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容积容积计算

第1篇:《容积和容积单位》小学数学教案

1、使学生认识常用的容积单位,理解容积的含义。

2、使学生掌握1升=1000毫升、1升=1立方分米、1毫升=l立方厘米。

3、能正确运用容积单位,能正确计量物体的容积。教学

建立容积和容积单位观念,掌握1升=1000毫升、1升=1立方分米、l毫升=1立方厘米。

理解容积的含义和升、毫升的实际大小。

量杯、注*器教法学法实践法、讨论法

一、第一次备课动态修改激趣导入

师:同学们,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见到这些物体,(*瓶、汽油桶、垃圾桶、茶叶罐、仓库)。你们知道,它们都是干什么用的吗?

师:对了,它们都是用来盛放物品的。在我们的数学知识当中,把这种能容纳别的物品的物体,就叫做容器。

师:生活中还有哪些物体是容器呢?(学生举一些例子,如:注*器、包装箱等)

知(一)学习容积的概念

师:刚才我们大家所说的容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是什么?(能容纳别的物品)。我们就把,箱子、油桶、仓库等所能容纳物体的体积,通常叫做它们的容积。

(二)容积与体积的区别与联系

1、大屏幕出示水池图片:问:这是一个水池,要想计算这个水池的体积,需要知道哪些条件?(生:水池的长、宽、高)怎样计算?

师:因此,有人说:这个水池的容积和它的体积一样,也是280立方分米。你同意吗?

2、那么,物体的容积和体积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呢?(相同点:计算方法一样。不同点:体积从外面量,容积从里面量。)

3、那是不是所有的物体都有容积的呢?你可以举例说明。(只有容器才有容积,实心的物体等没有容积。)

1、计量容积,一般就用体积单位。(板书:立方米、立方分米、立方厘米)但是计量液体的体积,如水、油等,常用容积单位升和毫升。(板书:升毫升)用字母表示就是l、ml(板书:l、ml)

第2篇:容积和容积单位五年级数学教案

1.使学生知道容积的含义.

2.认识常用的容积单位,了解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的关系.

建立容积和容积单位观念,知道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的关系.

理解容积的含义和升、毫升的实际大小.

2.常用的体积单位有哪些?它们之间的进率是多少?

3.这个长方体的体积是多少?是怎样计算的?

我们已经学习了体积和体积单位,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一个新的知识:容积和容积单位.(板书课题)

1.学生动手实验(每四人一组,每组一个有厚度的长方体盒,细沙一堆)

实验题目:计算出长方体盒的体积.

把长方体盒装满细沙,计算细沙的体积.

长方体盒的体积:先从外面量出长方体盒的长.宽.高,再计算其体积.

细沙的体积:细沙的体积就是长方体的体积,但要从长方体里面量长.宽.高,再计算其体积.

教师追问:计算细沙的体积为什么要从长方体里面量长.宽.高?

教师指出:这个长方体盒所容纳细沙的体积,就是长方体盒的容积.我们看见过汽车上的油箱,油箱里装满汽油.这就是油箱的容积.长方体鱼缸里盛满水,它就是鱼缸的容积.

师生归纳:容器所能容纳的物体的体积,就是它们的容积.(板书)

4.比较物体体积和容积的相同和不同.

相同点:体积和容积都是物体的体积,计算方法一样.

不同点:体积要从容器外量长.宽.高;容积要从里面量长.宽.高.

所有的物体都有体积;但只有里面是空的能够装东西的物体,才能计量它的容积.(出示长方体木块)

1.教师指出:计量容积,一般就用体积单位.但是计量液体的体积,如*水,汽油等,常用容积单位升和毫升.(板书:升毫升)

2.出示量杯:这就是1升的量杯.

出示量筒:这就是刻有毫升刻度的量筒.

3.教师演示升和毫升之间的关系:

①认识量筒上1毫升的刻度,找出100毫升的刻度.

②用量筒量100毫升的红*水倒入1升的量杯,一直到量杯满为止.

板书:1升=1000毫升

4.学生演示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间的关系:

①把1升的红*水倒人1立方分米的正方体盒里

小结:1升=1立方分米

②把1毫升的红*水倒入1立方厘米的正方体盒里

小结:1毫升=1立方厘米

5.小结:容积单位有哪些?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之间有什么关系?

3升=()毫升2700毫升=()升

2.57升=()毫升640毫升=()升

2.4升=()毫升3.5升=()立方分米

500毫升=()升760毫升=()立方厘米

(三)计算物体的容积.

一种汽车上的油箱,里面长8分米,宽5分米,高4分米.这个油箱可以装汽油多少升?

8×5×4=160(立方分米)

答:这个油箱可以装汽油160升.

一个长方体水箱,从里面量长12分米,宽6分米,深5分米,这个水箱可装水多少毫升?

答:这个水箱可以装水360000毫升.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哪些知识?容积和体积有什么不同点?计算容积应注意什么?

(2)容积的计算方法跟()的计算方法相同.但要从()是长、宽、高.

(3)6.09立方分米=()升=()毫升

1750立方厘米=()毫升=()升

435毫升=()立方厘米=()立方分米

9.8升=()立方分米=()立方厘米

(1)*箱的容积就是*箱的体积.()

(2)一个薄塑料长方体(厚度不计),它的体积就是容积.()

(1)计量墨水瓶的容积用()作单位恰当.

(2)3毫升等于()立方分米.

第3篇:五年级下册数学《容积和容积单位》教案

1、使学生理解容积意义,掌握常用的容积单位以及它们之间的进率。

2、掌握容积和体积的联系与区别,知道容积单位和体积单位之间的关系。

3、感受升和毫升的实际意义,能应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简单问题。

理解容积意义;掌握容积和体积的联系与区别。

理解容积意义;感受升和毫升的实际意义

教师:1l量杯,一次*纸杯24个(每组3个),1cm3的自制的小正方体容器,8个1升量杯,10ml钙铁锌口服液,5ml注*器8支

学生:2瓶自己带瓶装水,贴有商标的各种饮料瓶,*水瓶,家用油壶,牛奶袋,果汁盒等。

师:老师想送朋友一个生日礼物?(出示长方体礼盒)大家想知道是什么礼物吗?

师:如果老师告诉你这个礼盒长3分米,宽3分米,高1分米,这个礼盒的体积是多少?

师:猜猜,这个长方体礼盒所容纳蛋糕的体积是多少?

生:9立方米,8立方米,7.5立方米等(学生很快否定9立方米)

师:(打开纸盒,露出蛋糕)是你所预料到的吗?如果你过生日收到这样的生日礼物会有何感想?

师:我买了这么大个礼物还小?

师:盒子里面太小了,说的真到位。盒子里所容纳的蛋糕的体积叫盒子的容积。今天我们来学习容积和容积单位。(板书课题:容积和容积单位)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求长方体的体积,并估算出长方体里所能容纳面包的体积,当老师打开礼品后,学生会发现与自己所估算的差别太大,突出容积的表象认知)

1、举例,感知容积意义

出示墨水瓶:指出墨水瓶所能容纳墨水的体积叫做墨水瓶的容积。

出示茶叶筒:茶叶筒所能容纳茶叶的体积叫做茶叶筒的容积

利用你准备的学具来说说,什么是它们的容积

【出示课件(第2张幻灯片)】:集装箱、油漆桶(指名说出他们的容积)

像粉笔盒、墨水瓶所能容纳物体的体积叫做它们的容积。(学生齐读,老师板书)

(设计意图:学生在充分的感*实例中积累容积的本质内涵,丰富的积累为学生归纳总结容积意义打下扎实基础)

4、容积和体积的区别与联系。

①区别两者数据给出的不同

师:同学们,我们继续来看这个长方体礼盒。礼盒放在空间,自身有什么?

师:打开礼盒,礼盒里面又有什么?

师:已知礼盒的长、宽、高,能求出礼盒的容积吗?

师:想求出礼盒的容积,必须要知道(老师边比划边问学生)什么?

生:礼盒里面空间的长、宽、高

师:如果老师告诉你礼盒里面的空间是一个棱长为1分米的正方体,你能求出蛋糕的体积吗?

师:蛋糕的体积就是礼盒的容积

(设计意图:通过学生对直观长方体礼盒的体积与容积的计算,突破求容积需要已知容器里面的数据这一难点)

师:【出示课件(第3张幻灯片)】:一个较小的实心长方体;一个较大的空心长方体)问题:谁的体积大;谁有容积?

③小组讨论,交流汇报两者异同点(课件出示第4、5张幻灯片)

师:同学们,体积与容积一字之差,他们有什么区别与联系呢?(小组讨论,交流汇报)

联系:求的都是物体的体积。

区别:体积求的是物体占空间的大小。(外部)

容积求的是物体所能容纳空间的大小。(内部)

(设计意图:多角度的区分容积与体积的不同,从而使学生较为全面的理解容积的意义,突破容积意义这一教学难点)

1、计量容积一般用体积单位。

常用的体积单位有:立方厘米、立方分米、立方米(学生边说,老师边板书)

①观察学具,看看你所带的饮料瓶上所标示的净含量,你发现了什么?(小组交流汇报:发现它们的单位都是l、ml而且这些饮料瓶里装的是液体。)

②在计量液体的体积时,常用容积单位升(l)和毫升(ml)。当遇到液体体积很大时,例如:计量蓄水池、游泳池里的水的体积,就用立方米。(板书)

①介绍量杯,观察1l的刻度线,

②组长负责,将桌面上的瓶装水倒入1l的量杯中水,其他人仔细观察

③生活中,我们常用杯子喝水,组长负责将1l倒入纸杯大小,观察1升水大约几纸杯

④谈谈,对1l水你有什么感受?

⑤生活中那些物品用升做容积单位?(生:油桶、水桶、大瓶饮料瓶的容积)

(整队纪律,老师将在每组中找一名最快坐好的同学,负责下一个活动。给每组发一个5ml注*器)

①桌面上有一杯有颜*的水,组长负责,用针管吸入1ml水,让大家看看

②再将这1ml水注入一个空纸杯,再让大家看看

③谈谈,你对1ml水有什么感受?

④你准备的学具中那些标有毫升,是多少毫升?(举例:眼*水5ml、钙口服液10ml等)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吸入1ml带蓝*的水,在注入纸杯的过程中感受1ml的多少,突破学生对1ml由感*认知到理*认知的突破)

师:通过前面几个活动,大家了解了1l、1ml。那么1l与1ml有怎样的关系呢?仔细观察桌面上的量杯,你就能找到*

6、升与立方分米、毫升与立方厘米的关系

师:计量容积,一般用体积单位,但计量液体的体积时,常用的体积单位是升与毫升。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关系呢?老师想请一位同学和老师一起做个实验。

(拿出准备1立方分米的透明正方体,1升有颜*水)

师:老师会做好你的助手,拿稳盒子,你放心大胆的到,开始!(此个环节老师要装作很神秘,学生在整个过程中很兴奋)

生:(全场一片惊讶)得出:1升=1立方分米

师:看来他们之间真有联系,谁能用黑板上的关系推算出1毫升等于多少?

生:观察得出:1毫升=1立方厘米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这个活动,突破1升=1立方分米的教学难点)

通过前面有趣的动手*作,闭上眼睛体会:升一般用于计量油桶、水桶、大瓶饮料瓶等的容积;毫升一般用于计量眼*水、*水、小瓶饮料瓶等的容积;而计量、集装箱容积;蓄水池、游泳池里的水的体积,就用立方米。

五、练习巩固【课件出示(第6、7、8张幻灯片)练习题】

一瓶钢笔水的容积是60()摩托车油箱的容积是8()一瓶矿泉水的容积是600()

运货集装箱的容积约是40()微波炉的容积是45()

(引导学生说出每道题是怎么换算的思路)

3、联系实际【课件出示(第6、7、8张幻灯片)】

出示生活中用到本节知识的图片(喝水、潜水艇、献血等图片)

今天我们所学的知识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大家下去后在生活中找找与我们这节课有关的内容,下节课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容积的知识。

像墨水瓶、粉笔盒、教室等所能容纳物体的体积,叫做它们的容积。

一般用体积单位:立方厘米(cm3)、立方分米(dm3)、立方米(m3)

计量液体:升(l)、毫升(ml)、立方米(m3)

}

1、事故池容积确定应执行的标准或规范主要有:GB

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等。GB50483规定的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确定方法,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事故排水的项目均应适用执行。其中消防用水量确定、围堰或防火堤有效容积确定时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石油库设计规范》(GB)、《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10]等有关规定执行;最大降雨量确定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等执行。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或规范、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具体要求等,注意区分各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规定条款的执行,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和石油库。

2、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水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1]。罐区防火堤内容积、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现有储存事故排水设施的容积均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1]。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对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排水能力进行校核,明确导排系统的防火、防爆、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措施。

3、必须注意事故时进入事故水池的雨水量,与正常生产时初期雨水量(即前期雨水)的本质区别,不可混淆。一是降雨历时不同,正常生产运营过程中初期雨水是指刚下的雨水,一次降雨过程中的前10~20min最大降水量[1],其设计参数计算必须按GB50014规定的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确定;而事故时降水量应根据事故消防时间(参照GB500

16、GB50160规定一般为2~6h,Q/SY 1190规定为6~10h)确定。二是汇水面积不同,初期雨水的汇水面积必须考虑生产区和储存区总的汇水面积;事故时只考虑装置区或罐区单独的能进入事故排水系统的最大降雨量,不作同时汇水考虑,且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进入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集面积。

4、在非事故状态下需占用事故池时(例如,前期雨水池共用),占用容积不得超过事故池容积的1/3,并应设有在事故时可以紧急排空的技术措施。污水处理事故池不可作为事故储存设施,不能把风险进一步转加到污水处理系统。

5、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结合项目的三级防控体系[5](污染源头、过程处理和最终排放)建设进行,做到“预防为主、防控结合”,以将事故状态下的废水控制在厂内不排入外环境,确保环境安全。一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装置区围堰、罐区防火堤及其配套设施(如备用罐、储液池、隔油池、导流设施、清污水切换设施等),防止污染雨水和轻微事故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二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应急事故水池、拦污坝及其配套设施(如事故导排系统),防止单套生产装置(罐区)较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三级防控体系必须建设末端事故缓冲设施及其配套设施,防控两套及以上生产装置(罐区)重大事故泄漏物料和消防废水造成的环境污染。

使学生会运用圆柱体积的计算公式,计算圆柱形水桶的容积。并能运用公式解决有关的实际问题。 教学重点、重点:

理解并掌握圆柱体的体积计算公式。理解容积的概念,掌握求容积的方法。 教学过程

一、创设教学情境,提出数学问题

1、提问:怎样求圆柱体的体积。

2、求下面各圆柱的体积。

(1) 底面积是9.42平方分米,高是5分米。

(2) 底面直径8厘米,高5厘米。

(3) 底面周长6.28分米,高10分米。

二、组织有效活动,探究数学本质

1、出示圆柱形水桶教具,然后倒入红色或蓝色的水至满,提出:这个圆柱形水桶内所有的水的体积,就叫做这个圆柱形容器的容积,今天这节课我们就学习“圆柱体的容积”。怎样求圆柱体的容器的容积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研究学习。

2、出示一个圆形水桶,从里面量底面直径是20厘米,高是25厘米。这个水桶的容积是多少立方分米? 学生读题后问:

(1)题目为什么要告诉我们从里面量? (4) 求水桶的容积可以用什么方法求? (5) 先求什么,再求什么? 学生尝试练习,个别板演。练后评讲,强调:水桶的容积就是水桶能容纳物体的体积。水桶的底面积题中没有直接给出,因此先要求水桶的底面积,再求水桶的容积。

3、杯子中能不能装下这袋牛奶? 学生试做,小组交流,全班交流。

三、致力问题核心,建立数学模型。

练习后,想一想在求圆柱的容积时需要注意什么?

单位要统一。在以后计算容器里所放物体重量时,一般采用“去尾法”。算水或其他装在容器里的物体的重量,可以用单位体物体的重量与容积或体积相乘。

教师提示:水的单位体积重量要熟记:1立方米水重1吨,1立方分米水重1千克,1立方厘米水重1克。

如果是计算一个物体的重量时,一般用“四舍五入”法。

四、设计有效检测,解决实际问题

五、升华经验成果,深化数学内涵

说一说这节课你的收获。

地下室的计算建筑面积问题肯定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执行。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关于是否计算入容积率的问题我查找了很多资料,得到的结论是由地方规划建筑主管部门自行规定。一般地下室不计算容积率。比如下面2个地方文件中提到的: 丹东市执行《房屋登记办法》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执行2008年7月1日起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168号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反映用地开发强度的容积率和住宅阳台、阁楼等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规定如下:

一、容积率的计算 采用地上部分建筑面积总和与用地面积的比值作为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二、阳台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 建筑物阳台的建筑面积,依据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按其水平投影面积1/2进行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的阁楼(坡屋顶内、内设楼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暂不计算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五、地面架空层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 坡地建筑物的吊脚架空层和深基础架空层的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3.0.6条计算。是否计入容积率按国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条文说明第2.0.11条执行。

六、房产部门对房屋进行权属登记时,依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GB/T0)标准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七、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八、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福建的规定 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印发的《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建设项目容积率计算办法,我局结合福州市实际,对现行的容积率计算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具体意见明确如下: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

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

途的,且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2)住宅建筑底层架空作为休闲绿化公共用途,且层高不低于2.8米、不高于

2、下列功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容积率: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阳台、入户花园和挑廊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大于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15%。 (2)建筑物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面积。 (4)除作为设备用房、停车外的其他用途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5)露出相邻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0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按其相邻室外标高最低点一侧的地面作为室外地坪,核定建筑层数及计容建筑面积。

二、住宅建设项目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阶段,设计单位应在建设工程总平面图上注明建设项目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三、本《通知》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项目。

四、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出具规划设计条件的招、拍、挂项目,或已批准总平面规划、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按原计容办法执行,但必须于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工作,超过此期限报批的按本通知要求计容。其他新建、改建、扩建的住宅工程项目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杭州的规定是地下室建筑是不算容积率的,半地下室可以计算,具体规定:层高2.2米以上,室外地坪为基准,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当地上部分大于1.5米时,该层建筑面积计入地块容积率。若因地势原因室外地坪高低有变化时,按上述规定分别计算。杭州市规划局建筑管理处副处长胡彬说,地下室半地下室一般用于自行车库、汽车库、商铺等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地下室是不计入容积率的,而半地下室由于顶板高于地面,应视情况计入容积率。以前,半地下室是否计入容积率没有具体规定,现在应有所规范。 江苏的规定基本也是地下室是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 另外有个问题是地下室的面积是不是包括在领取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建筑面积中?这部分面积是否要缴纳城市配套设施费?

|工程名称 : 设备用房及中间池

计算X,Y两个方向的风荷载

计算X,Y两个方向的地震力

“规定水平力”计算方法:

楼层剪力差方法(规范方法)

墙元细分最大控制长度(m)

是否对全楼强制采用刚性楼板假定

强制刚性楼板假定是否保留板面外刚度

墙梁跨中节点作为刚性楼板的从节点

层间剪力比层间位移算法

风荷载作用下舒适度验算风压:

结构X向基本周期(秒):

结构Y向基本周期(秒):

风荷载作用下结构的阻尼比(%):

风荷载作用下舒适度验算阻尼比(%):

构件承载力设计时考虑横风向风振影响:

承载力设计时风荷载效应放大系数:

振型组合方法(CQC耦联;SRSS非耦联)

用于12层以下规则砼框架结构薄弱层验算的

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

活荷重力荷载代表值组合系数:

结构的阻尼比 (%):

是否考虑双向地震扭转效应:

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附加地震数

考虑活荷不利布置的层数

传到基础的活荷载是否折减

考虑结构使用年限的活荷载调整系数

梁刚度放大系数是否按2010规范取值:

梁活荷载内力增大系数:

第 1段起始和终止层号:

顶塔楼内力放大起算层号:

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区剪力墙抗震等级自动提高一级:是

弱轴方向的动位移比例因子

强轴方向的动位移比例因子

是否调整与框支柱相连的梁内力

薄弱层地震内力放大系数

梁箍筋最大间距 (mm):

柱箍筋最大间距 (mm):

墙水平分布筋最大间距 (mm):

墙竖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 (%):

结构底部单独指定墙竖向分布筋配筋率的层数: NSW =

结构底部NSW层的墙竖向分布配筋率:

按高规或高钢规进行构件设计:

钢构件截面净毛面积比:

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设计执行高规7.2.16-4:

框架梁端配筋考虑受压钢筋:

结构中的框架部分轴压比限值按纯框架结构的规定采用:否

当边缘构件轴压比小于抗规6.4.5条规定的限值时一律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是

是否按混凝土规范B.0.4考虑柱二阶效应:

活荷载的重力荷载代表值系数:

土的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MN/m4):

扣除地面以下几层的回填土约束:

外墙分布筋保护厚度 (mm):

室外地平标高 (m):

地下水位标高 (m):

各层的质量、质心坐标信息

活载产生的总质量 (t):

恒载产生的总质量 (t):

结构的总质量 (t):

恒载产生的总质量包括结构自重和外加恒载

结构的总质量包括恒载产生的质量和活载产生的质量和附加质量

活载产生的总质量和结构的总质量是活载折减后的结果 (1t = 1000kg)

各层构件数量、构件材料和层高

单位面积质量 g[i]

第二步: 计算每层刚度中心、自由度、质量等信息

第三步: 地震作用分析

第四步: 风及竖向荷载分析

第五步: 计算杆件内力

各层刚心、偏心率、相邻层侧移刚度比等计算信息

: 刚心的 X,Y 坐标值

: 质心的 X,Y 坐标值

: X,Y 方向的偏心率

: X,Y 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下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的比值(剪切刚度)

Ratx1,Raty1 : X,Y 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上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70%的比值

或上三层平均侧移刚度80%的比值中之较小者

: X,Y 方向本层塔侧移刚度与上一层相应塔侧移刚度90%、110%或者150%比值

110%指当本层层高大于相邻上层层高1.5倍时,150%指嵌固层

RJX1,RJY1,RJZ1: 结构总体坐标系中塔的侧移刚度和扭转刚度(剪切刚度)

RJX3,RJY3,RJZ3: 结构总体坐标系中塔的侧移刚度和扭转刚度(地震剪力与地震层间位移的比)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系数= 1.00

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系数= 1.00

该结构刚重比EJd/GH**2大于2.7,可以不考虑重力二阶效应

楼层抗剪承载力、及承载力比值

Ratio_Bu: 表示本层与上一层的承载力之比

X方向最小楼层抗剪承载力之比:

Y方向最小楼层抗剪承载力之比:

周期、地震力与振型输出文件

考虑扭转耦联时的振动周期(秒)、X,Y 方向的平动系数、扭转系数

地震作用最大的方向 =

仅考虑 X 向地震作用时的地震力

F-x-x : X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在 X 方向的分量

F-x-y : X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在 Y 方向的分量

F-x-t : X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的扭矩

各振型作用下 X 方向的基底剪力

: X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地震反应力

: X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楼层剪力

: X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弯矩

Vx (分塔剪重比) (整层剪重比)

(注意:下面分塔输出的剪重比不适合于上连多塔结构)

抗震规范(5.2.5)条要求的X向楼层最小剪重比 =

X 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

仅考虑 Y 向地震时的地震力

F-y-x : Y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在 X 方向的分量

F-y-y : Y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在 Y 方向的分量

F-y-t : Y 方向的耦联地震力的扭矩

各振型作用下 Y 方向的基底剪力

: Y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地震反应力

: Y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楼层剪力

: Y 向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弯矩

Vy (分塔剪重比) (整层剪重比)

(注意:下面分塔输出的剪重比不适合于上连多塔结构)

抗震规范(5.2.5)条要求的Y向楼层最小剪重比 =

Y 方向的有效质量系数:

**本文件结果是在地震外力CQC下的统计结果,内力CQC统计结果见WV02Q.OUT

: 最大位移对应的节点号

: 最大层间位移对应的节点号

: X,Y方向的节点最大位移

: X,Y方向的层平均位移

: X,Y方向的最大层间位移

: X,Y方向的平均层间位移

: X,Y方向的有害位移角占总位移角的百分比例

Ratio_AX,Ratio_AY : 本层位移角与上层位移角的1.3倍及上三层平均位移角的1.2倍的比值的大者

1 === X 方向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16(第

2 === X+ 偶然偏心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6(第

3 === X- 偶然偏心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27(第

4 === Y 方向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0(第

5 === Y+ 偶然偏心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3(第

6 === Y- 偶然偏心地震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3(第

7 === X 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8(第

8 === Y 方向风荷载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0(第

9 === 竖向恒载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 工况 10 === 竖向活载作用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 工况 11 === X 方向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8(第

=== 工况 12 === X+偶然偏心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3(第

=== 工况 13 === X-偶然偏心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X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X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18(第

=== 工况 14 === Y 方向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0(第

=== 工况 15 === Y+偶然偏心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3(第

=== 工况 16 === Y-偶然偏心地震作用规定水平力下的楼层最大位移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角:

Y方向最大位移与层平均位移的比值:

Y方向最大层间位移与平均层间位移的比值: 1.04(第

软件名称: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SES2.0,广州市设计院编制)

遵循规范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遵循规范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94

计算方法:一维杆件有限元法。

水土压力模式:静止土压力(水土分算)

土压力分项系数=1.0, 水压力分项系数 = 1.0

土层分布及力学性能详地下室结构简图。

无人防组合强度计算结果(最小配筋率Umin=0.20%):

池壁2(生物池)计算结果

软件名称: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SES2.0,广州市设计院编制)

遵循规范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遵循规范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94

计算方法:一维杆件有限元法。

水土压力模式:静止土压力(水土分算)

土压力分项系数=1.0, 水压力分项系数 = 1.0

土层分布及力学性能详地下室结构简图。

无人防组合强度计算结果(最小配筋率Umin=0.20%):

池壁3(中间池、设备用房及格栅池)外墙计算结果

软件名称: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SES2.0,广州市设计院编制)

遵循规范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遵循规范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50038-94

计算方法:一维杆件有限元法。

水土压力模式:静止土压力(水土分算)

土压力分项系数=1.0, 水压力分项系数 = 1.0

土层分布及力学性能详地下室结构简图。

无人防组合强度计算结果(最小配筋率Umin=0.20%):

4.1 建筑容积率计算

4.1.1 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4.1.1.1 当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在建筑容积率计算时,半

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即:建筑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建设用地面积

4.2 建筑容积率的调整

在建筑设计审批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政府鼓励与限制性政策规定,按本规定

4.2.1条、4.2.2条及4.2.3条,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书》中规定的建筑容积率(以下简称"规定建筑容积率")进行核增、核减、奖励

性调整,与之对应的建筑面积称为核增建筑面积、核减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

调整建筑容积率=(规定建筑面积+核增建筑面积+奖励建筑面积-核减建筑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规定容积率X建设用地面积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保证公众安全、改善环境、鼓励配建机动车停车位等目的,允

许对建筑中一些特定用途的建筑空间增加等量的建筑面积。经审核,下列情形增加

4.2.1.1 在建筑物内开辟城市公共通道、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或建筑楼层架空作公共停车、绿

化休闲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全天可通行的城市公共通道

建筑楼层(包括一层)或地下室内的城市公共通道,车行通道有效宽度不小于5.0 米,净高不小于4.5米;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3.5米,梁底净高不小于3.6米。

(2)建筑楼层架空作城市公共广场

建筑楼层(包括一层)架空作城市公共广场,其梁底净高小于6.0米,进深不小于

8.0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

(3)建筑楼层架空作公共停车

建筑楼层(包括一层)架空或裙房屋顶层主楼架空用作停车,但必须符合有关设

(3)建筑楼层架空作绿化休闲

建筑一层架空或裙房屋顶层主楼架空,用作绿化休闲使用时,架空部分的进深不

小于4.0米,梁底净高不小于3.6米,并应有不小于四分之一的绿化面积,裙房屋

顶用作绿化休闲使用时,初房屋顶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且有从屋顶平

台直达室外地面的专设公用楼梯。

4.2.1.2 在建筑物沿街一层开辟骑楼作为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道路两侧设置,骑楼建筑的一层外墙面至道路边线不小于0.45米,且有防撞和

安全措施,骑楼地面应符合城市人行道地面标准。

4.2.1.3 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避难层中用作消防避难的建筑面积。

4.2.1.4 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地半下室,作人防、车库用途的建筑面积。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半地下室除

作人防、设备用房、车库外的其它用途的建筑面积,经审核,减少等面积的建筑

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特别划定的地段内,用地单位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规定之外,自愿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公共开

放空间,无偿提供给城市管理部门管理、供市民使用,经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申请批准后增加的建筑面积。

4.2.3.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指定在下列地区的某些地段内,鼓

励用地单位开辟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1)建筑容积率和建筑覆盖率过高的地区或旧城改造地区;

(2)城市中心地区主要生活性干道两侧,且人流密度过大的地区;

(3)城市规划特别要求的其他地区. 4.2.3.2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分为建筑开放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

开放空间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均有规定的适用条件和建筑面积奖励系数。建筑开

放空间建筑面积奖励系数与场地开放空间建筑面积奖励系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4.2.3.3 建筑物内开辟建筑公共开放空间,应符合4.2.1.1条之(1)(2)、4.2.1.2条的

4.2.3.4 建设用地范围内开辟场地公共开放空间,应符合下列条件:

(1)带状场地最小宽度不小于4.0米,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2)广场最小宽度不小于8.0米,广场面积在商业区不小于100平方米,在其他地区

4.2.3.5 建筑开放空间的奖励建筑面积的计算:

(1)奖励建筑面积=K1(建筑开放空间建筑面积奖励系数)X建筑开放公共空间的建

(2)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一般与所处楼层建筑功能一致。当建筑设计确有困难时,

亦可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主要功能相同。

(3)凡获得奖励建筑面积不再进行核增建筑面积计算。

4.2.3.6 场地公共开放空间的奖励建筑面积的计算:

(1)奖励建筑面积=K2(场地开放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奖励系数)X场地开放公共空

(2)奖励建筑面积的功能应与首层建筑功能相一致,当建筑设计确有困难时,应与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定的主要功能一致。

4.2.3.7 建设工程按本规定开辟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须符合消防、环保、交通等方面的规

4.2.3.8 建设工程按本规定开辟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必须向政府

有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交政府管理。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规定,建

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归用地单位所有。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状况(包括基本功能与

形态)的改变,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筑高度指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但下列

情况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

6.1.1 屋顶突出物的高度在9米以内,且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建筑物标准层建筑面

6.1.2 实心女儿墙高度自墙顶往下小于1.5米者;

6.1.3 建筑物屋顶另加构架但不设围合外墙者,构架部分不计入高度。

6.1.4 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高度

具有出檐式平屋顶的建筑,其高度为自基地室外地坪起至檐口底面止。

6.1.5 坡屋顶建筑高度

坡屋顶建筑物当屋面坡度超过四十五度(含四十五度)时,建筑高度自基地室外地

坪至坡屋顶的的二分之一为止;当小于四十五度时,按6.1.9条规定计算。

6.1.6 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的建筑高度

当场地前道路标高与场地地坪高度不同时,建筑物高度视下述不同情况分别计算:

当进行景观和建筑物结构的规划控制时,建筑物高度仍以场地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当进行消防扑救控制时,如路面标高高于场地地坪标高时,则以路面标高为准计算

;当建筑物前后立面高度不同时,规划控制高度按建筑物的主出入口中的一面计算

,而消防控制则按扑救登高一面计算。

6.1.7 建筑群高度限制

建筑群高度限制指一组互相邻近的建筑物中最低与最高建筑物高度的幅度。建筑群

限高指对其中最高建筑物的高度限制。

6.1.8 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建筑组合的建筑高度

一栋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体量的建筑组合,其建筑物高度以最高体量的高度计算;

6.1.9 特殊造型的建筑高度

特殊造型的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6.1.9.1 薄壳结构与波浪形结构屋顶,建筑物高度自场地地坪至薄壳顶高或波顶高;

6.1.9.2 屋面为球形拱顶,建筑物高度自场地地坪至拱顶最高处;

6.1.10 半地下室高出地面的高度

半地下室高出地面的高度为由散水边缘处的室外地坪标高至半地下室顶板。

6.2.1 建筑层数的计算,应按2.1.16条的规定。

6.2.2 住宅顶层有套内两层的复式套型时,若两层之间为满铺楼板时仍按两层计算,如为

部分楼板和部分上空时,按一层计算。但对消防控制,仍按自然楼层数量计算。

6.2.3 建筑的内各层的层数排列

6.2.3.1 室内设计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按排列称为一层(建筑设计文件中应按楼层顺序标

注建筑层数,不得将一层标注为首层或底层),第一层楼板以上称为二层,按此规

则类推至建筑最高层数。层高不大于2.2米时不计层数。

6.2.3.2 室内设计标高正负零下面的一层,按排列称为地下一层,地下一层的楼板以下称为

地下二层,按此规则类推建筑物地下室最低层数。

6.2.3.3 室内地面以上的各层之间如设有夹层(见2.3.1),则该层不计入层数排列,但大型

公共建筑内设有中庭者,四周的楼层仍按6.2.3.1条的规定排列称呼。

6.2.3.4 当室内按楼梯休息平台的标高而设置不同标高的楼层时则为错层,其错层的建筑层

数,以标高为正负零的楼层(一层)为标准,第二层楼面标高以下的各层建筑层数

为一层(不同标高的楼层应分别注明标高), 层数的标注方法按此规则类推。

6.2.4 建筑物内电梯层排序

建筑物内电梯的楼层排序,应一律遵照6.2.3的排列。

建筑面积计算 15:43:00 3.1 建筑面积计算的一般规定

3.1.1 层高超过2.2米的楼层均应计算建筑面积,层高不超过2.2米的建筑楼层不计算建

3.1.2 单层建筑物,不论其层高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及建筑

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3.1.3 建筑面积有预售面积和竣工建筑面积之分,预售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是建筑施工

图,竣工建筑面积的计算依据是竣工后的实际建筑物尺寸。

3.2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3.2.1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层高超过2.2米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连跨的单

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结构外的边线为界。

3.2.2 整栋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一层及各层建筑面积均按外

墙的部位,按结构(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2.1 建筑物外外墙的部位,按结构(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2.2 当外墙为非垂直墙面时,按离地、楼面以上2.0米处的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

3.2.2.3 突出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外墙的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或组合幕墙,均按幕墙的框

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为方便起见框架突出主体结构或外墙一律按150毫米

3.2.3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相应的对外出入口建筑面积,按其中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

、防水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4 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或深基础地下空间加以利用时,其层

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5. 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其层高超过2.2米以上的的按其上口外围水平投

3.2.6 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垃圾道、烟道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

3.2.7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屋面板底距楼面楼面净高超过2.0米部分的空间,计算该部分

3.2.8 屋面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

3.2.9 设有结构层的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书

库按承重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3.2.10 有围墙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11 骑楼及有柱的雨蓬、车棚、货棚、站台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12 建筑物及外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橱窗、桃廊、走廊等,按

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2.13 建筑物外有柱和顶盖的走廊、檐廊,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3.2.14 室外楼梯(不论有无围护结构)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3.2.15 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3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范围

3.3.1 建筑物外的有盖无柱的外走廊、檐廊、按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3.2 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无柱架空通廊,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3.3 有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3.3.4 未封闭的阳台、柱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4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3.4.1 突出房屋外墙的构件、配件、艺术装饰、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挑檐、悬挑

雨蓬、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

3.4.2 两建筑物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3.4.3 用于检修、消防扑救用的室外爬梯。

3.4.4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花架、露台、天面的花园、泳池等。

3.4.5 构筑物、如独立的烟囱、水塔、水池、油(水)罐、气柜、栈桥、地下人防干、

3.4.6 舞台上及后台的悬挂幕布、布景天桥、挑台。

3.4.7 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缝的两边室内不相通的,则变形缝、沉降缝不计算建

3.4.8 突出外墙的凸窗,进深不大于0.6米高度不大于2.2米,且窗台高度不小于0.4米。

3.4.9 坡屋顶内的空间,净高不超过2.0米部分的建筑面积。

3.5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

公用建筑面积分为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3.5.1 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3.5.1.1 地面以上的设备用房、套(单元)门以外的室内、外公用楼梯、电梯、内外廊、

门厅、过道、消防控制室、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值班警卫室、建筑物内公用的垃圾

房、垃圾井道、管道井,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等。

3.5.1.2 地面以上层高超过2.2米的设备层; 3.5.1.3 本规定4.2.2核减建筑面积中的公用建筑面积。

3.5.2 不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3.5.2.1 地下室用于人防、设备用房、车库的建筑面积。

3.5.2.2 层高超过2.2米的避难层中用作消防避难的建筑面积及转换层的建筑面积;

3.5.2.3 符合4.2.1条核增建筑面积要求的特定用途的建筑面积; 3.5.2.4 符合4.2.3条奖励建筑面积要求的特定用途的建筑面积;

3.5.2.5 多栋建筑物共用的设备用房。

3.6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及方法

3.6.1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应以栋为单位进行。非本栋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在本栋分摊

,本栋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到别栋。

3.6.2 产权各方有合法建筑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进行分摊计算,无

建筑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比例进行分摊计算。

3.6.3 一栋建筑物具有多个产权人时,须先求出整栋房屋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

按栋内的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3.6.5 多功能综合楼,按其服务功能进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须分别求出整栋房屋和栋

内不同功能区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再按栋内各功能区内各套(单元)内建

多功能综合楼中,仅服务于某一功能区的公用建筑面积(电梯间、楼梯间除外(

应在该功能区内进行分摊;该功能区以外仅为该功能服务的电梯间、楼梯间,若

通过其他功能区的楼层,则该部分的公用建筑面积按该功能区与其他功能区建筑

各套(单元)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单元)内建筑面积X公用建筑面积分

3.6.6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产权人在公用建筑面积上的产权界。

3.7 建筑面积的测算精度要求和计量单位

3.7.1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中误差按下式计算

注:“∠P”指P开二次方

公式中:MP为建筑面积中误差,P为建筑面积值,单位为平方米。误差极限为2MP。

3.7.2 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所有面积计算过程中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面积计

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7.3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5位以上。

3.8.1 建筑面积计算过程如遇上述以外情况,可参照本规定精神办理。

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 15:45:00

5.1 建筑覆盖率的计算:

在建设场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

建筑覆盖率= ————————————————————————

5.1.1 计算建筑覆盖率以建筑物基底面积为准。当半地下室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不超过1.5米 ,半下室的建筑面积大于一层建筑面积时,多出的部分不计入建筑覆盖率,仍以一层

5.1.2 地下车库存的引道,不计入建筑覆盖率。

各类建筑名词 15:50:00 2.2 居住建筑:供人们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

2.2.1.1 住宅: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物。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必须是独门独户

,并应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及贮藏空间等。住宅的层数划分应符

合《住宅设计规范》GBJ96-86的规定。

2.2.1.2 别墅:一般指供短期住宿、休养、游憩、娱乐的独家低层住宅,多建于城市

郊外风景优美处,有宽敞的室外空间。在深圳市范围内指带有独立庭院的独立

式或并联式的低层住宅。别墅区建筑容积率一般小于0.4 2.2.1.3 宿舍:供学生或单身职工集体居住右不配置独立厨房的建筑物。宿舍一般应

与某一主体项目配套建设。

2.2.1.4 公寓:供短期居住而带有小型厨房、厕所的建筑物。在深圳市公寓具有以下

(1)公寓在城市规划中一般不考虑配置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根据深圳市人口构成的特点而设置的周转房应按公寓的要求设置;

(3)根据公寓的使用要求,每套公寓的建筑面积一般在下列范围内;多层

45平方米,中高层50平方米,高层55平方米;

(4)公寓应充分考虑社会化服务的要求。所谓酒店式公寓即按酒店模式管

2.2.1.5 居住区配套设施建筑: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须在居住区内配套设置

的建筑物,包括中小学、托儿园、肉菜市场、居委会、厕所、垃圾站等。

2.2.2 商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建筑物。包括: 2.2.2.1 各类日常用品和生产资料等的零售商店、商场、批发市场。 2.2.2.2 金融、证券等行业的交易场所及供经营管理业务活动的商务办公楼。 2.2.2.3 各类服务业建筑,包括旅馆(含宾馆、酒店、招待所等)、餐馆(含中西餐

厅、饮食店、酒吧等)、文化娱乐设施(如卡拉OK歌舞厅等)、会所(亦称会

员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休憩、饮食、聚会、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等的场所)等

2.2.3 公共建筑:为公众提供社会服务的建筑物。包括:

2.2.3.1 政府机关、各党派团体、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办公建筑。 2.2.3.2 新闻出版、图书展览、广播电视、邮政电信、影剧院、文芳团体以及体育、

医疗卫生、教育科技、宗教、社会福利等的建筑物。

2.2.3.3 机场、铁路、公路、港口等提供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功能的主体建筑物。

2.2.4 工业建筑:供人们从事工业生产的建筑物。包括: 2.2.4.1 工业厂房:可分为通用工业古物 房和特殊工业厂方

2.2.4.2 高新技术产业建筑:供从事高新技术研究、产品并开发以及高新技术产品生

2.2.4.3 工业区配套设施建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须在工业区内配套设置的

建筑物,包括宿舍、食堂、管理楼、垃圾站、变电所、煤气调压站等

2.2.5 仓储建筑:包括普通仓库、特殊仓库、冷库、危险品仓库、保税区仓库等。

2.2.6 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包括:

2.2.6.1 水、电、燃气等供应设施建筑,如供水厂,泵站、泵房调压站、变电站、变

2.2.6.2 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轻轨、地铁等附属建筑。

2.2.6.3 邮政、电信、电话等的技术机楼。

2.2.6.4 污水处理厂、垃圾收集站、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污水泵站等环境

2.2.6.5 其他:如殡仪馆、房屋维修站等。

2.2.7 综合楼:指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组成的建筑。

2.3.1 夹层:在一个楼层内,局部增设的楼层

2.3.2 裙楼:指与高层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2.3.3 标准层:指建筑的内主要使用功能与幸而布置相同的各楼层。

2.3.4 设备层: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

2.3.5 结构转换“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

层采用不同结构类型,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转换层

2.3.6 避难层: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层。

2.3.7 幕墙:突出于建筑主体结构以外的成片围护结构,一般按材质分为玻璃幕墙

、金属板幕墙及玻璃幕墙、金属板组合幕墙和干挂石材幕墙等。

2.1.1 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2 建设用地面积: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2.1.3 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响面积。 2.1.4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

2.1.5 套内使用面积:指室内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体、柱子等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2.1.5.1 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内表面尺寸计算,墙体有复合保温、隔热层,按复

2.1.5.2 烟囱、通凤道、各种管道竖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2.1.5.3 非公用楼梯(包括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

2.1.5.4 住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

、前室、贮藏室、壁柜等

2.1.5.5 套内使用面积系数:房屋按套(单元)计算面积时,使用面积系数为套内使

用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加按规定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比率(%)。

套(元)内使用面积系数= 套(单元)内使用面积

————————————————————————

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按规定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

2.1.7 套(单元)内建筑面积:房屋按套(单元)计算的建筑面积,为套(单元)

门内范围的建筑面积,包括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墙体面积及阳台面积。 2.1.8 公用建筑面积:建筑物内可供公共使用的面积,包括应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和不

2.1.9 建筑物基底面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

2.1.10 建筑覆盖率(建筑密度):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基底面积之和与建设用

2.1.11 建筑容积率:在建设用地范畴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

2.1.12 绿地率:建设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

面积的计算不包括屋顶、天台和垂直绿化。

2.1.13 绿化覆盖率: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种植的水平投影响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

2.1.14 地下室: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等于或超过该房间净高1/2者。 2.1.15 半地下室:房间室内地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等于或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

2.1.16 建筑层数:层高大于2。2来的楼板结构分层层数,但不包括6。1。1条规定不计

2.1.17 层高:相邻楼层楼(地)面板之间的垂直距离。 2.1.18 楼层净高:楼(地)面至楼板结构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1.19 建筑高度:自建筑物散水外缘处的室外地坪室建筑物最高部分的垂直高度,具

体计算方法详见6。1。

2.1.20 公共开放空间:建设用地范围内建筑物内部或外部开辟出全天开放供公众使用的

室外场地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应与建设用地周围的城市空间密切联系成有机的整 体。公共开放空间必须符合《标准与准则》中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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