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机构何时进驻西樵山宝峰寺行政服务中心

南海区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纪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十三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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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纪念《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13周年,进一步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 9月份,南海区法援处和各镇街司法所法援工作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便民宣传活动。
&&& 一、贴近基层,注重实效
&&& 各司法所紧密围绕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三进”工作,深入到社区、员工村、学校、市场等人流密集区进行法律宣传,贴近群众,针对性强。如罗村司法所、西樵司法所在中心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阵地不断扩大。里水司法所、丹灶司法所依托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分局、综治维稳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其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置宣法律援助宣传栏、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取阅架、并安排专人在9月21日当天在上述两个部门值班,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现场派发宣传单张等形式开展法援宣传。桂城、丹灶、九江司法所等现场还设置了“有奖问答区”,为群众提供一个增长法律知识的窗口。有奖法律知识问答的现场气氛十分热烈,一度把整个普法宣传活动推向了高潮。活动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律援助进一步深入人心。
&&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 区法援处和各镇街司法所都分别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着力扩大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影响力。如区法律援助处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积极联系南海电视台和珠江时报,增加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次数。九江司法所在活动前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广告、“九江社区论坛”以及新浪、腾讯微博等方式,对举办活动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了广泛宣传,让有需要的群众可以有备前来参与活动。活动期间,九江司法所还通过官方网络微博平台实时播放活动状况、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丹灶司法所在镇内人口密集的地方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横幅8条,利用村、居委会的法制宣传阵地组织设置法援宣传为主题的宣传专栏达10多个。活动过程实况拍摄。如里水、丹灶、九江司法所还联系了当地广播电视站,有关的宣传片段在当地电视站实况报道。
&&&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 各镇街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妇联、法庭、劳动和社会保障、公证处、工会、社区、“三打”办等单位积极派员参与,群众咨询的问题涉及职能部门的,由职能部门专人解答,并指引群众如何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宣传活动还邀请了挂钩当地村居的律师所律师参与。律师在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这次籍着我局搭建的平台,律师为群众解答咨询,提供高质的法律服务,再次凸显了“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 本次宣传月活动,区法援处和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能动性,创新了宣传方式,举办的活动各具特色,精彩纷呈,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区各镇街,据统计,共派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代书7份,登记跟进7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区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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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佛山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南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南海区法援处立足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水平,将法援工作和“律师进村居”活动紧密结合;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拓展法律援助范围等措施,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一、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 (一)区一级设有完善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方便群众的来访。与其他兄弟单位相比,区法律援助处设有独立的便民服务接待窗口,2008年,区司法局还重新在局机关首层装修了区法援接待厅;接待厅由宽阔的接待大堂及两间独立的接待室组成;内设资料架、休息处、饮水处,大厅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348”专线咨询、现场疏导谈心为一体,实行“一站式服务”。另外,区法援处已在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区法院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分支机构,我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渠道非常畅通。
&&& (二)镇街设有法律援助站点,便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南海区每个镇街的司法所都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站,在狮山镇,分别在狮山司法所、小塘办事处、松岗办事处、官窑办事处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在大沥,分别在大沥镇、盐步、黄岐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系点,在罗村司法所、丹灶司法所、桂城司法所、里水司法所、西樵司法所、九江司法所都设置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且各镇街工作站都有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权,方便各镇街村(居)民和外来人员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及成效
&&& (一)形式多样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维权岗工作。近年来,区法援处根据上级要求,以区法律援助处为中心、依托8个镇街司法所和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表现突出的广东循理律师所为活动基地,将早年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有关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章制度,统一设计和制作新的“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牌子、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卡和咨询登记本等文件材料,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2010年底,我处联合共青团南海区委和少先队南海区工作委员会开展了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分别在司法行政系统、南海区团和少先队组织内评选出12个“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进行了挂牌公示,并开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维权热线。二是落实对刑事诉讼阶段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措施。7月,区法援处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印发〈关于在刑事诉讼阶段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司〔2011〕2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海实际,制作了刑事诉讼阶段《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申请书》和《未成年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书》的格式样本,并将样本发送给南海区检察院和南海区公安分局。区法援处还就如何落实刑事诉讼阶段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与佛山市法援处和南海区检察院分管该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对今后该项工作的开展初步达成了共识。三是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活动。今年3月起,区法援处牵头成立了由25名律师组成的南海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宣讲团,在全区高初中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活动通过宣讲传授法律援助、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法律知识,引导和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规范青少年的公共行为,全面提升青少年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到目前为止,已开展34场知识讲座60场,活动受到了各所学校老师及学生的欢迎,取得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 (二)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式。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法援工作信息网络建设。法律服务工作专业性较强的特点要求法援工作随时需要网络信息的支持。为受援人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6月,区法援处自行委托开发的法律援助办公信息系统将在全区8个镇街全面投入使用,通过网络系统将进一步提高法援受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以便为人们提供满意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公众对法援工作的信任度。二是创新法律服务载体,加强与工会合作推进“幸福南海”建设。近年来,我局通过与南海区总工会合作成立了南海区职工法律援助特约律师库为企业和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为我区的世界500强企业和区实施“雄鹰计划”重点扶持的200家企业审查、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劳动仲裁、诉讼代理,包括代理劳动争议案件;以及代理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案件和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等。三是提升法援自办案件水平。从2010年起,区法援处为了提高法援案件的办案质量,从加强法援案件质量跟踪入手,聘请了两名社会律师作为法援专职律师,负责办理我区自行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和部分刑事指定案件,同时重点加强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的代理工作。据统计,2011年前三季度,区法援处自办案件达254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57%以上。
&&& (三)主动配合“律师进村居”活动的开展。近年来,区法援处通过加强与公律科、各司法所在公益性法律服务领域的沟通和合作。针对基层法援工作站办案人手不足的困难,积极探索法援律师与法律工作者合作办理法援案件的新做法。6月,区法援处与里水司法所合作,派出区法援处的专职律师为陈兆魁等多名村民与里水镇麻奢上边村等人的5件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提供二审法律援助服务。虽然二审法院最后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但是法援律师工作的认真细致获得村民一致好评。7月,狮山司法所接到一名符合受援条件的女村民的求助并提出希望她的离婚案件能够由循理所的邵律师承办的要求。由于工作站没有分配案件给律师所的权限,狮山司法所和狮山法援工作站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区法援处反映。区法援处得知后。立即与循理律师所律师所及邵律师进行沟通和协调,取得共识后,及时受理该起法援申请并将案件指定由循理所承办。今后,区法援处将不断完善法援工作在公益性法律服务领域的做法,继续配合我区“律师进村居”活动的深入推进。
&&& (四)主动将法援工作融入到综治中心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综治中心的基础性作用,区法援处通过加强与各镇街司法所的沟通协调,加强对法援工作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用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相结合等方式,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为镇街妥善化解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中作出重要贡献。8月初,位于西樵镇的某造纸厂由于经营不善停产,139名工人提出工厂支付加班费、社保缴费等要求。事件发生后,西樵司法所引导工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为139名工人提供法律援助。区法援处根据司法所反映的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案件的审批工作。目前,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工人与工厂就款项支付问题进入调解阶段。8月中下旬,狮山某塑料厂发生老板欠薪逃匿事件,对1000多名工人的工人工资追讨问题,狮山司法所通过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相结合的方式,成功促成劳资双方的成功调解。经过上述案件的处理可见,通过将镇(街)的法援工作纳入镇街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中去,成功将司法所法援职能作为综治中心工作的一部分,凸显了司法所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 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目前,区法援处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践中虽然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一)法律援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缺乏政策上的支持。目前,公职律师、法援专职律师作为政府的、有保障的公共资源,可以由政府自由调用、使用。而社会律师作为社会服务人员,在无政府财力保证的情况下,虽然可以参与,但是服务的效果将大打折扣。2011年,我局在区政府的支持下,率先实现对社会律师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给予了交通费补贴的做法,较好的调动了社会律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但是对于律师参与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处和代理村(居)委会进行公益性诉讼时,基本上都是义务的,没有规定相应的报酬作为补偿,即使将案件作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所获得的报酬与律师在处理案件所支出的劳动相比是远远不够的;而上述案件的起因往往缘于疑难棘手的法律或政策问题,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费时又费力,参与律师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做这项工作,所产生的费用、造成的工作的负担如果没有适当的补偿的话,长期以往,将不利于社会管理工作的开展。
&&& (二)法律援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尚缺乏有效的平台。目前,各级政府对法律援助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认识不足,对工作缺乏宏观上指导和规范,导致社会管理创新协调机制不畅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系统内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不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工作平台。如部分镇街对法援处指派社会律师介入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有“戒心”,有部分镇(街)、村(居)委甚至拒绝社会律师的进入,对法援工作不予配合和支持等。
&&& 四、加强法援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 (一)建立完善法援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建立完善法援机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通过明确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法援律师和法援工作人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 (二)探索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新工作机制。建议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律师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群体事件处理;探索法援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议通过以个案奖励的形式,继续发挥律师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息诉止争、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法援工作人力和财力的保障力度。近年来,法援受理标准不断降低,从770元提高到1100元,受惠的群众范围不断扩大,但是每年的法援专项经费和办案补贴均没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建议能够建立定期调整机制,能够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提高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的补贴标准等。泉州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日前,我市出台《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全市将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其中,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将在上半年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将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能够方便快捷获得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本报记者 朱娟娟 通讯员 黄本梅
服务更全面 今年三成村(社区) 将有法律顾问
《方案》提出,我市将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推动律师进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今年,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将率先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覆盖率将达到30%。到2020年,全市律师总数将达1800人以上,每万人口拥有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5名以上,逐步实现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此外,我市将扩大公证工作覆盖面,建立公证辐射乡镇(街道)、社区的服务网络,在网络节点设立公证信息员。到2020年,全市将至少拥有2家综合考评位居全省前列的优秀公证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也将进一步健全,为重大项目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弱势群体维权等提供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服务。到2020年,全市将建成2至3家综合性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人总数达120人以上,形成能基本满足社会各界需求的司法鉴定体系。
援助更便利 法律援助机构进驻行政服务中心
按照《方案》,我市将把更多困难群众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必援、应援优援。
为此,全市将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以及村(社区)联络点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到2020年,各法律援助机构在一层、临街场所或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比例达到100%。
矫正更到位 今年建成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
法律服务体系的关爱也覆盖到特殊群体。我市将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按照15∶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协理员,对“两类人员”全部建立档案,建立“一对一”、“多帮一”矫正帮教小组。符合政策条件的“两类人员”,将全部纳入低保,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将达到95%以上。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建设,今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有效发挥市、县两级“中途之家”作用,扩大县级“中途之家”覆盖面和辐射半径,重点为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两类人员”,提供食宿、教育、培训、救助等帮扶服务。
持证社工队伍不断壮大 我市社工机构增至18家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叶舒雯 实习生汪惠婷 通讯员赖祖荣)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持证社工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拥有持证社工专业人才804人,民办社工机构18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社工需求的不断增加,我市对社工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也逐年加大。一年来,共组织1271名社区工作者开展岗位培训,努力提高社区服务人才业务水平。同时,持续开展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遴选活动,提高社工地位及市民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眼下,全市拥有持证社工专业人才804人,民办社工机构18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二。
与此同时,今年我市也持续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在全市四个街道(社区)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通过整合资源、结合居民需求开展社区服务,赢得了广大居民的认可。&&&&(来源: )【责任编辑: 赖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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