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线测拉力时铜丝全部拉出但在拉力范围内,是否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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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工电子实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电工电子实习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对一些常用的电子设备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能够自己动手做出一个像样的东西来。电子技术的实习要求我们熟悉电子元器件、熟练掌握相关工具的操作以及电子设备的制作、装调的全过程,从而有助于我们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帮助我们学习专业的相关知识。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也培养同学之间的团队合作、共同探讨、共同前进的精神。

  1、电烙铁:由于焊接的元件多,所以使用的是外热式电烙铁,功率为30w,烙铁头是铜制。

  2、螺丝刀、镊子等必备工具。

  3、锡丝:由于锡它的熔点低,焊接时,焊锡能迅速散步在金属表面焊接牢固,焊点光亮美观。

  4、两节5号电池。

  5、收音机(调频、调幅收音机实验套件及贴片调频收音机实验套件)。

  (一)第一部分:调频、调幅收音机的组装制作。

  这是本次实习的主要环节。实习第一天拿到器材后我们并没有直接做。先是听指导老师详细讲解各器件的用途与组装方法以及实习中用到的工具的使用及安全知识教育。之后我们组成员就真正进入到电子技术实习的操作中去了,以前虽然接触过电烙铁,但毕竟没有实际操作过,总是怀有几分敬畏之心。

  而电子电路主要是基于电路板的,元器件的连接都需要焊接在电路板上,所以焊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以后制作收音机的成败。因此对电烙铁这一关我们是不敢掉以轻心的。

  元器件的识别:电路板上涉及到很多元件,二极管,三极管,电阻,电容(瓷片电容、电解电容),变压器等等。电阻需要按色环来区别其电阻值,二极管,电解电容器的负极,三极管的三个引脚连接顺序等等有许多注意事项。瓷片电容两只引脚长度相等使用时不考虑正负极,其电容值标于电容器上。如果不细心辨别,很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好在我们组的都比较细心,在大家的合作下很快我们就有了一个初步的成果,远走在其他组的前面,这让我们很自豪。

  总结起来我们的实习过程大概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熟悉电路元件,掌握烙笔的使用方法

  2、发收音机装配零件,检查和熟悉各种零件

  3、熟悉收音机的装配图

  4、焊接各种零件及进行最后的组装。

  印刷电路板: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何使得焊接既美观又牢固,这是我们讨论得重点,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做到很好,但是通过实习我们的认识更进一步了。如何安排元件装的顺序也是一大问题。装元件过程中切忌急于求成,要有序推进,按部就班,才不会忘装、漏装一些器件。

  虽然我们的收音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收到预期的那种理想效果,但还是让我们比较满意,毕竟我们努力过,我们认真学了,因此我们不会后悔。

  (二)第二部分:贴片收音机的制作。

  电路工作的核心是单片收音机集成电路SC1088。它采用特殊的低中频技术,外围电路省去了中频变压器和陶瓷变压器,使电路简单可靠,调试方便。SC1088采用S0T16脚封装。

  工作原理主要分为以下几部分:FM信号输入、本振调谐电路、中频此_文_来_源_于_贵。州。学。习。网 httP:// ] 放大、限幅与鉴频和耳机放大电路。

  1、技术准备:了解SMT基本知识;实习产品简单原理;实习产品结构及安装要求。

  2、安装前的检查:SMB检查;外壳及结构件;THT元件检测。

  3、贴片及焊接:丝印焊膏;按工序流程贴片;检查贴片数量及位置;用再流焊机焊接;检查焊接质量及修补。

  4、安装THT元器件。

  实习产品安装流程如下:

  3、外壳与结构件检验。

  7、THT元件装焊。

  10、检测、调试。

  11、总装、交验。

  我觉得本次实习让我收获最大的还是贴片收音机的制作。实验项目开始后,老师带我们到实验室让我们详细了解了收音机的整个制作的过程,以及要使用到的主要先进自动控制仪器。比如电路板的制作是经过打孔――刮焊锡膏――贴元器件――高温烘烤这么一个过程。本次实习我们采用的是再流焊技术。我们在焊膏印刷机机上进行了焊膏在印刷板上的涂抹。在手工贴片工序,我们注意了电子元件的安放顺序和安放位置,特别注意了手不能接触印刷版。之后老师将印刷板放入台式自动再流焊机,进行焊接。与此同时,我们还了解到了电路的发展史。生动的真实的实物展现让我们看到科技进步所带来的无穷力量。

  这个收音机的制作相对比较简单一点。待我们的电路板做好后,里面只有一些简单的元件,初步安装好后把它焊接好,接好线,就可以看到实际的效果了。

  通过一个星期的实习,使我们对电子工艺的理论有了初步的系统了解。我们了解到了焊普通元件与电路元件的技巧、印制电路板图的设计制作与工艺流程、收音机的工作原理与组成元件的作用等。这些知识不仅在课堂上有效,对以后的电子工艺课的学习有很大的指导意义,在日常生活中更是有着现实意义;也对自己的动手能力是个很大的锻炼。实践出真知,纵观古今,所有发明创造无一不是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没有足够的动手能力,就奢谈在未来的科研尤其是实验研究中有所成就。在实习中,我锻炼了自己动手技巧,提高了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做收音机组装与调试时,芯片触角的间距特别小,稍不留神,就焊在一起了,但是我还是完成了任务。

  我觉得自己在以下几个方面与有收获:一是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没法学到的东西,比如电路板的制作过程,我们还亲身体验了一回,熟悉了制作流程。二是动手能力的提高,我们从没有这样专业性的使用过电烙铁,这次可亲身体验了一回电焊师的滋味,真是受益匪浅啊!最后就是我深刻体会到了团队合作精神的重要性。这中间我们组成员互相学习、共同进步,使得我们的实习工作圆满完成。

  通过这个星期的电工电子实习,我从自己动手的过程当中学会了很多知识,这些在书中也许只可以学到理论性的东西.但是通过动手操作,才可以解决设计生活上的一些基本电工电子问题。我们主要学会了一下一些知识:(1)懂得一些安全用电的知识,可以再生活上叫我们如何安全用电;(2)学会使用一些常用的电工工具,并且了解其注意事项;(3)掌握照明电路的安装方法和接线规范;(4)掌握一般室内电气线路的安装方法;(5)掌握三相异步电动机正反转控制电路的接线方法和工作原理;(6)学会用PLC实现三相异步电动机星/三角形换接启动控制的编程方法及掌握PLC的基本应用;(7)掌握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函数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等电子仪器的功能机基本操作方法;(8)认识各种电子元器件、掌握元器件参数的识读方法、掌握使用万用表测常用电子元器件的参数的方法、了解常用元器件的功能;(9)了解常用电工电子根据的用途、规格及掌握它们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10)掌握焊接工具及常用装配工具的使用、掌握手工电子焊接技术;(11)简单了解印制电路板的装配方法、了解电子产品中的连接技术及紧固安装方法。以上的11点就是我们的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2、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广州大学电工电子实习中心发展情况:20xx年以来,广州大学学校正式启动了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的建设,实验中心也建设了电工电子实验教学课程平台体系,配套进行了实验教研团队的建设。使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工作得以蓬勃开展。

  我们学校注重科研活动的开展。老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实验教学研究,并取得不少成绩。学生科研也得到重视。通过开放实验室为学生科研和电子制作提供条件。自20xx年以来,教务处以电工电子实验室(实验中心的前身)为依托建设了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基地,学生在这里得到进一步培训。从20xx年到20xx年,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实验大赛、挑战杯等竞赛活动,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多项。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实习要求: 应该在实习过程中,以及今后的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以工程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要求来锻炼自己。在每天的实习前要写好预习报告,实习结束后,认真检查自己,看自己达到多少要求,还有什么不足,了解以后应该如何加强及如何提高自己的水平。

  实习项目一:安全用电

  我们都知道,如果违章用电常常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火灾,损坏仪器设备等严重事故。实验室使用电器较多,所以,大家要特别注意实习时和平时生活上的安全用电。下面是上课时学习的一些重要的安全用电知识:

  1、触电种类: (1)点击; (2)电伤。

  2、触电原因: (1)两相触电; (2)单相触电; (3)间接触电; (4)“跨步电压触电”,因电势差在人体中形成电流而触电。

  3、影响触电造成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 (1)电流的大小; (2)电流作用时间的长短; (3)电流种类; (4)电流途径;(5)人体电阻。

  4、 防止触电的措施: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验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8)测量绝缘电阻可用兆欧表; (9)在需要带电操作的低电压电路实验时用单手比双手操作安全; (10)电动工具上标有“回”表示双重绝缘; (11)实验室内的明、暗插座距地面的高度一般不低于0.3米。

  5、防止引起火灾的措施: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结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浸在导电液体中; (3)实验时,电源变压器付边输出被短路,会出现电源变压器有异味;电源变压器冒烟;电源变压器发热现象,直至烧毁。

  首先,很感谢学校给予我们这次电工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可以对电工电子有进一步的了解。这次的电工电子实习无疑是给我们文科生一次更深入接触了解理工知识的机会,更锻炼了我们的实践能力。

  其次,本人就对此次为期两天的电工电子实习作一下简要的报告与总结:

  2.试电笔、万用表使用介绍

  3.焊接及拆焊技术

  4.电子元器件检测

  1.安全用电常识。通过老师精辟的课堂讲授,让我们可以更加全面地知道安全用电是有很多规矩的。其中有人体触电的形式:单相触电,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还有有关触电急救的方式。

  2.试电笔、万用表使用介绍。其中包括试电笔的结构还有试电笔的使用方法以及其正确握法。我们还用试电笔测量三相四线插座、单相三线插座的插孔,以及“三相调压输出”中

  各接线柱,判别火线与中线。我们还使用万用表测电阻、测交流电压、测直流电压、测直流电流。

  3.焊接及拆焊技术。我们通过动手拆装LED灯,真切实在地感受到焊接与拆焊技术的一些步骤及知识。

  1>、拆焊的过程:首先就是要将焊件加热,然后融化焊件上的适量焊锡,等两极的焊锡都融化了,就迅速地将LED灯拆出来。

  2>、焊接的过程:再者就是将LED灯安装在新的电路板上。首先,将烙铁头和焊锡丝接近,处于随时可焊接的状态,同时还要确认位置;然后,将烙铁头放在电路板上进行加热;其次,焊锡丝放在加热后的电路板上,融化适量的焊锡,焊锡融化后迅速移开焊锡丝;再者,等焊锡布满电路板后移开烙铁。

  4.电子元器件检测。我们通过对一些基本的电子元件的了解和识别,这紧密联系着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电器的构造以及使用。我们认识了各有效数字的电阻色环颜色所代表的数字、意义。还有就是对LED灯的检测。

  5.工艺实训。在这实训过程中,我们自己动手焊接出一个工艺作品。首先我们要将老师发下的铜丝做一下表面清洁,因为铜丝上有一层氧化膜,必须将其清理干净,以确保焊接的质量。其次就是要将铜丝切割、定型。因为焊锡凝固的很快,所以就要求我们有很强的动手能力,以及应变能力。

  三.实习收获、体会及建议

  期两天的电工电子实习很快就结束了,通过此次实习,本人深感收获甚深。

  1、对电子元件有了初步的了解。我们了解到了焊普通元件与电路元件的技巧、电路板图的工作原理与组成元件的作用等。这些知识不仅在课堂上有效,在日常生活中更是有着现实意义。

  2、实践出真知。通过动手拆装LED灯,我们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焊接以及拆焊的技术。这些技术看书是很难掌握的,而实践使我们对此有深刻的印象。这和我们学习专业知识一样,光靠看懂书本知识是不够的,还要通过实践、实习来掌握和运用它。这无疑也提高了我们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小插曲,就要求我们有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电工电子实习,从听觉上给我的感受就是理科生应该具备的知识。但是通过接触和了解,我发现我的理解有偏差。因为学习面前是没有界限划分的,多了解不同范畴的知识,能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自己。

  最后就是要感谢试验老师对我们的教育和指导。

  本次实习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将书本上所学的知识自己动手实践,和书本知识融会贯通。另外大学两年对于电气的学习都普遍存在于理论,通过这次实习也培养大家的动手能力。电工实习对于我们与电有关专业的同学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让学生对电有具体和立体的了解,更让同学们参与其中,对后续的学习有非常深刻的指导意义。

  2、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本次实习直接接触到与电相关的各种实验,部分实验可能会存在危险,特别是使用电烙铁的任务,小心使用,注意规范,两人完成任务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距离。

  本次实习历时一周,跨越清明节假期,时间可以说是相当长的,在长时间的时间内,同学们应该保持注意力高度的集中,切不可三心二意,走马观花。每天都会要考勤,大家必须按时出勤,像平时上课一样。

  所有任务应该独立完成,不懂的地方可以请教老师和同学,但是严禁抄袭。有不会的可以慢慢做,但是只有自己做才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

  二、实习内容(宋体,加粗,四号、左对齐,字数要求:20xx字以上)

  实习项目一:安全用电

  (一)安全用电的重要性

  安全用电知识是关于如何预防用电事故及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知识。在电子装焊调试中,要使用各种工具、电子仪器等设备,同时还要接触危险的高电压,如果不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操作中缺乏足够的警惕,就可能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因此,必须在了解触电对人体的危害和造成触电原因的基础上,掌握一些安全用电知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触电及相关防护措施

  电伤: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机械效应以及电流本身作用所造成的人体外伤,通常有灼伤、电烙伤和皮肤金属化三种。电伤对人体造成的危害一般是非致命的,真正危害人体生命的是电击。

  电击:是指电流流过人体,严重影响人体呼吸、心脏和神经系统,造成肌肉痉挛(抽筋)、神经紊乱,导致呼吸停止,严重危害生命的触电事故。触电死亡的绝大部分是电击造成的。决定电击强度的是流经人体的电流,而非电压。

  人体触电,主要原因有直接或者间接带电体以及跨步电压。直接触电又可分为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两种。

  (四)具体实验内容

  (1) 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前先检查用电设备,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后,先关仪器设备,再关闭电源。

  (2) 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

  (3) 若要离开实验室或遇突然断电,应关闭电源,尤其要关闭加热电器的电源开关。

  (4) 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有:电气绝缘良好、保证安全距离、线路与插座容量与设备功率相适宜、不使用三无产品。

  (5) 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6) 在实验室同时使用多种电气设备时,其总用电量和分线用电量均应小于设计容量。连接在接线板上的用电总负荷不能超过接线板的最大容量。

  (7) 实验室内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和大型仪器须接地良好,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

  一、项目简介与原理

  1.项目功能:功率放大器的作用是给负载RL提供一定的输出功率,当RL一定时,希望输出功尽可能大,输出信号的非线性失真可能小,且效率尽可能高。

  2.应用领域:具有自身功耗低、电压增益可调整、电压范围大、 外接元件少和总谐波失真小等优点的功率放大器,广泛应用于录音机和收音机之中

  3.原理实现:采用了OTL功放作为主要组成部分,通过前级放大电路与音频功率放大电路的结合,利用两次放大,从而实现音频信号的输出。前级放大主要完成对小信号的放大,使用一个由电阻和电容组成的电路对输入的音频小信号的电压进行放大,得到后一级所需要的输入。后一级主要是对音频进行功率放大,使其能够驱动电阻而得到需要的音频。

  二、电路设计与分析

  2.电路模块及其作用

  由于OTL电路采用直接耦合方式,为了保证电路工作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制零点漂移。为了获得足够大的输出功率驱动负载工作,故需要有足够高的电压放大倍数。因此,性能良好的OTL功率放大器应输入级、推动级和输出级等部分组成。

  1) 输入级:主要作用是抑制零点漂移,保证电路工作稳定,同时对前级(音 调控制级)送来的信号作低失真,低噪声放大。为此,采用带恒流源的,由复合管组成的差动放大电路,且设置的静态偏置电流较小。

  2) 推动级的作用是获得足够高的电压放大倍数,以及为输出级提供足够大的 驱动电流,为此,可采用带集电极有源负载的共射放大电路,其静态偏听偏信置电流比输入级要大。

  3) 输出级的主要作用是为负载提供足够大的输出信号功率,可采有由复合管 构成的甲乙灯互补对称功放或准互补功放电路。

  通电调试包括测试和调整两个方面,测试是对安装完成的电路板的参数及工作状态进行测量,以便提供调整电路的依据,经过反复的测量和调整,就可使用电路性能达到要求。最后应通过测试获得电路的各项主要性能指标,以作为撰写调试报告的依据。

  把经过准确测量的电源电压接入电路,此时,不应急于测量数据,而应先观察有无异常现象,这包括电路中有无冒烟、有无异常气味以及元器件是否发烫,电源输出有无短路现象等。如出现异常现象,则应立即切断电源,检查电路,排除故障,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重新接通电源。然后再检查各元器件的引脚电源电压是否满足要求。

  电阻13个,三极管7个,电容若干,电源1个,喇叭1个,导线若干

  经过多次焊接的改正和通电调试,实现了复合管OTL音频功放电路的功能。

  功放电路整体合理,但仍存在一定的误差。误差原因如下:

  1.由仪器的老化及损坏造成的系统误差

  3.在计算过程中的省略造成

  4.焊接电路板时,出现问题造成

  五、项目收获与建议

  通过这次对OTL音频功率放大器的设计与制作,让我了解了设计电路的程序,也让我了解了关于OTL音频功率放大器的原理与设计理念,要设计一个电路总要先用仿真成功之后才实际接线的。但是最后的成品却不一定与仿真时完全一样,因为在实际接线中有着各种各样的条件制约。但也有些电路在仿真中无法成功,而在实际中因为芯片本身的特性而成功的。所以,在设计时应考虑两者的差异,从中找出最适合的设计方法。在这次设计中,让我们确实遇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同时也学到了很多 知识。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让我学会了如何更好更快的去解决实际问题,学会了查找资料。同时,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专业知识的匮乏,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次学习,让我对各种电路都有了大概的了解,所以说,坐而言不如立而行,对于这些电路还是应该自己动手实际操作才会有深刻理解。这次课程设计终于顺利完成了,虽然在设计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但是都被我们一一克服。

  同时,这次课程设计中让我深有体会的是,我明白了理论知识和实践不能混为一谈,要想具备纯熟的动手技能,理论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反过来,具备了理论知识并不等价于你就能顺理成章,独立的完成一个项目。所以说,平时对专业理论知识不可以死记硬背,要学以致用,在牢固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提高自己实践动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地点:烟台职业学院电子实验室

  三、指导老师:杨老师、李老师

  通过一个星期的电子实习,使我对电子元件及收音机的装机与调试有一定的感性和理性认识,打好了日后学习电子技术课的入门基础。同时实习使我获得了收音机的实际生产知识和装配技能,培养了我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提高了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了独立工作的能力。最主要的是培养了我与其他同学的团队合作、共同探讨、共同前进的精神。具体如下:

  1.熟悉手工焊锡的常用工具的使用及其维护与修理。

  2.基本掌握手工电烙铁的焊接技术,能够独立的完成简单电子产品的安装与焊接。熟悉电子产品的安装工艺的生产流程。

  3.熟悉印制电路板设计的步骤和方法,熟悉手工制作印制电板的工艺流程,能够根据电路原理图,元器件实物设计并制作印制电路板。

  4.熟悉常用电子器件的类别、型号、规格、性能及其使用范围,能查阅有关的电子器件图书。

  5.能够正确识别和选用常用的电子器件,并且能够熟练使用普通万用表和数字万用表。

  6.了解电子产品的焊接、调试与维修方法。

  1 讲解焊接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对于机械专业的学生来说,电工电子是很重要的一门学科,在机械设计中往往离不开电子电工。本次电工实习的目的是使我们对电工工具、电器元件及线路安装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了解一些初步的线路原理以及线路图安装、调试。培养和锻炼我们的实际动手能力,使我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充分地结合,为以后的巩固以前所学的电工电子知识,也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工电子的技术也不断改进,越来越方便人们的工作、设计要求,。例如电路的组装、焊接技术的改进,使得电工电子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可以预见,未来其对社会建设必将贡献更大的力量。

  通过安全用电教育、照明电路安装、焊接训练等实习,我们要初步掌握和了解一般的电工电子工艺技能,了解相关产品的生产和工艺过程,培养动手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项目实习,为以后的电工电子技术进一步学习打好严实的基础。

  实习项目一:安全用电

  在电子实验中要用到电,甚至是高电压,所以安全用电是每个技术人员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和学习的。 触电及其防护措施

  1、触电的种类分为电伤及电击。 2、影响触电造成人体伤害程度的因素有电流的大小、电流种类、电流作用时间、电流途径、人体电阻等。

  3、触电原因分为直接触电(单相触电和两相触电)、间接触电、静电触电、跨步电压引起的触电等。

  4、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以及触电急救。

  安全用电以及设备安全用电必不可少,我们用严格按照操作要求,细心谨慎,确保人身安全,设备完整。

  实习项目二:常用工具的使用

  本项目主要介绍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用途、规格及使用注意事项。熟悉和掌握常用电工电子工具的结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范。将有利于我们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乃至保障人身安全。了解直流稳压电源、万用表、信号发生器、示波器的基本操作方法。

  万用表具有用途多、量程广、使用方便等优点,是电子测量中最常用的工具。我们既可以用万用表来测电压、电流和电阻,还可以测二极管极性,这些都是很有用的。

  使用万用表时,我们要选好档位,黑色笔头接在“COM”插口中,红色笔头根据不同的测量需求接到相应的插孔中。红黑电笔接在待测电器件的端口,即可测量。

  实习项目三:焊接训练

  电烙铁是焊接的主要工具。要根据不同的焊接对象选择不同功率的电烙铁。焊接集成电路一般可选用 25 W的,元器件管脚较粗或印刷板焊盘面积较大时可选用45W 或功率更大的。在这个实习项目中,我们要熟悉电子焊接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手工焊接技术。

  焊接的物理基础是“浸润”,浸润也叫“润湿”。液体在与固体的接触面上摊开,充分铺展接触,就叫做浸润。

  锡焊的过程,就是通过加热,让铅锡焊料在焊接面上熔化、流动、浸润,使铅锡原子渗透到铜母材(导线、焊盘)的表面内,并在两者的接触面上形成Cu6-Sn5的脆性合金层。 1、印制电路板的焊接万用板上可进行单股、多股导线以及单股和多股导线之间的焊接,首先我们要分析电路,将各个元器件固定在板上,然后把通路焊接起来,只要两个发光二极管轮流发光,则表明电路焊接准确。在焊接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虚焊,否者电路可能不通。

  2、LED灯的焊接

  首先用万用表检测LED等是否正常,LED灯长得一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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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16,.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 唐慧芬 电话号码:8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情况

(一)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生益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5月27日,经股东会决议,生益有限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华兴所出具的“华兴所(2020)审字GD-109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并考虑分红后金额960,255,.cn 发行人 .cn/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计划。

1、公司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2)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3)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4)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5)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2、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2)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5)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除本制度确认的人员或取得董事会秘书明确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投资者接待工作。

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1)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2)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3)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4)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公司章程》中对股利分配的政策如下: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三)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利分配间隔、决策程序和机制等进行了明确。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4月17日,生益电子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6,509,432.75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19年4月3日,生益电子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19,782,291.50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2020年3月13日,生益电子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总股本665,457,175股为基数,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合计分配现金股利219,600,867.75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完成之日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和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六、发行人、股东、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生益科技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情况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公司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5)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

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弘投资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情况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公司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③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和联益投资

公司股东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和联益投资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合伙企业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③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合伙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恭敬、戴杰、陈正清、潘琼和唐慧芬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公司申

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⑤本人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⑥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⑦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⑧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林江、张亚利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按规定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本人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③本人在监事职务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④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⑤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⑥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

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袁继旺、吕红刚、纪成光、杜红兵、唐海波和肖璐承诺:①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②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③本人自愿配合中国证券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自动受其调整后的锁定期约束;④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⑤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股东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承诺安排符合《公司法》《注册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控股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①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②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③若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④本公司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⑤本公司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⑥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2、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国弘投资承诺:①若本公司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②若本公司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③本公司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且,如本公司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④本公司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⑤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2)终止条件: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在实施稳定股价措施过程中,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公司董事会应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3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2、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中,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③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要求:

a.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b.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c.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b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d.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并符合下列要求: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b.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上述第a项与本项冲突,按照本项执行。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a.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b.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②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a.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的总额的20%;

b.单一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处领取的税后薪酬及津贴的总额;超过上述标准的,本人在当年度将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c.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③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完成后,如果公司股票价格再次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按当日交易数量加权平均,不包括大宗交

易)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则公司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依次开展公司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工作。

④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3年内聘任新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做出的相应承诺。

4、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③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④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⑤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作出增持公告。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作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d.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稳定股价预案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确定。

e.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①本公司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本公司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c.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股价稳定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d.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②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③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c.本人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股价稳定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d.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相关责任主体对本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公司承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

高者确定,且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承诺

保荐机构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律师康达承诺

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并能举证证实的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华兴所承诺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广东联信承诺

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发行人控股股东生益科技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考虑到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股东的即期回报可能会被摊薄,为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拟实施如下措施并郑重承诺如下:

(1)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如有)、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2)扩大业务规模,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未来进一步加强现有产品和业务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规模;同时,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严格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与考核,以保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同时,公司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

(4)进一步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

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以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该等制度安排可为中小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选择管理者、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提供保障。公司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该等方面的实施细则或要求,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通行惯例,进一步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制度。

2、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约束职务消费行为;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⑥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如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遵循以下规定:

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无重大资金支出的情况下后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以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①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②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③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

④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

⑤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⑥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以上的投资资金或营运资金的支出。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施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和变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针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出具了相关公开承诺。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上述责任主体违反首次公开发行时已作出的公开承诺,则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

1、发行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

(2)如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则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若因本公司违反或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除上述约束措施外,本公司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约束措施。

2、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如本公司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减持意向承诺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

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应启动而未能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公司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上述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公司违反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公司未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

3、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国弘投资承诺:本公司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持股平台超益投资、腾益投资、益信投资或联益投资承诺:本合伙企业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合伙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如本人违反股票锁定期承诺及在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公司股票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人应启动而未能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将以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其本人自公司所获分红)补偿公司、投资者因依赖上述预案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自完全消除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本人违反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本人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5、公司独立董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报酬,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公司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如本人违反上述一项或多项承诺或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其他一项或多项公开承诺,造成公司、投资者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投资者损失。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应当向公司说明原因,并由公司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露。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人如违反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减持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关于股份回购和购回的承诺

本公司承诺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

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若本公司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在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生益科技承诺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日起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确定,且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及回购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十)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业竞争”之“(二)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对避免同业竞争所作的承诺”。

(十一)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十一、发行人关于确保关联交易公允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以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或订单式销售为主,框架协议加订单方式中的框架协议就采购订单、质量标准、争议解决方式等进行约定,当客户发生具体需求时,以订单方式确认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交付时间等。

重大销售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是:发行人选择主要客户的框架协议进行披露,即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自起开始生效,并且在协议被终止前始终有效 正在履行

2 深圳市中兴康讯电子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在供需双方都没有提出终止情况下,本协议持续有效 已履行

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协议期限届满双方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续延一年 正在履行

5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框架合同 -协议期限届满前90天都 没有提出终止情况下,每次协议自动续延三年,但最长不超过15年 正在履行

注:发行人未与富士康及其关联方签订合同,直接通过订单交易。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未与发行人签署框架合同的客户订单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订单标的 订单时间 订单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统合电子(杭州)有限公司 印制电路板 2017年度 4,008.27 已履行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固化片等,公司主要采购方式为框架协议加订单式,框架协议就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进行约定,具体采购需求以公司下达的订单为准。

重大采购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是: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签订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生益科技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2 台燿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 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15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3 东莞联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已履行

4 松下电子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6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覆铜板/半固化片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7 东莞市东物剧毒化学物品有限公司 金盐等 框架合同 -长期 正在履行

-期满前30日内如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表示不再续约,则本协议得自动延展2年,延展次数不限。 已履行

(三)银行授信合同、借款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的正在履行的授信、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融资方 融资银行 签订日期 期间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授信函》及后续对该函的修改 生益电子 汇丰银行东莞市分行 - 20,000 已履行

2 《授信协议》 生益电子 招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 10,000 已履行

序号 合同名称及编号 融资方 融资银行 合同签订日 借款期限 合同金额(万元) 履行情况

1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20莞银贷字第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已履行

2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20莞银贷字第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6,000 已履行

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226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4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053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 5,500 正在履行

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323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正在履行

6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20年电子借字第0429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分行 - 4,000 正在履行

8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分行 - 5,000 正在履行

9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信e融(2020)年(0004)号 生益电子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3,000 已履行

1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40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 6,000 正在履行

12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年电子借字第0702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 - 4,000 已履行

1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23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 - 15,000 已履行

15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019年电子借字第1015号 生益电子 工商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 - 5,000 已履行

16 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HTZLDZJ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6,000 已履行

17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GDK178 生益电子 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 - 5,000 已履行

18 境外筹资转贷款转贷协议DGZDK2019006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 - 10,000 正在履行

19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5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800(币种:美元) 正在履行

20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06 生益电子 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 - 600(币种:美元) 正在履行

(四)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报告期内,重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披露标准和依据: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设备合同较多,且公司生产规模较大,故选择在报告期内累计采购额在5,000万以上、对公司经营活动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或订单进行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已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当事人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情况

1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1号标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吉安生益与吉安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1号标段)建设工程 10,880.89 正在履行

2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2号标段)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吉安生益与广东华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吉安生益有限公司高密度印制线路板(一期2号标段)建设工程 5,663.96 正在履行

公司与东莞证券于2020年5月签署了《保荐协议》,公司委托东莞证券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本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东莞证券继续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公司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详细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与关联方往来余额”。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违法违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以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将置备于下列场所,投资者可于发行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前往查阅。

发行人: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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