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医疗救助申请书对外国在中国居住的生活困难群众可以实施救助吗

大通县民政局采取多项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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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全县困难群众过好春节,大通县民政局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全力开展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和保障工作,通过采取多项措施,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一是做好灾民生活救济工作。春节前,对我县20个乡镇下达今冬明春救灾面粉750吨,下拨自然灾害补助金297.11万元。对多林镇吴什庄村等3个重灾村的647户重灾民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救灾面粉16.175吨,慰问金6.47万元,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做好城乡保障金发放工作。为保障民政对象过好春节,我局积极筹措资金,在春节前向城市低保家庭提前发放1-2月份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02.4万元, 为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节前补助311.94万元,为326名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对象发放特困生活补助19.56万元。为名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上半年保障金1286.96万元,发放节前补助323.02万元。为8271名农村特困对象发放特困生活补助82.71万元。通过“一站式”服务,为1496名城乡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81.5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对我县4562户城市低保家庭开展了冬季取暖救助,发放取暖补助资金165.57万元。四是开展贫困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工作。为帮助贫困家庭平安过节,我局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城乡贫困家庭临时生活救助工作,对855户城乡贫困家庭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94.7万元。五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为811户887名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节前补助35.44万元,为138名孤儿发放临时生活补贴8.28万元。六是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工作。为91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32.94万元。七是主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配备工作人员和车辆,在县城和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和救助服务,同时,以桥梁涵洞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为重点,加大巡视和救助力度、细度,重点做好夜间巡视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目前已对32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服务,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八是组织开展“两节”慰问活动。两节期间,县四大班子对5所福利院、15户重灾民、40户农村低保家庭、12户城市低保家庭、20户五保户、20户重点优抚对象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青油1070公斤,慰问金10.35万元。(通讯员/祁广莲)
(责编:张莉萍、赵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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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民发〔2010〕49号
青海省民政厅、财政厅、粮食局:
  为有效帮助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群众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根据国务院决定,对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从灾害发生之日起,对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和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每人每天发放10元补助金和1斤成品粮;对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时间为3个月。青海省政府可根据当地特殊情况,适当提高“三孤”人员补助标准。
  二、发放补助所需资金,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2亿元抗震救灾综合财力补助中解决;救济粮由中央从中央储备原粮中无偿划拨给青海省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原粮的出库、调运和将原粮加工成成品粮,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
  三、补助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给救助对象,实行按月发放。救济粮的出库、调运、加工和发放由粮食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办理。
  四、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准确把握救助政策,尽快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要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核查灾情,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不重。省人民政府民政、财政部门要尽快将审核确定的分县(区)救助对象人数上报民政部、财政部。
  五、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因灾生活困难群众补助金、救济粮的发放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无偿使用,严禁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六、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抓紧实施,及时、足额地将补助金、救济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
  民政部
国家粮食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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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主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维护管理:民政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00721
总机:(010)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号广州市民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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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212
(联系人:陈宪辉,电话:)
&&& & 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
262救助条件的其他人员;
助条件的本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病故的人民警察的遗属和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本市居民。
&80%&&100%1
20123950%60%&&100%
&&50%&&100%
第七章& 附则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应会同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疗救助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比例和项目。
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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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民政民生工程 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民生工程工作任务,以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升能力为着力点,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强化城乡低保管理。各县、区按照城乡低保政策规定,集中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定期复核工作,逐一审核,重新确定了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进一步落实了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同时,5月4至5月11日,全市各县、区组织力量,采取集中开展的方式,7天时间内在全省率先将13万城乡低保对象的信息数据录入了全国最低生活保障管理系统,为实施低保信息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5月,全市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9万人次、发放低保资金15658万元。
&二是落实医疗救助制度。各县、区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衔接,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力度,竭力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1-5月,城乡医疗累计救助13926人次,发放金额1321万元。
主办单位: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蚌埠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邮编:23304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市政府院内 Email:postmaster@xxzx.&&网站运维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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