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农村修建农泳馆有什么农村包地优惠政策策吗

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机整合、紧密相连、一体推进,今天为大家整理年优惠政策给大家,供大家参考。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目前,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规模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新一轮&菜蓝子&工程、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2017年,合作社将承担更多申报项目功能。
五、农产品流通政策
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
农业部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明年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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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国家庭、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竞相发展,总量达到280万个;同时,新型不断壮大,总数超过1270万人,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引领力量。
农民合作社达到179.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形式不断丰富、行业领域不断拓展、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带动引领作用不断增强。截至2016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179.4万家,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4%。其中,国家示范社达8000家、县级以上各级示范社达13.5万家、联合社7200多家。合作社内涵式发展迈出新步伐,超过一半的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8万多家合作社实施标准化生产,7万多家合作社注册商标,4万多家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认证,两万多家合作社创办加工实体,两万多家合作社开设社区直销店开展&农社对接&。
热门推荐:分享到:相关土地分类:173人有用68人有用88人有用78人有用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循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对不起,您要访问的页面暂时没有找到,您可以:2018年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变?对农民有哪些影响?2018年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变?对农民有哪些影响?三农一点咨讯百家号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虽是村集体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归农民的,这是农民应享有的权利。然而,最近几年来关于农村土地的纠纷案件越来越多,案情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本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以及加强对农村宅基地保护的目的,国家可能会进行新一轮的土地改革。宅基地最新政策是广大农民最关心的问题。宅基地的政策的转变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那么,2018年国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哪些改变?这会对农民有哪些影响?一、获得宅基地审批愈加困难就当前的形势来看,大多数农村地区之前所预留的机动土地面积已经很少了,再加上随着国家对土地的严格监管控制,自2017年起,若是有农民再想要向村集体申请宅基地,同时还要能获得审批,变得越来越难。二、宅基地确权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土地确权的目的在于,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达到三权分置。此外,宅基地确权之后还会为村民们颁发相应的土地确权书,让村民享受到应有的权利。对于农村的宅基地,符合条件的发放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以后农民的房子也有证了,虽然有证,却只能在村集体以内买卖,不能卖给其他人,卖给其他人的无效。而且买了自己的宅基地,村集体就不能再分给新的宅基地了。三、农村宅基地有可能入市宅基地或将于城市土地同等入市,这些年来,由于为了将农村的城镇化建设更加快速的推进起来,大批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这当中还有不少是大片面积的宅基地。现在农村的宅基地也面临着拆迁的问题,虽然宅基地被依法征收了,可是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仍然是比较少的,这样会损害农民利益。因此,国家想要解决这一的问题,我国农村的集体经营性建设其中一部分就是宅基地性质)用地将很可能入市,以后农村土地拆迁补偿与城市同价是一个大的趋势。四、 进城农民“三权”将自愿有偿退出在如今社会,还有着不少的人进城买房落户,成了“城里人”却迟迟不肯退出宅基地,造成此现象有很大的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相对来说还是太少。但是,随着宅基地制度试点地区改革的深入后,国家可能将大幅度提高自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金额,以便于村集体能够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针对进城落户的农民,如果落户是在市上或者区上的,将丧失农民身份,宅基地会被依法收回。但是如果是在县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不强制收回,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对于这些自愿退回宅基地的农民给予宅基地补偿金。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宅基地以后可以用于抵押贷款,在部分试点地区,有资金需求的农民可以把自己的宅基地当作抵押物,向信用社或者银行申请贷款。2017年底,当试点地区的土改工作完成后,很大程度上宅基地抵押贷款的措施将会被应用到全国更多的省份,农民之前有房有地却贷不来钱的情况将会改善,国家鼓励银行允许农民用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来抵押贷款。六、多余宅基地将被收回或有偿使用农民没有确权的农村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或者以后有偿使用,这是针对农村现在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情况,多余的宅基地将不予确权,由村集体无偿收回。对于特殊情况可以有偿交由房屋产权人使用。综上所述,关于农村的土地改革还是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相信通过改革,政策一定会被更好的完善,来保障农民的权益,让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大家都过上好日子!附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号)。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二、因地制宜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各地要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将农房等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定着物纳入工作范围。对于已完成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进一步核实完善地籍调查成果,补充开展房屋调查,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尚未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应采用总调查的模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农村权籍调查不得收费,不得增加农民负担。农村权籍调查中的房屋调查要执行《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要求。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调查方法,通过描述方式调查记录房屋的权利人、建筑结构、层数等内容,实地指界并丈量房屋边长,简易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形成满足登记要求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于新型农村社区或多(高)层多户的,可通过实地丈量房屋边长和核实已有户型图等方式,计算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三、规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四、公示权属调查结果。五、结合实际依法处理“一户多宅”问题。六、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七、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八、依法维护农村妇女和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权益。九、分阶段依法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十、规范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增快,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农业人口依然占据了三分之二的比例,因此,农村发展好,我国的基础稳定,才能更快的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国家也大力支持农村发展,出台了各项惠农政策,而且还会根据每年的变化实时的做出调整。其中有一项是非常重要的住房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有两类的房屋,补贴有10万元,只要符合条件,农民都可以领取的。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国家一直鼓励农民进城买房,自愿退出土地和宅基地的,国家补贴800块钱每平方,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有限,具体的要参考所在地区的政策。对农民进城购买的新房和二手房,当地政府可以在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当降低交易手续费;对农民进城购买的首套商品住房,当地政府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或在契税额度上给予适当比例补贴。农村危房符合改造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每年都会调整,“像2016年新建房子的村民可获得17000元补贴,维修可获得6600元补贴。”包括危房户初步认定、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和县级核审等,层层把关。对于没有能力申请的村民,村委会还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帮助,以保证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补贴的金额是不同的。无论进城购房还是危房改造,只要符合补助条件的,都可以尽早申请,这对于农民来说,确实省了一大笔的开销,是一项非常受广大农户欢迎的政策。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三农一点咨讯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第一时间发布三农政策消息!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国家对农村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和补偿_百度知道
国家对农村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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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于二女户的奖励措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奖励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以山西省为例(仅供参考)《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从60周岁起由人民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奖励扶助金:  (一)只有一个子女的;  (二)只有两个女孩的;  (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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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的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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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采纳率:37%
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对生活无着的返乡农民工要提供临时救助或纳入农村低保。同时,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增加淡季储备,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鼓励农民就近就地创业。抓紧制定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技能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失去工作的农民工纳入相关就业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农家店”覆盖范围,重点支持对农户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国家按产品销售价格一定比例给予直接补贴,改善农村消费环境。鼓励设计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生活消费品和建筑材料。2009年在全国范围实施“家电下乡”,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帮助龙头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手机、洗衣机等指定家电品种、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提高配送率和统一结算率、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
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支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建立区域性农村商品采购联盟,在贷款发放,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特殊类型贫困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县乡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扩大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中央和试点地区省级财政要增加试点投入。支持发展乡镇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棉花和生猪生产大县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邮政、商贸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加快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推行农资信用销售。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检测。鼓励龙头企业在财政支持下参与担保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合作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的具体办法。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规模。加强农资产销调控,扶持化肥生产,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和升级,逐步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
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探索建立县乡财政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将粮食、油料,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跨社保统筹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提升产业化扶贫水平。优先支持革命老区,对农民购买彩电、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扶贫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建设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行为。
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办法。实行新的扶贫标准、税费减免、工商登记。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农民工统计监测制度。建立稳定的农村文化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尽快制定金融支持合作社。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2010年基本完成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继续选择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乡村债务进行化解试点。
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加强县乡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并根据需要增加新的补贴品种,用现代流通方式建设和改造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电冰箱。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尽快稳定解决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重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到2012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保证下乡家电质量,搞好售后服务。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减少行政层次,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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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制度、养老院制度等福利制度;四是对农民创业知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很多,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资金稳定。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放开政策、乡村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尤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农业耕地进行限制建设性开发保护政策..、林业补贴;二是对农民实行新农合医疗制度,国家连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有关农业、林业保护政策、农业税减免、地亩补贴、农村和农民政策的。比如、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养殖补贴、农机补贴..;三是对农村水电补贴,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国家一直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对农村的政策很多、农业养殖等技术免费培训,在最近几年
扶持政策、危房补助政策、“四荒”政策、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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