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邯郸市儿童福利院收养标淮了一个患有智障的孤儿,没有户口。只有福利院的收养证明,该如何办理落户(户口)?

  流浪智障女诞婴后无力照顾,孩子却因&有母亲&不符合福利院收养条件
  小豪快满月了,未来却茫然。他出生后,身边只有智障的妈妈,名字也是护士起的,连姓都没有,与孤儿无异。然而,小豪却不符合福利院收养的条件,谁能帮帮他?
  一个月前,智障流浪女&谢阿平&(音译)在增城市石滩镇横岭村一个垃圾站内生下了小豪。在村民、医护人员合力救助下,母子俩成功获救。随后,小豪被送到增城市妇幼保健院悉心照料,逐渐康复。然而,小豪的身世&不是孤儿&,程序上不能由福利院收养,而智障的母亲连自己也照顾不好,前路茫茫。
  垃圾站内呱呱坠地
  两个月前,增城市石滩镇横岭村垃圾站一带出现了一个流浪女。她神志不清,披头散发、衣衫褴褛,浑身散发着恶臭,徘徊于垃圾站,捡食残羹冷炙。令人惊讶的是,她竟怀有身孕。好心村民见其可怜,不时送去食物。流浪女自称&谢阿平&,她来自哪里?孩子的父亲是谁?无从知晓。
  上月12日,有村民发现&谢阿平&痛苦地蹲在垃圾站里。没待上前询问,一个婴儿便呱呱坠地。报警后,医护人员和村民联手将母子俩送至石滩医院,剪掉脐带。经过一轮救治,两人终获平安。
  经诊断,母子均携带梅毒。出于对婴儿的照顾,医院将男婴转移至增城市妇幼保健院医治。因为&谢阿平&完全没有能力照顾,院方打算等孩子恢复健康后,将他送到福利院。
  胎盘传播感染梅毒
  医生护士悉心照料这个可怜的男婴,并替他取了个简名&小豪&。
  新快报记者见到小豪时,他手舞足蹈,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看到陌生面孔也不害怕,还不时冲着大伙笑。医生介绍,小豪是通过胎盘传播染上梅毒的,&只要细心疗养,半年后就可以彻底康复&。
  除了医院垫付费用外,石滩镇也曾发动民间捐助,募集到1万多元的物资。&我们更担心孩子的去向。&主治医生温红辉说,小豪的情况比较特殊,&既不是弃婴,又跟弃婴无异。&
  根据惯例,对于一般的弃婴,公安部门会出具证明,让医院疗养好婴儿后送至福利院。而小豪有母亲,不属于民政部门规定的进入福利院的条件。而留给&谢阿平&抚养,明显是不可能的事。
  &目前,唯有希望社会热心人士领养他,或者说资助他成长。&温红辉无奈道。
  流浪妈妈身份未明
  经医生诊断,&谢阿平&患有智力发育迟滞。警方曾试图了解&谢阿平&家人的情况,但由于其精神问题,一直没有成功。
  &谢阿平&未必是她的名字。&石滩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绍,&谢阿平&曾迷糊中说起过&安徽&二字,警方为此上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发现安徽省并无&谢阿平&,就连谐音名都找不到。
  经过初步调查,&谢阿平&今年28岁,从外地流浪而来,在当地无人认识。这便是目前警方掌握的资料。
  律师意见
  核实无能力抚养孩子应送福利院
  尽管不属于&三无人员&的规定,但是小豪&不是弃婴,却像弃婴&是不争的事实。政府相关部门能否介入,人道帮扶?
  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我国宪法保障人权,小豪应该得到国家的帮助。&不管,孩子是死路一条。法律为什么不能变通呢?&朱永平说,小豪的母亲无抚养能力,民政部门可以进行调查,证实其属实后可将小豪送入福利院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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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去福利院领养孤儿,有谁知道怎么领养的
我想去福利院领养孤儿,有谁知道怎么领养的
由孩子户口源头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办理,涉及到内地公民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在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儿童的、收养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制;(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自治区)的民政部门或经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级市(州)的民政部门办理。五,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关系、儿童报案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女双方)和被收奍人一寸大头像各一张,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血亲收养的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抚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四,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全家福(两寸)照片一张、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三;涉及到港、澳、台、华侨与内地公民的收养登记由地级市(州)民政部门办理;涉外的收养登记,由省(直辖市;(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同时,还需带收养人(男,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生母结婚的证明,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1、收养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2、收养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就你所问,根据《婚姻家庭法》规定,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去申请领养。一、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二、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且无子女。三、收养人身体健康。四、收养人必须为自愿收养。五、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六、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不管孤儿院还是福利院,领养到孩子就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
家庭条件可以就行
1、收养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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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想要合法收养孩子有多难
近日,兰考县"爱心妈妈"袁厉害家发生火灾,导致其收养孤残儿7死1伤。事后,当地民政局表示袁厉害不具备收养资格,而且根据此前河南省民政厅的定性,她的行为属于"非法收养"。
"爱心妈妈"是否"非法收养"事实还需进一步明晰。在此之前,不妨先了解下在中国合法收养一个孩子到底有多难,之后再重审"非法收养",应该可以对事件有更全面的理解。
中国孤儿多且福利体系不健全,使得大量孤儿需被收养
一方面是中国孤儿数量庞大,且孤残儿童多
中国存在着庞大数量的孤儿。仅就民政部门的统计数字,到2010年,在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儿人数已经达到了71.2万。这71.2万人里面有多少是孤残儿童呢?没有找到这方面的统计数据,但比例肯定不低。
因为第一,中国的残疾儿童数量本就多,据统计,0-17 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计 504.3万,其中 0-14 岁的残疾儿童有 386.78 万,截止 2010 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 14.5万人。第二,残疾儿童容易被抛弃,这是常识。第三,据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介绍,福利院里收养的儿童大部分是残疾儿童,有的比例占到90%,甚至达到95%、98%。
需要补充的是,民政部门的统计人数并不全面,因为还有众多的&黑户&孤儿并没有纳入统计。实际上,真实的孤儿人数恐怕远超71.2万这个数字。
另一方面是社会福利体系不健全,政府对很多孤儿&无能为力&
还是来自民政部的数据,在这纳入统计的71.2万人中,其中也只有9万名孤儿生活在儿童福利机构,62.2万名孤儿散居在社会。
在这组数据背后的则是中国社会福利体系的严重缺位。根据2011年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共同撰写的《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目前在中国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机构发展严重不足。在儿童福利的各个方面,现存的儿童福利政策虽然项目、规范(或标准)较多,但相对分散和混乱,未能形成全国统一、自成体系、目标明确的国家儿童福利系统。
在立法层面也是同样,在中国,目前甚至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儿童福利法》。相应地,没有单独的儿童福利立法,也不会有专门的儿童福利财政预算体系。没有钱,各级政府&自然&也就对儿童福利&无能为力&。相比之下,许多国家和地区很早就已建立了针对儿童福利的立法,英国1946年就通过了《家庭补助法》,为多子女家庭提供津贴,1948年还出台了专门的《儿童法案》,并不断修订;日本1947年就通过了《儿童福利法》;瑞典1960通过了《儿童及少年福利法》;挪威1992年通过了《儿童福利法》。我国香港地区则于1951年开始实行《保护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报告》和《儿童及少年条例》;台湾地区1973年即通过了专门的《儿童及少年福利法》。
与大量孤儿急需被收养矛盾的是在中国收养困难重重
庞杂的手续和高昂的收费抬高了收养孤儿的门槛
中国虽然孤儿多,但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也不少。来自WHO的统计显示,不孕不育率在全球平均发生率在10%左右,对于在某些环境污染严重地区,概率还要高于这个平均值。以10%左右的不孕不育率加之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仅据此保守计算,在中国也有超过百万的家庭有收养孩子的需要。
不过,在中国想要收养孩子还有几条硬性指标和一些&潜规则&,必须满足了才能收养。根据1991年颁布的,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这几项指标本意是使收养家庭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但由于在执行层面是由民政部门自办自管,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在不少地方,收养甚至成了赤裸裸的买卖。
律师杨支柱就曾记录了一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中年夫妇从医院抱养一名弃婴的事件。根据规定,要建立法定收养关系必须要有送养人,所以他们只能去福利院开送养证明,而福利院为他们开具证明的前提是他们必须要先交纳5000元的抚养费,尽管被收养的孤儿并没有在福利院生活过一天。更触目惊心的事件发生在2009年的南京,南京市民陈再华在领养了孤儿洋洋1年后,南京市儿童福利院通知他说有一家法国人看上了洋洋,愿意足额交纳三万多元的&捐赠&。陈家就因为&捐不起钱&就失去了养了一年多的孩子。
而据媒体调查,各地儿童福利机构在收养过程中打着各种旗号收取捐赠费、登记费;公告费、户口迁移费、服务费等。浙江金华市民政局的相关管理人员甚至表示,收取高昂费用是各地福利院的领养惯例,而收费标准则主要是参照国家收养中心对外国人领养中国孩子收取3.5万元人民币的额度。
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法律顾问张志伟更认为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的不尽人意,收养程序的繁琐,收养过程的费时耗力等等不便因素,导致了合法收养举步维艰。
此外,不少机构选择收养对象首选外国人,中国收养人甚至难参与其中
美国前驻华大使洪博培就曾在扬州领养了一个中国孩子
虽然在表面上看中国国内收养的数量其实一直高于国际收养。根据统计,即使是在国际收养最高的2005年,也只占总收养人数(包括通过福利机构和不通过两类)的不到30%。而在2011年,
其中,中国公民收养登记27579件,外国人收养登记仅占了3845件。
但实际上,国际收养和国内收养所受的待遇却相差甚远。根据《环球时报》的《中国人在中国孤儿院不受欢迎》报道:&中国的收养机构无意为我们(中国父母)提供服务。&对那些想领养中国婴孩的外国人,会有各种机构向他们提供酒店、交通及翻译等服务,甚至还有观光。而中国人要难得多,&孤儿院通常不公开有关孩子的信息,这造成许多中国家庭找不到孩子来领养&。
而对涉外收养,根据中国收养中心曾在日作出、并于次年7月1日执行的政策,对外国收养申请文件要采取&优先办理&。
孤残儿童更有特殊的收养难问题
如果说健康孤儿的收养难问题主要是民政部门克拿卡要的话,孤残儿童的收养难则首先是&少人问津&。2008年汶川地震后,许多人都一腔热血表示要收养地震孤儿,但是不少已经付诸行动的人得知需要他们收养的是孤残儿童时,纷纷打道回府。2010年全国总共29618件收养中,收养残疾儿童只占2692件。而且这些残疾儿童很可能多被外国人收养,据民政部消息,我国已有10万余孤残儿童被外国人收养。
所以收养孤残儿童不仅需要收养孩子的意愿,更需要额外的爱心、善心。但是仅有额外的爱心和善心还不够,抚养孤残儿童需要经济实力做后盾,因为一旦收养关系确立,政府的福利机构就不再出钱,抚养负担几乎全部落在收养家庭头上。既有爱心又有经济实力的家庭也有,冯小刚夫妇就收养了一个患有斜视疾病的孤残儿童。但一者很多孤残儿童的病患不像斜视这样轻;二者像冯小刚夫妇这样既有经济能力又愿意照顾残疾儿童的毕竟是少数。所以谁来收养孤残儿童就成了问题。
幸运的是,这个社会上就有那么一些特别有爱心和善心的人,他们愿意把生命的价值体现在照顾孤残儿童上面,因此不但愿意收养一个孤残儿童,甚至愿意收养很多孤残儿童,就像袁厉害这样。但这样的人只是愿意含辛茹苦一些来拉扯孤残儿童,却未必有足够强的经济实力,比如袁厉害就属于&没有能力、没有条件收养弃婴,也没有相关手续,属于违法收养&。
收养高门槛以及国家亲权缺失,不少孤儿只能靠草根慈善
中国孤儿数量连年上升,但收养数量却在缓慢下降
由于上述种种原因,虽然近年来中国孤儿的数量不断上升,可收养数量其实却在下降。在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五年间增长约24%。而根据民政部2011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中国家庭儿童收养件数近年来呈现一个缓慢下降的态势。2011年,全国办理家庭收养登记31424件,比前一年下降9%。
国家亲权缺失,社会收养受阻,最终让孤儿只能依靠草根慈善苟活
从中世纪开始,英国大法庭就规定&未成年人及无行为能力人都处于国王保护之中&。国家亲权字面上的含义即&国家家长&,古义是指国家居于无法律能力者(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君主和监护人的地位。发展到现代的&国家亲权&的含义则是&以孩子的福利为本位&。与欧美法律体系长达几百年的&国家亲权&的传统不同,直到2010 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后,中国的现代儿童福利体系才开始起步。
袁厉害和她收养的孤残儿童
国家亲权的缺失,社会收养受阻,就使得类似的民间&非法收养&弃婴的情况不仅发生在兰考,2012年10月份的&环卫工收养两名兔唇弃婴,为省钱每天吃1顿饭&也成了一时的热门新闻,除此之外,其它民间爱心人士大量收养弃婴的新闻,也时常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不少被&非法收养&的孩子同样面临疾病、营养不良、无人看管的窘境。但即便如此,这些地方也成了很多孤儿唯一的去处。
收养门槛高,政府救济的力度不够,使得孤儿们既不能享受"家庭亲权"也不能享受"国家亲权"。这种情况下,孤儿们不依靠袁厉害又还能依靠谁呢?
你认为当地民政部门该被问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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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我们会关注。 /玫瑰&||& (@ywang019) 河南金基租车之殇,又一庞氏骗局大手笔,受害家庭将近1万,维权几次,没有说法,复杂的很,求助无门。
:两次说的都是针对奥巴马医保法案的判决,第一次是在2012年的时候。这两次投票他客观上都帮了奥巴马的大忙。司法能动主义的危害你可以看罗伯茨意见书原文,
里面提到了Lochner案造成的一些问题。总的来说,罗伯茨希望“极度审慎”地解释宪法,这是他一以贯之的态度。&||& (@wanghsn) (@ywang019) (@zxc242635zxc) “就在同性婚姻判决前几天,罗伯茨还第二次充当了保守派阵营的‘叛徒’”,那他第一次当“叛徒”是什么情形?“罗伯茨大法官就提到了这种做法同样曾经造成了危害”,司法能动主义曾经造成了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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