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投诉派出所户籍员员说要投诉他~结果人家不给下户了怎么办

卖房者不迁户法院公安束手无策 解读人户分离该如何破? | 北晚新视觉
卖房者不迁户法院公安束手无策 解读人户分离该如何破?
日讯,9月19日,北京市发布《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户随人走”更侧重于北京户口的退出制度而非本市内的户口迁移
虽然在这份文件中,“户随人走”更侧重于北京户口的退出制度而非本市内的户口迁移,钟望(化名)仍然对此高度关注。
2015年7月,钟望购买了位于东直门附近的一所房子,时至今日,原房主还没把户口完全迁出。“原房主就说协调不了,我也没办法,公安也没办法。”
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强制迁出户口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可以给新房主另立一户并将原房主户口“空挂”。这样的折中方法避免了新房主无法落户导致的纠纷,但却无法彻底解决原房主的人户分离及后续可能引发的问题。
“我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我哪怕是告到法院,法院也无法判处原房主强制迁户口。”钟望说,“所以我很期待‘户随人走’到底怎么个走法,能不能解决我的问题?”
户口迁出拖一年半没履行
2015年7月,钟望在东直门附近购买了一所房子作为自己的婚房。原房主主动告诉钟望,房子上的户口问题有些复杂,可能需要宽限几天。“房主说户口本上有姐妹三人加上两个外地亲戚的户口,需要时间协调。”原房主态度坦诚,钟望也不急着落户,所以双方约定2015年年底之前原房主将所有户口迁出即可。
到年底时,原房主告诉钟望户口还没迁完,钟望前往派出所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该房屋上的确还有户口。今年7月,钟望开始办理自己的户口迁入手续,派出所告知钟望该房屋上还有两个人的户口。
钟望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原房主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合同约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但钟望并没有打官司的想法:“打官司对我们来说太折腾了,我们只想让对方迁出户口而已,我们在金钱上没有诉求。”但派出所告诉钟望,在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迁出户口。
公安法院均无权强制迁出?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可否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雷律师告诉北京晚报,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
北京晚报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目前北京市户口登记依据的法律是195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际操作则依据2004年印发的《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工作规范》对市内迁入登记程序进行了规定,但未对本市内的户口迁出程序做出更详细规定。
“在本人没有自己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派出所没有权力将户其口迁出。”周雷解释道,“户口的迁入和迁出,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现在二手房交易基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户口迁出,同时约定一次性或者按日付的违约金,通过违约金来给卖方施加压力,督促他自行将户口迁出,法院可以判违约金,但也没有办法做出迁出户口的裁判。”
周雷律师表示,目前北京在户口迁出方面存在一定的法规和政策空白:“制定政策的时候可能也考虑到强制迁出的可行性,比如人家没买好新房子,你把人家户口迁到哪里去?总不能直接给人家注销吧?”
北京晚报记者致电丰台区人民法院,接待人员表示以让原房主迁户口为诉讼请求立案基本不太可能, “你可以拿着材料去立案窗口试试,不过从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是比较难的,即使立案了判了,也没办法执行,你懂我说的意思吧,没有法律依据。”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咨询电话回复称,户口问题不是法院的管辖范围。
派出所提醒空挂户隐患多
虽然原房主的户口无法强制迁出,但钟望的户口还是顺利迁入了。
“派出所告诉我,如果想要新立一户,就需要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这个知情书的内容大致就是需要我声明,在我迁入的时候,我是知道这房子上还有两个人的户口的,大概是为了表明公安机关已经履行了告知的义务,如果以后出了什么问题跟派出所无关。”
签署知情书后,钟望顺利在该房屋地址上新开一户,而原房主的户口本上则会显示“空挂”,以示区别。钟望了解到,这是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
北京晚报记者随机拨打了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丰台区方庄派出所、海淀区青龙桥派出所的户籍咨询电话,对此事进行咨询。
方庄派出所和新街口派出所户籍科表示,户口迁出是自愿的,没有强制这么一说,但新房主有房本儿就可以迁进来新立户;青龙桥派出所户籍科则表示,双方应该尽量协调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如果实在无地可迁,那么双方要来派出所一起写一个声明,写清楚为何无法迁走、将来发生任何纠纷与公安机关无关,新房主才可办理迁入。
钟望觉得别人的户口是一枚隐形炸弹:“法院传票送到我家,或者寻仇的来我家,总是不好的。另外就是再转手的问题,虽然我现在不考虑再出售,但一旦要出售,这个因素就会影响房屋的价值。”
方庄派出所户籍科则提醒,原房主不销户,那么就有可能继续往里迁户口。“市内迁入不需要房本儿,只需要原房主拿着户口簿、迁入人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还有亲属关系证明,就能再往里迁。”
人户分离无法可解?
“北京人户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城市化,农民进城打工、外地人来京工作,第二个就是二手房交易。”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告诉北京晚报。
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对北京晚报记者表示,人户分离产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户口上诸多的附加利益。“我国户籍制度的基础是1958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目的是对人口进行管理、方便统计,并不是将户口作为一种身份。但是后来在户口上增加了太多的功能,比如住房、买车等,这并不是户籍制度的初衷。”焦洪昌说,“好多人之所以愿意空挂户,是因为挂上了就有了相应的权利,有利益就有动机。除非户籍回归到它本来单纯的意义,比如管理人口、统计人口、实现选举功能,否则空挂户的现象会一直有。这次《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实就是朝这个方向去改革。”
焦洪昌认为从立法层面来说,人大常委会应该修法或者强化立法解释,“卖房后迁户口到底是一个权利还是一个义务。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户随人走”更侧重于北京户口的退出制度而非本市内的户口迁移
虽然在这份文件中,“户随人走”更侧重于北京户口的退出制度而非本市内的户口迁移,钟望(化名)仍然对此高度关注。
2015年7月,钟望购买了位于东直门附近的一所房子,时至今日,原房主还没把户口完全迁出。“原房主就说协调不了,我也没办法,公安也没办法。”
北京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公安机关没有强制迁出户口的权力,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可以给新房主另立一户并将原房主户口“空挂”。这样的折中方法避免了新房主无法落户导致的纠纷,但却无法彻底解决原房主的人户分离及后续可能引发的问题。
“我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我哪怕是告到法院,法院也无法判处原房主强制迁户口。”钟望说,“所以我很期待‘户随人走’到底怎么个走法,能不能解决我的问题?”
户口迁出拖一年半没履行
2015年7月,钟望在东直门附近购买了一所房子作为自己的婚房。原房主主动告诉钟望,房子上的户口问题有些复杂,可能需要宽限几天。“房主说户口本上有姐妹三人加上两个外地亲戚的户口,需要时间协调。”原房主态度坦诚,钟望也不急着落户,所以双方约定2015年年底之前原房主将所有户口迁出即可。
到年底时,原房主告诉钟望户口还没迁完,钟望前往派出所核实,得到的答复是该房屋上的确还有户口。今年7月,钟望开始办理自己的户口迁入手续,派出所告知钟望该房屋上还有两个人的户口。
钟望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原房主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合同约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主支付违约金,但钟望并没有打官司的想法:“打官司对我们来说太折腾了,我们只想让对方迁出户口而已,我们在金钱上没有诉求。”但派出所告诉钟望,在本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无权强制迁出户口。
公安法院均无权强制迁出?
原房主不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公安机关可否将其户口强制迁出呢?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雷律师告诉北京晚报,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采取诉讼手段,法院也无权判决强制迁出户口。
北京晚报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发现,目前北京市户口登记依据的法律是1958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实际操作则依据2004年印发的《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
《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工作规范》对市内迁入登记程序进行了规定,但未对本市内的户口迁出程序做出更详细规定。
“在本人没有自己提出申请的情况下,派出所没有权力将户其口迁出。”周雷解释道,“户口的迁入和迁出,是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不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现在二手房交易基本都会在合同中约定户口迁出,同时约定一次性或者按日付的违约金,通过违约金来给卖方施加压力,督促他自行将户口迁出,法院可以判违约金,但也没有办法做出迁出户口的裁判。”
周雷律师表示,目前北京在户口迁出方面存在一定的法规和政策空白:“制定政策的时候可能也考虑到强制迁出的可行性,比如人家没买好新房子,你把人家户口迁到哪里去?总不能直接给人家注销吧?”
北京晚报记者致电丰台区人民法院,接待人员表示以让原房主迁户口为诉讼请求立案基本不太可能, “你可以拿着材料去立案窗口试试,不过从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是比较难的,即使立案了判了,也没办法执行,你懂我说的意思吧,没有法律依据。”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咨询电话回复称,户口问题不是法院的管辖范围。
派出所提醒空挂户隐患多
虽然原房主的户口无法强制迁出,但钟望的户口还是顺利迁入了。
“派出所告诉我,如果想要新立一户,就需要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这个知情书的内容大致就是需要我声明,在我迁入的时候,我是知道这房子上还有两个人的户口的,大概是为了表明公安机关已经履行了告知的义务,如果以后出了什么问题跟派出所无关。”
签署知情书后,钟望顺利在该房屋地址上新开一户,而原房主的户口本上则会显示“空挂”,以示区别。钟望了解到,这是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
北京晚报记者随机拨打了西城区新街口派出所、丰台区方庄派出所、海淀区青龙桥派出所的户籍咨询电话,对此事进行咨询。
方庄派出所和新街口派出所户籍科表示,户口迁出是自愿的,没有强制这么一说,但新房主有房本儿就可以迁进来新立户;青龙桥派出所户籍科则表示,双方应该尽量协调将原房主的户口迁出,如果实在无地可迁,那么双方要来派出所一起写一个声明,写清楚为何无法迁走、将来发生任何纠纷与公安机关无关,新房主才可办理迁入。
钟望觉得别人的户口是一枚隐形炸弹:“法院传票送到我家,或者寻仇的来我家,总是不好的。另外就是再转手的问题,虽然我现在不考虑再出售,但一旦要出售,这个因素就会影响房屋的价值。”
方庄派出所户籍科则提醒,原房主不销户,那么就有可能继续往里迁户口。“市内迁入不需要房本儿,只需要原房主拿着户口簿、迁入人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还有亲属关系证明,就能再往里迁。”
人户分离无法可解?
“北京人户分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个是城市化,农民进城打工、外地人来京工作,第二个就是二手房交易。”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告诉北京晚报。
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对北京晚报记者表示,人户分离产生的根本原因仍在于户口上诸多的附加利益。“我国户籍制度的基础是1958年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当时的目的是对人口进行管理、方便统计,并不是将户口作为一种身份。但是后来在户口上增加了太多的功能,比如住房、买车等,这并不是户籍制度的初衷。”焦洪昌说,“好多人之所以愿意空挂户,是因为挂上了就有了相应的权利,有利益就有动机。除非户籍回归到它本来单纯的意义,比如管理人口、统计人口、实现选举功能,否则空挂户的现象会一直有。这次《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实就是朝这个方向去改革。”
焦洪昌认为从立法层面来说,人大常委会应该修法或者强化立法解释,“卖房后迁户口到底是一个权利还是一个义务。
来源:北京晚报
北晚新视觉网
使用微信扫一扫,分享网页至朋友圈(点击二维码隐藏)
北晚新视觉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晚新视觉网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晚新视觉网或北京晚报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takefoto@。
新视觉·新媒体
北晚新视觉微博
北晚新视觉手机版
北京晚报APP
北晚新视觉微信
新视觉影社微信
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0号北京日报社新闻采编中心205室 电话:010-邮箱:takefoto(at)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号公安机关备案号:09证件齐全 咋就落不下户口 - 活动 -济南乐居网
乐居买房APP
专车看房 优惠买房
乐居二手房APP
最新房源抢先看
新浪装修家居网
抢工长装修APP
抢工长工长版APP
装修不后悔APP
证件齐全 咋就落不下户口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证件齐全,咋就落不下户口?近日,市民李女士围着四五个部门转一大圈也没有落下户口,只因她的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实际地址不符。对此,济发泉星小区开发商表示,楼号的编排都是按照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来的,对此,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并不这样想。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的情况省城还有不少,开发商不和公安部门沟通私自编号,让公安部门很被动。
  整栋楼就一个单元,房产证上咋有二单元
  开发商表示是房管局批准的,可是派出所并不买账
  7日上午,李女士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材料,来到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没想到被房产证上的单元号给卡住了。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户籍科值班民警表示,这栋楼只有一个单元,房产证上却标着二单元,与实际不符不能落户。
  “担心的事儿,终于发生了,当时真该问问,要不然不会这么麻烦了。”言语中李女士充满悔意。2010年,李女士在泉星小区购买的二手商品房,整栋楼只有一个单元,但是在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看到房产证上标注的二单元她也有点儿疑虑,但是因为是房管局出示的,她也没有多问。“既然是房管局出示的,不大可能出问题。”
  但是整栋楼就一个单元,房产证上咋写着二单元呢?记者拨打了济发泉星小区开发商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些楼号是严格按照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排的号,由于4、5、6、7号楼的地下车库是连通的,因此楼上的部分就按照1、2、3、4单元往下排了。
  对于派出所不给落户的说法,该工作人员表示,“房产证下了五六年了,几百户人家都能落户,不应该不给你落户啊!”对于开发商的说法,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的值班民警表示,“以前不知道情况可以给落户,现在知道了就不能落了。”
  房主跑了四五个部门没办成 房产证上的信息派出所不承认,责任谁来负
  “你去房管局问问,办个新的房产证吧。”带着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民警的建议,李女士来到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李女士带着相关证件到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证变更。
  随后,李女士又来到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该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出示变更证明,另外,由于该房子有商业贷款,还需要得到银行的批准并出具证明,然后李女士还要和银行一起到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做房产证变更。
  但是,记者联系了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的房子房产证与事实不符,不能开具证明。至此,李女士跑了四个部门,花费了一整天,事情又回到了原点。李女士不禁发问,“房产证上的信息派出所不承认,责任谁来负?”
  户籍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这是开发商不和公安部门沟通私自编号的结果
  开发商表示楼号的编排都是按照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要求来的,可是工人新村南村派出所并不买账该咋办?李女士的户口到底该怎么落?记者联系了济南市公安局户籍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近些年类似的情况非常多,公安部门很被动,李女士的房产证必须要按要求变更。
  “很多开发商编排楼号不符合规定,私自编排,然后就到房管局办理了房产证,中间没有和公安部门沟通过,所以有些不得不重新变更。”该工作人员介绍说,李女士的这种问题现在还很难确定是什么原因,他们会联系相关部门再了解。
  另外,开发商自编楼号,导致落户受阻的事儿还有很多,对此,该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她说,“开发商编号之前不和公安部门沟通,但是房产证出了麻烦还得业主自己遭殃,这些变更费用谁来出?李女士的房产证需要变更,否则以后可能还会有麻烦。”
  房产证上的地址和实际情况不符的确让人头疼,如果您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或者有啥意见和建议,欢迎拨打本报热线96709说一说。
热日 11:25
热日 15:35
热日 08:53
热日 08:48
热日 17:24
热日 16:42
热日 11:17
热日 15:07
热日 11:22
热日 15:28
热日 09:19
热日 09:53
伴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与盛行,旅客户一直是住宿业的重要客源,这次,在线短租把目光瞄准了这一市场。
让高人帮你写文案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如何投诉派出所办理户籍人员
如何投诉派出所办理户籍人员
黑龙江省穆棱市福录乡派出所,办理更新户口本的时候,更新错了,想重新更新,户籍办理人员态度非常恶劣,找到派出所的教导员,教导员的态度也非常不好,后教导员说拿点钱吧,还让我们看着给,后我们说还是您说吧多少钱合适?教导员说200,为了能尽早办理完,就交了200元钱,后终于办好了.
一个50多岁的农民,为了能更新户口,对户籍办理人员,和派出所教导员低声下气的求了整整一上午,最后还要交200块钱.而且经多方咨询,办理更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派出所有义务为其办理.
没想到,在我们这个为老百姓办事,一切服务人 民群众的派出所,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这是人民警察所为么?这是人民公仆所为么?真是另人叹息!!!!!!!!!!
请问谁知道到底向哪里倾诉,能讨回这口恶气??
到该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局投诉,上级公安局有个内设科室,大致叫警风监督办公室,也可以到该公安局的政治处投诉。
但记住:要有证据才行。
请遵守网上公德,勿发布广告信息
相关问答:
有证据吗?有收条吗?有人证吗?弄不好还有犯诬陷罪!
没有办法的事情,忍了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山派出所户籍科电话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