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丨玩弄法律村干蔀酒驾撞死人,其女婿竟为其顶包做假证!
依然有人不断试探着这条危险的红线
要我说就应该加重酒驾刑罚,
让这条线变成无人敢碰的高压电线!
近日市中院二审裁定了一起包庇案,男子杨某因帮酒驾肇事的岳父周某顶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据了解2018年10月17日,楊某的岳父周某(另案处理)驾驶小车行驶到云龙示范区某路段时 撞倒正在清洗马路的周某甲,造成周某甲死亡事发后,杨某考虑到嶽父周某是村干部党员酒驾怎么处理、村干部便安排了自己的朋友文某为周某顶包。
次日文某前往交警部门“自首”,但 文某得知此佽交通事故事态严重后又立即改口否认自己驾车撞人。
文某退缩了 杨某就自己前往交警部门“自首”,谎称其本人酒后驾车撞死了周某甲,并安排了文某顶罪
案件移送到公安机关后,杨某仍继续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词承认自己是造成人员死亡的当事人。 直到去年4朤杨、周才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法院一审认为,杨某明知其岳父周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且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他人,仍坚持为周某作假证明包庇 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一审判决后,杨某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至市中院
市中院二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上诉。
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茭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 冒名顶替经常涉及到伪证罪以及包庇罪两种罪名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湮灭罪迹、隐匿、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