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做微商用上班吗公司上班的吗

在微商公司上班两年,我得知了这些行业秘密
在微商公司上班两年,我得知了这些行业秘密
十三姨聊历史
这两年,随着移动互联网趋势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入到了微商这个行业,对于很多不了解微商的人来说,这个行业显得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看似高大上却也有无穷的陷阱。笔者作为一个曾经在某知名微商公司工作两年的原微商界人士,今天就为各位观众老爷深扒一下微商行业里面那些不为人知的套路,希望各位能够在加入微商大军时擦亮双眼,谨防被骗。套路一:各种转账、微信支付宝余额截图相信很多人被微商吸引都是相信微商是能够赚到钱的,因为朋友圈的那些微商们仿佛每天都在出单,每次晒微信余额都是动辄几十万,但我要提醒你的,这些很可能都是假的!而他们作假的手段很简单,就是利用一些P图软件自动生成聊天记录和转账余额截图,现在已经有一些专门为微商准备的类似P图软件。类似P图软件套路二:新闻媒体,网络媒体采访这个秘密不仅套路了很多不了解微商的人,就连很多老微商都被蒙蔽,所谓的一些网站专访,搜索引擎的新闻并不是官方发布的,而是微商企业自己花钱投放的,文章也是企业自己写的。其实这个不仅在微商行业,很多行业都有这种情况,其实不仅是一些网络新闻,你一直信赖的人物的百科、词条、文库,只要花钱,谁都可以登上网络首页。很多网络公司都能够提供类似的发稿服务套路三:各种专家、顾问、发起人、合伙人头衔根据本人在微商行业的观察,很多所谓微商大咖的名头基本都是自封的,但也不排除有部分真实的。熟悉微商的人都知道,很多微商喜欢讲课,讲课之前必有一段高大上的自我介绍,通常都是知名微营销专家、XX团队创始人、XX营销创始人、XX品牌合伙人,以前就有个朋友就在微商行业当这种微商讲师,公司给他的头衔是国内青年微营销专家,XX微商模式创始人,实际上那个时候他大学毕业才两个月。这种微商讲师网上一搜一大把套路四:各种微商会议很多微商的会议都脱胎于传统医美行业的会销,最终目的只有一个——收钱,往往会有很多环节,包括明星助阵,各种文艺表演,讲师现场上课,一些基础的培训等等,往往都是让现场参会的人交钱补货或者升级代理级别,这个不便多说,毕竟这个不是强买强卖,很多人交钱都交的心甘情愿,但是经历过会销的人都明白其中是怎样一回事。笔者以前在微商公司一场会销就有上千万的业绩,但这并不是最厉害的,单场会销上亿元的成交在微商行业很正常。这种会销模式很难界定好与坏套路五:明星合影、大咖合影很多微商的朋友圈都有一些和明星的合影,这些合影确实没有造假,但是和明星的合影机会基本都是在会销中用补货款换回来的,微商很注重造势和自我影响力的打造,合影也属于其中的一部分。套路六:胡乱冒用国家的大政方针和互联网名词由于很多人对于微商还是持抵触的态度,所以一些微商公司就开始用一些国家层面和一些新兴的互联网名词进行宣传。常见的有:互联网+,新零售,健康中国等等,据说现在也有敢用一带一路的了。套路七:各种协会、博览会、交流会等等可以看到很多微商的朋友圈都有一些出席某某博览会的照片,实际上这些博览会的含金量很低,像是所谓的微商大会、微商博览会等等,只要花钱都可以参加,对产品资质的审核门槛很低。结语:写这篇文章并没有针对某些微商品牌,只是想把自己知道的一些行业不光彩的内幕让更多人知道,希望大家能够谨慎选择自己的创业道路。实际上,微商是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本质上并不违法违规,但总有一些人带坏了整个行业,也希望微商这个行业能够在未来能够有更加有效的监管,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如果你对文章感兴趣,请关注我的头条号,后期我可能也会更新一些更多的行业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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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梦想的人我们不要打扰他。2、借口太多的人我们不要打扰他。3、没有主见的人我们不要打扰他。因为他们宁愿受穷受折磨,痛哭流涕去后悔,也不愿改变!马云说:“改变是痛苦的,不改变是更加更加痛苦的!”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黑马团队创始人,官方微信【】2014年我正式加入了微商这个行列之中,在此之前我是名军人。云微商黑马团队创立于2014年主要以培训推广为主,我2014年加入思埠并创立思埠黑马团队,短短一年我的团队迅速发展至千人,并被公司授予最具影响力团队奖项!  其实当我看中了微商这个风口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已经在做了,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第一批吃肉的。我们都知道一个道理,任何一个新模式出来之后第一个去尝试的一定能够吃到肉。那么我就是属于第二批的,到底能不能在微商中做出一些成绩呢?  事实证明,我可以!本着利人的心态,我开始从事微商培训行业,目的就是为了帮助一些微商小白能够快速的在微商这个浪潮中赚到一笔钱。带着这个想法,我的团队从一开始的没有人,慢慢的有了第一个人加入,最后到现在的团队。很多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厉害的事,其实不然。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而我只是用心去对待我的每一个代理!  其实大家做微商最关心的是什么?到底能不能赚钱?好不好赚?我明白很多人无非就是想赚点钱,想给家里减轻点负担。其实不管你怎么想的,只有你的货卖出去了,拥有自己的团队了,你的想法才可能实现。所以我会跟我的每一个代理去讲如何才能把产品卖出去,如何才能让自己真正的赚到钱!如果你也想了解请加我微信黑马团队创始人官方微信【】  想要赚钱,首先你得要有人,其次这些人会来买你的产品。有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吸粉”,吸粉的方式有很多种,QQ群吸粉,微博吸粉,论坛吸粉等等的一系列的吸粉方法。关键是你怎么让这些粉丝变成你的顾客呢?加入我的团队我会教你如何去转换客户!  还有就是朋友圈!!!朋友圈至关重要。当别人加了你之后,对你有兴趣就会去看看你的朋友圈,所以能不能成交大部分原因在与此!总而言之,想做好做大,朋友圈一定要够专业!如果你认可我说的,可以加我微信,黑马团队创始人Nana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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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play: 'inlay-fix'员工工作时间做微商被辞退 “手机兼职”别因小失大
劳动报 赵思宇
乘着社交媒介日新月异的快车,做微商、开网店成为了很多人本职工作之外的又一生财途径。一边拿着单位发的工资,一边又在朋友圈里赚零花钱,让很多人心生羡慕。然而,员工业余做微商被处罚、辞退的案例也屡见不鲜。近期,萧山义桥一家私企职员就因工作时间做微商,被老板发现后辞退。宁波某民营企业一名女文员,请产假期间仍然坚持做微商,领导揭穿后怒吼:“生完孩子就终止你的劳动合同!”那么业余做微商是否合理合法,被管理者发现后能否辞退?劳动报“有你安”微信公众号联合“申工社”公众号展开调查,近700名网友参与了话题讨论。捧着“铁饭碗”做微商 心中忐忑犹如背着“定时炸弹”“秒杀,秒杀!两分钟后开始,超低价没利润,3件包邮!”一个工作日晚上8点钟,做微商的常小姐,向微信好友“吆喝”起自家的商品。从水晶玛瑙到翡翠宝石,各式原创饰品很受女性顾客青睐。她透露,自己做微商的节奏基本是晚上下班回来,加班加点2、3个小时处理订单、制作准备顾客选中的商品。常小姐认为自己跟世面上很多微商有所不同。“现在很多人做微商,单纯为了赚钱,产品质量都没有保障,还天天喊口号,倒像是传销一样。”3年前常小姐因为喜欢做手工,开始陆续购置水晶、宝石等原料,自己设计制作手串、项链等饰品。“起初只是成本价送给同事、朋友,并没想开店赚钱,反而慢慢赢得很多人的信任,就在淘宝、微信上经营起小店铺。”她透露说,“我专门准备了一个手机,打理做微商的微信号,里面没有同事和领导。”尽管没有大肆宣传、招徕客户,小店经过几年的积累,还是风生水起,已经有将近500个客户了,每月做微商带来的收入,有时能赶超每月的工资。说起本职工作,常小姐面露难色,本来捧着“铁饭碗”的她,兼着微商的身份略显尴尬。开辟副业就像背着“定时炸弹”,即使是本职工作兢兢业业,仍然怕因“做微商”惊动了领导。她解释道,其实“影响工作”的概念和标准很难量化,甚至看领导心情。“谁家老板会重用另有副业的员工呢?”“倘若你是老板,员工拿着你给的薪水,耕种着自己的自留地,你愿意吗?”名叫“提拉米苏”的网友留言说,还是要一心一意做好本职工作,如果觉得自己在公司有发展潜力,那么就全力以赴干好,否则就走人做微商,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多数网友支持第二职业 “业余时间”成为争议焦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一成的网友承认在工作之余经营着微商(或其他第二职业),承认“周围很多同事、朋友在做微商”的受访者数量高达七成以上。对“做微商”心生羡慕、想尝试的网友占据了三成。“我自己就在做微商,微商很有前景。为什么不跟上时代潮流呢,年轻就要尝试和体验,努力才会有收获。”网友“小龙男”留言道。另一位网友“AliceSong”则道出了很多都市人的心声:“生活在大城市的每个人都不容易,要想买房都要背贷款,工资每年涨幅只够交金。想减少压力当然要做两份或两份以上的工作了。”对于开辟副业被老板发现该如何处置的问题,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表示:企业应该人性化管理,只要不影响工作就应该许可员工做微商,三成的网友建议,根据影响本职工作的程度做相应惩罚。一成多网友认为应以批评劝导为主,不能辞退。只有5%的网友支持“只要被发现就应该被开除”的观点。“业余时间是员工的休息时间,做微商不该被开除。”而在很多案例中,职工因在工作时间被发现做微商,才招致被辞退之祸。众网友在留言讨论中,都强调了是否对工作产生影响,是否是业余时间。网友“追梦”直抒胸臆:如果是“业余时间”,公司就不该这么严惩员工。网友“追逐阳光”表示,上下班时间固定、业余时间丰富,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完全可以经营如家教、微商类的第二职业。即便公司知道了,只要没有影响工作,公司就不该追究。“开除太不合理,太不人性化。”对此,唐毅律师则表示,目前,在理论界以及实务界存在诸多不同、甚至对立的观点。争议关键在于“业余时间”的定位。微商、网店性质特殊,不可避免地会占用工作时间。“有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咨询,不可能等到下班后再进行回复。”对此,做微商的常小姐也承认,工作时间遇到顾客咨询肯定会分心的,自己订单少还好,订单多的微商肯定应接不暇。“不务正业”仍需谨慎 莫为“蝇头小利”得不偿失尽管在调查中,很多人都对做兼职、做微商表示宽容和理解。但是,面对同事、领导偷偷摸摸、怕曝光,仍是不少微商心中的“隐痛”。不少持保守意见的网友,会选择对朋友圈做微商的同事、朋友一律屏蔽、拉黑,人数比例达到23%。而认为“做微商、第二职业,既要担心丢了饭碗,又骚扰到朋友圈,得不偿失”的受访者,更是占据了43%。“经营微商,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正常工作。”网友“喵星人羽儿”直接留言表示。另一位网友“Dhh”则理性分析:多一点理解和换位思考,别让自私小利损毁了彼此。他提出,第二职业势必让人会分心,一旦出差错,后果很严重。与此同时,也有受访者表示,并非任何职业都适合“第二职业”。“尤其是有些特殊职业,工作环境危险源又多,出了工伤简直得不偿失,心里会隐痛一辈子。”在网友“紫安”看来,一心两用,工作肯定会出纰漏。据了解,虽暂无刚性规定,明确表述禁止某类人群做微商、开网店。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我国已有一些地区专门出台相关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做微商、开网店。对于微商到底能不能做,能不能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唐毅律师表示,如果单位有禁止性规定,则可以对员工进行处罚,甚至是辞退。而对于类似于从事微商、开网店等,可能占用大量工作时间的副业,即使公司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员工违反了忠实义务及职业道德,企业仍可依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处罚。唐毅同时建议,职工需要具有职业精神和契约精神,是要蝇头小利还是未来的职业前途,要好好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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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微商做的嗨,HR要怎么办?
& & &今天,我的一个顾问公司HR在微信里提出一个问题。“老师,我们公司有员工做微商,上班时间也各种刷、各种炫。员工上班期间做微商,公司能以这个理由解雇人吗?”
& & & 微商,是近年才粗现的词,但因其“粉丝”众多,发展突飞猛进。如今很多公司的小白领们也跃跃欲试,想要一圆发财梦。对于沉迷微商影响工作的员工,有些HR提出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解除劳动合同。真的这么简单吗?我们先来看下第39条第4款的具体内容。
【法律法规】
第三十九条 第四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微商,和一般的劳动关系不同,它类似于一种分销的商业关系,因此做微商的员工基本不会与代理的微商签署劳动合同,而且微商的公司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格也有待商榷。但员工占用大量精力,在上班时间做微商,虽然不符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却实实在在影响了本职工作,已属于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HR应该如何应对?
一、确定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中有无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公示(员工签字确认);
三、有无员工严重违纪的证据。
因此,员工沉迷微商,公司并不是无法可依。但是,需要HR提前做好“功课”。
公司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确定针对不同的行为将采取的不同处理方式。而且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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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是做微商的,就是卖什么壮阳的药,前段时间整个公司都被查了这样的情景严重吗?
你好,我有个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是做微商的,就是卖什么壮阳的药,前段时间整个公司都被查了,说不正规,诈骗别人的钱财之类的,总共有9000千多万,我也不知道有没有那么多,还是夸张了,但是100多号人都被抓了,我朋友是里面的经理,想问一下,这样的情景严重吗?
律师回答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885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您好,涉案金额巨大,责任严重。会结合您朋友的职位,具体情况等综合考虑判刑,建议赶紧请律师介入争取最好的结果。建议来电咨询。 14:33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114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有可能涉及刑事处罚 14:40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142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您好,非常严重,建议来电咨询。 16:50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727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45 人如果有诈骗行为,涉嫌刑事责任,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和向侦查机关了解下情况。 17:26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433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肯定严重 18:17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0427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涉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咨询 11:47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38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涉嫌刑事案件 14:02地区:湖北-武汉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149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判断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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