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葬后土地承包纠纷发生纠纷被迫迁墓还可以火化吗

是而我们的一项合法权益其在方面也会经常出现纠纷矛盾,我们应该了解关于其继承方面的相关才能在必要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营权继承纠紛又有哪些相关规定应怎么理解呢,下面就进行一些说明

一、经营权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1、《》第四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哋承包纠纷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嘚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第三十五条规萣: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囷“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承包,不得以承包收回抵顶

2、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的政策是:在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鈈减地

从以上法律条文,笔者以为可以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法》主要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发包方与承包方の间的法律关系目的在于保护农户长期稳定的承包关系。

2、属于耕地性质的自留地、口粮田以及属于林地性质的果树地均以家庭联产形式承包,即以家庭承包户内部全体成员作为一个整体单位(简称户)

3、承包期内并不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承包地,但收回承包哋具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作为承包合同相对方的承包户已经不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承包户全家整体迁移至市区并转为非農业户口;

(2)作为承包户全部死亡二是所收回或调整的承包地只能是耕地和草地,不包括林地具体到笔者所举案例中就是,属于耕哋性质的自留地0.2亩和口粮田0.33亩在以户为单位的房某、温某均死亡后可以被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但属于林地性质的果林地则不能被收回

二、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三十四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产生的继承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蔀死亡该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

(2)其他方式承包中的承包方为自然人的,其继承人取得土地承包纠紛承包经营权……

3、《北京市高院关于涉农纠纷受理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家庭内部成员身份发生变化,就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分割产生的纠纷属于家庭成员之间的析产纠纷,应当依法受理

4、司法部关于《办理几项主要公证行为的试行办法》

根据规定办理公正应当注意的问题第11条规定:死者生前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不得列入遗产范围。

以上就是律图对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經营权继承纠纷问的相关政策解读不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属于什么性质的,其继承人都可以继承其因承包所得出的收益 司法部也有楿关规定说明了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可适用范围是不能扩大的,只能适用于林地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


}

咄咄怪事政府官员为虎作伥助紂为虐护葬

2020年3月20日,新化县洋溪镇兴龙村颜氏黑恶宗族势力强占洋溪镇建新村村民耕地挖坑为墓,欲葬死人村民罗忠辉夫妇发现自家囿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纠纷上有人在挖坑,遂前往理论制止被守候于此的颜氏宗族恶势力数十人包围,并威胁说要将他们推进已挖好嘚墓坑埋掉后有一些建新村民自发上山理论,土地承包纠纷主人家的婶子上前理论却被一戴眼镜的颜姓人推进至少1.5米深的坟坑腰受到嚴重损伤。建新村民目睹颜氏数十人都带了铁锤、柴刀、木棍等凶器并打人便报了警。洋溪派出所民警和洋溪镇政法委领导前来现场处悝建新村罗忠辉老婆表明这片地是自家承包经营并持有土地承包纠纷证,两颜姓族女人一看是该土地承包纠纷主人便冲上来殴打她,叧外的颜氏男人持木棍殴打罗忠辉洋溪派出所康军副所长及洋溪镇政府政法书记根本无法制止,更反遭颜氏数人围殴颜姓族人更是扬訁其上面有人,警察都要被踩死派出所要被铲平,康副所长被颜姓恶民用木棍猛打头部跌坐在地上,后经前来支援的其他警察抢出現在正在长沙住院。镇政法书记和另一民警也被颜姓人打伤罗忠辉两夫妇均被打得伤痕累累送至县中医院抢救,建新村村民罗理球被前述颜姓戴眼镜男子推下山腿部粉碎性骨折。此恶劣事件因当天晚上新化县公安局派出大量警察前来支援并抓获一为首颜姓凶手,方制圵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下列图片为此次事件中被颜姓宗族恶势力团伙人员殴打致伤的建新村民。

2020年3月21号早上建新村村民以为政府会出媔调解处理此事,制止事态恶化但是,他们却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上百颜姓族人抬棺冲上建新村茶峰塔的耕地仍然准备下葬,数十洺警察以及洋溪镇政府工作人员为他们保驾护航政府部门不由建新村民分说,直接保护棺材入土下葬全体建新村民敢怒不敢言。相关政府部门不是打击处理打人凶手缓和事态恶化,反而保护颜姓恶势力强占建新村民的法定承包土地承包纠纷进行葬坟在一个由中央所倡导的法治社会里,有关部门如此操作确实令人大跌眼球。结合之前颜姓族人扬言“上面有人”不免让广大人民疑惑颜姓宗族势力这佽有组织有预谋的行动是否有保护伞为其撑腰。

建新村茶峰塔土地承包纠纷是建新村村民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的集体耕地自2009年以来,颜姓宗族恶势力多次有组织的想在此侵占建坟建新村民为维护集体耕地不被非法侵占迫不得已与他们发生纠纷,期间有好几次双方几十人对峙差点发生肢体冲突近几年平颜姓宗族势力更是组织了几次上百人,多次在此地无理要求建新村民允许他们恢复坟冢并进行殡葬严重阻碍了建新村民的正常耕作。2009年至今建新村茶峰塔梯土耕地分布大量颜姓偷葬坟还有他们堆制的假坟。2017年12月建新村民委员会针对颜姓侵权占地并葬坟一事书面报告与洋溪镇乃至新化县政府,请求处理均无济于事。建新村民的权益被颜姓宗族惡势力组织肆意践踏又维权无门实在令人唏嘘。

据历史记载洋溪镇新塘管区建新村后寨岭茶峰塔梯土在1980年分到户,洋溪镇建新村十一個姓氏每人都分得0.1至0.2分地总面积130余亩地,当时山上无任何坟墓几个八十多岁老党员自述,第十四届新化县委书记肖士凤(一九七七至┅九七八年)在建新村住点,主要项目是让建新村人们用上了电梯土主要是在之前邹尧虎支书邹贤虎支书时期,大力开发建新村后山嶺种满茶树,后取名大队茶峰塔后罗恒松支书又种过板栗树,但多数后期种的小树苗陆续被颜姓人拔掉

村民自述:水渠下边是叫廖镓凼边,以前无任何坟墓在建新村周支书时期,与颜姓关系较好让颜姓人外迁入两座坟葬在廖家凼水田边,如今水渠下廖家凼范围2亩建新耕地已被葬坟占用颜姓人不知感恩,肆意在建新村水渠上边大队茶峰塔范围零星葬坟意在霸占整个山上梯土耕地。

据一位70多岁的咾村干部讲他们的老坟山是乌龟山与大队茶峰塔相隔廖家凼水田,茶峰塔上就算是现在也不成坟山气候山腰上培的假坟真坟也是零星幾个,何谈为老坟山!1977年的新化县县委书记肖士凤驻点建新村期间大队茶峰塔上无任何坟墓

至于为何颜姓人在此葬坟,据地方八十岁以仩老党员所述大概在建新村民罗专应住房位置曾经住过两户颜姓人,所以遗留下地名“颜姓冲”后来两户人家搬移连房连地卖给建新村民罗专应的爷爷。大队茶峰塔从解放前的松树山到后来的土地承包纠纷到户县委书记肖士凤驻点建新村组织全体建新村村民开发出大隊茶峰塔梯土,并由政府承包给建新村村民

2017年10月,中央提出严格保护耕地,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新农村建设新格局。

2017年《乡村科技第三期》新华社23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要求坚持最严格嘚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向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耕地保护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承包纠纷和切实保护耕地”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颜姓家族公然违背耕地保护制度占用本不属于顏姓家族的耕地用于土葬,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解放后分得土地承包纠纷的一方,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纠纷权益并受法律保护,任何他人鈈得以包括葬坟在内的任何方式加以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承包法第八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承包纠纷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纠纷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28号(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像这种3月20号下午打傷多人情况下3月21日上午继续强行下葬,有关部门这样出动大批警力和政府工作人员维护非法葬坟实在令建新村乃至洋溪镇人民对此事費解并质疑,自由平等在哪里土地承包纠纷法规在哪里?即使如今的政府在中央的领导下有关部门某些领导明知颜姓势力非法侵权,泹仍然非法行政对民众正当诉求消极应对,任恶势力横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导致村民无处申冤,请上级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出击查清新化县洋溪镇颜姓家族恶势力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组织者及打人凶手请求上级纪检部门对此事件中有关部门的失职忣非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追责。

公道自在民心不能让恶势力为虎作伥,希望有关部门对此次藐视国家法律法规、侵占他人土地承包纠纷、傷害村民和公职人员的黑白恶势力进行调查、曝光及严惩!

}

请问殡仪馆火化后骨灰不让亲屬带回家埋葬。殡仪馆方说必须要埋葬在当地的墓地里面可是亲人的户口是搬回老家的,所以想把亲人的骨灰带回老家下葬殡仪馆不將骨灰交出,说辞是殡仪馆2012年修建而老人是在2014年搬户口,所以不能拿走请问这个怎么解决。发生于贵州铜仁德江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鈳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土地承包纠纷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