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政府回收是多少钱每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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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回收农民土地一次性补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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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回收农民土地一次性补偿是多少
吉林省 吉林 舒兰市发表时间: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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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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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2:11:07 & 作者:李恒 尹圆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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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农场是我国重要的国有农业经济组织,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国有农场土...
  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李恒律师、尹圆律师
  国有农场是由国家投资兴办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产品归国家所有的农业经济组织。它是我国特定时期形成的特殊产物,在中国广大的农村,曾在计划经济时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成为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国有农场的土地是国有农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农场以农业生产为主,在现阶段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业的社会产值所占的比例也是越来越小,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农业的纯收入相对于工业来说是很低的,虽然国家针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土地资源情况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的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土地的情况不断出现,但现行的法律也没有对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规定,各个地区也没有通行的办法。在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文试图研究和分析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的程序及补偿等问题。
  一、国有农场土地的基本类型
  国有农场的土地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场自建场以来进行了大量的生产建设,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可以分为工业建设用地、商业建设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等。其中工商建设用地是指国有农场中的各个下属企业资产,比较常见的有粮食加工企业、企业修理厂和供销社等。当中许多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进行了改制,改制为民营企业,其资产包括土地已不属于国有农场所有,当中仅有一部分效益好的、大型的没有改制,其资产仍属于国有农场。公益事业用地包括农场的基础设施用地、医院、学校等。这些基础设施都是自建场以来积累下来的资产,其所有权仍属于国有农场。2、国有农用地,分为耕地、林地、草地等类型。其中耕地是农场的主要农用地类型,农用地又是国有农场的主要资产,是国有农场的重要组成部分。3、国有未利用土地,分为草地、沙地,其在国有农场的土地类型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这三种土地类型中,国有农用地中的耕地所占比重最大。
  二、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的条件和程序
  综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条件主要包括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公共利益需要、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建需要等情形。而国有农场土地被政府收回的程序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 1、要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2、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在《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3、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4、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后若干期限内(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5、注销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6、补偿,国土资源局、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依法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经济补偿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三、政府收回国有农场土地进行补偿的原则
  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收回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补偿的专项规定,现有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和城市旧城区改建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需要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补偿。
  2、2001年由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的意见》,明确需要占有国有农场土地搞建设的,应该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给予补偿和安置。
  3、国有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针对于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的申请,对于《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进行解释的一个复函中明确了这样一个原则,即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应按照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将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由地方自行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给予国有农场,长期承包国有农场农用地并将其作为生产生活主要来源的农业职工,失地后自谋职业并与农场解除劳动关系的,安置补助费给个人,但由国有农场重新安排就业岗位的,安置补助费给予国有农场。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按照&谁投入,谁获得&的原则给予补偿。这样一个解释明确了国有农场土地收回与集体土地征收相同的补偿原则。
  之所以有这样一个原则,原因有二,其一是因为通常国有土地地处城市或是城市郊区,而国有农场的土地却分布在农村,和集体土地一样。而且国有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的本质特征和农村是一致的,尽管国有农场在成立之初,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引领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国有农场的土地经营制度也深受农村的影响。其二,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的规定相对较多,各地方也针对各自的特点制定了相对应的补偿办法。国有农场土地的收回问题,也有许多可借鉴和参考之处。
  首先,土地补偿费,其是对土地所有者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实质是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征收国有农场土地时,虽然国有农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但国有农场享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土地补偿费归国有农场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并不是由市场来决定的,而是由法律法规予以规定。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各地也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规定了具体的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有两种方法:产值倍数法和区片综合地价法。产值倍数法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征地补偿计算方法,也是长期以来各地普遍采用的方法。区片综合地价法是2004年以来针对征地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出现的一种新方法。这种方法充分考虑了被征收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有效避免了产值倍数法的计算补偿标准的片面性和不合理性的问题,保障了农民的利益,也容易被广大农民认可。以河北省为例,在《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对于耕地和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河北省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各个地区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每亩:11个设区市中,最高的为石家庄49420元每亩,最低的为张家口28521元每亩。[②]从实践中看,区片综合地价法测算的地价补偿额一般比产值倍数法高出20%。[③]
  其次,安置补助费,长期承包国有农场农用地并将其作为生产生活主要来源的农业职工,失地后自谋职业并与农场解除劳动关系的,安置补助费给予个人;但由国有农场重新安排就业岗位的,安置补助费给予国有农场。安置补助费是采取法定限额的计算方式,与土地的位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交易价格和人均耕地面积等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无关,安置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人数。[④]《土地管理法》规定,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在实践操作中,有的地区规定了最低补偿标准,有的地方规定了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有的地区已经明确规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如果已经明确规定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不单独列出的,就不再需要计算安置补助费用。
   最后,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在征地补偿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的补偿应按照地方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由于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实际经济价值是可以估算的,对于未制定补偿标准的地区,可以通过作为第三方的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按其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然而在实践中,国有农场土地收回的补偿原则远没有法律规定的如此简单。在2010年轰动一时的荣乌高速征地纠纷,就使某集团陷入十分尴尬的境地。该集团在1997年从国有保定农场承包了980亩土地,如今因为荣乌高速公路的建设需要收回该集团225亩土地,然而此时,该集团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却不能获得土地补偿款,向上级反映,得到的答复是该集团不是土地使用权人,因为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河北国有农场的土地理应属于国家所有,河北国有农场作为土地使用权人才可以得到土地补偿款。在实践操作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主体地位容易被忽视,未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独立的补偿主体对待,实际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包含在土地使用权人之中,因为我国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列为用益物权的一个类型。在征地过程中,政府即收回了国有农场的土地所有权又收回了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仅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显然不符合法治社会下权利救济的原则,因此,从现行法律上看,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政府收回土地时得到补偿应当是无可争议的。对于政府征地实施部门来说,首先要建立公平、合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价格评估指标体系,其次是要建立补偿费直接支付制度,而不是由国有农场转交。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来说,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要求征地实施部门予以公平、合理的补偿,如果对补偿标准、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⑤]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农场土地被周边村民公开侵占、蚕食的情况很多,从而导致国有农场与相邻集体组织的纠纷不断,土地难以办理确权登记,就无法公平地进行安置和补偿。广东、海南、北京、重庆等垦区在土地确权过程中认真总结整理权属证据、主动与当地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协商,把收回土地列入土地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能调解的调解,调解不成的政府裁决,裁决不成的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有效解决了争议地的权属纠纷,尤其是对周边农民勘界过程中无理拒签情况,采用公告的形式,凡农场有确凿资料和清晰结论,农民提不出有效证据的,即使拒签,也给予确认国有农场的土地权属,避免了周边农民无理阻挠农场的土地确权。然而在现实补偿安置中,应当本着尊重历史和和谐共处的原则出发,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协商不成的情况,将争议范围单独划出,先对无争议的土地进行补偿,对有争议的土地在采取上面介绍的的一系列办法确定产权归属后,合理补偿。
  四、政府收回国有农场土地针对职工的安置办法
  在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了货币化安置、农业生产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等安置途径。货币化安置,是指通过向安置对象支付安置补助费后,由其自谋职业以解决生计。农业生产安置,是指通过调整土地的方式,使被征地农民重新获得土地进行农业生产,以实现其充分就业。重新择业安置,是指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的安置方式。入股分红安置,是指在农户自愿的前提下,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与用地单位协商,可以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入股,或以经批准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这些方式也同样适用于国有农场的职工安置。[⑥]
  从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的大局出发,应该提高国有农场土地收回安置费标准,建立起老百姓愿意接受、且具有刚性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被收回国有农场土地职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应当效仿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四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其中,为国有农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重点对象应该是劳动年龄段内和已达到养老年龄以上的农场职工,对未达到劳动年龄段或在校学生,可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在医疗保障方面,将农场职工全部纳入当地医疗保障范围。在操作上,一般是根据农场职工的户籍来确定所纳入的保障体系,农场职工仍属农村户籍的,应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场职工转为城镇居民的,应当纳入城镇医疗保险范围。在失业保险方面,由于农场职工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土地被收回,常常伴随着失业,因此,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采取的措施比如,由政府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做出就业安排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是国有农场土地工作收回的需要,也是一个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它不应该含盖所有土地被收回的农场职工,只能是这些年龄较大、体力较弱、生活水平一时或永久地低于或等于国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
  五、对于完善政府收回国有农场土地法律制度的建议
  土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然而至今我国也未有土地征收征用法,相关的法律制度也只是散见于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并且针对土地收回、征用、补偿等一系列问题都规定的相当概括和模糊,缺乏实践可操作性,并且现行法律存在重大缺陷,例如我们说土地被收回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公共利益又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大到国家的公共设施,小到小型企业用地,但实践中,不是所有的建设都涉及到公共利益,这样的宽泛规定导致公共利益没有边界,大量的土地被这种&圈地运动&蚕食。另外,针对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也是极不合理的,例如《土地管理法》中确定的补偿原则是:&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而&原用途&大多都是农业用途,这种补偿标准永远也高不了。
  综上,我国现阶段在国有农场土地收回的补偿和安置方面的法规政策不统一、不完善,收回国有农场土地的补偿是采用谈判竞价的方式,还是实行政府定价,如果采用谈判竞价的方式将面临着一地一价的局面,即同地不同价,这种方式可能会引起农场职工的不满,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法律来弥补失地农场职工补偿不合理的救济途径,将这种争议纳入仲裁程序或法院的受理范围,赋予农场职工更多的权利救济途径;如果采用政府定价的方式,在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先出台一系列的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让国有农场土地收回这样的举措有法可依。尽管国土资源部、农业部针对国有农场土地收回的问题有按照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答复,并且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也相对完善,但国有农场毕竟有其自身的特点,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势不可挡。唯有如此,国有农场土地的收回才能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在明确的法律规制下规范运作,促进国有农场及农场职工的权益保护,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字数5923)
  [①]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载自国土资源网,日
  [②] 《河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③]钟京涛:《征地补偿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8月版 第87页
  [④]钟京涛:《征地补偿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8月版 第163页
  [⑤]钟京涛:《征地补偿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8月版 第141页
  [⑥]钟京涛:《征地补偿法律适用与疑难释解》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8月版 第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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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闲置的那些政府可不可以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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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闲置的那些政府可不可以无偿收回
提问者:戚和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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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题的乐趣
所有回答:&45854
  空闲或房屋灭失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由宅基地所在地的农民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
  搜索二、相关法条规定  1、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乡(镇)村办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可依法确定使用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的,其闲置部分不予确定使用权,并退还农民集体,另行安排使用。
  2、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
。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
。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
。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回答数:16401|被采纳数:19
所有回答:&16401
你好,这个不是的,有整体规划的,面临拆迁的的地区政策上是不允许再盖房了,很面向是为了获得更多的拆迁款才盖房,所以是不允许的,一般一个地区规划了以后都不允许再盖房了。现在空置的宅基地,有土地证更好,如果能盖房就盖上房子,办下房产证再,你和你弟弟的户口都外迁了,你家里的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子最好都坐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这样你家老人以后作古了,你和你弟弟虽然没有村里户口,却可以继承。如果现在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并且已经划入规划了,一般情况可能会拿不到补偿,宅基地是集体土地,是村里面给你们盖住房用的,既然你们不盖房,也就失去了宅基地的性质,村里是可以收回的。但是有土地证会好点,村里的事情是看人做的,也是自己去做的。不同人会有不同结局的。好好努力吧。
回答数:29111|被采纳数:43
所有回答:&29111
新的《土地闲置办法》已于今年7月1日施行,到时别让收村里走了,或是缴纳闲置费,另外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的,土地部门给你办的手续也是不对的,农村宅基地不能一户两宅,要不然就是你结婚成家,你父母跟你爷奶居住,这才不算一户两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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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装修网两会锐观察:官员称政府不能随意收回农民土地|农民|土地|两会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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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锐观察:官员称政府不能随意收回农民土地
  陈锡文:必须改变人口城镇化滞后现状
  陈锡文:土地是农民的财产 地方政府不能随意收回
  今天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举行了第二场记者会,经济学家厉以宁、林毅夫、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中农办主任陈锡文等多位政协委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其中,“中国的新型城镇化之路”成为记者关注的热点。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虽然已经超过50%,但仍有约2.7亿人并没有实现从农民、农民工向市民身份和地位的转变,对于这种“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很多委员认为,下一步必须认真解决人口城市化的问题。
  中国经济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是依赖于逐步加速的城镇化,但是我们也注意到现有的城镇化表现,实际上是大量人口在城市和农村间的有规律的迁徙,并没有落地生根,这也是下一步城镇化必须解决的问题。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陈锡文委员就指出了目前城镇化的三个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表示,“第一,粗放。城市的规划粗放、建设粗放、管理粗放,导致大量资源能源的损耗。第二,人口城镇化明显滞后。这2亿5千万新增城镇人口绝大多数都没有他所在城市的户籍,其中最主要的是农民工占大多数。第三,城市扩张非常快,现在接近有670个城市,还有将近2万个城镇。但是城市的布局,以及城市和城市之间,城市和城镇之间,它们的体系和功能都不够明确”。
  很多代表和委员都认为,要解决人口城镇化滞后的问题,一个关键措施就是进行户籍制度改革。
  记者:户籍制度的难点可能并不是户口本,关键是依附在它后面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您觉得接下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之举应该是什么?
  全国政协委员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我觉得没有什么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因为这个量太大了,要有这样一个制度设计,第一要让农民工自己做选择,你选择将来永久成为这里的市民,还是我在这赚了钱我回到家乡去,或者到小城镇去。第二就是要留给当地的政府和当地的城市的社会有一个时间上的空间,就是一个缓冲的过程。一般来说我到国外去考察,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制度,你选了要将来留城,一般要多长时间呢,8年、9年,交够了我就给你。那么这么一轮一轮地慢慢解决,我们现在的问题是有点积重难返,进城的人太多,一定要看到这个问题解决的艰难性、艰巨性、长期性,一定不能希望一纸制度就解决了。
  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在农村的耕地和宅基地归属问题,陈锡文认为,必须依照相关法律,只有在农民全家都迁入地级以上城市,并且全家都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土地发包方才可以收回。如果年轻农民进城,而老人依然在农村务农,则不能收回承包地。而宅基地按照法律规定可以永续使用,除非是违法乱占,否则不能随意收回。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说,现在有一个非常不好的说法,就是农民进城,在家里有车有房,进城又要来占一块,说农民两头占,我是很听不懂这话。因为财产问题,你只能讲是不是合法,不能讲多少,你看城里面很多房子都卖出去了,都空在这里,那些人占了多少呢?我一直到现在我还能听到有些干部有些群众一讲农村土地还说,这不是国家的吗?宪法规定这是农民集体所有,是他的财产,所以有时候我很奇怪,我们有些干部开会,有些村长、镇长开会,甚至有些更高的市里头(领导)开会,在那里研究农民的地,那是人家的财产啊,你要拿,你必须要给人家合理的补偿,这才叫依法合理处理。
  林毅夫:中国经济能维持20年8%的年增长
  林毅夫:提高融资成本抑制“投资冲动”
  在今天上午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备受关注,林毅夫说,刚从世界银行卸任时,他曾经说过,中国有20年保持8%增长的潜力,这个观点在业界也引起很多讨论,中国增长的动力究竟在哪?林毅夫今天上午也再次谈及这个话题。
  林毅夫指出,中国目前按照购买力平价计算的人均收入水平,相当于美国的20%左右,基本等同于50年代初的日本、60年代的新加坡和70年代的台湾地区与韩国同美国的差距。而这四个经济体,都先后维持了20年的高增长。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称,我们现在东亚经济发展模式是一样的,如果他们利用这个后发优势,可以维持而且实际上实现了20年每年7.6%-9.2%的增长,我相信,利用同样的后发优势,我们应该有潜力维持20年每年8%左右的增长。
  不过林毅夫也表示,今年依然有许多省份把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锁定在投资,不少省区市都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目标设定在20%以上,这需要警惕,也应该提高他们的融资成本。
  林毅夫称,一方面原因就是他投资大部分靠银行的贷款,用别人的钱,而且这个钱的价格又很低,赢了是自己的输了是银行的,所以就会造成这个冲动比较大,如果说我们在产业发展上面是按照我们的比较优势,在投资的时候用的又相当多的是自己的钱,同时跟银行借钱的价格、融资的成本高了,那我想大家自己就会比较谨慎。
  养老金双轨制调查
  新闻特写:不同的身份 不同的退休金
  今天上午这场记者会上,关于民生话题的讨论特别深入。其实对于老百姓来说,最关心的就是每月的工资收入,还有就是退休以后的生活保障。而由于历史和人口的原因,我国的人均保障水平还不高,目前还只能做到“广覆盖,低水平”,由此引发的问题也不少,对于不少退休的职工来说,在企业退休和在事业单位或者国家机关退休,能够领取到的退休金是不同的。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时,最初只涉及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未将机关事业单位等包含在内,由此形成了养老保险的双轨制。企业职工需要缴纳参保费,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缴费,但是养老金却要比企业高,由此引发的关于企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的争议也越来越多。我们记者就选取了上海的部分小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这些住在同一个小区,平时在一起休闲玩乐的老人领取的工资收入差别还真是不小。
  记者来到了位于上海市长宁区的威宁小区,10多个退休老人正在活动中心内朗诵文章,居委会主任介绍,社区每个星期都会组织读书、合唱、健身等活动。由于建成时间较长,小区住户中老人所占比例特别大,退休人员大概有1000多人。
  威宁小区居委会主任说,我们一栋楼吧,12家人家,有8家是老人,你看这个比例大概就那么大。因为上海特点是老房子,就老人。
  81岁的仇孝传退休前工作于中国农科院,去年事业单位改革,老人的养老金涨到了4000多块钱。由于饮食清淡,仇大爷和老伴每个月买菜只用几百块钱,生活上并没有很大的开销。除此以外,他还能从自己的退休金中拿出一部分,资助正在上大学的两个孙辈。
  一位事业单位退休老人表示,本来他的基本工资是2400多,加上津贴接近3000块,那么这次呢,原来的工资2000几改到了1000几,原来5、600百块的津贴改到了1900,接近2000块。加起来要比刚才说的那个不到3000要高一点,现在块钱。我是1953年入党的,至今60年了吧,我退下来之后就是搞一些社区的工作,没有什么地方花钱,看书看报,看书看报这个花不到这种钱的。
  记者随后又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几家小区,这片地区居住着很多企业退休人员,老人们告诉记者,他们的退休金普遍在两三千块钱,平时节俭一点还勉强够用,但是就一个月的生活费来说,这个基数还是有些偏低,他们每个月很难省出一些存款。
  记者:就您一个人退休金够用吗?
  企业单位退休老人:一个人,那艰苦的用是可以的啊,你要奢侈一点嘛就不行了呀。
  记者:存不下来?
  退休老人:哎,存不下来,你要没有事啊,你不可以生病的啊,你一生病了就讨厌了,2000块怎么用啊,你看一看,200块钱。
  企业单位退休老人:公务员(收入高)5、6000钱。一倍多了,这贫富差距,劳动的时候大家一起劳动,现在退休了,(工作的时候)高低这个可以的,他的基数高,工资多拿一点,那退休以后呢,不是一样的嘛,大家都是这样的,你退休嘛,你退休工资差距要拉近,现在差距太大了。
  养老金双轨制调查
  双轨制产生的贫富差
  事实上对于企业养老金水平低,国家早已注意到。从2005年至2013年,国家已连续9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893元,与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的水平相比,9年累计月人均增加1193元。尽管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我国养老金替代率却在下降,所谓的“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按照国际经验,养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维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如果达到60%-70%,即可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如果低于50%,则生活水平较退休前会有大幅下降。
  1997年我国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时,预期的平均替代率为58.5%。不过,这几年企业的平均替代率已经在50%以下,维持在40%的水平,总体呈现下降趋势。而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连年保持在100%左右,企业养老金替代率已不足其二分之一。&
  胡晓义:双轨制改革尚无“时间表”
  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部部长尹蔚民今天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原则已定,正进一步细化方案;前天,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也坦言,正在针对养老金双轨制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和顶层设计,目前尚无“时间表”。对于双轨制的改革,企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是怎么呢看的?
  企退老人盼养老金早日并轨
  一位企业单位退休老人说,应该说95年退休以后差不多,过几年加一点过几年加一点嘛,最近几年加的比较多嘛,按温家宝的说法是连续已经加了7年了吧,八年了,去年是第八年。我加是,去年加了300多一点吧,360吧差不多。
  另一位退休老人说,总的幅度来讲,从退休到现在,我退休的时候,1000块钱不到,20年当中呢&,我数了数平均呢,一年100块。
  记者:这十几年之间退休金涨过没有?
  企业单位退休老人说,涨过,加过。
  记者:涨了几次记得吗?
  那我记不大清,反正每年都加,加的终归跟不上物价吧。
  记者:反正也会涨,涨个100多块钱?
  企业单位退休老人说,哎,就是这样,100多块钱。
  记者:您现在这1000是涨了以后的?
  退休老人说,涨了以后(退休金)才1000出头一点,1200多。
  采访中,这些老人纷纷表示,尽管近年来每年都在上调养老金,幅度都在100元左右,还是希望尽快并轨,缩小这个差距。
  一位企业单位退休老人表示,希望加一点啊,多加一点更好了。我们想和上海差不多,因为我们生活在这里嘛,我们也吃的,我们也有上海户口,我们属于外地知青回来的,我们希望上海不是说太高,就和他们最低的养老标准一样就可以了。
  另一位企业单位退休老人称:可能缩小到我们加100,他们加1/10、1/3,这有可能的,这样的局面我估计会越来越小。我到85岁的话,我想和他差距1/3,譬如讲他拿6000,我能拿4500。
  演播室访谈:央视财经评论员 姚景源
  姚景源:养老金双轨制改革难点在哪里?
  姚景源:养老金双轨制显然不合理
  姚景源:城乡 区域 行业收入差距过大造成贫富差距
  姚景源:公平和效率要保持平衡
  芮成钢:收入和分配的话题可以说是和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收入分配制度会如何改革?今天我们继续和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同时也是我们央视财经评论员经济学家姚景源先生一起来聊一聊,姚先生,改革双轨制还没有时间表,我们的人社部副部长如是说,这个改革的难点究竟在哪里?
  姚景源:养老金顺轨制确实是不合理、不公平,退休金、养老金的获得,这个数量的多少和你退休前单位的性质连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我们看我们的企业,他们在工作的时候,他们是交纳养老保险,但是他们退休以后,他们所得养老金却大大低于我们政府和事业单位,显然是不合理。我们知道国务院办公厅已经批转发改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我们下一步要着力去进行这方面的改革。但是我讲养老金双轨制仅仅是我们现在分配不公的一个部分,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一点,我觉得现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已经影响到我们社会的和谐和发展了。比如我们讲分配不公,我说第一,我们城乡收入分配不公,现在我们城市人均收入是农民的收入的三倍,3:1,第二,我们行业收入。
  芮成钢:特别是在一些垄断行业。
  姚景源:特别一些垄断行业,我们说垄断行业都是几百万这样的一个,几十万、几百万的这样一个收入,我们一些个完全竞争型的行业里面却是收入很低,差距太大,而且这个差距不是由于劳动付出不一样,而是由于垄断。第三个,我们讲区域之间的收入也是差距过大。
  芮成钢:沿海和内地?
  姚景源:沿海和内地。还有一个,就是我们现在看在一个企业内部也是收入分配不公,就是我们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差距太大。所以我们要着力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芮成钢:现在中国收入差距扩大有它的特殊性,一个是它发生的速度非常快,可能十年前咱们都邻居,十年之后你成为亿万富翁,我还是一个月几千块钱,这个反差非常大,所以心理上容易产生特殊的情绪。另外一个,我们也很担心不要出现像发达国家目前出现的,富人越富,穷人越穷,因为资源越来越多集中在富人手里,一些利益集团手里,一些机构手了,这样的话就会导致差距进一步扩大,如何避免富人越富穷人越穷?
  姚景源:我们出现的问题,第一个就是我们过去的增长方式,大家知道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公平和效率,如果说你要是追求效率的话,就要影响公平,所以我们过去由于我们温饱没有解决,我们还是要摆脱贫困,所以在过去长时间我们以效率为主,所以这样的话,我们就影响了公平这一个方面,所以我们看过去的发展,我们很快就是形成了这种贫富差距的拉大,这是第一。
  第二,如果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由市场的自发调节,它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会导致你刚才讲的穷者越穷,富者越富。所以怎么办呢?就需要政府去调解,所以我讲我们一定要从根本上认识我们走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条道路的本质是共同富裕,不能让贫富差距拉大。所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应当说是我们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一个重要目标。
  楼市新观察
  上海浦东:离婚数量激增 离婚夫妻急领“单身证明”
  新国五条出台后楼市的变化恐怕是近一段时间最被关注的。虽然还没有一个地方出台实施细则,但是全国众多城市的房产交易中心已经是人满为患,我们昨天也报道在北京、上海等一些交易中心甚至出现黄牛千元倒号的现象。其实这两天,火了的不只是房产交易中心,还有一个地方的人也突然多了起来,那就是婚姻登记中心。
  记者在上海采访时就发现,近日单日离婚数量已经翻倍。与此同时,“单身证明”的开具量不断飙升。业内人士分析,这种离婚率激增的现象非常反常,很可能是一些人把离婚作为规避20%个人房产所得税的手段,那么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今天下午两点,记者来到上海浦东市民中心,看到平时冷清的离婚登记处,竟然排起了长龙。有工作人员在这里发放排队号码,号码已经发到了45号,而后面还有十多名排队的人还没有领到号。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现在才两点,但已经不再办理离婚登记了,要办明天趁早来排队。
  现场工作人员认为,不是不发,因为什么,现在我发了还有那么多人,还有没发的,4点钟要结束了,我现在要控制,我发了总归要办掉,最近两天人特别多。今天吧来不及了,为什么,今天人多,我已经发了,现在没有发的,还等着很多。
  据介绍,浦东婚姻登记中心目前一天就有60对夫妻分道扬镳,而平时只有30多对。为什么近期突然离婚率突然暴涨呢?记者看到,有的夫妻一个人排着离婚的队伍,另一个人急忙跑去咨询单身证明事宜。很多人希望在同一天办好离婚和开单身证明。
  一位离婚排队者说,单身证明也要到礼拜一才能开啊?
  另一位离婚排队者说,就对面的柜台,16号柜台
  有的夫妻更干脆,直接在办完离婚手续后,就直接一起坐到了办理“单身证明”的柜台前,但结果令他们失望了。
  现场工作人员说,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都带好,离婚后三天来办啊,户口是浦东的对吧。
  离婚者:就直接在这里办对吧?&
  工作人员说:对,离婚后三天再来办,自己过来办啊,三样证件原件,要户口所在地啊。
  在离婚现场大排长龙的离婚者中,没有人愿意对记者承认自己为了房子而离婚。但业内人士推测,从许多人一离婚就急着办单身证明的情况看,目前上海各区县突然出现的离婚率暴涨,很可能与最新出台的房产个税政策有关。据了解,与浦东新区一江之隔的杨浦区,目前单日单身证明的办理量已经达到840份,是平时的12倍。一些房产中介就道出了其中的秘密。
  某地产公司置业顾问认为,假离婚那个事是可以,如果是夫妻两个人离婚后每个人只有一套,这个税是可以(避免)的。……如果这样做完之后,把房子卖掉之后,税少交之后,再重新买呗。
  楼市新观察
  杭州:买房者赶乘末班车&&卖房者坐等观望
  不仅在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南京、杭州等二线城市的交易火爆情况一点也不逊色。买卖双方在这几天的博弈中,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中心,记者遇到了向先生,他是东北人,在杭州已经工作6年了,一直想买一套七八十平米的二手房,能够让一家三口住的宽松点,这两天,他听说购买二手房的个税要增加,于是赶忙趁着午休空隙过来咨询一下。
  购房者向先生称,主要就是先来询问,看有没有什么就是关于这个新政策下来之后,对于自己买房的这个想法,怎么说呢,就是想买个便宜的&
  在杭州市房产交易中心里,记者看到前来办理咨询的多是些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他们表示,新国五条对他们的影响很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的何小姐告诉记者,(插字板)她和房东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如果在“国五条”调控细则实行之后买房,原价200万元的二手房,现以350万元卖。按最新政策,以差额20%征个税,需缴纳30万元的税费;再加上规定的其他费用,这套房还要缴3%契税、5.6%营业税、1‰印花税、约2.4%中介费,相当于总房款350万元的12%,即42万。加上个税,其累计交易成本达72万元。其中,凭空多出30万元税金里,何小姐至少要承担一半以上。
  购房者何小姐称,万一它今天开始执行的话,就会要交很多钱。我们是9点多领的号,反正到现在才排上,所以等了蛮久的
  购房者杨女士称,羊毛出在羊身上,我觉得最后会转嫁到我们要买房子的人身上,你如果是房子多的话,我觉得是合理的,但是对我们刚性需求的话,我觉得是影响蛮大的。
  相对于购房者的满腹牢骚,记者见到的卖房者则要坦然一些,在杭州的一家中介公司,记者也见到了几位过来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东,但是当记者上前想要询问的时候,这些房东却都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一位在杭州有3套房子的温州人私下告诉记者,他的房子已经挂在二收中介那里挂两年也没有卖出去,眼下随着“国五条”细则的出台,他打算把这三套房子出租了,先不考虑出售。
  温州房东称,卖不了就租,卖不了了就把它占起来租了算了,
  记者问:要交20%的税,是买家交还是你们交?
  温州房东:最后都是转移到买家身上的,就看卖的厉害还是买的厉害,它这看谁占优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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