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人类最早的文字之一汉字诞生了。其中的诞生是什么意思?

一、“语文”是个多义词

“语文”这个词,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不就是我们生活当中一个普普通通的词吗!但如果问:“语文是什么?”答案却会有许多,有人会认为:语文就是教学生写写字;也有人会认为:语文就是教学生学会做人;还有人会认为:语文就是教学生学会写作文;更有人会认为:语文不就是和数学、物理、化学一样,是中小学的一门课程吗?答案可能还会有很多,但大家想不到的是,“语文”这个词在词典当中,还有着和你的想象完全不一样的解释:

就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和文字:语文程度(指阅读和写作能力)。 语言和文学的简称。”

则解释为“①语言和文字 :语言规范化 ;②语言和文学 :语文教学、大学语文。”

这和你的想象大不一样吧!事实上,对“语文”这个词还有更多的理解,只不过这些理解多数人不知道、而且也没写进词典里罢了,“语文”还就和你想象的不一样,它是个多义词。

每天,我们至少有几千万的中小学生在学习“语文”,有几百万的中小学教师在教“语文”,有数十上百种刊物在讨论“语文”, 但现实却是:“在‘语文是什么’和‘语文课程是什么’的问题上,众说纷纭多年来形成了许多我们每天都在使用“语文”,但却不能对“语文”做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需要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这对从事“语文”工作的“语文人”来说,实在是一个令人尴尬的现实。

多年来,人们尝试对“语文”做出了多种解释,有人认为“语文”是“语言文字”、有人认为“语文”是“语言文学”、有人认为“语文”是“语言文章”、有人认为“语文”是“语言文化”、有人认为“语文”是“语言”或“言语”……等等。但这些论断都没能力排众议、取得令人心悦臣服的效果。

“语文”的歧义已够多了,但有些文章并不考虑这些,只管用,比如:

1948年,朱自清先生把自己以前的一些作品收集为两个集子:《语文零拾》、《语文影及其他》。在《语文零拾》当中收集了十四篇文章,诸如“陶诗的深度——评古直《陶靖节诗笺定本》”、“甚么是宋诗的精华—评石遗老人评点《宋诗精华录》”、“中国语的特征在那里”、“中国文学与用语”……在《语文影及其他》的“语文影之辑”当中有十篇文章,内容是论说聊天用语、地方语词之类。

《吕叔湘全集》一共十九卷,第六卷中有《语文常谈》一辑,我们把它的目录分列如下,“语文”一词该怎样理解你自己做主:

语言和文字也不完全一致

字音的三要素:声、韵、调

声、韵、调在文学上的应运

汉字为汉语服务并不尽善尽美

4、字、词、句 (略)

2010年,钱理群、孙绍振、王富仁三位教授共同编著了《解读语文》一书,书中对鲁迅、朱自清等作家的三十篇文章进行了解读。

2014年8月,作家叶开出版了著作《什么是语文》,内容分为四部分:“人的教育”、“母语之殇”、“阅读美好”、“自我成长”。著名作家苏童评论道:“语文是什么?我们以为已有答案,其实还需探求。毫无疑问,叶开是一个热忱的探求者。”

这些作品中的“语文”都不尽相同,作品的内容估计也不能满足你的期待,而且作品的名称和内容也算不得对等。像这种不管“‘语文’是什么”拿来就用的情况,让人更增迷惑,更加不懂“语文”这个词了。

早在1980年1月,吕叔湘先生在《语文学习》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关于中学语文教学的种种问题》,文中说到:“‘语文’这个词本身的意思就不清楚”。

时间过去了数十年,“‘语文’是什么”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语文”的意思仍在“不清楚”,可每天都有数以千万计的人在同“语文”打交道……

三、“语文”一词的由来

“语文”一词的不清不楚,不由让人想到一个问题: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据《六十年“语文”史论(),“语文”一词最早出现在光绪十三年(1887年)六月十四日两广总督张之洞所呈的《创设水陆师学堂折》中,奏折中有“挑选博学馆旧生通晓外国语文算法者三十名为内学生”、“其水师则学英国语文”、“其陆师则学德国语文”、“庸下之才,语文但取粗通”等数句。新中国成立前,“语文”一词在一些著作、刊物中也已多被使用,如:谭士壁的《语文会通国文入门》、国立边疆文化教育馆编《蒙文国文对照初级小学语文常识课本》、新知书店叶籁士主编的《语文》月刊、陈望道主编的上海《时代日报》副刊《语文周刊》、陶泽彭的《中国语文嬗变论》、陈原的《外国语文学习指南》……等。陈子褒、马相伯、鲁迅、阮真、王力、叶圣陶等一线学者也都使用过“语文”这一词语。可见,“语文”一词在十九世纪末出现后,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媒体或文人使用,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语文”已是一个较为普及的词语。

关于“语文”一词的词义,据《六十年“语文”史论()》,“语文”一词刚出现时,是“出于‘语言文字’使用的化简之需,‘语文’这一缩略语应时而生。”但随着使用的普及,“语文”一词又产生了指代“语言文学”、“国语文”、“文言文和语体文”等的用法。

由《六十年“语文”史论()》可知,“语文”这个词,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了较广泛的使用,而且在那时就已有了使用上的歧义。

到1949年,事情发生了变化。

“1949年6月,全国大陆已大部分解放,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着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各种教材问题。……按照叶圣陶先生的建议,不再用‘国语’、‘国文’两个名称,小学和中学一律称为‘语文’。这就是这门功课叫做‘语文’的来由,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上谓之语,在书面上谓之文,合起来称为‘语文’。

“‘语文’一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兹承询及,特以奉告。”

从张志公和叶圣陶两位前贤的记述中可以看出,1949年,是“语文”这个词语使用历史上的一个分水岭。在那一年,“语文”这个词被用作了一门功课的名称,自此,它的使用范围、使用频率以及产生的影响,都被空前扩大,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语。

1949年8月,叶圣陶主持草拟《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及《》时,第一次使用“语文”作为学科名称,用来取代当时在小学称为“国语”、在中学称为“国文”的课程。

1950年,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写出版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小学课本时,统一署名为“语文”,至此,“语文”这个词被当做一门功课的名称固定了下来,因为是中小学一门功课的名称,因而在比之前更广大的范围内被人熟知,被使用的频率也达到了一个非常的高度,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一个非常普通的词。但就这样一个非常普通的词,却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掀起起了一波又一波的社会性大讨论。

时至今日,“语文”的争议仍在,要解决争议,叶圣陶、张志公两位老先生说过的两段话,是非常值得引起我们重新回顾、审视、斟酌的:

“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此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近,唯“文”字之含意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亦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1949年6月,全国大陆已大部分解放,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着手研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的各种教材问题。关于原来的“国语”和“国文”,经过研究,认为小学和中学都应以学习白话文为主,中学逐渐加学一点文言文,至于作文则一律写白话文。总之,在普通教育阶段,这门功课应当教学生在口头上和书面上掌握切近生活实际,切合日常应用的语言能力。根据这样的看法,按照叶圣陶先生的建议,不再用“国语”、“国文”两个名称,小学和中学一律称为“语文”。这就是这门功课叫做“语文”的来由,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在口头上谓之语,在书面上谓之文,合起来称为“语文”。

过去的“国语”,给人一个印象,似乎只指口头语言,“国文”似乎只指书面语言,甚至只指文言文。把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截然分开,成为几乎全不相干的两回事,或者,教学里只管读文章、写文章,不管口头语言的训练,这都是封建社会长期留下来的极其严重的毛病,最不足取。用了“语文”这个名称,表明在这门功课里要向学生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纠正了上述那些弊病,很有好处

这两段话,在各种有关语文的论述中,被引用的频率非常高,但有几点意思并未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叶圣陶、张志公两位先生,在1949年是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的成员,他们是我国教育课程及语文教材设置的“设立者、创始人”,并且,“语文”这门课程被称作“语文”是因为叶圣陶先生的建议,对当时的情况,他们都是见证者。对语文课程种种初始性的问题,叶、张二老不论是当时的话,还是事后的回忆,都是当仁不让的绝对权威(这不是权威崇拜,而是对事实的尊重)。

(二)、“语文”在1949年时诞生了一个新的义项:语文功课(课程)。

1949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在“选用中小学课本”、“研究……各种教材问题”时,是把“语文”作为一门功课的名称的(“这就是这门功课叫‘语文’的由来……”)。“语文”被作为一门功课的名称,可以看作是课程编纂有者们给了“语文”这个词一种新的用法,于是,相应的,“语文”这个词在旧有词义的基础上便增加了一个新的义项:语文功课(课程)。

对这名称,就像做父母的给孩子取了个名字一样,不管是叫“张三”还是叫“李四”、叫“铁蛋”还是叫“铁锤”,它就是个代号,有的本就毫无意义,是无法、也不能进行解释的;有的寄托了某种希望或特殊含义,但也只能是起名字的人进行解释,旁人说的只是望文生义、妄加引申。“语文”这个词也是这样,有另外的含义是肯定的了,但怎么理解,只能听听当初取名字的人怎么说了,不能随便一个人看了这个词,就说该怎么怎么理解,我们更不能就跟了他走,这是典型的对事实的不尊重。

但不论当初的命名者给出怎样的解释,在“语文”是一门功课(课程)这一点上,都是确定的,是不容置疑的。它是规定的、更是约定俗成的、而且统一到了整个社会,深入人心。这是一个铁一样的事实,没有证据、也不需要证据。

后来,随时事的发展,“功课”又用了“学科”的说法,现在,“课程”又取代了“学科”的说法,但不论用什么样的说法,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样事物,于是,“语文功课”就成了“语文课程”。

作为词语,“语文”词义不清,这不用怀疑,但作为一门功课,“语文”是清白的,不存在争议。关于“语文”的争论,在“语文”被作为一门功课名称之前,也就是1949年之前的争论,是和“语文课程”无关的,因为那时还没有“语文课程”。1949年之后关于“语文”的争论,是否和语文功课(课程)相关,请参阅下文第(四)点。

(三)、“语文”是语言的意思。

张志公先生解释说:“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叶圣陶先生也说:“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这表明,叶、张两位先生的理解是相同的,都主张把“语文”理解为“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的合称,简言之,就是把“语文”解释为“语言”。而且,张志公先生说的更直接:“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这一点在1949年的教科书编审委员会成员当中,应当是听取了叶圣陶的建议,获得了一致意见,大家也同意把“语文”解释为语言的。

(四)、“语文”还有不同的理解,“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化”、“语言文章”……

人们把这些解释统称为“一语多文”,准确地,对“语文课程”来说,这是一类歪解,是一类望文生义的、想当然的解释。

在出版了用“语文”作课程名称的教材后不久,便出现了对“语文”一词的不同理解。“此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但叶圣陶先生不久就对这两种理解做出了否定:“皆非立此名之原意。”但是,叶圣陶先生作出的否定并没有能终止认识上的“混乱”。“近些年来,语文教育界还有人认为应该界定为‘语言与文章’或‘语言与文化’”(《义务教育法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p90)说实话,产生这两种认识真不应该,因为叶老早已否认了类似的认识,而且在一封信中指出:“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这就好比孩子的父母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叫“语文”,并且孩子的父母说:“语文是语言的意思”。你抛开了人家父母的解释,站在边上瞎琢磨:语文是“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化”?“语言文章”?说严重了,这就是部分极端不负责任的语文人在混淆视听、沽名钓誉,他们对历史事实完全不做考证,对现实事实视若罔闻,坐在书斋里望文生义、拆解词语,多年来,他们争论的很热闹,但完全没搞清他们的争论针对的是“语文”这个词还是语文课程(参见下文六),但大家却被热闹的争论蒙蔽了视线,被引向了错误的泥沼。这给“语文教育”的基础理论建设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从以上四点,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语文”这个词可以被解释为“语文课程”、“语言”以及不符合课程编撰者原意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化”、“语言文章”等,但,查遍词典,我们可以找到“语言文字”、“语言文学”的解释,就是没有“语文课程”、“语言”的解释,那么,这两种解释哪儿去了?

“语言文字”、“语言文学”早已被叶圣陶先生否决掉了,我们现在使用的词典偏偏就采纳了这两种解释,看起来合情合理的“语文课程”、“语言”偏偏就被后人遗忘了。这是一种非常诡异的现象。

我们在这儿不是推崇权威,而是因为叶圣陶先生是语文课程最初的“设计师”,我们应该尊重他的设计意图,但我们后人就是改变了最初的设计意图,这就好比最初设计的是一辆洒水车,后来改变设计意图,改装成了装甲车,那么,这车就定然不伦不类了。回想我们多年的“语文”之争,与此不无关系。如果大家争论的都是错的,当然就谁也不能说服谁了。

比上边的诡异更加诡异的是,编审委员会的人既然把“语文”一词定位为一门功课的名称,那么,它就是“语文功课”,怎么又解释为“语言”呢?这不是自己制造矛盾吗?

当年“语文”被用作一门功课的名称,“语文功课”就是铁定的事实,而且,它没有也不需要证据。

1963年颁发的《语文教学大纲》规定,“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这和最初课程设置的意见是相左的,当初可是把“语文”当“功课”的,怎么就成了“工具”?熟悉语言学的人都该知道:“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如果说“语言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你肯定会觉得更准确些,那,“语言”是怎么变成了“语文”的呢?

这,可能是一个惊天的疏忽。

在“语文”被用作功课名称的那一刻,命名的人可能都没想到,他们给了“语文”这个词一个新的义项——“语文功课(课程)”。当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写出版的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小学课本上写着“语文”分发到学生手中时,等于向全社会公开宣布,这门功课(课程)叫“语文”。“语文”这个词就成了这门功课的代称,“语文”就是“语文功课(课程)”,“语文功课(课程)”就是“语文”,这相当于给孩子起了个名字并向社会公开宣布,事情已无可改变,“语文”就是“语文(功课)课程”,就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这件事先是人为规定,而后是社会的约定俗成,历史已是这样,已绝无更改的可能。此后,如果再说“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就相当于说“语文功课(课程)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而这样的说法在逻辑上是行不通的。

叶圣陶先生后来解释说“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张志公先生也说“这个语文就是语言的意思,包括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这明显同“语文”是“语文功课(课程)”的意思是相悖的,但是,如果你看到张志公先生在1979年5月发表的文章《说语文》之后,就会明白。

文中写到“用过去的‘国语’,给人一个印象,似乎只指口头语言,‘国文’似乎只指书面语言,甚至只指文言文。把书面语言和口头语言截然分开,成为几乎全不相干的两回事,或者,教学里只管读文章、写文章,不管口头语言的训练,这都是封建社会长期留下来的极其严重的毛病,最不足取。用了‘语文’这个名称,表明在这门功课里要向学生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纠正了上述那些弊病,很有好处。

这个解释,将事情的原委全部透漏了出来。叶、张二老以及1949年课程编纂委员会的人一心强调“语言”的重要,把“语文”是一门课程的事实给疏忽掉了,1963年的《语文教学大纲》仍受到了叶、张二老的影响,为了强调“语言”,把“语文”当“语言”讲了,所以有了“基本工具”的说法。到现在,这种疏忽延续了近八十年之久,期间引发了许多无谓的讨论,对“语文教育”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那么,这么重要的事怎么就会疏忽了呢?叶、张二老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语言”呢?

早在1934年底,社会上就围绕“中学生国文程度低落”展开了一次大讨论,到1943年,又展开了以“抢救国文”为主题的大讨论。讨论的最终目的是要加强对母语的学习和使用,在讨论中,“语文”已成为一个关键词,“本国语文”、“外国语文”、“中外语文”、“义务教育”、“语文课程”、“语文教学”、“语文学习”、“语文技能”、“语文成绩”、“语文常识”、“语文规律”等已被惯常使用,对此,叶、张两先生及其他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委员都是经历过的,有深刻的印象,受以前讨论的影响,他们一心想强调母语学习的重要性,所以,才会把讨论中的热词“语文”作为学习母语的课程名称,并把“语文”直接解释为“语言”,借以“表明在这门功课里要向学生进行全面的语言训练”;所以才会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强调“语文”是“工具”。有人要说了,既然这样,直接命名为“语言”多好,还不至于引发那些无谓的讨论,省了多少麻烦!真这样吗?我们的意见是反对的,语文课程是学习“语言”的不错,“语文”这个词可以解释为“语言”不错,但因语文课程并不等于“语言”,不是要把语言学的知识一股脑地呈现给学生,它也不仅仅是学习“语言”,还有许多围绕“语言”学习必须进行的,比如个人品德、个性修养、社会道德、社会意识等等对人的培养,如直接命名为“语言”,则很容易把这门课程简单化为对一种工具的掌握,使教学陷入机械化的操作,忽视对学生的人格培养、精神养成。对于这种用意,叶圣陶等人在潜意识当中是清楚的,但在语言上却未能表述透彻,所以诱发了对语文课程的长时间的讨论。这些讨论,如果针对的是“语文”这个词,无可厚非,可以也允许有多种解释,如果针对的是语文课程,则是极端荒谬的,是人们对“语文”这个词认知的上的混乱,是把“语文”这个词当成“语文课程”了,“语文课程”不存在争议!

至此,叶圣陶为什么选用“语文”作为一门课程的名称,为什么把“语文”解释为“语言”,又为什么会把新诞生的“语文课程”给疏忽掉了,我们以为已经找到了答案。

《六十年“语文”史论()》一文,在分析“‘语文’成为我国母语课程名称的多重因素”时说:“强调口语与书面语兼顾,强调‘语体文’和‘文言文’不能偏废……旨在强调我国母语课程的独当之任……‘语文’在解放前已成为母语学科讨论中的关键词。”这也表明当时的课程编纂者们对“语言”的重视与强调,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我们对事情原委的推测。

在此后的岁月里,我们后人亦步亦趋,把这个疏忽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下来,对事情的真相则毫无知觉地继续疏忽了下去。

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蠡测,除此,我们想不出对出现的矛盾的更好的解释,只希望这点蠡测不只是奇谈怪论好了。

要还原“语文”真相,必得对当时情况有确切了解,而这,非叶、张二老莫属。但对权威的态度,我们要尊重而不是膜拜,他们的言论,经得起事实校验的,我们要确信,否则,我们不能盲目地崇拜。这,并不影响他们在我们心中的权威地位。盲目尊崇,会使问题更加难以解决。

六、“语文”争议存在的问题

上文,我们得出“语文”一词有三个(类)意思、语文课程、语言、一语多文: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

放到普通逻辑当中,这几个词是存在种属关系的,如果把“语文”看作是一个属概念,那么其他几个词就都是种概念。用下图表示:

③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

这样划分之后,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以往我们在语文争议当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语文”的争议由来已久,可以说,从这门课程被叫做“语文”就没有消停过,但从来没人说争吵是针对“语文”这个词的、还是针对“语文”这门课程的。

这样,人们的争吵就把种概念间的区别抹杀了,造成词语种属关系以及种概念间的混乱。于是,看文章的人以为自己在看这一方面的文章或书籍,写的人却可能另有所指;或者看的人和写的人都以为在说这一方面的问题,实际早就岔道到另外一个议题上了。这就好比看《红楼梦》没搞清人物关系,乱了家谱,王熙凤干的事算到了贾政的头上,或者薛蟠干的事算到了贾琏的头上。导致的结果是,你不说我还明白,你越说我反倒越糊涂。比如:

蔡明编著的《语文教学专题研究》中,有“对‘语文’名称的不同理解”p12和“语文学科性质”p15两款内容。在“对‘语文’名称的不同理解”中说“自从语文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被确定以来,人们对‘语文’这个名称涵义的理解却很不一致。一些人认为‘语文’就是语言文字,而令一些人则认为‘语文’应指语文文学……一些人认为‘语文’应是语言文章,但另一些人则认为‘语文’应包含语言文化在内。总之,各种说法,很不一致。也未作出过一致的结论。”在“语文学科性质”中指出“语文学科是以培养学生阅读、写作、听话、说话能力为主要目的和主要内容的文化基础课。”如此看来,“语文名称”和“语文学科”确实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但这两个问题间是什么关系,书中没有解释,看了也叫人莫名其妙。

无独有偶,在林崇德主编的《中学语文教学心理学》中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语文的含义”和“中学语文学科的性质”。“语文的含义”在最后总结说:“对学科含义的认识,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性质的认识和学科目的任务的认识。语文就是语言,而语言是工具,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这就决定了语文学科的性质;语文就是语言,‘在普通教育阶段,这门功课应当教学生在口头上和书面上掌握切近生活实际,切合日常应用的语言能力’,这就决定了语文学科最根本的目的和任务。”(p20)“语文就是语言”,“语文的含义”为“语言”。但这个结论是在“语文的含义”一小节中说的,而且“对学科含义的认识,反映了人们对学科性质的认识和学科目的任务的认识。”这样看来,“语文的含义”、“学科的含义”、“学科性质”三者是没什么区别了。但为什么随后又另辟一小节“中学语文学科的性质”呢?难道语文学科的含义解释不了语文学科的性质吗?令人百思难解

有趣的是,相同情况在傅炳熙的《语文教育学最新教程》中也出现了,书中有“学科名称的含义”、“语文学科的性质”两小节。在“学科名称的含义”中讨论了两个问题:“‘语文’与‘语言’”、“‘语文’和‘语文学科’”,在前一个问题的最后总结道:“总之,‘语文’的涵义是‘言语’而非‘语言’,它是指运用以汉民族的母语为中华民族共同语进行交际的一切言语行为和言语作品。”在后一个问题中总结道:“这样看来,‘语文’既可指作为交际手段的‘言语’,又可指以言语教育为内容的学科,且二者极易混淆。…………实际上,‘语文’与‘语文学科’的关系,就像‘大语文’与‘小语文’的关系。”话说得有点绕口,理解起来很费神

王世堪主编的《中学语文教学法》中也有“语文与语文教育”、“语文学科的性质”两个章节

类似的例子可以找到很多,在他们的表述当中,应该是意识到了“语文”这个词同“语文课程”不一样,但究竟是怎样的不一样,却没办法明确指出来,因为在他们潜意识当中,还是把词语“语文”当做了“语文课程”,这和社会习惯是一致的。

其次,概念“语文课程”、“语言”长时间被遗忘,造成其他概念来弥补它们缺失后留下的空位,于是产生了许多对“语文”的不理解或误解。

比如:2000年,《全日制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的中规定:“在小学语文(语文课程)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语言)……”在这句话中,“小学语文”如改成“小学语文课程”,“祖国语文”如改成“祖国语言”就显得很清晰,也好理解的多。但因为“语文课程”“语言”的被遗忘,“语文”就上来补位,一词多义,然后,一个“小学语文”,一个“祖国语文”,就把问题搞得很神秘,“小学语文”是什么?“祖国语文”又是什么?“小学”和“祖国”可是两个差别很大的概念,它们共同的“语文”又是什么?问题越问越复杂。

再次,缺少实事求是的态度。

对现实感觉迟钝,不能从社会现实出发考虑问题,这是人们非常容易犯的错误,但这个错误恰恰在此时出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在说“语文课程”时,往往只说“语文”,而不繁琐地说“语文课程”。这样,“语文”就是“语文课程”,“语文课程”就是“语文”。等于是把“语文”这个词以及其他解释全都给忽视掉了,这是现实中的一种使用习惯,对于这种习惯,按语言约定俗成的规则,我们当予以澄清和认同,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因为我们无法消灭这种习惯。同时,在1950年,统一使用的中小学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时,一种课本上印刷的就是“语文”,给人的印象是这门课程的名称就叫“语文”,那么,把“语文课程”叫做“语文”也就顺风顺水,没必要啰里啰嗦地再说“语文课程”了。2000年的《全日制初中语文教学大纲》中“小学语文”的说法,实际上是因袭了这种社会习惯,大家都这么称呼就这么写。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种说法在社会上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承认这个习惯,顺应社会民意,不把“语文”拆解开来说事,像对待“数学”、“地理”、“物理”、“化学”这些个名称一样,问题就容易解决了,但做到这一点,需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更需要有直面事实的勇气。

“语文是什么?语文课程是什么?回答这样的问题,有两种思路,一种是追问前人,一种是考察当下……”我们有这样的口号,更应有这样的行动。

七、“语文”、“语文课程”、“语文教育”

“语文”、“语文课程”、“语文教育”是三个互有联系又截然不同的词。

“语文”,语文是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的一个词,它可以有多种解释:语文课程、:语言、: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在这众多的解释当中,后面四种是类似的,它们都是拆解词语,分别对“语文”的“语”和“文”进行解释后得出的结论,一“语”多“文”,实际上可归列为一类。

“语文课程”,在2011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规定:“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

“语文教育”,在实际使用中,就是“语言教育”的意思。这里的“语文”当作“语言”讲。它不等于“语文课程”,“语文课程”也是进行“语言教育”的,但它的范围要小于“语文教育”。比如:文字改革、用语规范化等语言问题,就超出了“语文课程”的管辖。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大语文”和“小语文”,“大语文”是“语言教育”,“小语文”是学校“语文课程”。

(1)商务印书馆 1989年11月

(2)李行健主编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 2004年8月

(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p89 2013年7月,第89页

(4)张毅 《教育学报》2013第六期

(5)、(8)《张志公文集》 广东教育出版社 1991年1月 第60,61页

(6)、(7)《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80年8月 第730页

(9)《语文教学专题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 1996年5月 蔡明著

(10)《中学语文教学心理学》北京教育出版社 2001年1月 林崇德主编

(11)傅炳熙:《语文教育学最新教程》1995年4月

(12)王世堪:《中学语文教学法》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年7月

(1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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