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我的车在工地上班有休息日吗被盗公司应该赔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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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员工停放在公司的电动车丢失公司要赔偿吗
作者:王亚东  时间:     浏览量:11  
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律师的职责
问:**公司是一家经营产品包装及设计的大型企业。为规范管理,方便员工停车,公司在门口划出一大块场地,专设了免费停车棚,还在显眼位置竖牌“请自行妥善保管,公司对职工存放的摩托车、自行车丢失,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今年1月7日12时,下班回家的女工林某到停车棚取车时,发现自己于前一天买的价格3980元的新摩托车不翼而飞,旁边有一把被撬坏的防盗锁,显然摩托车已经被盗。经查询,公司所聘看管人员因一亲戚结婚,私自提前半小时下班,而摩托车被盗,正是发生在期间的数十分钟。
林某遂要求公司赔偿,但公司却以属免费停车且已挂牌明示“丢失不赔”为由拒赔。请问:公司无偿为员工保管的摩托车,因管理人员脱岗,公司要赔该员工的损失吗?
答:公司与林某之间是一种无偿保管合同。公司所聘看管人员擅离职守,给盗窃提供可乘之机,属重大过失,公司必须就看管人员的行为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公司与林某之间的无偿保管合同成立。《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本案中,林某以员工的身份,将摩托车停放在公司专门为员工设立的停车棚内,即是将摩托车交付公司保管,属寄存人;公司同意停放,属保管人。因不收费,也就决定了保管的无偿性。
其次,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是说,有无重大过失,是无偿保管人应否承担责任的关键所在。就本案而言,看管人员擅离职守,不仅没有遵守起码的规章制度,而且违反了“一般应该注意并能够注意”之义务,无疑属于重大过失。
再次,公司“丢失不赔”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鉴于公司存在重大过失并导致了林某的损失,也就决定了公司的声明自开始时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法条:
《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
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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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我外出办事,工作中我的电车被偷了,我觉得我是在工作时间被盗,公
公司安排我外出办事,工作中我的电车被偷了,我觉得我是在工作时间被盗,公司应该给予赔偿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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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你表述的事实,公司并不存在过错。因此,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和公司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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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电动车被盗了,小偷已被抓住,电动车没有追回,我怎么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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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用担心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要求赔偿,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留言、来电或当面咨询。
开电车直行,面包车倒车没看到我,直接倒车撞到我,被撞后我的电车撞到停在路边的一俩车子,责任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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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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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摩托车在工地上班时被盗了,请问律师工地有责任吗?谢谢
我是一个民工,我的摩托车在工地上班时被盗了,请问律师工地有责任吗?具体怎么赔偿我呢?谢谢
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配的,除非工地有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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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12点31分,楼主家单元楼前的“T”字型路口发生轻微事故,楼主正好在阳台上晾衣服,目睹了整个过程。
  一小伙子驾那种现在年轻人很推崇的速度很快的电动车由北向南高速冲出路口,撞上了正由东向西行驶,目测速度20码的小汽车。导致电动车前轮撞上汽车前保险杠处,汽车急刹,"彭"一声,小伙子应身倒地,电动车前部基本撞烂,人无大碍,汽车前保险杠被撞海碗大小的一个洞。汽车驾驶员是个中年人,未报警,与小伙短暂协商后,从包里掏了(目测)500元给了小伙,两车均开离现场。现场图片上仍残留电动车的残骸。
楼主发言:17次 发图: | 更多
  我家也有汽车,我和我爱人都开,我对此深有感概,现在的驾驶员应该都认同这句话:不怕你撞人(只要自己慢点开,不会出大事),就怕人家撞你。马路上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才是惹不起的主啊!  那非机动车撞了汽车,作为驾驶员究竟该怎么处理?希望借此帖子有专业人士给予解惑。谢谢!
  我从来都分不清东南西北
  为什么深有感慨?因为最近这种事情已经在我周边发生了几次。  前几个月,我姐接孩子放学,开车在双林路一十字路口等红灯,刚起步,开到路口中间,一电动车从侧面撞了车的后车门,开电动车的女人不依不饶,说家住的远的,要赔偿误工费什么什么好多,还有手臂擦伤,赔医药费,也不知道怎么的,旁边还来了好多人帮女人说话,说虽然我姐没有责任,但是为了不要烦,就赔偿私了吧。那女人凶的很,开价1000元,我姐直接报警,警察来了,也是建议我姐赔偿。好吧,我姐赔了600元了事。
  上个星期,我一朋友同样在一十字路口等红灯,发生了同样的事。汽车刚起步,一估计是工地上的工人开电动车从侧面撞了后车门,然后围过来一群工人,要吵架。我朋友没搭理他们,直接报警。也没掏钱,汽车让警察拖走了,现在还在处理中。  我自己也开车,我就在想如果这种事发生在我身上了,怎么办?而且看着我媳妇那开车水平,我心惊胆战。为此我专门去网上查。
  网上有说坚持“三不一没有”原则。即不垫付,不探望,不私了,没有钱。也有人说这种方式太冷漠,处理事故应该双方有诚意的交涉。  因为我不是太懂,所以我不妄加评论。但是我想说几个我的想法。  一、现有法律是否规定非机动车撞上汽车就是汽车全责?汽车必须赔钱?因为非机动车是弱势群体?但是电动车横冲直撞,如果这样,我天天开辆破电动车每天去撞一辆汽车,赔个几百块,比我上班还要赚钱,我可以靠此为生了。
  二、如我上述事件中,可以说汽车完全无责任,电动车驾驶员还穷凶极恶的,好像吃了莫大的亏。发生事故大家可以协商,但是你这样子,谁受得了?对这种人,作为驾驶员该怎么办?
  没红绿灯吗 报保险啊
小伙子要住院就住啊  干嘛赔钱呢
  三、电动车没有监管手段,没有保险,撞了汽车,作为汽车驾驶员该用怎么样一套流程合理处理?这个是最重要的。  希望有同样经历的人来说说自己的想法和方法。也希望专业人士能给出建议,以后我在开车的时候就能安心了。
  警察叔叔永远会给机动车驾驶员一个负责的理由:未能保证安全驾驶!!!
  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可以分清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出了事,非机动车是“弱者”,有没有保险,再碰上几个不讲理的,现在还有很多Sx交警,真的叫机动车驾驶员们很无奈。我也听很多老司机说:“现在路上很多骑电动车的都是不长眼不要命赶着去投胎的。”现在看看路面上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多,还是非机动车开上了机动车道多。法律讲究平等,而不应该是只保护弱者,法律应该保护的是守法的人。
  也遇到过两次这样的事。我车子停在那,电瓶车刹不住撞过来也是我的错啊,还好对方伤的不重。报警出保险,我直接给钱让对方修车,让他在警察事故单上签字放弃赔偿,我的车修理走保险。前提是:对方没多大事情,还有是对方不是那种难说话想的人。
  无论谁的责任,都是机动车掏钱,没办法,法律太超前了
  电动车和机动车的交通事故,责任普遍都是机动车的。因为交通主管部门总认为骑电动车的人是弱势群体,应当网开一面保护。所以当今骑电动车人的一个普遍观念:“反正机动车不敢碰我,我爱怎么骑就怎么骑。” 楼主以后开车,停车,对骑电动车的要千万小心。
  还好我是公交党哦。。。
  同情弱者而不是追求公平的法律某些方面确实做得很到位。
  这个东西怎么说呢?我也开过车,但现在上下班也是骑车,骑车的有的人也是乱穿,开车的也是有的人开得想当野,我曾经经历过有几次开车的压着非机动车道呼的一下开过去,我直行后面车一下冲过来擦着你的车转弯,这类事情多着呢,当然电瓶车也是,我的电瓶车让别的电瓶车也撞过,我一般骑得慢,所以就是嚓了下,我让他们以后骑慢点,他们还唧唧歪歪的说是我的错(我是在前面,他们是后面),反正后车子没什么大事,就算了,反正不管开车骑车都要注意,我开车的时候想我要让电瓶车,我把别人撞了我要赔钱,我骑车时我要注意机动车,我因为我撞不过别人,伤了那点钱没多少,主要是人还要受罪
  反正我现在是不敢开车出门了
  此类事件已经快要引起公愤了,通常认为自行车或电瓶车是弱势群体,事实上不是,开车的才是弱势一方。  这样判罚的原因在于:机动车有保险。认为车主也不会出钱,所以理所当然……这导致电瓶车越来越狂,三环路上可以开到第二车道,第三车道上面。  三环是封闭式机动车道,按理说这里发生电瓶车事故,应该是电瓶车的全责吧?不是,交警仍会判罚为机动车10%责任,理由是:观察力不够!  这个操蛋的社会!  早上走路过一红灯路口,有一个女的撞红灯了,有个交通劝导阿姨提醒她,让她等一下再走,她理直气壮地说:没车的嘛!我无语!
  法律会照顾弱势一方,发生事故之后,车辆违规就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就算车辆没有违规,甚至完全没有责任,而造成行人死亡,也要承担最低10%的死亡赔偿金。打个比方说,你的车停在路上,有人撞在你的车上撞死了,你也要承担10%的死亡赔偿金。
  哦。。。。那下次我开着水泥车看到不守交规的轿车就撞他?可以吗?
  这个扯不上什么社会公不公平哈
  电动车和机动车撞了,电动车不跑,电动车是弱势群体是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责任。  电动车和自行车撞了,电动车跑了,你自行车追不上。  电动车和行人撞了,电动车跑了,你行人也追不上。  以上三种情况我都遇到过,分别是:我开车,电动车撞了我,交警判了我全责;我老婆骑自行车,电动车逆行撞了我老婆,跑了;散步的时候,看到电动车撞了个孕妇,孕妇倒地,孕妇的老公去追电动车,没追上,电动车跑了。  不是我鄙视电动车,我妈也骑电动车,但我强烈支持电动车上牌,和摩托车一样管理。
  总有天要因为这个问题出大事的,万一撞了,人家车主心想赔不起还得管他一辈子甚至一家子,毛了,干脆撞死得了,一手清
  说多了都是泪啊!
  就前天的事,我同事上班路上被无证驾驶无牌照的摩托车撞了,协商不成无奈报警,结果被冷漠的警察吼叫着给了违法上路的人300,还记2分,交200罚款。否则人家就泡病号,还扣车,神奇的国度
  撞到人了不管死伤都应该是先送四医院,再扯其它滴←_←  
  所以说行车记录仪是必要的,现在的非机动车好吓人,三环路上,三条机动车道上满满的都是非机动车,哎  
  在美国,不遵守行人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规则的非机动车等等,要是被汽车撞了,那就是白撞  在中国,任命吧
  得装行车记录仪。轻微的不管谁的责任赔点钱算了。稍严重的就找交警报保险呗。不然怎样。
  有保险。自己赔啥子?钱多的了!!!  
  的确改守法,但如果法律不对弱者保护一点,那么,等电瓶车撞到一辆豪车,哪怕电瓶车只负10%的责任,那也要赔偿几十万,是不是得倾家荡产,不够的还得卖身一辈子去偿还?  保护弱者,是一个文明社会真正的底线,这不是光撞车这种事,一旦更改,可以牵扯到其他很多的方面。  这个世界本就不是绝对公平,如果再任由“法律公平”,那么富人们可以用法律,玩死很多人,因为富人们有时间,有金钱,可以不在乎一点代价,但弱势群体们,无法承受一点风险,剩的,也就是社会的一点良心了。  有时候,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要是一辆电瓶车,就算是逆行不小心撞到了汽车上,结果人死了,然后还得负一半的责任,如果那个骑电瓶车的人是你的亲人,你的母亲之类的,你心里怎么想?  对,你还得抱着尸体,掏出钱包给对方修车钱,谁叫你骨头那么硬,把我车都撞坏了呢?  当然,我举的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若是真像你说的那样“法律公正”,这个世界绝对会更加的不公平,会滋生更多的不安稳因素
  @星  既然讲法制,就应该引导人们遵纪守法,各种规定规章的制定和执行也应该以法治为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要分什么三六九等。什么叫弱势?强势?我是个走路的,看到满大街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就怕,只要没有人值守,他们是不会遵守红绿灯的。我的朋友就在人行道上被电动车撞倒导致手腕骨折,拉着电动车驾驶员去医院,他说没有钱,怎么办?只有自认倒霉。现在交通违章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道法&中关于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10%的责任,哪怕行人在高速公路、封闭道路上横穿,因为弱势。这种滥用慈悲,导致了更多的悲剧,把法律规范的职能和民政救助的职能混为一谈,是政府的哗众取宠,法制失能,导致社会无序,歪人逞凶,最终伤害的是老百姓的根本利益。
  楼上帮腔的不就买了个破车吗?光说电瓶车不要命,请问红灯右转的时候,谁又减速避让过行人啊?高峰期的时候,非机动车道什么时候不是挤满了汽车啊?  实际现在上路就是丛林法则,如果再更改了道法,你们是不是每天要碾死几个才开心啊?
  是不是为电动车上牌收费做好前提工作?  
  很简单,因为电动车不买保险,交警为了省事,一般都是判汽车负责,反正汽车有保险。
  典型的仇富而已
  我有行车记录仪,如果是自己的责任,该走保险走保险,如果是对方乱来,那对不起,不垫钱,不私了,不探望,没有钱,他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法院判下来我该赔多少赔多少
  你可以不开车,开个破车在电动车后边嘀嘀的时候,你没想到有今天吧
  四个字,和谐社会  
  @勒批男人黑锤子 23楼
14:49  前几天不是看到有说非机动车或行人导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或免责吗?不知道已经出台了,还是只是一个建议。其实我没开车之前也是骑电动车的,说实话,电动车第一速度不慢,第二不怎么注意交通规则,第三制动系统十车九车都要靠脚,所以,我认为还是社会体制要彻底改正一下,试想就算电动车上牌又怎样,它能买保险吗?它能跟机动车相撞吗?如果参与交通这个根本问题没解决,结果跟现在差不多,最多交管局又能挣点非机动车上牌........  ------------------------------非常支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保护守法的人。如果法律保护弱者,那是否是穷人可以去偷去抢也不受法律治裁吗
  我就遇到过这样类似的事,被讹诈了1000元。
  电瓶车神气不了多久的,现在二线以上城市基本上都在逐步取缔电瓶车了,迟早县级以上城市会全部禁行电瓶车。
  过分讲和谐,搞的处处不和谐。中国就不是个法制社会,是个搅屎棍社会。  
  很有同感,我也遇到一个电瓶车闯红灯撞我,我还要赔了1200。当时我以为不严重,她撞我不会找我什么,我还送她回家,回去就一家人找我不干,要赔钱,说她几天都不能上班,早知道就该报警了。现在好多的交通事故都是电瓶车,乱抢道、闯红灯、速度快。。。。。其实赔钱是一个方面,就怕出现更严重的交通事故,骑车的人有生命危险,开车的人也冤枉。按理说早就有交通法规,可是警察就不管他们,因为在他们那里捞不到什么油水还扯半天,好像最后就没有管了。
  lz只看到了自己眼前的利益。
  我每天开车上下班都走三环,三环辅道有很多电动车,我开车也很小心,但是就是怕那种故意碰瓷的。说真的,我国有一个保护所示群体的规则,但是这个应该分情况,楼上那些说十字路口电动车冲过来撞车尾的,我想很大成分是故意的,而且就因为在十字路口,交警一般都会让机动车主让步。我唯一一次遇到事故,也是在十字路口,我直行到了对面路口,横向车道的车子右转擦了我的车尾,说实话,根本不严重,可是对方车主见我是个女孩子,一上来就咋乎说是我的全责,刚好旁边有个交警,交警对他说,大爷,交规你懂不懂,转弯车让直行车,这是你的全责,他还不服,非要跟我理论,交警就让我们去快处中心处理,结果那大爷的气焰一下就没了,其实他心里很明白到底是谁的责任,不过是见我年轻又是女孩子以为好欺负。可是我想,如果当时换成是个电动车撞了我,交警肯定不会这么明确表示是谁的责任了。
  简单讲,就是执法机构或者说警察无能,把责任推给一方拉倒。
  据说这个条文是这样来的,因为法律要偏向弱势群体,因为你有车,因为别人是电动车,所以别人是弱势群体,所以你要赔钱,无论对错  
  @婆罗门的无名指 30楼
16:56  在美国,不遵守行人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规则的非机动车等等,要是被汽车撞了,那就是白撞  在中国,任命吧  ------------------------------  你去过美国吗?
  本人也特烦电动车,但是这跟法律没关系,这就好比大人和小孩撞到,你能要小孩承担责任?虽然熊孩子很多,但是也只能道德上谴责。大多数的法制国家都是机动车比非机动车责任大,非机动车比行人责任大。
  法律规定不去引导人们遵守法纪,而是引导人们去哭穷,讹人,耍无赖。  导致今日之乱。  交法太操蛋,执法者和稀泥,人群素质太低,这是现状。
  在打个比方,法律规定行人不能上机动道,遇到行人乱穿马路,如果机动车撞到人不担责,还真有敢直接撞上去的,楼主你信不?国民整体素质如此,现阶段只能如此。
  @那些年奋斗的日子 33楼
17:55  的确改守法,但如果法律不对弱者保护一点,那么,等电瓶车撞到一辆豪车,哪怕电瓶车只负10%的责任,那也要赔偿几十万,是不是得倾家荡产,不够的还得卖身一辈子去偿还?  保护弱者,是一个文明社会真正的底线,这不是光撞车这种事,一旦更改,可以牵扯到其他很多的方面。  这个世界本就不是绝对公平,如果再任由“法律公平”,那么富人们可以用法律,玩死很多人,因为富人们有时间,有金钱,可以不在乎一点代价,但弱........  ------------------------------  什么都不懂就不要发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所谓的强者和弱者,况且有谁定义是强者和弱者。正是由于人们中的弱者,往往以此为借口,耍赖,撒泼,凭什么?社会风气都是让这样的情况搞坏。法律是刚住的,才有震慑力。
  有种你反了呀。贱相。  
  中国特色!!!
  大家都有错,但是就一个案例来说,谁有错就揍谁,不应该吗?现在大家翻旧账目的是为了让大家各让一步,让法律继续漏洞吗?
  电动车素质低是实事。。。。
  警察现在都是和稀泥的!跟本就不去严格执法啊
  那LZ卖了汽车买电动车就是了,何必当弱势群体呢?
  真窝心。俺刚碰上同样的事。小青年都承认是自己的错了,他没躲的了前面的车,碰到俺们车上了。只是前脚有点歪着。最后还是让他老子讹了1200块钱。  
  废话交警不判你机动车全责难道任由开电动车的人天天上交警队闹? 我在保险公司 这种事天天有 客户能给气的半死 电动车是那种就算我撞你也是你错 谁叫你不给我让路 你赔车赔医药费把!   客户都说恨不得真的撞了电动车这样起码心里平衡点 谁想当冤大头啊!  没办法国情如此 大家自己小心.  
  @bebe321
17:06:00  有保险。自己赔啥子?钱多的了!!!   -----------------------------  保险费会涨价你知不知道?  
  因为开车的有钱啊,赔得起。人家撞在你的车上死了,你是要赔钱的,那叫人道主义援助费。
  T子路口,由南往北行驶,由东向西行驶,你在编故事吧!应该是汽车拐弯吧,侮辱大家的智商  
  这种事情太多了。而且可笑的是警察为了省事怕麻烦,置事实与法律于不顾,让开车的赔钱了事。
  20公里,急刹,还能撞的厉害,楼主确定不是文科女生?  
  法律可以偏向弱者 但是没有原则 没有底线的偏袒就是纵容犯罪
  我也骑摩托车。有部分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人就是该死  
  我家曾经一次在减速停车过程中被一摩托逆行、超速撞上,车门都变形了,玻璃全碎,而摩托车驾驶员无驾照,开车时还在打手机,因为当时有监控,警察判了对方全责。结果对方说没钱,据不赔偿,而且我们垫付的1000医疗费也不还了。后来换车门,喷漆花了小一万,因为对方全责,保险也不赔,结果全是我们自己承担了,真是欲哭无泪。  
  让有经济能力的一方负更多责任,这是有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方针!南京彭宇案也是这种指针下的产物!当事法官没有把握好度,成为历史折点上的标志人物!
  我朋友骑电动车刮了一辆汽车的保险杠,赔给人家一百块钱。  
  我新车买回来一周就被撞了,之后就加了个行车记录仪,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10:21:00  我家也有汽车,我和我爱人都开,我对此深有感概,现在的驾驶员应该都认同这句话:不怕你撞人(只要自己慢点开,不会出大事),就怕人家撞你。马路上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车才是惹不起的主啊!   那非机动车撞了汽车,作为驾驶员究竟该怎么处理  -----------------------------  我有一次过马路,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来,电动车撞碎,我保险杠也撞破,车头也有点撞到。好在人没事,交警叫我们各自负责。对方叫来的人要我赔钱修电动车,交警呵斥他,说我好好开车被他闯红灯碰,我无辜要花钱修车,他怎么好意思叫我赔?当时还是挺感激交警的。  
10:19:35  》》》相关阅读:   这个社会不公平!关于为什么电动车撞上汽车都是汽车负主要责任的讨论   我来说一下电动车跟汽车相撞后,汽车车主规避责任的方案,希望对你们有用   昨天上午12点31分,楼主家单元楼前的“T”    -----------------------------  LZ这种事情其实:协警或交警为了方便处理事故,而采用倾向弱势群体的做法导致的处罚不公。遇到这种事如果有充足的时间完全可以死磕。无责就根本没必要出钱要赔就叫他起诉。车扣了也能按流程拿回来的。不过最好车上装个360度行车记录仪这样以后打官司也方便得多。  
  楼主,还有为机动车说话的人,你们要知道在外国都是鼓励,地铁,自行车等零排放低碳出行,对汽车等出行都是收环保税的。因为我们国家为了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才没有对你们有车一族收税。我们穷人吸着,你们排放的有毒致癌气体,占着公共路面,你们怎么不说吃亏呢?  
  @zeng623ji
10:17:00  我有行车记录仪,如果是自己的责任,该走保险走保险,如果是对方乱来,那对不起,不垫钱,不私了,不探望,没有钱,他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法院判下来我该赔多少赔多少  -----------------------------  可是,会拖走你的车,你知道在他们那一天停车费多少吗  
  电动车太猖獗了,咱这特色是不管就乱一管就死。主要还是电动车没油水,各部门没心情管理。闹腾的民愤大了,就给你停了。这样的管理水平,小学毕业都不用。
  @风雨飘摇的国度
11:26:00  在打个比方,法律规定行人不能上机动道,遇到行人乱穿马路,如果机动车撞到人不担责,还真有敢直接撞上去的,楼主你信不?国民整体素质如此,现阶段只能如此。  -----------------------------  可以按红绿灯定啊  
  开车有道法,不管怎样路上违法乱开的毕竟少数。  倒是电动车电三轮这些城区速度不比行车慢,又绝对大多没学过道法,想怎么走怎么走。占用行车道,不按信号走,占着十字路口不让,头也不回直接转弯。  总之见到电坪车,特别是老大爷大妈这些真要十二分小心。城区两者事故,电坪车少说也有六成多主责。  交管部门真是吃白饭的,对明显影响交通安全的电动车,不作为,只知道往车主身上算,真TNND混帐部门。  
  好吧,卖了汽车买电动车,整天撞汽车赚钱去,一天撞俩怎么也能讹1000吧,一月就三万  
  其实这样的道法,根本不是保护弱者,反而害了弱者。现在许多骑自行车、电动车、行人,乱穿马路,拐弯甚至头都不回,因为他们觉得:“开车的反正不敢撞我,撞了碰了他们全责。”,是,没人敢撞,其实也没人想撞!但是现在事故主要原因是刹不住车,你骑个电动车突然转弯了,汽车刹不住,就撞上了。
  最他妈扯蛋的法律就是照顾弱势群体!  
  发财致富新路子  
  @天使猪4-11-27 12:44:00  @zeng623ji
10:17:00   我有行车记录仪,如果是自己的责任,该走保险走保险,如果是对方乱来,那对不起,不垫钱,不私了,不探望,没有钱,他来起诉我的保险公司,法院判下来我  -----------------------------  给你科普一下:国家专门有款项是给扣车场所的,你根本不用付他一分钱。我们根本没必要为他们肮脏的交易买单。不让你开车走立马打110。而且记得打了一定去立案做笔录。多搞他几下看他还敢!  
  经常见到开摩托车和电瓶车的逆行。还有各种穿行、22号吧。见到一客车和一电瓶车撞了,那女的趴着不动了。估计死了、自己拿自己的命不当回事。无奈。没有车愿意撞人。可车也有盲区啊,。话说。我一同事起摩托,。占道。转弯超车。然后飞出去了。人没有挂。汽车倒霉的赔钱,
  本人是一名处理事故的交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并没有什么只要交通事故就是机动车的责任,只要是参加道路交通行为的驾驶人、乘客、行人都有义务遵守法律,只要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交警根据违法过错的程度确定各方的责任。  但是,交通事故的定责本来就不是一件绝对的事情,不同的交警对同一件事故肯定都有自己的判断,就像同一个案件让不同的法官来判,肯定都会有不同的结果。一般不是很特殊的事故,不同交警的定责可能会有出入,但是总体来讲不会有太大的差别,这就有点像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是交警的权利。那么在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由于机动车有保险,那么交警在判定责任的同时,一般会稍稍偏向非机动车方,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再接下去就是去保险公司理赔了,根据我国保险的理赔,只要机动车方有责任,那么不管责任大小,非机动车方死亡十一万、受伤一万、财产损失二千都由保险公司支付,其余的损失根据责任大小分摊。由于非机动车没有保险,那么机动车方的损失就是按照责任大小分摊的。正是因为我国保险的理赔制度,造成了目前的现状,其实好多懂的机动车主,碰到和非机动车的事故,不管谁的责任他自己都会向交警提出自己全责。这样理赔方便,要不然你就要找非机动车主要钱,往往费时费力还不一定要得到。
  法律可以偏向弱者 但是没有原则 没有底线的偏袒就是纵容犯罪   支持!
  就拿楼主的举得事故例子,如果是我来处理这件事故,很可能定非机动车车主责,机动车车主次责。责任定好之后就是去保险公司理赔,非机动车人受伤,无大碍,到医院检查,拍片、包扎、配药算500元,人有点小伤,医生开一个星期的休息,误工费算700,修车费算300;机动车车主前保险杠撞烂,因为不知道什么车,就算2000好了。非机动车车主的损失1500由保险公司全出,机动车车主的损失按照主次责任,非机动车车主承担60%即1200元,机动车车主承担40%即800元。这样算的话,机动车车主损失800元,非机动车车主拿到300元,保险公司赔付2300元。  这样你就可以发现,机动车车主支付500元即损失500元,非机动车车主拿到500元,机动车车主去保险公司理赔自己修车损失2000元。大家都赚了,而且还不用交警、保险公司的人到现场,节约了社会资源。
  貌似保护弱者只是某些人或者评论对法律的解释,法律上没有明确这个概念吧。这个概念应该是立法者立法时应当考量的,而不是执法者应秉持的原则,很多执法者用来当成懒政或者不作为的接口,确实是罔顾了法律的公平,随意扭曲了法律原则
  到处划的停车道都在非机动车道上,机动车们基本把非机动车道占领了。
  其实上面已经有网友(那些年奋斗的日子)说出了为什么法律会照顾弱势群体的原因,但我国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群众对法律的敬畏程度不够,目前的法律体系本来就起源于西方,而且人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相对于中国人来讲人家更遵纪守法。  我国目前由于国情,其实在好多地方是人情大于法律的,越落后的地方越是如此。在广大农村,你更他滔滔不绝的讲法律,不如找个村里德高望重的人去压压他。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何引导民众去遵守法律,而不是把法律当成一个摆设,我们的学校有几天是教孩子们遵守交通法规的?更不要说有些没读过书的老人了。  当然,好多问题是几千年沿袭下来的陋习,我们虽然在努力改正,但也不是一天两天能够改变的,在这样一个社会激烈变革的时代只能说大家共同努力,去创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吧!
  人都是从骑车到汽车的,都是近二十年才买汽车的,大部分司机是驾龄10以内的。昨天骑车,今天开车,你的素质变了吗。开车的多了份嚣张的。汽车的见缝插针,机会主义。素质一个档次的。人都是自私的,如此而已。骑车的永远是受伤最严重的。  
  话说10.1回家,车停在街边(禁止停车的),刚停车不久有辆电动车也停在我的车旁边.  由于电动车脚撑好,倒过去把我的车门给砸凹了一块.   呵呵,后来是电动车陪了我500块修车.没报警;  这样讲,是不是我运气好?!  想想,经后真心要注意.任何时候都要注意,严格按照交规驾驶,尽量避免出事.  别人要撞你,那也只能看运气了.
  如果对方家里有车 还是好车 某天没开车骑了电动车 也算弱势群体吗  
  @风雨飘摇的国度
11:26:00  在打个比方,法律规定行人不能上机动道,遇到行人乱穿马路,如果机动车撞到人不担责,还真有敢直接撞上去的,楼主你信不?国民整体素质如此,现阶段只能如此。  -----------------------------  我觉得这样的话没有行人敢乱穿马路了吧  
  人都是从骑车到汽车的,都是近二十年才买汽车的,大部分司机是驾龄10以内的。昨天骑车,今天开车,你的素质变了吗。开车的多了份嚣张的。骑车的步行的见缝插针,机会主义。素质一个档次的。人都是自私的,如此而已。事故发生时步行的骑车的永远是受伤最严重的。自私狭隘是民族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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