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台打金钱简谱官司什么程序

信任和公开是最好的法律钥匙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汶金让
  我们常说,法官不是官,是运用法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公仆,但群众不这样认为。每一位走进法院大门的当事人都知道,他的案子就攥在主办法官的手心里,官司输赢,法官说了算。其实,他们那里知道,真正说了算的实际上是法律,根本不是法官。一个法律事实当它发生的时候,法律关系便已经确定,法律责任随之形成,法官只不过是公正地对这种法律责任予以明确罢了。
  一段应当结束的婚姻,自它被起诉到法院之前就面临死亡和重组。法官只不过是用法律的形式给了当事人一个合乎法律的解释,以了断男女双方的感情纠结。
  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自当事人打完架住进医院,损害便已经形成,伤害他人的人自挥拳或持械相向的时候便注定了他的赔偿责任。诉至法院,法官只不过是用更加精确的法律天平判明了被告的法律责任。
  许多纠纷的法律关系都是这样,法律责任其实是当事人自己早已铸就。法官仅仅是适用法律条款对当事人应担的责任进行了法律细分。可当事人并不理解。在我们的法院,办案法官常常苦口婆心地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耐心地进行调解,可有的当事人就是听不进去,无奈之下,法官只有运用自己手中的法律权力依法判决。这样裁判的结果是,赢了官司的个别当事人嫌赢得太少,输了的当事人便凭一己之心胡乱猜疑,诬蔑法院判决不公,甚至指责法官可能接受对方当事人吃请、收礼或贪赃枉法。
  当事人与法院和法官在法律认识上的这种误区和分岐,像一种怪圈,罩在中国许多法官的头顶,挥之不去。产生这种认识上偏差的原因何在?
  在于缺乏应有的信任。我国的一些普通老百姓不相信法律、法院和法官。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我们一直是一个人治大于法治的国家。自古以来,民间便有“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的谚语。虽然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出过像狄仁杰、包拯、海瑞等那样的“廉吏”,但那只是凤毛麟角,数量太少,相对历史上众多的贪官来说,根本不足以建立起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来法院打官司的部分当事人更相信人情关系,更相信行政权力,而不相信法律和法官。在他们的思想中,根本没有打官司凭证据的理念,相反,好多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打金钱,打经济实力,打一个人的社会能量。所以,官司一到法院,他们便动用一切社会关系与法律周旋,给法官施压,企图改变法律的公正。有这样的思想的人,不在少数,甚至一些“素质”较高的领导和公务员也有这样的错误认识。一些执法人员心中也没有法律至上的观念,对法律毫无坚定信仰,像普通民众一样,认为法律是橡皮筋,可长可短,完全在自己掌控之中。由于各种客观的历史原因,我国各级法官的素质参差不齐,又逢这样复杂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个别贪腐法官便在所难免。一个枉法裁判的法官的恶劣社会影响对法律信仰的打击,成千上万个好法官也难以挽回。它直接导致许多人对法律和法院丧失信心,进一步加剧了民众与法律之间的信仰矛盾。
  在中国,法官难做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的法治建设的历程太短,一些人对法律缺乏最其码的信任。不断频发的官场腐败更加剧了人们对法律的错误认识。
  如何改变这一信任危局?笔者认为,方法在于司法的公开,它是解决许多司法难题的良药,也是一条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一直以来,我们的这种公开只停留在形式上,没有深入到法律的深层,深入到执法活动的一举一动。在某些环节上,我们的法律程序甚至给人们以“暗箱操作”的印象,使法律陷入神秘的不公怪圈。近年来,随着人民法院各种司法公开活动的有力推进,这种情况大为改观。公开,是最好的制约,公开,是最好的公正,它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我们法院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有利于司法公信力的建立。群众参与司法,直接的益处是增强了法律的与人民之间的互信,减少了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的无端猜测。我们的党敏锐地认识到这一焦点问题,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审判和执行行为全面公开的明显结果是,实现了司法公正,提高了案件的质量,减少了不廉事件的发生,同时还对全社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在以庭审公开为中心、以法院开放日为先导的各类服务型司法活动中,法律越来越透明和亮丽,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司法幕后操作、徇私舞弊和徇情枉法越来越少,法律的信仰逐步建立。
  如今,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认识大为改变,在全国各地举行的平安建设“两率一度”测评中,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大大增加。当法律信仰建立以后,执法便变得容易,因为信任是纠纷和矛盾的开心锁。在人民群众信任和公开的眼神的关注下,一切法律问题便迎刃而解,这是一条不容置疑的正确的法律道路。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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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0108276)京ICP备号类别:历史军事 作者:夜十三 书名:
&&&&郁闷,一提起上架我就郁闷。就因为上架第一天没有传v章,居然把哥们的封推撤了。本来我想弃文,但是《终极》可是我的心血,还有很多喜欢《终极》的兄弟姐妹,所以十三决定写完。不过编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把我弄上了风云推,这也让我心情好了不少。
&&&&好了不管怎么说,既然十三决定把《终极》写完,大家就慢慢看吧。
&&&&嘎嘎!!!我又回来了,我想问问各位兄弟,不会为了几块大洋就和哥们我打金钱官司吧。
&&&&完毕下面介绍几种充值方式
&&&&首先是网上银行,比较便宜,其实办银行卡的时候开通一下就好了,经常看书的读者们使用最好,步骤是:登陆小说阅读网——支付中心——我要充值——网上银行——填写充值数额(起充20元,1:100)——下一步——确认——选择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进行网上银行支付『操』作[]&& 特种兵魂
&&&&其次是支付宝和财付通,只要在拍拍和淘宝上买过东东的朋友相信都会使用,需要说明的是,小说阅读网的支付宝业务是即时到帐业务,需要大家先付钱才能获得阅读币的。如果实在觉得网上交易不安全呢,也可以到银行汇款,汇款之后登记就好了,一般几个小时之内就有阅读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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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醒一下大家,无论那种卡最好把卡里的钱全都充到小说阅读网上,因为如果不一次充完剩下的钱也不能继续在其他地方使用的(尤其是手机充值卡),而且如果选择错了相应的面额(比如买了50元的手机充值卡,充值30元,在输入序列号和密码旁边选择了手机充值卡面值30元)一张卡也就作废了,剩下的钱也就不能用了,所以大家最好是充值多少钱就买多少钱的充值卡,这样比较安全也不会给亲们带来什么麻烦。
&&&&如果大家实在不想出门,固定电话和手机也可以充值的,固定电话充值要这样做:登陆小说阅读网——我要充值——电话充值——在网页下方找到中国地图——点击所在省份——得到应当拨打的声讯电话——拨打电话——获得v币号码和密码——用纸和笔记录v币号码和密码——选择v币数额(起充5元,1:50)——下一步——确认————输入网页上方v币号码、v币密码——确定
&&&&最方便的充值方式要属以下这种,手机短信充值,发一个短信就行:登陆小说阅读网——支付中心——我要充值——手机短信充值——填写手机号码——下一步——确认——确认支付——收到短信——回复短信——收到扣费短信——购买完成(必须为30元,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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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度报道 & 正文
李庄案的深层价值
日16:44  
  北京律师  在《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中,重庆市政法系统官员还以匿名形式称:“是什么让此案的数名律师对这柄高悬之剑熟视无睹铤而走险?除了金钱诱惑外,想必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让李庄之流有恃无恐的所谓‘关系背景’。”  李庄的背景也因此被公众广泛关注,李庄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根据此前其网站上的介绍资料,康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有11个分支机构,执业律师200多人,这样的规模,在中国律师界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其主任傅洋(又名付洋)曾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工作多年,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记者采访的多名北京律师都称,付洋是个低调的人,在面对李庄案时,康达所依然保持了其低调的本色,以现在事情还不明朗,暂不发表意见为由谢绝了记者的采访。在李庄案被越炒越热闹之后,康达所的网站也已经不能打开。  但李庄却不是一个低调的律师,据媒体报道,对于自己背景的夸耀,在他的从业生涯中曾多次出现过。虽然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表明,这样的背景为李庄的案子起到了什么作用,但是,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对背景的看重,已经足以让他们至少在获取案源的过程中占据优势。  那些普通的毫无背景且循规蹈矩的刑辩律师,无论有多么优秀的专业技能,在案源的竞争中,往往很难竞争得过这样有着强大背景的律师,律师制度恢复十多年来,这是中国司法呈现在律师竞争层面最让人失望的情境之一。  “在今天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没有关系就很难打赢官司,这几乎已经是公民和法律专业人士都公认的普遍现象。”陈忠林说,不管是司法机关、律师,还是当事人,很多人都相信找到了权力就找到了赢官司的窍门,这样的现实,一方面一定会产生司法腐败,一方面一定会产生唯利是图的黑律师。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陈忠林看来,无论李庄是否有罪,律师群体都应该有所反省,长期以来是不是已经偏离了维护社会正义的职业价值?而对司法机关而言,要维护律师队伍的纯洁,真正应该做的是要让那些行为规范的律师得到司法机关的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要得到保障。  除了康达所的背景之外,李庄背后的北京律师近年来已经成长为中国最为活跃的律师群体。中国的律师界,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正在形成这样一种景象:各地的律师都基本没有人会出面挑战当地司法机关以及政府的意志,在很多引人注目的公共案件中,沦落为不痛不痒的走程序,配合审判,而起不到为那些弱势的犯罪嫌疑人争取权益的作用。  但北京律师是个例外,往往敢于代理敏感案件,勇于挑战各地司法机关。北京律师可以动用北京的法学专家资源来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他们也被认为跟北京的司法权力更加接近,从而有机会通过自上而下的法院系统来影响判决。这些都为北京律师敢于仗义执言,坚持法制提供了资本。“北京律师或者说外地律师的到场,总能让当地司法机关有所忌惮,从而在保障案件审理的基本公正上,有一定的正面价值。”陈忠林说。  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也的确证明了这一点,在诸如胡佳案、结石宝宝案等等棘手且毫无经济价值的诉讼中,正是北京律师的努力维持了基本公正。但在另一个层面,同样有律师完全从商业利益出发,热衷于利用权力和背景,收取巨额律师费,为贪官、富豪辩护而谋利。  李庄案中所透露的天价保命费就是最惹公众非议的一点,这样的门槛,让律师们所强调的程序正义离普通人遥不可及。“律师是个服务行业,收费是天经地义,本身收费就是应该由市场调节,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并没有规定律师费的上限。” 面对这样的质疑,张凯说:“我们太习惯于用财富的获取来进行道德评判。”  北京另外一位著名的刑辩律师李肖霖跟李庄相熟,他也称:“该黑社会案件当中的首犯都是大老板,但也不乏小喽啰,这些人也是穷人,我们不能够煽动人们的仇富心理,不能够只要是为富人服务就一概攻击,就使用搞运动的方式去进行媒体宣传。”  正义离我们有多远?  事实上,自从2008年底,重庆市开始了打黑专项治理活动以来,一直都面临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在诸多律师以及法学专家们眼里,这种运动式的打黑,充满着程序的不正义,专案侦办、隐秘羁押、代号匿名、阻挠会见和阅卷,已令其正当性倍受质疑。但在公众心中,打黑运动却有着强大的民意基础,那些“黑老大”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几乎垄断了普通重庆人致富的生计,自然应该被彻底荡平。  李庄案让这两种情绪找到了一个相互碰撞的节点。在看守所中,身穿囚服的李庄面对媒体表态:“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的一小步。”而在那些为李庄鸣不平的律师群体那里,他们却遭遇着互联网上民众的谩骂。  “民众还是有着强烈的包青天思想,把正义的实现寄托于某个人,而非法律。”面对汹涌而来的攻击,张凯也感愤然:“有什么样的国家,就有什么样的民众,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法治。”  持续了一年有余的重庆打黑像一部纪录片一样,让中国社会的深层矛盾逐次展开,李庄案呈现出来的景象是,与知识群体对运动式打黑的批评相对应的是民众对于程序正义的不屑和对“青天”的渴望。  这样的景象不能单纯地归咎于愤青和网民的无知,这其实正是多年来公民教育被有意无意束之高阁的成果。人们已经对包括法律在内的体制能够在多大程度上纠正社会问题,表示出了麻木和不信任。人们对现行司法体系的自我革新已经缺乏信心。  无论如何,李庄案的被充分报道和公开论争,对于中国法治建设而言都是一件好事,但让人失望的是,在各种层面的论争中,民众、律师、媒体、司法机关,四者都缺乏反省。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专门下文规定,新闻媒体如果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违反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恶意倾向性报道”这样模糊且随意的定性只会让司法活动更加屏蔽于媒体的监督、公众的视野之外。事实上,在李庄案中,如果不是重庆司法机关主动披露,根本不会有媒体倾向性明显的报道,过往的司法实践中,媒体的监督在司法权力面前,从来都处于被动而弱势的地位。  “与司法独立相比,司法民主更加值得关注。”与主流法学家们截然相反,陈忠林一直都坚持这样的观点,在他看来,改变中国司法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打金钱的现状,只能是从制度上保障民众的参与,司法活动最终要过渡到让普通公民决定案件的基本性质。让民众参与司法,一方面监督司法是否正义,另一方面避免司法结果与现实情理冲撞。  步履蹒跚的中国法治之路,已经足以让人们认清,希冀法学家和专业的法律人士来对强大的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制衡,是一件多么幼稚的事情。今天的中国司法,不管是司法机关还是律师,其权力运行充满着潜规则。在公众视野之外的司法实践,往往要么是司法机关一方得胜,将那些不听话的律师通过种种手段压迫得无法进行正常辩护活动,从而使得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司法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当地权势阶层实现自己意志的工具,而那些弱势的犯罪嫌疑人被冤枉,罔顾司法。这样的司法现实,在过往的10多年中,一次又一次在我们的社会上演。  要么是律师一方获胜,通过收取大量的活动费,上下其手,收买能够对判决施加影响的司法权力,为黑社会等有权有势的犯罪嫌疑人洗脱罪名,这样的情境同样不断上演。这一次,有着强大“背景”的律师李庄,和轰轰烈烈的重庆打黑,撞了个满怀。让中国司法的积弊赤裸裸地呈现在公众面前,至少能让那些对中国法治怀抱美好梦想的人们看清楚,我们离维护正义的理想法治,究竟还有多远?  不过,对于未来,许志永倒是一点也不感悲观。“中国律师的未来是美好的,中国法治的未来同样是美好的。”他相信,律师群体的形象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而受损,当他们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为弱势群体辩护、捍卫公共利益的舞台上时,民众自然会对律师不吝褒扬,自然会对法治重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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