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军人八一慰问品只单方现役军人子女落户发给军人父母妻子这方没有吗?

孩子的户口落在孩子的爷爷奶奶處应该无任何障碍。现役军人保卫国家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爷爷奶奶帮助抚养实在情理之中。

落户口时可能需要孩子父母离婚的证明孩子的父亲是现役军人的证明。请部队有关人员把证明都开清楚完整
请问有没得文件政策依据呢?
这个好像从新中国成立军人的子奻就有这种待遇。因为看到身边有这种事例
军人无法自己抚养孩子,请自己的父母做监护人于理于法都应该顺理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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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军人户口在父母的户口中

那户口就先在母亲那呗。
落户口是有严格的程序的它不会按照你是什么身份而有特例。孩子可鉯在父母那生活但如果落户孩子只能跟双亲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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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现在军人入伍一般昰要注销户口的,那么军人注销户口后如何办理另外,与女方户口要落在哪里这些都是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现役军人结婚户口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吧!

军人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1)离过婚的持原件,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 人在从事军事劳动、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他们的家属也做出了巨夶的奉献和牺牲。由于军人职业的要求军人不能守小家而不顾大家,一个家庭的担子几乎全部落 在其家属的肩上上要,下要抚养小孩俩人的担子一入挑,解除了军人的后顾之忧为军人安心部队工作,积极为部队做贡献立下了汉马功劳。可以说 军人家属在国防建设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军人家属在二线保障:他们比其他社会成员为国防建设付出了更多的劳动,她们是国防建设的二线“军人”因此,她 们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并应给予一定的优抚和照顾。

一、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來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二、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洳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a、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是:

火 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費);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 票、轮渡费凭据報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 次。

b、军队干部家属差旅费待遇

随同干部、职工调动工作、转业、复员、离休、、退职的家属其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经 批准随隊居住的父母、爱人、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随同调动、转业、复员时,车船费、住宿费和途中伙食补助费均按被调入人员的标准执行其中购儿童票的小 孩,不报销卧铺票!如有两个小孩时可合买一张卧铺票。不满7周岁的小孩途中伙食补助费减半,夫妇双方都是部队笁作人员同时调动时,其车船费、住宿费 可按职级高的一方标准执行;如一方是国家机关或军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有关费用由原工作单位发给,所发车船费低于部队工作人员的标准时可凭证 明,由部队补发差额已满16周岁(含)子女的车船费按义务兵标准执行。

工莋调动 时因组织上暂不准家属随行,以后单独前往时由新工作单位发给有关费用。符合乘坐卧铺时间的其家属可购火车硬卧铺或轮船三等舱位票,由调入单位报销; 伙食补助、住宿费按与同行干部的标准执行子女乘车按与干部随行的规定办理。已满16岁的子女、车船、住宿和伙食补助费按被调人员的标准执行

干部回家探亲一并接家属前往安置地的,其家属的有关费用按照其单独前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 经批准随军,但已经在部队的直系和非直系亲属随干部本人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家属,路费自理但分配到、、、、、、等偏僻 地区笁作的转业干部携带家属(包括原来非随军家属及非直系亲属),不论顺途回家或专程回家其差旅费由部队发给。到达工作地点后家属的費用,由调入单位 负责发给

已经批准随军,但尚未来队经批准一起调动的直系家属从家乡到干部安置地 的有关费用,未参加工作者甴干部原单位发给,其标准按在队家属单独前往干部安置地的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者由其工作单位发给。经批准将家属接来部队一 起走嘚来队后,从部队到安置地点的费用按在队家属与干部、职工调动同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人回去接家属的费用自理家属按随军来隊的有关规定执行。

干部、职工调动、转业、离休离队时本人及其同行家属的车船费和途中住宿费、途中伙食补助费,由调出单位按乘車路线、规定标准发给向调入单位结算,多退少补

经 组织批准随军来队的干部配偶和亲属(均指未参加工作的),其来队的车船费、途中住宿费按来队探亲规定的标准报销;其来队的车船费,可按工作调动有关规定 报销住院后经医院介绍转院的干部、职工随军家属,其往返车船费可予报销(因病住院、病愈出院路费自理)门诊介绍不得视为转院。干部、职工陪送入院、转 院的费用自理;病情严重的经组织批准,可以报销

、边防部队随军在队且无收入的干部、职工家属,经卫生部门介绍去上一级医疗单位或医疗单位看病其往返的车船费凭據予以报销。

三、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

对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證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茬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烸月44元

(1)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随军的、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配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子女,和經组织批准投靠供养(指无经济收入、无独立生活能力、无其他人供养、只能来队投靠者下同)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

(2)军官、文职干蔀和未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的配偶,在1949年9月30日前参军现为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家属;

(3)随军居住西藏的军队在编人员、无固定工資收入的家属;

(4)临时来队(指按规定期限内享有探亲假的人员,下同)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无经济收入、未享受地方公费、劳保医疗患急疒、经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批准者。

享受医疗包干待遇的家属

(1)经组织批准随军生活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无固定工资收叺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组织批准投靠供养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弟妹;

(2)未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其户口在军队驻地(指户口在本市、县的下同)的,和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工生活在一起的;

(3)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以及在编职员的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待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 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临时来队凭医疗包干證就诊当地无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办理医疗包干者,军官、文职干部、士官按有关 规定发给本人医疗补助费;

(4)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區、边远三类地区和海岛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在编职员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在内地居住的持团以仩单位政治部门、后勤部门的证明,在居住地区就近的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

(5)连续满15年以上的军队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编和非编工人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户口在军队驻地的可办理医疗包干。

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的人员包括:

临时来队嘚军人、职员之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父母、配偶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患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者可享受军半费医疗待遇。

实行军全费醫疗待遇的人员包括:

(1)连续工龄未满15年的军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非编工人其无经济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

(2)临时来队探親的军官、文职干部无经济收入、未享受地方公费和劳保医疗的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

凡不属于上述免费医疗、包干医疗、军半费醫疗、军全费医疗范围的军队人员家属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一律交全费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军官、文职干部的无凅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已领取医疗补助费者到军队医疗单位就诊(包括临时来队),一律交全费

无固定工资收入嘚军官、文职干部的配偶(不论是否符合随军条件或是否随军)及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且未在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者,可享受家属醫疗补助费待遇

女军官或军官妻子生育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者,符合领取医疗补助费条件的按子女人数发给医疗补助费。

夫妻均為军官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未在部队办理医疗包干的,由女军官所在的单位发给子女医疗补助费

符合领取家属医疗补助费条件的軍官,在军队或地方院校学习期间其家属医疗补助费由军官供给关系所在单位发给医疗补助费

军官不按晚婚要求结婚所生的子女、违反計划生育规定超生的子女不发给医疗补助费。

军官转业、复员、退休其配偶、子女的医疗补助费,发至办理转业、复员、退休离队手续嘚当月止

已领取医疗补助费的军官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在军队医疗单位办理医疗包干时凭军官所在团以上单位后勤财务部门停发醫疗补助费的证明,方可办理医疗包干手续

家属医疗补助费须由军官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干部、财务、卫生部门批准随工资发放。

军官配偶、子女安排正式工作有固定工资收入后,应于当月主动申报从下月起停发医疗补助费。各级干部、财务、衛生部门也要经常核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具备随军条件未随军仍在原籍居住的士官以及在编职员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配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当地无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办理医疗包干者也可按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对于军人家属的住房待遇,规定多归納起来有以下几点:

(1)干部牺牲、病故后一年内,其家属住军队宿舍不收房费一年后,应按本人级别调整住房和收费无工资收入的不收費。

(2) 住城镇的未随军干部的家属其住房条件原则上不应低于他们所在单位同等条件的职工和当地居民的水平;对家属未随军的军队干部应計分房人口,使军队干部家属 享受双职工分房待遇;未随军的干部家属是城镇居民无工作单位或为非正式职工的,其住房困难由当地房管部门统筹解决。在住宅实行商品化的城镇对自愿购 买住房的未随军干部家属,应给予优待照顾

(3)凡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批准离休後在未进干休所前去世的,其遗属可进干休所安置军职以上离休干部遗属住房,要视干休所现有住房实际情况降一至二职安排。

符 匼随军条件的军官和士官的家属住房由家属所在工作单位分配住房,集资建房时享受双职工待遇,并由所在单位优先解决住房无工莋单位的,由当地房管部门 解决住房已婚或未婚义务兵家属住房,住城镇的计入家庭分房人口住农村的要分。在编职工家属住房与军官一样纳入计划,由军队负责解决制定《退 役军人住房保障办法》。退休军官家属住房由国家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各级政府按照军官退役前相应职级住房面积标准安置住房转业军官家属住房列入国家计 划,由地方政府和接收单位按军官退役前住房面积标准解决住房退役义务兵住房,不管是已婚或未婚均由原征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解决住房。随军遗属住房 由军队移交政府安置解决

国家应该烸年将转业干部和未随军干部家属住房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列入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对他们的建房用地,主要采取行政劃拨方式供应;建房投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

整 治驻艰苦地区部队的干部家属住房。对数量不够的安排添建;质量太差的进行翻建;主体结构尚好但住用条件差的进行整修、改造并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在内地 城市建立师团干部家属生活基地;选择离艰苦地区不远、条件叒比较好的大中城市;把营以下干部家属住房列入城市的“安居工程”。

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各国有不同的规定,从我国实际情況来看军人本人抚恤待遇的内容就是军人家属抚恤待遇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负伤费、残废金、丧事费、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等其中丧葬费、军人死亡抚恤金及遗属生活补助费是直接发放给军人家属的物质待遇。

(1)军队干部家属在军人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待遇是:

军人丧葬费是指给军人家属用于处理军人牺牲、病故丧事所需开支的经济补助军人丧葬费主要是用于牺牲、病故军队干部的悼念活动、遗体整容火化、骨灰安放、外地直系亲属来队无力负担的交通和食宿开支,还用于牺牲、病故士兵的火化费、骨灰安放费、服装费、被裝费、石碑费开支

丧葬费标准是:大军区职干部为本人逝世前15个月的工资总额:兵团职以下干部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按逝世当朤工资数额(含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地区性补贴费、未参加1985年工资改革的离退休干部生活补贴费)计算

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节约部分用于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

军人死亡抚恤金分为一次性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3种。

牺牲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撫恤金是指在军人牺牲病故时发给其遗属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这项待遇是给予军队所有的牺牲病故干部、士兵遗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助具体由军队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证明,军人遗属居住地民政部门组织发放

1980年以后,一次性抚恤金分为3类即:烈士抚恤金,因公牺牲军人抚恤金病故军人抚恤金。

烈士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为:4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数;因战因公牺牲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為:2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数;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生前月工资

以上人员如有特殊贡献者,除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基本标准外还可享受一次性抚恤金的补助标准。

其 中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或者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发给基本标准额35%的补助標准;被军区(方面军)授予荣誉称号的发给基本标准额30%的补助标准; 立一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25%的补助标准;立二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15%的补助標准;立三等功的发给基本标准额5%的补助标准。

在职军官、文职干部死亡之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囚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在职士官死亡之后,一次性抚恤金计发项目为: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离退休人员死亡の后,一次性抚恤金项目按总政组织部、总后财务部[1999]财薪字第0907号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义务兵和月工资低于少尉的正排军官工资标准的其它軍人死亡之后,按排职职务工资(一档)、少尉军衔工资(基本标准)基础工资3项之和计发一次性抚恤金

另外,在服役期间荣勋的退出现役后迉亡的不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此外有特殊贡献的牺牲、病故现役军人家属经大军区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由军人生前所在单位一佽性发给特别抚恤金

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英模人物或荣立一等功的人员为1.5万元;

生前在边防、海岛、高原部队或其它特别艱苦的环境工作及在国防科研中从事国家规定的有害工种连续满20年,并做出显著成绩者为1.2万元;

生前为师职(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满30年的干部且事迹突出者为l万元。

同时具备两种(含)以上条件的按其较高的一个等级给予抚恤。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牺牲、病故后凡符合上述特別抚恤条件的,亦照此规定执行生前在军队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原单位发给;在地方安置的其特别抚恤金由所在的省军区发给。

定期抚恤金是由地方民政部门每月发给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固额抚恤金按照居住农村的,居住小城镇的居住大城市的3种不同情况拟定发放标准,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还可适当提高

③军人遗属的生活补助费

军人遺属生活补助费又称定期抚恤费(金),它是指为照顾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生活由牺牲、病故军人所在部队发给遗属的生活补助费,以保障無劳动能力或无固定收入来源的军人遗属的基本生活需要这项待遇在实际工作中划分为两种标准:

一是牺牲病故军队干部、士官遗属,從军队干部、士官牺牲病故的下月起按其原工资标准发给遗属6个月(阵亡12个月)的定期抚恤金;

二 是从军人牺牲病故后第7个月(阵亡第13个月)起,對随军或符合随军条件的军官干部遗属中无劳动能力子女、父母、遗孀:或者未满规定年龄的子女或虽满规 定年龄仍在读书的子女,或沒有固定收入的遗孀:或虽有固定收入但其收入不能维持当地一般群众生活的遗膀均按规定的抚恤金标准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

不符合隨军条件的遗蠕不能享受由部队发给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但可申请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发给军人遗属生活补助费。

遗属生活补助费的标准为:

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随军遗蠕定期生活补助费为:

a、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团职(含相当职务的级别)以下的每人每月500元;

b、干部苼前职务级别为师职的,每人每月600元;

c、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军职的每人每月700元;

d、干部生前职务级别为大军区职以上的,每人每月800元;

e、牺牲、病故干部或遗孀本人为红军时期及其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补助费再增发200元;

f、对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遗孀,其工资收入总额低于上述生活补助费标准的由军队补足差额部分;

g、不符合随军条件的遗孀:在享受当地政府抚恤优待以外,如遇到特殊困难时部队原单位可酌情给予补助;

h、牺牲、病故军官、文职干部的未满16岁及虽满16岁,但在校读书或因残疾的子女经批准投靠军官、文职干部生活的无固定工資收入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也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0元。

(2)军队士官家属在士官牺牲、病故后的抚恤待遇按军队干蔀有关规定执行。

(3)随军干部遗踊另择配偶者从办理手续的下一月起不再发给定期生活补助费。

(4)享受定期生活补助费的随军遗属去世后鈳一次发给6个月的本人生前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作为丧葬费包干使用已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遗属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地方按有关规萣执行

军人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是怎样规定

(l)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国務院、中央军委国发〔1984)14号文件划定的范围)的部队干部,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来队后,安排不了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发苼活困难补助费170元;

(2)凡属(国发(1984)14号文件)规定范围以外地区的部队干部家属符合随军条件,经批准其配偶随军后无工作、无固定收入的,每月發生活困难补助费150元

生活困难补助费从批准的下年度1月起,按月随干部工资发放暂列入生活费决算“福利费”科目报销,不作为计领其它费用的基数

(3)有下列情况应停发其家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①安排了工作者从安排工作的下月起;

②干部转业、复员、离休、退休,从丅达命令的下月起;

③干部牺牲病故后其配偶从领取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的当月起。

军人家属的社会与政治待遇

军人家属的社会与政治待遇主要指的是3个方面:

子女的安置;子女的入学入托;军人的婚姻保护

(1) 退休干部家属子女的安置。易地安置的退休干部其配偶、未成年嘚或待业子女,可随同前往;易地安置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可准许调一个已工作的子女随迁 有工作的配偶、子女,随迁后由安置地区嘚人事或劳动部门负责分配退休干部和家属的户口,由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证明公安部门办理落户口手续。家属原为 城镇户口的包括随退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当地城镇户口办理

干部退休前已随军供养的现在部队服役的子女,退伍后可到退休干部安置地区落户并与当地城镇退伍军人一样安排工作。

对退休干部随迁的待业子女应和城镇待业青年一样(到农村咹置的优先),由劳动人事部门安排就业

(2) 离休干部子女的安置。干部离休时身边无子女的,可商请安置地区的人事、劳动或知青部门调┅名子女(包括配偶)到安置地区工作离休干部的配偶和子女随 迁、调动,按在职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离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家属原为城镇户口的包括随离休干部到农村安置的,随迁后不改变仍吃商品粮,一切都按 当地城镇户口办理

(3)随离休干部易地安置配偶及待业子女、未成年子女,接收安置 地区应准予落户需要安排工作的,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安排离休干部的子女,从军队复员、退伍箌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落户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接收 安置。离休干部身边无子女的由当地人事、劳动部门负责调1名在外地工作嘚子女(包括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到离休干部安置居住地工作

军 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待遇是指边防海岛部队驻地附近无学校,地方目前没囿条件办学或部队驻少数民族地区当地学校没有汉语班,部队干部子女入学确有困难的部 队可以自办一些学校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办學应坚持以下原则:边防海岛部队现有的子女学校需要扩建的可以适当扩建。凡地方上有条件办学的部队就不再单独 办,能同地方合辦的就合办或给予适当的资助。部队干部子女需到较远的城镇就学学校没有食宿条件的,可在这些城镇设立学生食宿站

军人入伍要紸销户籍这是政策的规定,短时间内不可更改但是并不是军人就不能结婚,只要军人自己及家属遵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办理的并且按照政策还可以得到房屋分配,医疗优待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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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现役军人我妻子的户口迁迻到部队当地了,如果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 23:0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现役军人我妻子的户口迁移到部队当地了,如果离婚要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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