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帅,男,1989年8月8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无业,住长治市,2018年12月24日因涉嫌诈骗罪被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29日经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次日由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长治市看守所。
辩护人冯壮壮,山西大路律师事务所律师。
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城检刑刑诉(2019)3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帅犯诈骗罪,于2019年9月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赵忠民,被告人李帅及其辩护人冯壮壮到庭参加了诉讼。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现已将材料移送至本院。现已审理终结。
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
1.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绿化工程、向长治和平医院、武乡医院、黎城医院、长治县医院供应医疗设备及投资侯堡洗煤厂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先后向康某借款455844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2.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外墙保温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常某借款16.4万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3.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倒还信用卡、投资医疗器械、长子工地外墙保温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先后向宋某31借款16957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4.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区外墙保温工程、煤改电工程、医疗器械、工地板房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刘某借款87530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5.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医疗器械、钢材生意、长子物流园外墙保温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甄某借款32450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6.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李帅通过电话联系到庾某,虚构其投资妻子韩某姐夫工地钢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向庾某借款15万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李帅于案发前归还庾某7万元。
综上,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长子物流园区外墙保温工程、煤改电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工地板房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分别向康某、常某、宋某31、刘某、甄某、庾某借款共计2069214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材料、到案经过、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等书证;证人韩某、黄某、侯某1、靳某、宋某32等的证言;被害人康某、常某、宋某31、刘某、甄某、庾某的陈述;被告人李帅的供述和辩解;长治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治经纬专审(2019)0025号审计报告等。被告人李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李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辩称诈骗的具体金额记不清楚了,按转账记录为准。所有被害人的欠条金额和实际金额有出入,我还钱的时候没有抽取过欠条,是事情发生后他们逼着我打的总条。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双方的账目往来应当依据被告人李帅及各被害人提供的证据予以确定。被告人李帅是高利贷套路贷的受害者,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与各被害人之间只是单纯的借贷行为。被告人李帅系初犯偶犯,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是自首。望依法判决。
1.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绿化工程、向长治和平医院、武乡医院、黎城医院、长治县医院供应医疗设备及投资侯堡洗煤厂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先后向康某借款455844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2.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外墙保温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常某借款16.4万元,已归还5000元,剩余159000元未还。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3.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倒还信用卡、投资医疗器械、长子工地外墙保温工程需要资金周转等事实,先后向宋某31借款16957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4.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长子物流园区外墙保温工程、煤改电工程、医疗器械、工地板房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刘某借款87530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5.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投资医疗器械、钢材生意、长子物流园外墙保温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先后向甄某借款324500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6.2018年11月15日,被告人李帅通过电话联系到庾某,虚构其投资妻子韩某姐夫工地钢材生意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向庾某借款15万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李帅于案发前归还庾某7万元。
综上,2018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李帅虚构长子物流园区外墙保温工程、煤改电工程、医疗器械工程、工地板房工程等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分别向康某、常某、宋某31、刘某、甄某、庾某借款共计2064214元,后李帅将该借款用于归还其欠他人借款和个人消费。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经庭审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被害人刘某、宋某32、庾某、宋某31、甄某、常某、康某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2月向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报案。
由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民警冀宣先、宋加军于2018年12月24日出具,证明:该队工作人员于2018年12月24日将前来该队反映情况的李帅抓获。
3、刘某与李帅的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往来明细
由被害人刘某于2018年12月20日提供,证明:李帅以投资“医疗器械”为由骗向刘某借款40万元;以投资“煤矿竹竿”为由向刘某借款20万元;以投资“工地板房”为由向刘某借款15万元;以投资“煤改电”为由向刘某借款20万元;以投资“过桥”为由向刘某借款25万元。
4、借条与借款协议共12份
由宋某32于2019年1月15日提供,证明:李帅共向其借款165.5万元,其中现金借款77.5万元。
5、黄某与李帅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借条1张
由庾某于2019年1月7日提供,证明:李帅以在工地上揽钢材生意为由向庾某借款10万元,由其媳妇黄某通过手机银行转账9.1万元,微信支付9000元。
由常某于2019年1月21日提供,证明:李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借款16.4万元,已归还5000元。
7、甄某与李帅的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及借款协议2份,由甄某于2019年1月21日提供,证明:李帅以投资医疗器械为由向其借款90万元。
8、康某与李帅微信聊天记录及借条、借款协议9份,由康某于2019年2月19日提供,证明:李帅以投资医疗器械、煤矿生意等为由向其借款共计384万元。
9、常某与李帅的建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由常某于2019年5月20日提供,证明:其与李帅于2018年1月至2018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交易记录。
10、宋某32与李帅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由宋某32于2019年5月22日提供,证明:其与李帅在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的交易记录、2017年5月至2018年11月的微信交易记录、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的支付宝交易记录。
11、靳某与李帅的交通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由靳某于2018年5月22日提供,证明:其与李帅在交通银行账户2016年5月24日至2018年12月21日的交易记录、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的微信交易记录、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的支付宝交易记录。
12、康某与李帅的交通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记录,由康某于2019年5月20日提供,证明:其与李帅在交通银行账户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1月24日的交易记录、中国农业银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的交易记录。
13、魏某与李帅的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由宋某31于2019年5月22日提供,证明:魏某与李帅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的微信交易记录、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的支付宝交易记录。
14、宋某31与李帅的华夏银行账户交易记录、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由宋某31于2019年5月22日提供,证明:其与李帅在华夏银行的账户2018年5月6日至2018年10月18日的交易记录、2018年2月至2018年10月的微信交易记录、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的支付宝交易记录。
15、甄某与李帅的农业银行账户账户交易记录、微信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刘某与李帅的银行农业银行账户交易记录
(1)由甄某提供的其与李帅的农业银行账户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交易记录、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的微信交易记录、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的支付宝交易记录。
(2)由李帅提供的其与刘某农业银行账户交易记录,证明:其与刘某在农业银行的账户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的交易记录。
16、犯罪嫌疑人前科劣迹调查表由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于2019年1月21日提供,证明李帅无前科劣迹。
长治市分安局城区分局于2018年12月24日对李帅进行尿检,结果呈阴性。
18、被告人、证人、被害人身份证明。
:李帅是我的前夫,我们2018年10月16日结婚,2018年11月27日离婚。
?你是否知道李帅在社会上的经济问题?
:因为李帅瞒着我在外面有很多债务纠纷,我觉得我们才结婚没几天,而且这些债务都是他个人的,与我没有关系,这样我们才离得婚。
?你是否知道李帅与刘某的事情?
:听李帅说过两嘴,出事后刘某去我家逼住李帅打过条子,当时我俩还没有离婚。
?李帅与刘某的详细情况?
?是否知道李帅与宋某32的事情?
也是离婚前听李帅说过一两嘴,具体的事情我不知道。
:我姐夫侯某1,一开始我不知道,但现在我知道李帅是打着我姐夫的旗号,但是这个事情和我姐夫没有任何关系,如果需要的话我会通知我姐夫来配合你们调查。
:2018年11月15日,我老公庚豪锋让我加上李帅的微信,我通过手机电子银行和微信转账给李帅转了总共10万元,后来我听老公庚豪锋说是被李帅骗了。
?你是如何给李帅转钱的?
:电子银行分两次转的,一次是54000元,一次是37000元,微信转账是9000元,转账记录我老公庚豪锋已经提供过来了。?你给李帅钱时李帅出具的借条是什么情况?
:借条是我要求李帅打的,当时打条子的时候只有我俩,条子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证明:其过手机电子银行和微信转账给李帅转了总共10万元,并要求李帅打了借条。
(3)证人侯某2的证言
:我和李帅是连襟,后来李帅与我媳妇的妹妹韩某离婚了。我是做房地产和物流生意的。
?你在长子是否有一处工地,此工地有外墙保温工程?:没有。
?你与李帅是否有过生意上的合作关系?
?讲一下你与李帅在生意上或生活上的情况?
:我媳妇和李帅媳妇确实是亲姐妹,但是我们联系的不多,我连他手机号都没有,见也就见过两三次,这是生活上。生意上就更没有了,我做的所有生意和他没有任何关系,经济上更没有什么来往。
:你和李帅是否有微信、支付宝转账及银行转账往来?:有。我的微信共计给李帅转过13.5万元,李帅没有给我转过。支付宝共计给李帅转过19万元,李帅给我转过23万元。交通银行我给李帅转了30.5万元,李帅没有给我转过。
?你和李帅的微信、支付宝昵称笔号码?
:我的微信号是×××,昵称是“努力努力再努力X”,昵称改过,以账号为准。支付宝都是实名制,你们可以调查。李帅的昵称叫“忧郁的萨克斯”,微信号是×××。
?为什么要给李帅转钱?
:李帅跟宋某32说要用钱,宋某32让我给他转的。
:你是否认识宋某32?
:认识,我和他是朋友。
?你是如何认识李帅的?
:我和李帅以前是一起在长治市拘留所上班认识的。
?宋某32是否给过李帅30万元?
:我知道给过一次李帅30万元现金,当时我没有见李帅本人。
:2018年7月份至9月份之间的一天下午三点左右,我在宋某32弟弟宋某31开的装修公司坐着,过了一会儿宋某32就到了公司空手进了办公室,出来后手里就提着一个绿色的手提袋,然后就走了。
?装修公司的地方在什么地方?
:在长治市××区号商铺。
?当时宋某32手提袋内放着什么东西?
:放着是钱,一手提袋的现金,具体有多少钱我不清楚。
?手提袋内的现金是多大面额的?
:全是100元面额的现金。
?宋某32拿着手提袋内的现金做什么?
:我看见就是拿着手提袋内的现金开车走了,具体做什么我也不知道。
?你是否见宋某32将手提袋内的现金交给了李帅?
:当时我没有看见,我是之后知道里面放着是30万元的现金,他把全部现金都给了李帅。
?你是如何知道宋某32将现金交给李帅的?
:之后我听宋某32在装修公司的时候说过这个事情。
?宋某32为何将现金交给李帅?
:我听说是做生意,就把钱给了李帅。
?你是否知道做什么生意?
:不清楚。只是知道李帅说是在外面做生意,带他挣钱呢。?你是如何知道李帅做生意的?
:我还在长治市拘留所上班的时候李帅说过在外面有来钱的路子,我没有做,所以具体是什么我也没有问他。
:你与刘某是什么关系?
:我是刘某的妻子,我老公刘某因为寻衅滋事被拘留了,关于刘某与李帅的事情,刘某全权委托给我处理了。
?现针对你刘某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及公安机关调取的银行流水,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这份审计报告?
?对此审计报告你是否有异议?
:我对这些没有什么异议,就按审计报告的数额吧。
?刘某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总数具体是多少?
:就按审计报告的数额吧,还有一部分现金往来共计20万元。
?讲一下现金往来的情况?
:现金总共是20万元。
?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
:我们只有当时的条子,之前提供过。
(7)证人宋某32的证言
?你与李帅是什么关系?
:我原来在长治市拘留所工作,我与李帅是同事关系。
?你与李帅是否有经济往来?
:有。2016年12月的一天,李帅跟我说他有个医疗的生意需要用钱,我给了李帅2、3万块钱(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李帅答应每1万元一个月给我500元分红、好处费或利息,一个月到时期后给了我1000元到1500元。两天后,李帅又跟我说:“工地上还用钱,你入股不入股?”我这样又给了他2到3万元,满一个月后又给了我1000到1500元好处,就这样前前后后共计给了李帅165.5万元,李帅给了我94万元好处,目前李帅还欠我71.5万元,期间李帅找我借钱每次都有打欠条,李帅还我94万元的时候说的是给我的分红,因此我就没有撕掉李帅给我的欠条。
?李帅共计从你处拿取了多少钱?
?你给李帅的165.5万元是如何支付的?
:其中有50到60万元是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剩余的100余万元是现金给的。
?100余万元现金是从何而来的?
:我母亲王某先4万元,父亲宋某3红6万无,舅舅王某斌20多万元、姨王某红55万元,弟弟宋某3130万元,表弟王祥1.6万元。
?剩余的50万元是否可以提供相应的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记录?
:可以,我随后提供过来。
?李帅还给你的94万元是以何种方式支付的?
: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给我的。
?李帅是以何理由从你处拿钱的?
:说长子一个煤矿上需要皮带,长子他姐夫的楼的外墙保温,屯留一个绿化工程,还有一个医院需要医疗器械。
?你是否有相关证据可以证明李帅所说的这些理由?
:康某、常某、宋某31都可以证明,我与李帅的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证明,后来我清理手机空间就把聊天记录清除了,你们可以到腾讯公司调取我与李帅的聊天记录。
?将你与李帅的经济往来的详细情况讲一下?
:2016年8月15日,在长治市拘留所李帅问我长子有个工地钱不够,需要投资,我说我只有3万元,李帅说1万元里可以给我500元好处,就这样我借给了李帅3万元现金,李帅给我打了个借条,每个月都给我1500元利息,给利息的情况一直持续到时2018年10月初。
:2016年12月6日,李帅又继续以长子工地为由向我借2万元钱,我给了李帅2万元现金,李帅给我打了个条子,李帅每个月给我1000元好处费,给利息一直持续到2018年10月初。
:2016年12月25日,李帅以长子工地为由向我借3万元现金;每个月给我1500元利息,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7年1月15日,李帅还是以长子工地为由从我处借钱2万元现金,之后李帅每个月给我1000元利息,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7年2月3日,李帅以长子工地为由从我处借款2.5万元现金,之后每个月给我1200元到1300元利息,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7年2月6日,李帅以长子工地为由从我处借钱2万元现金,之后每个月给我1000元的利息,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7年7月13日,李帅以煤矿皮带工程为由从我处借款2万元现金,之后每个月给我1000元利息,持续到时2018年10月。
:2018年5月25日,李帅往以和平医院、和济医院等医院送医疗器材为由从我处借款20万元,我忘记是通过银行还是微信了,每个月给我1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好处,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8年6月23日,李帅还是以医疗器材为由从我处借款26万元,忘记微信还是银行卡转账了,每个月给我1万元到2万元不等的好处,持续到2018年10月。
:2018年7月份,李帅以医疗器材为由从我处借款5万元,我忘记是通过银行卡还是微信了,李帅总共给我3万元到4万元分红,在2018年10月12日给我补了一个条子。
:2018年8月份,李帅以屯留绿化为由从我处借款30万元现金,李帅说这个活干完可以给我10万元好处,但这一笔钱没有给我1分钱的好处,这个条子也是2018年10月12日给我补的。
:2018年9月份,以屯留绿化为由从我处借款37万元,是由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加在一起凑上的37万元,这个条子也是2018年10月12日给我补的,没有拿利息。
?李帅给你的分红、利息、好处等都是通过什么方式支付的?
:有现金、有微信、有支付宝。
?为何李帅每次向你借钱的日期你都记得这么清楚?
:我是通过李帅给我打的条子上说的,条子上有具体日期。
?你是否可以提供这些借条?
?你如何证明李帅向你借款的用途?
:李帅给我的微信聊天过程中有体现。
?经公安机关调取的银行流水,你与李帅有多次经济账目往来,你详细讲一下?
:微信、支付宝、现金,我俩的建行卡也有多次经济账目往来,我还往李帅的工商银行卡存过钱,我是在ATM机上给李帅存的。
?你先详细的讲一下与李帅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
:我将2017年5月16日到2018年11月15日的微信转账记录打印了出来,并在上面做了详细的标注,在这段时间内我往李帅的微信号上转账70万元,李帅给我转账98万元,盈利28万无了.我将2017年7月26日至2018年11月17日支付宝转账记录打印了出来,并在上面做了标注,支出33元,收入23万元。支付宝和微信的打印信息上我都附了标注说明,以说明为准。我媳妇靳某微信给李帅转过13.5万元,只有支出没有收入,媳妇支付宝支出19万元,收入23元。
?你与李帅的微信名称分别叫什么?
:我的微信名字叫“值得”,微信号是×××,李帅的微信昵称叫“忧郁的萨克斯”,后来我给他备注了叫李帅,李帅的微信号是×××。
?现金支出和收入情况?
:现金我给了李帅有100万元,李帅给我现金15万元。
?你如何证明你和李帅的现金往来情况?
:2018年7月份,在我兄弟宋某31的公司,当时我借给李帅30万元现金,我的朋友秦某在场,常某当时也在。
?剩余的现金来往怎么证明?
:剩余的都是我和李帅在车上给的,每次都是我和李帅俩人,这就没有其他人可以证明了。
?讲一下你和李帅建设银行卡的往来情况?
:我总共给李帅的建行卡上转账143万元,李帅给我转了261.09万元,收入是118.09万元。我在建行流水单上做了详细的标注,并附了张标注说明,以标注说明为准。
?你和李帅的建设银行卡的卡号?
:我的卡号是×××,李帅的卡号是×××。我媳妇的交行卡也和李帅有账目往来,支出30.5万元,没有收入。
?你给李帅的工商银行卡的汇款情况?
:分多次总共汇款35万元,在红枫理想城的工行ATM机上打的款。
:我一会翻一翻李帅的工商银行流水,将这些标注出来。?你统计一下刚才所说的所有账目往来,说一下你的总支出和收入?
:总支出是444万元,收入是420.9万元,亏损23万余元。
?为何这次所说的数额与之前笔录中的数额不一致?
?为何你的每一次笔录中的数额都不一样,请你实事求是的说明一下?
:我之前没有算清楚,之前光看的借条,没有仔细的算账目。
?请你详细得说一下支出、收入和亏损情况是多少?
:确实支出444万元,收入420.9万元,亏损23万余元。但是我刚才又再次看了一下我的建行卡的流水,发现我有多次取现共计38.9万元,这些取现每次都是给李帅的。
?你详细说一下取现的38.9万元?
:这些都是我分多次取出来的,每次取完都给了李帅了。我在流水单上做了详细的标注。
?你给李帅的这38.9万元如何证实?
:每次都是我和李帅,没有证人。好多次都是在车上给的他,好多条子也是他在车上单独给我打的。
?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这份审计报告?
?你对此审计报告是否有异议?
:我对这些没有什么异议,这些就是我和李帅账目往来情况,也包括我媳妇靳某与李帅的账目。
?你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数额具体是多少?
:我给了他482.9万元,其中包含100万元,剩下的就是上次我提供的流水清单的数额了。他给了我420.9万元,其中包含李帅给我的15万元现金,其他的都是上次提供的流水清单的数额了。
?这些数额包含你老婆靳某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吗?
:包含,这就是我和李帅的所有往来账目情况。
?为什么每次询问中你所说的数额多少不一?
:时间长了,账目都乱了,也记不太清楚了。
:那么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数额以哪次为准?
?你与李帅的现金往来情况,包括你给李帅的100万现金,这些都有何证据?
:都是零零散散给他的,当时我也没留个心眼,没有什么证据。
:我对审计报告上出具的审计数字认可。除了审计报告中所列的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三种方式外,我还借给过李帅现金,也通过ATM机往他的工行卡上存过钱,ATM机大概转过35万左右,现金就跟我上次在公安上说的一样,给过李帅77.5万元,两项加起来有100多万,我们之间的交易基本持平。
?李帅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向你实施诈骗的?
:自2018年3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李帅在长治市城区范围内称其向“长子物流园绿化、长子某煤矿机电设备改造、向长治和平、武乡、黎城及长治县等医院供给医疗设备,侯堡某洗煤厂需要资金周转”并承诺高额分红为由,向我实施诈骗的。
?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认识李帅的?
:我是通过文敬才认识李帅的,我认识李帅有几年了。
?你是否清楚李帅具体是做什么的?
:我认识李帅的时候他是在长治市拘留所上班的。
?讲一下你认识李帅的过程?
:2017年秋天的一天,宋某32说是介绍个朋友给我认识,宋某32说这个人叫李帅,并说和他是同事。
?你和李帅第一次见面是何时何地?
:具体时间地点我忘记了,当时都有我和宋某32还有李帅。
?把你被骗的经过详细地说一下?
:2018年3月初的一天到英雄台我的服装店找我称,通过其长子县姐夫侯某2的关系承揽下了长子物流园绿化的项目,以需要资金为由向我先后借款62.3万元,随后在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12日期间,李帅以向长治和平医院、武乡医院、黎城医院、长治县医院供应医疗设备及向侯堡洗煤厂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分多次借款67.5万元,以上李帅共计欠我129.8万元至今未还。
?宋某32为何介绍你和李帅认识?
?你第一次借给李帅钱的过程?
:第一次在我店里,李帅管我借的钱,李帅说长子物流园需要资金周转。
?你有何证据证明李帅向你借钱的理由?
:目前我手机上有一份我和李帅的聊天记录,还没有打印出来,回头我提供过来,里面说的不是特别明显,简单的提了一嘴。
?谈及借钱理由时都有谁在场?
:没有其他人在,但是有一次我向李帅催要借款,李帅说钱在元博那用着了,我就在微信上联系一下元博,元博没有否认此事。
?你是如何相信李帅的?
:李帅当时答应给一定的利息、分红,后来李帅也给了,来来回回几次下来,就这样我慢慢相信了他。
?你共计借给李帅多少钱?
?李帅向你借款过程中是否偿还过你的借款?
:除去李帅还我的121.7万元,剩余还有129.8万元。
?李帅向你贷款时是否给你写有欠条?
:有,我随后提供过来,不过我提供的借条上的数额和我实际亏损的数额对不上。
?借条上的数额和实际亏损数额为何不一致?
:因为李帅平时的账目很混乱,他从别人处借款时会打借条,但还款后不会将借条拿下次,宋某32和我们几个人都有这种情况。
?提供的借条的数额是多少?
:借条上显示的是420多万元,可是我实际亏损就是120多万。
?你以何方式支付李帅向你的借款的?
:有现金、手机及银行转账。
?你是否能提供李帅贷款时的银行流水等凭证?
?李帅向你贷款时其姐夫侯某2或他人是否在场?
?你是否落实李帅向你贷款的种种理由是否真实?
?李帅欠你的129.8万是否为实际借款的本金?
?这129.8万元都是本金,不包含利息。
?根据2018年一年内你的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流水显示,你与李帅有多次账目往来,你如实的说明一下?
:我和李帅的账目往来分别体现在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两份流水上,还有就是现金往来和微信支付往来,还有几次用现金给李帅汇过几次款。
?请你详细的说明一下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流水?
:我将这两份流水都仔细的计算和标注,而且以排序的方法在流水清单上做了标注,然后用一张A4纸记录了下来。交通银行的收入及支出分别是15万元和44.9万元,农业银行的支出及收入分别是258.18万元和242.4956万元。以我做的标注为准。
?这两份流水的亏损情况?
?讲一下你与李帅的现金往来?
:李帅分4到5次来位于长治市城区嘉汇附近的店铺里找我,共计从我这拿走了60万元。
?这60万元现金你是否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或证人?
?讲一下你和李帅的微信支付往来?
:微信支付宝加起来共计转给李帅3万多元,这些微信支付宝记录找起来比较麻烦,我觉得比较麻烦而且数额比较小,算了往进算了。
?你讲一下你给李帅汇款的详细经过?
:2018年7月2日,我往李帅的建设银行账户上分7次共汇款6万元,我在李帅的建设银行流水账上标注了出来。分别是9700元、10000元、9900元、10000元、9700元、700元。在李帅的建行流水单上也有他转给我的,这些我在我的农行、交行流水单上标注过。
?你与李帅是否还有其他账目往来?
:我借了我朋友吕某10万元,在2018年11月25日分两次转给了李帅,这个钱是我借的吕某的,但是从吕某的卡里转出去的,我把汇款转账单原件提供了过来,也从李帅的建行流水里标注了出来。
?经过你说的这些,你共计亏损了125万元,这与你之前的笔录中所说的129万元有些出入,对于这你怎么解释?
:之前说的估计是没有算清楚,以这次笔录中说的数字为准。
?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对此有无异议?
:好的,看过了,没有异议。
?除去审计报告上与李帅的账目往来外,你与李帅是否有过现金往来情况?
:分5、6次,共计给过李帅70万元现金,银行流水按审计报告上的数字来算,这70万元现金没有往进算。
?你讲一下这70万元现金的情况?
:这是分5、6次给他的,具体情况我都记不清了,加上我父亲生病的事弄得我焦头烂额的,我也没心思再弄这个事了。我把这70万元现金讲出来,如何计算这个被诈骗金额就是你们的事了。
?这70万现金是否有此条?
:李帅给我打过的条子有大概将近200万元,有一部分是他就没有抽回去,这200万元的数字远大于我现在被骗的115万元(流水45万多+现金70万元)。
?你是如何认识李帅的?
:我通过宋某32和宋某31认识的李帅。
?你与宋某32、宋某31是何关系?
:我之前和宋某31在御龙庭小区一起开的装修公司,李帅经常来公司找宋某31。
?讲一下李帅向你借钱的详细经过?
:2018年5月份,李帅来我们公司找到我,说是有一个外墙保温的工程需要周转并说想借钱,我当时给了李帅19.7万元的现金,并承诺给一部分好处、分红,当时宋某32、宋某31都在,7月份的时候李帅还给我21.7万元,当时李帅并没有收回给我打的借条,借条上写的就是19.7万元。
:2018年9月底,在长治市城区公安局旁边的斜路上,李帅开车过来找我,在李帅的车上,李帅说有一个煤矿工程需要投资,我当时给了李帅10万元现金,李帅说这个钱用一个月左右,并承诺给一部分好处,后来一直没有还给我钱。一个星期后,李帅给我打电话说要用钱,我用我的建设银行卡给李帅转了15万元,一个月后李帅通过建设银行给我转了3.5万元。后来李帅又向我借钱,我又用建行卡给李帅转了5万元,之后每次都是借一部分还一部分,就这样来来回回的借和还,后来我通过查找我的建设银行卡发现我共计损失16.4万元,再加上斜路上的10万元现金,共计26.4万元。后来我去李帅的家找其催还欠款的时候,李帅并不承认一开始的10万元现金,只给我打了一张16.4万元的欠条。
:加上10万元现金我共计损失26.4万元,如果除去一开始的2万元现金的话,我共损失24.4万元。
?这些钱你是以何方式给李帅的?
:其中有10万元是给的现金,剩余的都是通过建设银行给李帅的建设银行卡转的。
?是否可以提供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
?你是否有证据表明给了李帅10万元现金?
:没有,当时给钱时也只有我和李帅在场。
?李帅是以何理由向你借钱的?
:医疗器材、煤矿工程、政府绿化等,没有说工程的具体地址。
?你有何证据可以证明以上所讲?
:李帅每一次借钱都是打电话给我的,没有在微信上说过借钱的理由,当时也都只有我俩在。
?经建设银行流水显示,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有多次转账记录,请你详细说明一下?
:我写了一份详细的明细表,将支出与收入的情况用序号标注了出来,支出是45.2万元,收入是28.8万元,亏损16.4万元。这就是最准确的数字,所有的都以这个为准。
?你再详细看一下李帅的建设银行流水清单,将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标注一遍?
:我在我的建设银行流水上已经标过一次了,而且我将我俩的流水对了一遍,发现并没有什么出入,以我的流水清单为准。?你与李帅是否有其他的账目往来?
:我还亏损10万元现金,加在一起是26.4万元。
?这10万元现金是否有认证或者其他证据可以证明?
:没有,李帅给我打的条子上也没有。
?你与李帅是否有微信支付宝转账往来?
:总共也没有多少钱,微信和支付宝上的我就不算了。
?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这份审计报告?
?对些审计报告是否有异议?
:我对这些没有什么异议,这些就是我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
:你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数额具体是多少?
:具体数额我忘记了,上次提供过一次流水清单。
?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数额以哪次为准?
:就以上次提供的流水清单数额为准吧?
?你与李帅的现金往来情况?
:就是在九州宾馆旁边的斜路上,李帅的车里我给了他十万元钱。剩下的全是上次提供的流水清单数额了。
?你如何证明这10万元现金?
:李帅给我打的借条上的超过了我实际给他的金额,因为有一次李帅还给我钱后没有抽回条子,后来我给他这10万的时候就没有要求他打。我把所有条子都提供给公安机关了。
3、被害人宋某31的陈述
:你与宋某32是什么关系?
?你是如何认识李帅的?
:2015年的时候,我通过秦某、宋某32认识的李帅,在我开车送李帅的过程中,,李帅加上了我的微信。认识他以后一直也不怎么聊天,慢慢熟悉了以后,在2016年、2017年两年内一起吃过饭喝过酒,后来李帅以借钱的方式骗了我15万元。
:2018年5月份的一天,刘某、李某、李帅一起来长治市御龙庭小区我的公司找到我,他们在我公司吃了一顿饭,期间李帅单独把我叫到一边,李帅说:“借我1万元钱,我倒一倒信用卡,明天就给你”,我磨不开面子,就借给了李帅1万元现金,李帅在第二天就还给我了,是通过微信还的我。
:5月底的时候,李帅给我打电话说想用钱,说的是侯国栋有个医疗器械的活,并答应给我点好处、利息,我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的方式给了李帅5万元现金,10天以后李帅通过支付宝还给我52000元。7月份的时候,李帅给我打电话说侯国栋的医疗器械工程还需要钱,我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给了李帅10万元钱,一个月后李帅还给我105000元,是通过银行汇款打到我的华夏银行卡上。
:2018年10月8日的时候,李帅给我打电话说其媳妇的姐夫侯熵的工地上有个外墙保温的活需要投资,我用媳妇魏某的支付给李帅转了15万元,谈这个事的时候电话和微信都有谈,李帅也答应给我相应的分红、好处,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李帅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钱,后来我一直催要,李帅就一直不接电话,后来有一天我和李帅在长治市城区的建东小学旁边的工商银行见了面,当时元博也在,元博当时给做了担保,元博当时对我说:“没事二的,李帅欠你的钱肯定要还的,不怕,我给你做担保”,后来我们就分开了,可是一直到李帅被你们公安机关拘留也没有还钱,我就来报案了。
:共计就是12.5万元。
?你分几次共计借给李帅多少钱?
:分4次共计借给李帅31万元,前三次的钱都还了,就是第四次的15万元没有还。
?详细说一下这四次借钱的情况?
:第一次,借了1万元现金,李帅通过微信还给我1万元;第二次,我通过微信、支付宝共计借给李帅5万元,李帅通过支付宝、微信还给我52000元;第三次,我通过微信、支付宝共计借给李帅10万元,李帅通过支付宝、微信还给我5000元,往我华夏银行卡上打了10万元;第四次,我通过微信、支付宝共计借给李帅15万元,李帅没有还给我。
?第三次的15万元减掉李帅给你的70000元好处费后还剩余14.3万元,而你说损失共计12.5万元,对于这你作何解释?
:时间长了,记不清了,李帅到底还给了我多少好处、分红、利息,这些我都忘记了。
?是否提供你与李帅的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记录?
?李帅是否以现金的方式给过你好处、分红或利息?
?李帅是以何理由向你借钱的?
:最后一次是以其媳妇的姐夫侯某2的工地上有个外墙保温为由,前几次是以侯某的医疗器械为由。
?你有何证据能够证明?
:每次李帅都是给我打电话说,微信中也有谈起借钱的理由,后来我将微信聊天内容都删除了,现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你详细说明一下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
:我和李帅都有微信、支付宝、华夏银行转账情况。
?诮你详细的说一下你与李帅的微信转账记录?
:微信转账支出是26.102万元,收入是2.405万元。我媳妇魏某微信给李帅转了4.3万元,收入0.5万元,我媳妇两大不在长治市,而且每次都是我用我媳妇的微信给李帅转的,我媳妇对这些一概不知。微信和支付宝的转账记录我都打印了出来,并且做了详细的标注,同时我还附了一份标注说明。
:我的支付宝支出是7.3万元,收入5万元。媳妇的支付宝收入是3.4万元,支出是27.9万元。
:华夏银行是李帅给我的转账,我没有支出,只有收入,收入是37.09万元。转账记录我都打印了出来,并且做了详细的标注,同时我还附了一份标注说明表,以标注说明为准。
?你的总收入和总支出情况讲一下?
?你和李帅是否有现金往来情况?
:没有,李帅没有给过我现金,我也没有给过李帅现金。
?为何你说的前后不一致且矛盾?
:之前没有算清楚,这次算清楚了。以这次为准。
?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这份审计报告?
?对些审计报告是否有异议?
:我对这些没有什么异议,这些就是我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也包括我媳妇魏某与其的账目。
?你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具体数额是多少?
:具体多少我忘记了,以上次提供的流水清单数额为准吧。
?这些包含你老婆魏某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吗?、
:包括,这就是我与李帅所胡的账目往来数额了。
?你与李帅有多少现金往来情况?
:就是1到2万无的往来情况,就那么一次,都是我借给李帅没几天他就还给我了,其他的就没有现金往来情况了。
:我被一个叫李帅的男子以拉我投资做生意为由骗了150万元。
?你是如何认识李帅的?
:李帅原先是我妻子王某在长治市拘留所的同事,现在李帅刚离职,已经不在拘留所工作了。
?李帅在拘留所是何种性质的工作?
?你把当时的情况详细地说一遍?
:2018年6月10日我媳妇跟我闲聊提起她单位同事李帅手里有一个好的投资项目,李帅跟我媳妇说这个项目只要持续投资,就可以有好的回报,随后我和李帅见面后,他说在长子宋村轩阳物流园有一个外墙保温生意,这个项目投资可以赚钱,经过了解6月12日我从银行取了13万元现金在天空之城一饭店将钱给了他,他说拿上这些钱去给工程交账,到了7月20日他拿着15万元现金找到我说上次那个工程挣了2万元钱,加上投资的本金一共15万元也不用给我了,帮我投资到二期外墙保温工程里,继续帮我挣钱,我一想也合适,于是就同意了。就这样在接下来4个月时间里,李帅多次找到我跟我说他手里有“煤改电”、“医疗器械”、“工地板房”等项目,以投资这些项目为由先后分6次从我这拿走150万元,这些钱都是转到李帅的中国建行账户,从最后一次10月9日转完钱后我也经常追问他工程进展情况,他总是说工程款还没有结让我等等,一直推了我近2个月,到了现在12月中旬我感觉被骗了,于是我就来报案了。
?你一共被骗了多少钱?
?这些钱都是怎么给李帅的?
: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给李帅的,这些我都有转账记录,随后我可以提供给公安机关。
:2018年7月24日以投资“煤改电”为由栓他转账20万元素2018年9月1日以投资“医疗器械”为由给他转账40万元;2018年9月9日以投资“工地板房”为由给他转账15万元;2018年9月12日以投资“煤矿竹竿”为由给他转账20万元;2018年10月2日以投资“屯留绿化工程”为由给他转账30万元;2018年10月9日以投资“过桥”为由给他转账25万元,这样共计150万元。程面积有8600平方米,每平方米利润6块钱,这样一个工程下来可以挣5万多元,于是他就找到我让我跟他一起干。
?你是否见过李帅所说的其他工程?
:他说的“工地板房”这个工程是长子宋村轩阳物流园区内的一个项目,我去看过一次,但我现在确实不能确定这个工程负责人就是他,其他项目我都没去过,都是微信上他给我发个小视频或者照片,告诉我那些工程没问题,放心投资吧,我就相信了。:除了“医疗器械”和“过桥”以外,剩下的项目都是侯某2公司下面的工程,“医疗器械”这个项目我找他们负责人李某2(电话130XX****XX)问过,说李帅没有参与过,因此我知道李帅是骗我的。
?你为什么会相信李帅可以做这些工程?
:我知道侯某1在长子县的产业非常大,这些在长子打听都可以知道,在长子都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再一个我知道李帅跟韩某在10月份也准备结婚了,所以我非常相信李帅有这个能力,其实我现在感觉李帅就是打着侯某2的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
?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
:我与李帅共计有200多万元的往来。
?讲一下200多万元的账目往来的详细情况?
:分为银行转账、取现和微信转账。我的建行卡给李帅建行转账多次共计200多万元,中间还有取现给李帅的13万元现金,其余的是微信转账7万元。后来李帅给我转回40-50万,收入减去支出后得出的负数就是我的亏损,亏损有140多万元。
?这150万元里是包含前面所讲的那15万元现金?
:保温材料挣的那15万元现金(本金13万元+利润2万元)期间他转给过我,但是第二天他又以投资“工地板房”为由又让我给他转了15万元,我就把他前一天给我转的15万元又给他转过去了,其实算下来我一共给了他150万元。
?具体讲一下长子宋村轩阳物流园外墙保温工程?
:李帅当时找到我说这个工程本来是他未婚妻韩某亲姐夫侯某2的工程,侯某2跟他说这个工程让他干,让他挣点钱,这个工程面积有8600平方米,每平方米利润6块钱,这样一个工程下来可以挣5万多元,于是他就找到我让我跟他一起干。
?你是否见过李帅所说的其他工程?
:他说的“工地板房”这个工程是长子宋村轩阳物流园区内的一个项目,我去看过一次,但我现在确实不能确定这个工程负责人就是他,其他项目我都没去过,都是微信上他给我发个小视频或者照片,告诉我那些工程没问题,放心投资吧,我就相信了。:除了“医疗器械”和“过桥”以外,剩下的项目都是侯某2公司下面的工程,“医疗器械”这个项目我找他们负责人李某2(电话130XX****XX)问过,说李帅没有参与过,因此我知道李帅是骗我的。
?你为什么会相信李帅可以做这些工程?
:我知道侯某1在长子县的产业非常大,这些在长子打听都可以知道,在长子都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再一个我知道李帅跟韩某在10月份也准备结婚了,所以我非常相信李帅有这个能力,其实我现在感觉李帅就是打着侯某2的旗号在外面招摇撞骗。
?你与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
:我与李帅共计有200多万元的往来。
?讲一下200多万元的账目往来的详细情况?
:分为银行转账、取现和微信转账。我的建行卡给李帅建行转账多次共计200多万元,中间还有取现给李帅的13万元现金,其余的是微信转账7万元。后来李帅给我转回40-50万,收入减去支出后得出的负数就是我的亏损,亏损有140多万元。
?请你将建行银行流水中的往来情况做一下标注说明?
:我现在人在看守所住的,没法给你做标注说明,我在之前的报案笔录中的详细地提起过,如果还不够详细就按第一次询问笔录为准吧,我也不详细的标注了。
?李帅是否给过你借条?
:我与李帅有经济往来的时候就有条子,后来又打了一个总条,条子现在在我媳妇王某手中,我可以随时提供。
:时间长了,而且我现在人在看守所出不去,一切都按报案时为准吧,别的我也无法配合你们。
:李帅诈骗了我68万元整。2018年9月4日中午,李帅到我家楼下找到我说,他准备和他的两个朋友(李某、侯某)往医院投资医疗设备,他需要投资60万元,差30万元,想和我借30万元,并承诺三个月后归还分9万元分红给我。2018年9月5日我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李帅28.8万元,在我家楼下给了李帅1.2万元现金。2018年10月10日中午,李帅再次在我家楼下找到我,和我说他媳妇韩某的姐夫在长子工地投资钢材和做外墙保温,资金周转不过来需要周转资金60万元,并和我承诺10日后归还,等有了钱给我点好处,具体没有说多少。在2018年10月10日我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李帅转了15万元,10月11日又通过手机银行分两次给李帅转了45万元.随后经过我多次催要要回22万元,剩余68万元一直以工地没有结账为由拖欠没有退还给我,于是我就来报案了。
?你分几次借给李帅多少钱?
:我分4次借给李帅共计90万元整。
?是否可以提供供水给李帅的转账记录?
?李帅是否以现金方式给过你好处、分红或利息?
?李帅以何理由向你借钱的?
:第一次向我借钱是以向医院投资医疗器械为由,第二次是以他媳妇的姐夫在长子往工地投资钢材和做外墙保温为由。
?你有何证据能够证明?
:李帅每次都是在我家楼下当面和我说的,微信聊天记录李帅也说过工地和医院的事情。
?你是否认识李兆敏、侯国栋?
?你和李帅的经济往来账目总数是多少?
:我总共向李帅支出共计402.8万元,收入也就是李帅给我的370.35万元,亏损32.45万元,这些数字是我提供的流水清单上的,其中包含农业银行流水、支付宝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这些都有凭证的。没有凭证的现金我给了对方33万元。
?你讲一下这33万元现金?
:我和李帅最早的一次就是我给了对方33万元现金,然后李帅在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5日分别给我打款2万元、31万元,这两笔钱是我给李帅的现金,然后他打款给我的。
?你给李帅的33万元现金有何凭证可以证明?
:当时没有留心,我就没有留下证据。
?现针对你所提供的与李帅的银行流水、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记录,公安机关经委托相关单位做了一份审计报告,现依法告知你,你看一下这份审计报告?
?对些审计报告是否有异议?
:我对这些没有什么异议,这些就是我和李帅的账目往来情况。
?除去这些是否还有其他账目往来?
:这份审计报告就很全面,但是没有包含我之前所说的一部分现金,共计是33万元现金,这些在上一次笔录中我说过了。
:李帅骗了我10万元。2018年11月15日,李帅给我打电话想用钱,电话里说:“豪锋,我现在在媳妇哥哥的工地上揽了个钢材的活,需要资金周转,大概需要70万,现在还短30万元,因为还有一家在抢这个活,比较着急,看能不能赶紧给准备一下,就用5天时间”。因为我和李帅是朋友关系,我想的是他有难处了就帮一下吧,我手里只有10万元,我让我媳妇黄某加上李帅的微信,完后我媳妇黄某用手机银行和微信共计给李帅转了10万元。5天过去了,我找李帅要钱,李帅一直推脱,之后我在××区(具体地点我能找见,但记不清)李帅的家里找见了他,李帅的朋友李某3也在,我们三个人谈了谈借钱的全部过程,李帅也承认,李某3一直在旁边听着,李某3就能作证,李帅说是从3年前的30万元高利贷滚到今天的700多万,而且也没有上钢材这回事。2018年12月25日,我联系李帅联系不上了,后来才知道他被公安机关抓获了。
?李帅是以何理由借钱的?
:李帅说是他姐夫工地上有个上钢材的活,这个活是李帅在做,需要资金周转。
?是否说明具体是哪个工地?
?你是否收取李帅利息或者好处费?
?你是以何方式给李帅借钱的?
:我让我媳妇给李帅转了10万元,其中有9.1万是分两次通过手机电子银行转的,剩下的9000元是通过微信转的。
?你是否能够提供相关凭证?
?是否其他证据表明借钱这件事?
:黄某把钱给了李帅后,李帅给打了一张借条。后来在安康小区李帅的家里的时候,李某3也在场,我和李帅谈像钱的事的时候,李某3全程都在,他可以证明。李某3是长治人,和李帅是朋友,他电话是182XX******。
?李帅共诈骗你多少钱?
:公安机关调查之前已经还了我7万元,现在还欠我8万元。
?这15万是一次性给李帅的吗?
:不是,其中有10万元是同一天给他的,分三次转给李帅的,一次是5.4万元,一次是3.7万元。这两次都是我媳妇通过手机银行转账给李帅的,还有一次是我媳妇通过微信转给李帅9000元,这三次都是在同一天转的,一共是10万元。具体日期我记不清了。另外5万元是大概两三天以后给李帅转的,也是我媳妇给转的,怎么转的我记不清了。
?李帅以什么理由诈骗你的钱?
:李帅说他媳妇的姐夫在长子工地上有部分钢材的活给了他,可以挣钱,先让我借他点钱,五天以后就还给我了,我就借给他十五万。当时我也没有去长子了解有没有这个工程,我也是相信他,所以就把钱给他了。
?李帅到期后没有还钱,你是否去找过他?
:刚开始没有,就是打个电话发个微信跟他要钱,到最后是他给我打电话,让我过去安康小区他家找他。在那里李帅和我说就没有长子的工程,是他借别人的钱还不上,才借上我的钱还别人。
?李帅借钱后,还过你多少钱?
:一共还过我7万无了,其中有6万是通过银行转账转给我媳妇的,有1万是微信转给我的,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李帅两大还欠我8万元。
三、被告人李帅的供述与辩解
:我从刘某那里分6次一共拿了150万元钱,中间我又退给刘某60万元,剩下的90万没有退给他。
:第一次是在2018年7月份,我在天空之城向刘某借款13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承诺十天以后还他16万。10天之后,我在天空之城还了他16万元。
:第二次是在2018年7月24日,我向刘某谎称我有一个朋友在长子县有一个煤改电的工程需要投资,投资20万元可以挣10万元,刘某通过银行转账给我20万元,十几天之后,我还了刘某30万元。但是我又以投资其他工程为由又从刘某处拿了30万元。
:第三次是2018年9月1日,我又谎称进购一批医疗器械没有钱,并以此为由从刘某处拿了30万元。过了几天,我又还了他30万元。
:第四次是2018年9月9日,我向刘某谎称一个朋友工程上进购了一批工地板房没有钱,我从刘某处拿了15万元。半个月之后我连本带利还了刘某18万元。
:第五次是2018年9月份,我和刘某说要往煤矿进购竹竿,需要他出一些钱,承诺到时候给他15万元利润,刘某通过银行转账给我20万元,这个钱我没有还给刘某。
:第六次是2018年10月2日,我和刘某说屯留有一个绿化工程需要投资30万元,承诺工程款下来之后会给他30万元的利润,刘某通过银行转账给我30万元,这个钱我也没有还给他。第六次是在2018年10月9日,我以别人借钱资金周转为由,向刘某借了15万元,也没有还给他他。
:我没有承揽煤改电、医疗器械、工地板房。煤矿竹竿、屯留绿化工程这些项目。如果我不跟刘某说我承揽了这些项目,并承诺给他高额回报,刘某是不会借钱给我的。我从刘某那里借的90万元钱用于偿还我和其他人的借款利息了。
:2016年的时候,我经常给别人放贷。4月份的时候,宋某32向我提出,想给我3万元钱让我出去放贷,等我收回这3万元钱及一些利息后,再把本金和利息还给宋某32,让他赚点利息。我当时同意了,并和宋某32商量每个10%的利息,当时拿的3万元钱没有放出去,然后我就先给了宋某323000元的利息,本金还在我这里放着。之后我每个月都给宋某32支付3000元的利息,给宋某32支付够1万元后,宋某32就将钱再放到我这里,让我往外面放款。如此反复两年多,我一共给了宋某32163万余元,其中90万元是从刘某处得到的。
?你为什么一直给宋某32利息而没有把3万元本金还给他?:我刚给他3000元利息的时候,我想着之后再将那3万元钱放出去,再赚点利息,把我给他的3000元钱赚回来。但是后来每攒够1万元的利息后,就又加在了那3万元的本金里,导致本金越来越多,利息也越来越多,我还起来就很吃力。同时宋某32也威胁我,如果我不还钱,就将我放贷的事情告诉我的家里,我不想让家里知道,于是就一直还宋某32钱,一共还了他163万余元,其中90万元是从刘某处得到的。
:我把我自己的银行流水打了一份,对了一下账发现我只欠刘某90万元了,具体哪些钱还了,哪些钱没有还我也不清楚。我从刘某那里拿过150万元,90万元钱用于偿还我和宋某32的欠款了,60万元是我偿还了刘某的本金和利息。
:我没有承揽煤改电、医疗器械、工地板房、煤矿竹竿、屯留绿化这些工程项目。我为了偿还宋某32的欠款才说的这些理由,如果不和刘某说我承担上这些项目,并承诺给他高额回报,他是不会给我钱的。2016年,我答应宋某32拿他的钱给他放贷,但是他的钱我没放出去,他又经常和我要利息,后来要的利息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我支付不起宋某32的利息了,于是我就骗了刘某,并从他处拿了钱还给了宋某32。
:我向庚某、黄某夫妇借过15万元钱,没有说钱的用途。我给过庚某7万元的利息,我用手机银行建行卡转给他6万元,还用微信转过1万元。
:我没有在侯某2的工地上揽过钢材的活。我向刘某说过外墙保温、竹竿等活都是虚构的。只有刘某我是这么骗他的,剩下的都是出高息借钱。我跟别人借钱除了应允他们高息之外,还说我有个买卖,需要来回倒钱。我其实没有买卖,这些都是我虚构的。
:我共计欠款700多万,除去还了利息,还欠400万。欠这么多钱就是因为把之前借来的钱还了之前高额利息了。我没有偿还能力。我当时也想过我还不上,我想的哪天有个大买卖了就能还上了。
:去台湾和迪拜的钱都是我媳妇出的,我借来的钱一部分偿还高额利息了,一部分用于结婚之前的消费了,就是外面的吃和耍得钱。
:2018年7月至10月期间,我向刘某谎称投资煤改电、医疗器械等工程,以此为由借款诈骗到刘某150万元,后来我归还了刘某60万元。我没有实际参与过这些工程,都是我编造出来的。
?你是以何理由向庾某拿钱的?
:倒腾钢材生意。我以此为由共从庾某处拿了15万元,还过他6万元左右。
?你分别从宋某32、宋某31、常某、甄某处拿了多少钱?:从宋某32处拿过50万元,还过160多万元;从宋某31处拿过30多万元,还过他50多万元;从常某处拿过16.4万元,还过他5000元,从甄某处拿了90万元,还欠他40多万。这些钱一开始都是借款,我给他们高额利息,后来我转不开了才给他们说的钢材工程、外墙保温等工程,但是常某这边就是单纯的借款,我没有给常某说过工程的事。
:我与他们的借款方式都是微信、手机银行、建行转账。还款也是。
:和宋某32我一开始没有说工程的事,到了后来我钱转不开了,为了在时间上拖延一下,我才这么说的。
:我和康某一开始的时候也是来来回回拿钱,后来利息还不上了我才给他虚构了一个工程的事,共计还欠他30万元。
:甄某、常某、庾某他们三个人的情况和康某那边差不多,一开始都是连本带得给他们了,后来最后一笔没有还上,我就说了几个工程的事,除利息外还欠他们分别40多万、15万、8万。
:受害人提供的借条和我所欠金额不一致,是因为那些欠条都是他们逼着我打的,都是补的,他们说了多少金额就是多少,还有就是我还钱后没有把之前的条子要回来。
:宋某32主动给我的钱让我放款,他还拿的我168万元,宋某31那边我拿的钱都还了他了。我每个月的转账记录可以证明宋某32给我钱以及放款的事情。
?你向刘某借了多少钱,是否给其写有借条?
:我大概算了一下有90多万元,但是算上利息就是150万元了。我开始从刘某处借钱时没有写过借条,是到了最后的时间,刘某让我连本带利给他写了一张150万的借条。
?你还给过刘某多少钱?
:本利相加我共还给刘某有50多万元。
?如何证明你还给刘某这50多万元?
:我用的是建行的手机银行向刘某的本人账户转的款。
?你向所有受害人借款时,都是什么理由?
:我是以向煤矿上配件,向和平医院供医疗器械,还有就是收购二手车的理由向他们借款的。
?你向受害人借款时所说的这三种理由是否真实?
:都是我虚构的,为了能向他们借出钱,让我在我手里能用的时间长一些,我才虚构这三种理由。
?讲一下你向受害人的还款情况?
:我借了宋某32大概50万左右,但是我已经还清他了,而且还多还了宋某32180万元。我借了宋某3113万元,但是宋某31的欠款我已经还了,而且还多还了几万块钱,所还款项都转给宋某31及他女朋友魏某的个人账户了。我向康某借款就是借了之后到时间就还给他了(带利息还款),就是最后向康某借了有30万左右,我至今没有还他。我向甄某借款共计有90万元,现还欠甄某40多万元没还。我借庚豪峰共计15万元了,还了他8万元,还欠7万元了。我借刘某共计90多万元,还给他有50多万元,如果不算还他的利息,我还欠他90万元了。我向常某总共借了有20万元,我已经还给他5万无了,还欠他15万元。
?庚某借款给你是地,有一名叫李某3的男子是否在场?
:当时我从庾某处借款时,是从庾某媳妇手里拿的钱,她用手机银行给我转的狂,当时李某3不在场。李某3在清华厂住,但是他家的门牌号友我记不得了,他的手机号我也忘记了,李某3的大名李某4,男,40岁左右。
?李某及侯某是否往医院投资医疗设备?
:他俩是向医院投资医疗设备的,但是他俩的联系方式我忘记了。
?你向以上借给你钱的人还款时,用的什么方式?
:基本都是用我的手机银行向他们还款的。
?前面你所说的向宋某32等人的还款数字是否属实?
:我计算过向他们还款的数字,应该是属实的。
:我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该报告上的审计数字也都与实际相符。
?你与宋某32账目往来过程中,宋某32是否以现金方式给过你钱?
:2016年前后,宋某32分2、3次共计给过我10多万元现金,后来我将这些钱都还他了,现金的账都清了。
?为何借条上你与宋某32的现金账目还远不止这么多?
:我与宋某32的账目中,每次借、还款都不抽回我已还的借条,没有抽过一条。
?在长治市长邯路你的车上,常某是否给过你10万元现金?
:没有,有一次在长邯路我的车上,是常某让我给补了个条子。
?你与常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你与康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你与刘某、甄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请你如实回答公安机关所提出的问题,说假话是不配合,要负法律责任的?
?你与宋某32、康某、常某、刘某、甄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他们之前确实都给过我现金,且金额不等,但我都以转账等方式还他们了,所以与他们的现金都结清了,但是借现金时打的条子我就没有抽回过。
:甄某是后来让我打了个总条,康某那也是条子没有抽回来,其他人都是这个意思。
:一开始都是本息双还的时候将条子留下没抽,然后续借本金,有之前的本金条子在就不用打条子了,就这样多次下来后搁倒不清了,最后我将本金还完的时候,就找不见条子了,总之我也相信他们,大多数条子没有抽。
:你是否实施过诈骗的行为?
?分别讲一下你对哪些人实施过诈骗?
:我骗过宋某32、刘某、宋某31、常某、康某、庾某、甄某这七个人的钱。都是以长子物流园工程、外墙保温、煤矿工程等名义。宋某32、宋某31在案发前,我已经把钱都还清了,只是我没有抽了当时的借条,所以他们还继续问我要钱。
?当时为什么没有抽了借条?
:我当时还宋某32、宋某31钱的时候都是连本带利的还了,之所以没抽掉借条,是因为他们当时说身上没带借条,等他们回家以后就把借条撕掉,我就相信他们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撕掉,而后又重新拿出来跟我要钱。
?你先看一下由长治市经纬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你与宋某32、靳某、宋某31、魏某、常某、康某的资金往来专项审计报告。
:(李帅看了二十分钟)我看过了。
?你对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否有异议?
?你是以什么理由问宋某32借钱的?
:长子煤矿需要皮带、我妻子的姐夫在长子的工程需要外墙保温、屯留绿化工程、和济和平医院需要医疗器械等理由。
?除了在审计报告中列出的你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方式和宋某32有资金往来外,你和宋某32还通过其他方式有资金往来吗?
:我基本上没有和他有现金往来,就是16年刚开始的时候有过几万零星的现金往来,最多就是五万元,有过五六次。绝对没有大额的现金往来,超过十万的都是建设银行、微信、支付宝方式交易的。
?2018年8月份,你给宋某32打了三十万的现金借条是怎么回事?
:当时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欠了多少,因为我还过钱后,每次他都不给我抽条。他又一直缠着我,坐在我车上不走,我就给他打了个借条。我想反正我也欠了这么多的钱了,我再打个也无所谓。
?你是以什么名义诈骗庾某的?
:2018年11月的时候,我说我媳妇姐夫的工地上需要上钢材,我缺十万块钱,问他借十万元用一个礼拜,最后给他一万元利息。
:他媳妇通过手机银行、微信先给了我十万,一个星期以后我给了他一万元利息,我又向他借了五万,还是说要用在工程上,他当时只给了我四万,说一万元利息先扣下。第三个星期,我还了他六万,进看守所之前我又给了他一万。我总共借了他十五万,还了他七万,还欠他八万元没有还。
?你是怎么诈骗常某的?
:也是用和庾某说的这几个工程的名义。从2018年开始,我陆陆续续向常某借了四十多万,还了他有二十八万多,最后还欠他16.4万元。我进来看守所之前,在我家还了他五千元,现在总共欠他15.9万元。
?你和常某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什么方式?
:全部都是通过银行转账,没有其他方式。
?你没有以现金方式借过常某钱?
?你是怎么诈骗宋某31的?
:也是以同样的理由,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方式向宋某31借了六十多万,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我认可审计报告中的数字,宋某31的钱我都还清了,并且还多还了。
?除了上述方式,你有没有现金方式和宋某31往来?
?到底有没有你所说的工程?
:没有,都是我虚构的。
?你借的钱都是做什么了?
:都是拆东墙补西墙,都是用来偿还以前借的款,借新还旧,循环往复。
:问:你先看一下由长治市经纬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你与刘某、甄某的资金往来专项审计报告。
答:(李帅看了十分钟)我看过了。
问:你对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否有异议?
问:你和宋某31之间是否存在经济往来?
答:存在,我当时以长子工地外墙保温等等理由,我向他借过钱。共借过4、5次,他媳妇也给我转过钱,我也还过他几次,至今还欠他17万左右,具体数字就是审计报告上的数字,我总共欠他和他媳妇就这个数字。
问:宋某32是否借过你现金?
答:有过,就是我上次说的,他借过我十几万现金,这些我都用现金还过他本金,还利息的时候是用现金和微信给他的,所以我们之间不存在现金的纠纷。剩下的他用转账、支付宝、微信方式跟我的经济往来情况就是审计报告上的数字。
问:宋某32是否用现金往你的卡上存过钱?
答:没有,我和他之间往来就是他用现金直接给的我,或者他用他的卡通过银行转账给的我,他没有直接往我银行卡上存钱。
问:你和康某之间是否有现金往来情况?
答:康某借给我现金一般都是10万左右,大概有3、4次左右,金额共计40万左右。但是我在2017年我已经全部还清康某了,都是用现金还的。
问:你和他们借款理由中“过桥”是什么意思?
答:就是替别人还款的意思,就在中间抽点利息,大概就是1万现金1千元的利息。
问:你和刘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答:有过现金往来,是在2018年6、7月的时候,借给我大概16万左右,后我也是现金还给他了。我们之间的经济纠纷就是审计报告上的数字,只存在转账方式欠他的钱。
问:你和甄某是否有现金往来?
答:有过,从2018年5、6月份,大概借了3、4次现金,总共30多万,当时我还给他打了借条,这些钱我都还清他了,都是用现金还的,还了他以后借条我都抽出来撕掉了。我现在欠他的钱就是审计报告上的数字,30多万左右,具体数字我记不清了。
问:常某是否借给你10万元现金?
答:没有,我去城区分局的斜路上,是给他补了一个欠条,是之前我向他借钱,他给我转账后我没有给他打借条,才补的。我和他直接从来没有现金往来。从头到尾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和他借的本金,只是用微信、支付宝还过他利息。
问:你借钱的理由是什么?
答:长子宋村物流园区外墙保温、煤改电工程、投资医疗器械、工地板房等需要资金周转。
问:借来的钱你都干什么用了?
答:主要是还他人的借款,一小部分用来个人消费。
问:你还有什么补充的?
答:我和宋某32、康某、常某、宋某31、刘某、甄某之间的现金往来都已经结清了,他们用现金借的我钱,我都用现金还清他们了。现在欠他们的就是转账、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欠的钱,具体就是审计报告的数字。
长治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出具长治经纬专审(2019)0025号审计报告,证明:
1、宋某32支付付李帅总计2430700元,收到李帅总计3830285元,宋某32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少1399585元,其中
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宋某32支付李帅总计1390000元,收到李帅总计26108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少1220800元;
通过微信支付李帅总计702300元,收到李帅总计982685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少280385元;
通过支付宝支付李帅总计338400元,收到李帅总计2368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多101600元。
2、靳某支付李帅总计629100元,收到李帅总计231390元,靳某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397710元,其中:
通过交通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305000元,收到李帅总计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多305000元;
通过微信支付李帅135000元,收到李帅总计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多135000元;
通过支付宝支付李帅总计189100元,收到李帅总计23139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少42290元。
3、宋某31支付李帅总计331020元,收到李帅总计444450元,宋某31支付李帅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少113430元,其中:
通过华夏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0元,收到李帅总计3709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少370900元;通过微信可能会李帅总计258020元,收到李帅总计2355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多234470元;
通过支付宝支付李帅总计73000元,收到李帅总计500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李帅款总计多23000元。
4、魏某支付李帅总计322000元,收到李帅总计39000元,魏某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283000元,其中:
通过微信支付李帅总计43000元,收到李帅总计50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李帅款总计多38000元;
通过支付宝支付李帅总计279000元,收到李帅总计34000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李帅款总计多245000元。
5、常某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452000元,收到李帅总计288000元,常某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164000元。
6、康某支付李帅总计3030800元,收到李帅总计2574956元,康某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455844元,其中:
通过交通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449000元,收到李帅总计150000元,支付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299000元;
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2581800元,收到李帅总计2424956元,支付总计比收到款总计多156844元。
7、刘某通过农业银行支付李帅总计3304600元,收到李帅总计2429300元,支付李帅款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875300元。
8、甄某支付李帅总计4028000元,收到李帅款总计3703500元,支付李帅款合计比收到李帅款合计多324500元,其中:
通过农业银行(账号×××)支付李帅总计3699500元,收到李帅总计3526500元,甄某支付李帅款总计比收到李帅款总计多173000元;
通过微信支付李帅总计151000元,收到李帅总计111000元,支付李帅款总计比收到李帅款总计多40000元;
通过支付宝支付李帅总计177500元,由到李帅总计66000元,支付李帅总计比收到李帅总计多111500元。
补侦材料:2019年12月30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刑警大队出具的到案经过,我对工作人员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帅涉嫌诈骗一案过程中,2018年12月24日,犯罪嫌疑人李帅来我队称,其得知刘某到刑警队报案后特来我对说明情况。我对工作人员高超、宋加军随即对李帅展开询问,李帅称“我是来反映情况的,我于刘某处诈骗所得的90万元全部偿还了宋某32了”。工作人员遂具有针对性的对李帅进行讯问,后发现李帅具有诈骗刘某的犯罪事实,讯问结束后即对李帅进行刑事拘留。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帅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本案现有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之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2月24日起至2032年9月23日止。罚金从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3个月内缴纳。)
二、责令被告人李帅退赔被害人康某人民币455844元、常某人民币159000元、宋某31人民币169570元、刘某人民币875300元、甄某人民币324500元、庾某人民币8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