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给低保户年审时,低保金发放吗?要低保金怎么办?

  原标题:伪造签名全村平分57万多低保金 阿坝一村书记和主任被判刑

  “以后所有物资全体村民都平均分配,大家说好不好?”在取得了全体与会人员同意后,村委会主任和支部书记将57.6万元的低保资金以每人537元的标准平均分给了全体村民,之后再伪造贫困人员的签名交给乡政府。按照村干部的说法,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村民不因为钱而引起争斗”,但此举还是引起了村民的不满:贫困人员发现到手的资金变少,遂将二人举报。

  12月26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打击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新闻发布会获悉,二人以滥用职权罪于近日被阿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57.6万低保金全村平分 伪造贫困户签名应付检查

  在阿坝县各莫乡雄哇村被确定为帮扶村后,2015年9月,时任村支书尚某某和村委主任求某某召集该村六大组织成员在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开会,会上提出将乡政府以后发放给村里的扶贫资金和物资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参会人员均同意。

  同年10月底,雄哇村对该村480名贫困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二人再次开会强调各莫乡政府给480名贫困人员发放扶贫资金和物资“要按照之前商量的意见”,平均分配给全村1072名村民。

  2016年8月15日,各莫乡政府将雄哇村低保资金57.6万元取现到该乡,由于时间紧,又恰逢大部分村民在山上挖药材,乡政府决定让村两委代为保管和发放低保资金。同年9月24日、28日,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分两次将57.6万元低保资金以每人537元的标准均分给该村全体村民。

  按规定,贫困人员领取低保资金后要在名单上签字,以备核查。为此,求某某在将这笔钱平分给所有村民后,特意安排村里四个小组组长,在上交给各莫乡人民政府的《发放低保花名册》上伪造了贫困人员的签名,试图掩盖平均分配低保资金的事实。

  本案书记员告诉记者,“全体村民平均分配低保资金”的做法引起了低保人员的不满,于是将尚某某和求某某举报。2016年10月,二人被阿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院取保候审。

  是尊重村民意愿而非个人行为

  2016年10月,在检察机关介入后,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将违法发放给各莫乡雄哇村非贫困人员的低保资金一一收回,并上交到阿坝县人民检察院。各莫乡政府在2016年11月11日将阿坝县人民检察院返还的低保资金重新发放,发放给了应享受低保的人员。

  2017年8月21日,阿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尚某某表示,将雄哇村贫困人员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给全村村民是按照村民意愿,“是当初开了会大家一致同意的”,并非个人行为,请求从轻处罚。而求某某则解释,之所以这样分,“是为了村民不因为钱而引起争斗”。

  对于尚某某、求某某提出的“低保资金均分给全体村民并非个人行为”的辩解,检方认为这违背了低保政策的规定,因此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不谋私利亦违法 村干部被判一年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尚某某、求某某在任职期间,明知低保资金发放政策却利用职务的便利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给该村全体村民,并伪造虚假花名册,损害了该村480名贫困人员的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庭工作人员在通报此案时表示,低保金是救命钱,必须用于真正贫困的人,尚某某和求某某作为村委干部未按照低保资金发放政策,和乡政府的要求发放低保金,因此予以处罚。而本案的书记员则告诉记者,该村低保人员本应每人分到1200元,但“吃大锅饭”使得他们领取的金额减少。两人虽然没有直接谋取私利的行为,但这样做使得低保人员不能足额领到低保金,侵犯到了低保人员的权益,所以依法同样要予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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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在《村干部违规乱收费办低保需要交500》节目中,我们报道了灵璧县高楼镇王楼村的村委会副主任胡昌江,在给村里低保户办理低保时违规收费的问题。在上期节目里,胡昌江当着记者的面承诺,会把收取低保户的钱全部退还。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时隔一个多月,记者再次来到王楼村,求助人王大姐说,在记者采访后的三四天,当初办低保交的1000元钱,胡昌江已经全部退回。那么其他低保户的也都拿到了吗?

村民张大爷说,自己交的500元至今连面都没见到。

低保户们告诉记者,直到现在,胡昌江只是归还了部分低保户的钱。

那么当初胡昌江为什么要收钱,收来的钱又用到哪里去了,他又是怎么向记者承诺的呢?

采访时,胡昌江曾说,当时办一个低保户收500元是让村民们买(养老)保险的。

被收了钱的王大姐家给记者提供了她们的养老金账户,上面并没有500元的流水记录。

而此时,胡昌江对于养老金一说,又给出了新的解释,“当时村里修路,大家都不愿意交钱,那边一直要帐,收的这养老金就抵账了。”

即便是修路缺钱,也不能拿低保户的钱去补这个窟窿,在记者的劝说下,胡昌江也意识到这样不对,他也承诺会把当初收取低保户的钱全部退还。

在电话采访中,胡昌江也表示,一共是3300元,全部都退给村民了。

但还是有低保户给记者反映,他们的钱并没有退还,也就是说胡昌江只是归还了部分低保户的钱,其他低保户的被收的钱到现在都没有着落。

王楼村的村民告诉记者,胡昌江在任期间,不仅向低保户收钱,还有各种违纪行为让当地村民怨声载道。

张大爷说:“危房改造上面给了2万,我就拿到1万五。”

胡大哥说:“当时上级说补化肥,人家别村都有化肥,一问,他说俺村没有。一亩地大概是七八斤,我们村一家都没给。”

带着村民们的疑问,记者找到了高楼镇政府。

高楼镇镇党委委员吴凤春告诉记者,接到村民们举报后,他们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胡昌江进行调查,现在对村民们反映的一些情况已经有了初步的核实。对胡昌江进行了停职处理,他已经不参与村里工作了。

高楼镇已经把对胡昌江的调查情况,反映给了灵璧县纪委,那纪委对胡昌江的事情是怎么处理的呢?

灵璧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关于群众举报胡昌江收取低保户资金的问题,这种事情确实存在,但是他收了多少户,多少人,多少钱,纪委还要进一步确认。另外有群众举报胡昌江在危房改造、宅基地等方面向群众乱收费的问题,纪委也在逐一进行调查,一旦核实情况,纪委肯定按照党规党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值得点赞的是,胡昌江这样的小蛀虫已经被清除。我们希望当地纪委能够尽快调查清楚胡昌江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归还原本属于老百姓的钱,保证每一个老百姓的利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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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9日讯(记者 廖洁)11月12日,长沙县福临镇古华山村村民王德伟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称,该村村干部黄某曾支取自己的两千元低保金,说“要送点礼给上面”,后经村里协调黄某退还了现金,但事后至今黄仍为村干部。19日,福临镇纪委书记李彪接受红网采访表示,该镇纪委已于几天前得知此事,并介入调查,如举报属实,将按党纪国法处理。
  王德伟表示,自己于2013年被评为低保户,不是很懂政策,因此村干部黄某说要拿他的低保帐号去复印办事时,他并没有怀疑,直到最后被取走两千元低保金。经过村里的协调,黄某将钱还了王德伟,并向他道了歉,但王德伟说,黄事后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甚至事过一年仍然担任村干部,这让他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网友“真诚在此”跟帖称,虽然这个村干部还了钱,但绝不能就此放过,必须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给出相应的处罚,否则党纪何在?网友“风过耳”则认为:2000元(事)虽小,但不解决就会导致苍蝇变成虎蝇,“发现干部问题需要及时处理,这样也是爱护干部,否则科级干部拿到过亿的荒诞剧就会一再上演!”
  湖南省社会救助局工作人员表示,低保金是为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而设,都是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套取、挤占和挪用,如王德伟举报属实,应依法处置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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