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收养人对于弃婴落户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到底收养弃婴如何落户?收养弃婴应满足哪些条件?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收养弃婴怎样落户
(1)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2)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3)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4)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5)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复核通知
(6)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二、收养弃婴的资格
收养弃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有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以上便是关于收养弃婴落户问题的解答。收养弃婴固然是对美德的承传,但前提还是要遵循法律相关规定。如果您对弃婴落户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将会为您解答疑难。
据了解,在汉中洋县金水镇周台村,难以办户口的不止罗志付一家,他们大都住在山区。记者采访了解到,洋县金水镇民政办、县民政局以及县公安局等,对办理领养和补录户口之间的程序有不同理解,无户籍孩子的实际困难也无法解决。
周台村文书高土生说,他们村里还有两户村民和罗志付遭遇类似,路边捡回的孩子长到了十几岁还是黑户。
洋县金水镇周台村委会文书高土生:镇上领导和县上领导都在这儿说了,说他们出头解决这个事情。
高土生说,村民都是捡到孩子后才给村上汇报,虽然村上调查后给出具了证明,但办理领养证时,民政部门不认可。对此,洋县金水镇民政办负责人说,罗志付捡女婴已经过去多年,他们无法核实,公安部门也不会给孩子办户口。
汉中市洋县金水镇民政办主任黄载华:你说你是拾养的,派出所要有个出警证明呢,派出所盖章那才生效,那是硬的。
记者分别走访了金水镇派出所和洋县公安局,得到的答复却是,实际领养人只要有基层组织的证明,在民政部门办理正式手续后,就可以补录户口。
汉中洋县公安局户证大厅民警王青:按照规定,他应该去民政局办理收养证明。
这位民警说,他们没有收到来自金水镇民政办的申请。洋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领养手续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他们对金水镇的情况也不知情。
最后记者来到洋县教育局,得知情况后,教育科负责人表示,部门规定不能影响孩子上学,只要当地村委会出证明,没有户口的孩子也能上学。
汉中洋县教育局教育科科长白新成:开学前保证这三个娃有学上、有饭吃。免费地享受我们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餐,赶紧在很短时间内把小娃的户口给办上来,我们一方面完善娃学业的同时学籍也按省上的要求给她建上。
得到县教育局的表态后,罗志付非常高兴,但同时他又开始担心起来,孩子虽然暂时能上学,但是办户口始终是个问题,一天没有办下来,他的心就没法踏实下来。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编辑: 刘望(实习)
案情介绍 A男与B女,均年过50岁,系再婚,于1990年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未生育子女。1994年A男与妻子B女回妻子老家四川探亲时,在外出的路上捡拾一个女婴,一直抚养至今,并取名为杨某并以孙女相称。因其孙女杨某一直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因此无法与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为解决杨某落户及办理社会保险,向我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