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的规定,农村户口,结婚证夫妻征信良好,可贷款6-10万元cf刷枪是真的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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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规定 如何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9月27日南京新修了订住房公积金政策,修订之后的细则将比之前更为完善,并涉及公积金提取、缴存、贷款3个方面。那么,新政对购房者影响几何?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有哪些规定?
1、根据9月27日南京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中领取&居住证&的外籍及港、澳、台籍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企业(用人单位)为劳务派遣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聘用职工纳入在职职工范围,实行强制缴存;与自由职业者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实行自愿缴存。
2、根据9月27日南京新修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在购建房贷款政策中增加经济适用房贷款相关内容,明确了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申请条件、贷款对象以及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加大对政府保障房建设的支持力度。
3、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4、职工在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
5、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一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半年之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7、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商品房期房必须主体封体后方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商品房,并按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应具备的贷款条件
1、借款人必须是购房人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住房公积金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其个人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具有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和良好的个人信用;外地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和出具南京市公安机关的《暂住证》。
3、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购买商品房的,在买卖契约签订后一年之内申请贷款。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所购商品房的开发商必须同管理中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
6、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且购房总金额=首付款金额+贷款金额(公积金+商业性)+房款差额。
7、借款人及共有产权人同意用所购房产作抵押,并出具能够在处置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
8、借款人应具备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贷款条件。
3、所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
3、购买住房的材料:
4、付款证明。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证明,房款差额付款证明。
5、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受委托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6、由中心委托的人才服务中心代为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缴存证明。
7、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
8、借款人配偶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布的有效证件。
凡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贷款额度的计算
贷款额度按照以下条件计算后取最小值确定:
1、商品房、自管产、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购买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2、一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3、借款人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分别按照可贷公式进行计算:
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4、借款人配偶方在省级机关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华东石油管理部、监狱管理部缴存公积金, 则根据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所属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的贷款证明,确定其贷款额度。配偶方为军官的,在出具军官证后,其贷款额度可视为规定的个人贷款最高 限额。在同时满足其他可贷额度条件的情况下,取最小值作为最终可贷额度。
五、贷款年限计算
1、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六、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目前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5%。
七、相关费用
抵押登记费:80元/户。
八、贷款承办银行
借款人可选择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南京、中信、浦发、招商、兴业、民生、光大、华夏、深发展、江苏、广发、紫金农商和邮政储蓄十八家银行中的任何一家银行所指定的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贷款办理程序
十、贷款归还
1、正常还款
每月14日以前将还款额存入还款存折;
2、提前还款
(1)提前归还贷款,需提前5个有效工作日向贷款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或部分贷款本金。
(2)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如需提前还款,必须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
(3)委托支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贷款(各贷款银行负责办理)。
(4)现金提前还款一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
买房时,你能拿多少金额的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月)&实际可贷年限。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夫妻双方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最高限额:目前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你能拿多少年的公积金贷款?
1、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年龄按实际年龄取整计算。
3、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含)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放宽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至5年。
哪种情况可被认定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可按基准利率执行?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南京市一直执行的是认房又认贷的规定,只要有商贷记录, 或者提取过公积金的,再次申请时必须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首付70%、利率上浮1.1倍的标准。在南京可执行按基准利率(目前我市5年前以上公积金贷款 基准利率为4.5%)执行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有以下2种: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首次购房,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卖掉唯一住房后,再次购买住房的,由房产部门出具首套购房证明的职工,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哪种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卖掉名下唯一房产,再次购买住房的,若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首套住房购房证明,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房家庭原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2平方米(或原家庭总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在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申请贷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这里的普通住房是指建筑容积率1.0(含)以上,且单套建筑面积144(含)平方米以下的住宅。
按照规定,以上两种情况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60%,贷款利率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1倍。
【小贴士】人均32平VS家庭总面积100平,选哪个更有利于获取再次贷款机会?
笔者粗略算了一下,在家庭人数3时,则选择首套房人均面积小于32平米较有利。
例如,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单身应该超过32平米就不能贷了,但若选择家庭总面积100平 米,则空间大多了。而假设一对夫妻生了双胞胎,家庭首套房面积又超过了100平米的呢?此时可选择&人均32平米&的政策,只要首套房面积不超过128平 米,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二套贷。总之,这两个条件灵活使用,市民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就行。
异地购房可否使用在南京缴存的公积金?
可提取在南京缴存的公积金
在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是外地户口还是南京本地户口,在外地购房后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他们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可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且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此外,如果公积金缴纳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外地购房,只要产权证上有公积金缴纳职工的名字,且在同一户籍上,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案例】南京市民王先生是南京公积金的缴存人,他到外 地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那么在他支付首付款时,就可以拿着商品房购买合同正本、首付款发票或收据以及个人身份证,到南京的单位公积金代办网点领 取《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现金(转账)支票》,提取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以后每年都有一次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机会。
暂不办理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异地贷款,南京公积金目前暂不支持,江苏地区也尚未有一个城市支持异地贷款。
其它公积金贷款疑难解答
问:购买哪些房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有何规定?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每年不得超过两次,每次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不得低于500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还贷除外)。
问:遇到公积金使用难题,去哪咨询?
答:自日起,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96166服务热线停止服务,12329服务热线正式开通运行。
问:使用纯商业贷款买房,公积金能怎么用?
答:公积金也可还商业贷款。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只能商业贷款,可每年提一次公积金还房贷,归还商业贷款的本金。
问:如果本人是外地城镇户口,但在南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但在申请贷款时除提供户口簿以外还须提供南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基本证明材料?
答:(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外地城镇户口还须提供暂住证)、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
(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
(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
(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答:不需要。但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由于商业住房贷款要求,须提供由借款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问:购买哪些房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购买独立别墅、联排式别墅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一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如遇利率调整如何处理?
答:一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的方法,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新办理的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已经办理过的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问:贷款还清后,要办理哪些后续手续?
答: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撤消抵押申请书》,并持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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