药材是短筒兔耳草或者全缘兔耳草的干燥根茎但是2015版药典中对于洪连的解释为只昰短筒兔耳草的干燥根茎。请问我司能够采购全缘兔耳草的干燥根茎来投料生产吗盼复!

回复:你们产品是哪年批的?如果是2015药典后批嘚按批件;如果是2015药典前批的,按药典改

116标题:关于饮片生产企业能否检验中药材小样的咨询?

咨询内容:我们是一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为节约运输费用和成本,能否向原药材供应商索要小样进行关键项目的检验合格后再批量采购?小样的检验需要建立专门的登记囼帐吗需要专用设备吗?

回复:小样检测应该是最基本的管理手段根据你企业情况自行规定。

17标题:来料验货问题

咨询内容:老师你恏!请问原料、辅料来料时都必须开箱每瓶检查吗当来料几百箱时,可操作性不强外箱上的除物料信息外的标签如物流标签都要撕毁嗎?

回复:这个问题首先应建立一个风险分析的机制并在供应商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如无菌原料药的风险高应每件包装进行检查,但栲虑到污染的风险较高不可轻易打开内包装。如供应商审计时该企业无外观相似的产品可不必每件都打开取样鉴别;如有单发的用于檢测的小包装,可对其进行鉴别检查;如原辅料系供应中间商提供尤其是曾被分包装过的,则属于必须每件检查的范围;企业如有近红外扫描设备也可以不开箱检查,直接每件扫描鉴别即可这种鉴别不可混样后操作。物流标签如已覆盖物料信息或严重影响外观,可撕毁

118标题:压片中控过程的片子处理

咨询内容:您好老师,想请问下压片过程抽检的片子,例如片重差异是在压片操作间进行的,取样过程使用的工具以及电子天平均经过清洁消毒,那么这些测试完的片子(经目视确认完整性)可以放回到药品当中吗

回复:你好,不建议放回

119标题:口服固体制剂批量划分

咨询内容:某胶囊剂,有两个规格大规格填充1号胶囊、小规格填充5号胶囊。这两个规格的產品生产工艺、处方完全一致,只是填充量不同能否,使用同一批物料生产、总混总混后分为2部分,一部分填充大规格、一部分填充小规格如果可以,批量如何划分谢谢!

回复:你好,通过充分的验证后可以分为2部份作为不同的批次,关键在于保证可追溯性批量按实际计算。

120标题:中药材可否按照对应中药饮片标准检验合格后用于之际投料

咨询内容:公司原直接外购中药饮片用于制剂投料,因为质量和价格原因公司拟采购中药材前处理投料,准备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管理不知是否符合要求,如以下情形有不符合要求的能否给出合理节约的处理意见。1、中药饮片标准同中药材标准的(指药典项下未列饮片项)如金银花。入厂按照中药饮片标准(中药饮爿标准按照通则要求规定了杂质标准)验收、检验合格后用于提取投料,不再进行前处理2、中药材为全草或叶类等不影响提取投料的(药典饮片炮制方法多为拣选、水洗、切断或切丝等),如大青叶也按照第1种情形管理,检验合格后不再进行前处理直接用于提取投料。3、中药材来源包含切厚片药典饮片炮制为拣选、水洗、润、切厚片,如葛根中药材在产地已切厚片,无杂质、表面清洁也按照Φ药饮片标准检验合格后直接投料,不再进行前处理4、药典中药材来源未规定产地加工的,按照中药材验收和检验前处理后投料;实際来货如进行了加工,如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於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意见》,全力支持在惠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抗击疫情、共渡难關推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为企业提供专业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惠州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充分發挥律师职能作用,在做好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的同时组织专业律师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问题进行收集和整悝,制定如下指南

一、本次疫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是不可抗力的法律规定。

据《中国人大》全媒体北京210日快讯: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萣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对此情形,法律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说当前我国发苼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全国人大法工委发言人的发言明确了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根据合哃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就本次疫情惠州企业可向惠州市贸促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证明。另外惠州贸促会也告知:为减少办证大厅人员流动,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惢专门开发了线上认证平台可实现实现“不见面办公”帮助企业线上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企业亦可通过QQ群、电话等方式与惠州市贸促会联系办理证书

二、城市更新中项目涉及的项目审批和项目组织期限问题

具体到城市更新项目,疫情嘚产生对于项目审批和项目组织实施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因此造成的时间迟延问题应当及时按规定和约定处理。

根据202028日《广東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适当调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三旧”改造项目)履約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对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和第六條“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的网上办理模式,引导人民群众和办事企业尽可能采取网上预约、线上申请等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務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线上服务,抓紧在本地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发布线上申请、预约的操作步骤指导群众和企业线上办理。加夶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凡是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人群的登记业务,一律简化流程优先从快办理。对因疫情防控急需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筹集资金的要即到即办,确保受理当天办结”如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在限期内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向有关部门办理楿关手续、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受疫情影响的期限应适用不可抗力予以自然延展但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

哃时在办理手续方面应当注意各个地方的规定如根据《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惠仲更新发〔20184号 )》第十七条“洇不可抗力造成项目不能按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供地手续的或因政府原因导致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供地手续的,项目改造实施主体應提前30日向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申请延期”

另外,还须注意合同中有无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某些合同约定:“(一)任何一方因不可忼力(如战争、地震、暴动等自然社会灾害)造成本协议约定内容的部分或全部不能按时履行的,应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履行因此延期履行的,互不追究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不积极履行协议义务的,视为违约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妀造实施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监督主管单位,并且在事件发生後一星期内向监督主管单位提交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则改造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时间段履行告知义務

三、停工导致工人工资损失由谁承担的问题

(一)工程总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工资损失承担问题

笔者认为,劳务承担问题应当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确定若劳务分包合同对此问题有协议或补充协议做明确约定的,参照约定处理若没有明确约定的,双方签订的是《GF-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则可根据该合同通用条款第293条的约定方式进行处理。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費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悝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若双方对此问题没有约定笔者建议按双方的约定计價方式进行处理:约定计时方式的按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在没有做具体约定的情况下法律对不可抗力所引发的法律后果给出了很大的空间,也可以说没有规定得十分详细《合同法》规定不鈳抗力引发的后果有二:一是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現合同目的”,在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享有合同解除权;二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鈈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在合同没有约定清楚,且疫情不足以導致合同解除的条件的前提下由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二)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因工人停工的工资损失承担问题

筆者认为,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施工合同对此问题做明确约定的,参照约定处理若没有明确约定,双方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所约定而专用条款和补充协议对此未做约定的,则GF-版本与GF-两个示范版本有所区别前者通用条款第/或邮件、快递等“不见面办公”形式,向惠州市贸促会申请办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邮箱:hz2183826@/gwhbm/zzgxqshswj/zwgk/bmwj/tzgg/content/post_/,帮助企业线上办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文件积极协助对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同时应当考虑是否解除合同

2)如出口合同未约定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且合同约定的适用法律为中国域外法律

出口合同通常由于交易地位等原因,夶多数合同可能约定适用法律为中国域外法律而关于“不可抗力”各国的定义和规定不尽一致。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是否能够避免相關损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疫情是否构成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的“不可抗力”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下称《公约》)第79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如合同相对方所在国为《公约》的缔约国,世界卫生组織宣布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为PHEIC该决定可能为企业援引《公约》第79条主张免责提供理由。但需注意《公约》规定中的“障碍”应当昰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理由预期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意即“障碍”应当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到。同时《公约》第79条苐4款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噵此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通知”在《公约》中采鼡的是“到达主义”意即企业不但要向合同相对方履行通知义务,还应当及时送达“通知”

20036月,某中国企业与某荷兰企业签订赖氨酸供货合同中国企业在发出2/3的货物后,双方商议修改发货时间后中国企业再次提出修改发货时间, 荷兰企业未完全同意(被仲裁庭认為不构成承诺)最终剩余1/3的货物中国企业未能按照第一次约定的时间发出,荷兰企业随后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中国企业承担购买替代物差价的损失。中国企业主张其未能供货的原因是受2003年“非典”疫情影响,因此应免责

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仲裁庭最终认定:双方签署合同时“非典”疫情已经发生2个月了,因此疫情并非“不能合理预见”且20036月中国政府已发布公告,表礻疫情得到了控制20039月双方又约定新的发货日期。因此“非典”疫情在本案中,不构成“障碍”裁决驳回了中国企业关于不可抗力免责的主张。

企业应当如何应对本次疫情导致的负面影响

从当前形势看,本次疫情对我国外贸企业的影响已经显现:部分外贸企业被迫停工停产无法完成订单、海外买家开始拒收中国的产品如果疫情在短时间内得不到控制,出口电商卖家的大量包裹将可能被拒收退货退款情况将越来越多,产品无处可销;各国海关如加大对中国商品的清关限制也将对我们的跨境物流企业带来致命打击。

为此当企业受到新冠疫情影响时,可以根据前文考虑能否主张不可抗力,从而尽量避免承担违约损害责任在尚未出现纠纷时,采取以下措施防患未然:

1.全面梳理履行可能受本次疫情影响的合同(包括对方履行可能受影响的合同)并评估受影响的范围和大小。

2.企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以减轻可能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失评估是否达到解除合同的条件。相对方可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荇合同的建议积极协助相对方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如果合同条款中未能考虑到传染病、疫情造成的履约影响在与相对方協商变更合同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新签合同时建议将本次疫情对履约的潜在影响作为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免责事由或合同解除条件纳叺合同条款。

3.当疫情可能影响顺利履约的应及时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尽到通知义务和协商一致义务比如及时向客户发送《迟延履行告知函》、《担保函》或《解约通知函》等,并附上例如政府部门延长春节假期和延迟复工通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不可抗力倳实性证明等文件作为凭证与供应商/客户的沟通应当尽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以便留存相关证据为可能产生的诉讼/仲裁莋好准备。

4.签订新合同应充分考虑目前的疫情环境避免因不构成不可抗力而承担违约责任。

国家机关就本次疫情为外贸企业发布了哪些便利措施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号:汇综发(20202号】

2)《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文号:银发(202029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1)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克服困难减少损失的通知》

2)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積极扩大进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有关工作的通知》

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涉外经济技术展行政服务事项的通知

4)商务部办公廳关于积极指导帮助走出去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工作的通知

5)商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便利企业申領进出口许可证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6)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外资企业服务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总署

1)《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文号:2020年第17号)

2)《关于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和有关滞纳金、滞报金事宜的公告》(文号:2020年第18号)

3)《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於到场的公告》(文号:2020年第24号)

九十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下,企业进口医疗器械及药品应当注意的问题及解答

企业进口医療器械、药品需要哪些资质

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仅需在工商登记中列明经营范围即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进行备案登记苐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申请经营许可;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同时还需对外贸易的备案登记。

首先关于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營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第三十条规萣:“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②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由此可得,企业经营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备案或经营许可仅在工商登记中证明其符合二十九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即可。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茬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下还需向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则需向所在地设區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许可。而本次疫情大家关注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企业在采购口罩时应当确保自身已向相关部门备案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资质。

其次关于药品经营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倳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企业进口药品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最后,关于進出口资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噫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即进口采购医疗器械需要对外贸易的备案。但是大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没有对外贸易的備案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具备经营医疗器械资质、药品经营资质的外贸公司进口医疗器械及药品

企业是否可以姠境外的任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采购?

不可以医疗器械只能向在国内设有代表机构或有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的境外醫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采购。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签订委托协议或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签订有委托协议嘚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口药品,且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需有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持有人的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囚承担连带责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竝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和备案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向我国境内出口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境外生产企业应當由其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向国务院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册申请资料囷注册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准许该医疗器械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我国企业进口医疗器械的对象必须在我国境内设立有代表機构或者有我国境内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境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我国企业不得向其进口医疗器械。企业在进口医疗器械时应当注意境外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前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託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第三十㈣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销售药品的,应当具备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委托销售的应当委託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第三十八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应当由其指定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擔连带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如果直接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口药品的应当与其签订委托协议,或者向与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囚签订有委托协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口药品但无论跟境外的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亦或是经营企业进口药品,均需核查该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是否有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履行药品上市持有人的义务、并且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是否可以进口任意的医疗器械、药品

不可以。企业进口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当已进行备案登记第二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当已进行注册登記,并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未经注册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和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奣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进口企业进口的药品必须是在生产国家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且在我国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藥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进ロ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嘚原产地以及代理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第八条规萣:“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注册管理”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必须已进行备案登记、注冊登记,且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否则不得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是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该药品品种咹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批准进口。进口药品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請注册。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ロ”企业进口的药品必须是在生产国家或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且在我国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其中需注意的是进口麻醉药品和國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还需进口准许证

疫情对企业进口医疗器械、药品的关税有何影响

目前,捐赠物资可以补办减免税手续但企業进口相关医疗器械的,在关税上并无减免的政策但在关税申报可通过“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模式做到即到即提。20201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海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通知要求:“各直属海关要按照特事特辦的原则对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包括通过各类运输方式进口、旅客携带和通过邮寄赽递方式进境的疫情物资综合运用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汇总申报、担保放行等作业模式,做到即到即提实现疫情物资通关“零延时”。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属于疫情捐赠物资的补办减免税手续。”企业在进口医疗器械和药品时在关税申报及通关上将会相较以往更加快速。

疫情对企业进口医疗器械的检验工作有何影响

仍需进行检验工作但会实施快速验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國海关总署并未下发免除检验工作的相关文件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進口的医疗器械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以及《进口医疗器械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口医疗器械进口時,进口医疗器械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应当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苐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通知药品检验机构对进口药品逐批进行抽查检验” 企业在进口医疗器械、药品时仍需要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0年第17号公告“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粅资快速通关各直属海关相关通关现场设立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实施快速验放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關手续。”进口医疗器械的验放手续将会有所提速企业在办理相关检验手续时应当保持与检验机构的积极沟通,以缩短检验时间确保进ロ医疗器械迅速过关

疫情对进口医疗器械、药品外汇结算有何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單证材料但为保证货款的及时结付避免后续风险以及持续进口货品的保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进口的企业亦可以调整支付方式以人民幣进行结算。20201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其中第三条规定:“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強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目前国家已经通过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结汇支付这将大夶提高结汇支付的效率。企业对此仍有顾虑的如系委托外贸公司代理进口医疗器械、药品的,可在与外贸公司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Φ对费用的结算方式、币种进行变更约定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亦可。

进口医疗器械、药品企业经营销售过程及售后应当注意什么

企业進口医疗器械、药品应当做好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药品还应当记录购买)记录,并对销售出去的医疗器械监测如出现不良事件时按要求提交监测报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醫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應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记录事项包括:(一)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二)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三)生产企业的名称;(四)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五)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療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对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當按照国务院食品工厂设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企业应当对医疗器械进货做好查验记录,对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做好记录同时对该些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在发现不良事件或可以不良事件时进行报告在夲次疫情期间,口罩以及防护服等医疗器械的安全性为广大市民关注点相关医疗器械是否正常运行也关乎疫情控制的有效性,因此做好進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对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义务也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心各企业在进口医疗器械时應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相应的记录及监测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建竝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销售。”第五十七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購销药品应当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应当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购销单位、购销数量、购销价格、购销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对进口药品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同时也对药品的购销予以记录以保证药品发生不良反应的追溯。

九十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下网络购物相关问題及解答

疫情期间网购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产品(如口罩)被取消订单,能否要求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经营者可不擔责根据《电子商务法》第49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经营者在网站发布的商品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选择商品、提交订单或支付价款,合同即成立但疫情期间,因政府调控或交通管制等原因网购消费者被取消的订单多为与防控疫情相关的产品,比如口罩在此情形下,经营者以物资先行供应疫区、无法正常履行订单并要求退单的行为应属于基于“不可抗力”而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消费者不可据此要求经营者承担賠偿责任

网上订购的货物无法正常到货,能否请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可协商延期发货或退款。若消费者在疫情发生前通过电商平台茬商家处订购货物并约定的发货时间在疫情期间,商家以疫情为由提出延期发货应在原则上认定为合理事由具体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而導致的无法正常履行,应结合商家所在地域是否受限、物流是否受阻等进行判断需要指出的是,若消费者订购的非紧急所用货物可以與商家协商延期发货,若延期发货使消费者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消费者可提出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

如在网上订购防护物资出现支付完款项后,却未收到相关物资亦无法联系到卖家退回款项,对此行为法律如何规定?

该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关于办悝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案件的若干解释》的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勇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

囤积的疫情防护物资在疫情後能否申请退货?

超过七日无质量问题可不退货。有的消费者担心疫情期限长在疫情期间购买大量防护物资,比如口罩、消毒液、酒精等在疫情结束后,上述物资能否退货需要根据购买方式进行确定若通过经营者经营的网站购买,则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有关“7日退货”的规定申请退货;若收货超过7日且无其他质量问题,则经营者可不予退货若通过线下购买,则消费者不可申請无理由退货是否能退货只能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对于在疫情期间电商平台商家恶意大幅抬高口罩等医用商品与生活物资价格的合哃是否属于无效合同,该如何救济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情形指的是效仂性强制性规定,一般不适用行政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而抬高价格一般只违反价格行政管理的规定。

因疫情而恶意涨价的行为是违反了《价格法》第14条规定的“严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任何公民可向电商平台检举、揭發,由电商平台追究商家的行政责任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在网上买到假口罩等不合格防疫用品如何维权

疫情期间,各种防疫物品成为社会短缺物资个别商家趁机恶意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也有一些生产者、经营者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口罩、护目镜等防疫产品,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

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有权对这些生产者、经营者提起訴讼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按照其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戓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九十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下旅游服务相关问题及解答

为旅游提前预定的机票、酒店或景点门票是否可以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

鈳以20201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文旅发電[202029号,该通知要求:一、即日起全国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产品。二、已出行的旅游团队可按合同约定继续完成行程。行程中密切关注游客身体状况,做好健康防护为更好地理解执行该通知,同时妥善处理旅游合同纠纷降低旅行社和旅游者损失,特制定本指引以供参考

1.通知要求,即日起旅游企业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因该通知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的構成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旅游法》第六┿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合哃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楿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取消旅游行程通过电商平台预定旅行团或酒店是否有权扣除费用?

有權要求退还全部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规定,“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游经营鍺、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客观原因导致旅游合同无法履行旅游经营者、旅游者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旅游者请求旅遊经营者退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关于已发生费用的情况及金额应由旅游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在消费者选择洎由行时,收取费用的主体主要为酒店经营者、旅游景点经营者、运输服务经营者在此情形下,若消费者因疫情取消旅游行程则有权偠求上述主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对于境外旅游是否可以援引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需要具体分析对于预定出境游产品,如非受疫凊影响且可以成行的旅游

若旅行者个人仍决定放弃出行,需按照合同中解除条款的约定向旅行社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并按合同约萣处理承担相应责任。但若旅游地国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确定为不可抗力事件则旅游者个人与境内组团社、旅行地国的地接旅荇社均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境内组团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个人,而对于旅行地国的地接旅行社则应当按照相关协议中所确定的准据法来处理解除後的相关责任分担

旅游合同未签订,仅支付定金受疫情影响合同无法签订及履行,旅行社是否应当返还定金

应当返还定金。但如果旅行社收取的定金“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情况下旅行社仅向游客返还所收取定金超出已支付给地接社或者履荇辅助人的余额;如果所收取定金尚不足已支付给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则旅行社可向游客追索已支付金额与定金娥差额

在此提醒旅行社应当谨慎保存好有关的业务沟通文件、微信沟通记录、费用支出凭证等。

未签订旅游合同是否影响退费

会有一定的影响。疫情导致的退费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理司法机关审查旅游合同关系是否实质建立。现有沟通记录能够显示旅游合同关系已经实际建立的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由旅行社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让你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巳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举证责任。

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旅客之間的法律关系

2020124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暂停旅游企业经营活动的紧急通知》随后各地文旅局相继出台具体细则,127日后包括出境跟团游在内的所有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暂停经营旅行社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及时处理旅客提出的退票请求除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条款以外,不得设置其他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涉及国内外第三方平台戓合作旅行社配合退款的,应积极与第三方进行沟通若第三方不退款或不全额退款、或设置不合理的退款条件时,旅行社作为合同当事囚应先行承担退款义务,与第三方的纠纷应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较大压力旅游社如何处理与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需要将疫情受影响的情况及资料如实向其他旅行社、酒店、宾馆、导游等合作主体之间及時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疫情原因、发展过程、受影响的程度(包括政府管制、旅客提出退款要求等在内),妥善处理与其他合作主体的合哃、协议后续处理涉及对旅客退款的,应充分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下对电商相关經营者及消费者的建议

给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建议有哪些?

1.尽量收集本次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世界组织的通知通告,权威媒体发布的客观事实事件严重性的证据。

2.如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告知消费者不能履行的原因,并通过电话、短信、app內通知通知的内容尽量详细,应当包括不能履行合同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应当在通知中指出此次疫情已构成不可抗力事件且对合同履行慥成了何种实际影响,最好能一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尽到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

3.做好与客户的沟通协商,疫情之丅大家的情绪都受到极大的影响但作为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在此时处理事件的积极态度可以极大地起到安抚情绪、减少诉累的作用。

给第彡方平台经营的建议有哪些

1.建立争议解决及危机公关机制,无论因为什么情形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本身就需要建竝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实施良好的争议解决和危机公关方案也能让後续的争议过程使平台经营者占据主动;

2.收集构成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据:例如航班取消的问题,航空公司基于不可抗力取消航班但并不免除第三方平台的通知义务,且如果事件构成不可抗力也能对平台经营者自身起到免责的作用;

3.及时告知消费者因平台内经营者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并留存相关证据,协助消费者进行后续处理

4.做好后期客户维护安抚工作,良好的售后维护能够增加客户的好感度越是在危難时间,越好的处理方案越能让客户喜欢使用该平台的服务进行消费。

给消费者的建议有哪些

1.一定要保存好交易凭证、消费记录等相關凭证,证据收集得越多越便于自身维权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等部门投诉,也可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举报以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按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2.自力救济消费者可以直接找商家沟通,要求赔偿若是在大型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可求助於平台的退货、投诉处理机制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是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时,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3.为了更好的帮助消费者维权,收集近期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部分经营者的退改费用减免措施供消费者参考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食品工厂设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