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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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八下 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公XX利的保障书

一、国家权利属于人民:

1、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识记)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对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如何规定的?(也是我国的国体)

(简单理解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3.宪法是如何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

(国家的权力是怎样属于人民的)(必背)

(1)宪法确认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2)确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

(3)规定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4)规定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并规定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措施。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①平等权 ② 政治权利③人身自由④ 宗教信仰自由。⑤社会经济权利 ⑥受教育权 ⑦ 监督权)

还规定国家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并规定其担负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的使命,从而保障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得以实现。)

★4、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理解)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XX利的实现――是宪法核心价值追求。

★1、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什么?(识记)

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

2、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对各级国家机关有什么要求?

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保护和促进人权。

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3、中国的人权的显著特点: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

4、发展权的主体:人民

5、教育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初步建成了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在内的教育的法律体系

6、我国享有人权的主体有哪些?受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有哪些?(理解)

(1)在我国,人权的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不仅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

(2)宪法保护的人权内容: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自由权、政治权利,又包括财产权、继承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7、国家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从4个方面去回答) (必背)

(1)立法方面:现代法治国家立法活动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基本要求。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的广泛的基本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公民享有的各项具体权利,规定了侵害权利的法律责任。

(2)执法方面: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3)司法方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和习惯,努力将人权理想变成现实。

公民:依法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担当起国家主人应尽的责任。

8、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贫穷

9、中国人权事业进步的最显著标志:中国的减贫行动。

思考问题:中国的减贫行动的意义:

1、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发展权的实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

2、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

3、有利于体现社会的公平。

4、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早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

国家如何帮助贫困人群?

1、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实现到2020年让农村贫困人口全部摆脱贫困的宏伟目标。

2、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不仅要富口袋,还要富脑袋。

3、大力发展教育,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整体文化素质;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救济式扶贫、开发式扶贫(鼓励创业)、连片扶贫、廉洁扶贫;

还比如有:移民搬XX置、低保兜底、医疗救助扶持等。

第二框: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组织国家机构:

★1、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4、除人大这样的权力机关某某,我国还有哪些国家机关?它们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我国还有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

(2)这些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宪法是如何组织国家机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实现的?

(1)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宪法通过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守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实现。

6、我国国家机构组织和工作的原则是什么?这一原则又是如何贯彻执行的?

(1)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我国国家机构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主要体现为:在国家机构与人民的关系方面,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构中居于主导地位;

在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方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国家机关内部作出决策、决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也可以这样理解: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宪法规范国家组织机构职权的行使,在宪法面前,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没有“绝对权力”,都不能超越宪法的权力。

★1、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必背)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的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2)让人民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XX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2、我国宪法是如何规范权力运行的?(必背)或者问题:权力如何依据宪法规范运行?

(1)宪法不仅组织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相应的职权,而且严格规范职权的行使。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国家机关行使权力应当有法律依据,不能超越权限行使权力,也不能滥用权力。任何超越权限、滥用职权的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3)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4)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5)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也可以变换题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如何正确行使职权?从(2)--(5)回答)

1、为什么要保障宪法实施?

如果宪法得充分、有效的实施,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那么,国家行使将会违反法治的要求,我们的幸福生活就不能真正实现。

2、怎么保障宪法的实施? 就要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监督。

一、宪法是根本活动准则

1、宪法的组成和基本内容分别是什么?

(1)组成: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 总纲,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 国家机构,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微、首都,共四章143条。

(2)基本内容: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国家生活中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

2、我国现行宪法是什么? 是1982年12月4日公布实施的新中国第四部宪法。

3、我国宪法的本质: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识记)

4、为什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集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宪法的权威关系国家的命运,社会的安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宪法没有权威,法治的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如果宪法受到漠视,人XX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5、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如何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的?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

6、什么是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管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表现:

(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3)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2、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可保障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得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4、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什么? 是宪法

5、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必背)或者说: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有哪些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公XX利的保障书,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我国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从内容上看,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宪法的具体化。

(3)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一方面使得宪法的内容具有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另一方面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5)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宪法的规定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各种法律制度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落实。宪法是对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确认和保障,其他法律也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框 加强宪法监督 (需要什么?既要靠制度措施,也要人们增强宪法意识)

★1、为什么要接受监督?(必背)

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2、如何保证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公权力行使的制度体系,在这一监督体系中,宪法监督制度具有基础性意义。

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②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职责。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行使监督权。

③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等方式行使监督权 (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行使职权的法定方式:询问)

★4、如何全面依法治国?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我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宪法监督工作。

(1)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使其更好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

(2)要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宪法权威。

(3)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二、怎样增强宪法意识?(必背)

1、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的意义是什么?(必背)

为了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授予的权力,努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2、(个人)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必背)

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热爱宪法,捍卫宪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和义务

第三课 公XX利 第一框: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识记)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平等权

(5)宗教信仰自由 (6)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权利受宪法和法律特殊保护等

所有权利的共同特点:由宪法规定,并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

2、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是由谁规定的? 宪法

3、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4、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 也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5、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

行使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6、政治自由的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7、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对象: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内容:批评 建议 对于违法失职行为:申诉、控告、检举

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9、网上评议政府的意义:(1)网上评议政府,有助于政府接受市民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2)有助于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人翁精神。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人身自由的地位、作用: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5、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6、人格尊严权的内容: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7、住宅不受侵犯的法律依据:

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8、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书p36)

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同行自由和通信秘密。

三、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1、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内容:

(1)财产权 (2)劳动权(3)物质帮助权(4)受教育权(5)文化权利

2、财产权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3、财产权的内容:(1)公民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财产

(2)依法对财产有占有和使用、获得收益和进行处分的权利.

4、劳动权的含义: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5、劳动的作用:人们通过劳动,参与社会生产与服务活动,获得劳动报酬和其他收益,既可以保障合理的生活水平,实现自身价值,也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6、物质帮助权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国家保障公民实现物质帮助权: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9、教育的作用:(必背)

1)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3)人才兴则民族兴,人才强则民族强。

4)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10、我国为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利制定的政策是什么?(识记)

保障政策: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制定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11、公民的文化权利的内容:

(1)科学研究的自由 (2)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 (3)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2、文化权利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13、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一、公民怎样正确行使权利?(必背)

1、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公民维护权利应守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通 >>>>>>内容过长,仅展示头部和尾部部分文字预览,全文请查看图片预览。<<<<<< 对不公平说“不”,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和手段,谋求最大限度的公平,努力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3)制度保障公平。对于立法而言,在规定权利义务、分配社会资源时,要公平地对待每个人,保障每个人得到他应得的;对于司法而言,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时,要公平地对待当事人,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16、如何守护正义?(必背)

(1)期盼正义、实现正义、维护正义,是我们的共同心声。我们要做有正义感的人,以实际行动建构正义的大厦。

(2)个人守护正义。守护正义需要勇气和智慧,面对非正义行为,一方面要敢于斗争,相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寻找有效的方法,做到见义“智”为。

(3)司法维护正义。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为了实现司法重义,国家积极推进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司法改革,要求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实现公平正义,是国家、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从点滴事情做起,携手共进,共建共享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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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概念

  公民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通常就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或国民,就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及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这个法律概念的外延要比人民这个政治概念的外延宽一些。在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很广泛的,具体有以下几种:

  平等权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权,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美国《独立宣言》就开宗明义地将“人人生而平等”作为不言而喻的真理。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社会、经济和文化等一切领域内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即反对特权。

  【真题实例】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要求()。

  A. 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平等地承担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

  B. 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

  C. 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要受到制裁

  D. 任何公民都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BC。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国家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受法律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其逍遥法外。D项所说内容与本题干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这一自由在我国法律上的含义是指:(1)每个公民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2)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3)有在同一宗教里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4)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5)有按宗教信仰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也有不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

  3.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在我国《宪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是公民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公民被推举为代表机关代表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二者通常合称为选举权。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享有选举权应当同时具备3个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依照法律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受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留、搜查和侵害。具体有: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可以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财产权是指公民对其合法财产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2条对原《宪法》第13条关于公民财产权的保障规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其主要内容是:

  第一,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第二,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改为“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第三,增加了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和征用条款。宪法修正案对国家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的条件规定得非常明确,即只能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进行,何为“公共利益”,需要在法律层面上具体化。

  第四,增加了补偿条款。宪法修正案增加规定了在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或者征用时,应当给予补偿。

  7.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

  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教育、文化方面的权利。具体有: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4)获得物质帮助权。

  【真题实例】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是()。

  A. 公民在年老时 B.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C. 公民在疾病时 D.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解析】 本题正确答案为ACD。法定的物质帮助权的条件只有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其他都不对,故排除B。

  8.特定主体的权利

  根据《宪法》的规定,主要包括:

  (1)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2)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3)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4)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三、公民的基本义务

  《宪法》在赋予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些基本义务主要有: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此外,我国公民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等。


}

(315000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 浙江 宁波)

摘 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司法律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的普通法律也是基于宪法的规定而制定的。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宪法权利,是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本文将从如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论述公明人身权的宪法保护。

关键词:宪法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

一、当前我国宪法有管人身权保护的规定

基于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保护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38条、39条、40条规定了公民人身自由权的保护内容和范围,根据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保护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司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身自由权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民的人身权利保护完善与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水平的重要尺度。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搜查公民的身体。即使是涉嫌犯罪的公民需要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也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一旦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即人格权,是人身权的衍生权利,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民主文明社会的必然产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是指与人有密切关联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否则,根据《刑法》以及《治安处罚法》规定,侵害公民人格尊严的任何不法行为将受到严厉制裁。

第三、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以及存放私人财产的场所,鉴于公民住宅具有私密性,不受任何非法行为的限制侵犯,包括公民驻扎不得随意进入、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搜查、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查封、公民住宅不得随意损坏。即便是法律规定或授权的单位需要进入或搜查、查封公民住宅的,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均对侵犯公民住宅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公民的通信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二、当前宪法在保护公民人身权方面面临的现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位阶,所有的法律及行政法规均不得与宪法的立法精神和规定相冲突。但是正因为宪法确定的是政治制度以及基本权利等宏观性的问题,并未规定违反宪法的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往往是在普通法律或行政法规等下一层级的法律中予以体现,所以特别是在普通法立法缺位的情形下,公司人身权的法律保护面临较为尴尬的境地,也就出现了在面临违法拆迁时,老百姓拿着宪法文本予以抵制,而执法者往往视而不见的可笑境地,这不得不令我们反思。出现这样的情形主要是因宪法对人身权的规范过于宏观,普通法律立法出现缺位以及执法者的法制意识淡漠。所以完善立法,包括赋予宪法一定的执行力迫在眉睫。

三、公民人身权保护的完善

(1)加强对国民的法制教育,提升全民的法治理念水平。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否,主要依赖于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形成法律至上,形成自觉尊法、守法的习惯。首先是要不断深化学法讲法的宣传活动,而不仅仅在几个活动日进行普法宣传;其次是提升公民对自身权利的维权意识,整个社会形成权利觉醒,势必会让国家的法律意识及法治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三是实现司法公正独立,公正的司法环境是对公民最好的法律教育方式。

(2)立法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实质上还是属于成文法典国家,法律没有规定的即不违法是成文法国家在法律适用方面的核心内容,所以包括先发在内的法律体系以及立法内容均需要不断完善,笔者认为,完善包括宪法在内的各层级法律规范内容。一是要再细化宪法中公民人身权的保护范围,如应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公民人格尊严权中的隐私权的具体内容,这与当前互联网普及的现状是相一致的,互联网世界中,公民的各种权益不断受到侵犯,而立法却跟不上步伐,造成当前网络环境中各种侵权行为异常猖獗。二是做好宪法和普通法律之间的衔接,宪法权益的维护需要普通法的法律制裁予以实现,所以完善普通法的立法内容,在人身权的民事、刑事及行政保护方面和宪法相辅相成。

(3)执法完善。一是制定宪法法律责任的内容,在执行中有法可依。当前的宪法体系中,宪法是否具有执行力及制裁性尚有争议,但是在成文法环境下,不赋予宪法一定的执行力不利于宪法保护。二是在普通法,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规范中强化人身权的保护内容以及违法制裁,目前刑事法律体系、民事法律体系及行政法律体系中在有关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权等方面规定较为粗放宏观,不利于人身权的保护,不仅要细化保护内容,还应加强制裁力度,主要是再强化违法的法律责任及惩罚机制,如行为入刑、扩大赔偿范围及额度等;三是强化监督,特别是建立并强化执法者执法的监督机制及惩戒规范,执法必严才能实现权力的现实保护需要及维护法律的公正及权威。

杨芸(1979.12~),汉族,湖北武汉人,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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