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贫困户名单农村在册贫困户在县城江店城区买房还有补助吗?怎么补?

金寨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节录)
金寨县民政局就全县农村低保工作向大家作一介绍。
一、基本政策
农村低保是国家统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县36项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掌握好政策依据,耐心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下面从我五个方面介绍我县农村低保政策。
(一)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2、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3、分类施保、统筹兼顾;
4、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保障范围
凡持有我县农村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低保。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1)配偶;(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2)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3)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农村低保:
(1)经乡镇人民政府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
(2)家庭中拥有机动车(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经营性房屋、最近6个月内新购置价值超过农村低保月标准12倍的非生活必需品,以及饲养名贵宠物的;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正在从事经营活动,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4)家庭人均现金资产(含储蓄存款及利息)和持有有价证券等金融资产(含家庭拥有的高档收藏品)总价值超过我县农村低保月标准12倍的;
(5)非拆迁原因在申请农村低保之前3年内购买商品房的;申请农村低保之前1年内或享受农村低保期间,新建或对住宅进行较大装修的(不含农村危房改造);
(6)拥有我县户籍,但长期居住在外地(一年以上未回家的),家庭收入和生活状况无法核实的;
(7)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不履行义务,致使家庭年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
(8)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无正当理由,经两次介绍就业或培训均予拒绝的;
(9)不愿配合低保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
(10)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虚假证明的;
(11)参与非法组织或违法活动被处以治安处罚并正在执行期内的;
(12)各类服刑期内人员;
(13)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渔场的家庭;
(1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非涉艾孤儿;
(15)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未支取低保金的;
(16)非智力和肢体残疾原因,家庭环境卫生极差的。
(三)保障标准
1、根据《中共金寨县委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实施“3115”脱贫攻坚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2016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980元,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2、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其补差水平根据保障对象不同类别实行分类施保,原则上按A、B、C三类标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我县农村低保标准,A类165元/人月、B类110元/人月、C类90元/人月。对农村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人员,可增发一定数额的保障金,A类人员,按其本人享受标准的30%增发保障金,B类人员,按其本人享受标准的20%增发保障金。
(四)农村低保申报审批程序
1、农村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实施。
2、申请农村低保,应当由户主或户主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3、申请农村低保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疾病证明、残疾证明、房产证明。民政部门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乡镇人民政府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且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申请低保时,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如实申明。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审批等事项的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5、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入户调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2人。
6、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以乡镇或村(社区)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7、对听证民主评议未获通过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对听证民主评议争议较大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重新组织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或信息核对。
8、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信息核对、听证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
9、县民政局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民政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低保的,发给低保证,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对不符合条件的,通过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
(五)保障资金管理发放
1、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局在金融机构开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财政局要将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资金,及时拨入财政专户,用于经审核、审批后的农村低保资金支出。
2、农村低保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方案,安排县级配套资金。县民政局按月根据审批的享受人数和补助金额提出用款计划,经县财政局审核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县农村财政管理局“惠民直达工程资金”专户,农村财政管理局通过“惠民直达工程平台”,将发放指标下达到乡镇财政所。
3、乡镇财政所在接到当期补助资金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打入享受对象农户卡中。
我县农村低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成效,尤其是近两年来,农村低保制度建设得到了不断健全,低保体系建设不断的完善,低保监督机制不断形成。
1、健全农村低保制度。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金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金寨县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以及政府公务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登记备案办法》、《金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关于严肃追究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违纪工作人员责任的通知》等四项制度,完善了社会救助管理的相关配套政策,有效地保障了我县低保工作的开展。
2、建立正常核查机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省市《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建设的通知》精神和县党政联席会议要求,县民政局成立督查组,采取进村入户问低保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人均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看低保程序是否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是否做到严把审核关、公示关和评议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查在低保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重复保”等错误做法;访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是否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是否做到“应退尽退”,对全县23个乡镇和现代产业园区2015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全县共清理退出农村低保16094人,新增人。
3、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在低保制度的执行上,把决策权交给群众,重点抓住评议和公开、公示环节,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确保程序的公平和低保对象的准确。通过多种方式将民政工作职能、低保政策、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公布于众,让群众心中有数、监督有据。自2015年8月份将在册农村低保在县政府网、民生工程信息网上公示以来,全县主动退出低保203户360人。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发挥了有效的监督效果,逐步形成了完善的低保监督工作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社会监督效果明显。
4、积极开展低保政策宣传。今年4月份,我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低保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咨询、宣传单发放等方式,不仅使群众知晓了低保的有关政策,知道了该怎样去申请低保,同时,也让广大群众了解什么人才能“吃低保”,什么人不能“吃低保”。让困难群众明白了怎样申请低保,在全社会营造公众关注、参与、支持低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5、出台《金寨县社会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各项社会保障救助政策,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充分领会党委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强决心和信心,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筑牢兜底保障网,在全社会凝聚起社会兜底脱贫的强大正能量,确保兜底脱贫任务的如期完成。
1、健全低保标准量化调整机制,实现“两线合一”。按照通过农村低保制度实现社保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稳步提升托底保障水平,确保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0%,2017年全面实现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
2、完善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落实分类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兜底脱贫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进行兜底脱贫,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B类对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标准的30%和20%分类别增发保障金。按照《金寨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动态管理,继续深入推行实施低保听证评议制度,阳光施保,对经过扶贫开发收入增长,实现稳定脱贫并高于低保标准的,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行“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精准施保。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制定统一的农村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收入、财产认定办法,精准识别农村低保对象。进一步健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建立起纵向贯通省市,横向联通政府各有关部门(机构)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尽快实现民政低保信息系统与扶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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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在江店新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400元/m2政府补贴和退出农村宅基地享受800元/m2政府补贴,两项优惠政策具体要怎么办理?退出农村宅基地又是怎么回事?感谢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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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你好,我县出台的在江店新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享受政府补贴两项优惠政策的办理都可以在售楼部交房款时直接抵首付。退出农村宅基地的具体细则可以电话咨询县宅改办,咨询电话73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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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寨县委 金寨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金寨县委宣传部承办&&Email:&&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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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密码:习大大金寨之行真实情况:巨额光伏补贴拖欠怎么办?
1.习大大金寨行摸到光伏扶贫“真实情况”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到安徽考察,前往金寨县向革命烈士纪念塔敬献花篮。
金寨,地处大别山腹地,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金寨是国家级首批重点贫困县,2011年被确定为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重点县。为了来这里看望乡亲们,习大大说:我这次专门来看望大家。从北京坐了1个半小时飞机到合肥,又坐了1个半小时汽车到金寨,再用1个多小时进山来到你们这里,就是要了解农村脱贫特别是革命老区扶贫的真实情况。
在视察中,习总书记走进安徽省花石乡大湾村,在村民陈泽申的小院里,同乡亲们围坐在一起拉家常,听乡亲们说脱贫措施,如建立光伏发电站、种植茶叶、发展养殖业等。习近平表示,产业扶贫至关重要,产业要适应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创新完善。
习大大金寨之行,让每一位光伏人欢欣鼓舞。习大大此行目的,是要来“了解农村脱贫特别是革命老区扶贫的真实情况”,那么,真实情况是什么呢?那就是,“建立光伏发电站”这一新型的产业扶贫形式,正在走进乡村、发挥实效。
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到安徽考察
在习近平亲密与乡亲们握手背后,就是一大块太阳能电池板,这就是当地光伏扶贫的一个缩影和见证。光伏扶贫让金寨贫困户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当地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新闻做了报道,华夏能源网摘录如下:
“多亏了光伏发电,从去年到现在,俺已经有4560元进账了,不仅娶上了媳妇,老母亲也有了照应。”日前,金寨县铁冲乡54岁的邓长雨不无欣喜地告诉记者。
原来,2014年8月,和许多贫困户一样,邓长雨家的屋顶上安装了分户式光伏发电机。从装机到现在,这一户家庭总共发电量为4560瓦,按照上网电价及国家补贴每度1元计算,该户目前收入4560元,且收入逐年增加。
该篇报道称,2014年初,金寨县首批选择了8户试点光伏扶贫,设计确定到户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为3千瓦,每户投资2.4万元,年发电收入3000多元。截止去年6月30日,金寨已完成了6733户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帮助贫困户5799户。
2.“真实情况”另一面:补贴拖欠过百亿
习大大的金寨之行,让光伏扶贫一夜之间“火”了起来!但在火热的背后,光伏人和光伏企业却有着淡淡的忧伤,一位资深光伏人在微信朋友圈如此写道:
大大,有件事跟您汇报一下:
您身后的光伏扶贫项目基本都是全额上网型并网项目,它的全部收益就是当地的上网电价0.98元/度,像安徽金寨这种三类地区的话,其中0.3693元是脱硫煤标杆电价,还有0.6107元是国家补贴,这个补贴竟然是跟着集中式电站一起申请的,拖欠长达2年。说好的每月一结呢?
哦对了,除了这种,还有一种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型项目每度电需要国家补贴0.42元,说好的按月结算竟然也有很多地方拖欠了一年之久了。您看这事儿应该怎么办?
这样的声音,说出了光伏企业的最大关切,上百亿的补贴资金拖欠成为了光伏企业心中的“痛”!华夏能源网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光伏行业曾集体上书。
去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前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以及晶科能源、阳光电源、阿特斯、联合光伏、海润光伏、天合光能六家企业联合递交了一份材料至国家主席习近平手中,报告针针见血、直击要害,小编特别摘录如下:
尊敬的习主席:
近年来,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快速发展,为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提升新能源消费占比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八大报告从战略高度提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您以博大胸襟与智慧阐述了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的辩证关系,指引和激励着广大可再生能源工作者。预计到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积装机量将突破4300万千瓦,成为全球光伏制造和应用第一大国。但由于光伏电站电价补贴的长期拖欠,严重危及着行业的未来发展。
一、光伏发电补贴拖欠情况
补贴拖欠金额超过100亿元。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号)、《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光伏发电项目可及时申报取得上网电价补贴。但自财政部2013年9月组织第五批《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项目申报之后就停止了相关申报。依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4年度新增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达到1060万千瓦,加上2015年新建项目,截至2015年9月,已有超过200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未能获得补贴资金,总的拖欠金额已超过100亿元。
补贴发放的程序及周期冗长。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拨付程序是:由地方财政、价格和能源部门初审,经国家财政部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三家审批,然后再由中央财政拨付至地方省市县区级财政,继而发放至发电企业或由电网企业代付。申报程序繁琐,资金调配周期长(从申报到公示结果一般跨时一年,加上申报等待及资金拨付时间,实际周期会更长)。
二、补贴资金拖欠引发的问题和危害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履行大国责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明确提出我国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2030年达到20%的目标。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则是支撑该目标实现的主要途径之一。如补贴拖欠持续下去,光伏电站开发投资进程将会受阻,导致国家节能减排目标不能顺利实现,也会影响我国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减排承诺,若西方媒体和组织就此在今年的巴黎气候峰会上对我国节能减排举措和诚意提出质疑,我方将会陷入被动。
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在光伏电价的补贴资金兑现上,行动迟缓,未能落实发放,降低了社会各界对新能源事业发展的信心,并损伤了政府信用。
三、建议措施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历史拖欠的支付工作。目前,光伏发电补贴拖欠时间已经超过两年,且无法得到政府关于解决拖欠问题的方案和明确时间,希望能尽快重新启动相关的支付工作,及时缓解有关企业的资金困难。同时,科学制定可再生能源基金发放机制,由“以收定支”改为“以支定收”,解决好资金收支问题。
坚定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的信心。建议由国务院指定牵头单位,明确并细化各部委职责与义务,加强各部委间的统筹配合,简化现行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的申报、拨付程序,建立高效的补贴申报审批管理流程,确保补贴资金能及时到位,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以上妥否,恳请阅批为盼!
汇报材料引起了习主席的极大重视并做了亲笔批示,随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张高丽也做了批示,然后报告发至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来落实,从去年底到现在,发改委等召集了多次会议来商讨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但截至目前,补贴拖欠的问题还没有明确的政府解决方案出台!
补贴为何拖欠?白纸黑字立下的法律、法规,又为何落实不到位?
3.症结到底在哪里?
光伏补贴发放不及时、不到位,已成为阻碍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光伏企业本身资金压力都不小,而有的企业更是两三年的补贴都没有拿到,新项目难以为继,三角债在业内横行。
问题出在哪里?目前来看大的来讲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具体工作上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协调不够,申报流程复杂,发放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另外一方面,是规则、制度设计上的问题,钱不够发不够用,这方面的问题更大。
目前,光伏补贴的资金来源为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这也就是我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出常规能源发电价格部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分摊。从2006年起,销售电价中开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从最开始的每千瓦时2厘钱逐步提高到现行的每千瓦时1.5分钱。
但是,随着新能源的迅猛发展,补贴需求不断增加,入不敷出也越来越严重。到2014年,应收补贴约为700亿元,实际上缴了400亿元左右,征收上来的320亿元用于补贴风电,留给光伏的补贴额度就严重不足,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止当年低缺口资金为140亿元。
如果往更长远的算,补贴缺口更大。有测算认为,到2020年,中国的新能源补贴缺口将超过1000亿元,这么庞大的资金从哪里来?现在大多数专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上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至每千瓦时2分钱,甚至更高。
假如说加到3分钱,以一个家庭一年大概用电2000度来算,一度电里3分钱的可再生能源附件,总共要付出60元,以一家三口人来算,每个人平均20块钱一年,相比目前是增加了十块钱。
这样的附加标准,和欧洲国家如德国比并不算高,但是在中国政策层面通过的难度并不会小,以收人头费、平摊的方法来做,实际是增加了全国人民的负担。有没有可能以市场化的方法来做,结合我们当下正在进行的新电改来推行优质优价、绿色电力更高价格,这个或许是政府决策者和智囊团专家们可以考虑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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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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