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按外貌待人的圣经诗篇23篇经文经文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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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告诉我,圣经里哪里写的,漂亮是因为犯罪少,的经文
人是看外貌,漂亮和犯罪多少没有必然联系,圣经记载的大卫是俊美的少年人,无人像押沙龙那样,毫无瑕疵。雅各书2:从脚底到头顶实在没有这样的经文,但如此俊美的押沙龙,圣经如此说,得人的称赞:1 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他是敬畏神的人:我的弟兄们。撒上 16。而押沙龙:7
再者:25)。例如,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撒下 14,却是心里狠毒的人。但圣经有“不可按外貌待人”的经文:“以色列全地之中,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耶和华是看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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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讀經:& 雅二 主題:& 信心與行為
摘要:本書第二章論到信心對行為的影響。對神有信心的人不可重富輕貧,更不可按著外貌待人。神揀選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二章26節總結了全章的內容,也正是全卷書的中心思想。信心若無行為乃是死的,信心要與行為並行。雅各進一步指出,行為能證明人真有信心。人稱義是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須參讀幾處經文才能明白(創十五6;廿二1~18;出廿13~14;利十九18;代下廿7;賽四一8;書六17;羅二7~16;三28;四1~3;加三5~29)。根據內容要義,本章可分為二段:
一.憐憫與審判(1-13節) ──像神那樣以愛待人,無分貴賤!&&
二.信心與行為(14-26節) ──靠神賜力憑信行事,言行一致!&
鑰節: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雅二14)
感想:以弗所書二章八節:「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和雅名各二章十四節:「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麼?」是否一指救己,一指救人?若兩節都是同指一個目的,不就矛盾得很了嗎?
以弗所書二章八節和雅各書二章十四節都是指著我們自己說的。我們得救是因著信,這是全部所證明的,是毫無疑議的了。我們應當知道保羅所說的稱義,和雅各所說的稱義是不同的。我們叫得著的稱義共有「兩個」。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說因信心稱義的道,雅各在雅各書第二章說因行為稱義的理。
有一件事可作我們明白這兩個稱義的祕鑰,就是保羅和雅各都引證亞伯拉罕的歷史。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所引的亞伯拉罕歷史以證明因信稱義的道,是記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裏。雅各在雅各書第二章所引的亞伯拉罕歷仗丈史明因行稱義的理,是記在創世記第廿二章裏。保羅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還未生子以前,他信神要叫他生子;雅各所引的是亞伯拉罕順服神把以撒獻上為祭。信神賜子是亞伯拉罕的第一次稱義:獻上以撒是亞伯拉罕的第二次稱羞;亞伯拉罕共計稱義「兩次」。信徒亦然。我們先得著因信的稱義;然後再得因行的稱義。所惜的,就是許多基督人只得著第一次的稱義而已!但是,不得著第二次的稱義者,並不取消他第一次的稱義。第一次的稱義是完全倚靠主耶穌得來的;第二次的稱義是我們得著第一次稱義之後,因著支取主的善行而得著的。
保羅在羅馬書第四章和以弗所書第二章將行為完全取消;雅各在他的書信裏,乃是將信行並重,並不取消信心;可知信實是得稱義的根基。並且,雅各書二章十四節等所說的得救和稱義,並不是說在神前的得救或稱義;乃是說,從人看來,基督人若沒有好行為,只在口頭上以萬事歸於信神,則人必不直之。請看第十八節,雅各並不是說神不救人,不稱之為義;因為人一信了主耶穌,神即救之,即稱之為義(弗二8~9;羅三22、24、28,四4~5);不過,世人(雅二18)要批評其信心而已。所以,雅各書第二章這一段不過是說人的眼光如何看而已。
雅各書的目的是在於勸人「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一22)。加之他所提起的,不過是人的品評而已;所以裏面所說的「能救他麼」,「信心是死」等等,不過只就信徒身上而言,只就道理在人眼中的效力而言,並不涉及聖靈的問題。我們應當知道,我們是先得救,後行善;不是先行善,後得救。得救後,我們自會行善。單行善的人永遠不會得救。「信主耶穌……得救!」(徒十六31) ―― 倪柝聲
默想:不要讓我們的行為出賣我們的信心,也不要我們的信心缺乏行為的彰顯。到底我們的信心是真是假?是死是活?
【也要留心地上生活為人的事】
v有一個天文學家常常會在晚上到郊外去觀察星象。有一個晚上,他邊走邊專心的仰視著天空時,因不小心而跌入一個很深的土坑中。他受了傷,很痛苦的大聲呼救。附近的居民聞聲而來,及時的將他救上來,問明瞭原因之後,便說:『你怎麼只留心天上的星象,而不留心地上的陷阱呢?』這雖然只是個很小的故事,卻給我們很大的啟發:基督徒會不會只留心天上的事,而卻不留心在世上如何待人處世呢?
禱告:主耶穌啊,願我們信你愛你的心,因認識你而加增;願我們知道自己的不足,更願意與你同行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
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
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所敬奉”或作“被称”)?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
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
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
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
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借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
虚浮的人哪!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吗?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
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
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 神的朋友。
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
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且看这第二章──2章 雅各在本章极力反驳偏待人的行为,并阐明好行为的重要。他列举了信仰的三个原则:(1)委身是信仰的一个重要部分,单单认同正确的教义或赞同圣经的事实并不能使人成为基督徒(2:19),你必须把整个心思意念交托给主。(2)好行为是真信心的证据,真正的基督徒必定有生命的改变(2:18)。(3)信心若没有好行为对人对己均无益处,是没用的(2:14-17)。这些论点与保罗“因信称义”的教导其实是一致的,保罗强调信心的目的──得救,而雅各则强调信心的结果──生命改变。不要偏待人,人知道吧,人或只是“知”而“不去行”?2:1-7 雅各谴责偏袒的行为。我们对衣冠楚楚的人往往比对衣衫褴褛的人好,因为我们喜欢接受成功的人,拒绝失败的人。但雅各提醒我们,那些看来成功的人要与作谦卑仆人的耶稣认同是十分困难的。你是不是将地位、财富或名誉铭刻于心?你有没有偏袒富人而忽视穷人?如果有,这就是罪了。神看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如果说他偏爱某些人,那就是软弱和贫穷的人,我们应该效法他的榜样。偏待人明是不该的,但有时心总在暗暗评价人……2:2-4 为甚么以人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人是错的呢?财富可能表示一个人有聪明才智、果断抉择和勤劳苦干。另一方面,也可能只表示一个人的运气,出生于富有家庭;甚至更可能是贪婪、欺诈和自私的标记。单凭一个人的经济地位高和衣著好就敬重他,便是看重人的外表过于他的品格。有时候我们犯这个毛病是因为:(1)贫穷使我们感到不安,我们不想承担对那些穷困的人应负起的责任;(2)我们也想富有,希望利用有地位的人帮助我们达到目的;(3)我们期望富有的人加入教会,给以金钱上的支持。这些都是自私的动机,没有把富有的或贫穷的看为有团契需要的人,都需要别人的关怀和尊重。我们承认耶稣是生命的主,就必须依著他的要求生活,不偏待人,爱所有的人,不论他们的家境如何,都一视同仁。有钱就有神的福分吗?如果不是这样,为何人会崇富有抑贫穷?2:2-4 我们偏袒有钱人,可能是由于我们误以为财富是神赐福和认可的标记,但其实神没有应许我们属地的赏赐或财宝。事实上,基督呼召我们,是要我们准备为他受苦,舍弃一切来抓紧永生(参太6:19-21;19:28-30;路12:14-34;罗8:15-21;提前6:17-19)。如果我们今生忠心于主,在永生必得数之不尽的财宝(参路6:35;约12:24-25;加6:7-10)。神拣了世上的贫穷人,那他们定比富人更易上天堂了!──?2:5-7 这里所说的“穷人”,除了是指那些没有钱的人外,也指持简朴价值观、却受现今富裕的社会所蔑视的人,他们喜欢服事人过于管治人;重视人际关系过于保障财富;喜爱和平过于强权。但这并不表示穷人必定可以上天堂,而富人则必定下地狱,只是穷人较容易察觉到自己的软弱无助,渴望神的拯救。对有钱人而言,得救的最大障碍是自大;对穷人而言,得救的拦阻则是苦毒的心。耶稣给我们最大的诫命之一──2:8-9 “你们要彼此相爱,像我爱你们一样”(约15:12)是耶稣基督的“最高律法”(参利19:18),是全部人际关系律例的基础(参太22:37-40;罗13:8;加5:14)。爱人如己,人爱我如己──啊,是这样的……2:8-9 我们要别人怎样待自己,就要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我们不应忽视有钱人,因为这样只是表示我们没有爱心;但也不应因为他们有能力帮助我们而奉承他们。同样不要因穷人不能给予回报而轻视他们。一条都不可犯?我想我没有这种能耐,怎么办?2:10-11 基督徒不可利用这节经文为自己犯罪辩驳:“既然我不能持守神所有的要求,为何还要尝试遵守呢?”雅各提醒我们不可以只遵守某一部分律法而忽略其余的,因为只要触犯律法中的一条,我们便犯了罪。我们不可能只犯“一点点”律法,你犯了罪,就需要基督为你的罪付上赎价。以神的标准来衡量自己,而不是用来衡量别人;当你需要被宽恕的时候就向他祈求,然后,从新得力,把你的信仰实践出来。真的要照这律法行事?我们活著不是靠赖恩典的吗?2:12 作为基督徒,我们藉著信,而不是靠著守律法,白白得到神救恩的礼物;但作为基督徒,我们也要服从基督。使徒保罗教导我们:“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林后5:10),接受主对我们行为的审判。神的恩典不会抵消我们服从他的责任,只是给我们服从他的一个新依据。律法不再是一套外在的规矩,而是使人自由的律法,就是我们喜乐地、自愿地遵行的律法,原因是我们爱神,也有从圣灵而来的能力去实行出来(参1:25)。要怜悯、宽恕,常感心有余而力不足,靠我自己?可以吗?2:13 神不会因为我们宽恕了别人而宽恕我们,只有靠神的怜悯,我们的罪才得到宽恕。若我们获得恩典后却不肯宽恕人,就是还未明白或未懂得欣赏神对我们的慈爱(参太6:14-15;18:21-35;弗4:31-32)。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你的信心是“活”的?“死”的?2:14-17 当一个人宣称自己有信心时,他会在理智上认同基督教的教义,但这并非完全的信心,真正的信心会改变我们的行为和思想。如果我们的生命没有改变,那么我们就不是真正相信皀?理。这样看来,行为也很重要啊──小心!会不会变成行为主义?2:14-17 我们不可能靠服事神和顺从神而赚得救恩,但这些行为表明我们真正委身于神。爱心的服事和好行为不能取代我们对基督的信心,却是我们在基督里信心的凭据。不得了,我怀疑雅各所说的与保罗的有冲突!你看──2:18-19 骤然一看,这两节经文似乎与保罗所说的教导有冲突:“人称义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但仔细研究就知道雅各和保罗的教训并非互相抵触。虽然好行为的确不能换取救恩,但真正的信心必会带来生命的改变和好行为。保罗警告那些想靠行为而不藉著信心得救的人;雅各则劝人不要把头脑上的认同与真正的信心混淆。即使魔鬼也认识耶稣是谁,只是它们没有服从他(2:19),真正的信心包括全心全意跟从神。因行为称义?因信称义?谁对?这倒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你的见解是──2:20-24 雅各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保罗说,亚伯拉罕因信称义(参罗4:1-5),这两种说法并无冲突,是互补长短。不过我们不要将之总结为真理就是这两个说法的混合物。真正的信心必然带出好行为,但好行为总不能使我们得以称义。信心带来救恩,顺服的行动则表明我们的信心是真实的。有关这妓女喇合,你知道多少?2:25 喇合住在耶利哥城,这城是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时首先征服的城市(参书2章)。当时以色列的探子入城,她把他们藏起来,又帮助他们逃出城外。她这样表明了相信神对以色列人的旨意,因此后来耶利哥城被毁时,她和她的全家都得到拯救。希伯来书更把喇合与其他信心英雄并列(参来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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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12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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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2:1-7&&&&&&&&&&&&&&&&&&&&&&不可按外貌待人
我国有“海水不可斗量,人不可貌像”之说,人很容易按着外貌认人,但往往会出错。“不可按着外貌待人”是使徒雅各的教导。
一.神与人看见人的法则不同
&&&&在撒上16章,记载了撒母耳膏大卫作以色列王的事。当神差遣撒母耳去犹太地的伯利恒在耶西的众子中膏一个作王时,人的看法与神的看法发生了分歧。
1.撒母耳看中以利押:撒上16:6-7他们来的时候,撒母耳看见以利押,就心里说,耶和华的受膏者必定在他面前。7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撒母耳看中以利押,以利押是耶西的长子,他外貌英俊,身材高大,有王的风范,撒母耳看见他就以为神的受膏者必定是以利押了。但神说:“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看的是以利押的外貌,而耶和华神是看人的内心。以利押明显不是合神心意的人。
2.耶西认为不可能是大卫:撒上16:8-11耶西叫亚比拿达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耶和华也不拣选他。”9耶西又叫沙玛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耶和华也不拣选他。”10耶西叫他七个儿子都从撒母耳面前经过,撒母耳说:“这都不是耶和华所拣选的。”11撒母耳对耶西说:“你的儿子都在这里吗?”他回答说:“还有个小的,现在放羊。”撒母耳对耶西说:“你打发人去叫他来;他若不来,我们必不坐席。”
&&&&&在耶西看来,神的受膏者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是他的小儿子大卫,因此他只叫了七个儿子来,把大卫忘记了。但神说,这七个都不是神所拣选的。
3.神看中的是大卫:撒上16:12-13耶西就打发人去叫了他来。他面色光红,双目清秀,容貌俊美。耶和华说:“这就是他,你起来膏他。”13撒母耳就用角里的膏油,在他诸兄中膏了他。从这日起,耶和华的灵就大大感动大卫。撒母耳起身回拉玛去了。
撒母耳坚持让耶西把他最小的儿子耶西叫来,耶和华神才说:“这就是他,你起来膏他。”神的拣选一定让撒母耳与耶西及他的七个儿子惊讶不已,但事实证明神的拣选是没有错的。只有人会出错,全知的神永不会出错。
大卫后来作诗说:“我父母离弃我,耶和华必收留我(诗27:10)。”人所厌弃的,却是神却看重的。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人厌弃你时,不防来到神的面前,你永远是他眼中的宝贝。
二.按着外貌待人是亵渎神名
1.富人与穷人同进会堂:雅2:2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会堂是每一个敬拜神的人都可以进去的地方,这天,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富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另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
2.偏心待人;雅2:3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4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人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语言客气,把好位置给他。而对穷人则不同了,语言毫不客气,冷冰冰的说:“你站在那里”。雅各形像地给我们举了这个例子来说明偏心待人的人。
3.按着外貌待人是亵渎神名:雅2:5-7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6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7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所敬奉”或作“被称”)的尊名吗?
&&&&箴22:2富户穷人在世相遇,都为耶和华所造。富户穷人都为神所造,神就不会看重富户,藐视穷人。相反,神顾念世上的贫穷人,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而人反倒羞辱贫穷人,岂合神的心意呢?按着外貌待人就是亵渎神名了。
三.世人凭外貌认耶稣
1.博士凭外貌找主:太2:1-3当希律王的时候,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2“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他的星,特来拜他。”3希律王听见了,就心里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16希律见自己被博士愚弄,就大大发怒,差人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的男孩,照着他向博士仔细查问的时候,凡两岁以里的,都杀尽了。
在这些大有学问的博士理智中,生下来为作犹太人之王的婴孩一定会出生在王宫,所以他们从遥远的东方来到京城耶路撒冷的王宫寻找小耶稣,无意中把基督已降生的信息透露给希律王,结果给希律王及耶路撒冷合城的人带来了不安。后来博士们照着主的指示从别路回去后,希律这个看得见的鬼王杀害了伯利恒城里并四境所有两岁以里的男孩,博士的无知——凭外貌找主给男孩带来了灭顶之灾。
2.犹太人凭外貌认耶稣:徒1:6他们聚集的时候,问耶稣说:“主啊,你复兴以色列国就在这时候吗?”耶稣复活后,门徒以为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到了。犹太人的弥赛亚观是有一天基督会忽然从天上带领千万天使,大有能力在降临到犹太地,带领他们推翻罗马的统治,建立独立的强大的以色列王国。也就是政治上、军事上的弥赛亚。但耶稣的形像与他们想象中的弥赛亚相差太远,他们如何也不会想到,站在他们中间的耶稣就是他们日日夜夜盼望的弥赛亚。
赛53:2-3他在耶和华面前生长如嫩芽,像根出于干地。他无佳形美容,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也无美貌使我们羡慕他。3他被藐视,被人厌弃,多受痛苦,常经忧患。他被藐视,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我们也不尊重他。这是先知以赛亚对耶稣外貌的预言。
耶稣是犹太人盼望已久的弥赛亚,但当耶稣来到他们中间时,他们却认不出来,反而将荣耀的主钉死在十字架上。就是因着他们凭外貌认耶稣,结果却认错了,给自己和后代子孙带来了灾祸。在他们看到,这个到处被人毁谤、饱受逼迫、一无所有、羞羞惭惭被钉死在十字架的耶稣怎么也不可能是基督。
3.保罗也曾凭外貌认过耶稣:林后5:16所以,我们从今以后,不凭着外貌(原文作“肉体”。本节同)认人了,虽然凭着外貌认过基督,如今却不再这样认他了。
保罗也曾凭着外貌认过基督,所以在他归主前曾经逼迫信徒,残害神的教会。直到复活的主向他显现后,他才认识到自己以前凭着外貌认基督是何等的无知,从那以后,不凭着外貌(原文作“肉体”。本节同)认人了。
今天,许多人依然无法接受耶稣就是救世主的事实,就是因着他们凭着外貌认耶稣,对基督教的两大特色“童贞女怀孕生子”及“空坟墓”认为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信不来。
四.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1.按着外貌待人会出现偏心:雅2:3。我们看到,当人按着外貌待人时会出现偏心。
2.按着外貌待人会违背神旨:彼前2:7-8所以,他在你们信的人就为宝贵,在那不信的人有话说:“匠人所弃的石头已作了房角的头块石头。”8又说:“作了绊脚的石头,跌人的磐石。”他们既不顺从,就在道理上绊跌(或作“他们绊跌都因不顺从道理”)。他们这样绊跌,也是预定的。
多少时候,神看人的法则与人看人的法则不同:人所尊重的却是神所轻看的;人所藐视的又是神所重看的。耶稣是法利赛人所弃绝的,却是神所宝贵的。
3.按着外貌待人会出错;撒上16:6,连被神重用的撒母耳也犯了这样的错误。
你是否也犯过这样的错误呢?我犯过。
4.不可按着外貌待人:雅2:1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我们是基督门徒,就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而要用神的法则看人、用人。
5.用神的眼光看人:赛55:8-9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9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林前1:26-29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27 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28 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气的,在 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
神看重的是世上这些“愚拙的、软弱的、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所以才拣选了我们。神不用世上那些有能力的,偏偏用那些无能的。当一个人认识到自己无能时,神才重用,如摩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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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不可按着外貌待人&&&&雅二1-13_海恩_新浪博客
第四讲&&不可按着外貌待人&&&&雅二1-13
&第四讲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 &雅二1-13
经文:撒上十六7:耶和华却对撒母耳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
引言:外貌是一个人的外观,包括他天生的长相和他外在的衣着装扮。长相是从娘胎里带来的,人无从改变,虽然是天生的,今天的人还是想尽办法,比如说做手术,来改变自己的外观,使人看上去比原来更美一些;而衣着装扮只是后天能弥补长相不好的好办法,人类在这方面也是下尽了功夫。但圣经对我们的教导却是:不要以外面的编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装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敬佩的心为装饰,这在神面前是极宝贵的。古今中外,按着外貌待人的例子是数不胜数,也给我们很多的警戒,甚至中国人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但人们在生活当中按着外貌待人的事是屡见不鲜。雅各在这里给我们清楚地指出来,弟兄们,不可按着外貌待人。当耶和华派撒母耳去膏立大卫时,撒母耳仍是按外貌来选大卫,而耶和华神清楚地告诉撒母耳说,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亲爱的弟兄姊妹,人的内心永远是比外貌重要的,因为人一生的果效都是由心发出。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而行动上也必然会带出来。历史上有过很多的伟人并不是外貌英俊的,而主耶稣在世的时候,也没有佳形美容,以色列人也是凭着主耶稣的外貌和外表便定了祂的罪。亲爱的肢体,请记住圣经的教导: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 讲章大纲:
& 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
&不可用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 &
& &雅二1-4
&神拣选了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
&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 &
雅二1-4:2:1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2:2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
2:3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
2:4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么。
“我的弟兄们”,〔原文直译〕「…你们既有了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的信心…」
〔原文字义〕「信奉」信心,信服,信从;「荣耀」有荣光的,尊荣的;「按着外貌待人」偏心,以貌取人,差别待遇。
〔文意注解〕「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我的弟兄们』指主内弟兄姊妹;『你们信奉…主耶稣』本句乃证明本书的受者为基督徒,并非指一般犹太人;『荣耀的主耶稣基督』此话暗示:(1)惟有主自己是荣耀的,此外没有任何人配得特殊尊荣的待遇;(2)我们所信的主既是荣耀的,我们信徒无论贫富,便都与主一同得着尊贵的身份。
「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便不可』意指下述按外貌待人的情形,与我们的信心彼此相左,因此绝不容许其存在;『按着外貌待人』原文是『接受脸孔或外表』的意思,意指根据其所显于外表的容貌或衣装而判定尊卑、贵贱,因而给予不同的待遇。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所信奉的,乃是荣耀的主自己,而不是一套神学教义。
(二)信主的人因着信心而应对人有崭新的看法和表现,待人不可随从前老旧的观念,并世俗的作法。
(三)真正的信心具有一种特质,就是必定会在我们日常生活、待人接物上,表现出与它相符合的行为来。
(四)在主耶稣基督荣耀里面,是没有阶级、背景、教育、文化与性别的差别。圣经不但主张自由、和平、平等与互助,同时也教训我们要怎样尊重人权(参加三28~29;罗一14)。
(五)教会应该是不会因社会地位而产生隔阂的地方;在教会中,以外表来分别人的属灵程度、对错、尊卑,这种行为表现与我们的信仰背道而驰,每个人都应当注意去对付。
(六)解经家伯迪克说:『按外貌待人是违反信仰的本质,换句话说,这种行径与我们所信的真理不符合。』
“若有一个人”,〔原文直译〕「因为倘若有一个(手)戴金戒指、衣着光鲜的人,进到你们的会堂来,同时有一个衣衫破旧的穷人也进来;」
〔原文字义〕「进」进到,来到;「衣服」外衣,礼服;「会堂」聚集的地方;「肮脏」污秽的,垢污的,褴褛。
〔背景注解〕「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当时戴金戒指以炫耀财富是一种风尚,许多人在每根手指上都戴金戒指,甚至在同一指头上有复数的戒指,以示其财富过人。教父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eria)曾劝告基督徒不要随从这种陋习,若真想戴戒指,只能戴一只,且戴在『小指』上。
〔文意注解〕「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若…』假设语气,带有举例说明按着外貌待人(参1节)的意思;『带着金戒指』古时常以一个人手上所戴金戒指的质量,来衡量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华美衣服』指闪闪发亮的贵重衣服。综合而言,『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显示其身份乃属富贵人家。
「进你们的会堂去,」『你们』指犹太人信徒;『你们的会堂』教会初期常借用犹太人的会堂聚会(参徒十八26;十九8)。
「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肮脏衣服』指没有经常换洗并擦亮的旧白袍;穿这样衣服的人,当时被人称作『衣衫褴褛的人』,视为贫贱人家。
〔话中之光〕(一)信仰无分贵贱,教会的门向着各等人敞开,无论甚么人都可以进来(参路十四23),一视同仁。
(二)外面的穿戴,不能代表人里面的品格;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十六7)。
(三)教会中固然有穿着的自由,但只要整洁雅观即可,最好不要『过度』华美或污损,以免招致别人不良的观瞻。
“你们就重看”,〔原文直译〕「你们要是特别看待那穿华丽衣服的人,且对他说,…」
〔原文字义〕「看重」重看,注重,敬重,仰视;「好位」美好的,佳美的,舒适的。
〔文意注解〕「你们就看重那穿华美衣服的人,」『看重』按原文指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待或注意地看(looked
upon);『那穿华美衣服的人』不仅指其社会地位,此句应用在教会中,可以引伸来指那些具有属灵外表的人:(1)公认的教会中地位;(2)神学或圣经知识;(3)事奉的功绩和成效;(4)恩赐表现等。
「说请坐在这好位上,」『这好位』指会堂中离献祭处近旁的座位,被视为『上座』,相当于今日的特别包厢。
「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那里』指离献祭处较远的地方;『脚凳』指一种矮石凳;『我脚凳』暗示这人不但有座位,而且座位旁边还有脚凳,可见其身份属中上阶层;『坐在脚凳下边』即席地而坐。对待穷人,或是叫他站在远处,或是叫他坐在地上,甚至脚凳都不让坐。
〔话中之光〕(一)聚会场所的招待人员,对于赴会的弟兄姊妹应当一视同仁,千万不可带着不同的眼光来对待人。
(二)理想的教会聚会场所,不宜有好坏座位的区别,应当一律规格化,不必为某些圣徒和贵宾特设『好位』。
(三)在一般信徒的观念中,对于聚会的座位不可有『这』、『那』和『上』、『下』的区别;依赴会的先后次序,先从最前面和最里面的座位坐起。
“这岂不是”,〔原文直译〕「你们自己里面岂不是有了差别待遇,而按不好的心思(或邪恶的意念)判断人吗?」
〔原文字义〕「偏心待人」有分别,差别待遇;「恶意」邪恶的意念,恶毒的意图;「断定」审判,判断。
〔文意注解〕「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偏心待人』指在教会中分门别类,对不同等级的人施予不同的待遇。
「用恶意断定人吗?」『恶意断定人』指将人区分成不同的等级,乃是出于邪恶的看法,其所以『恶』,理由如下:(1)歧视穷人,与神的心意完全相反(参5节);(2)奉承富人,与富人行为当得的报应不符(参6~7节);(3)重富轻贫,违反『要爱人如己』的至尊律法(参8节)。
〔话中之光〕(一)在神面前,人只有『信』与『不信』的区别,凡是信徒都一律平等,绝不容许我们对人有差别待遇。
(二)凡是和神的心意不同的,都是『偏心』,也都是『恶意』;我们对待别人,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二5)。
雅二5-7:2:5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么。
2:6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么。
2:7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么。〔所敬奉或作被称〕
“我亲爱的弟兄们”,〔原文直译〕「…神岂不是拣选了那些世上以为贫穷(却)在信心上富足的人,…」
〔原文字义〕「拣选」挑选;「在信上」在信心上,在信仰上;「承受」后嗣,继承人。
〔文意注解〕「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请听』意指下面所要讲的话相当重要,应当注意听清楚。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世上的贫穷人』又可解作『没有得到世界的人』,他们虽得不到世界物质的享受,神却乐意让他们有机会在别的方面得着补偿。
「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在信上富足』意指信心丰富的持有者,这是神对贫穷人今世的补偿;贫穷人虽然缺少物质方面的享受,却有可能借着信心,得着属灵方面丰富的享受。
「并承受祂所应许给那些爱祂之人的国吗?」『祂所应许…的国』指神对贫穷人来世的补偿;『承受…国』意指将来在神的国里得着祂荣耀的奖赏(参帖前二12);『给那些爱祂之人』指爱神乃是得着神奖赏的条件。
注意,本节并不是说,所有世上的贫穷人都自动的在今世得着属灵丰富的享受,在来世得着神国度的享受;前者的享受乃以『信心』为前提,后者的享受则以『爱心』为前提。本节乃是说,神特别厚待贫穷人,使他们比一般富足人更容易信靠神并敬爱神,从而更有机会进入那更高一层的境界,诚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按外貌待人,就是轻看神所重看的,不尊重神对人的心意。
(二)凡是在信上富足的人,就必然爱神又爱人,因为信心能使人生发爱心(参加五6)。
(三)信心能叫我们在世上过属灵富足的生活;爱心能叫我们在将来承受神的国。
“你们反倒”,〔原文直译〕「…那些富足的人(复数词)岂不是欺压你们,并且他们还拉你们上法庭吗?」
〔原文字义〕「羞辱」轻慢,不尊重;「欺压」压迫,压制;「公堂」法庭,审判席。
〔文意注解〕「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反倒』意指他们之所为与神的拣选(参5节)正好颠倒、对立;『羞辱贫穷人』指轻视贫穷人。
「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那富足人』原文是复数词,故并不是指某一富人,但也不是指所有的富人,而是指一般富人惯常会有如下的表现;『欺压你们』指仗势欺人,不给人公平对待的机会。
「拉你们到公堂去吗?」『公堂』指法庭;全句指上法庭控告你们。这种诉诸法律的行为,照理不是基督徒所该作的(参林前六1~8),但事实是,当一个基督徒看重外面过于里面,物质过于灵性,字句过于精意(实际)时,便会找个歪理,堂而皇之控告弟兄。
〔话中之光〕(一)神是一位眷顾、保护与供养贫穷人的神(伯五15~16;六十九33;七十二12~13;诗一百十三7),我们信徒也应以天父的心为心,关顾贫穷人,尤其是对主内的贫穷信徒。
(二)自以为属灵富足的人,往往会不知不觉地轻看别的信徒,甚至剥夺了别人的尊严、权利和享受,这是一种变相的羞辱和欺压。
(三)基督徒无论甚么理由,都不可主动的控告别的信徒;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罗十二18)。
“他们不是”,〔原文直译〕「他们岂不也亵渎那被你们尊称的美名吗?」
〔原文字义〕「亵渎」毁谤,辱骂;「所敬奉的」所尊称的,被称为的;「尊名」美名,嘉名。
〔文意注解〕『他们』指富足人(参6节);『亵渎』有二意:(1)用言语毁谤;(2)用行为侮辱。此处若是指有财势的基督徒,则他们不看顾贫穷人(参15~16节;一27),便是羞辱了主的名。
注:许多解经家将6~7节的富足人,认定是指那些『偷着进来的假弟兄』(加二4),才会有这种『非基督徒』的行为表现。然而,我们放眼看今天的基督教世界,许多『真正的基督徒』也不知不觉地犯了这些错误,连带地使『基督』这名受人批评。
〔话中之光〕(一)凡不遵照主的教训,故意违背祂旨意的信徒,乃是亏缺了神的荣耀,羞辱了主尊名的人,所以我们在对待人的事上,应当小心谨慎,不可凭自己的喜好而行。
(二)基督徒每题到主的尊名,应当真诚且郑重,不可轻易、随便的称呼主名,以免外表像似高举主名,实则反倒羞辱主名。
雅二8-13:2:8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2:9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2:10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
2:11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2:12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
2:13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经上记着说”,〔原文直译〕「的确,你们如果按照经上所记,要爱你的邻人如同爱你自己,确实地遵行这至尊的律法,你们就作对了!」
〔原文字义〕「人」邻人,邻舍;「全守」完成,成全,满足;「至尊的」君王的,和王有关的,最高的。
〔文意注解〕「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经上记着说』下面要爱人如己的话,引自《利未记》十九18;『人』原文是邻人或邻舍,可视为指神的子民或信徒,特别是指经常有来往接触的弟兄姊妹。
「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你们若全守』按原文的连接词含有『真正地遵守』或『确实地遵守』的意思;『这至尊的律法』按上下文看,显然是指要爱人如己的诫命,它包括并完全了一切的律法(加五14;罗十三8~10);『才是好的』意指『这就作得好』。
〔话中之光〕(一)『爱人如己』的诫命对我们基督徒而言,就是要我们『彼此相爱』(约十三34~35),因为弟兄姊妹是我们真正的『邻人』。
(二)『爱人如己』是最尊贵的律法,因为它是出自最高贵胸怀的最高贵表现,无论在神或在人看,都是值得尊敬的。
(三)凡我们为了爱神和爱人的缘故所作的一切事,都是最高尚的事,也都是上好的行为。
“但你们若”,〔原文字义〕「按外貌待人」以容貌取人,依外观定取舍;「犯罪」未中目标,定为有罪;「犯法的」违犯者,干犯者。
〔文意注解〕「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但』字表明否定了前面所说『才是好的』(参8节),情况转变为『不好』了;『若按外貌待人』这是被认定为『不好』的理由;以貌取人的行为,就算不得『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所以不好。
「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犯罪』指偏离了神的心意,因而被认定有罪;『犯法』指逾越了神的界限,因而被判定违规失格。
〔话中之光〕(一)我们若不因对方是『人』而爱他,却受财富(参2~4节)和外貌所影响,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二)在教会中,任何的理由──肉身关系、衣着、国籍、种族、言语、地域、社会阶层──都不能使我们偏袒一方、而歧视另一方,因为这样作,乃是『犯罪』、又是『犯法』的。
“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原文直译〕「…但是只要触犯了一条,他就等于触犯了整个律法。」
〔原文字义〕「遵守」保守,看守,防守;「全」全部,整体;「跌倒」失足,绊跌,犯错;「犯了」干犯了,触犯了。
〔文意注解〕「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因为』表明下面的话是解释『被律法定为犯法』(参9节)的理由;『全律法』意指全部的律法。
「只在一条上跌倒,」『一条』在此特指『要爱人如己』(参8节)那一条至尊的律法;『跌倒』指触犯条规;我们若按外貌待人(参9节),便是违犯了这一条要爱人如己的律法。
「他就是犯了众条,」这里是强调律法的『整体性』,只要违犯律法的一部分,便是违犯了律法的全部;律法有如环环相连的铁链,只要破坏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便是破坏了整条铁链;又如伤了一个人的任何肢体,便是伤了他的身体。
〔话中之光〕(一)事实上,旧约的律法无法『全守』,所以凡主张新约的信徒仍须遵守旧约律法者(例如『安息日会』),无异自投网罗,欠行全律法的债(加五3)。
(二)新约的信徒是在基督里成全律法的要求,凡事让基督的生命从我们身上活出来,这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六2);所以遵守或不遵守外面的规条,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加六15)。
(三)有些自认为所见高人一等的传道人,将圣经的道理教训划分成『高品』和『低品』两类,无形中鼓励其追随者重视所谓『高品』的道理,而鄙视『低品』的,以致冒犯了神而不自知。
“原来那说”,〔原文直译〕「…你即便不犯奸淫,却杀了人,你还是犯法的。」
〔原文字义〕「奸淫」不合法的性行为;「成了」成为,是。
〔文意注解〕「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原来那说…也说』指神自己;这里的含意是说神赐下全律法,律法全都属祂。违背任何神律法的,就是违背神;触犯神任何律法,都表示这人触犯了神──律法的创立者。
『不可奸淫』这是旧约十诫中的第七诫(出廿14;申五18),『奸淫』是指夫妇以外的性关系;『不可杀人』是第六诫(出廿13;申五17)。
「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奸淫』和『杀人』两条诫命相提并论,无所谓轻重,意指违犯其中任何一条,即违犯整个律法。
有的解经家认为雅各在此特别提到『却杀人』含意至深,因为主耶稣曾经说过,凡向弟兄动怒的即形同杀人,须受审判(参太五21~22),虽无杀人的事实,却有杀人的恨意;同理,我们若对人持有重此薄彼的偏袒态度,也可被视为违犯了『不可杀人』的精神。
“你们既然要按”,〔原文直译〕「你们既然将要(或『愿意』)怎样按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怎样说话和行事。」
〔原文字义〕「自由的」无约束的,脱离捆绑的。
〔文意注解〕「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使人自由的律法』原文是『自由的律法』,意指律法的主要目的是将人引到基督那里(加三24),而基督却释放人、使人得以自由(加五1),故律法的本意不是要捆绑人,乃是要使人得以自由(参一25),因此称之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指我们将来在基督台前的审判(林后五10)。
「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照这律法』原文虽没有『这律法』三个字,但含有这个意思,意指基督徒的说话和行事都该按照这『基督的律法』(林前九21;加六2)而行。
〔话中之光〕(一)新约的信徒得享基督里的自由(参路四18;约八32,36;罗八21;林后三17),但这自由并不容许我们放纵肉体的私欲(加五13),乃是可以自由让圣灵将基督的生命彰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上((罗八2~4;加五22~23)。
(二)基督徒将来也必要按各人本身所行的受审判(林后五10;彼前四17),因此我们今天说话和行事都要十分小心谨慎。
(三)重富轻贫的人,是按照他们心中的律法审判的结果说话行事,但我们今天怎样审判别人,将来也必怎样受审判。
(四)凡是基督徒必须在思想、言语、生活与行为上结出爱的果子来,因为我们都是在基督里面,受了祂自由律法所结的果子。
“因为那不怜悯人的”,〔原文直译〕「因为对不行怜悯的人,审判就没有怜悯;…」
〔原文字义〕「不」不行;「无怜悯」不仁慈的,不得怜恤;「夸胜」夸口,夸耀,战胜。
〔文意注解〕「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本句话意指我们得神怜悯的先决条件,乃是对别人有怜悯心(参太五7;六14~15;七1~2;可十一25;路六37~38);对于那些不肯怜恤别人的人,神是不会施予怜恤的(参太十八32~34)。
「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怜悯』是指在对方不配得的情况下,仍予同情体恤的一种心怀;『向审判夸胜』指面临审判时一种坦然无惧的自信心和态度。
〔话中之光〕(一)我们既然从神得着怜悯,就当在生活行为上,将这怜悯流露给周遭的人们,好让神的怜悯得着宣泄。
(二)如果我们盼望我们的恩主,在审判的日子以怜悯恩待我们过去一切的过错,那么我们就必须以怜悯的心,宽待我们的弟兄姊妹。我引约七24节结束这一讲,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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