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生前写了4份遗嘱但未进行公证。
遗嘱上表明其中一套房归我父亲所有
之后过了大约半年,爷爷突发疾病去世
之后父亲将爷爷的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遗嘱和房屋赠送书交给我,遗嘱等都由爷爷在健康清醒状态下亲笔书写
目前我父亲想将房产转到我名下,并已跟他的亲弟弟和过继亲妹妹孩子嘚手续也就是我的叔叔和姑姑商量妥当,没有内部纷争只需办理手续即可。
想咨询的问题是:像这样的情况如果要进行房产过继,需要去什么地方办理哪些手续需要哪些人到场,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鍺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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