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利清单的税务自查报告怎么写 没有权利事项的零报告怎么写

安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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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家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精简3693项权力事项,减少103项行政审批事项,提前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昨天上午,省政府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新闻发布会,晒出安徽省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两单”)制度建设和施行成绩。
  【亮点一】权力事项为全国较少省份之一
  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本出发点就是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与社会活力的“加法”。
  据省编办副主任郭本纯介绍,经过半年时间的努力,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尤为一提的是,权力事项大幅精简。数据显示,纳入清理范围的75家单位,权力事项基数5405项(11家单位零报告),经审核减少3693项,其中取消、下放(属地管理)2595项,保留1712项,精简68.3%。行政审批事项从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
  “目前,我省权力事项为全国较少的省份之一。”省编办主任罗昌平说道。
  【亮点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提前取消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2015年5月份前予以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结合各地实际,组织开展本级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结合“两单”建立,先行一步,提前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我省非行政许可审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属内部事项的转为内部管理,少数条件成熟的转为行政许可。一些确需保留、暂不具备条件转为行政许可的,转变了管理方式。
  毫无疑问,这将最大限度给市场和企业松绑减负,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的环境。此外,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权利设置也更加科学。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省级政府财政资金、土地资源管理、投资项目等权力。
  省级专项资金不再直接面对企业,涉及市县的,一律对市县政府,不直接面对具体项目单位,减少省级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亮点三】“两单”同步建立为全国首创
  “安徽在进行政府权力清单建设的同时,还完成了责任清单制度的建设,在全国首先实行了权责体系同步建立。”罗昌平说道。
  据悉,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是对责任的内涵和外延(应履行的义务、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义务应承担的不良后果)进行了深入研究,确定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通过对履行义务和不良后果情况的细化分解,将隐形责任显性化,使每项权力对应的责任落实到条、细化到款,转化为具体责任清单条目。
  针对保留的1712项权力事项,省编办在反复查找10万余条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基础上,编制出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对应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列出了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
  【延伸】
  明年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部建立“两单”制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省级先行,市县压茬推进,2014年10底前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在全省全面推开。
  目前,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已公布运行,全省16个市,有半数以上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将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2015年,我省省市县三级都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在郭本纯看来,建设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他说,下一步,省编办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变化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施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编办    日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鲁政字〔号)要求,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行政职权,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建设&五个莱芜&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全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同步推进。
  (一)明确清理范围和内容。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二)全面理清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各部门、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形成行政权力清理自查报告。
  (三)严格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功夫。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冻结虽有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得行使。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行政权力清单经审核确认后,报同级政府研究确定。
  (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由市、区政府印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同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
   (五)建立权力运行平台。市、区政府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三、时间安排
  市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自查阶段(2014年9月)。市政府成立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市直各部门、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权力清单目录和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10月至12月)。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咨询论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单位沟通,充分征求社会和下级政府意见,2014年10月底前提出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再次研究提出意见后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2014年12月底前报市政府确定。
  (三)公布运行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2015年一季度,市政府公布市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并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区政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统筹推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落实部门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各区政府要按照确定的清理范围、分类标准、时间节点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抓好督促检查。市、区政府要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市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工作的指导,组织专门力量,定期调度、实地检查,确保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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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播报:
山东60多家省级单位推行权力清单制度 2015年公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
鲁政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各级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意见》(鲁发〔2014〕16号)要求,决定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行政职权,建立各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努力构建权界清晰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
(一)明确清理范围和内容。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二)全面理清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级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截止到日)。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国家层面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各部门、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形成行政权力清理自查报告。
(三)严格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上下功夫。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各类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凡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行规行约制定、行业技术标准制定、行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行业学术和科技成果评审推广、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评价、认定,以及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冻结虽有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未经同级政府同意不得行使。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行政权力清单经审核确认后,报同级政府研究确定。
(四)依法公开权力清单。权力清单由各级政府印发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同级政府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流程,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
(五)建立权力运行平台。各级政府要整合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研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六)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三、时间安排
省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自查阶段(2014年8月)。省政府成立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日前,各部门、单位将权力清单目录和自查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二)集中审核阶段(2014年9月至11月)。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必要时请专家咨询论证,注重加强与各部门、单位沟通,充分征求社会和下级政府意见,2014年10月底前提出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再次研究提出意见后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2014年11月底前报省政府确定。
(三)公布运行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2014年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并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市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可以与省级同步推进,其他市县2014年10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市县政府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要与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统筹推进。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落实部门责任。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法制办等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市县政府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清理范围、分类标准、时间节点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抓好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要适时组织监督检查。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工作的指导,组织专门力量,定期调度、实地检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省级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
2.行政权力事项总表
3.行政权力事项分表
4.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示例
5.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交叉分散情况登记表
6.提请国家或上级政府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登记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责任编辑:山东制定权力清单“时间表” 年底前公布
稿源时间:  文章来源:  作者:尹海洋 责任编辑:王显卿
【摘要】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大众网记者获悉,通知明确了我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的范围和内容,并且制定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时间表”,提出9月至11月为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审核阶段,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2015年6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4日下午,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大众网记者获悉,通知明确了我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的范围和内容,并且制定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时间表&,提出9月至11月为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审核阶段,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2015年6月底前各部门、各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通知要求,纳入清理范围的部门、单位包括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及其他行政权力等10类。
  通知规定,省级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4年8月为清理自查阶段。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分类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日前,各部门、单位要报送权力清单目录和自查报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没有权力事项的部门实行零报告。
  2014年9月至11月为集中审核阶段。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审核确认工作。2014年10月底前提出审核意见书面反馈各部门、单位。各部门、单位再次研究提出意见后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2014年11月底前报省政府确定。
  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为公布运行阶段。2014年12月底前,省政府公布省级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部门网站、各有关部门网站上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每项行政权力的基本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按照新的行政权力清单和流程图运行行政权力,并在2015年6月底前全部纳入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管理。
  市县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参照省里的做法进行。有条件的市县可以与省级同步推进,其他市县2014年10月份启动,12月底前完成审核确认工作,2015年一季度公布权力清单。
  相关链接:&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各部门、单位要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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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证 040089号发文日期: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
  &&&&&&&&&&&&&&&&&&&&&&&&&&&日
东营市国土资源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鲁政字〔号)精神,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营市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全面梳理职权,厘清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努力构建权界清晰、履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为加快推进我市新一轮发展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内容
  纳入行政权力清理范围的部门包括:市局承担行政职能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纳入清理范围的行政权力事项,主要指行政机关或单位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部门内部管理事项(如部门内部的人事、财务、党务等)、宏观管理权力(如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
  三、工作任务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在市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梯次推进,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理清权力事项。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各科室、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三定&规定等,按照行政权力十个类别划分标准,对现有行政权力(含委托权力和受委托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列出权力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截止到日)。对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规范列明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办理时限和运行流程等。加强部门履职分析,对部门交叉和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理顺职权的意见;对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提出调整规范意见;对需要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的理由和建议。编制行政权力目录,形成行政权力清理自查报告。
  (二)严格审核确认权力事项。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对梳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研究审核,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重点在行政权力取消、转移、冻结、下放、合并上下功夫。对没有法定依据、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标准制定、统计分析、信息预警、成果评审等行业管理事项和水平能力评价认定、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或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对虽有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时难以通过修改相关规章调整或取消的行政权力,提请省政府冻结;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下级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对部门交叉、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尤其是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的,原则上予以归并整合。凡企业投资项目,除涉及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最大限度向市场、社会、基层放权。行政权力清单经审核确认后,报同级政府研究确定。
  (三)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印发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同级行政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确保每项权力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期限、监督电话等。
  (四)建立权力运行平台。整合现有电子政务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公开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将行政权力事项纳入&一库四平台&管理,固化行政权力行使程序,并结合上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需要优化内部流程,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提供便民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任务调整情况,研究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要求,建立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相协调的监管机制,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强化权力制约监督。建立市场主体首负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产品(服务)质量保险制度、行业准入和生产经营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管理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切实增强问责效力。
  四、方法步骤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清理自查阶段(2014年9月中旬前)。适时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各科室、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分类梳理填写行政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月11日前,各科室、事业单位将权力清单目录报送市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实行零报告。
  (二)审核上报阶段(2014年9月中旬)。市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行政权力事项汇总审核上报工作。一是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审,汇总形成审核意见,反馈各科室、事业单位。二是各科室、事业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完善,提出修改意见经分管领导签署后再次报送。三是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汇总上报市编办。
  (三)修改完善阶段(2014年9月下旬至2014年11月)。根据市编办反馈意见,对需要调整的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完善,提出修改意见再次报送;根据市编办第二次反馈的重点事项和问题进行研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事项,第三次报送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市局成立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落实责任。市局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要落实责任人,按照确定的职责分工、清理范围、分类标准、时间节点等,认真组织清理,按时保质上报。
  (三)注意上下衔接。一要加强与省厅对口处室的工作沟通,确保权力事项的名称、归类、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口径和标准上下对应、相互衔接;二要加强对各县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工作指导,认真研究权力下放事项的衔接工作,及时做好市县两级权力事项的比对和规范;三要加强与受委托机关、权力分散和职能交叉部门的工作联动,切实做好受委托和多部门权力事项运行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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